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想摘下这块翡翠送给你
只有爬到那高耸入云的大蜂巢顶上,才可能一睹这举世无双的绝色风采。一见便倾心,再见更钟情呀!我真想摘下这绝无仅有的翡翠送给你.
两年前我第一次登上大蜂巢,写下了以下一段文字:
“大蜂巢山(Big Beehive Mountain)位于著名的露易斯湖(Lake Louise)右侧, 海拔2270 米,下临安格斯湖(Lake Anges)和镜湖(Lake Mirror),俯瞰露易斯湖,乱岩奇峻,形似蜂巢。由露易斯湖出发,登山3。6公里可经镜湖而达安格斯湖,从安格斯湖底攀登1。6公里到达蜂巢山顶,由峰顶婉蜒而下5公里,可达第六冰川茶室(Plain of Six Glaciers Tea House),再由茶室逍遥回返露易斯湖,全程约15公里。
登山难度:中等。景色等级:绝美。
川公这么跟我报告。自从他认定了登山是对我俩最有益的运动方式之后,便开始了精心的研究。他的天性实诚专一,与我朝三暮四易于情绪化的性格正好相反。所以他一旦下定决心,便开始了各种准备工作。因为知道我喜欢水,所有的研究路线便都从湖泊和河流展开来。
“冰碛湖(Moraine Lake)是最美的!但是比较危险,必须至少有4个人结伴同行。”他说。但是我们的计划遭到了挫折。首先是海月周末要上班,她不愿意临时请假。小昌有小感冒,他说更想跟朋友一起去GYM。宅男田玉便趁机说:他会开车接送妹妹上下班,还有给弟妹做饭。“你们可以自己去呀!”他们异口同声地说,带着向往自由的热切。
这样对于大家都是难得的自由,却让我感到某种难以言喻的苍凉意味:“哎!孩子们好像很想离开我们啊!”我说,想笑却笑不出来。“他们已经长大了呀!将来会只有我们两个相伴,所以我们一定要健康。”保罗摸着我的头发说。我想像着他看见我鬓角的白发,眼神一定会有悲伤。所以我转头不去看他,并抬起右手捂住了鬓发。不久前他突然发现我的白发长成一缕缕的,接下来的几天就时而伤心时而自责地问我是因为有什么心事或者压力才这样子的吗?又说像我这种十分柔细的头发是不应该这样早生华发的。
“这是自然的现象,因为我已经不年轻了嘛!”我只好故作轻松地说。
“你知道我想什么吗?我希望我们能一起开开心心,去爬山,看风景,看各种湖泊河流,照很多漂亮的照片,你用来写成很多美文。”他说。
我不知道我还能不能写出美文来,我觉得我的心空荡荡地已经很长时间了。但是这样的话让我感觉很温暖,所以我说:“好吧,我想我也喜欢爬山。你还记得芬吗?以前她胖,身体也不好,有心脏早博,好几次回国一下飞机就晕眩,要去急救。过去这三年她和她先生在夏天的周末老是组团去爬山,据说周围4个小时车程内的山基本上都爬过了。我上次见到她,她看起来苗条多了,脸色也很好,听说连药都不用吃了,我真羡慕。她说刚开始爬时,她只能勉强跟上一阵子就走不动了,要在半路休息等着同去的人返回来,现在她已经可以一连爬10多个小时呢!”
“怎么可以让她一个人在半路等着?什么情况都可能发生的!我绝对不会把你一个人丢 在半路!”他却逮住最后两句话,说。
作为登山菜鸟,我们犯了很多初级错误。比如我的运动鞋不恰当,以至于他从头到尾都紧张兮兮地怕我滑倒,每到稍微有坡度的路段都要紧紧拉着我的手。又比如忘了带大相机短镜头所以很多全景照不了,还有不知道小相机只能有一定的容量,在蜂巢顶端最美的地方照的很多照片都没有存下来,等等。另外,一下子就挑战这样的登山难度,很累!小腿到现在还肌肉酸痛。
不过,最强烈的感想是:太美了!非常值得,以后还要再去!”
刚过去的这个周末我们重登大蜂巢,我便把这段文字重挖出来,结果我的好朋友说:“哇塞!秒杀琼瑶阿姨!”本川听了真心表示吃惊啊!以上文字只是据实报道,完全没有抒情啊!何以琼瑶之有?
美丽的路易斯湖,在湖边看是一片翠绿的翡翠。有一个盛装的印第安人在湖边供游人拍照:
慕名而来的游客络绎不绝:
那能摄人心魄的绝色是在湖边倘佯的人无法领略的,必须要爬到下图中的大蜂巢顶部才能一睹风采:
天地有大美而不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