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MIT陈刚教授被捕
今早突发新闻,麻省理工的著名华人教授陈刚被捕。读后说不出有啥震惊,因为类似的也发生过。朋友也遭到过FBI的喝茶。美国的惯例是这样的,没有审判结果不能断定你是有罪的。所以大家先不急着认为陈刚是有罪的,但是有几点在美国是必须要重视的,其中最重要的是遵纪守法。
首先,包括麻省理工的校长都很纳闷,好好的一个著名教授干嘛要干这样的事情?难道是缺钱花吗?麻省理工的待遇还不够?作为美国人大概是很难很难理解的。要那么多钱干什么?你说都捐给希望工程大概会产生一些同情心,这样的雷锋也只是传说中的而已,不能否定一些土豪受到良心的驱动,有了万贯家财之后,进行慈善活动。
起诉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向学校报告跟中国有关的活动。从过去发生的类似事件来说,相当一部分老中教授在跟中国合作时都这样,认为学术自由的校园不大介意自己跟中国的学术活动。如果报告学校,那么自己的科研经费有可能被学校拿掉一部分。据我所知,过去学校的却是不大注意的,似乎也没有什么问题。但现在不同了,由于中美关系紧张,把这样的问题被放大了若干倍。我知道有的教授选择通知学校,到现在也没有问题,可以跟中国继续合作,担任千人也没问题。真有问题应该跟学校有关,学校会为你出面。可见,跟中国的合作并没有被完全阻止,除非是被禁的技术转让,只不过这些教授们没有通知自己的大学,手续上的问题。
国际武器交易条例(ITAR)当中有中国。想搞技术转让,必须不能违背这个条例。如果违背,这可是重罪。指控中没提到这条,要不就是没有证据,就是根本没有涉及此条例。涉及中国的犯罪,美政府要想拿证据不容易。中方肯定不会积极配合。完全靠教授本人的自觉。中方的网站也常常有类似学术交流信息,也会成为证据。
对于偷税漏税海外账号的问题,每年报税时软件都会问海外是否有银行账号。一万美元的账号似乎不多,政府的律师费恐怕不比这少。陈教授拿到的似乎大部分是研究经费,当中的绝大部分是花在研发,自己并没有收入几千万。可疑的是,谁有这么多的时间同时做这样巨大金额的科研?不吃不睡也不行,肯定不真实。最近这些年,国内也意识到这点,但办法似乎不多,是你求人家嘛。没钱,学雷锋,谁干?如果有技术转让,这些钱倒是非常值得,但在美国属于侵犯知识产权,如果是非法的,那就是犯罪了。
总之,如果陈教授真有几千万的收入,完全可以雇全美顶尖的律师出面打官司。从MIT校长的反应来看,似乎他没有通知学校关于跟中方的合作。我猜想政府是想继续杀鸡给猴看,这样其他华人教授肯定会收敛不少。此外,华人如果想在政府谋比较高的职位,这样的新闻肯定会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