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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逸:芥末男女

安逸:芥末男女

博客

  简介:
  一段又一段都市男女曲折缠绵的爱情,剪不断,理还乱……曾经的枕边人不一定了解,终有一天碾成泥,辗成尘,不再如故。风,可以不懂云的飘泊;沙,可以不懂海的辽阔;天,可以不懂雨的落魄;不是每段爱都有结果。
  龙虾与芥末,婚姻与激情。许多事情发展到后来往往会不按个人意志出现一些问题,爱情也不例外。小说中恋人最终以相同的理由——你给的是我不要的,我要的你不能给予,结束了他们长达五年的悲伤爱情。

  引子:
  玺彤跟我说:
  龙虾和芥末,
  婚姻与激情,
  有人吃龙虾可以不要芥末,
  但没人会为了芥末放弃龙虾!
  我不屑一顾,我说:
  没有芥末我就不会吃龙虾!
  她说:
  那只能说明你是个渴望得到婚姻还要去寻找激情的人!

  今天,简直是个奇迹!
  阳光像成都女人的眼波,明媚而热情地布满这个灰色城市的每个角落。
  成都的冬天很少有这样的天气,连一向瓦灰色的天空,也碧蓝得万里无云。
  我真没想到,老天会如此厚待我——在我婚礼的当天,赐我无价的阳光。
  我对着镜子,镜中的我空前美丽,雪白的婚纱,唯美复古的希腊风格,一层一层的纱缠绕包裹着我,映衬着我化着明艳新娘妆的脸。右手无名指上那枚小小方钻,朴实大方,低调而不乏品位,很符合我心血管内科医生的身份。
  我有些紧张,喉头有点发干,连手心都是汗。
  母亲已经第20次看表:“这个陈志谦,怎么还不来?哪有新郎迟到的?”
  我更加紧张,难道志谦逃婚?
  天,我不要在婚礼当天出天字第一号的丑!
  “玺彤,给志谦打电话!”我声音有点哑。
  “已经打过了,接不通!”为了不抢我的风头,一向美丽的玺彤特意打扮得很低调。
  我也开始频频看表。
  我不断望向窗外,秋水已经望干。
  “锦诗,时间到了,我们走吧!”志谦被人簇拥着走进我的房间。
  谢天谢地,他终于来了!
  我险些沦为弃妇!
  我松口气。
  咦?志谦的头发有点油腻,西装下摆甚至皱了一小片。
  奇怪,志谦一向爱好整洁,今日怎如此马虎?
  我的心往下沉了一点。
  我深吸一口气,提醒自己:锦诗,今日是你的大日子,开心一点。
  “锦诗……”志谦看着我,无比专注。
  我仰起头,也凝望着他,期待他说出每个新郎都会对新娘说的那句话——今天你是最美的新娘!
  “锦诗,怎么你口红的颜色恁地艳?太妖娆,不配你!发髻梳得太高,有点显老!”
  我差点昏厥,当着诸多亲友的面。
  新郎竟在结婚这天抱怨新娘不够美!
  我忍不住瞪志谦。
  谁知,他竟白我一眼,那目光竟这样不屑。
  我的心情立即跌至谷底。
  突然,那阳光变得分外刺眼,仿佛在嘲笑我:梁锦诗,这才是开始!
  木然地跟着车队到了餐厅,一大群人,闹哄哄的,有人叫我上台与新郎行结婚礼。
  我固执地坐在椅子上不肯动,真要把自己交给这个男人吗?
  “锦诗,该你行礼了!锦诗,快上台去,志谦在等你!”
  我还是稳坐着不动,如同赌气一般。
  婚礼现场哄闹起来。
  现在不是赌气的时候,我想站起来,可是婚纱却缠在椅子上,一点也动弹不得!
  我急了,一用力,“哗!”婚纱顿时被撕成两半。
  我猛地睁开眼睛——窗外的阳光还是那么慵懒,桌上还放着一个玻璃小碟,碟子里是融化的冰淇淋。
  我摸摸额角,这个梦太逼真,竟惊骇出汗来。
  我没有结婚,我正坐在新开张的“百度”咖啡厅吃哈根达斯!
  等人,等志谦,等这个和我交往了5年,已经谈婚论嫁的男人,一家广告公司的平面设计师。
  等太久,我竟不知不觉睡着了!
  我不禁讪笑。
  隔着偌大的落地玻璃,春熙路上人来人往,时尚的、落魄的、幸福的、窘困的、散漫的、不快乐的、颦着眉的、瘪着嘴的……
  奇怪,只隔了一层玻璃,一切都不同了,仿佛玻璃里的我和玻璃外的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似乎一切凡尘俗事都与我无关。
  不过,一切只是似乎,并不是真的如此。
  生活里有太多的幻象。
  我的好友原玺彤常常嘲笑我是“春熙路动物”。
  是的,我承认,我喜欢春熙路,胜过这世上任何一条街。
  从我上中学起,从春熙路还只是一条窄窄的、破落的小街开始,我就迷恋它。
  只要有不开心的事情,扎进春熙路的人群里,我就能快速地平静下来。
  玺彤常说,“百度”不过是一间搭在公厕上的玻璃房子,凭什么一个单球冰淇淋要卖28元?
  可是,我偏偏喜欢。
  冬日,躲进这不透风的玻璃房子里,晒太阳,喝咖啡,吃冰淇淋,看一本闲书,是可以忘记一切烦恼的。
  现在是下午4点半,太阳已经有些提不起精神了。
  志谦还没有来。
  不过,我并没有着急。
  我已经习惯等他,对于他,我永远都在等待。
  他总是迟到或者不到,很多事情频繁发生,渐渐人就会麻木,说好听一点,就是习惯。
  我正努力把最后一点冰淇淋填进嘴里,手机响了。
  我接起来。
  “锦诗,我来不了了,你别等我了。我现在在机场,到上海出差,一个星期以后回来。你自己回家吃饭吧,跟你父母解释一下。”
  “哦,路上小心!”
  “晚上睡觉关好门。”
  “我……”
  我话还没说完,志谦的电话已经挂了,只留给我嘟嘟的忙音。
  我叹口气,拨了家里的电话。
  “喂,妈妈!志谦不能来吃晚饭了,他出差了!”
  “又临时出差,他好几个月没来吃饭了!”母亲的声音有太多的不满。
  “那你回来吗?”
  “我,我也不回来了,玺彤约我吃饭!”为了不回家听母亲抱怨唠叨,我咬咬牙,狠下心来。
  母亲一言不发地挂断电话。
  真难想像,平时温文的母亲会这么无礼地挂断别人的电话,不过,我不是别人,我是她的女儿。她无须在我面前讲礼貌,她大可把平生所受之气,全都发到我身上。
  谁叫我那么不听她的话呢?
  我抬头看看天。
  奇怪,不过打了两个电话的时间,天空突然不再蓝得通透,连阳光照在身上都没有了暖意。
  我禁不住打了个寒战。
  信手拨电话给玺彤,约了她晚上在MIX见面。
  挂了电话,我喉头像堵了一块卵石,有些透不过气。
  看着窗外熙来攘往的人群,想到自己又形单影只一个人,我不禁悲从中来。
  我甩甩头,买了单,走出来。
  清冷的空气,瞬间将我包裹起来,我甚至能感觉到干燥的空气即刻吸干我裸露在外皮肤的水分。
  这一刻,寂寞更像深入骨髓的癌细胞,迅速在我体内扩散,走在热闹的街头,我却已被寂寞吞噬。
  不能让这阴郁的情绪控制我,我努力对着橱窗给自己挤出一个笑容。
  然后,随着人流走进商场。
  我和所有女人一样,特别喜欢购物。
  开心的时候,要Shopping庆祝,不开心的时候,亦要Shopping发泄,心情平和的时候,Shopping更是工作的动力。
  我在太平洋选了一件Hermes的粉红色羊绒大衣,质地异常柔软,像情人的嘴唇。
  然后,一件驼色的无袖大翻领毛衣抓住了我的视线,我试穿了一下,毛衣非常贴身,把身材衬托得分外婀娜,尤其是胸部到腰间的线条,玲珑而优雅。那厚实的大翻领更是让脖子显得颀长又高贵。
  换了平时,我不会买这件毛衣,高领的无袖毛衣非常挑剔穿着的气温,太冷、太热都不适合。
  一年当中,穿它的机会,不会多过两次。
  可是,有什么关系呢?
  我今天,心情不好。钱又是我赚的,谁又能说“不”呢?
  我侧着头想——哦,志谦一定会说“不!”他还会说“锦诗,你的衣服已经多得穿不下了!”
  可是,志谦现在不在,山高皇帝远啊!
  我偷偷笑,爽快地买单。
  未婚,就是有这点好处。
  我大可告诉他,这些衣服,是我大前年买的,反正,我那么多的衣服,他未必记得住。
  想到等一下要到酒吧去,我脱下身上这件白开水一样没有味道的毛衣,换上了这件新买的无袖装。
  成都的冬天,天黑得特别早。
  等我从商场出来,已经华灯初上,夜上浓妆了!
  “夜上浓妆”,我很喜欢这个词,就像夜晚流连欢场的女人,在五彩浓妆的掩盖下,在虚假的屈意承欢中,让人辨不清真伪。苍白的面孔、憔悴的神情、空洞的眼神、糜烂的灵魂,全都悲哀地掩藏在浓妆之下。
  成都的夜,在华灯的浓妆下,不知道藏起了多少故事,引发了多少欲望……
  好不容易挨到8点钟,我打车到MIX,径直走进最里面的小厅,这里播放的都是电子音乐,有种很异样的情调,总觉得有无数赤裸的欲望在蠢蠢欲动。
  我选了最角落的位子坐下,要了一瓶蓝宝石,我这个人凡事喜欢低调,非常不喜欢在酒吧里遇见熟人,尤其怕碰见我的病人。
  很多病人在酒吧里遇见自己的医生,都会觉得难以接受,似乎泡酒吧的医生都不够专业,似乎医生就活该活在福尔马林里。
  尤其是我的病人,都有脆弱的“心灵”,我可不敢刺激他们。
  为了我的专业形象,为了我的病人,我不得不低调、低调、再低调。
  酒吧里人不多,连打碟的DJ都还没到。
  可是,我还是注意到,我斜对面的桌子上坐着一个男人。
  除了我这个寂寞的人,谁还会如此早就到酒吧里泡着呢?
  我禁不住打量他,可是,酒吧里灯光太过迷离,我只能隐约辨认他的轮廓,不出意外,这应该是个相当好看的男人。
  不过,我对好看的男人一向没有兴趣,男人一好看了,难免让人觉得不够深度、不够稳重、不够专业、不够man。
  可是这个男人有点例外。
  他在等人,抑或一个人?
  我下意识地猜测,谁知,他也向我看过来。
  我慌忙把头移开。
  他发现我在看他了吗?
  我的脸有些发烫,但愿没有!
  一个女人直勾勾盯着一个男人看,总不是件光彩的事情。
  玺彤还没到,美丽的女人总是让人等,我已经习惯。
  可是酒吧里其他的客人也还没来。
  偌大的酒吧,除去这个男人,似乎也没有什么可以让我停留目光的地方了。
  我又偷偷望向他。
  天,他居然还在看我!
  我慌忙把视线闪到一边,假装欣赏他身后的吧台。
  可是,就算不看他,我还是能感觉到他在注视我。
  我的脸开始发烫,从来没有哪个男人这样目不转睛地看着我,我承认,我也算是个美丽的女人,可是在医院里,整日面对的都是愁眉苦脸的病人,他们全都对着我作“西施捧心状”,哪里有工夫欣赏这个穿着白大褂的女人五官是否长端正了。
  而志谦更是对我视若无睹,每当我穿了新衣服,换了新妆容,向他询问意见,他总是头也不抬,埋首书中,胡乱应付一句:“还过得去啦!”
  不是不影响心情的,但是,时间一久也习惯了。
  玺彤常安慰我:“没关系,天仙美女也会3日看厌的,何况他对着你整整5年。”
  我忍不住,又用眼角的余光偷偷打量这个男人。
  咦?他好像已经没有看我这边了。
  我抬起头,又开始明目张胆地看他。
  哦,他好像有很挺的鼻子,嘴角的线条很性感,眉毛很浓,眼睛嘛……
  啊!我们的视线居然碰到了一起,要想移开,已经来不及了!
  我的心顿时漏跳一拍,冬冬地快跳起来,似有人在急叩我的心门。
  我想迅速低下头,可是他对着我笑了笑,那笑容很清澈,没有一丝杂念,我也只好故作大方地对着他牵了牵嘴角。
  这笑容,一定尴尬到极点。
  我暗暗发誓,今天晚上绝不再看他第二眼。
  还好,有客人陆续进来,酒吧一下喧闹起来。
  玺彤还是没有来,而且她竟然打电话告诉我,有客户约她谈事情,来不了了。
  “原玺彤,我今天已经第二次被人爽约了!”我几乎忍不住对着电话抱怨。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总不能让她放下工作来陪我这个寂寞无聊的大龄女青年吧?
  我叹口气,拿起酒杯,猛喝了一大口。
  很怪,我很喜欢喝蓝宝石对水晶葡萄,口感异常清爽,像夏天雨后的黄昏,清新又热情。
  还不到10点钟,我左边桌的三位美女便已被隔壁桌称不上帅哥的男人勾走了。
  而右边桌的三位美女则已经喝得烂醉如泥,瘫倒在桌上了。
  其余的美女则保持着高度的清醒,目光如炬,妄图在昏暗的灯光下,发掘真正的帅哥。个别还不时蹿进洗手间,填补残缺的妆容。其实如此迷离的灯光下,哪个男人又怎能分辨出女人脸上胭脂是否脱落呢?
  我暗自好笑。
  酒吧里,人越来越多,可是我觉得越来越寂寞。
  我试着打志谦的手机,可是电话一直关机。
  本来平静下来的心又烦躁起来。
  摇着手中的液体,我的心一点一点沉下去。
  还记得刚和志谦谈恋爱的时候,他一下飞机就会立即给我打电话,抱着电话,我们谁也不想先挂断。
  可是,现在……
  我禁不住想笑,难道时间真的可以磨灭任何一种激情?
  我一杯接一杯,喝下去。
  渐渐,整个人轻飘飘的,眼前的焦距似乎有点散乱,身边的人变得忽远忽近。
  也许,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本来黏得很紧的两个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分隔千里。
  人如此,心也如此。
  志谦,你的心已经离我很远了吗?
  志谦,你还把我放在心上吗?
  志谦,我还把你放在心上!
  蒙眬中,我看见斜对面桌的那个男人,还是一个人在自斟自饮。
  哦,原来他也一个人。
  被人爽约了,抑或本就一个人?
  我下意识地猜测着。
  原来孤单的人不只我一个,也许这座城市里,每一个酒吧,都有孤单的人。
  趁自己还能清楚地向出租车司机说清楚家庭住址,迅速把剩余的大半瓶酒存了,离开这个喧闹的地方。
  走出MIX,寒风像刀片一样划向我的脸,我顿时清醒了许多。
  回到家,我匆匆沐浴,头发湿着,便昏昏沉沉倒在床上。
  被子很软,很香,可是,没有志谦。
  我一向要抱着他才能入睡的,志谦是我的安眠药,幸亏今天有酒,我才能迅速合上眼睛。
  可是,一直半梦半醒,睡不踏实。
  蒙眬中,听见志谦在唤我:“锦诗,起来,锦诗起来,头发还没干,不能睡!”
  我挣扎着,睁开眼睛——原来电话响了。
  我接过电话,志谦的声音传过来:“锦诗,我手机没电了,又没带充电器,借别人电话打给你的,你早点休息!”
  我含含糊糊应了一声,挂了电话,埋头继续苦睡。
  志谦没有忘记我,志谦给我打电话了!
  我的心顿时塌实下来,瞬间睡得死沉。
  早上6点半,闹钟便乱叫不止,声音响得简直可以追魂夺命。
  我恨它入骨,却又离不开它。
  完全如同一些伴侣的关系,离不开舍不下,却又相互怨恨。
  好不容易挣扎起床,头痛欲裂。
  我迅速把微波炉打开,放进一袋牛奶,然后冲进洗手间洗漱。
  天,我的脸上全是被单褶皱印。
  我赶紧拍了一张保湿面膜在脸上。
  女人一过25岁,皮肤就开始走下坡路,不得不随时注意。
  像我这样的女人,年龄一大,身材容易变形,皮肤会干燥,头发开始分叉,眼睛也逐渐暗淡,再不结婚,就会打破“新娘是整个婚礼最美丽女人”的神话了。
  说不定志谦哪天突然醒悟,扔下我,寻找青春美少女!
  哦……
  幸亏有面膜。
  面膜是大龄女人的救生圈。
  我亲爱的面膜。
  为了买更多更好的面膜,我必须加倍努力地工作。
  这个月我值白班,一整天都得待在医院!
  一想起医院那浓重的消毒水味道,我心里就不舒服,像有无形的蚂蚁,密密麻麻爬上我的脊背……
  拉开衣柜,我顺手拿出一件米黄色的大衣,样式非常普通。
  一进医院就得换上毫无特色的白大褂,穿什么样的衣服出门,已经不重要了。
  我相信,我医治过不少病人了,可是真正记得我的脸的病人,没有几个。
  他们根本自顾不暇,全都揣着“心事”。
  我在住院部工作,不过休息了两天,竟然又新添了5位病人。
  这年头,人的心脏承受能力越来越低。
  不过也好,病人一多,时间过得特别快。
  我8点整开始查房,然后进一步了解新住进来的病人。
  中午到食堂吃饭,遇到我们门诊部的柯忺宇医生,他也是心血管科内科医生。这5个病人都是由他周末接收,转过来的。其中一个还要做心脏搭桥手术。
  我坐下来和他谈了两句。
  柯医生是我们科最年轻的男医师,刚满30。而我是科里最年轻的女医师,那群护士最爱开我俩的玩笑。
  可惜,我一早已经有了志谦。
  科室里有很多护士对柯医生情有独钟,因为他特别儒雅有风度,温文得像个大学讲师。
  护士总是偏爱医生,就像空姐钟情机师一样。
  谁说兔子不吃窝边草?
  下午,病人明显少了。
  我试着拨打志谦的手机,仍然处于关机状态。
  我看看表,已经5点半了,整整一天都快过去了,志谦还是一个电话也没给我打过来。
  他不联系我,而我又联系不到他。
  我恨恨地想,总是思念多一点的那个人吃亏多一点,感情付出越多,主动权就离你越远。
  想到下了班,又一个人,没有地方可去,凄清的感觉就不由自主涌上心头。
  其实,平时下班,也待在家里。志谦总是在电脑前加班,或者看书,很难和我说上两句话。
  可是,有他在,我就是觉得心里特别安稳。
  有种坚如磐石的稳定。
  想到昨晚开的酒还没有喝完,我信手打电话给玺彤。
  为着昨天的爽约,玺彤还心存内疚,除了答应和我一起去MIX,还附加请我去红高粱吃海鲜。
  我立即把这好消息告诉乐忻怡,忻怡开心地连声说好。
  忻怡是我的小学同学,因读书早,她比我小整整两岁。而玺彤则是我的高中同窗兼室友。
  我们三人一向情同姐妹,亦是最佳损友搭档。
  玺彤是出了名的美人,高中时学校里三分之一的男生都或明或暗地喜欢过她,不少男生都给她写过情书,虚荣的玺彤至今还保存着满满两大抽屉情书。
  她常常把这些情书拿出来,在我和忻怡面前炫耀:“看,我收的情书多得可以砸死你们!”
  如今的玺彤呢?更添成熟风韵,举手投足风情万种。
  她的追求者,更是多如过江之鲫了。
  我4岁的小侄儿总是夸耀地对她的小同学们说:“电视里的万人迷不漂亮,我的玺彤阿姨才是真正的万人迷。”
  看,小小年纪就已经被玺彤的美色收买!
  最可贵,玺彤工作态度一流,加之天生一副水晶心肝、玲珑肚肠,很快成为房产界的翘楚。
  每每看到玺彤累得半死,忻怡就会感叹:“你天生一副不劳而获的面孔,为什么还要这么拼呢?找个男人养你不好吗?”
  玺彤定会给她一个白眼:“金丝雀太娇贵!我不过贱命一条。”
  “交个男朋友,不如养条狗!这句话,你没听说过吗?”
  ……
  呵呵,她就是一张嘴太刻薄,让人吃不消!
  忻怡不是特别美,但是有种特别的味道,她非常得出尘,有如今中国女人少有的温婉、雅致和天真。可能和她的职业有关系吧,她是音乐学院教古筝的老师。
  不过,只我和玺彤知道,看似柔顺的忻怡骨子里倔强无比,她认定的事情十头牛也拉不回来。
  从小忻怡就开始练习古筝,可能她的那分难得的古典韵味,就是靠它培养出来的吧,难怪现在的父母都要让孩子学学乐器。
  每次听她弹《高山流水》,我就要晕,而玺彤更是不客气,抓过琴就乱拨,奇响无比,她还美其名曰:“这就是著名的《秦王破阵子》!是否够铿锵?”
  我们笑成一团。
  笑着笑着,都成了大龄女青年。
  呵呵……
  下了班,玺彤来接我,忻怡已经在车上了。
  我一上车,忻怡就皱眉毛:“好浓的药水味道!锦诗,没有男人会喜欢你的!”
  “没关系,我的消毒水味道有志谦喜欢,倒是你,用这么好的香水还找不到男朋友!”我嘴巴也不肯饶她。
  忻怡佯作恼怒,抓起车上玺彤的“奇迹”就往我身上喷,我赶忙躲闪,玺彤一边开车一边大叫:“多喷点,让她淋个香水雨!哈哈,香到极致会变臭哦!”
  我们闹成一团。
  唧唧喳喳吵个不停。
  每次和她们在一起,我的心就会充盈而喜悦,谁说女人没有友情?
  只是女人的友情更娇弱,需要比爱情更多的呵护。
  忻怡用“哉”,很清淡,像她的人,飘逸但又有足够亲和力。
  而玺彤,她的香水乱七八糟,专门挑瓶子漂亮的买。
  我们常常说她恶俗!
  而且,香水的价格似乎和它的味道无关,反而是瓶子越精美,价格越不菲。
  唉!这个买椟还珠的年代!
  基本上,我不喜欢用香水,用了也盖不住消毒水味道,说不定还会怪怪的。
  况且,一个身上香喷喷的年轻女医生,会让病人没有安全感。
  看,为了病人,我放弃我诸多女人的嗜好。
  谁说医生没有牺牲?
  这就是牺牲!
  一路上,都有人往玺彤这辆火红的热情的POLO上瞄,一车美女,香味四溢,而且唧唧喳喳闹个不停。
  这可是名副其实的“香车美女”!
  到了“红高粱”,我们点了最喜欢的龙虾、三文鱼、蒜蓉青口、红烧九肚鱼、两道精致的小菜,用龙虾头煲了白粥。
  龙虾蘸芥末酱油碟,十分好味。一入口,芥末浓厚的味道,如游丝般钻进鼻内,瞬间直达心脏,泪腺受到强大刺激,随即泪盈满眶,每个人看起来都似有无穷伤心事,全都吃得眼泪汪汪。
  我们忍不住哈哈大笑。
  忻怡一边擦眼泪一边说:“我失恋也没流过泪,这芥末太厉害了,比爱情还让人难以控制!”
  玺彤抹抹嘴角说:“龙虾和芥末,像不像婚姻与激情的关系?有人吃龙虾可以不要芥末,但没有人会为了芥末放弃龙虾!“
  我不屑一顾:“没有芥末我就不会吃龙虾!“
  玺彤笑得前俯后仰:“那只能说明你是个渴望得到婚姻还要去寻找激情的人!”
  我白她一眼:“我有志谦,我们很相爱!”
  “那你们还有激情吗?还会一日不思量,也攒眉千度吗?会才下眉头,却上心头吗?他还会深情吻你吗?”
  我被玺彤连珠炮似的问题问得愣住了。
  是,我们还没有结婚,可是已经不会牵肠挂肚地想念对方,如果不做爱,几乎不会拥抱接吻了,甚至——连做爱,也如同刷牙一般。
  “玺彤,爱情不会永远充满激情!”我有一点失神!
  “没有激情的爱情,简直不能称作爱情!”忻怡轻声怪叫。
  “但,没有激情的婚姻仍然是婚姻!”我看着她们,突然间,我们都若有所失。
  “那不是等于喜欢芥末的人,必须不蘸芥末吃龙虾?”忻怡瞪圆了眼睛,“锦诗,这样的婚姻,你想要吗?”
  “有了芥末,龙虾可以卖得很贵,可是,没有芥末,龙虾却还是龙虾!”我也望着忻怡,“所以,人们不会为了没有激情而不去结婚!”
  “没有激情的爱情不算爱情,可是婚姻里却缺少激情,那婚姻里岂不是没有爱情?多可怕!”忻怡笑起来,“我可不愿意结婚了!”
  玺彤忍不住笑起来:“婚姻里是有爱情的。只是婚姻里的爱情没有激情,所以很多人才会到婚姻以外的地方寻找激情,然后打着爱情的幌子。”
  我和忻怡全都笑起来。
  然后忻怡正色:“如果不能让我很心动,我是不会结婚的!”我们都知道,忻怡以前谈过好几次恋爱,但是因为实在找不到那种极至心动的感觉,都一一作罢。
  她常常回忆起高中时代,暗恋一名学长的感觉:“整日想着他,偷偷骑了车,跟在他身后转半个城,丝毫不觉气喘,只觉满心欢喜,虽只是背影,也可在睡前反复咀嚼回味。如果有机会从他身边走过,心脏几乎激动得可以跳出来……可惜,从此以后,对着任何一名男子,我都无法再产生这种心动的感觉了。如果找不到这样的男子,我宁肯终生不吃龙虾!”
  忻怡负气地说着。
  那时候,我们也常常躺在被窝里,听她描述梦中情人,她做梦一般的神情与现在一般无二。
  此刻,见她如此心驰神往,似乎又坠回高中时代,我和玺彤同时尖叫:“把嘴里的龙虾吐出来!”
  忻怡被我们戏谑,忍不住还击。
  一顿饭吃得异常热闹。
  到了MIX,音乐立即铺天盖地将我们包裹,密密实实,水泄不通。
  我们选了靠墙的位置坐下。
  想起早上的头疼,我尚心有余悸,暗自提醒自己千万不要喝多了。
  可是,蓝宝石那样诱人,志谦仍旧一个电话也没打给我。
  我又一杯一杯接着喝下去。
  幸亏对了水晶葡萄,否则一早醉死。
  正在聊天,手机响起来,是赵凯。
  我看了玺彤一眼,赵凯是她的前任男友。
  “喂?锦诗,你那边好吵,你在哪里啊?”赵凯几乎对着电话在吼。
  我也对着电话大声喊:“我在MIX,找我有事吗?”
  “下周我结婚,请你来观礼!我马上把喜帖给你送过来!”赵凯声音里透着喜悦。
  “别……”可我话还没说完,他已经把电话挂断。
  我看了看玺彤,她正在和忻怡讲她一个追求者有多么无赖,两个人笑得前俯后仰,花枝乱颤。
  我咽了口唾沫,决定先不告诉玺彤,还是等赵凯自己送上门来吧。
  过了半个钟头,我正俯身听忻怡讲她的暗恋史,见玺彤突然表情僵住了,直愣愣看着我身后。
  我回头一看,一个男人站在我的身后,笑容可掬,哦,赵凯已经来了。
  “玺彤、忻怡你们也在啊?”赵凯有些意外,“正好,我把帖子也给忻怡!”
  “什么帖子?”忻怡白他一眼。
  “我下周结婚,请你来喝喜酒啊!不过,我没准备玺彤的,如果你不介意,也一起来吧!”赵凯眼睛看着别处,根本不敢在玺彤身上停留。
  “好啊,看我那天有没有空。”玺彤瞥一眼赵凯。
  我赶紧打圆场:“赵凯,你还有很多喜帖要送吧,赶紧去吧。”
  赵凯离开。
  玺彤瞪了我一眼:“他要来,你怎么没告诉我!”
  “他自己要来的,我可没叫他来。怎么,听见老情人要结婚,新娘不是你,心里不舒服?”我决定再刺激一下玺彤。
  “我有什么不舒服的?”
  “你不难过吗?”忻怡也不肯放过她。
  “难过?难过也得有时间啊!我每天忙得跟条狗似的,哪有工夫?”玺彤一脸的不屑。
  然后,玺彤定下来,开始和临桌一名窥视她已久的男子眉来眼去。
  天!就着昏暗的灯光,我们都能清晰地辨别出那男人有一口大黄牙!
  玺彤这么苛求完美的女人,这么对男人不屑一顾的女人,竟然对这口黄牙视若无睹,还频频向对方放电。
  还说自己不介怀?
  我和忻怡对看一眼,各自都在心里叹了口气。
  事情过去这么久了,玺彤竟然还放不下。
  赵凯是玺彤大学时代的恋人,两人死去活来地爱了3年。
  可突然有一天,玺彤发现赵凯的目光不再流连于她的身上,连说话都心不在焉,老躲在一旁发短信,打电话。
  精明如玺彤,哪里有不起疑心的?
  一调查,果然,小赵同志和一名小学老师又偷偷好上了。
  玺彤气结,揪着赵凯不放。
  那一日,我和忻怡都在,赵凯苦着脸辩解:“我是爱玺彤的,小学老师怎么能和她比呢?可是两人朝夕相对,感情早就降温。我找小学老师,不过图一时新鲜快乐,如同看书、钓鱼一般,是业余爱好、消遣。可玺彤是正职,怎么能相提并论?”
  我们三人都被他气得哭笑不得。
  原来老婆是正职,情人是兼职或者业余爱好。
  天底下竟然有这样的男人。
  不过,这可是大实话,在爱情的道路上,也许每个男人都愿意拥有一份优渥的正职外,还兼职数份,顺便有广泛业余爱好。
  呸!美死他们!
  那段时间,我也盯志谦特别紧,一下班就回家守着他。
  可志谦还是一如既往,上班、下班,一回家就对牢电脑和书本。
  电话从头到尾也不响一声,身上没有任何其他异性的香味,只有永恒的我的消毒水味,
  我放下心来。
  可是,现在玺彤的状态让我和忻怡都很不放心。
  她一个劲地喝酒,娇笑不已。
  笑着笑着,眼泪自眼角滑落,滴进酒杯里,泪水晶莹,一跌进酒里便再寻不到。
  如同玺彤的悲伤,在喧闹的酒吧里,融进去,便不易察觉。
  明明是玺彤主动和赵凯分手,难过的应该是赵凯。
  可偏偏放不下的是玺彤,而那厢,赵凯已经欢天喜地结婚发喜帖了!
