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错过君主立宪良机
中国错过君主立宪良机
在基督文化里我们特别强调《圣经》,我们认为所有权威都来自《圣经》,所有人在神面前都平等,包括教皇与国王。
我在海南岛文昌县的农村出生长大,出国前在中国大陆时,至少两件事非常震撼我的内心:1977年恢复高考后,我的一个中学同学每次高考成绩优秀,考分到达重点大学分数线,由于他腿部残疾,走路有些歪,体检不通过,77、78、79年都没有被录取。我问主管部门,官方说的人人平等,真的假的?没有一个人能回答。
后来我在广州中山大学读德文,当阅读到德国宪法开宗明义:人的尊严不可侵犯。我无语我痛苦地思考,为什么宪法的第一句话写成这样。
蔡定剑教授英年早逝(于2010年11月22日在北京不幸逝世),临别前,他说的最后一句话:“宪政民主是我们这一代人的使命。”
德国著名思想家腓特烈·瑙曼(Friedrich Naumann ,1860-1919)有一句至理名言:“只当个人参与,自由社会才能成长。”(Erst wenn der Einzelne sich einmischt, kann eine liberale Gesellschaft wachsen.)瑙曼的政治思想影响了他的同代人,包括中国人非常熟悉的马克斯·韦伯(Max Weber)、沃尔夫(Theodor Wolff)和普鲁斯(Hugo Preuß),他们这些人起草了《魏玛宪法》(Weimarer Verfassung),这是德国历史上的第一部付诸实施的民主宪法。《魏玛宪法》建立起了一个议会民主制和联邦制的共和国,现今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宪法(《德国基本法》)仍保留着魏玛宪法的部分章节。《魏玛宪法》是第一部明文规定公投制度的宪法。《魏玛宪法》还抽象明文规定了社会国家制度中,个人应享有的社会福利,与同期宪政国家相比,魏玛共和国公民的福利多了许多,而且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公民也有一定照顾义务的概念。
自由的个人和社会,都面对着国家机器。有智慧的谦卑者设计的宪法,使得国家这台机器,让公民熟练地操作和运转这台机器,若有可能,还继续发明和创造新的机器;有智慧的傲慢者设计的宪法,使得国家这台机器,接纳“人民”作为这台机器的一部分(比如被当作“齿轮或螺丝钉”),被这台机器所奴役。
我主张,人的尊严通过个人的独立自主而得到保障;社会通过个人的理智而得到进步;民主通过公民社会的成熟而逐渐成熟;自利的资本主义通过社会自由主义而得到改善。
所以,我认为,在自由的市场竞争下,国家这台机器应该进行适当的干预和监督,而且,国家这台机器应该为公民提供一个尽可能相同的起跑点,即机会平等,不能因为一个人的家境贫寒而影响他(她)的发展,国家这台机器应该资助穷人上学,把他们带到一定的起跑线上,以能与条件更好的人竞争。
国家哪里来钱呢?高税收!因为弱势公民拥有享受一定程度福利的权利,因此,国家这台机器应该采取措施来解决社会不平等的问题。
在欧洲三十五年的思考、加上十几年的从政实践经验告诉我,君主立宪比较合适中国。百日维新百年痛苦,中国错过戊戌变法良机。
大清光绪二十四年间(1898年6月11日-9月21日,戊戌年)的短暂政治改革运动,最初由慈禧太后默许、光绪皇帝主导,深入经济、军事、政治及官僚制度等多个层面,希祈中国走上君主立宪的道路。然而后期改革过于激烈,加上光绪皇帝有意通过维新派夺回权力,且有维新派首领康有为建议将慈禧太后囚禁、暗杀等传闻,以慈禧为首的清朝当权保守势力发动了戊戌政变,戊戌变法仅经历了103日就告终。维新派首领康有为逃往天津,梁启超逃入日本驻北京大使馆,谭嗣同等维新人士陆续被捕杀害,光绪帝则被软禁于中南海瀛台,慈禧重新当政,引发了民间舆论支持孙文和黄兴等更为激烈的革命主张,推翻帝制,建立共和。
我始终认为,没有宗教信仰(并非一定要基督教)的支撑,国家不可能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