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Oshawa小镇赏芍药
中国人对牡丹情有独钟,对芍药却少了些许爱怜。大诗人刘禹锡有诗云:
庭前芍药妖无格,
池上芙蓉净少情。
唯有牡丹真国色,
花开时节动京城。
我自家花园里种了一棵牡丹:
两种芍药:
牡丹比芍药早开两个星期。在多伦多这种春来晚的地界,今年的牡丹在五月下旬开放,花期只有一个星期。芍药在六月初开放,花期比牡丹长一些。两种花儿都很美,带着悦人的清香。牡丹和芍药在英文里都叫peony。但是牡丹是木本,不倒伏,花朵通常比芍药大。芍药是草本,容易倒伏。每年秋季,牡丹落叶,但是枝干不死,能耐零下30度的寒冷。芍药在冬天到来时地面上的枝叶全部枯死,但是根部不死。春天从根部发新芽。
我见过的芍药有限,也对它抱有偏见,觉得牡丹是花中之王,芍药顶多算得上是花中之后。
但是,今天去多伦多东部的一个叫做Oshawa的小镇观赏芍药后,它彻底的征服了我。
我曾经专程去洛阳看过牡丹,老实说,洛阳的牡丹并没有那种动京城的感觉,也许是我去的不是时候。而Oshawa的peony festivel 却让我留恋忘返。
但见姚黄魏紫、粉嫩娇红;有羞涩地打着朵儿的,有奔放地盛开着的;或颌首,或昂头;每一朵都吐露着芬芳。让人看不够。它们的娇美、芳香像一根看不见的套索,把许许多多人牵绊在它们身旁,使人们不忍离去。
只顾着看花,大雨突降。我们急急躲进一间大厅避雨。大厅里有许多瓶插的各种不同品种的芍药。还有各种芍药的介绍资料。
雨停后,我们急急去看芍药,真怕见“绿肥红瘦”!还好,有的被雨打残了,还有不少挺过来了。那些含着水珠儿的花儿像挂满泪水的娇娇女,让人心疼不已。
北宋的理学家周敦颐的《爱莲说》有句云:“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我不知道Oshawa的居民是从什么时候爱上芍药的,据说有一位Oshawa的居民在自己的花园里种了1200丛芍药,那一定是爱到了极致。我想,他也许有一篇英文版的《爱芍药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