  这大概就是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吧。
  玺彤对着酒杯独自垂泪,发了一会儿呆,又自顾自深吸一口气,突然笑了。
  她以为我和忻怡没有察觉,故作开朗地举起酒杯:“来,希望我们都能拥有龙虾和芥末!”
  我和忻怡只得陪她喝了一杯。
  谁知她又给自己斟满,一饮而尽。
  她快速地给自己斟酒,又飞快喝下,拦也拦不住,还不时大声笑:“今天很开心!你们要陪我多喝几杯!”
  我和忻怡担心地看着她。
  很快,玺彤就醉了,伏在桌上,一边笑,一边哭。
  脸上的妆容全糊了,任谁也看不出,这就是回眸一笑百媚生的原玺彤了。
  结果,忻怡只好开车送玺彤回家。
  看见玺彤这样,我心里突然憋闷无比,自己的眼泪也快要忍不住了。
  我没有离开,反而坐下来,继续喝酒。
  我一向不是嗜酒的人。
  可是,这两天,不知为什么,我开始觉得酒是好东西。
  喝到熏熏然,飘飘悠悠,所有烦恼都可以化解。
  志谦,你把我忘了吗?
  12点,正是酒吧里人最多的时候,突然我觉得好像有人在注视我。
  我抬起头,看见隔了两个座位,一名男子正看着我微笑。竟然是昨天在这里遇到的那个男人,他还是一个人。
  刚才那张桌旁坐的还不是他,可见他刚来。见他望着我笑,我也大方地对他笑笑。
  他突然对我比画了一下,我没看懂,只好睁大眼睛一直看着他。他用手轻轻抹了抹自己的眼睛,又指指我。
  我下意识照他的动作,抹了抹自己的眼睛——竟然满脸是泪。
  原来,我哭了,但是我自己并不知道,需要一个陌生人来提醒我!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有些尴尬。
  他观察我有一阵了吧?
  他似乎察觉到我的不自然,举起酒杯,对我做了个干杯的动作。我突然轻松起来,也回应他,把酒杯里的酒一饮而尽。
  他笑了,我也笑了。
  隔着几张桌子、隔着烂醉的人群,在明暗不定的灯光里,在暧昧的音乐中,我和一个陌生得只见过两次面的男人,相视而笑……
  这可不是我的作风。
  天,我一定醉了!
  回到家,我倒头便睡,梦里有一双眼睛一直看着我笑,在这笑容里,我轻松而愉快。
  我的梦里有了除志谦以外的男人。
  翌日,志谦终于打电话给我,他太忙,新客户要求甚多,非常刁难人。
  以志谦这样孤傲的性格,想必忍得很难受,心情恶劣,自然不想四处借电话打给我。
  今日心情好一点,头一个必定想到借部手机打给我。
  虽然只在电话里三言两语,但5年的感情,足以打消昨晚一切委屈。
  下了班,心情还不错。
  正好回家吃饭,顺便陪陪父母。
  一开门,饭菜香便已经飘到门口,我深深呼吸,顿觉饥肠辘辘。
  从小我就在这60平方米的屋中生活,虽然家庭环境非常普通,直到我大学毕业,才穿了第一件有牌子的衣服。可是,我仍然深知父母爱我至深。
  听见开门声,母亲赶紧从厨房奔出来,见是我,一张脸笑成菊花:“回来了,怎么不早说?妈妈马上做你最喜欢吃的碎肉芽菜。”
  我想钻进厨房和她说两句贴心话,可是厨房实在太小,两个人根本转不过身。
  我只得倚在门口看她欢喜地忙碌。
  母亲年轻的时候是个真美人,长得颇像女明星许晴,特别是那对小酒窝,笑起来是可以颠倒众生的。
  母亲也把这酒窝遗传给了我,但是我并没有用它颠倒众生,连志谦都已经看厌了它。
  可如今,连母亲的这对酒窝也埋没在皱纹里,该是我拖累的吧?
  我不禁有些心酸,一股歉意涌上心头。
  吃饭的时候,气氛非常融洽,我已经有整整一周没有回家吃饭了。
  “锦诗,志谦向你求婚了吗?”母亲笑眯眯往我碗里夹菜。
  “还没呢。”我随口答。
  “你们在一起都这么久了,再不结婚,别人要说闲话的。”母亲叹口气。
  “那志谦回来,我和他商量一下,找个时间登记了事。”我吞了一大口饭。
  “那你们什么时候买房子?现在成都房价涨得厉害呢。”母亲放下碗,盯着我。
  我胡乱应道:“志谦说,用我们现在租的房子结婚,等以后房价降了再考虑买房。”
  “什么,租房结婚?我不同意!”母亲突然恼了。
  “可志谦拿不出那么多钱买房的!”我也放下筷子。
  “当初就叫你不要跟着这个男人,长得平凡、工作普通、没钱、家庭条件一般,一身坏脾气,又不爱说话。你到底看上他什么了?”母亲早对志谦不满,当初反对没有成效,今日她终于忍不住抱怨出来。
  “他有才华!”我提高声线,有些恼羞成怒。
  是的,志谦是我选的,已经这么多年了,时间、青春、精力、感情,我统统给了他。就算现在发现不合适,也已经晚了。一切不能再回头,天大的委屈,我也只有忍了。
  如今,我只能看他的优点,缺点必须统统视而不见。
  “才华?对着电脑,动动鼠标,合成几张图片就叫有才华?有才华怎么没见他买套房子给你……”母亲也火了。
  “总之,不买房子,他就别想娶你!”母亲用力把碗摔下。
  “我爱嫁谁,你管不着!”我觉得委屈极了。
  父亲赶紧打圆场:“一切都慢慢商量,如果志谦钱不够,我们出一点。总是要买房子的。”
  “为什么我们要出钱?一个男人娶老婆的本事都没有,还要来干吗!”母亲站起来,眼泪顺着眼角落下。
  我立即噤声。
  父亲赶紧把母亲拉到卧室,隐隐,我听见父亲柔声软语地劝她。
  我父亲梁柏涛是个老式男人,一辈子将母亲含在嘴中,虽然没有钱,但是数十年如一日地将她捧在手心,大概在母亲面前,他觉得一辈子都欠着她吧。
  我外公是国民党高级军官,外婆是县太爷的独女,我的母亲自是养尊处优的千金小姐。
  我的父亲出生书香世家,我爷爷是北大的教授,可惜,两个好家庭的青年人,遇到文革,竟然都落魄起来。
  母亲仗着美貌,本可嫁得很好,一生衣食无忧,偏偏遇上我父亲,倾慕于他。
  也难怪,父亲到现在也还是个儒雅有风度的男人,何况当初他拉一手好琴,画一手栩栩如生的国画,写的情书流畅动人。
  虽然穷,母亲还是嫁了他。
  指望如此有才气的男人一定有出头的一日,然而,老天并没有给他如此好的际遇,他就这样沉沦下去,成为一个小单位的小科员。
  他让她吃了苦,故此,他觉得一直欠着她,不能在物质上满足她,只有给她更多的爱。
  我知道,父母从小对我期望殷切。
  家里经济最拮据的时候,母亲仍然坚持让父亲送我学小提琴,逢年过节必有一套有趣的新书送我作为礼物。从小学至高中,家里所有的报纸都用来给我练习毛笔字。为了培养我的气质,连芭蕾也学了。唐诗宋词,更是自孩提时就已经耳熟能详。他们又辛苦将我供到医科毕业。
  母亲一生最大的梦想,就是我能嫁得好,过锦衣玉食的生活,弥补她这一生的遗憾。
  看他们给我取的名字就知道了,梁锦诗,锦诗——大概希望我一生都如最华丽的诗篇吧。
  可惜,我偏偏不争气,选了个极普通的男朋友,职业平平,相貌平平,连说两句讨未来岳母欢心的话也不会。
  不过,志谦是个不善表达的人,他连对我,都没有说过甜言蜜语。
  这样木讷,怎么过得了我母亲这一关?
  都怪我任性。
  可惜,现在我只能为我的任性付出代价。
  这顿饭不欢而散。
  回到自己家中,我觉得心中始终憋着一口气,为自己,也为母亲不值。
  这样委屈,不知道为的是什么?
  连带最爱我的母亲也跟着受气。
  喉头哽着,眼泪汩汩流下。
  想到近一年来,被志谦忽视,我禁不住悲从中来,忍不住放声哭了起来。
  正哭着,电话响了,接起来——是母亲。
  我赶紧止住哭泣。
  “锦诗,妈妈说了过激的话,别放在心上。妈妈只是觉得他配不上你,为你不值。但只要你喜欢,妈妈就会接受他。房子的事情,以后我们再考虑。”母亲尽量把声音放得很低,温柔如水。
  是的,这声音是带着水的,母亲一定也是忍着泪给我打的电话。她一定不放心负气离家的女儿。
  我不禁泪盈于眶。
  哦,我的母亲!
  志谦与我吵架,永不会放低姿态来与我道歉。
  我的母亲竟然向她的女儿低头。
  我强装笑容,与母亲胡乱说了两句。
  挂了电话,我扑倒在床上,眼泪恣意流出来,弄湿了被子,弄湿了整颗心。
  妈妈,对不起……
  4天后,志谦回来。
  一周没有见他,我有些想念,但这想念又不似初初相恋时那般迫切,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反复煎熬着一颗心。
  这想念,是黄昏里淡淡太阳的影子,不温不火,似有还无,却又难以真正挥散。
  真见了面,又没有想像中欢喜,只握住他的手,往他怀里靠一靠,觉得极安心。夜里睡觉也觉得容易些了。
  也许,老夫老妻的感觉就是这样。
  还没结婚,就已经如此,结婚以后的生活,更加不敢想像。
  生活平淡,感情麻木,还只是小事,重要的是志谦竟不肯好好与我说话,动不动就冷嘲热讽。
  晚上,我翻开时装杂志,想看看哪种面膜补水效果最好。
  志谦坐在电脑桌前,赶他的设计图。
  “锦诗”,志谦唤我。
  我赶紧走到他跟前。虽然志谦长得一点也不英俊,可是非常耐看,眉头微皱的时候,有种天生的桀骜不驯。但凡靠近他的人,都觉得他浑身上下有种让人安心的气质,似乎天大的事情发生了,有他在一定能迎刃而解。
  任何时候,志谦都保持着他气定神闲的姿态。
  志谦说过,做人姿势最紧要,一个人得到再多,赢得再漂亮,姿势不漂亮,总有些缺憾。
  “锦诗,现在白糖涨价了吗?”虽然我特意走到他跟前,可是他还是头也不抬,自顾自地说话。
  “没有啊?”我有些诧异,志谦一向不肯过问柴米油盐的。
  “那为什么咖啡里不放糖!”口气极不屑。
  我差点晕厥!
  看,他就是这样,不肯好好跟我说话,非要挖苦我两句才甘心。
  “志谦,你非要把工作带回家做吗?”我望着他,忍不住抱怨。
  “啊!不工作,还可以干什么?陪你看肥皂剧,抑或研究哪本杂志上的衣服最好看?”他终于抬起头看我。
  我忍住气:“陪我说两句话也好。”
  “好吧,你要说什么?”志谦反坐在椅子上,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我压着火,尽量心平气和地和他说话。
  “志谦,你想结婚吗?”我严肃地看着他。
  “结婚?怎么,你向我求婚吗?鲜花在哪里?钻戒在哪里?”他哈哈笑起来,似乎在看一个头脑简单的蠢女人。
  然后他一把拽着我,环住我的腰:“傻瓜,随时可以结婚的!难道你着急了,担心年龄大了,嫁不出去?放心,明天我们就去登记。”
  “明天是星期天。”我瞪着他。
  “那就后天。”他随口答,一点也不认真。
  “志谦,结婚是要买房子的。”我盯着他。
  “谁说结婚要买房子?我结婚就不买房子,我们租的这个地方不是很好吗?”他有些吃惊,似乎我问了一个非常荒谬的问题。
  “可我不想在别人的房子里结婚!”我一个字接一个字地说。
  “锦诗,你知道现在房地产泡沫有多严重吗?你今年买了房,可能明年房价就跌到你负资产,我们不是有钱人,搏不起!”志谦也严肃起来。
  “可是,要是房价不跌,我们是不是永远不结婚?”
  “暂时租房住不行吗?”志谦有些不耐烦。
  “可是,我父母就我这一个女儿,总不能让他们委屈地把女儿嫁了吧?”我不高兴了。
  “果然,梁锦诗,我就知道是你妈的主意。嫌我没钱不是?逼我了是不是?告诉你妈,我就是不买房子,她愿不愿意嫁女儿,无所谓!”志谦已经甩开我的手,把我推到一边。
  我身体僵住,但还是企图好好跟他说:“志谦,不是我妈的意思,是我不想。”
  “你到底是要嫁给我,还是要嫁给房子?你那么想要房子,找个有房有车的嫁了,别跟着我!”志谦大声冲我吼。
  他一吼,我就手足无措起来,心也跟着跌下去,眼泪不争气地流下来,我看着他,看着这个我爱了5年的男人,我突然觉得他很陌生。
  “有什么好哭的,我又没欺负你!”志谦继续冲我吼。
  一年以前,只要我流泪,志谦还是会手忙脚乱地放低了声音来哄我,可是现在,就算我哭哑了喉咙,哭肿了眼睛也不会再心疼了吧?
  “志谦,不是的,我不是这个意思……”我还想解释,可是声音都在抖。
  “我让你别说了。”志谦站起身,走进卧室,用力将门关上!
  天,什么主动权都被这个男人占尽!
  旧时的女人和男人吵架,撒手锏是让男人睡客厅、睡沙发。
  可现在的男人,比女人还先奔进卧室锁了门。
  我用力敲门,可志谦却在房间里轻蔑地说:“你不是不想住在租的房子里吗?那你走啊!”
  我为之气结。
  突然想笑,可是心却像被扔进了无边的苍凉荒漠里。
  我走出门,用力关上房门。漫无目的地顺着绿化带往前走。
  眼泪还在脸上,夜风一吹,像刀割一般的痛。
  我心乱如麻,旧的泪痕被风舔干,新的眼泪又涌出来。
  我一边走,一边回头,志谦并没有追出来。
  我忘了,我们已经不再热恋,他早对我了如指掌。
  他永远都知道怎么对付我,他知道我没有地方去,到头还是得回到他身边。
  我看着路边的橱窗,我苍白得像个高危病人,连嘴唇都是紫的。
  我这才发现,光顾着和他赌气,出门的时候,连外套都没穿,只片刻,我已经抖得如风中落叶。
  不能回家,我又能到哪里去呢?
  出于医生的本能,我知道再走下去,我一定会生病,必须尽快找个暖和的地方待着。
  一抬头,我看见街边上有一家小酒吧,“花语”。
  我钻进去,暖气顿时包裹我,我立即舒了口气。
  人一暖和,心里顿时没有那么多怨气。
  我坐下来,服务生过来问我喝什么。
  我才想起自己出门没有带钱包,我赶紧全身上下摸了摸,竟然一分钱也没带。
  服务生不耐烦地看着我:“小姐你到底要什么?”
  我尴尬地冲服务生笑笑:“不要了。”
  我站起来,离开。
  刚走到门口,服务生把我叫住:“小姐,那边那位先生送你半瓶蓝宝石。”
  我愣了,回头一看。
  竟然是他!那个我在MIX遇到过两次的男人!
  我略一迟疑,留下,还是走?
  留下,我不惯与陌生人搭讪。走,外边那么冷,我又能去哪里呢?
  我衡量一下,想到志谦得意的样子:我就知道你走不了多久!
  我决定坐下。
  我在隔了他两张桌子远的地方坐下,我想,要是他坐过来与我说话,我就离开。
  服务员把酒给我倒上。
  我喝一口,温醇甘洌的酒顺着我的喉头滑下,一股暖流从舌尖流到心脏,再自心脏蔓延向全身。
  精神为之一振。
  他不说话,只含笑看着我。
  我顾不得介意他的目光,连喝了好几口酒,身上才有了热气。
  等缓过气来,我对他笑笑:“谢谢!”
  他也对我笑笑:“不客气!”
  我发觉他有一双会笑的眼睛,并且笑起来的样子很有几分像梁朝伟。
  见他不像要坐过来的样子,我放下心来,决定大方一点。
  志谦说过,做人最要紧姿势好看。
  志谦,又是志谦!
  今天晚上,我要忘掉这个男人。
  “一个人?”我扬声问他。
  “一个人。你呢?”他的笑容在唇边扩大。
  “一个人。”我也笑。
  然后,我们不再交谈,各自喝着酒,想着心事,也间或隔着桌子举杯,对饮一杯。
  忍不住,我偷偷看他,如同第一次一般,小心躲避着,唯恐被他发现。
  他有非常优雅的侧面,喝酒的姿势有一点潦倒,有一点寂寞,似乎有什么事情一直困扰着他,就连他偶尔抬头对我笑,那满含笑意的眼睛里,都有藏不住的心事。
  一个这么好看的男人,也会寂寞吗?
  这样的男人,应该天生有拥红偎绿的资格吧?
  可是,为什么每次遇到他,他都一个人呢?
  那么寂寞!
  他是做什么工作的呢?
  那样从容的气度,那样淡定的表情……应该是大公司的高级职员吧,或者是个成功的生意人?
  我猜测着。
  突然看见他也正望着我。
  四目相接,他的眼睛明亮而深幽,我的心顿时慌乱起来,赶紧低下头,拼命抑制自己的心跳。
  这个男人的眼睛,也如梁朝伟般会放电呢!
  他会怎么想我?
  一个在酒吧里流泪买醉的女人?
  一个弃妇?
  是呢?我穿着如此单薄的米色羊绒毛衣,没有外套,一分钱也没有,肿着眼睛、挂着泪痕、散着头发,直接冲进酒吧。
  像不像刚刚被别人的妻子从床上揪起来,慌乱地夺门而逃的情妇?
  天,太像了!
  我简直不敢再想,只觉得脸越来越烫。
  他为什么要送酒给我呢?
  可怜我,抑或生活苦闷,想添点乐趣,看多点笑话?
  为什么每次遇到他,他都一个人?
  而为什么每次遇到他,我也一个人?
  呵呵,一个人!
  孤孤单单,又欠缺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豪气。
  只得挤进喧闹的酒吧,企图用别人的热闹来伪装自己。
  一个人!
  如果以后还能在酒吧里遇见他,我决定在心里叫他“一个人”。
  我胡乱猜测,脸上的表情阴晴不定,窘迫万分,一定不自然到极点。
  我闷闷地喝酒。
  玺彤要是知道,我喝一个陌生男人的酒,而且与他眉来眼去,一定会晕死过去的。
  想到这里我又有些想笑,忍不住牵牵嘴角。
  奇怪,刚才还为志谦与我吵架伤心欲绝,此刻又觉得不是什么大事了。甚至,可以坐下来接受一个陌生男人的馈赠。
  酒吧里放梁朝伟的“为情所困”,歌声如泣如诉,缠绵哀怨,一时间,整个空间都凝固,我在这歌声里沉醉,有刹那失神。
  “这一生为情所困,只为当初你的心太真,这一生痴痴恋恋,只为一个无法实现的诺言……”
  我想起了,初初遇见志谦的事情……
  那一年,我刚刚大学毕业,皮肤晶莹得发亮,头发柔顺乌黑,身体刚发育停当,簇新,发出芬芳的气息,没有一丝多余脂肪……穿雪白医生服,满口医学术语,却只是稚嫩的实习生,跟在带我的医师身后唯唯诺诺。
  那是个炎热的夏日,蔷薇爬满墙,粉红菲菲,像最丰盈的青春。
  那一天,我如常工作,因为马虎,填错了给病人开的药品名,只一字之差,被带我的医师当着一屋子病人的面责备。
  心里又恼又羞,终于脸上挂不住,泪盈于睫。
  正好,志谦陪同事来看病,目睹整个过程。
  我强忍眼泪,逃出病房。
  没想到,志谦跟出来,一言不发,递我一方手帕揩眼泪。
  我至今记得那方手帕被叠得方方正正,洗得干干净净,甚至有淡淡太阳晒过的香味。
  那一刻,我的心顿时平静下来。
  也从那一刻,我对志谦有了莫名的好感和依赖。
  后来,志谦带我到医院外边的一家小咖啡屋,请我吃了一客冰淇淋。
  我们就开始了5年的恋情……
  志谦是个不擅表达的人,可是每每回忆起相识这一天,他的眼波会分外温柔:“那天阳光很好,照进病房里,整间屋子都镀了一层金粉。我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细致玲珑的一张面孔,白皙如水晶一般,因着尴尬委屈,涨得通红,尖尖下颌,大眼睛里蓄满泪水,看了让人心生怜意。我屏住呼吸,原来医生也可以这样美丽。当你奔出房间,我如同被魔附身,身不由己,也跟着你走出房间。你躲在角落里,单薄肩膀轻轻抽动,我的心也跟着被抽动,不由自主想安慰你,想抹去这张脸上的泪水……”
  我极喜欢听志谦描述这一刻的情节,觉得他形容得十分传神动人。故此,我常常要求志谦描述,刚开始,他总是不厌其烦。后来,心情好的时候也偶尔会答应我。现在,如果我再提这要求,他会不屑一顾,装作没听见。
  我叹口气,抬起头,“一个人”也呆呆握着酒杯,似乎也在回忆什么。
  因为他唇边也挂着一个似有还无的笑容,可能他和我一样,也在这歌声里寻找失去的回忆吧。
  “这一生为情所困,只为当初你的心太真,这一生痴痴恋恋,只为一个无法实现的诺言……”
  突然,我的气消了。
  我站起身,想和“一个人”说声再见。但见他一直陷在他自己的思绪里,也不便打断。
  我悄悄离开。
  街上风很大,我的身体瞬间冻僵。
  我僵着身子,努力回忆那个芬芳的夏日来取暖。
  刚走到楼下,突然一个黑影从花丛边蹿出来,我吓一大跳,失声尖叫。
  那人似也被我骇住,往后退了一步。
  我定睛一看。是志谦,他手中还握着我的大衣。
  他看我一眼,也不说话。只把大衣披在我身上,用力握住我的手,轻轻搓了搓。他的手干燥、温暖。但我的手已经僵住,根本无法动弹,甚至合不拢。
  他有些急了,又似乎有点心疼,责备地瞪我一眼,撩起衣服下摆,将我的手贴在他温暖细致的皮肤上,用力环住我,似乎想将自己所有的热量都传给我。
  我一靠近他,闻到他身上熟悉的味道,手心处他的体温,迅速传到我的全身。
  我的眼泪忍不住又滑落。
  终于,志谦还是来找我了。
  可是,我们也有了如此深的裂痕……我伤心地想。
  我们都没有说话。
  我抹干眼泪,去洗澡。
  滚烫的水,从身上淋下来,包裹住我,如同志谦细腻平滑的皮肤,我的心平静下来。
  走进卧室,志谦正躺在床的左边,那是我睡的位置,我上床,他立刻回到他自己的那一半床。
  我躺上床,这一半的被子、床单已经被他温好,一点也不冰凉了。
  志谦就是这样,每个冬天,他都会比我先洗澡,然后帮我把被子暖好,让给我睡。就连半夜里,我起夜,他也会蒙眬地主动睡到我的地盘来为我暖被子,我上床,他再让给我。
  平日,我很为他这个小动作感动。然而今天,我忍不住想:只为我暖暖被子,付出一点体温,就妄想不买房子和我结婚。一个小动作,可以省几十万呢!
  想完,我又为自己的这种想法汗颜。
  也许志谦也在想:我为你付出这么多,夜夜不厌其烦为你温暖被窝,事无巨细为你想到,你却为了一套房子、身外物,与我翻脸。
  我们还是没有说话。
  志谦想来抱我,我僵直身体,不肯理他。
  他悻悻地转过身,背对着我。
  我胡乱想着,蒙眬起来,思维逐渐散乱,睡意终于征服了我。
  半夜醒来,发觉我在志谦的怀里,志谦的手握着我的手,十指相扣,是我们每夜睡惯了的姿势。
  多么可怕!吵架了,翻脸了,赌气了,决裂了,无论多么坚定,多年来养成的习惯也会让你为它妥协。
  可是,这个姿势让我睡得那么安心、那么舒服,为什么不继续呢?
  什么东西,都是习惯了的好!
  我还来不及细想,又睡了过去。
  日子还是一天天过,开心的也好,不开心的也好。
  平淡的也好,溢满激情的也好。
  时间是世界上唯一最公正、公平的,它不会为任何人停留,也不会介意任何人的心情,更不会看任何人的脸色。
  只匆匆一瞬,红颜已经足够衰败成白发。
  柔软鲜活的身躯,也将灰飞烟灭。
  这周,我仍旧上白班,我很开心——因为不用上夜班。
  我憎恶夜班,冬天的夜,辗转在一个个心跳极端不规律的病人中间,非常寂寞凄清。
  我怕冷,一早将空调打开,坐在沙发上翻杂志,志谦则在看一个央视的深度新闻节目。
  我们同坐在沙发上,沙发很大,很软,一坐上去,整个人都陷下去。
  我觉得很温馨,可志谦却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我捧着杂志翻啊翻,间或抬头看志谦两眼。
  呵,他够酷!从头到尾,眼睛只盯着屏幕。
  已经很久了,我们已经很久如此,相对无言,各做各的事情。
  其实,我和志谦的性格爱好非常非常地不相同。
  虽然我是医生,在别人眼中,这是一份很优渥、很高尚的职业,其实我也不过是个很平凡的都市女子,兴趣爱好和一般女人没有两样。虽然志谦只是广告公司的平面设计师,但是却异常有才华,在我眼中,志谦是有品位的男人。
  我喜欢听流行歌曲,志谦爱纯音乐,甚至歌剧。
  我爱热闹,总想到人多的地方去,志谦爱静,觉得一个人待着是至大享受。
  我看通俗小说,志谦看的书杂而艰深,我不太能领悟。连看电影,我们都各有喜好。
  看,我们是这样得不同!
  但是,我爱他,愿意迎合他的生活。
  两个人要过下去,总得有一个迁就另一个,他不肯,只得我低头。
  但人们总说,先低头的那一个,爱得要深一些,付出要多一点。
  每次我把这句话说给志谦听,他总是嗤之以鼻。
  我胡乱翻到某一页,志谦突然说话:“这条裙子很好看!”
  我如梦初醒,赶紧打起十二分精神。
  啊,这是条春天的裙子。直身的,粉红色,淡淡的,轻飘飘的,裙子上有碎花,碎花集中在裙摆,而长度刚好在膝盖上。一走动,必定如落英缤纷。
  果然好眼光!
  连看电视,顺便瞥一眼杂志,都能揪出最精华的这一件衫。
  “你真地觉得好看?”我问他。
  他已经太久没有注意过我的衣着,明知道我很在乎他的意见,但也不肯为我指点一二。
  “对!这是一条每个女人都该拥有的裙子。而且,气质特别配你,很温柔,有一点俏皮。”志谦笑着看了看我。然后,视线又转回荧光屏。
  我立即兴奋起来,也许,我穿了这条裙,志谦会得对我另眼相看!
  我决定改善我们之间的关系。
  我差点为了这条裙子失眠。
  第二天,一下班,我就到太平洋百货,找到这个专柜,对着杂志买下了这条粉红色的落英缤纷裙。
  果然,试穿上身,每走一步,那上面娇嫩的花朵,就仿佛要从膝头坠落一般。
  虽然,这还只是冬天,要到春天,还漫长得很。
  但我希望,这条春天的裙子能够再度吸引志谦的眼光。
  我买了裙,急赶家。
  喘着气,将裙子穿上,薄薄的裙,贴在身上,根本挡不住寒气。
  我又披了米色羊毛披肩,还是很冷。
  我笑想:冻人美丽!
  终于志谦回来,他头也不抬,就钻进书房。
  我赶紧跟了上去。
  努力在他面前晃啊晃。
  但是志谦还是不肯把视线投放在我身上,似乎压根没见我穿了这条为他而买的不合季节的裙子。
  志谦已经对我视而不见!
  多么悲哀!
  我努力提高自己的兴致,看了这条裙,志谦就会再把目光停留在我身上。
  我咳嗽两声,提醒他。
  终于,听见我咳嗽,志谦抬起头。
  “锦诗,你是不是感冒了?”话还没说完,志谦盯着我,眼睛都要瞪出来。
  “锦诗,你脑袋有毛病啊?”他看着我,“这么冷的天,你穿这么单薄的一条裙,疯了?”
  “好看吗?”我问他。
  “好看?你不想活了,快把裤子穿上!”
  “你说这条裙很好看的!”我也盯着他,努力让自己笑靥如花。
  “我说的?我什么时候说的?我根本没见你穿过!”志谦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我。
  “昨天晚上,你看了杂志后说的!”我强颜欢笑,看着他,希望他能想起来。
  “我说过吗?”志谦皱起眉,一点也想不起来的样子。
  我的心一下从空中摔下来,重重跌在地上,跌进冬天的泥泞中。
  原来志谦只是敷衍我,只是随口说说,也许,他根本没有看一眼我的杂志。
  “陈志谦……”我红了眼睛。
  原来,他已经这么地忽视我,连带对我说话也口不对心。
  不!根本是没有用心!
  我穿再漂亮的衣服、化再明丽的妆,他也不会再用那种炙热的眼光看我。
  我觉得委屈极了,我才27岁,我还没有结婚,为什么我要被我爱的男人忽视?
  我渴望异性的眼光在我身上留恋,我渴望被这目光将脸颊烧烫……
  我看着志谦,心里失望到极点。
  转身,奔出去。
  “锦诗,你到哪里去……”志谦的声音追出来,但人没有!
  “别管我,让我静一静!”我用力关上门。
  我又离家出走了。
  我忍不住笑。
  到哪里去呢?这么冷!
  我总是将自己放在如此被动的位置。
  在寒冷的冬夜里,上一次没穿外套,这一次穿着春装。
  我在心里嘲笑自己沉不住气。
  不过,总算吃一堑长一智,我带了钱包出门。
  到哪里去?
  夜里,温暖的地方不外是酒吧。
  上次那里还不错。
  我只得又进去。
  天,竟然没有位子了!我仔细四处打量——到处是双双对对,或者三五成群的男女,把这冰凉的冬夜也渲染地温暖起来。
  只是这温暖不属于我。
  今天是周五,难怪生意如此好。
  好不容易找到吧台旁边的位子。
  刚坐下,突然觉得旁边有人在看牢我笑。
  我仰起脸——“一个人”!
  竟然是他!
  我又遇见了他,难道他天天都泡在酒吧?
  不,也许,他也认为我天天泡酒吧。
  “一个人?”他的声音里有掩藏不住的惊喜。
  我点点头问他:“你也一个人?”
