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說客人不能得罪?
昨天下午,一件事防不勝防,再度發生。
一位女士電話點單,我特意仔細問清楚她,是否知道我們是哪一家中餐。她信誓旦旦確定無疑地保證,當然知道!然後她不假思索説出了街道名稱。
聼她點單不是生手,連地址都知道。又覺得她的名字和聲音并不陌生,還等什麽?便毫不猶豫進厨房做了。
一個小時過去,還未現身。查看來電顯示,打過去不接。不妙!
趕緊打電話到二號店,那裏的前臺小夥子說,有個黑人女的來拿過了。當時他打電話通知我,但是我的綫路縂忙,沒接通。
唉,又被騙了!
對電話單的處理,我們已經非常謹慎。以前是接到就做,有空就做。但是不來的太多了。人手緊張的情況下,任何一點資源和人力的浪費都很讓人氣憤。可是如果完全不做,等客人來了,手忙腳亂趕工,容易出錯。而且客人也不高興。碰上耐性差的客人,就會直接質問你。“還沒做好嗎?”,“我半小時之前就電話了,怎麽還沒做好?”
再加上忙的時段,並不是只有一兩張電話單,常常是各路人馬蜂擁而至,應接不暇。這真是個兩難境況!
爲了盡量處理好電話點單,我們制定了一個原則,即只做靠譜的單。實際上,從不斷積纍的經驗中,我已經可以做到第一時間就能判斷出來電者是不是可靠的人。但是,仍有失手。昨天就是一例。
做了就白做了,沒什麽關係。只是被騙到的感覺十分不爽。我堅持打那女人電話,告訴她應該來拿。
這在以前,如果這麽做,是不可想象的。怎麽敢得罪客人?我們在明處,他們在暗處。再説她打了電話不來拿,也不是故意的。只不過是弄混了。
但是我留言告訴她,如果你走錯了地方,或者說打錯了電話,應該在你知曉之後,回電通知我一聲。取消點單。是禮貌,也是責任。因爲弄錯的是你自己,要店家完全承擔風險是不合理的。
那天我與另外一個同樣也是做餐飲生意的客人聊天,我問他雇傭員工的情況,也問他電話單的情況。這位開美國餐的老哥,毫不隱瞞地說,他雇傭的員工,幹活兒好的幾乎沒有。抽烟喝酒偷懶,不講衛生。而客人,打了電話不來的多的是。
哦,原來不只是我們中餐!
感覺只圖自己方便,什麽都不在乎的爛人越來越多了。怪不得牙醫和維護草坪的都要求先交錢再服務。
那你們是怎麽處理電話單的呢?
電話裏要求對方的信用卡號碼,如果不來照樣收錢。如果客人說我付現金,那好,來見我。
看來這種現象十分普遍,我們也該學習起來了。但是電話裏要客人的信用卡號碼,很花時間。我懶得和他們囉嗦,最保險的辦法還是只做熟客。
不過今天領導還是打出一張告示,説明爲了預防不來拿餐的電話,要求出示信用卡號碼。其實我們知道這招兒基本是不會用的,貼出來也是爲了給那些打了電話,好像很有權力,來了就吵吵著要優先權的人看的。
我老早就說,應該給客人説明,乾脆不做電話單。又要快捷,又要方便,又要便宜,又要催命,卻完全不顧別人的人,誰愛伺候誰伺候,老娘不伺候!
總是顧慮會得罪客人,直説不做電話單不好。況且還有許多好的老客人,還有一些大單,先來電話早準備,大家都方便。
不管怎樣,今天就貼出去了。理解的就理解,不理解的就去別家店。套用那句話說的,“能得罪的就不是朋友”。那麽能得罪的也就不是好客人。我只要好的。就夠了。
但願昨天那事,是最後一次。今後再不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