学习英文的历程(上)
在台湾从初中一年级就开始学英文,ABCD及万国音标。我们的老师是一个刚从大学毕业,主修英文的女老师康德容。老师长的好漂亮,一双水溜溜的大眼睛,脸上还长个美人志。我们这一群小男孩,人小鬼大,上课有的时候看着老师发呆。调皮的同学还时常把老师逗的脸红。我们都好喜欢上英文课。那时后,大家都很好奇,又加上崇洋,所以学起来也还蛮认真的。记得第一课的课文是 This is a book. This is a desk. A book is on the desk. This is a pencil. A pencil is on the desk. 没有多久有的同学就开口对着老师说I love you but you don’t love me. 接着大家就哈哈大笑。 然后就开始学啥How are you? How do you do? 还说碰到熟人用前者,陌生人用后者。好了到了美国,一上来,我的教授开口就 说How do you make out? 我就没听懂这个每课凹。没多久,一个老美同学,来了一句What do you say? 这句我听懂了,我回了一句Nothing。他说我是再问您好吗。当时,我心里就很不是味道,为啥不直说,还要拐弯末角的。他们老美就没有我们中国历史悠久的文化。看,我们的问话,吃了没?好吗?不就结了。
到了初二,课文就开始变长了。我们也开始学文法。老师是一位从英国回来的老先生陈君璞。一副英国绅士的派头。他要我们背诵每一课文。然后每一课都要考默写。我想我的英文底子就是那时后开始打下来的。有趣的是,同学之间还经常把洋泾浜英文挂在嘴上。其实是中英文并用。尤其看到老美,我们还会一起说You 傻瓜,因为不知傻瓜的英文怎么讲。后来聪明了,就改成了You no good. 而且还学着唱洋歌啦。那时最流行的是披头四。有一首很有名的歌是,哦哦爷爷,拉福友摸脸爱看谁(Love you more than I can say)….,偶尔还会扭个发育不全的小屁股。其实,那时后,我们从英文歌中,还真学了不少的单字。我们班上有位年纪一大把的侨生,是从印尼回来的。留个卷发。没事还拿着吉他,就爱唱西洋歌曲。这位同学后来在台湾成立了第一个摇滚乐队。在夜总会驻唱,那是1960年。所以台湾是在1960年开始才有摇滚乐的。他的大名是黄佛才,后来他娶了电影明星陈莎莉,也是她的第一任老公。下了课,我们经常就在课堂上,在他的带领下,哦哦爷爷小扭一番。
到了初三,我们的英文老师莫如坤,是个非常负责而且认真的老师。她开始教我们许多有用的片语,造句,文法等等。那时我们也开始准备考高中。她强调的是把英文底子打好,考啥都无所谓。我那时仍旧继续我的背诵每一课,所以英文单子,片语等等记得不少。考高中我的英文成绩是所有科目中最高的。到了高中,我们的英文课就更专业了。老师们是一个比一个强。除了教科书之外,另外每个老师自己也准备了一套教材来满足学生的要求。那时后,有许多从外校请来的新老师,大概是水平比校内原来的一些老师差一点。我们的第一位英文女老师卢邦驹,第一个礼拜,翻译一段课文,就闹了一个尴尬的场面。课文好像是这样的 “When you concentrate on your work, your attention will not be diverted even the cannon goes off at your elbow. “ 我们这位老师,有点紧张,把这个even the cannon goes off at your elbow 翻成了。。。。即使这个大炮打炮啊打打。。。打到你的手肘边的时候。。。。顿时全班哈哈大笑。只见老师脸都绿了。从此我们也不叫她卢老师,而在背后偷偷的叫她驴老师了。我们那个时候有个很不好的行为就是赶老师。只要我们认为老师不好,到了上课的时候,同学会把教室反锁,让老师进不来。老师教了我们两个礼拜,就知难而退了。换来的是一位很外向的老师,芳名是周曼丽。这位老师很洋派。每天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可是上了一个礼拜,班上包打听的同学就打听出老师离婚了。同时,就有那么巧,有一位同学在公车上,看到老师跟一位空军男朋友坐在一起。我们这位同学,立刻挤到老师的前面,一个举手礼还大声的喊着“老师好”。同学回来得意洋洋说的口沫横飞。他说紧接着就看到那位空军搂着老师肩膀的手臂立刻缩回。这位老师上课很爱在教室走来走去,而且走路一翘一翘的,有点像跳舞。没多久,老师在课堂上宣布,她不再教我们这一班了。因为她很伤心,说我们对她没有感情。不知是那位同学,用钢笔把墨水摔倒她穿的一件透明旗袍背后,伤了老师的心。
那时我们所喜欢的老师是不仅仅用规定的教科书。因为,我们自己在开学前都看过了,不会的查查字典,就不需老师再逐字解释翻译。换来的老师是个老江湖张蔼光。老师教文法,都是用自己编的的教材。讲起来头头是道,有点像是老王卖瓜,自卖自夸。其实我的文法也都是那个时候打的基础。每次考试,所有的老师轮流出题,好像彼此在比赛似的。到了高三,面临考大学,每次英文的考题,难度之高,不在话下。有一次,有位大学外文系的校友来校考试,考了个40分。那时候我们的老师流行把得到的分数开平方乘以十,换句话说,只要考到36分,就可以及格了。很可惜,手上没有留下当年的试卷。可是就是那种难题,老师说有的学生还是每次考满分。可见得,我们这个学校的学生程度之高了。高中三年我们那个时候最流行的就是背字典。一本梁实秋的英汉字典,从A开始背,这也是奠定日后英文的一个重要基础。其实,现在想想背字典实在不是一个很好的方法。可是在那个时候就杖着年青脑子记忆力好,就拼命的背、后来无论啥考试,只要有考单字这一项,我都是几乎拿满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