  他的笑容在唇边扩大,非常迷人,有种慵懒的散漫的味道。
  这个笑容,一定让很多女人动心,也一定让更多女人伤心。
  我偷偷想,禁不住将笑容摆上了脸。
  “喝蓝宝石?”他摇摇手中的杯子。
  “好啊!”我不客气地点头。
  总是遇见他,虽然不曾交谈,但在这全是陌生人的酒吧里,我们俩已经是老熟人了。
  碰碰杯子,很清脆的响,像水晶落在地上,裂成碎片,有种放纵的快乐。
  “你的裙子很漂亮,很称你。非常女性,非常温柔!”他的目光落在我的裙角,目光温柔如水,裙角上的花朵,也在这水中一朵朵盛开……
  我笑笑,沉默不语。
  “你不怕冷?”他看着我。
  “冷,怎么不怕?”我反问他。
  “每次看见你,你都穿得特别单薄,似乎从另一个季节而来。我这里是冬季,而你,是从春天走来。”他的手把玩着透明的酒杯,手指修长、指甲干净整齐。
  “看过《开往春天的地铁》没有?我刚从那列地铁中下来。”我仰起头。
  “哈哈,难怪。看见你,觉得异常温暖。”他的笑容澄明。
  “为什么每次都一个人?”我忍不住问。
  “你为什么也一个人,不寂寞吗?”他也反问我。
  “相伴寂寞,不如独自寂寞!”我睨他一眼。
  “相伴寂寞,不如独自寂寞!”他重复这句话,仔细回味,竟有点怅然起来。
  然后,他轻轻碰我的杯子:“为独自寂寞干杯!”说完,一仰头,饮尽杯中酒。
  我也抿了一口。
  我们聊起来,话题很多,他是个健谈的人,知识非常丰富。但不涉及双方的私人问题。
  然后,我们喝了很多酒,我觉得有点飘飘然。
  和他说话很愉快,他始终看着我的眼睛,专注而认真,却又有点漫不经心。
  矛盾的眼神,矛盾的男人。
  我笑……
  有个胖子,从我身边挤过,不小心,我被他凸出的肚子撞下凳子。
  他及时伸出手挽住我:“小心!”
  他温暖的气息呵在我颈后,他半揽着我,贴我很近,那暖作一团的空气,依附在我的颈部,然后扩散到耳根,发梢,唇边,肩膀。
  我呼了口气,反应竟是酥软。
  我想我是醉了——我抬眼偷偷看他,他正望着我,那眼睛里,有浓得化不开的笑容。
  浓黑的眼眸里面光彩不停地变换,深绿,深蓝,深紫,深灰——不是我眼花,我真地看出这么多颜色。
  我竟呆住了,随即发现自己还赖在他臂腕中。
  一张脸迅即涨得通红,直烧到耳根。
  我赶紧站直身体,坐到凳子上,喝了两口酒,慌乱地掩饰自己:“刚才那个男人身材可真好!”
  “什么?”他睁圆了眼睛,比了比肚子,“身材好?”
  我才发现自己说错话,不能让他看破我这一刻的软弱和窘困,我只得故作镇定:“是啊,球型也是身材啊!”
  “球型也是身材?”他反应过来,忍不住哈哈笑起来,露出雪白整齐的牙齿。
  “你真逗!”
  “怎么,你不知道吗?这句话是著名的加菲猫说的。”我笑着看向他,这才镇定下来。
  “是吗?你看动画片?你是幼儿园老师吗?”这一刻他笑得像个孩子,似乎故意为了陪衬我这个“幼儿园老师”。
  我也笑:“你是幼儿园小朋友吗?那么开心。”
  “真的,这么久以来,今天晚上我最开心,最放松!告诉我,加菲猫还说了什么?”他眨着眼睛看我。
  我叹口气,既然他觉得我是幼稚园老师,我不如就当到底:“它还说,爱情来的快,去的也快,只有猪肉卷是永恒的!”
  “哈哈哈……很经典……”
  整个晚上,我们都在笑……
  奇怪,这一刻,志谦到哪里去了?
  我觉得,我的心里又重新恢复了信心,又寻到了生活的乐趣。
  原来,我不是那么乏味得让男人不肯正眼看一看的女人。
  午夜12点,酒吧最热闹的时候,我们决定离开。
  出了酒吧门,我们一个向左走,一个向右走。
  挥手道别的那一刻,竟都有些依依不舍,但是我们还是没有互留姓名或者联系方式,甚至没有约好下一次再见。
  不知道,还有没有下一次呢?
  看着他高大颀长的身影,一点点溶入夜色,我竟略微有一点怅然……
  回到家,我的心里盈满欢愉。
  我以为志谦又会像上次那样,偷偷带了衣服在楼下等我。
  但是没有,回到家,志谦仍然在埋头赶他的设计图。
  他的表情淡定,原来他根本不知道我是负气离去。
  当然,我的委屈、我的喜悦、我的伤痛,他已经麻木,不再关心。
  我穿了春天的裙子,他只以为我是一时贪靓,发神经。
  我匆匆离开,他以为我约了玺彤或忻怡,急着赴约。
  我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他早已经看惯,连带我这个人都不再放在心上。
  我独自沐浴,上床。
  心里反复想:下一次,还会不会遇见“一个人”呢?
  今天,我开始上夜班了。
  要上整整一个星期的夜班,我的心情也因着夜班而低落下来。
  上夜班意味着整整一个星期都无法和志谦见面。他上班的时候,我在睡觉,我上班的时候,他在梦中。
  完全没有交集。出门的时候,志谦刚好下班回来,我抬头看他,他却低头穿鞋。
  “志谦,我又上夜班了。”
  “嗯!”
  “你会想我吗?”
  “啊?”志谦抬起头,莫名其妙地看了我一眼,“有什么好想的。你每个月都要值夜班!”我叹口气,是啊,例行公事而已,独独我那么看不开。
  走出门,天空灰蒙蒙的,如同罩着一层雾气。
  都市里已经很少看到蓝天白云,说得好听点是烟霞笼罩,实情是空气污染到极点。
  每个人脸上都似蒙着一层灰,敷多少面膜都不管用,洗把脸,水都是浑的。
  到了医院,例行公事,与上一任班的医生做好交接,循例到病房走了一圈,没有什么特别严重的病人。
  做完一切,我松口气。
  但愿晚上没有突然转上来的病人,不然就别想休息了。
  休息室很冷,混合着浓浓药水味道的空气,完全穿透我厚重的衣服。
  我起身盖了件羽绒服在身上,却还是冷。
  其实,也并不是真正因为气温低才觉得冷,冷是发自骨子里的寂寞、清冷造成的吧。
  一个人形单影只,难免如此。
  我斜斜靠在单人床上,随手翻看一本医学杂志。
  真的很枯燥,让我不得不想念志谦。
  心动不如行动,我干脆给志谦打了个电话。
  “喂?”
  “志谦,你在干吗?”
  “赶一个设计图,上次去上海的那个设计没有通过,对方很苛刻。”志谦的声音非常平淡,真地寻不到一点想念我的味道。
  “我想和你聊聊,晚上暂时没什么事情。”
  “我没空,你无聊,我可忙得很。”志谦非常不耐烦,也不等我说完话,就断然把电话挂断了。
  听着电话里的忙音,我的心也沉下去。
  以前不是这样,以前每夜我值班,志谦总是会殷勤地和我通电话,常常整个通宵都有说不完的话题。
  也许,当初话太多,严重透支,所以现在我们才会相对无言吧。
  原来,激情真地有个期限,只是不知道爱情有没有期限。
  也许,一切完美的爱情,都是因为还来不及变坏,就突然变故,戛然而止了吧。
  最佳例子便是“梁祝”。
  接连两天都相安无事。
  做人真是矛盾。
  一方面我希望没有新病人转到住院部来,好图个清静;一方面,长夜漫漫无心睡眠,我又希望多几个病人来,我忙活一下,也就天亮了。
  今天是星期四了,再熬一天,我就解脱了。
  虽然白班有更多烦琐的事务,但是可以每晚见到志谦,沐浴更衣,躺在自己没有药水味道的床上,是最幸福不过的事情了。
  我躺在床上,百无聊赖地翻书。
  “梁医生,有病人转上来,情况很严重!”护士小林匆匆跑过来。
  我迅速披上白大褂,冲出休息室。
  “什么症状?”
  “病人心跳极端不规律,出现过几次短暂休克,刚从急诊室转上来。”小林和另一位值班护士小吴赶紧向我汇报情况。
  我拿过急症室开过来的初诊病历简单瞄了两眼,便冲进病房检查病人。
  病人是名86岁的老婆婆,情况很糟糕,生命体征非常弱,幸亏急诊室已经对她做过一些应急处理了。
  我赶紧吩咐护士密切观察病人,然后开好药单,让小林赶紧给病人输液。
  我有些慌乱,我还太年轻,27岁,连到门诊部坐班的资格都才刚考取,院里还不放心我到门诊部,特意让我在住院部再多留一年。
  虽然,当医生已经5年了,但是遇到这种突然的情况,我还是有点担心。
  毕竟交到我手里的是人命!
  我特别怕遇到这种年纪特别大的病人,心脏一出毛病,很容易猝死。
  我怕我的病人在我眼前消失……
  我一直有这方面的心理恐惧,几乎不能摆脱。
  “梁医生,三号床病人脉搏突然减弱,她喘不过气来了!”小吴跑过来唤我。
  我赶紧冲到三号床去。
  三号病人心跳十分紊乱,一直张大口用力喘气。
  我还没来得及对她做检查,小林又跑过来:“梁医生,新转上来的病人又休克了!”
  “梁医生,又转上来一个病人,在男病区,你快去看看!”护士小张也急急冲过来。
  我急出一身冷汗,以前不是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可是刚才的高龄病人是我最怕遇到的,三号床我也还没检查,现在男病区又转上来一个!
  这一刻,我觉得自己像鸵鸟,顾得了头就顾不了尾!
  偏偏今天晚上值夜班的医生只有我一个人!
  冷汗顺着我的脊背往下流。
  三位护士都看着我,我只得说:“你们先稳住病人,我处理完三号就到男病区!”
  小张是刚从门诊转上来的护士,她见我实在忙不过来,又太年轻,有点不放心:“梁医生,要不,我到急诊请医生上来帮忙?反正这个病人是他刚转上来的。”
  此刻面子已经不重要,我赶紧点头。
  好不容易,匆匆将两边的病人安顿好。
  我赶到男病区,病人已经靠着呼吸器昏睡过去了。
  我检查了他的病历,然后又给他添了一瓶平衡液。
  这才长长松了口气。
  靠在门框上,我都有些站不稳了。
  小张看着我,“梁医生,幸亏刚才余医生肯上来帮忙,本来不关他的事的。”
  “余医生?”急诊室什么时候来了个余医生?我有些纳闷,低头看急诊转过来的单子上写的名字——余绍明。
  “我以前怎么没听过这个医生的名字,他什么时候到急诊的?新来的医生吗?”我问小张。
  “哦,他以前是内科门诊部的医生,上个月急诊的刘医生出国培训,才把他调到急诊的。怎么,你以前没见过他吗?”小张好奇地看着我,“你连大名鼎鼎的余绍明医生都不知道?”
  “有什么好奇怪的,医院这么多医生,如果不同科,平时没有交道,我哪里能全都认识?”我觉得小张有些大惊小怪,医院里至少有一半医生我从来没有和他们打过照面,还有三分之一的医生,我叫不出名字。
  我笑笑走开。
  看来这个余绍明医生的值班顺序和我一样,以后他会像刘医生一样和我频繁打交道的。
  不如下去主动和他打个招呼,顺便感谢他今晚帮了我的忙。
  要是他到处跟人说今晚的事情,我可能又要挨主任的骂了,这样下去,恐怕明年我就别想到门诊部工作。
  医院里,同样需要搞好人际关系。
  我下电梯,走到对面一楼的急诊医生办公室。
  整栋大楼都冷清清的,有些萧瑟的味道。
  我的汗毛不自觉地竖起来,它们一定企图伪装成毛衣来为我抵抗寒气,可是一点用都没有。
  真奇怪,在这里已经呆了整整5年,可是只要一个人走在空荡荡的大楼里,我还是会情不自禁地想起以前学校里,大家讲的那些医院里有鬼的故事。
  似乎到处都魅影重重。
  办公室的门半掩着,我轻轻叩了叩,门发出轻微的脆响。
  “请进!”一个温和的略微有些疲倦的男人的声音传出来。
  我轻轻推开门……
  “余医生,我是……”看着坐在桌前的男人,我惊呆了,整个人僵在那里,到口边的话全都被吓得倒退了回去。
  心简直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虽然作为一名医生,我知道这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
  是他!
  是他!
  是他!
  是他!
  桌前的这个男人,约摸30出头,英俊的面孔,散漫疲倦的神态,软而服帖的发角,额前一缕发斜斜扫下来,如果不是穿着与我同样的白大褂,我会毫不犹豫地叫出来——“一个人”!
  “一个人”,不!
  应该说,余绍明医生也看着我,显然他也陷入极度惊骇当中,一脸的不置信,微张了口,如果不是他突兀的表情,他的嘴唇,简直是在诱惑一个吻。
  我们僵持了足足有一分钟,不,也许更长……
  “你也是这儿的医生?”我们同时脱口而出。
  随即,余绍明笑了起来,他一笑,我的心跳得更快,糟糕,刚才在楼上手忙脚乱的窘态全让他看去了,他一定在肚子里笑。
  这个女人怎么配当医生?那么稚嫩,手足无措,一点也不专业。只配夜夜流连酒吧买醉度余生。
  看着他微笑的眼睛,我后悔莫及。
  我后悔前段时间频繁出入酒吧,后悔接受他送的酒,后悔与他搭讪,后悔刚才请他来帮忙,甚至后悔不应该下来,丢这个脸!
  “怎么不说话,吓到了,还是太开心了?”余绍明望着我,看见我呆在那里,表情尴尬到极点,眼睛里的笑意更浓了。
  我轻轻咳嗽一声,强迫自己镇定下来。“我是心内科的梁锦诗,刚才谢谢你帮我忙!”
  我自己都能感觉这句话说得机械无比。
  说完,我虚弱地笑了笑。
  “哦,刚才就是帮你啊?没关系,我们的值班表一样,以后有机会合作,需要帮忙说一声。我刚从内科转下来,对急诊还不太熟悉!”他已经完全放轻松了,一双眼睛紧盯着我不放。
  我胡乱客套了一句:“楼上不敢离人太久,我走了,以后再聊!”
  顾不得姿态,我几乎夺门而出!
  奔进幽暗的楼道里,我按着怦怦跳个不停的心脏。
  太刺激了,简直不能接受,要是明天他对着每个人说,看,梁锦诗是我在酒吧里勾搭上的。我矜持的美名就全毁了。
  我完全不敢想——自己之前所有狼狈窘迫的样子全被他看去了。
  只因是个陌生人,几分钟前,我还在想,要是能再在酒吧遇到他就好了。
  现在,我只求时间能够倒流,就是冻死街头,我也愿从没遇见过他。
  好不容易,我才强迫自己镇定下来。
  走进住院部大楼,我忽然看见镜子里,自己竟然满面绯红。
  我赶紧用手冰了冰面孔,让滚烫的脸颊降温。
  “梁医生,你见过余医生了吗?”小张笑眯眯地走过来。
  这个小张真多事!
  “见过了,打了个招呼,以后会经常打交道嘛!”我故意淡淡地说。
  “他长得很帅吧?院里很多护士和实习医生都暗恋他呢!”小张夸张地强调。
  “也包括你吗?”我反问小张,抢白她两句。
  “你不觉得他长得像梁朝伟吗?”小张一点也不在乎我笑她。
  “不觉得。完全没法比!”我故意装出努力回忆他长相的样子。
  “难怪她们说梁医生是最矜持含蓄的女医生,老气横秋一点都不像年轻人。”小张对我吐吐舌头,转身开溜。
  我真想一把揪住她,问她到底她们还在我后面说了什么坏话。
  我这样低调,竟然还是有人说三道四。
  难怪人们都说,有女人的地方就有是非。
  医院里最多的就是女人——为什么没有男护士?
  躺在休息室的床上,我辗转反侧,始终无法入眠。
  眼前老是晃动着余绍明似笑非笑的表情——这个可恶的男人!
  早上8点,我把昨晚新转上来的几个病人的情况仔细告诉了接我班的医生,然后迅速回到家。
  从出租车的后视镜里,我看见自己苍白憔悴的面孔。
  女人上了年纪真不能熬夜。
  该死的余绍明,害我担心了一整夜。
  幸亏明天又是周六,不用上班了。
  回到家,志谦已经不在了。
  我赶紧沐浴更衣,好好把身上的晦气和药水味道冲洗干净。
  然后我躺上床。
  被子里竟然有个滚烫的、用毛绒巾包好的大号热水袋。
  看得出来,热水袋是刚灌好的,还非常烫手。
  我心里一暖。
  我揽过志谦的枕头,那上面淡淡的,他的味道,熟悉而让人安心。
  终于,抱着热水袋,我沉沉睡去……
  我梦见各种稀奇古怪的场景,恍惚中,我竟然回到古代。
  反复对着那个中国历史上最有名的心脏病人——患有心悸病的倾国美女西施,企图游说她做心脏手术:“美女,还是做了手术好,心脏就不会痛了!”
  她始终不肯,情急之下竟然恼怒:“梁锦诗,你真笨!活该你只有一个男朋友!我哪里是有心脏病,不过做个含蓄妩媚点的姿态,好让男人疯狂,女人模仿,后世传颂而已!”
  我愕然!西施捧心?
  随即忍不住哈哈大笑,赶紧磨她传授两招媚惑男人的招数。
  “锦诗……”志谦的声音冲进梦中。
  我睁开眼,睡眼惺忪,哦,原来真是志谦回来了。
  我竟然一觉睡到黄昏。
  “锦诗,你在笑什么?睡着了,还笑得那么诡异?”志谦帮我把被子盖严实。
  我忍不住又笑起来,兴致勃勃地将梦告诉志谦。
  志谦也笑起来:“傻瓜,你每天想什么?成日做怪梦。”
  晚上,我们到门口的牛肉馆子吃饭,志谦点了我最喜欢的泡椒牛肉丝。
  这家的牛肉,非常鲜嫩细滑,百吃不厌,连我这从来不吃牛肉的人都一吃就上瘾。
  吃饭的时候,我又想起那个梦,然后忍不住把梦境更详细描述给志谦听。
  志谦今天心情似乎特别好,鲜有的,他饶有兴趣地听我说着,并不时微笑。末了,他还说一句:“等一下回家,我把它做成flash,一定很有意思。”
  我一听,立即来了精神,匆匆吃了饭,拖着志谦回家。
  我最爱看志谦做的flash了,他以前常常把我们生活中的趣事做成flash给我看,逗我开心。
  记得刚认识志谦的时候,他就把我们初初相遇那一刻,做成了flash,画面唯美极了,当时就打动了我。
  从那天起,我就成了他的女朋友,直到现在。
  回到家,志谦打开电脑,开始专心地制作flash,我守在他旁边,津津有味地看他。
  志谦,真是最普通不过的男人,扔进人海里,未必能把他挑出来。
  可是,他身上就是有种特殊的气质,看了让人觉得十分舒服、熨帖,似乎发生天大的事情,只要有他在,就没有解决不了的。
  而且,志谦看事情非常有个人见地,往往独到,别具匠心。
  总之,他深深吸引我,如强大的磁场,让我离不开,舍不下。
  我盯着志谦,他盯着屏幕。
  我最爱他全神贯注工作的样子。
  又恨他只顾着工作,忽略我。
  忍不住,我凑上前吻他。
  此刻志谦正做到兴头上,下意识,伸手推了我一把。
  力道过大,我差点从椅子上栽下去。
  我以为他逗我玩,又俯身靠近他。
  谁知,他还是一把将我推开:“锦诗,别闹了,你没看我在忙吗?”
  我不依:“你别只顾着看电脑啊,你也看看我!”
  “看了你,就做不成西施了!”志谦颦一颦眉,有点不耐烦。
  “可是,我们好几天没见面了,你不能陪我聊一会儿天吗?”我求他。
  “你到底要我怎么样?又要聊天又要做flash,你以为我是超人?上班已经够累了!”志谦声音非常不悦。
  “先陪我说话,然后再做flash。”我仰起脸。
  志谦曾经说过,我微微仰起脸的样子最好看,脸部线条柔和完美。
  “梁锦诗,做人不要太贪,以免得寸进尺!”他的语气非常生硬。
  我立即不悦:“什么得寸进尺,我要男朋友陪我说话,就叫得寸进尺?”
  “你不要蛮不讲理!”志谦似乎已经到了忍耐的极限,“好了,什么都不做了,睡觉!”
  他推开我,关了电脑,自顾自洗澡去了。
  我呆坐在沙发上,明明好好的,怎么又被我搞砸了?
  我闷闷地想,心里堵得慌,迟早我要从医生沦为心脏病人的。
  志谦洗过澡,便埋头大睡。
  因为工作太累,他很快就呼吸均匀,进入梦中。
  而我,因为才一觉睡到黄昏,此刻完全无法合上眼睛。
  黑暗中,我睁圆了眼,怎么也想不明白,我和志谦,曾经那样心动,那样恩爱,怎么会沦落到今天的局面呢?
  稍有言语不和,即刻大吵大闹。
  我知道,黑夜总是紧跟在白昼之后的,但同样,白昼也终会战胜黑夜。
  可是,我担心我和志谦的关系,就如同白昼转换为黑夜。而这黑夜,是失眠人的黑夜,漫长得没有边际,也许永远到不了头。
  唉,别人说,同床异梦的夫妻最悲哀。
  我说“不!”同床异梦至少夫妻俩可以同时入睡。
  最悲哀,是一个已经梦到酣处,另一个却睁眼等天明。
  周末总是过得特别快,虽然整整两天,志谦都和我待在家中,可是,我们的生活还是没有交集。
  志谦看书,我看电视。
  我看书,志谦上网。
  我上网,志谦又忙着看他那些艰涩的法国大导演拍的艺术片。
  那些电影,节奏缓慢,完全似催眠曲,看不到一半我就能睡着,比安眠药还要有效果。
  可是,志谦却看得津津有味,一部接一部,甘之如饴。
  下午,我正在看亦舒的《喜宝》,突然手机“滴滴”叫,拿过来一看,是一条短信。
  “在干什么?”
  我看看号码,非常陌生,可对方的口气却十分熟稔,便狐疑地回过去:“你是谁?”
  很快对方回过来:“余绍明”。
  这三个字如火炭屑飞进我的眼睛,烫得我差点眼珠掉出来,就连手中握着的手机都差点落到地上。
  天,这个人阴魂不散,他到底要干什么?
  我惊慌失措,连忙把手机扔得远远的。
  可是,短信又来了。
  怕志谦起疑心,我又忙不迭扑上前,抓过电话:“怎么不说话了?”
  该死的余绍明。
  我本来止水一般的心,又开始乱跳起来。
  不回短信,万一他又打过来怎么办?
  我吓得赶紧把手机关掉。
  斜眼看看志谦,他还稳坐电视机前。
  我这才又松了口气。
  志谦要是知道,我与一个陌生男人在酒吧里眉来眼去,一定会立即把我赶出家门。
  该死的余绍明,他的影子一直在我脑子里萦绕不去。
  他是怎么弄到我手机号的?
  哦,一定是值班表上!又或向人打听的?
  向谁打听的?
  别人会不会疑心他为什么要找我的号码?
  我猜测着,心绪不宁中度过整个下午。
  晚上,连吃饭都没有胃口。
  志谦倒是吃了两大碗,而且还笑眯眯对我说:“这个周末真舒服,难得你这么安静,一点都不烦我。”
  我还是不肯说话。
  “锦诗,你不舒服吗?”志谦有点怀疑地看着我,“你一沉默,多半是生病了!”然后他伸手来摸我的额头。
  我摔开他的手:“你才有病!”
  “那你是有心事了?”他盯着我。
  “你才有心事呢!我能有什么心事?”我心里被他问得毛毛的,赶紧猛扒了两口饭到嘴巴里,一着急,又呛到。
  志谦哈哈大笑:“你这个稀里糊涂的脑袋,还能有什么心事?不外又是看中哪件衣服,觉得价钱太贵,想买,又怕我说你浪费奢侈?”
  我白他一眼,不作声。
  他又哈一声笑:“被我说中了!”
  我还是不说话,就这样混过去了。
  又到周一。
  还好,终于上白班了。
  周一总是忙碌一点,不过还好,时间过得特别快,一转眼就到中午。
  我和小张、小林两位护士妹妹一起到食堂吃饭。
  食堂的菜色永远简单如一,味道不咸不淡,却也没太多其他的滋味。
  我总能从中吃出洗碗布的馊味,不过不敢说出来,怕别人说我自持矜贵。
  我挑了几样素菜,端着碗与小张她们一起寻找座位。
  突然小张眼前一亮,拖着我往前面走。
  原来有张桌正好有三个空位。
  待走过去,我才发现,桌上坐的是余绍明,要转身已经来不及。
  小张已经一张脸兴奋地涨红了:“余医生,我们可以坐下来吗?”
  余绍明抬起头,看见我,眼睛里竟闪过一丝喜悦。
  难道我看花了眼睛?但他眼中的确有一抹亮光。
  一定是我忙晕了头,看见他就紧张,出了幻觉。
  “没关系,坐啊!”他温和地说。其实,不等他答应,小张、小林已经坐下,小张还拼命拉我的衣角。
  “好像有点挤,我还是换个位置好了!”我东张西望,企图找个空位坐下。
  “梁医生,算了吧。将就坐一下,肯定没位置了。一个人吃饭多孤单啊!”小林好心地说。
  小张则口无遮拦:“难怪他们都说梁医生特别讲究,连吃饭都嫌地方挤!”
  我红了脸,有点不好意思,瞪了小张一眼,悻悻地坐下来。
  我从来没有发现小张是这样多话的一个人,她滔滔不绝地对余绍明说话,余绍明一直温和地听,偶尔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而我则从头到尾,将脸埋在碗里,根本不肯抬起头来。
  但是,我还是能感觉到余绍明的目光一直肆无忌惮地停留在我的身上,那目光里一定还有几许好奇和好笑。
  终于,该死的小张把话题转到我身上。
  “余医生,你以前没有见过梁医生吗?”
  我的心一下提到嗓子眼,赶紧仰起脸,死死盯住余绍明的嘴巴。
  要是余绍明说经常在酒吧里见到我,我立即把整碗饭扣到他脸上。
  下意识我抓紧了碗沿。
  余绍明故意顿一顿,促狭地看我一眼:“真的,以前从来没见过她啊!简直不知道医院里还有这么漂亮的女医生!”
  他话一说完,我顿时脸涨得通红,但随即也放下一颗心来。
  小张夸张地对我余绍明说:“看,梁医生脸红了。梁医生最爱脸红了,她是我们医院最矜持含蓄的女医生了。”
  我的脸更红了,我分明看见余绍明脸上那个难以置信的表情。
  是啊,谁会认为一个夜夜衣衫不整,流连酒吧,与陌生人一同买醉的女人会矜持含蓄?
  “脸红是最昂贵的胭脂,花钱也买不到的,女人一脸红,就容易让男人想入非非。”余绍明看牢我说,说完又独自笑了起来。
  小张和小林也呵呵笑起来。他们倒是聊得开心,难为我牺牲自己成为笑柄。
  这个可恶的男人。
  好不容易吃完饭,正要离开。
  “余医生,不如晚上下班一起吃饭?和你聊天真是很愉快。”小张希冀地看着余绍明。
  “好啊,顺便把梁医生叫上。”余绍明立即答应。
  “我,晚上有点事情,恐怕去不了!”我想也不想就拒绝。
  “你能有什么事?你下了班不外是回家或者一个人看电影。不要拒人于千里之外嘛。”小林很诚恳地看着我。
  “梁医生,我们才认识,我不至于让你这么反感,一起吃顿饭而已,不用这么快就回绝吧?”余绍明话都说成这样了,我还能怎么样?
  要是不顺着他,他到处乱说话,岂不更糟糕。
  只得点点头妥协:“好吧。”
  因为这顿饭,我整个下午都心神不宁。
  我真是怕了这个余绍明。
  其实,我并不是特别爱到酒吧。
  只是这两次出了一些意外状况,才会频繁出现在酒吧里,没想到每次都被他碰到。
  这难道不是一个鸡蛋吃不饱,一个罪名背到老?
  尽管我一再祈祷下班时间不要到来,又在交班时,特别细心,甚至有点啰唆地对值夜班的医生千叮咛万嘱咐,拖延着时间。但是在小张和小林的催促下,我还是不得不下班了。
  走到医院大门口,余绍明的车已经候在那里了。
  一辆白色的威驰,非常整洁,含蓄低调,但不太配笑起来有几分邪气的余绍明。
  我特地抢先坐在车的后排,把副驾驶的位子留给了小张。
  小张感激地看了我一眼。
  小张一定暗暗在心里琢磨:难得愚钝的梁医生今天醒眼了呢!
  真亏了小张,那一点点下班时间,她还精心化了个妆。
  我平日除了描一描眉毛,基本上素面朝天,志谦说他喜欢我纤尘不染的样子。
  我也就纤尘不染了这么多年。
  小张挑了距离我们医院很远的地方吃晚饭。
  是在成都电视台附近的“九盛”吃鹅唇。
  其实,一走进店里,鼎沸的人声就差点将我淹没,这里生意出奇得好,味道想必也很有特色吧。
  成都味道好的餐馆都必须排队,只要有人排队的地方味道也一定差不到哪里去。
  其实,以前我很喜欢在热闹的地方吃饭,从小我就偏好美食,对吃特别讲究。可是自从和志谦在一起以后,我就很少到人多的地方吃饭了。
  志谦讨厌人多的地方,又怕等,又怕吵,如果餐馆环境再恶劣一点,卫生条件再差一点,他根本就无法动筷子。我只得顺着他,少吃了很多美食。
  这家鹅唇味道确实很不错,肉质十分细嫩,浸泡在滚烫的红油里,有种特别的味道。配上清香的青笋、新鲜的花椒、香浓的芹菜……真是很美味,香辣爽口。
  可能有余绍明在,小张和小林都有些顾忌,吃得很少,大半时间都在和余绍明聊天。
  反而我,一来插不上嘴,二来也不愿意多说话,三来平时和志谦在一起很少吃这些美味小吃,干脆大快朵颐。
  小张特别好笑,因为涂了特别好看的有一层淡淡的、闪闪的金粉的唇膏,因而吃东西的时候也舍不得擦掉,只好一小口,一小口,小心翼翼地吃。
  而我,根本不顾忌形象,反正我最狼狈的样子已经被余绍明看去了,吃得毫无顾忌。
  余绍明笑说:“梁医生,你真像我的小侄女,每次吃东西糊得满嘴都是!”
