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忙乎的一件小事
最近赋闲在家,就琢磨着折腾点啥事儿。于是想到当年办了个家庭信托,律师只将我们的自住房放到里面,却没有放出租房。哦,也许当时还没有出租房呢?现在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先把这事儿办了吧。将房地产转入家庭信托,说简单挺简单:一个办法是re-finance 时与 escow 公司说,让他们给顺便做一下,自己小拇指都不必动弹一下,就办好了;如果escow 公司不得力,不愿多此一事,那就只有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啦!具体办法就是自己做一个 transfer to trust 的文件,亲自去一趟县Recorder's office, 或寄去就好了。如果是寄去,先打电话到RO去问清楚,要多少钱的Recording fee,文件中如数附上一张支票。一般RO要过1~2个月后才会将新的地契寄来,为可靠起见,你可以附上一份备件,和一个贴了邮票的信封,RO的办事人员当天就会将此备件盖章后寄回来给你。
以上是俩口子共同拥有的房地产转入俩口子名下的家庭信托的情况,很简单,很容易。但素,世上有时常有特殊情况,专门用来考验俺们的耐心。比如说我们拥有的某个出租房情况就比较特殊,当年为了拿到比较好的利率,将老大的名字放在 Title 上,算是她的自住房,那不是利率就可以低一点,downpay 就可以少一点嘛。穷人嘛,就是这么斤斤计较的过日子啦。因为家庭信托是我们俩口子的,要将此房转入信托,先得将孩子的名字从地契上拿掉。怎么拿呢?过程要比单纯的转到信托里复杂一些:先要将3人的地契转为2人地契,这就牵涉到 property transfer, 要用“Grant Deed”文件,而且即使只有1/3的转让,也可能要交 property transfer tax哦。好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俺们这里有个法规,父母子女之间的房地产转让,填一个表(PCOR),那么这个转户就变成了转囎,只要数量在500万以下,可以不交税,但是要从终身礼物和遗产数量(目前联邦和加州都是500万)中扣除。这步办完,此房地产变成了我们老俩口拥有100%,再用上述的transfer to trust 步骤转入家庭信托,就是小菜一碟啦。
看完上面2大段,大家有没有被俺转晕?反正俺当时是被绕晕了的。所以,俺干脆将全部工作外包给专业人员:legal document services. 花钱买心安。几百大洋出去后,收到各式文件数份,能寄的就寄,不能寄的俺就亲自出马到Recorder's Office 跑一趟,终于一一搞定。:)
希望以上经验对您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