  我当场呛得咳了起来……
  该死的余绍明。
  果然,小张、小林都忍不住笑起来。
  我顿时觉得颜面尽失,什么胃口都没有了。
  我突然想起志谦,每次我吃东西弄到脸上,他总是宠爱地帮我把脸擦干净,微笑着注视我。
  我觉得很幸福。
  不过,这一刻,我真想挖个地洞钻进去。
  突然,这餐饭变得漫长起来……
  好不容易吃完饭,我刚喘了口气。
  “余医生,不如,我们找个酒吧坐坐?”小张竟然还舍不得放余绍明走。
  余绍明用探询的目光向我望来,我赶紧说:“酒吧我就不去了,我回家了。”
  小林赶紧帮我说好话:“梁医生从来不去酒吧的,她一下班就回家,至多一个人去看场电影。”
  我更想钻地洞了,这话听在余绍明耳里,不知道是不是讽刺呢?
  我不等他们商量好到哪间酒吧,就再也坐不住了,急匆匆道别,抓起外套就奔出门。
  没有余绍明在,空气果然好很多,虽然冷一点。
  反正晚上回家也只能和志谦大眼瞪小眼,还不如散散步,帮助消化。
  像我这种年纪的女人最尴尬,保养好一点,还勉强可以充20出头的女孩,保养差一点,别人会以为你是5岁小孩的母亲。
  所以饭后走走,保持身材很重要。
  我一边鼓励自己,一边在寒风中缩手缩脚地顺着马路走着。
  “梁医生……”天,是余绍明的声音!
  我向路边看去,余绍明开着车,缓缓跟着我。
  刹那,我竟然有拔腿就跑的冲动。但太没风度了,我还是极不情愿地走过去。
  他已经把车门打开,而且是副驾驶的门。
  我只好硬着头皮上了车,才发现车上只有他一个人。“小张和小林呢?”
  “她们已经走了。我说突然有点急事,找借口走了。”余绍明看着我。
  夜色里,他的眼睛闪着光,我不得不再次承认,他是个非常好看的男人。
  我一时喉咙有点干,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就呆呆望着他。好半晌才挤出一个完整的句子:“我要回家了,不麻烦你了。”
  我转身欲推开车门。
  “等等,梁医生。”余绍明喊住我,语气有点急切。
  我停下来,回过身看着他。
  “梁医生,我能和你说几句话吗?”他突然严肃起来。
  我只好静下来听他说话。
  “你为什么总躲着我?不回我短信,见到我就想跑,从头到尾低着头不肯看我,好像我欺负了你一般,告诉我为什么?”余绍明密切观察着我的表情。
  我能说什么?难道告诉他,我怕你把我的事情到处说?
  我只得抬头看着他,有些结巴地说:“我没有故意躲你啊?”
  他突然笑:“我知道,你一定很注意自己在同事当中的形象。我知道你想转到门诊部挂牌,还在考察阶段,所以怕有是非。放心,我不会把之前的事情对任何一个人说,我保证。我们是那天在医院值夜班时才认识的。”说完,他对我眨眨眼睛。
  我突然松了口气,他应该说话算话吧。几天来,压在心口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
  我对他笑了笑,这次这个笑容很轻松,相信他也看得出来。
  “梁医生,我觉得,我和你之前聊得很投机,我们又总是不期而遇,应该是有点做朋友的缘分吧。我很想私下和你交个朋友,你有空的时候,我们可以出来坐坐,聊聊天。不知道你介不介意呢?”余绍明话说得十分诚恳婉转,让我无法拒绝。
  我盯着他的眼睛看了几秒,确定他眼睛里都是诚意,便放心地点点头。
  其实,我并不排斥他,在不知道他是我同事之前,我甚至愿意再在酒吧里遇见他。
  他也松了口气:“这下好了,我可以正常说话了,说实话,我不太愿意很严肃地说话,平时工作已经够紧张了,但我知道你是那种很慎重的人,所以只好严肃一点。”
  我忍不住笑,催他开车。
  “我请你喝蓝宝石?”他试探着问。
  反正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我何不大方一点:“不去酒吧好吗?我知道一家咖啡很不错,不嫌弃的话,我请你。”
  “好啊!”他也老实不客气。
  一路上,我们随意聊一点医院里的事情,气氛相当融洽。
  距离近了,我发现,余绍明居然用香水,而且是“高夫”的那一款,有淡淡烟草味道的男士香水,很有点让人迷醉的感觉,一点也不妖娆,而且很man。
  这是一个很讲究的男人。
  喝咖啡的地方是一家叫“左翼”的小店,十分精致,但生意很冷清。
  不过,这里的咖啡十分地道,当着面亲自为你研磨,整间屋都溢满浓浓咖啡香。
  单是闻这味道,都可以让你失眠一整夜。
  我为余绍明点了这里很醇的一道咖啡,自己则要了红茶。
  余绍明十分自在地伸了个懒腰,然后寻了个舒服的姿势,瘫在沙发里。
  我见他如此随意,更也轻松起来,也选了个自己喜欢的姿势,斜靠在沙发里。
  我们继续开始的话题。
  “你刚才为什么要找借口离开小张她们?”我有点好奇。
  “小女孩唧唧喳喳让人受不了。你也是小女孩,但低调含蓄,很不可多得!我宁愿和你多待一会儿,反正回家也没事。”他耸耸肩膀。
  “哈哈,我还是小女孩?我都27岁了!”我忍不住笑,其实,下个月,我才满27岁,我总喜欢把自己年龄说大一点。
  “可你看上去,比她们更像个小女孩,可是表情又很严肃,有小大人的感觉。”余绍明看着我,突然笑起来:“尤其是你吃饭的样子,很坦率,一点也不做作,非常可爱,像个孩子。”
  我被他笑得不好意思起来:“你怎么脱身的?你的两个崇拜者,怎么肯让你离开?”
  “我偷偷用小灵通拨打我的手机,然后假装接了个很紧急的电话,就离开了。”他笑起来,一副诡计得逞的自得。
  “余医生。”
  “别叫我余医生,叫我绍明。我很想叫你锦诗,老是医生医生地称呼,太见外了,好像又回到医院里一样,让人无法轻松起来。”余绍明摊开手,看着我,似乎在求我。
  我叹口气:“绍明。”
  他满意地笑起来。
  “真奇怪,以前怎么没在医院见过你?”余绍明感叹。
  “是啊,算时间,我们应该同事了有3年了,而且每年肯定在一起开过大会,吃过团圆饭的。”我也觉得奇怪。
  “那岂不是很像《向左走,向右走》,无数次擦肩而过,却始终无缘见面。”余绍明笑起来。
  我歪着头想想,是有一点像。
  但是以前我们的工作丝毫没有交集,医院几百号人,没见过也很正常。
  况且,5年来,我心中只有志谦一个男人,旁的男人,不管多出色,从我旁边走过,我也不会特别留意的。
  “你很喜欢泡酒吧?”我忍不住问,同时不忘向他解释,“我不太爱到酒吧去,尤其一个人的时候。前几次都是因为特殊原因才去的。”
  “我?我不排斥到酒吧去,但是也不是常常去,遇到你的那几次,正好心情比较郁闷,遇到点烦心的事,所以频繁光顾了几次,还都遇到了你,真是巧!”余绍明一边解释,一边自己也觉得好笑。
  我告诉他,我偷偷给他取了个绰号,叫“一个人”。
  余绍明一听,眼睛都瞪圆了:“不会这么巧吧?每次遇到你,你都一个人,我在心里也暗暗叫你‘一个人’。”
  说完,我们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然后,我们自最近的电影说开,然后说到各自喜欢的导演和演员,最后又说到武侠小说。
  他喜欢金庸,我喜欢古龙,我们为此竟争论起来,而且面红脖子粗,相当愉快。
  临别时,竟然有点意犹未尽。
  余绍明送我回家,到我家楼下,我们争论的话题还没结束,双方都还谈兴正浓,他舍不得走,我舍不得下车。
  只好约定改天有时间,一定再找个安静的地方继续没聊完的话题。
  他的车停在院子外面,院子里有点黑,他故意把车头调转,对着大门,打开车头的大灯,为我铺亮了整条路,十分细心。
  直到我上了楼,他才把车开走。
  回到家,志谦已经睡了,听见我关门的声音,他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因想着自己和另外的男子约会,回家晚了,特别心虚,蹑手蹑脚,连灯都不敢开,只得胡乱摸黑沐浴上床。
  躺在床上,怎么也平静不下来,脑袋里反复出现余绍明的笑容,心情却出奇得好。
  很快,在“他”的注视下,我就睡着了,连梦都十分悠然自得。
  做女人,我已经是半老徐娘,但做医生,还显得太嫩。原来平时我唯恐自己太过年轻,病人对我不信任,故拉长脸作威严状,病人已经颇有微词。今天见我笑容可掬,终于忍不住吐露心声。  我赶紧对他说:“谢谢先生教诲,一定时时笑脸相迎,包括宣布噩耗时。”
  我害怕冬天的早晨,起床只觉十分痛苦,把手拿出温暖的被窝,伸到冰冷的空气中,拿起寒气逼人的衣服套在身上,无疑是一项酷刑。
  每日志谦总会催促我无数次,我才会恋恋不舍地离开被窝。
  可是,今晨,志谦还没醒,我却已经醒了。
  利落地翻身下床,套上衣服,然后沐浴,让滚烫的水把皮肤烫染成蔷薇色,敷张面膜开始做早餐。
  煎好四个圆润的金黄娇嫩的鸡蛋,然后用鲜牛奶对巧克力粉,香气顿时在整个房间里散溢开来。
  这时,志谦也起来,见我已经准备好一切,颇为诧异地说:“咦,太阳自西边升起?”
  我淡笑不语,喝一口巧克力牛奶,气定神闲地望着他。
  窗外有玫瑰色朝霞,我心里始终涨满欢愉,我甚至化了妆。
  虽然是淡妆,只描了眉,涂了少许睫毛膏,扫了淡淡粉色胭脂在双颊处,抹了薄薄的樱花色唇膏,一张脸,竟然格外生动起来。
  连志谦都咄咄称奇:“今天,有重要人物来医院参观?”
  我白他一眼,套上一件England的格子外套,看起来竟然很有点学生味道,然后关门上班。
  一路上,清冷的空气也分外清新。
  缘何今日心情如此好?
  我心里一个细小的声音代我回答:因为今日说不定可在医院看见余绍明。
  我心中轰然一震,呆在出租车上,怎会因着一个相识不过数日的男人欣喜如此?
  我顿觉浑身一颤,为这意外的答案。
  一路上我惶恐不安,怎么能为了志谦以外的男人如此忐忑憧憬?
  我可以骗所有人,但骗不了我自己,无疑,我对余绍明有一份难以解释的情怀。
  而我已有了志谦,怎么能让旁的男人左右我的情绪?
  我开始不安起来。
  不知不觉行到住院部楼下梅林处。
  顿时沁人心脾的腊梅香味如游丝一般,扑鼻而来,令人精神一振。
  我最爱这黄色小花,小小单薄的一朵,便可释放满室的芬芳。
  如同爱情,一旦爱上一个人,顿时整个世界变得美丽可爱。
  似乎,这香味可以解忧,我顿时忘记一切烦恼。
  腊梅尚可在寒冬里独自芬芳,我为什么不能在心里偷偷享受一份无伤大雅的感情带来的喜悦呢?
  顿时,因着这份独特的芳香,我释怀了。
  我和余绍明,不过是朋友,所有情愫,只是我心中的一份秘密,不会影响到任何人。
  为什么我不能偷偷享受呢?
  一个人一生中,能够心动的机会并没有几次,为什么不仔细品位呢?
  我笑笑,决定坦然对待自己的感情。
  今天有两位病人出院,他们都来向我道别。
  我心情非常愉快,医生最大的心愿便是每个病人都可痊愈出院。
  正在查房,突然手机短信响起,我拿出来一看:“锦诗,今日从住院部楼下过,闻到阵阵腊梅香味,十分清甜,如果你路过记得深呼吸。中午食堂见。”
  我顿时心中一暖,是余绍明。
  笑容不知不觉自心里扩大到面部。
  一位正在量体温的中年男人忍不住说:“梁医生,原来你也会笑?你一笑,我们心情也好很多,不要成日绷着面孔做人,你累,病人也累。每次你查房,我们都以为有噩耗宣布。”
  我莞尔。
  做女人,我已经是半老徐娘,但做医生,还显得太嫩。原来平时我唯恐自己太过年轻,病人对我不信任,故拉长脸作威严状,病人已经颇有微词。今天见我笑容可掬,终于忍不住吐露心声。
  我赶紧对他说:“谢谢先生教诲,一定时时笑脸相迎,包括宣布噩耗时。”
  那中年病人一愣,立即反应过来我是在开玩笑,也哈哈笑起来。
  顿时整间病房都生动起来。
  难道医生的笑容对病人有如此大的鼓励?
  我决定检讨自己过往的言行。
  空下来,我立即回复余绍明短信:“今晨,已经蒙受腊梅香味之恩惠,一上午愉快非凡。是以早对它感恩戴德。小小腊梅,足以驱散整个冬天的阴霾。”
  很快,短信又回过来:“你的笑容也可以驱散冬日寒气,多笑笑,别绷着面孔!”
  我赶紧又回:“已经有病人提出该项要求,我已经遵旨办事了!”
  他发给我一个大大的笑容。我也回他一个可爱的笑容。
  我们一来二往,我发现,我的拇指按动手机按键的速度迅速提升。
  小张这个鬼丫头,在一旁悄悄观察,对小林说:“看,梁医生一直发短信,满面含情,怕是春天到了吧?”
  我听得小林啐她一口:“少管闲事,梁医生又不是老怪物,发发短信有何奇怪的。”
  小张辩解:“她平时板着面孔,今日春风拂面,好像十分愉快的样子,有些奇怪。”
  小林笑说:“梁医生人很好,只是腼腆一点,人都有开心的事情。你刚来不知道,其实梁医生很幽默的。况且每逢病人出院,她心情都会特别好。”
  小张释然。
  我不禁哑然失笑,我的喜怒哀乐竟然牵动这么多人。
  中午吃饭,我故意避开小张、小林,我可有重要约会呢!
  约会这个词,距离我已经十万八千里,今天又重新找上我。
  怎能不喜上眉梢。
  幸亏我一个人独来独往惯了,她们也没在意。
  我是个奇怪的人,食堂的饭菜永远乏善可陈,丝毫不合我胃口,可因着习惯和懒惰的原因,却又不愿意花力气,到外面的餐馆吃一碗原汁原味汤料浓厚的牛肉面。
  其实我的爱情生活何尝又不是如此呢?
  明明和志谦在一起,已经得不到重视,已经再也找不到心动心悸的感觉,因着习惯,我竟愿意这样长久忍受下去,而且愿意忍受一生。
  不过,这次,也许我愿意有新尝试,只是还不是时候。
  我端着饭盒在食堂里走了一圈,眼睛不断在人群中打量,可是丝毫也没有看见余绍明倜傥的影子,心里空荡荡的,十分失落,只得随便找了个角落里的位子坐下来埋头苦吃。
  原本就十分乏味的饭菜,吃在我嘴里,更加味同嚼蜡。
  我刚把一片冬瓜里的肥肉挑出来,放在一边,一把熟悉得让我心悸的声音就在我身畔响起。
  “怎么坐这么角落的位置?差点找不到你!”
  余绍明磊落地坐下来,看着我,眼睛里全是温柔的笑意。
  我有些心慌,赶忙塞了一片冬瓜到嘴里掩饰自己的不自然。
  是的,他这样迤迤然然地坐下来,我的心就开始狂跳不止。
  咦,怎么回事?这并不是约会,他并没有对牢我,用眼睛含情地向我放电。也没有温柔地说:“锦诗,我等候你多时。”他只是和看见千千万万名医护同仁一样,用极端平和的目光看着我。
  我心里七上八下,如同一头最原始莽撞的小鹿跳个不停,可是他却神态自若,镇定非凡。也许,我想太多,而他只当我普通同事。
  可能我多虑了。
  想通了,我倒镇定下来。
  也好,这份悄悄的感情,就埋在心底,谁也不影响,权当作种子,不生根、不发芽的种子,短短的存在朝夕,随着时间的流逝,最后只幻作淡淡的回忆。多好!
  想到这里,我唇角牵起一抹笑容,差点出丑。
  余绍明见闻颇广博,我们继续聊天,很熟络的感觉,似乎已经认识良久。
  我们开始就金庸配不配当浙大教授讨论开来,而且一发不可收拾。
  在嘈杂的食堂里,我眼前竟只有一个余绍明,只听得见他的声音,看得见他的笑容。
  奇怪,这餐饭竟吃出美味的感觉,丝毫也不难吞咽,很快便被我一扫而光。
  最奇怪,余君与我简直心有灵犀,只听他徐徐说:“平日我最恨食堂饭菜,今日竟然觉得也颇有些滋味,似乎和平时有点两样。”
  我笑着起身:“因为有金庸作佐料,当然味道好过平时!”
  余绍明也福至心灵,当即笑起来:“明天用古龙作佐料想必也不差啊!明天一定吃慢一点。”
  我们相视而笑,在油腻的、空气浑浊的食堂里。
  我竟然有片刻眩晕,天,有没有人看见我眼中微蓝色的火花?
  我讪笑不已,为自己的自作多情。
  也许英俊的余绍明医生,不过与我这酒吧里频繁相遇的女人,特别谈得来而已。
  也许,他尚拥有无数我这样的红颜知己,有人陪他喝酒,有人陪他赏花,有人陪他作乐,我则可以专职陪他在食堂共进午餐。
  我更加为自己刚才在食堂的表现,讪笑不已。
  也许女人年龄一大,乏人问津,一有男人稍微表示好感,立即一颗老心荡漾春意。奋不顾身扑将上去,才发现只是一场游戏一场梦!
  幸亏,面对英俊的余君,我应对得当,不至于出丑丢脸。
  不过,我愿意享受这片刻的欢愉,食堂里,还能找到比这更好的节目吗?
  晚上回到家,志谦居然先我一步。
  “锦诗,明天我又要出差,还是一个星期,上次的设计做好了,明天必须亲自拿到上海去给客户过目。”志谦斜靠在沙发上,整个人陷在里面。
  如同我陷进余绍明的眼波!
  天,我怎么把毫不相关的两件事情想到了一起!
  我拍一下脑袋,提醒自己清醒一点,暂时将余绍明抛到脑后。
  “什么,又要出差?”我叹口气,心里渐渐涌上一点失落。
  这失落,似一点墨,滴进一大碗水里,渐渐变成浅墨色,并不是浓黑。
  志谦也看出我情绪有点低沉,想到好几天看不到我,等他出差回来,我又要值夜班了,等于两个星期不能见面,他也有点愧疚。
  志谦将我拉到面前,坐在沙发上,拥进怀里:“没关系,我多赚点钱,好买房子结婚啊!”
  我斜斜看他一眼,没有说话。
  “好了,请你到‘祖母厨房’吃晚餐,你不是最喜欢浪漫的环境吗?!”志谦吻吻我额角。
  我很喜欢吃“祖母厨房”的胡萝卜蛋糕,终于心情好一点。
  民以食为天,在食物面前,天大的烦恼都可以暂时放到一边。况且,我们已经如同老夫老妻,一点情趣也无。
  每日下班,必到楼下小餐馆胡乱填塞一点食物也就了事。
  今天,可以到“祖母厨房”,应该算是一大进步吧。
  也许志谦也觉得最近一段时间,我们之间有点不对劲,试着想改变一下。
  到了“祖母厨房”,我们特意挑选了最里面一间玻璃屋。
  白色的桌椅,四周是海螺和精致的烛台,非常浪漫,一抬头便可看见无尽的天穹。完全是烛光晚餐的最浪漫地点。
  我立刻觉得腹如鼓鸣,赶紧要了一块胡萝卜蛋糕,然后点了七成熟牛排,志谦要了三文鱼意大利面。
  说来怪,我从小就厌恶胡萝卜,直到现在吃红烧的、凉拌的、生炒的胡萝卜都会觉得恶心想吐。尽管我知道吃胡萝卜益处多多,可是偏偏受不了那股怪味。然而我又独爱这里的胡萝卜蛋糕。因为它一点胡萝卜的味道都没有,反而有一种胡萝卜特有的清甜。
  也许,这个道理简单如人们渴望爱情,又忌惮婚姻一样。希望有爱情的甜蜜,又不用背负婚姻的责任。
  食物一端上来,我立即大嚼起来,老夫老妻哪里还讲究仪态。
  志谦看样子也真饿了。
  我们很快如同牛嚼牡丹,将食物全部吃光。
  然后,在温馨浪漫的白色小屋中,在星光微弱的天穹下,大眼瞪小眼,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以前,我们随便在哪个小饭馆吃饭,总是牵着手,不顾旁人的眼光,盈盈相望,整个晚上不说话也不会觉得腻。
  现在,就算在最浪漫的地方吃饭,也如同吃快餐便当,三下五除二,只求填饱肚子。
  气氛尴尬起来,终于,志谦讪讪地说:“锦诗,吃饱了吧?回家吧。外面怎么也没家里舒服,我还想上网查点资料。”
  我赶紧点头,生怕这沉闷的气氛继续尴尬地蔓延,暴露我和志谦之间的隔阂。
  但这么多年过去了,两个人多少又还有点默契,如果就此放弃又觉得太过可惜。
  故此,上出租车的时候,我用力抱着志谦的手臂,志谦也紧紧夹住我的手,回过头吻吻我的额角。
  志谦很少在人前对我表示亲热,这算不算进步?
  我开心地想着。
  到了家,志谦并没有像他说的那样上网。
  因为明天他要出差,我们竟然难得地坐在厚实的地毯上对着电视,看了一部碟片。
  片名叫《两小无猜》,是法国大导演的手笔。
  因为是文艺片,我也很喜欢看。
  非常动人的画面,非常动人的故事,非常纯洁的感情,我和志谦都看得不住欷歔。
  其实爱情到底是什么呢?
  一时的心动?天长地久的纠缠?或者世上本没有爱情,只是说的人多了,也就有人相信了?
  躺上床,志谦的身体很暖,他一年四季沐冷水浴,皮肤光滑如丝缎,我靠过去,紧紧贴着。
  志谦是我冬日的多功能热水袋。
  奇怪,我紧紧抱住他,他也用力环住我,可是,我们都没有做爱的冲动。
  以前,只要想到他温暖的怀抱,只要靠近他,感受他的气息,我便难以自持。
  曾经我们如此疯狂迷恋彼此的身体,像做科学研究一样探讨、摸索对方的身体,不惜花昂贵代价到酒店开房。
  现在一切熟到不能再熟,又有自己的家,绝对自主,却没了兴致。
  我们还是做爱了,但是没有任何激情,完全例行公事,彼此都不能从中获得更多的乐趣,整个过程非常简单乏味,甚至连接吻都省略了。
  其实,就算接吻,也没有了以前那种心驰神往的感觉。
  生命是一场幻觉,它把我们都骗了。
  当一切水到渠成的时候,有了渠,却没了水。
  生活往往如此,事与愿违的事情发生太多,渐渐人们连许愿都不再愿意。
  翌日,志谦轻轻翻身起床,我努力抬了抬眼皮,窗外还是一片漆黑。
  “几点了?”我蒙眬地问。
  “6点。”志谦一边轻轻回答我,一边替我把被子掩好。
  哦,他得走了,飞机不等人。
  实在太困乏,我又连忙合上眼睛。
  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一分钟,也许半个钟头,谁知道呢?蒙眬梦境,一分钟也可以有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志谦似乎吻了吻我,我连眼皮都不肯再抬一下,继续埋头苦睡。
  以前,志谦每次出差,不管多早,我都要起来为他做早餐,然后拥抱、接吻,缠绵再三才肯让他离去。
  现在,一切已经习惯,反正走了还会再回来,有什么好留恋的?
  我继续睡,直到手机闹铃大作。
  我操起手机真想扔到墙角。
  虽然眼睛有点涩,但我还是看见手机上有一条短信:“锦诗,今日气温骤降,注意添衣,你那件粉红色羊绒大衣看起来很保暖,而且样式大方美观,实在适合今天这样的天气。”
  是余绍明!
  我一下清醒过来,心胸中顿时涨满了粉红色的喜悦,似乎天地间也洋溢着看不见的粉红色磁场。
  那件粉红色大衣,还是第一次看见余绍明时穿的,没想到他倒记得如此清楚。
  不像志谦,因为从不留意我,件件旧衣裳他都觉得似新衫,唯独我这个人是旧的,百看百腻,毫无新意。
  上了年纪的女人就是这点贱,还不知道对方心意,一条短信,就高兴如此,立即身轻如燕,翻身下床。
  要知道平日,起床是我开门七件事中最难一件。
  看到志谦为我温好的牛奶,用小火蒸着的奶油馒头,我心里又陡然升起一种羞愧的罪恶感。
  但是,想到余绍明那张英俊异常的面孔,这份自责又被我转瞬抛到了脑后。
  不由自主,鬼使神差,我竟又开始涂脂抹粉。
  妆化到一半,我心里有小小声音反复询问:缘何如此仔细粉饰自己?费时费力,讨好的是谁呢?
  ——余绍明!这个答案再浅显明白不过。
  为什么恒久以来,女性总要靠一管口红,一盒胭脂度日?
  女为悦己者容!毫无疑问,为着吸引异性!
  化妆品永远不会滞销。
  我叹口气,女人都不能免俗,为着在心仪的异性面前能够红粉菲菲分外可爱,不得不修饰再三。
  那小声音又问:你已有陈志谦,为何还为其他异性欢欣雀跃,春心荡漾?
  我只得对着镜子,歪头苦想:人生苦短,应及时行乐。
  今时不同往日,不是男性见了女性皓腕一截,就必须以身相许。
  我不过陈志谦女友,并非他妻子。如果有更投缘、更心动之异性,能够予我更多爱、更多关注,为什么不能换呢?
  现在谁没有离过一两次婚?换伴侣尚且如此容易,何况换男友!
  那小声音十分担忧:锦诗,你已有二心!可怜志谦对你至死不渝。
  我听见自己讪笑:至死不渝?陈志谦已经连多看梁锦诗一眼的兴趣都没有了!倘若真至死不渝,不过因为还未遇到更好更合其心意的。一旦有了,梁锦诗也不过一件过时的旧衣服,即刻可换。
  那声音叹口气:梁锦诗,可见你对这段感情早已极为不满,今日终于满腹牢骚,抱怨不已。培养一段感情并不容易,望你慎之慎之!
  我轻轻笑,对牢镜中自己说:梁锦诗,别担心,一切尚是未知数,不过多个心动的异性朋友,还有待进一步观察、考验,陈志谦仍然是我唯一男友。
  我放下心来。
  一切感情问题,都必须自问自答,自己解决,没有任何人能够帮助你。
  父母与你有代沟,不能理解。
  女友们自顾不暇,谁也不敢轻易给谁意见,以免日后出了问题,反目成仇,将一切问题怪罪于给意见的人。
  天长日久,自己便是自己的良师益友,一切问题自己同自己商量,正方、辩方,可一人担当。
  到了医院,竟然惊见案头有一枝小小腊梅,满室都是幽幽的、清甜的香味。
  小张探头对我说:“梁医生,不知是谁放在护士站,花枝上一张便签纸,写着赠梁锦诗医生,我便给你放在桌上。”
  我拿起花枝,枝头上果然有一张白色纸片,不过二指宽,墨蓝色钢笔龙飞凤舞写着:赠梁锦诗医生。
  “是谁,是谁为你送花来?这样志趣,花上还凝着晨露。竟还有人如此有心?”小张啧啧称奇,盯牢我看。
  我心中一动,看着新折断的花枝,心中已经明白七八分,故意装作坦然:“也许是出院的病人,顺手送上一枝廉价腊梅表示谢意。”
  小张仔细想想,觉得我说得也颇有道理:“这么早,只有病人有这份心吧。当医生就有这点好处,谁又会记得护士呢?”她酸溜溜说了两句,便离开。
  我深深嗅了嗅腊梅,香气扑鼻,蜡黄色花朵,似乎想借助香气帮助送花人,直捣我的内心。
  我心中一颤。
  好不容易强自镇定下来,开始查房。
  果然,才看了不到两个病人,短信就跟了过来:“上班途中,突然于浓雾中闻到夺人心魄的花香,但因隔着雾,只闻其香,不见其姿。让我想起你,似乎也隔一层薄雾,看不真切,却可以扰人心志……”
  落款是“送花人”。
  我不禁笑出声来,整个上午穿梭病房,脸上始终溢满笑容。
  这个余绍明,颇会讨女生欢心。
  虽然上午很忙,但我还是见缝插针回复他:“隔着雾最好、看不清更好,以免狰狞面目吓到你魂飞魄散。”
  急诊室里的余绍明想必也很忙,但也见缝插针回复我:“我乃钟馗大弟子,专为捉面目狰狞女妖精而来!”
  有来有往,手机单发短信,已经发烫,如同我绯红的面颊。
  中午到食堂吃饭,我故意找角落位置坐下。
  果然余君又寻了过来。
  “谢谢你的腊梅。”我笑着望向他,随即轻轻垂下眼帘,正好可以让他看见我涂了一层淡淡兰蔻睫毛膏的睫毛。
  不少女孩都喜欢把睫毛膏一层层抹到睫毛上,以造成睫毛浓密的效果,其实这样反而显得不自然。
  兰蔻睫毛膏拉长效果十分好,只需淡淡一层,睫毛立即卷翘,而且看不出任何人工痕迹。太露痕迹,岂不路人皆知?
  “朋友间,送送小礼物,很正常,不需要道谢啊。”他神态自若,似乎我真是他一名谈得来的朋友。
  也许,余君对每位女性都如此体贴。
  刚说了不到两句话,一个尖利的声音传过来:“咦,梁医生,你和余医生坐在一起?”
  我抬起头,小张和小林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我们面前,都一脸诧异,尤其小张,更是杏眼圆睁。
  我一时语塞,倒是余绍明轻飘飘一句话就解决所有问题:“正好遇见梁医生一个人吃饭,干脆坐过来凑热闹。你们也一起坐啊,人多吃饭才香。”
  小张立即毫不客气坐了下来,紧贴余绍明。
  这顿饭,又成了小张主讲,小林帮腔,余绍明附和,而我充当听众。
  下班,余绍明再约我到“左翼”喝咖啡。
  我也不推却。
  害怕睡不着,我只点了香蕉奶昔,对于我来说,喝什么已经不重要,重要是和谁一起喝。
  我们始终似朋友一般,海阔天空胡乱聊天,但心中又充盈着喜悦,这快乐单纯得如同得到棒棒糖的稚童。
  此刻,空气中本应该充满暧昧因子,但是,因着无关痛痒的话题,倒意外得澄净清明起来。
  也许,志谦太久没有与我倾心交谈,一肚子的话如果不找个机会倒出来,恐怕全都腐烂于这躯壳里。
  自认识志谦以来,每到他出差之时,我便会度日如年,然而今次,时间飞快度过。
  早上起床心情就轻松欢愉,上班时与余绍明短信往来,中午必定在食堂偶遇,下班又可找一僻静茶社小坐片刻。
  就连回了家,也会打开电脑于QQ上聊适才没有尽兴的话题。
  甚至,在联众游戏里,挑一个人少的房间,一边下五子棋,一边就着棋局展开话题。
  但始终保持朋友应该有的距离,似乎双方都明白对方的心意,又似乎双方都不明白。
  他始终没有更进一步表示,我也始终温文有礼。
  午夜梦回,我也会感叹,罢了,罢了,就这样天长地久做一对朋友。
  当下,心中却如明镜,男女之间,如果没有异样情愫,怎么可以天长地久地拥有纯洁友谊?
  那不过是心怀鬼胎的男女引诱对方上钩的托词。
  转眼周四,玺彤与忻怡百忙中抽出时间约我。
  我们约在一间名为“樱花”的咖啡屋见面。
  玺彤极喜欢这名字——“樱花”,简直如同爱情,刚刚还光秃秃了无生气,忽如一夜东风来,顿时满树灿烂繁花,极之华丽耀目。但一低头,转瞬已经遍地落英,晚来急风,芳踪难觅。
  爱情不是也这样?猝不及防地来,猝不及防地去。任你有通天的本领也控制不住它。
  玺彤懒懒靠在沙发里,忻怡正眉飞色舞向我们讲述参加赵凯婚礼的每一个细节。
  我一边听,一边抽空回着余绍明的短信。
  “新娘漂亮吗,那个小学老师?”玺彤有气无力问一句,故意显得不在乎,但是我们还是能分辨出其中的不服气。
  不过忻怡似乎比玺彤还要介怀“那是我见过最糟糕的新娘,穿一件大红绣牡丹的旗袍,旗袍平庸,如同餐馆礼仪小姐。本来旗袍最显身段,偏偏她长得矮小干瘪,衣服套在她身上,松松垮垮。最倒胃口是一张脸涂得绯红,如同猴子屁股!整个人从头到尾吊在赵凯身上,如同被抽了骨头,好没风度仪态。怎么赵凯会舍美艳玺彤,选了这只瘦皮猴。我敢打赌,她衣服里的胸都是假的,临时安装上去,充充场面。”
  天,一向温文娴静,不说人是非的忻怡,原来还是个中好手,一番话,说得我与玺彤都笑了起来。
  这还不算,忻怡居然还从包包里掏出一小盒喜糖:“这是赵凯托我带给你的,我帮你保留了一个星期。”
  玺彤,“霍”地站起来,将糖扔在地上,大力踩上两脚,鼓鼓糖盒立即扁塌下来。
  忻怡拍手笑:“像那个小学老师的胸部!”
  玺彤解气地飞过一个媚眼:“真想告诉那个小学老师,如果不能凸出来,不如让它凹下去!”
  我和忻怡都愕然!接着大笑起来。
  赵凯这个负心人,今日终于从玺彤生命里消失,从此赵郎是路人。
  不过,玺彤心中这道无形的伤口,虽然结了痂,但底下,还血肉模糊一大团。
  唉!
  随意聊了两句,玺彤突然如发现新大陆般怪叫起来:“锦诗,你居然化妆!”
  我有些不好意思,没有作声。
  接着忻怡也叫:“整个晚上,她都心不在焉,而且不停发短信!”
  我有些挂不住脸,慌忙将手机往口袋里放。
  “锦诗,有新情况,对象是谁?”玺彤咄咄逼人。
  我眼前晃过余绍明的面孔,面孔微微发烫,心里舒舒服服叹了口气。
  沉默是最好的回答,玺彤和忻怡都是识趣的人,凡是当事人不肯解释,千万不要逼问,轻则翻脸,重则朋友都没得作。
  多年好友怎么修来?不过知道适当时候缄口。
  忻怡只得长叹口气,略微惆怅道:“为什么我身边转来转去就是那两个男人,我明明条件也不差,为什么就没有男人肯像看玺彤般,淌着口水看我?”
  玺彤斜眼看着忻怡:“谁让你信号不足?让你擦擦口红,似要你命!看,一向自许潇洒的梁医生不也涂起口红来?”
  “一管口红可以有这样功能?”素面朝天的忻怡满脸疑惑。
  “所以胭脂从来不会滞销。”玺彤解释道:“人类在激动之时,面颊与嘴唇都会充血而呈现绯红,化妆品可以给予异性这种虚像:呵,她双眼看牢我时面颊涨红嘴唇润湿,她对我有意……”
  “原来如此!”忻怡总算开窍。
  我听着觉得心酸,忍不住接着说:“人类不过是灵长类动物一支,自以为进化文明,实则不失原始本色,你看报章杂志,占最大篇幅的是什么?是吃,食遍中外,吃掉五湖四海。”
  我越说越想笑:“这是动物最原始的欲望。其余便是打扮、美容、健身、纤体。这又是为着什么?吸引异性,传宗接代,食与性,仍然是文明的人类两大所欲,同猿猴有什么分别?
  “那么愤世嫉俗的梁医生,世上有无爱情这回事?”忻怡忍不住用嘲笑口吻问。
  我滔滔不绝:“人类始祖并不知道有爱情,男女在一起,同其他动物一样,不过是为着繁殖后代。”
  忻怡大为震惊:“啊!”
  “男方挑选伴侣,至今均把年轻貌美放首位,你猜是为什么?”
  “肤浅。”
  “年轻有生育能力,胸大可以哺乳,盛臀代表盆骨健康,方便生育。”
  “什么?”
  “所以玺彤这样前凸后翘,年轻的葫芦身段,自然吸引异性目光。这不过是人类为着繁衍后代的本能!”
  “气质、文化、学识、内涵呢?不要把女人比作生育机器。”玺彤无端被我攻击,抛出新问题。
  “那是近代的事,人类文明之后,要求渐为繁复,不但希望有后裔,且要质素优秀的子女,需要配偶带来良好因子,像努力、勤学、大方、平和这些,这才开始注意女性内涵。古人不是一向推崇女子无才便是德吗?所以玺彤这样身材一流,素质一流的女性,最适合现今男人口味,你还是赶快生儿育女,为人类繁衍优秀品种做最突出贡献吧,哈哈哈……”
  “仍然是因为传宗接代?”忻怡大为折服地看着我。
  “梁锦诗!你今日鬼上身。”玺彤甩我一个老白眼。
  但是,随即都欷歔感叹起来,谁说不是呢?
  “也许爱情就是人类为了将自己与动物区别开,强自虚构出来,满足自己虚荣心与自尊心的谎言。”玺彤语气懊恼,一副被古人欺骗的模样。
  爱情到底是什么?一百个人就有一百种说法!而且相当一部分人,根本只当它神话传说。
  每一个传世的爱情故事主角都已经作古,我们到哪里去探求究竟?根本无法询问当事人。
  就算真有爱情。人类会进化,但人的本性依然拙劣,作为人与一般动物最大本性上的区别之爱情,更是亘古自私,千年不变。
  尽管,和玺彤忻怡探讨了一晚上爱情的荒谬和不堪一击。
  我一到家,便急匆匆打开电脑,与余绍明一边下棋,一边畅谈。不亦乐乎。
  不管是爱情欺骗了我,还是我欺骗了爱情,总之,我轻飘飘乐在其中。
  何况,我与余绍明根本只字未谈“情爱”,我们谈的不过是人间最琐碎之事。
  突然,余绍明问:“锦诗,你知道周末医院组织我们到西岭雪山度假一事吗?”
  “知道!”
  “我看了人员编排表,一共分三拨人,按值班时间表排列。这周末,我与你这一组人一同出发,届时,我们可以一起游山赏雪!”屏幕上的字几乎让我眉开眼笑,笑出声来。
  哇,有机会与余君把臂同游。
  我赶紧敲击键盘:“^_^,我知道,小张小林也与我们一组。”
  余绍明:“^_^,没关系,大家都是同事,人多热闹。不过山上天寒地冻,你要多准备衣服。”
  “我有羽绒服,够厚否?”
  “够了!但据说住在山顶,住宿条件有限,可有睡袋?”余绍明真是细心。
  “睡袋?没有!很少旅行,没有这些装备!”我赶紧承认。
  “山上寒气重,被褥多半湿润,睡袋必定派上用场。明日我陪你去买,我知道一处专卖户外用品小店,物美价廉!”
  我禁不住从心里笑出声:“明天见!”
  结果当晚,我便在山上游历一番,余绍明温柔体贴,让我在梦中也觉得与他同游是种享受。
  如果现实与梦境可以融为一体,那就美哉!美哉!
  我一直悲观地认为生命是一场幻觉,但是,这一次我希望这幻象能更美丽。
  上午,整个人精神异常亢奋,心情十分愉悦,我极为耐心地为每个病人做好检查,一边见缝插针与余绍明用短信聊天。
  上洗手间的时候,我突然看见镜子里的我,面颊绯红,眼睛明亮,唇角上扬,有种难以言说的喜悦。
  这神采飞扬的,是我吗?
  我呆住了,看牢镜中人,萎靡的梁锦诗医生今日美丽得如同怀春少女。
  我笑了,情不自禁地弯下腰,这多年前与志谦初初相恋的少女又回来了,我27岁的躯壳,刹那间年轻起来,难怪连刘晓庆那样的女人也说,恋爱是女人最好的化妆品。
  我抿抿嘴角走出洗手间,手机短信又来了,我赶紧打开,酝酿片刻回复过去。
  小张和小林也在为明天到西岭雪山的事情,雀跃不已,两个人一直窃窃私语。
  中午,在食堂吃饭,余绍明又轻而易举将我找到。
  当他在的时候,最乏味的午餐也变得可口起来。
  等待中,时间过得分外漫长,好不容易才熬到6点钟。
  我匆忙向接班医生交代了几句,便急急下楼,我甚至觉得电梯慢得像蜗牛。
  一出住院部大楼,我便拔足狂奔,穿过梅花林的时候,那沁人心脾的香味立即扑面而来,令我心头一暖。
  奔到医院门口,远远看见余绍明白色的车子停在左边,才缓下脚步,定定神,喘口气,故作悠然地走过去。
  要是被他看见我急不可待想见到他,一路小跑的样子,一定会笑掉大牙的。我甚至可以想像他笑起来,邪邪的、不正经的样子。
  一上车,余绍明车里轻轻流淌的音乐,顿时让我绷紧的神经舒缓下来。
  他斜斜看了我一眼,露出雪白的牙齿笑了笑,我竟有刹那恍惚。
  “肚子饿了,到哪里吃饭?”余绍明一边发动车子,一边问我。
  “你做主,有没有好推荐?”我偏过头望着他。
  “知道附近有一家卖烧菜的餐馆还不错,要不要去试试?”
  “好啊!”我爽快地回答,和志谦在一起久了,我对食物早就没那么挑剔了。
  很快,余绍明带我到医院旁边一条小巷子,进到一间门口种有一排细细翠绿竹子的小餐馆里。
  这小小餐馆,十分干净整洁,每一张四方桌上还铺着素条纹的嫩绿色方格子桌布,地上铺着淡绿瓷砖,非常雅致。最特别是小餐馆还有个十分别致的名字:“小竹居”。
  土豆烧排骨、雪魔芋烧子鸡、香菇红烧肉、一道绿油油的白油菜,全都用考究的镶边白瓷碗端上来,香气扑鼻。
  一入口,我才知道真是味道一流,每一道菜都十分香浓可口,各具特色,浓淡适宜。
  我一连吃了两大碗饭。
  余绍明一直含笑看着我:“很少女孩子这么爱惜食物,又不挑食!”
  我对他耸耸肩,这些都是陈志谦同志训练出来的,以前我吃东西可是出名地难伺候。
  付账的时候我才知道,这顿饭,不过16元钱,真是名副其实的物美价廉。
  我吃惊极了,一直表示以后要经常来:“这么近,又如此便宜,中午完全不用吃食堂那些乏善可陈的菜式了!”
  余绍明笑嘻嘻的:“好啊,以后你常常到这里来吃,我免费作陪!”
  我爽快地点头。
  接下来余绍明开车带我到东风大桥附近一栋小公寓,这公寓里竟然藏着一家卖户外用品的小店,店就开在家中。
  所有的东西又好又便宜,余绍明帮我选了一床很厚的单人睡袋,又为我挑了一盏可以戴在头上的小照明灯。
  从老板招呼他的熟稔的样子,看得出来,他是这里的常客,难怪他有结实颀长的身形。
  “接下来做什么?”我捧着睡袋,仰着头看余绍明,他的侧面非常动人,有一种桀骜。
  “看电影好不好?我好久没进过电影院了,听小林说你很喜欢看电影的。”余绍明回过头看我。
  “是啊,不过平时都习惯一个人看!”我笑答。
  余绍明眼中突然闪过一丝诧异:“一个人?”
  “对啊,有规定一个人不能看电影吗?”我有些纳闷他的反应过于激烈。
  “哦,当然不。只是奇怪会有人喜欢一个人看电影。”他有些不信似的。
  我也懒得解释:“怎么那么多问题,到底看不看电影?”
  余绍明耸耸肩,把他一肚子的问题甩在脑后:“好的,出发,去王府井影城吧!”
  男人永远不会在一个问题上纠缠,一旦想不明白立即抛之脑后,而女人都是好奇心大过天,非要在一个问题上纠缠不清,往往钻了牛角尖而不自知。
  其实没有什么好看的片子,只有一部《亚瑟王》正在热映中。
  选位置的时候,余绍明绅士地让我挑选,我选了靠边的位置。
  “怎么选这么偏的位置?”他忍不住问我。
  “这样万一有事要出去,不会影响到其他人!”我答。
  余绍明立即笑说:“现在的女孩很少有这份公德心!都抢着要坐最中间的好位置。有的人如果坐不了最中间的位置,宁肯不看电影呢,非常霸道。”一副心有余悸的样子。
  我心中偷笑,这可不是我的习惯,这是陈志谦的习惯,只是跟他在一起太久,潜移默化变成我的习惯。
  进放映厅之前,余绍明非常细心地问我:“要不要爆米花,买不买零食?”
  我再次感叹于他的体贴,不过我回答:“不用了,我不喜欢在电影院里吃东西,一来会分神,而且不太卫生。”
  “很少女孩子有这么好的习惯!”余绍明叹了口气,似乎想起什么。
  我笑笑没说话,心想那不过是陈志谦教导有方,他最恨人看电影时在一旁窸窸窣窣吃东西,会影响他看电影,而且他总认为小小放映厅容纳数百人,空气不流通,一定藏污纳垢,会污染食物。
  于是我不得不为他养成了看电影不吃零食的习惯。
  多亏了陈志谦!
  这个时候,他在干什么呢?
  电影差强人意,勉强可以入眼,并没有我想像的那么震撼人心,倒是女主角非常美丽,身上阴蓝色的文身,有种分外的妖娆诡异。
  余绍明看得很专注,明灭闪烁的光影中,他的轮廓更加分明。
  我的手放在扶手上,余绍明也将手放过来,有好几次,我以为他要轻轻握住我的手,可是始终没有,只轻轻触碰到一下,如同被电击到,迅速移开。
  无端端,我的心漏跳了好几拍。
  突然,我心中一酸,想起了志谦。
  记得有一年的夏天,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志谦陪我去看《钟无艳》,是张柏芝、郑秀文、梅艳芳三位大美女领衔主演。
  坦白说,我这个人素来没什么品位,虽然梅艳芳的反串,让我有被人强塞了只苍蝇在喉头的感觉。
  女人反串男人,从叶童到林青霞,都让我感觉怪怪,一个女人搂着另一个女人卿卿我我,缠绵悱恻,实在有点令人倒胃口。但是见到三位美女如此明丽可爱,倒也觉得赏心悦目,值回票钱了。
  电影演到一半,志谦突然起身离开,因为靠边坐,倒也没影响到其他人。
  我以为他上厕所,也没在意。
  可是直到电影快要结束,我才发现,志谦还没有回来。
  沉不住气,打电话给他,他竟然在电话中说:“我已经在家里了!”
  我差点晕倒:“你怎么先走了?”
  志谦冷冷地说:“如此烂片,如同垃圾,看它简直浪费时间,我为什么要留下来?”
  “可你也应该知会我一声!”我有些恼了。
  “你看得津津有味,我不想破坏你的兴致!”他还很有道理。
  我气得七窍生烟:“难道这样就不影响我情绪了?”
  志谦见我对着电话一阵咆哮,冷冰冰搪塞了我几句,就匆匆挂断电话。
  我气呼呼地打过去,他竟然已经关机,让我连发气的对象都找不到。
  看见旁边,一对对依偎在一起的情侣,我再没心情看电影,含着委屈的眼泪,自己打车回家。
  至今,我也不知道《钟无艳》的大结局是什么样的。
  只记得最后听到的一句话:爱情就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可惜,我偏偏喜欢瓦全,第二天,志谦的气还没消,我就已经主动送上门赔不是了。
  恁地没出息。
  可是玉碎有什么意思呢?碎玉又不值价,全瓦倒还可以挡挡风雨。
  不过那以后,我喜欢看而志谦铁定不喜欢看的电影,我就再也不敢让他陪我去了,以免自讨没趣。
  想起志谦,我有刹那失神,千万不要让他远在上海还能影响我的心情。
  可是,看完电影,绍明约我再去喝咖啡,我竟没了兴致,推说累了,让他直接把我送回了家。
  一到家,来不及开灯,我就扑到床上,深深吸了口气,被子里有浓浓的志谦的味道。
  这味道熟稔得让我心慌,我突然很想志谦,渴望抱紧他,分享他的体温。
  我迫不及待地拨打了志谦的电话,志谦已经睡了。
  他有好习惯,每日一定按时上床。
  “锦诗,还没睡觉?”听着他满是蒙眬睡意的声音,我觉得十分窝心。
  “还没有,明天要到西岭雪山去,同事带我去买了睡袋!”我亲热地对他说。
  “哦,那你更要早点休息!”志谦还记得关心我。
  “我知道!”
  “我想你了……”我对着电话撒娇。
  “哦,我也是。今天很累,早点睡吧。”志谦明显敷衍着我。
  接着,不容我多说,他在电话那头亲了我一下,把电话挂断。
  “喀”一声挂线声,如同一盆雪水把我从头淋到脚,满腔滚烫的思念,刹那间被浇得透心凉。我又能怎么样呢?只得叹口气,坐在无边的黑暗中发起呆来……
  等我醒来,才发现自己昨晚竟然和衣躺在床上睡着了,手臂因伏在床上,被脑袋压着,已经麻木,如同被万只蚂蚁啃噬殆尽,整条手臂形同虚设,完全抬不起来了。
  窗外的天空已经隐隐泛起鱼肚白,我看看手机,已经是凌晨6点过了。
  我挣扎着,褪去衣衫,用滚烫的热水沐浴,才缓过劲来。
  我一边敷面膜,一边收拾行李。除了一些必需品,想起头天余绍明的提醒,我又戴了两双备用的羊毛袜子和一条柔软的毛巾。
  不打无准备的仗,这个世界,永远说不清楚意外什么时候会蹦出来吓你一跳,有准备,有计可施,总好过两手空空,一筹莫展。
  考虑到山上冰天雪地,我特地穿了一件水红色的三翻领开司米毛衣,一条贴身的怀旧色牛仔裤,外面套一件中长的白色羽绒服,还穿了细羊绒的毛袜子,为了走路方便,我穿了登山的小羊皮矮靴,同款的淡粉色羊毛围巾、手套、帽子,把整个人都裹得严严实实。配上明丽而不浓艳的妆容,我觉得自己简直无懈可击。
  匆匆灌自己喝下一杯热巧克力,整个人都暖和了,连脸色都红润起来。
  冬天,一切温暖的东西都能焕发生机。
  9点整,医院的大客车已经等在了门口,车里已经坐了一小半人了。
  我选了靠窗的位子坐下,四处张望一下,全都是我们这个值班表里的人,不过也有几个很面生,但是唯独少了一双会笑的眼睛。
  我的心沉了沉,兴致也有些减退,慌忙掏出手机给余绍明发短消息:“你怎么还不到?”
  不到一分钟,短信回过来:“请抬头!”
  我略微一抬眼睛,余绍明已经站在车门口,正对着我眨眼睛。
  他走上来,有些迟疑——好不好坐在梁锦诗身边?
  还没等他决定,小张也到了,她兴奋地冲余绍明打个招呼,然后她看见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挤上前,坐到我旁边:“梁医生,我和你一起坐!”
  我看见余绍明无奈地冲我摊一摊手。小张还没察觉,自顾自地说:“余医生,你坐我们前面的位置吧,顺便帮小林占个座位,我们几个人比较熟,坐在一起没那么闷。”
  小张絮絮叨叨把一切都安排好了,余绍明只得坐下。
  虽然,我满心期冀余绍明可以坐在我身边,不过想一想,他坐在前面,又可以避嫌,又不必距离我很远,也就安下心来。
  很快小林也到了。10分钟后,车子出发。
  平时大家在医院里都很严肃,今日出来休闲,一个个都很放松,还有人轻轻唱歌。
  司机好心地放了印度风情的迪士高音乐,这充满异域色彩的音乐正是我和余绍明在MIX初相识时所播放的。
  果然,如同心有灵犀,余绍明回过头来,深深望了我一眼。
  那眼睛里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我的心狂跳起来,为了掩饰这一刻的窘迫,我轻轻回了他一个“了然”的微笑。
  车窗外天空阴霾,两旁的景物全都飞快掠过,只捕得模糊轮廓,一闪即逝。
  青春也是这样,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
  我突然明白及时行乐的重要性,趁肉身尚能承受,尽情享受欢愉,否则过时不候。
  一路上,小林显得特别兴奋,不知道是否余绍明坐在她旁边的原因,她不时回过头来和小张说话,又抢着讲笑话给大家听,逗得周围的人前俯后仰。
  我含笑听着,保持缄默。
  志谦最怕女人话多,我习惯恒久沉默……
  相反,一向话多的小张今天则一直很少说话,而且脸色苍白。
  余绍明真是细心:“小张,怎么,身体不舒服?”
  小张点点头,眼睛里都呛了眼泪:“我晕车,不习惯坐长途车!”
  余绍明赶紧拿出自己的保温水杯,倒了一小杯给小张让她喝下:“小张,我们换个座位吧,我这里靠窗,你把窗户开一道缝,风吹进来要舒服一点。”
  小张立刻感激地笑笑,和余绍明换了座位。
  当余绍明坐到我身边时,我闻到了淡淡的、带有烟草味道的“高夫”香水的味道,我还记得这款香水是梁朝伟做的广告,在这味道里,余绍明的笑容越发与梁朝伟相似。
  我突然紧张起来,下意识手握成拳,指甲掐得手心生疼。
  反而余绍明,气定神闲,处之泰然。
  他开始和我絮絮聊天,讲一些自己过去旅行的趣事。
  我打量了一下四周,也有男医生和女医生坐在一起的,我和余绍明坐在一起并没有什么特别,也就镇定下来。
  渐渐车绕过大邑县,一路慢慢开始进山。
  顿时空气清新起来,清冽异常,过了花水湾温泉,遥遥可以看见前方山岭上,覆着厚厚的积雪,白茫茫一片。
  车内不少女医生都欢呼起来,连小张也好了,不顾寒冷把车窗打开……
  很少看见雪的我,也激动了,涨红了脸对余绍明说:“看,山上全是雪呢!”
  余绍明往车窗外看去,天空阴沉沉,密布乌云。
  “看天气,山上正在下一场大雪呢!”余绍明笑着说。
  “是吗?”我更加激动,期待着等一下可以看见纷扬的白雪。
  记忆中,成都已经整整9年没有下过雪了,我的眼睛如同久旱的沙漠般,渴望着可以看见飞雪。
  我一直固执地认为,冬天的山里若是不下雪,只有些残山败水,似一名贵妇人出席盛大宴会却没有化妆,令人总觉有所欠缺。所以冬天的山需要雪来修饰。
  雪一来,立时便有不同的景况:低眉垂首的冬天马上便活了起来,变得含情脉脉,无限风光。
  “才见岭头云似盖,已惊岩下雪如尘;千峰笋石千株玉,万树松萝万朵云。”
  “六出飞花入户时,坐看青竹变琼枝。”
  越靠近山,气温越低,我们也越兴奋。
  很快车到两河口分叉,右边是去后山滑雪场,左边去前山茶里坪,我们这次旅行的地点是前山,医院在山脚订了一家度假山庄。
  车开进度假村,我们鱼贯下车。
  这时已经是中午时分,我们早已经饿了,全都不顾仪态,冲进餐厅。
  幸亏饭菜已经准备好,10分钟后就开饭了。
  我、小林、小张一行人坐一张桌子,在小张的盛情邀请下,余绍明和我们心内科的柯忺宇医生、心外科的林鉴医生也加入到我们这一桌。
  小张得意地说:“看,全医院最帅的三名单身男医生都在我们这一桌了!”
  我留意了一下,余绍明大方俊朗,柯忺宇儒雅温柔,林鉴是典型的阳光男孩,的确是医院外形最好的三名男士。
  餐厅准备了不少野菜,十分开胃,我吃了足足两大碗饭。
  余绍明大方地照顾着每个女同胞,当他把我喜欢的蕨菜炒肉丝特地调放到我面前时,也没有引起别人的怀疑。
  想到他为了照顾我,不得不顺带照顾小张、小林她们,就觉得特别窝心。
  我特意对他含蓄地笑了笑,他调皮地对我眨眨眼睛。
  吃过饭,和我们一起来的副院长招呼大家到会议室开年终总结会。
  我们按照各自的科室分开坐好。
  会议冗长,内容也老生常谈,几乎所有的人思绪都被外面的雪山所吸引。
  我低着头想心事,突然短信来了:“小朋友,看你心不在焉的样子,小心被院长发现!”
  我笑着给余绍明回过去:“是啊,心都野了,早到山上撒欢去了!”
  于是,一来二往,我们开始互发短信,沉醉拇指游戏当中。
  终于下午3点,会开完了。
  所有人都松了口气,大家欢呼雀跃。
  成都人的劣根性显现出来,有近一半的人,冲进棋牌室,开始斗地主、打麻将……
  麻将、扑克、骰子……我全不会。
  人生本来就是一场赌局,何必局限于牌桌上?择业、交友、恋爱、结婚、生子……哪一样不靠运气?都是技术含量极低的事。
  不过还好,有不少年轻医生、护士,都愿意尝试登山,到深山中领略雪景。
  我、小张、小林和余绍明、柯忺宇、林鉴组成一组,开始往山上走去。
  走到山脚下,开始有细微的雪末飘扬下来,石梯上有薄薄一层积雪,因为被很多人踩过变成冰片,显得十分湿滑,我们都小心翼翼地走,颇有点举步维艰的味道。
  好几次我们三个女生都差点滑倒,幸亏身边三位男士及时出手相助。
  还是柯忺宇细心,他很快发现路边有一家小店,卖冰爪,我们赶紧各自买了一副,套在鞋上,果然,走在雪地里,立刻健步如飞,十分稳妥。
  小张激动地拉着小林直往上跑,我们尾随前行。
  虽然山路比较平坦,石梯也很平缓,但是我们平时缺少锻炼,渐渐觉得体力不支,并且全身冒汗。
  走到蛙潭,石梯两边的山上树木多了起来,尤其是松树一片连着一片,树梢上开始积有白雪。
  初时,雪淅淅沥沥,细细密密,后来慢慢地聚集,铺得地上一片绒白,厚厚实实的……
  走到半山腰,雪花已经鹅毛般大小,一片片飘落下来,悠扬而从容,我的睫毛上、帽子上全黏满了雪花。
  整个山崖全都被白雪覆盖,密密实实地包裹起来,成为一个银装素裹的世界。
  我们全都被眼前这美丽的景致震惊了,一个个屏住呼吸,只听得雪簌簌地落下来,落到树梢上、落到山脊上、落到结冰的溪流中……
  整个山谷中,万籁俱寂,只有簌簌雪落声……
  一些冰缝中,还有一条条的冰凌,晶莹剔透,十分趣致。
  路边偶然有行人经过,都忍不住对我们这一群人侧目。
  全都是俊美、有素养的年轻人,在别人眼中该是非常登对的三对情侣吧。
  我偷偷想,看着身边高大的余绍明,心里有种按捺不住的欢喜,隐隐地,我自己也知道,这欢喜是为了如此出色的男人竟然唯独给自己青眼吧。
  女人总是这样,希望优秀的男人对世间所有女子都不屑一顾,唯独对自己青睐有加、死心塌地,情有独钟……似乎这样便能衬托出自己多么与众不同。
  只要是女人,都逃不过这种情结。
  再往上走一点,雪更大了,甚至有点凄惶迷离,仿佛不是人间。
  我们都有些饿了,中午那一餐饭,早在抵抗寒冷与剧烈运动中,消耗干净。
  幸亏路边有两名山妇在贩卖烧烤。
  所有四川境内的名山古迹中,都少不了这沿途贩卖手工艺品、当地特产、小吃与烧烤的山民,因为他们,旅途也增添别样的滋味。
  远远闻到烧烤浓烈的香味,我们全都忍不住食欲大增,腹鸣如鼓,冲将上去。
  那两名妇女,衣着极为单薄,只穿毛衣薄外套,丝毫不畏惧寒冷,而且面色黝黑红润,声音洪亮,十分热情。
  小小烧烤炉摆着老腊肉、香肠、麂子肉、獐子肉、野猪肉、羊肉、牛肉、鸡翅膀、土豆、藕片……品种不多,胜在有几味野味。
  小张、小林、林鉴赶忙张罗起来,挑选着食物。
  切成薄片的肉,见火便嗞嗞作响,渗出金黄色喷着浓香的油,妇女笑着操持起来,动作娴熟,在肉上撒上盐巴、味精、花椒末、海椒粉、孜然、八角、混合香料……
  整个山谷中都是浓烈的香味,我们捧肉大嚼,味道鲜美,夹着雪花,吃在嘴里顿时变成人间少有的美味。
  余绍明悄悄在我耳边说:“如果这个时候,能喝一杯芝华士更完美。”
  我侧过头仔细一想,芝华士独有的馥郁芬芳,夹着水果的清甜,带着浓浓的烟熏味道,的确十分配合这口味浓重的烤肉。
  “甘露咖啡甜酒也不错,这款餐后酒,胜在咖啡味够重,有一点甜,又带咖啡的微涩,也很配合。”
  余绍明露齿一笑:“也不错,不过稍微甜腻一点。”
  我莞尔,人生本就太多苦楚,喝甜腻一点的酒,算得了什么?根本不足为过。
  人应该在适当时候,多给自己一点甜头,否则漫长人生,岂不只有荆棘?
  余绍明,你便是我的甘露咖啡甜酒,我不会觉得你太甜腻,我懂得及时享用。
  我含笑不语。
  余绍明眼底有一抹精光闪过:“你总是这样,好像有很多话到了嘴边,又强自咽回去,让人无限遐想——这小女人,吞咽回的那句话是什么?”
  我脸微微一红,撇过头,没有说话,生怕被他窥破。
  我们继续前行,天色渐暗,雪更加凄迷,一片片妖冶地飞满山谷。
  已经6点钟了,我们还没有到山顶。
  糟糕的是,医院为我们订的住宿地点在山下。我们已经上到山顶三分之二处。
  山民告诉我们,再前行1公里,可到獐子崖,否则下山还需至少三个钟头。
  余绍明与我们商量,决定不下山,暂时住在獐子崖的接待处。
  到了接待处,天色已经转为浓黑,我们才发现,这里住宿条件十分简陋。不能沐浴,房间里没有卫生间,卫生条件在我们这群医生眼中简直堪忧。但已经骑虎难下,我们只得住下。
  住宿区是木屋,我们选了三人间,正好两间房子,每间只需50元,十分便宜。
  但便宜无好货的道理四处通行,果然房间一点也不隔音,隔壁一点点响动都听得见。
  林鉴笑嘻嘻说:“那不是小林晚上呓语,我们全都听得见?你小心说梦话,说出你暗恋谁!”
  小林笑着扑上前追打林鉴,林鉴躲在柯忺宇身后,小林打不着他,急唤小张帮忙,四个人嬉闹不已。
  闹腾了好一会儿,才各自进房间收拾东西。
  余绍明十分细心,专程走过来嘱咐我们,吃饭前,先把电热毯打开。
  我们三个女生,这才发现这里虽然陈设简陋,但竟然每张床放置了电热毯。我们赶紧把电热毯打开,把半湿润的床单被褥烘一烘。
  突然,我手机短信响起来,我打开一看,是站在我旁边的余绍明发的:“把你的睡袋拿出来铺上,一并暖热,睡觉时才不会冷!”
  这样体己的话,的确只有发短信才行,若让小张、小林听去,指不定多出什么是非。
  我赶紧把睡袋拿出来铺上床。
  一看见我的睡袋,小张、小林就怪叫起来,羡慕不已:“梁医生,你可以放心睡个好觉了。我们就惨了,被子指不定被什么人睡过,干不干净啊?想得我浑身起鸡皮疙瘩,直发痒。”
  我笑了,低着头,一脸满足。
  放好东西,我们到楼下吃饭,由于天色已晚,我和余绍明还把各自的头灯带在身上。
  餐厅在破旧楼房的底层一间四面透风的大厅里,就着一盏昏黄老旧的墙灯,我们狼吞虎咽,如风卷残云一般,把一桌没滋味、没热气的饭菜胡乱吞下肚。
  晚饭后,我们要求老板烧几瓶开水给我们送到房间里。
  谁知,老板娘竟然扯一扯老板的衣服对我们说:“想用开水?自己动手烧,我们可没空,要回房间看电视了。”说完,老板娘扯着老板转身走掉。
  我们全都为之气结。
  冰天雪地,夜间尤其寒冷,我们又都在雪地里走了一整天,十分疲乏,晚上吃的东西又都是半温热的,完全不足以让人取暖,现在所有人身体都冻得似一块生铁,手、足已经冻得生疼。
  尤其是小林,穿得又不够厚,小张的运动鞋也已经被雪弄湿了。
  不能沐浴已经够痛苦,如果脸、脚都不能用热水洗一洗,人是会疯掉的。
  见我们全都一脸怨气,余绍明赶紧说:“桌子旁边有个烧蜂窝煤的炉子,还没有熄火,可以用来烧水,我来加个煤,应该可以烧一壶开水吧!”说着余绍明开始动手,林鉴与柯忺宇赶紧过去帮忙。
  在燃烧得通红的旧煤上加上一个新煤,然后在炉子上放上水壶便成功了。可是用蜂窝煤烧开水,十分费时。小张、小林已经冻得吃不消了,余绍明见状,便嘱咐她们先到楼上,躺上床暖一暖。可是两人都不肯动,扭捏不已。
  原来整栋楼,只我们两间房住了人,她们害怕,不敢独自上楼。
  林鉴便自告奋勇陪她们一起上去。
  余绍明笑说:“你们都上去吧,烧开水又不是打老虎,哪用那么多人!”
  我看他一眼,不想把他一个人留下,但又不好意思主动留下来陪他。
  正为难,小张提出:“梁医生,你留下来陪余医生吧,我们刚好四个人到楼上打牌,反正你也不会玩牌,不如在这里看看余医生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或者陪他说说话也好,整个接待站,只有我们几个人,挺怕人的!”
  我立即松口气:“好的!我一定留下来保护余医生!”
  余绍明笑说:“那要是有妖魔鬼怪来了,你可别先跑了,一定要顶住!关键时刻用美色诱惑他们,让我先逃。”
  我白他一眼,林鉴四人全都笑了,闹哄哄地穿过院子,上了楼。
  他们一走,整个大厅里更安静了,只听见呼呼的风声,肆意撞击着木门。
  门咯吱咯吱响,一下,一下,干涩而诡异,像陈朽的干枯老人,因干瘪无肉,骨头和骨头间摩擦的声音,令人不寒而栗。
  整个大厅已经破败不堪,四处都有风凛冽地灌进来,冻得人手足都没有知觉了。
  余绍明招呼我坐在火炉旁边:“靠火炉近一点,不要冻着了。”
  他坐在我对面,埋头检查炉火,发现新煤完全没点燃。原来旧煤已经烧得差不多了,火力不够,带不燃上面的新煤。
  “如果,新煤燃不起来旧煤就烧完了,今天晚上我们就别想有热水了?必须找东西把新煤引燃。”说完,余绍明起身,四处寻找柴火。结果,一无所获。
  我笑眯眯望着他:“我有办法!”
  余绍明疑惑地看着我,我扬一扬手中一张10元钞票。
  “你不会想烧钱吧?”他瞪圆眼睛,似乎觉得我很白痴。
  我睨他一眼,站起身,走到厨房碗柜上,放下10元钞票,把碗柜里一捆一次性木筷拿出来,再冲余绍明挥一挥:“老板娘那么刻薄,让我们吃冷的饭菜,又让我们自己烧开水。教训教训她也好。反正10块钱也远不止买这些筷子,说到底,我还让她赚了一点。”
  他恍然大悟,一脸惊喜:“看不出你还挺聪明。”
  我故意沉一沉脸:“原来你一直觉得我笨?”
  余绍明也不解释,只哈哈大笑:“锦诗,你总让我意外!”
  他开始陆续把筷子放进火炉里,木筷一见到火星,立即烧着,火苗轻快地舔着木筷,蹿上来,我们欣喜地对望。
  火苗映红了他的脸,连带他的眸子里,也好似有火星在一点一点地闪烁。
  我的心也被火炉周围逐渐升高的气温烫热,温暖起来,也许血液循环也加快了,不然心跳怎么会无端端加快,呼吸怎么会急促起来……
  我低下头,不敢看他的眼睛,那里面有太多变幻的色彩,我怕沉溺其间,难以自拔……
  余绍明似乎没有发觉我的异样,开始讲他儿时的故事。
  我含笑不语,静静倾听,我牢牢记得,志谦说懂得沉默的女人,是最美丽的女人。男人最害怕的女人,是多话的女人。
  “你呢?小时候一定很文静?和你在一起最大的感触就是一个静字。你总是默默不语,睁着一双漆黑的大眼睛看着人,最多的表情是但笑不语。不过你的笑,也有很多种,比别人说话还丰富,开心的、骄傲的、自信的、谦卑的、心虚的、怯懦的、羞涩的、苦涩的……这么多的笑容,你只需要弯一弯嘴角,就全部都展现出来,真的很神奇,你好像不需要开口就已经说了千言万语,可是又好像什么都没说,让人觉得好像懂了你的意思,又好像没懂……”余绍明望着我的眼睛轻轻说。
  我的心被他的话温柔地牵动——原来他观察我如此细致。
  要不要告诉他,我其实很喜欢说话?
  只是志谦没有耐性听我滔滔不绝,也不喜欢说话,对着他说话,等于自说自话。谈话没有好对象,有什么意思?
  于是,为着迁就他,变成他喜欢的女人,我开始变得沉默、沉默、再沉默……
  我轻轻咳嗽一声:“基本上我小时候很爱闹,很调皮,但是很热心,喜欢帮助人,可惜经常好心办坏事,做错了事,不敢承认,又不想撒谎否认,于是学会沉默应对……”
  “不会吧,你小时候就懂得,对付别人要‘沉默,以眼泪’?”余绍明打趣地望着我。
  我笑着,把童年糗事透露给他。
  “那时,我还是幼稚园生,住在老式楼房里,7家人共用一个公共厨房。我喜欢吃泡菜,又觉得泡菜气味咸腥,难以入鼻。一日,母亲买一块水蜜桃香气的香皂给我,我只觉味道清甜,心中顿生妙计——我偷偷将香皂切成一条条,一一放进各家泡菜坛中,自己家也不放过,第二天,整层楼的人都在叫骂,我知好心办坏事,想承认,又没有勇气,故此沉默以对。”
  讲罢,余绍明已经笑得喘不过气来:“还有没有更糗一点的,讲出来听一听,你小时候真可爱。”
  只因他说我小时候可爱,我便更有兴致,致力讨他欢心,把更糗的事情搜肠刮肚翻将出来,一一讲给他听。
  “幼时,不喜食白米饭,觉得没有滋味,独好酱油拌饭,母亲觉得是不良嗜好,坚决杜绝。于是心生一计,一日从幼稚园回家,趁厨房里没人的间歇,担心酱油有色被人察觉,便找到盐巴代替,撒进每家人正在煮的米饭中,这样可避免母亲怀疑是我干的。结果当晚,7家的米饭全咸得发苦,必须重做。”
  “小时候怕冷,很羡慕别人家有羽绒被。偌大一床被子,意外地轻巧,松软鼓胀,却异常保暖。一日邻居把羽绒被拿到公共阳台上洗,我担心被子里的羽绒被弄湿,于是乘邻居到外面买洗衣粉,我拿剪刀把被子剪开一个缺口,把里面的羽绒全部掏出来,放在一旁的盆子里,担心羽毛被风吹走,还好心地用东西盖上,然后才满意地离开。本想等邻居回来去讨赏,却听见那阿姨惊天动地叫骂,我吓得躲在家里,大气不敢出……”
  余绍明已经笑得泪光萌动:“你也太坏了吧,这么损的事情也做得出……”
  我辩解:“我只是不懂科学,好心办坏事,本意是助人为乐,做好事不留名,当然做了坏事更不能留名,否则落下骂名会被我父母打死的!”
  “看你文文静静,不说话,不动怒,原来从小就是个古怪精灵的丫头!”余绍明捧着笑疼的肚子。
  见余绍明不停取笑我,我便又逼着他拿幼时的糗事来交换。
  谈笑间,筷子竟然全都被烧光了,而上面的新煤才烧着一小半,要它完全烧起来还需要更多柴火。我们找遍了厨房和大厅,都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用来点火了。
  余绍明摸摸头:“这样吧,我到外面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干枯的树枝可以捡回来烧,你在这里等着。”
  我想想也只有这个办法,但是外面漆黑一片,我不放心他,硬跟着他一起出去。
  我们走出大厅,外面里一片漆黑,雪已经停了,院子里铺了很厚一层积雪,踩上去十分松软,咯吱咯吱作响。
  我们取出头灯戴上,可以照亮眼前一小方地,小心翼翼从院子旁的石梯往山上走。
  夜空是极浓的紫色,旖旎的、变幻莫测的紫,深深浅浅搭配在一起,十分美丽。
  天边竟然还挂着一弯细细的月牙,朦胧的月光被雪地一映,形成一片清冷的反光,视线竟然清晰起来,眼睛也逐渐适应暗处,竟然把所有事物都看得清清楚楚了……
  我们小心翼翼地在雪地里走,余绍明在前,我在后,我们有一句无一句地聊着。
  突然,我脚底一滑,连忙拽住前面余绍明的衣服,余绍明迅速转身拉住我:“小心!”
  我突然想起,那一次在酒吧里,我被一个胖子撞到,他也是这样扶住我,他那一夜的鼻息似乎还存留在我耳畔,我的脸烫成一片。
  幸亏有清冷月光掩饰。
  余绍明笑一笑,嘱咐我小心。
  接着,他很自然地把手伸过来,握住我的手,牢牢拽在掌心。
  我来不及挣扎,也不想挣扎,任由他牵着继续往山上走。
  他的手大而干燥,温暖而柔软,我的手冰冷、微润,被他握在掌心,有种被宠溺、呵护的幸福。
  手常常不自觉地把隐藏的心事流露出来。或者,其实手是心的奴隶,被心所驾驭。
  我小心翼翼跟在他身后,他突然沉默了,我则更加沉默。
  四周更静,冬夜,连昆虫鸟兽都不出来活动,连雪落的声音也没有了,只有风穿过树林的声音。
  四周的山崖、树丛,统统在这幽黑静谧的夜里,幻化成了重重魅影,有点凄清、诡异。
  下意识,我跟紧余绍明。
  雪地里,他的脚印,我的脚印,一排排顺着石梯延伸……
  他的手,我的手,手心对着手心……
  手往往暴露一个人的心,那么一个人的手心呢?是否,对应着一个人心里藏得最深的私密?
  一分钟,五分钟,十分钟……?
  半个钟头,抑或一个钟头?
  我们都没有说话,只是默默拾起路边的枯枝,我踩着他的脚印,一步一步,根本已经忘记了时间的存在……
  也许,这一刻,一分钟比一个钟头更宝贵,一个钟头比一分钟更短暂。
  人生苦短,快乐的比重甚微,这一刻,越发显得珍贵。
  蓦地,一丝清甜的香味,悠悠地,游丝般飘出来,被嗅觉捕捉到——“腊梅,这里有腊梅!”我和余绍明都惊喜地叫出声。
  他停下来,看着我,微微闭着眼睛,深深呼吸。
  我也将眼睛合上,一种高雅淡洁的清香立即将我摄住。故意吸口气去嗅,闻不到什么,不嗅时却满鼻都是,一下子染透身心。
  良久,我才舍得将眼睛睁开。
  摸索半天,终于,半就着月光,半就着头灯的光线,我们在路边上,找到了它。枝干虬曲苍劲,黑黑地缠满了岁月的皱纹,光看这枝干,好像早就枯死,只在这里伸展着一个悲怆的历史造型。
  实在难以想像,就在这样的枝干顶端,猛地一下涌出了那么多鲜活的生命。
  花瓣黄得不夹一丝混浊,轻得没有质地,只剩片片色影,娇怯而透明。梅瓣在寒风中微微颤动,这种颤动能把整个紫蓝色的天空摇撼。
  似乎整个天地间,秋天的叶落枝黄,冬天的天寒地冻,全是为了成全今夜这枝腊梅所做的铺垫。
  在腊梅跟前,我突然懂了,天底下的至色至香,只能与清寒相伴随。这里的美学概念只剩下一个词:冷艳。
  我望向余绍明,他正好也在凝视着我。
  他的目光里,深深浅浅的颜色变幻着,全是天空的颜色,魅惑人心的紫。
  我竟有片刻眩晕,在这片紫色中……
  风轻轻吹过,树影婆娑,暗香浮动,白雪皑皑,头顶上是狭长的天幕……这一刻,时间凝固,连我的呼吸也静止了,只余那心脏怦怦急跳,一声声,似乎要蹦出来,揭穿我的秘密。
  血液一股股簌簌流动,将我这一刻的喜悦传递到全身每一个细胞……那欣喜是静默而雀跃的,这样矛盾,凄艳,甚至有一丝仓皇……
  好半晌,余绍明轻轻咳嗽一声,打破这无声的静默……
  他似乎想说什么,犹豫再三,说出来的却是:“出来这么久了,会不会炉火已经灭了?”
  我知道,最后一刻,他始终欲言又止,放弃说出心底的话。
  但是,我已经满足,很多话,不说出来,已经足够。
  说了,反而画蛇添足,他是个明白人。
  我也是。
  我任由他牵着手,印着先前的脚印,又一步步往回走。
  一路上,我们依旧沉默,似乎言语已经多余,我们手牵着手,肌肤相亲……
  回到大厅,所幸炉火还没熄灭,我们赶紧把拾回来的枯枝扔进火炉里……
  顿时干柴遇烈火,迅速燃烧起来,火苗熊熊地蹿出来,肆意舔着水壶底,热气顿时腾腾地冒了出来,夹杂着树枝的清香……
  我突然笑起来,干柴烈火,多么像我与余绍明。
  只是我们有理智,克制又克制,于是柴有点润,火不够烈,是以烧不起来……
  火势一大,本就半温热的水很快就烧好。我们灌了两瓶,提到楼上,各自进门。
  小张、小林立即埋怨:“怎么等了这么久?”然后冲下床分享这得来不易的热水,并抱怨:“刚才林医生和柯医生,一直在隔壁很大声地讲恐怖故事吓我们,我们吓坏了,想来找你们,又都不敢下楼。”
  我没作声,犹自沉浸在刚才的喜悦中,人还有点恍惚。匆匆洗漱,宽衣上床。
  床褥已经温热,干燥而松软,我躺进去,一股暖流涌向全身,整个人轻飘飘的,没有一点分量,如同卧于云端。
  我用手摸摸面颊,似乎手上还残存着余君的体温。
  不由自主,我咧开嘴笑,多么骇人?面部表情完全不能自控,完全发于内心,理智已经与肉身脱节。
  整个人好像十分放松,却又觉得每根神经都绷得紧紧……真是玄妙。
  我静静躺在床上,小张小林,也躺上床,开始和隔壁三位男生谈话。
  余绍明绘声绘色讲我们如何辛苦得到这壶热水,比如我怎么留下10元钱,拿了老板娘的筷子当柴烧,我们又如何艰难地上山找柴火……
  似乎我和他忙碌辛苦了一整晚……
  我知道,他只挑可以说的,大肆渲染了说给他们听,一晚上,总得有个交代。
  我悄悄听着,似乎很用心在捕捉他说的每一个字,但是又似乎还沉浸在刚才的氛围里,仔细回味着每一个细节,在那短暂的时光里缠绵不肯离去……
  在他喃喃的细语中,我做了一个悠长而惬意的梦,只觉得身体软绵绵的,酥麻麻的,徜徉在一片静谧的紫色里……
  一整夜都是梦,旖旎悱恻得让我连醒来也恍惚还置身梦中。
  推开窗,眼睛差点不适应一大片茫茫的白,用冷水洗过脸,才觉得清醒过来,而面颊也被水冻红,菲菲的一大片,如同抹了胭脂。
  小张、小林一起床就唧唧喳喳闹个不停,分享着彼此的化妆品。
  我只带了一管唇色口红,将就了涂上。
  没关系,恋爱是女人最好的化妆品,恋爱中的女人,自带三分颜色,眼睛随时闪亮,面颊自然绯红,嘴唇因渴望而湿润……
  哪里还用化学物品合成的化妆品?
  推开门,余绍明和柯忺宇、林鉴三人已经等在门口,柯忺宇一见我们,就立即说:“老板娘一起床,发现筷子没了,正在发脾气了。我去问她有无早饭?老板娘还凶巴巴地回敬我:‘你可以不用筷子吃早餐,我就给你们做!’”
  林鉴也凑过来说:“看来我们只有下山去找地方解决早餐的问题了。”
  我耸耸肩,没说话,但偷偷望了望余绍明,他正盯着我笑,眼睛亮晶晶的,看得我有些窘迫。
  我们开始下山,必须在中午前回到山脚。
  昨晚已经停了的雪,又下了起来,漫天都是,迷雾一般,布满整个山谷。
  本来是下山容易上山难,但因着雪的缘故,石梯变得异常湿滑,往下的冲力,让人走起来十分费劲,倒比上山多了几分难度。
  走了不到10分钟,林鉴在路边发现一个小凉亭,亭里一名青年女子正在卖酸辣粉。
  实在饿得发慌,我们都拥上前,各自要了一碗。
  原本以为,这荒山野岭、冰天雪地之地,怎么会有好味道的食物?
  谁知,那女子端上桌的酸辣粉,却差点让我们吞掉舌头,粉条十分细滑,而且极有韧性,配上酱油、味精、花椒、白糖、醋、黄豆、芝麻和一大把青葱欲滴的豌豆尖,简直就是人间美味,比我们在成都任何一家面馆里吃到的酸辣粉都更可口。
  结果是,每人吃了两碗,临走时,小张还感叹:“真可惜,要是能打包带走就好了。”
  今天上山的游客突然多起来了,连山里为游客提供代步的马帮都有了不少生意。
  不时的,有人牵了马匹走上来。
  那些马,全都瘦骨嶙峋,目光呆滞,被人驯服教化了,给一口草粮,便得俯首为臣,寒冷冬季,驮着自以为娇贵的人上山、下山,快一步,要被鞭策,慢一步,同样也要吃鞭子。
  我突然心烦起来,多么像我,为了爱情,为了日夜与志谦相守,仰仗他的脸色过活,为他把自己全方位改变,他一颦眉,我便吓得哆嗦,生怕他取回他的爱,不再施舍给我。
  我和那为了一口草粮甘心被驯服的马有什么区别?都是郁郁不得志之徒。
  那马,该是向往广阔无边的荒野,可以自由驰骋的吧。
  而我,此刻,也会向往一段恒久有激情的爱情吧……
  但奴隶做惯了,便习惯被奴役的地位,渐渐不懂得如何翻身了。
  我看看余绍明,会不会,他就是救我出苦海的人呢?此刻余君正好抬头望向我,我赶紧把头低下,生怕被他看穿我的想法。
  走了约摸2个多钟头,我们终于下到山脚。
  竟然,没有人发现我们一夜未归。
  这个世界,离了谁都一样转动,只有我们自己把自己看得太重,以为自己是地球的轴心。
  回成都的车上,我还是与余绍明同坐。
  不知怎的,我们都有些不自然,尤其是余绍明,突然话少了很多,只是不时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看得我面颊发烧,只得闭了眼睛假寐。
  因他坐在身边,一颗心又极端不安分,不停跳了又跳,七上八下,“砰砰”的,似乎想把我的秘密全都泄漏给他。
  我知道,我的呼吸早已经将我出卖,但始终鼓不起勇气正视他的目光,因为就算闭着眼,我也能感受到他的目光似带着火,熨烫着我的皮肤,几乎要焦灼起来。而且,我也能感受到他目光中一种复杂的,难以辨别的情愫,似乎他也被什么东西困惑着,纠缠着。
  车要从我家门口过,我提前下了车。
  回到家,我觉得筋疲力尽,似乎这短短两天的行程已经将我的体力全部透支了。
  我赶紧沐浴,上床。
  刚躺下,志谦的电话就到了。
  志谦的声音还是那么有磁性,清朗干净,像夏日里最透明澄蓝的天空。
  志谦似乎有极好的兴致,絮絮地和我说话,询问我这两天玩得如何。
  听着他熟悉的声音,我突然觉得十分困乏,睡意渐渐袭来。
  是的,志谦在我,是水,平和、安稳、让人舒心,可以承载一切。
  余绍明,则是火,可以燎原的火,让人甘心粉身碎骨,玉石俱焚。
  我为难起来,我到底选择平和温吞的水,还是可以让人燃烧焚身的火?
  志谦与我,有整整5年的感情,我们也曾有过无数好时光,不是没有美好浪漫回忆的。
  余绍明,一切都还是未知数,但因为未知,更有吸引力,让人想知道前方,等待着的到底是荆棘,还是鲜花?是美酒,抑或毒鸩?
  我为难起来,连我的心,也不知道该如何抉择。
  也许,一切都还不到抉择的时候,我决定将这个难题暂时抛开,好好睡一觉。
  睡梦竟然还是不肯放过我,绍明的脸,志谦的脸,轮换着在梦中向我逼近,我无所适从,惶恐不已。
  一着急,醒来,已是一身大汗。
  此刻是夜间10点,我咕哝着,冲进卫生间沐浴。
  站在莲蓬头下,温热的水包裹着我,这一刻,绍明的脸异常清晰起来,这样温柔体贴的一个人,好不好舍弃志谦,选择他呢?
  刹那间,我几乎冲动地想就这样轻易做下决定,开始一段新恋情,也许我的人生会因此而迥然不同,也许,我再也不用委曲求全。
  坐在桌前,我拿出一张素笺,写上志谦和绍明的名字,开始将两人的优缺点一一写上去,写完,我才发现,志谦的优点比余绍明多,可是缺点也一长串,余绍明却一个缺点也无。
  是的,我认识余君时日尚浅,浅到还来不及看见他的缺点。
  正在思量,打开的电脑上,QQ头像开始跳动,原来余绍明上线了。
  我连忙打开对话框。
  “锦诗,在不在?”
  “在!睡到一半醒来,有点无所事事。”
  “聊聊?”
  “好啊!”
  我们开始就西岭雪山之行聊了起来,从烧烤到雪景,从山妇到旅店老板娘,然后谈起那株腊梅。
  “锦诗。”
  “什么事?”
  “其实,那天晚上,你站在腊梅下,微微闭着眼,神情娇慵,我有点情难自抑——我差一点吻你!”
  看到这一句,我面颊霍地发烫,如同火烧云一般涨得通红,心脏“怦怦”地跳起来,完全不受控制,一下一下,似乎要从胸腔里跃出。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应他,敲击键盘的手,也变得绵软无力,无奈,只得回敬他一个“……”。
  屏幕上一片空白。
  良久,余绍明也没有反应。
  我紧张起来,会不会我反应不对,他恼了,抑或失望了,决定不再理睬我?
  我强作镇定,又发了一连串问号给他。
  又过了好半天,就在我以为他不会再有任何回音的时候,我收到他发过来的一句话。
  “越接近你,越被你吸引,我矛盾不已,不知道该如何抉择。”
  “为何矛盾?”我忍不住问。
  “我觉得我是龌龊的,在你对一切不知情的情况下,我接近你、剖析你,然后悄悄喜欢上你。我为自己的行为汗颜,我根本无资格这样做。”
  “为什么这样说自己?”我诧异极了,无资格的人是我,我有男朋友,却还抵挡不住来自他的诱惑,频频与他约会。
  “我没有随意爱一个人的自由……”
  我原本蹦跳不已的心,因着这句话,差点停止跳动,失去任意爱人的自由——那不是已经结婚了?可是明明大家都说他是“黄金单身汉”啊?
  我杵在电脑面前,我可不想当婚姻的第三者,背负狐狸精的骂名,如果他已婚,我的一切幻想都破灭。
  原来世界上真的没有白马王子和童话故事。
  我不知道该回他什么话才合适,只得发过去一个问号。
  我觉得,这小小的问号都是怯懦的,如同我此刻的心情,忐忑不安,等待着他揭晓答案。
  良久,屏幕上一片空白。
  似乎他还在犹豫,该不该把真相告诉她?
  我突然冲动起来,不,我宁愿不知道真想,永远不知道,让我继续做完这个梦……
  我敲着键盘,“如果你不想说,就算了,我也不想知道……”
  可是,我的话刚发过去,他的信息就已发过来了。
  “我有女友,相恋7年,感情日趋平淡……”
  我略舒一口气,还没结婚,我便不是第三者,还可以公平竞争。
  “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如此爱她,胜过爱自己的生命,这样浓烈的激情,也会有一天淡漠,在同一间屋里生活,我们可以完全忽视对方的存在……”
  余绍明似乎有很多话想说,似乎他已不再在乎我有没有在看,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这一刻,他只想倾吐出他心中埋藏已久,难以对第二个人说出的感受。
  “有一日,隔着橱窗,我竟看见,她与另外一名男子在咖啡馆促膝而谈。男人十分平凡,她却一脸仰慕,双颊通红,眼睛闪亮……有好多年,我已经无法从她脸上找到这样的表情……”
  “现在,她彻底从我家中搬出去了,一个多月没和我见面了,她不在,我突然觉得好自由,有种摆脱束缚的解脱……可是,过往密密交织的回忆,又让我难以就这样放弃她……”
  “这种感受,不知道你明不明白……”
  看着屏幕上,这一行行的字,我禁不住想笑,我怎会不明白?
  多么巧合,我与志谦不是也这样吗?唯一的区别,他和她7年,我和志谦5年。
  “你可以选择不和我继续来往……对你,我有很深的负疚感……”他继续说。
  我突然对着电脑傻笑,多么好,我也不是自由身。
  如果他有随意爱人的自由,我还要煞费苦心,在他与志谦之间抉择,毕竟我对他还不够了解,可瞒着他,我又充满负疚感。
  毕竟,我和志谦5年的感情,交织着太多的回忆,是难以割舍和分清的;而绍明,带给我的是恋爱的喜悦和激情,也是很难邂逅的,舍弃谁,选择谁,我难以取舍。
  我突然觉得轻松起来,这几天困扰我的问题全都迎刃而解:“绍明,你无须自责,我也不是自由身,我有一位相恋5年的男友……”
  “5年,说长不长,说短亦不短,但足以让他觉得我是家里的空气,完全透明……”
  “有没有觉得轻松一点……”我问他。
  “的确,我们身份都一样尴尬,但有很多事情,不是你想的简单……”他还有些犹豫。
  我没有说话,过半晌,他说:“我累了……”
  我只得说:“早点休息……”
  他说:“希望你明白我!”
  我说:“我明白!”
  然后,我不等他下线,便自动关掉QQ。
  很潇洒,对吗?
  我们就这样,还没开始,蒙眬中,已经结束?
  结束!
  我深深吁一口气,其实,我想对他说,常乐未央,千秋万世,男欢女爱,只争朝夕。
  我们都不是十七八岁的青葱少年,心动的感觉已经极难寻觅,既然遇到,宁可错杀,也不能放过。
  我们的爱情里都没有了激情,可是,我们都憧憬着激情,哪怕只捕得一点影子,也是好的。
  玺彤曾经说过:“爱情是用来呵护的,需要小心翼翼。而激情是用来享受的,过一天,是一天。”
  不知道余绍明懂不懂这个道理。
  我懂,但怕自己做不到,陷下去,难以自拔,届时,我那狭小的天地,必定大乱。
  罢了,既然他也放弃,我还争什么呢?
  但是,没来由的,心里有些失落。
  再晚一点,志谦打电话来,和我随意聊了两句,他反复叮嘱我:“关好门窗,按时吃饭。”
  我闷闷地想:志谦,你差一点失去我!
  “你就不能说点甜言蜜语给我?”我拖长了声音抱怨,是的,余君用词妥帖,十分动人,含蓄的溢美之词,让我飘飘然,乐得可以三日不知肉味。
  “甜言蜜语?锦诗,我们已经老夫老妻!”志谦有点诧异我的反常。
  “谁跟你老夫老妻,我可是你的女朋友,应该享受恋爱的权利!”我气冲冲反驳。
  志谦叹口气:“好吧!白糖、红糖、黄糖、蜂蜜、奶糖、太妃糖、木糖醇……够甜了吧!”
  我为之气结。
  这个男人,已经孺子不可教也!
  翌日晚,上夜班,整个人显得没精打采。
  短假就是这样,人还没休息足,又忙不迭展开工作,可是偏又因闲散了两日,工作竟又难以恢复正常状态,十分奇怪。
  手机静默了一整日,我反反复复拿出来看,手机有无电?是否调成静音?又或者铃声不小心改变?再或者已经欠费?反反复复,检查又检查,一切再正常不过。
  但是它还是没有响。
  没有响,不过因为余君没有再留恋召唤!
  细细看镜中的我,嘴角略微向下垮,面部肌肉绷得老紧,一脸失魂落魄。
  是,我的魂魄已经被人勾走,同等情况,我却未能勾走他的魂魄。
  叹着气,长叹,短叹,一声接一声,但叹气挽不回什么。
  如同深受鸦片毒害的瘾君子,哈欠一个连一个。
  看来,我已经对余君上瘾。
  上瘾是一种病,藏于五脏六腑,难以自拔。
  有人因药物上瘾,有人为食物、饮品上瘾,有人沉迷爱恨,有人受虐成狂,统统都是不能自拔的习惯,瘾由心生。
  外人看着难受,当时人却统统享受莫测的快乐,连折磨也甘之如饴,根本不接受解药。
  唉……
  上了瘾的人,统统都归得一个甘心情愿的“贱”字。
  痛下决心,一定能戒掉,但当事人全然不顾,甘愿沉迷其中,自找折磨,难道不贱?
  余君此刻在做什么?
  是否也如我般被相思煎熬?
  一整夜胡思乱想,幸亏今日无太多病人。
  转眼凌晨1时许,整个住院部静得连呼吸都清晰可辨。
  “嘀嘀嘀嘀”手机短信终于响起,把神情恍惚的我,吓得一震。
  心跳加快,喉头发干,我慌乱地从桌上抢过手机:“锦诗,自我折磨了一整日,克制又克制,理智终究没有胜过感情,我想见你……”
  余绍明!
  哦,你也同我一样度日如年吗?
  眼睛突然模糊,连小小显示屏也看不真切,但觉有咸湿液体滑到嘴角。
  情不自禁,我抛开惯有的矜持:“我也想见你!”
  “我此刻便想见你,再不看到你,我快窒息。梁医生,我心跳无力,需要你救治!”
  忍不住,笑容扩大,扩大,扩大,整个面部都是笑……下垮了一整日的嘴角终于扬起来。
  “此刻时间已晚,医院中并无合适见面地点。”我回过去。
  “住院部7楼楼梯间,我即刻过来,等你!”余绍明固执地发完这个短信。
  我静下心想一想,对啊,整个住院部一片死寂,就算偶然有人上下楼,也断不会走没有丝毫灯光,一片漆黑的楼梯。
  我来不及多想,脱掉身上的白大褂就冲下楼。
  我在9楼,乘电梯下到了7楼。
  电梯门默然打开,外面便是一条墨黑色的走廊,我小心翼翼走进去,似乎黑暗里有无数双眼睛正窥看着我,让我心悸不已。
  我摸索着,走到楼梯间。
  眼睛还没有适应黑暗,只隐约辨得窗边有个蒙眬的身影。
  我的心跳剧烈,呼吸急促起来,我走过去。
  “绍明……”我轻轻压低声音试探着唤那个影子。
  身影一闪,一阵熟悉的烟草香味已经包裹着我,与此同时,一双坚实有力的手臂已经顺势将我揽进怀中,我跌进一个结实而温暖的怀抱。
  我们都没有说话,记不清是我主动,还是他主动,或者我们同时——他低头,我仰首——电光火石间,来不及思索,两片温热湿润的唇已经将我的双唇堵住。黑暗中,我只觉得唇上一阵酥软的温暖,整个灵魂都漂浮起来,陷入厚厚的、软绵绵的云端。一点都动弹不得,所有力气都被人吸走了,嘴唇瞬间变得炙热而火烫。
  我知道,这些不过都是体内产生的化学反应,但我爱煞这些反应……
  不得不承认,余绍明是极为懂得接吻的人。他的吻先是细碎温柔,由浅而深,接着疯狂起来,吮吸、舔牴、迂回、试探、夺取、抵死缠绵……
  我只觉得他根本不是在吻我,似在吸走我所有的意志力和整个灵魂。
  我瘫软在他的怀里,全心全意回应着他,这一刻,我已经不顾一切,豁出去了——我只要看到有优点的余绍明,他的缺点自有他的女友如数家珍。我也亦然,在他眼中,我可以轻轻松松做个完人。
  人生苦短,至要紧及时行乐,让日渐衰老的肉身得享欢愉。
  我喘息着,努力压抑着呼吸,思维已经停滞。
  这些吻太多,太急,太迫切,太深入,令我快要虚脱,只得贴着墙壁站立。
  余绍明双臂紧紧箍住我,双手插入我的发丝,把我死死挤压在墙上,似乎要把我和他都嵌进墙里。
  也不知道吻了多久,我的嘴唇都肿胀发麻了。
  余绍明才喘着气,把嘴唇移开,把密不透风的吻,细碎地烙在我的眉梢、眼角、额间……
  黑暗中,我们紧紧拥抱,一遍一遍,畅快淋漓地、不厌其烦地吻着对方。
  四周是墨汁一样的夜色,静寂得连呼吸和心跳声都显得那么突兀。
  他看不见我,我也看不见他,虽然我们中间隔着无边的黑暗,但这黑暗让我觉得温暖、暧昧、潮湿、性感、置之死地而后生。
  因这黑暗,我们用手、用唇、用牙、用面颊、用肌肤……来感应对方,把沉甸甸的欢愉和感情,赤裸裸地传递……
  “我得走了……”绍明的声音喑哑而富磁性,包含着压抑到极点的情欲。
  我点点头,把牢牢抓住他衣襟的手松一松,转而更紧地拽牢,主动把唇递上去,继续唇齿相依……
  又是大半晌,这回换我说:“我得上去了,要是有病人来了,我不在,就麻烦了!”
  我推开他,刚走了不到两步,他迅速拉住我的手,用力一拉,将我拉回怀中,我顺势用手环住他的脖子,四唇相接……
  如此反复,碍于工作在身,我们不得不各自离开。
  临别时,依依不舍,走两步,必然回头三次,需要极大的毅力才能分开……
  回到休息室,将自己重重扔上床,禁不住想起那些滚烫甜蜜的吻,面部肌肉完全失控,统统化成一个又一个笑容。
  想起刚才那一幕,我将头埋在枕头里,笑出声来……
  但觉自己像刚偷吃了小鸡的狐狸,又得意、又兴奋、又满足,就算这样死去也无怨无悔……
  活到27岁,从来没有人这样吻过我,如此赤裸裸不加掩饰地饱含情欲地吻过我……
  刚刚和志谦恋爱时,也爱接吻,只是那些吻太青涩,待懂得如何接吻,却已经没了接吻的激情,厌了……
  连做爱时,也懒得用接吻做前奏,不过例行公事。
  偶尔,心情好了,互相吻吻,也不过是嘴唇碰碰嘴唇,浅浅的,无任何滋味……
  还没从回味中清醒,余绍明的短信已经过来:“锦诗,爱煞你的吻,芬芳甜腻,有玫瑰的味道……”
  我偷偷笑,我的唇膏和爽肤水都是玫瑰味道的,连带连我的吻也变成了玫瑰味……
  我整个人的意识都游离起来:“原来黑暗中也有彩虹……”
  “段誉最爱枯井,虚竹最快乐的地方是冰窖,余绍明今后魂牵梦萦的是住院部7楼的楼梯间……”
  我忍不住捧着脸笑出声:“是,梁锦诗永生难忘的地点也是住院部7楼的楼梯间……”
  我们短信往来,直到用光手机所有的电,直到天边泛起鱼肚白……
  我们,谁也没有提将来该怎么办,也没有说起各自的男女朋友,但我们都沉浸在这恋爱的激情和喜悦中……
  将来,谁管得了那么长远,过一天是一天,激情的保鲜期很短,我们都只顾得了眼前……
  回到家,整个人一直出于亢奋状态,沐浴时,也不停傻笑,是真正发自内心的笑。
  倒上床,便瞬间进入梦乡。
  不知睡了多久,隐隐觉得鼻子奇痒难忍,挣扎着用手揉一揉,过片刻又痒起来,接着有温热的鼻息喷在我脸上,吓得我猛地睁开眼。
  一张熟悉的脸庞,含笑对着我。
  是志谦,我这才缓过气来,定睛一看,他手上还抓着我一小缕头发。
  意外地看到他熟悉的脸庞,我觉得分外亲切,甚至有种说不出的惊喜:“你不是还要过几天才回来吗?”
  “提前回来,给你个惊喜,看你乖不乖,有没有跟人跑了!”志谦笑着捏我鼻子。
  我有点心虚,又觉得歉意,更想知道,万一他知道我出了问题,会有什么反应:“早就跟人家跑了,你现在才晓得啊?回来晚了!”
  志谦笑着拍我头,宠溺地说:“你敢!小心我把你抓回来炖汤!”
  我心虚地白他一眼:“我真要跟人跑了你怎么办?”
  志谦很认真地想一想,说:“那要把你屁股打开花!”
  我笑一笑,志谦对我永远这么有信心,我辜负了他这份信任了。
  不过有什么关系呢?没结婚,我还有选择的权利。
  其实,我知道志谦是爱我的。
  刚刚恋爱的时候,我总是加班,志谦每晚来接我乘末班车回家,我们各自抱一瓶矿泉水,坐在双层汽车的上层,整个车内空荡荡,只有我们俩,牵着手,迎着风,看车窗外街灯流光溢彩……那个时候,连空气都是清新的,充满恋爱的味道。
  后来,我正式当医生,开始上半夜值班。每日凌晨下班,志谦也恒久有耐心,必然骑了自行车在门口等我。
  我坐自行车前杠,志谦环着我,轻轻在我耳边唱歌。
  他十分有才华,自己即兴作曲作词,唱十分优美动人的歌给我听,绵绵情意,全都用缠绵的歌词表达。
  我总是仰着头看他,一脸崇拜。
  常常忍不住,忍不住,把脸埋进他胸前,我喜欢他的味道,干净、清澈、透明、阳光,甚至有淡淡的牛乳香,非常健康。
  我总是迷失在他的味道里,沉醉其中……
  饭后,我们喜欢牵了手,沿一条小小的路,缓缓散步。
  不时地,他侧过脸看看我,又或是我侧过脸看看他。
  更多时候,我们四目相接,有微蓝色火花在空气里劈啪作响,是我们爱的音符……
  我们是那么平静、喜悦、温柔、耐心、默契、缠绵而激情……
  但是,那样心心相印的两个人,竟然也会在同一个屋檐下,沉默无语,他的目光甚至可以穿透我,看到我身后的墙壁,就是眼里容不下我……
  是的,生活中至怕遇到“但是”二字,再美好的事物与“它”牵上关系,即可全盘瓦解……
  我爱他,但是他不爱我。
  这花很美,但是转眼凋谢。
  这歌词十分动人,但是旋律乏善可陈……
  但是……
  多么中性而可怕的一个词语。
  我多么希望我的生活中,没有这个词的存在,但是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中,都有那么多的“但是”存在。
  生活中,总有许多不完美和不如意。
  但是,我们每个人都必须承受这无数个“但是”,委委屈屈地活下去……
  志谦回来了,但是他一点都没有发现我心里有“鬼”。
  照样对着电脑,忙个不停,只间或与我说一两句话。
  又或是到阳台上,与人通电话,有时候是客户,有时候是同事,有时候是朋友。
  志谦很怪,从认识我开始每次与人通话,一定到另一间屋。
  而我有电话来,他也主动避开,他说:“相爱的人要相互信任,给对方足够的空间和自由,尊重对方的隐私。”
  他心怀坦荡荡,我却意切切。
  我知道,志谦没有异性朋友,他出去喝咖啡、饮茶,都是与一群男人,他们不欢迎女性,谈的都是摄影、旅游、如何制作电脑动画,又或是切磋更为枯燥专业的东西……
  最初,我也去参加过两次这样的聚会,听他们谈话真是累,艰深而乏味,有种度日如年的感觉。
  渐渐,我便不去,志谦也乐得逍遥。
  至今我搞不懂,那样无趣的话题,志谦怎么可以聊得眉飞色舞,口若悬河,平时在家却如何也看不到这样的神采?
  为何他与男人这样投契?
  我们的兴趣差异实在很大。
  晚上上夜班,刚接班,余绍明的短信就追过来,让我有种被人重视的感觉,这感觉我已经很久没有体会到了。
  平日里,我感受更多的,是陈志谦带给我的漠视和忽略。
  夜班通常比较清闲,但是熬夜总是伤身体,大多数的医生都不喜欢夜班。
  不过现在,我喜欢夜班,夜班,我可以安静地与余君短信往来。
  我查过手机话费,昨晚我们用短信聊天,居然把我刚充的话费全部用光了。
  今夜,我特别往手机里充了两百块钱,希望不要太快用完。
  “锦诗,突然想念你的唇,花瓣似的唇瓣,如春花清新,如夏花灿烂,如秋花妩媚,如冬花珍贵……”
  我笑起来,为这样肉麻的溢美之词。
  他一定深深懂得,情话越是肉麻,杀伤力越大。
  “锦诗,我想念那甜腻芬芳的黑暗角落……”
  “锦诗,思念如影随形,深入骨髓……”
  “锦诗,是谁赋予你无边魔力,深深吸引我的灵魂……”
  “锦诗,我想见你……”
  如此动人的情话,我小小女子,怎么抵挡地过,一颗老心早被融化,飘飘然,这一刻我几乎以为我真是个倾城倾国,倾街倾巷,倾男倾女,羞死西施,气死王嫱的绝色女子了……
  恍恍惚惚,我的脚完全不受控制,如同被魔咒附身,直奔7楼漆黑的楼梯间——一颗心更是早就飞向那个“貌赛潘安,才比子健”的余绍明……
  黑暗中,我还没站稳,已经跌进余君温暖的怀抱。
  那饱含情欲的烟草味道,一下击中我,让我处于昏昏然的状态,余君的魅力是他越来越铺展扩张开来的一张网,绵密精细,我则是被他捕获的动物,被牢牢困黏在网中,动弹不得,任其宰割,但是被宰割得心甘情愿,欢欣若狂……
  他开始吻我,他的唇在我颈部、眉间厮磨,轻轻的、软软的、若即若离。然后他的唇、他的舌,掠夺我的双唇,轻易勾走我的魂魄……
  而他缓慢游移的手,也一点一点探进我的衣服里,他的手指冰凉温润,如同附了魔,所到之处,顿时撩拨起我无边的欲望,他手心的温度一点点传到我的体内,这种细微的曼妙的传送,带动电流一样的能量,有一点酥,有一点软,又微微有点麻……
  在他急促的呼吸中,我能感觉自己的身体变得异常柔软,可以随着他的手掌的熨帖任意弯曲。我迎合着他,发出低低的叹息,太满足,有近似疯狂的不真实,仿佛双脚踏在云端,又仿佛眼前有无数绵软的彩云飘过去,在黑暗的,伸手不见五指的角落里……
  这漆黑的,看不清面目的狭小空间里,我们都幻化成两头原始的饥渴的兽,享受这偷来的一刻欢愉……
  我能感觉到他身体每一次轻微的颤动,他的坚挺,他的欲望,喉间压抑的呻吟……
  我为我让他难以把持而骄傲,这一刻……
  我甚至觉得自己是放荡的,放荡得让我自己也认不清这是否真是我自己。
  我从来没有想过,含蓄矜持的梁医生,会有这样的一面,或者,这放荡原本就潜伏在我体内,只是由他来引发……
  也许,每一个女人,都要由一个男人来激发出她潜藏的、放荡的一面,她这一生才完美。
  为什么不能直视自己的欲望,在欲望面前,每个人都是赤裸的、平等的,不论男女、美丑、学历、质素……
  余绍明在我耳边反复地呢喃:“锦诗,我想要你,想彻底拥有你!”
  我喘着气,轻轻笑:“我也想,但是不能!”
  是的,这样私密的空间里,我们必须遵守最后的底线,他明白,我也明白。
  因着不能彻底释放,我们的欲望都因压抑而更加蓬勃……
  因为得不到,或者因为就在得到的边缘徘徊,始终不能如愿,这欲望反而更加强烈……
  这折磨变成更为饱满的享受……
  不能宣泄,有不能宣泄的美,也许,一切太顺其自然,倒少了份神秘与诱惑……
  末了,缠绵再三,分开的那一刻,最是痛苦,几乎像死别,但比死别多了分愉悦……
  回到休息室,我发现,我的唇,红肿湿润,眼睛晶莹闪亮,面如粉桃,娇艳欲滴……
  原来情欲,是比爱情更好的美容佳品……
  我偷偷笑,笑得畅快淋漓……
  整整一个星期,我们每晚都至少抽半个小时,在7楼半的幽暗角落里私会,相互挑逗、折磨、缠绵……
  我爱上了我最痛恨的夜班……
  原来这满是消毒水味道的医院里,也有如此销魂的角落和时刻……
  我整个人容光焕发,但是,但是我枕边的志谦,却一点也没有发现我的变化……
  一个人漠视另一个人到这种地步,不知道是我的悲哀,还是他的悲哀……
  也许,是我们俩共同的悲哀……
  这周上白班了,我有些惆怅,晚上少了一项最动人的节目。
  工作量也比夜晚多了几倍,不过有余绍明的短信,还是为极之枯燥的工作增添了一点别样的色彩。
  对于我来说,这个沉闷的冬天,几乎是我人生中一个难得的春天,有太多出乎意料的快乐,连志谦对我的忽视都变得不那么难以忍受了。
  今日阳光灿烂,有阳光斜斜地从窗外流泻进办公室,苍白的办公室,顿时如同抹了一层黄灿灿的蜂蜜,有着水样的温柔。
  下午3点,接到忻怡的电话:“锦诗,我今天带学生参加比赛,下午不用上班,正好从你们医院门口过,我来找你,晚上顺便约玺彤出来吃饭!”
  我心情更加愉快:“好啊,反正再过3个钟头,我也要下班了,你来坐坐吧!”
  可是等了近半个钟头,忻怡还没有到,打她手机也没人接听。
  该不会出了什么事吧?
  我有些着急。
  过片刻,忻怡急步走进来,大口喘着气,连面孔都涨得通红,如同发烧一般。
  一过来,她就紧紧拽着我的手,也不说话,拖着我就往门口走。
  “怎么了?出什么事情?你不舒服吗?”我诧异地问她,用力按住她,让她镇定下来。
  一向文静内敛的忻怡一反常态,有些语无伦次:“跟我走,去看他,去看他!”
  “他是谁?”我满头雾水。
  “他就是——总之一言难尽!”忻怡拖着我,一脸焦急,不过这焦急里也透着难以置信的惊喜:“我找到他了,终于找到他了,我以为今生再也无缘见到他……”
  “他到底是谁?”我的好奇心被勾起来。
  “他就是,别问了,你先跟我去看了就知道了!”她用力拽着我,向门诊部跑去。
  我赶紧对另一个值班医生交代了两句,跟着她也一路小跑。
  很快,下了电梯,穿过梅花林,我们来到门诊大楼。接着上到3楼,心血管内科诊断室。
  忻怡的手心全是汗,脸色有种梦幻般的色彩,十分不正常,是什么人给她如此深的震撼?
  忻怡指着一诊断室的门:“你看里面那个医生!”
  我不用抬眼都知道是谁,那里面坐着儒雅的、书卷气的柯忺宇医生,也是我们心内科最有名的钻石王老五。
  果然,柯忺宇唇边挂着一个谦和的、令人放松的微笑,正向一名中年妇女询问病情。
  “他是不是姓柯?”忻怡急切地问。
  “对!”我诧异她认识柯忺宇。
  忻怡咬着嘴唇,看得痴了过去:“果然是他……”。
  我用手在她面前晃动,可是她迅速把我的手打开,继续凝神看着里面的柯医生。
  我生怕别人看去她这花痴一般的样子,用力把她拖开。
  她静默地,唇边挂着一抹恍惚的笑容,跟我回到办公室。
  我冲一杯咖啡给她,浓郁的香味立刻充斥整间办公室,甚至盖过了消毒水的味道。
  窗外的太阳,落下去一点,没那么灿烂,房间里呈现出异常温暖的橙色,是淡淡的余晖,像迟暮的美人,有点沧桑,有点彷徨,又有点不甘,但因知道抵不过时间的催促,干脆专为落落的大方和沉静,这种豁出去的美丽,有别样的风情。
  忻怡抿一口咖啡,整个人才回过神来,用一种极端复杂的表情看着我:“锦诗,你知道他是谁吗?和你熟悉吗?”
  我笑着点头:“当然很熟,以前医院的人常常开玩笑说我和他是一对!”我故意说给忻怡听。
  果然她脸色沉了一下。
  我继续说:“但是我们两个八竿子也打不到一起。”
  忻怡松一口气:“他结婚了吗?”
  “没有!”我回答:“你打听这些干吗?他到底和你什么关系?你怎么认识他的?”
  忻怡顿一顿,神情更加恍惚:“他就是我常常跟你讲的,我的高中学长,那个时候我还在初中部,足足暗恋了他3年。一直到现在,我还魂牵梦萦,期望能再遇到他。”
  我张大了嘴,望着忻怡。我知道这个样子有点蠢,但是我的嘴巴完全不能自控。柯忺宇就是那个忻怡整个中学时代为之痴狂的人!
  我隐隐记得,忻怡一直不知道她暗恋的人叫什么名字,只知道对方姓柯。因为他一直是忻怡的梦中情人。而忻怡每次只要做梦梦到他,一定会抓住我和玺彤,不厌其烦,把梦境详细讲述给我们听,还逼迫我们为她算命,分析他们今生到底有无缘分相恋。当时我们就效仿《天龙八部》给他取了绰号叫“梦郎”。
  “他就是‘梦郎’?”我睁大眼睛看着忻怡。
  “对,错不了,连姓都一样。他无数次在我梦中出现,我怎么会搞错?”忻怡斩钉截铁地说。
  我激动起来,顿时把一切都抛到脑后。
  记得那个时候,忻怡整天痴痴呆呆,张口闭口都是“梦郎”。
  忻怡似乎已经陷进回忆:“我上初中的第一天,一切都很陌生和新鲜。那天早上,刚走进校门,便看见一名男生在篮球场上独自运球,动作舒展、流畅,助跑、起跳、投篮,优美的弧线,球准确落入篮筐,他身上的衣服全都被汗水打湿了,晨曦照在他亮晶晶的额头上,十分性感。他有雪白的牙齿、清澈的眼睛,就像漫画里的美少年,一下把我深深吸引住,直到上课铃响起,我才回过神来。从那天起,我便陷入对他难以自拔的暗恋中,他的一切在我眼中都是美好的,让我心动又心动,直到现在,我还能记起每一个和他相处的场景,只是他并不知道……”
  这个场景,忻怡已经对我描述了不下百次,每一次,她都用最美丽的词语来形容。她曾经说过,今生如果找不到这样心动的感觉,宁肯独善其身。
  暗恋——在21世纪的今天,谁都去明恋了,连一夜情都已经泛滥。也许,只有非常不得已,方才暗恋吧。
  说起来,暗恋有一份不敢惊扰的保护感,反而比较高贵,是最矜持的爱情了。
  暗恋,是完全属于自己一个人的爱情,单方面的相思,私密而自我,根本不需要对方配合,有着独特的霸道——让我好好地爱,你不需要知道!
  也只有乐忻怡这样古典的、操古筝的女人,才有这份情怀和浪漫了吧!
  我叹口气,跟着忻怡陷进回忆中。
  忻怡常常不厌其烦把她暗恋的故事与我们分享,说起来,友谊也就是在分享对方的私密时,一点点加深的。
  余君发短信来,邀我共进晚餐,我也毫不犹豫拒绝了。
  有什么事情比忻怡找到梦中情人更让人激动呢?
  今天晚上是属于我、忻怡和玺彤的。
  我们约了玺彤,在我们常去的一家小酒吧见面。
  我带忻怡先到小竹居吃饭,尽管这里的饭菜十分可口,但是忻怡却兴奋地一点东西都吃不下,不停向我打听柯忺宇的情况。
  我搜肠刮肚,把我知道一切关于柯忺宇的事情,无论巨细都一一讲给她听,她听得全神贯注,丝毫不肯遗漏,就差没拿出笔记本记录了。
  吃过饭,天色也暗了下来。
  冬天的夜晚总是来得特别早,而且特别漫长。
  我想,我和志谦的感情也从浪漫的春季,火热的夏季,沉稳的秋季,走到了寒冷漫长而黑暗的冬季。
  只是不知道这冬季还会延续多久,是结束,还是另有春天?
  人很奇怪,永远不能控制自己的感情,永远都是感情在控制我们,好也好,歹也好,都只能做个傀儡……
  忻怡还是很激动,沉静的她滔滔不绝地说着话,整个人处于异常亢奋状态,连手势都那样夸张。
  爱情真是可怕,它来的时候,你挡不住,它走的时候你留不下,就连你的性格嗜好,都可以彻底颠覆……
  到了小酒吧,我们才发现,这个平时少有人光顾的酒吧竟然已经座无虚席。原来今天是酒吧的三周年庆,难怪如此热闹。
  我们只得在吧台找了位置坐下,刚聊了不到两句,玺彤也到了。
  玺彤一到,忻怡就激动嚷着:“玺彤,我见到‘梦郎’了!”
  玺彤不以为然:“又做梦啦?你们不是经常见面吗?怎么还这么激动?”
  忻怡嘟着嘴:“是真见到了,不是梦里!”
  然后她唧唧呱呱把下午的事情描述了一番,见我在旁边一直点头,玺彤才惊异地张大了嘴巴,表情和我下午一模一样。
  然后玺彤豪爽地举起酒杯:“太好了,为你找到梦中情郎,我们今晚要一醉方休!”
  我们都举杯,把手中的百利甜酒一饮而尽。
  是的,忻怡一生只对这样一个男人情有独钟,她一直在寻找这样一个让她怦然心动的男人,现在这个男人出现了,而且还是我的同事,岂不是近水楼台?
  众里寻他千百度,这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我们都为她开心不已。
  今时不同往日,忻怡终于不用再暗恋了。
  “忻怡,这次你一定要主动一点!”我们都鼓励她。
  忻怡红着脸说:“下午,看见他细心地用听诊器听取病人的心跳,我当时就差点冲进去,想让他也听听我的心跳,想让他从我的心跳里感受我对他的恋慕……10年了,我从来没有因为任何人加快过心跳,除了他……”
  我和玺彤都欷歔起来,10年了,我们都爱过无数的男人,为不同的人奉献过激情和心跳,只有忻怡,始终在寻觅她最初的悸动……
  这个晚上,我和玺彤都有些亢奋,似乎忻怡找到柯忺宇,我们也看到了完美爱情的影子。
  是的,我和玺彤一向认为,世界上没有哪一种爱情不是千疮百孔的,即便有完美的爱情,那不过是还来不及变坏,就已经戛然而止了。
  忻怡开心地向我询问有关柯忺宇的一切,我只好又把已经说过的话重复一次,可是她还是听得津津有味,像第一次听那么新奇专注。
  玺彤和我们嬉闹一阵,反倒沉寂下来,显得有一点点落寞。
  也许她想到我有志谦,忻怡现在也找到了暗恋对象,唯独自己孑然一身,突然有点不甘起来。
  是的,尽管忙碌了一整天,玺彤脸上有掩不住的憔悴,但她落寞沉寂的神情,反而让她有种难以言说的韵味,就连她眼睛里那一点点凄惶和不安,也让人觉得是另一种形态的美。
  无疑的,上天是厚待她的。
  美丽的女人有很多,但大多数的美人上了年纪,到了二十七八岁,失去青春的活力,便萧条下去,似丰盈的苹果,被抽去了水分。
  玺彤则不,她是清新的苹果酒,开始的时候是清甜可口的,微微有些许醉人,到了现在,则变成了似淡淡散发的白兰地,馥郁的,一点点散开,醺醺然,很容易让异性沉醉其中,甘愿自溺在她的双眸里。
  我们旁边,坐着一名十分俊朗的男人,很年轻,估计和我们年龄差不多大,有一双大大的、会笑的眼睛,他一直凝视着玺彤。
  玺彤转眼看见他,笑着大方地对他举举杯。
  那男人,站起身,十分礼貌地对玺彤举杯示意。
  嚯,个子很高,至少有一米八,线条分明的嘴唇,笑起来,牙齿雪白,一脸阳光。
  我低声对玺彤说:“你的艳遇来了,这个可是标准的阳光青年。”
  玺彤莞尔一笑,顿时媚态百生。
  见玺彤不讨厌他,甚至情绪也变得好了起来,我不想看到玺彤刚才落寞的样子,
  便扬声对他说:“过来一起坐?”
  他伏身和同桌的朋友说了两句,然后拿着酒杯走过来,态度很大方。
  一坐下来,他便和我们一一喝了一杯酒。
  然后,我和忻怡继续我们的话题,难得玺彤竟然兴致那么好,和那男人谈得热火朝天,不时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隐隐听玺彤笑得前俯后仰,原来两人互换了名片。
  但听那男人说:“‘原玺彤’,意思是不是原来是红色的玉玺?血玉,美艳到极点,很衬你人哦!”
  我一听,便知道玺彤爱听这样的话,爱这样略微有一点修养的男人。
  果然,玺彤也好兴致地说:“‘范舟’,泛舟,那你是划船的男子哦?哇,你还是高分子材料工程师啊!你多大年纪啊?”
  接着玺彤轻声叫:“你29,比我还大两岁?一点也看不出来。你的工作是做什么的?一定很复杂吧,我小时候最崇拜搞科研的人了!”
  玺彤的表现总能让男人满足虚荣心。
  那划船的男人,果然很受用,一脸满足的笑容。
  两人几乎有点相见恨晚的感觉,整个晚上都在叽叽咕咕地说话。
  我和忻怡都笑起来,这两年,玺彤对男人很有一点刻薄,所有追求者一律被她一张利嘴讽刺得体无完肤。今天晚上,不知道是受了刺激,抑或是真觉得这个看起来单纯阳光的男人很顺眼,居然肯降低姿态来奉承他。
  我和忻怡都有点意外。
  晚上,我们去宵夜,玺彤居然把这个范舟也叫上了。
  玺彤还一直问我们:“他的名字好不好听,很有趣吧?”
  我瘪瘪嘴,没说话,心里嘀咕:“这名字不知道有什么好的。”
  玺彤一整晚心情都很愉快,甚至有点意气风发的。似乎想向我们证明——看,我也有年轻登样的男人喜欢!
  天,我一定疯了,这样想自己的好友。
  玺彤这样的人间尤物,老、中、青三代,都有男人为她疯狂的,她绝不会为虚荣迁就一个男人,来掩饰自己刹那的落寞的。
  不过,幸亏这范舟也还不算讨厌,笑得很开朗,而且性格很温柔,看起来非常单纯干净。
  可是,我一向不喜欢单纯的男人,男人太单纯,总让人觉得少了点什么,也许是我老女人的心态问题,见不得青春的小动物们。老一点的男人,我又嫌他们城府太深,真是难伺候。
  反正,只要玺彤不介意,我也没什么好说的。
  突然,我想起了别人的,偶尔属于我的余绍明,笑容不自主从心里泛滥出来,夸张地摆在脸上。
  让玺彤以为我是和她一样能接受这个“划船的男人”,也好让老友宽心。
  吃完宵夜,我对范舟的印象又好了很多。
  原来他真是是社科院分院的一名工程师,从事化学研究,还是北大毕业的。
  我有点小看人了,还是玺彤的眼光犀利一点,一看一个准,难怪她笑得那么甜蜜,十个北大高才生都被她的眼波融化了。
  这个高分子材料系的范舟,以后可以好好研究一下,原玺彤小姐的眼波,到底有些什么微妙的化学成分。
  晚上回家,志谦不在,打电话手机关机。
  我没放在心上,反正志谦是让人放心的。
  睡得迷迷蒙蒙,觉得身边有人躺下,我知道是志谦,而且心情很愉快。
  分子和原子靠得太近都可以相互渗透,何况两个大活人,我熟悉志谦,如同熟悉我自己。
  从他躺下的动作、轻重,我甚至在梦中都可以凭此判断他的心情。
  可是志谦却不知道余绍明的存在,不是我掩饰太好,就是他对我过于信任,更或者,干脆是对我漠不关心。
  早上上班,我迫不及待把忻怡的事情告诉余绍明,他惊异极了,电话里也能听出他的诧异:“世上有这样的女孩?改天一定介绍你朋友与我认识。
  我爽快地说:“好!”
  余绍明愣一愣:“锦诗,我又发现你一个优点。我想结识你的女性朋友,你竟然如此爽快,心无芥蒂。换了我女友,一定已经面孔变色,摔电话拒绝与我交谈了。她从来不允许我接近或者称赞别的女人。”
  我心里微微一震。
  是啊,我竟然毫不介意。我不是已经爱上余绍明了吗?怎么会毫不介意?
  要知道,和志谦在一起的时候,我也是绝不允许他多看旁的女人一眼的。
  有一次他赞忻怡穿衣服有品位,我生足他一星期气。
  还有一次,他顺口说玺彤挺有女人味,我更是惩罚他说了一百遍“对不起”。
  怎的我对余绍明如此磊落?
  我缓口气,因为他不属于我,我无权利生气、嫉妒、吃醋、使小性子……
  那是另一个女人的专利。
  分得这样清,可见再激烈燃烧的激情,也没有毁掉我的理智。
  女人年纪越大,越难投入新的情感……
  就像宠物,总是对第一个主人忠诚多一些……
  下午,接到忻怡的电话:“锦诗,我好紧张,我在柯忺宇诊断室的门口,马上就轮到我进去了……”
  我放下电话奔过去……
  忻怡已经没有在门口,我偷偷向里望了望:忻怡面孔涨得通红,神情十分紧张,完全没有她一贯的镇定自若。
  “小姐,你哪里不舒服?”柯忺宇微微笑着,温和地和她说话。
  这该是他们之间第一次说话吧,他竟完全没有认出她,也许,他根本从来就没有注意过她的存在。
  “我最近,心跳很不规律……”忻怡连声音都在颤抖。
  我暗暗好笑,忻怡一看见柯忺宇就一颗心小鹿乱撞,心跳怎么正常得了?
  果然,柯忺宇拿出听诊器柔声说:“小姐,你需要把衣服撩起来一点。”
  忻怡脸更红了,撩衣服的手都紧张得不听使唤。
  柯忺宇以为她是害羞,还解释说:“没关系的,每个病人都是这样检查的,别担心。”
  忻怡点点头,轻咬着唇不说话。
  柯忺宇绕到她身后,用手把冰凉的听诊器器暖一暖,才伸进衣服,贴到忻怡背上。
  他真是个细心的好医生,又或者雅致的忻怡让他另眼相看?
  他仔细得捕捉着她的每一个心跳,“冬、冬、冬……”急促而有节奏,如同一个思慕恋人的少女,在一声声急唤自己的情人。
  窗外的阳光斜斜流淌进房间,柔和地笼着两人,雪白的墙壁也折射着温柔的淡光,柯忺宇与忻怡,如同被放在一个装置着滤光镜的房间里,身上蒙着一层朦胧的光芒。
  忻怡微微闭着眼睛,轻轻扬着脸孔,雪白的皮肤有一层晶莹的光,眼睛里似乎藏了一颗星,闪烁不定。她是在体会两人的第一次肌肤相亲吧?又或者,她正全神贯注,似乎想控制自己的心跳,似乎10年前,那个晨曦中操场边的一见钟情,无数次默默注视他的背影,骑车尾随他逛遍小半个城市,无数次梦中渴望与他倾谈,无数次在其他男子身上寻觅他的影子……这一切一切,暗自里滋生的情愫,都要通过着律动的心跳声,一下一下传递给他……
  她那样用心地“心跳”,传递着心声。
  柯忺宇,终于听到了她的“心跳”,他的表情肃穆而专注,他感受到了她心跳的感觉了吗?他接收到她通过心跳传来的爱意吗?
  只见柯忺宇,将听筒取出来,略微颦一下眉:“小姐,你的心跳非常有节奏,而且很有力,但是跳得十分快,快得有点不正常。”
  忻怡看着他,没有说话。
  柯忺宇继续说:“我建议,你明天再来一次,我再听一听你的心跳,如果还是不规律的话,我建议你背一个动态心电图。这样可以24小时监控你的心跳。”
  忻怡点点头:“那我明天再来,谢谢你,柯医生。”
  然后她恋恋不舍地,一步三回头地走出门口。
  柯忺宇以为她不放心,担心自己的身体状况,还扬声安慰:“小姐,应该没有什么大问题,你明天再来检查看看。”
  忻怡对他非常温柔地笑一笑,终于离开诊断室。
  我迎上去,急切地问她:“怎么样,感觉如何?还有那种一见到他就心慌意乱,心脏怦怦乱跳的感觉吗?”
  忻怡恍惚地笑了:“是的,他还是那样,只是变得稳重沉静了。”
  接着我再和她说话,她都心不在焉,一直保持着那个恍惚的笑容,似乎还没有从刚才和柯忺宇见面的震撼中清醒过来。
  接下来的两天,忻怡每天下午都来医院找柯忺宇问诊。
  柯忺宇断不出她得了什么病。
  但是忻怡,十分享受与柯忺宇面对面独处的这短短时光,她总是尽量拖之又拖,希望能加深自己在柯忺宇心中的印象。
  约会时,我说给绍明听,他笑说:“柯忺宇如此好运,怎么会遇到这样稀有的女子?”
  我一一把忻怡和玺彤的故事告诉他,引起他极大兴趣,愿意抽时间见见玺彤与忻怡。
  通过你的朋友,应该可以更加了解你吧。
  我故意白他一眼:“你是想了解我,或者为着多结识两名出色异性?”
  他也故意斜眼看我:“你说呢?”
  我仰头大笑。
  他轻轻拍我头,十分宠溺。
  晚上,母亲打电话,让我和志谦回家。
  志谦很不情愿,但是,经不住我软磨硬泡,还是跟我回了家。
  他非常不喜欢到我家去,有很深的抵触情绪,他知道我父母不喜欢他,故此也不喜欢他们。
  尽管很不喜欢志谦,母亲还是殷勤地为他夹菜,又奉上新鲜丰富的餐后水果。
  然后她提到了我们结婚的事情。
  志谦眉头一皱,没有说话,沉默以对。
  母亲被僵在那里,有点悻悻的。
  我赶紧说些其他话题,来打破僵局。
  可是坐了不到一个小时,志谦便站起来,借口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回家做,匆匆离开。
  我只得跟着他出门。
  临走时,妈妈幽怨的目光,刺痛了我。
  一出门,我便拉着他:“我妈问你话,你为什么不回答。”
  志谦白我一眼,还是不说话。
  “你不想和我结婚,对吗?”我咄咄逼人。
  志谦冷冷看我一眼,把牵着我的手从我手中抽离,插进自己的衣兜里。
  我一下恼了,怒火中烧。
  “陈志谦,你到底还想不想和我在一起?”我冲他低低吼一句。
  “别闹了,大街上,你不怕丢人,我怕!”
  志谦不屑的表情,让我更加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你觉得和我在一起丢人吗?我知道,你从头到尾嫌弃我肤浅,无品位。”
  志谦停下来,看我一眼:“结婚?没房子你肯和我结婚吗?你们全家人都莫名其妙!没房子你妈同意我们结婚吗?你肯和我结婚吗?还假惺惺问我想不想结婚,不是废话吗?”
  说完,志谦扔下我往前走。
  我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只得跟着他默默走在后面,心里又气又难受,像卡了一块石头在喉头,想哭又没有眼泪可供挥霍,连悲伤都麻木和干涸了。
  前面开过来一辆出租车,志谦招手。
  车停下,志谦上车,我还没走过去,车门已经用力关上,车子绝尘而去……
  我又一次被他抛下,每次吵架,他总是潇洒地扬长而去,扔下我,看着空气里微黄的汽车尾气,我像个傻瓜一般,欲哭无泪。
  这一次,我没有像以前一样,眼巴巴地回家,向他道歉,妥协。
  我想起了余绍明。
  可能他分辨出了我声音里太浓的哭意。
  “怎么?和男朋友吵架?要不要我过来陪你?”他体贴地说。
  突然,我想起他微微眯着的眼睛,我心里顿时升起一种对志谦深深的负疚感,我无理由埋怨志谦,我比他做得更糟糕。
  刚才还一团火燃在胸腔中,瞬间就平息了许多。
  我轻描淡写地敷衍了余绍明两句,挂了电话。
  这个时刻,我实在无心情与余绍明说话,志谦,还是比任何人都能控制我的情绪。
  走在大街上,寒气逼人,呵气成雾,我的心烦乱不安。
  不想见余绍明,也不想回家,不想面对志谦比冰霜还冷的脸。
  盲目地走了一会儿,接到玺彤的电话,她声音愉悦,有浓浓春意。
  什么事情,这么开心?
  我打车到玺彤家,今天晚上,我不准备回家了,给志谦一点颜色看看,否则他还是继续对我不屑一顾的。
  有人说,爱情就像跷跷板,你高一点,他就低一点,你低一点,他就立刻飞起来。
  以前,我就是把自己的地位自动放得太低,所以他才有机会一直高姿态。
  玺彤的家非常温暖,有橘色的灯光,她的房间里有很多很多盏灯,每一盏都散发着温暖柔和的光……
  这是个典型的单身女人的房间,灯光是唯一能在暗夜里带给人心灵慰藉的东西,寂寞是无边的黑暗,需要灯光来驱散……
  这么多盏灯,统统打开,玺彤一定寂寞太久……
  房间里有些微散乱,一件丝质的睡衣,胡乱搭在沙发上,空气里全是脂粉味道……充斥着性感、慵懒、暧昧……
  任何一个单身男人踏足进来,都会为之心猿意马……
  玺彤窝在沙发里,眉梢眼角都是笑,似乎嘴里含着最甜的蜜,忍不住全都泄露出来……
  我坐到沙发上,把头靠在抱枕上:“今天晚上在你这儿寄宿一宿。”
  “好啊,和志谦吵架了?”玺彤真是个明白人!
  我瘪瘪嘴。
  玺彤笑起来:“你们两就爱耍花枪,都这么多年了,到底还结婚不?”
  我忍不住苦笑:“别提了,又为这个吵架。恐怕是结不成婚了!”
  玺彤夸张地喊:“欢迎回归单身俱乐部!”
  我被她的表情逗乐了:“不是叫寂寞的心俱乐部吗?怎么改名字了?
  玺彤双目含情:“现在不寂寞了,我想我恋爱了。”说完,一向大方的玺彤,面上浮起一丝羞色。
  见玺彤这样反常,我的烦恼也暂时抛到脑后,好奇心这一刻战胜一切……
  玺彤懒懒依着沙发,嘴唇异常红润:“那个范舟已经约了我好几天了,我们一起去看了电影,而且聊天也很投契……我觉得他很单纯,也很开朗,与我以前认识的男人有很大不同,我有点动心了……”
  我望着玺彤,吃惊极了,经历了一次惨痛的经验,玺彤已经变成铁石心肠,对男人不屑一顾的,如今竟然也动了心?
  我遇见余绍明,忻怡遇见柯医生,玺彤又遇见范舟,今年,是不是全世界的女人都走桃花运,人人都红鸾星动?
  天,月老今年大发善心,又或者和天上诸位神仙打麻将赢了钱,因此特别大方,见者有份,人人不落空?
  有短信过来:“心情好一点没有?”
  我回过去:“好多了。”
  “和男朋友吵架吗?什么原因?”
  “没什么,改天告诉你。”
  “我随时有空,当你的垃圾筒。”
  然后,我们有来有往,接连发了几条短信。
  我心情顿时好了很多,余绍明一直有本事让我破涕为笑。
  玺彤在旁边笑,不停问我:“有状况了?平时你可是很少发短信的,而且看你那样儿,笑得眼睛都弯成月亮了。从实招来!”
  想到余绍明那双款款深情的眼睛,想起他那些充满情欲的吻,我脸都涨红了,慌忙掩饰:“哪有什么状况啊!”
  “呸!想骗我!你可是一向自诩潇洒,最看不起涂脂抹粉的女人吗?怎么现在连睫毛膏这种你最看不起的东西,都用上了?”玺彤得意地把脸凑到我跟前。
  她真是目光如炬,观察入微,明察秋毫,我讪讪地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整晚,玺彤都不放过我,一直缠着我问。
  我始终不肯说一个字。
  匆匆跑去沐浴。
  玺彤的睡衣真是性感,不是透明的就是半透明的,全都是柔软的、轻飘飘的纱、绸、丝……全部黑色,性感而女人味,真不知道她一个单身女人穿给谁看。
  相反,我一直穿白色的、粉色的棉质睡衣,保守得不行,只图穿在身上大方舒服。难怪志谦对我越来越不感兴趣了。
  不是没有我的责任的。
  我挑了玺彤最保守的一件睡衣,可是穿在身上,我还是有衣不遮体的感觉,很不自然。
  躺在玺彤的床上,我很不习惯,浑身不自在。
  我想我已经习惯了我的床,我的床单、我的枕头、我的被子,那上面有我熟悉的我和志谦的味道。离开它们,我夜不能寐,如同我习惯了志谦一样。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上瘾是很可怕的事情,他不在,他的一颦一笑、举手投足,连味道和声音都让你受煎熬,坐立、寝食统统难安。
  我想至少今夜,我要把志谦的影子赶走。
  终于,经不住玺彤的软磨硬泡,我把和余绍明的事情透露给她。
  玺彤惊得瞪圆了双眼,是的,她不相信矜持的梁锦诗今日也可以为了激情如此疯狂……
  我以为她会怪我。
  可是,玺彤真是我的密友,她温柔地放低声音,轻轻按住我的手:“我明白的,爱情最可怕就是它总是令人猝不及防,没有人会做好准备。更可怕的是,一切道德观念,一切自尊自傲,一切的一切,都得为它让道。任何东西和它一比,就显得微不足道,立刻被比了下去。它可以让你哭,可以让你笑,可以让你神情恍惚,可以让你如痴如狂,完全忘记自己的存在……”
  玺彤的眼睛像潋滟的湖水,生动、明亮、闪烁不定……
  哦,原来她在说自己……
  那个范舟有这么大的魔力吗?
  不,这魔力来自爱情……
  我偷偷笑,看见玺彤的双眸梦幻般变幻……
  是,我的双眸也因为余绍明,如此闪亮,一切都值得了,以后会不会后悔?那是以后的事情……谁管得了那么远呢?
  哦,余绍明,你知道,此刻,你萦绕我心中吗?
  哦,亲爱的,你怎么不在我身边?
  翌日,下班后,犹豫再三,还是回到家了。
  一开门,志谦正坐在电脑前。
  听见我开门的声音,他头也没抬,全神贯注在他设计的东西上面。
  本以为,他会迎上来向我道歉,毕竟我第一次一夜不归。
  但是他根本连正眼都没有看我,那样不屑,似乎无论我发生什么事情,他都不在乎。
  也许,一个陌生人倒在路上,他还会伸出援手。
  我和他,几乎成了世上最熟悉的陌生人。
  同一个屋檐下,甚至同一张床上,我们都沦为这房间里一件恒久不变的摆设,存在,但是与不存在等同……
  我没有作声,心里隐隐作痛。
  脱掉衣服,我到浴室沐浴。
  我把水温调得很高,滚烫的水自莲蓬处洒出,包裹着我,眼、耳、口、鼻,每一寸肌肤都沉浸在顺滑的流水中。我微微闭上眼,让皮肤烫染成蔷薇色……
  为什么如此纯净的流水,也带不走我的烦恼?
  难道余生我都要这样和这个心里已经没有我的男人过吗?
  忍不住,眼泪滑了下来,我觉得我的前途已经一片黑暗,与窗外的夜色已经融为一体,漫长冰冷而没有边际……
  关上水,我仔细用力擦干身上的水,强忍住眼泪,把这些不争气的液体统统吞回肚子里。
  浴室门一下被拉开,志谦站在门口,手里拿着我最厚的一件睡衣,他看着我,嘴唇动了动,还是没有说话。
  我没说话,也没有接过他手里的睡衣,只不停擦着自己手臂上的皮肤,其实早就把水擦干了,摩擦起来,皮肤有些疼,但是很解恨。
  志谦看了我片刻,一把抢过我手里的毛巾,把睡衣披在我肩膀上,然后细心擦我腿上残留的水渍。
  他突然这么温柔,连日来,所受的委屈突然堆积在一气,我鼻子一酸,眼泪潸然而下。
  志谦见我哭了,一把将我搂住,揽进怀里,我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闻到他脖子上熟悉的味道,哭得更加厉害,甚至抽泣起来……
  志谦轻轻拍我的背,小声说:“对不起,是我不好。”
  我突然释然,我想我又一次原谅了他,面对他,我永远无法责怪他……只是眼泪还是忍不住,忍不住,拼命外涌,志谦抱起我,把我放在床上,用被子把我裹起来。
  我躲在被子里流泪,但是已经不再伤心,只是觉得这个时候,哭泣是一种极佳的发泄方式……
  整个晚上,志谦都陪着我,耐心听我说话,甚至和我一起看电视,非常温柔,我想我没有不开心的理由了,反而愧疚感更强烈。
  我突然觉得,他对我糟糕一点,我反而心安理得一些。
  是不是很贱?
  一连几天,因着对志谦的愧疚,我都没答应余绍明的约会。
  虽然,我的理智选择不见他,但是我的情感却每时每刻都在思念着他。
  很多时候对着办公室的空白墙壁,如果没有人打扰,我会发一整日呆,看似若有所思,其实思来想去也不过是余绍明而已。
  这两天气温有点回升,有种恍惚春天的感觉,似乎阳春三月错踏时空,误撞入这个寒冷的冬天。
  黄昏时分,忻怡打来电话,她约我和玺彤见面。
  我回家陪志谦吃过晚饭,便赴约。
  出门的时候,志谦如往常一般,连眼皮都不抬一下。
  但我已经习惯。
  我们在常见面的小酒吧坐下。
  还没坐稳,忻怡便急急将这两天的情况一一向我们汇报。
  每一天,忻怡都会定时到柯忺宇的诊室看病,固执地让柯忺宇听她的心跳。
  “他似乎已经习惯每日下午见到我,会不会有一天我不去,他也会觉得怅然若失?”忻怡抿着嘴笑。
  “他不觉得奇怪吗?”玺彤一边摆弄手机一边说:“一个没有心脏病的女人,天天去找他看病、问诊、听心跳?”
  我忍不住笑:“相思成疾,的确属于心病,她一见到柯医生,立即心跳加快,血气上涌,面红耳赤,怎么看都像有心病的样子。”
  听见我取笑她,忻怡也不懊恼,只执著地说:“每次他听我心跳,我都会拼命在心里祈祷,我迫切希望他能听见我的心声。”
  “自从发现他原来就在我身边,就在我最好朋友的医院里,这么多年,我们平白错过了这么多年,耽误了如此多时光,我就后悔不已。我每晚做梦梦见他,睁开眼恢复的第一缕神智也是他,上课、下课、走路、吃饭……他的身影无时无刻不占据我心神。就连弹琴的时候,我的心也平静不下来,曲曲不成,每一日都魂不守舍……”忻怡娓娓诉说,依稀坐在我面前的,又是少年时代,那个多愁善感的少女。
  三个女人一台戏。
  换了平日,我和玺彤一定为忻怡出谋划策、绞尽脑汁,翻肠倒肚搜刮各种奇招异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可是今日,我实在提不起太多兴致。
  余君身影时时萦绕我心间,志谦给我太多忽略与不耐烦,我是那么迫切想从余君处获得良多呵护、重视,我想念那些荡气回肠的缠绵时刻。
  与志谦在一起,我像透了生锈老旧的黄脸妇人,不,连妇人都不如,完全中性或者透明,黄脸婆至少还有几分颜色。
  只有与余绍明在一起,我才觉得自己是个女人,一个纯粹的,27岁,有血肉,丰满感性的女人。
  我半发呆,半心不在焉地回应忻怡的话。
  偏偏余绍明还不放过我,他频频发来短信:“锦诗,真不想见我?你要折磨我、折磨你自己到什么时候?”
  “锦诗,你到底怎么了?几日不见,心中甚为牵挂,可是家中发生事情?”
  “锦诗,我想见你……”
  他是这样迫切地想念着我,如同我想念着他。
  我满足地叹着气,长一口,短一口……
  女人统统都有点虐待倾向,不是虐人,就是虐己,通常是两者都有一点。
  此刻我便享受着这种煎熬。
  其实,对志谦的愧疚,并不能阻挡我见余绍明的冲动,私心里,我克制自己,是想知道在他心里,我到底有多重要,会否,他也为我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他也为我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而且,我也愿意偷偷地享受对他的思念,有一种想见不能见的矛盾。
  我不知道对他这是不是折磨,至少对我是一种折磨,只是这折磨也成为享受,心间时刻存放着一个人,反复把他捧在心口想念,是多么愉悦而又不易的一件事情啊。
  这样的感情,似乎也金贵一点。
  我的思绪早已神游在外,而玺彤的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
  她一直在摆弄手机,短信一条接一条,片刻都没有停歇过。
  但见她满面春意,眉梢眼角都是蜜样的情意,浓得化不开似的,嘴角一直挂一个飘忽的、暧昧而得意的笑容。
  甚而,好几次,她对着手机娇笑出声。
  一向镇定自若,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玺彤,今日也这样失态,这样为着几条虚无的短信欣喜若狂。
  这一次,怕是动了真感情吧?
  我蒙眬地揣测着,思维依然游离。
  终于,忻怡忍不住娇嗔:“你们俩到底要不要听我说话?”
  我们这才打起精神,继续听忻怡絮絮叨叨。
  “有什么办法让柯忺宇爱上我?玺彤,你方法最多!”忻怡求助的望着我们。
  玺彤呻吟一声:“把你的脸整容,换成我这样的。”
  忻怡瞪她一眼:“拜托,认真点。”
  “好吧,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你要先打听清楚他的喜好,到时候投其所好,就容易得多了!”玺彤伸个懒腰,神情慵懒,如一头无所事事的波斯猫。
  “锦诗,你帮我打听一下吧!”忻怡把矛头转向我。
  我用力拉玺彤的手,故意埋怨:“你说一句话,我可要忙半天了,我可不惯做包打听。”
  玺彤也笑起来,于我们商量起如何帮忻怡。
  可是不到5分钟,玺彤的手机干脆响了起来,她接起电话,面若桃花笑开了,似乎对方提了个什么不情之请,她微微颦着眉,转而妥协,点头,自始至终温柔如水。
  然后她轻轻咳一咳,有点不好意思,有点犹豫,但终于还是似下了很大决心:“范舟说他要过来找我。”
  宣布完,也不等我们同意,便用期待的目光,秋水缱绻般盯着门口看,似乎生怕那个范舟来了,找不到她。
  我和忻怡对看一眼,当下明白,玺彤这一次是动了心。
  只不过片刻,范舟兄已经站在我们眼前。
  玺彤起身,与他站在一起。
  我不得不赞叹,真是一对璧人。
  虽然玺彤美丽不可方物,可是这个范舟站在她旁边一点也不逊色。范舟阳光、英俊,衣着干净不乏品位,身材颀长健硕,还是专业人士。这个男人从修养到气质,都非常衬美丽高傲的原玺彤小姐,难怪眼高于顶的玺彤,今日也终于把持不住。
  我和忻怡都为她高兴。
  骨子里一向大女人的玺彤,此刻千娇百媚,小鸟依人地站在高大的范舟身边,淡笑着问我和忻怡:“范舟约我去看电影,你们要不要也一起去?”。
  平时在我们面前飞扬跋扈的玺彤,今日简直如同被某位谦和有礼的名媛附身,让我们大跌眼镜。
  她才不会让我和忻怡去当超级电灯泡呢,真够假惺惺的。
  我和忻怡忍住笑,对看一眼,把头摇得像拨浪鼓。
  我心里窃笑:“如此虚伪,假装谦和,玺彤今次真要使出浑身解数迷晕这位研究高分子材料的男人。”
  果然,就在玺彤拖着范舟出门口的刹那,她回过头,瞪了我和忻怡一眼,目光凶悍,似乎在说:“敢取笑我?有你们好看的!”
  第二天中午,我故意在食堂“偶遇”柯忺宇。
  一见面,我便迎上去,与他共进午餐。
  先聊了些无关痛痒的话题,我便单刀直入:“晚上出来聚聚,同事多年,还没有约你出来喝杯酒。”
  柯忺宇不疑有他,毫不犹豫便同意了。
  他一走,我立刻打电话通知忻怡,忻怡激动地对着电话直亲我。
  然后她急急对着电话低喊:“时间不多了,我要立即梳妆打扮!”
  我笑着打趣她:“多年之后,与你重逢,如何致意,以沉默?以眼泪?”
  这句拜伦最有名的诗句,用在今日的忻怡身上最恰当不过,可惜忻怡选择了更浪漫的方式——以心跳!
  再晚一点,我和柯忺宇到医院附近一家新开张的小酒吧坐下,因是知道的人不多,显得异常清净。
  忻怡选这里,是因为这里从头至尾播放的是爵士乐。
  而且是非常少见的CoolJazz,这种爵士,比蓝调还要缓慢,音乐靡靡,暧昧不清,让人特别放松,期待一场温暖的爱情。
  忻怡是音乐方面的行家,选这里,不是不用心的。
  聊了一会儿,按照事先安排好的,忻怡打电话给我,我告诉柯忺宇,有两位朋友要过来。
  片刻后,玺彤和忻怡一起走进来,整个酒吧似乎有种蓬荜生辉的感觉。
  玺彤打扮得相当低调,甚至连妆都没有化,一看就知道为着不抢忻怡的风头。
  忻怡打扮得十分素净,初看起来,似乎一切都不经意,可是熟悉她的我知道,一切都是最完美的搭配,让她矜持含蓄的古典美散发得淋漓尽致。
  真正有气质的淑女,从不炫耀她所拥有的一切,她不告诉人她读过什么书,去过什么地方,有多少件衣裳,买过多少珠宝,听什么音乐,因她没有自卑感。
  忻怡就是这样的女人,一切都那么妥帖、得体。
  咋见忻怡,柯忺宇惊得张大了嘴巴,忘记合上,而忻怡也在脸上摆出一个吃惊的表情。
  看,为了爱情,连忻怡这么无心计的女人,也学会了演戏。
  两个人就忻怡的心脏不适问题,说了足足半个钟头,忻怡微微颦着眉,似乎真的忧心心脏有状况。
  一整晚,忻怡都表现得十分温柔,她的品位淋漓地展现出来,却又含蓄隐讳。
  任何男人都应该看出这是一个值得人怜惜、疼爱的女人。
  当两个人感觉熟稔起来,忻怡开始转变话题。
  她开始娓娓诉说自己的暗恋故事,从少年时的蒙眬、含蓄、心跳说起。
  “那个时候,我很喜欢那个男生,如果在人群里瞥见他的一个背影,也会默默地欣喜好半天。”忻怡第一次在柯忺宇面前袒露开自己的心扉,这段被她隐藏了10年的感情,终于有破茧而出的时刻了。
  柯忺宇认真地听着,可能从来没有女人在他面前提起过自己最私密的感情吧,他神情十分专注。
  “有一年圣诞节,我很想送圣诞卡给他,想把最美的那一张挑出来,可是选来选去,我选了10张卡片,张张都觉得应该送给他欣赏,于是从圣诞节前的10天开始,我每天偷偷写一张卡片塞进学校的信箱里,每一张都写满了字,我想把最好的祝福都送给他……是不是很傻?”忻怡故意把那段最特别的往事讲出来,希望能唤起柯忺宇的回忆。
  可是,柯忺宇却一点反应都没有,只感叹:“为什么我读书的时候没有女同学这样暗恋我?”
  看,他的记忆里压根没有忻怡的存在,尽管忻怡喜欢了他这么多年,为他做了如此多的事情。
  “也许有,你不知道。暗恋这种事情,另一个当事人通常都不知情。”玺彤忍不住说。
  “我可没这么大魅力,让一个这么优秀的女人挂念了这么多年!”柯忺宇笑着说。
  忻怡的脸上有一点点失望,但这阴翳一闪而过,很快就消失了,我知道她在努力克制自己。
  爱情的道路上,谁先动心,谁就输,一败涂地,陷入永久的被动局面,绝无转机。
  忻怡还是不甘心,又继续说:“还有一次,上学的时候他自行车气门心坏了,他满头大汗推着车子进学校车棚。于是,我偷偷把自己自行车的气门心拔下来给他换上……”
  柯忺宇忍不住笑:“原来还有美女救英雄的时候!”
  还是没有反应,忻怡轻轻咬咬嘴唇,她每次做这个小动作,就代表她心里极度不安。
  我和玺彤对看一眼,都有些担心她。
  然后,我借口上厕所,让忻怡陪伴。
  在洗手间里,我劝她:“他的印象中全没有你的存在,不如放弃算了,好男人很多。”
  忻怡用力摇摇头:“不,以前他的世界里没有我,以后他的世界里一定有我的存在!”
  “忻怡,你会很辛苦的!”我有些心疼她。
  “这种辛苦也是一种幸福,总比对着那些永远不会让我心跳加快的男人好。”
  我沉默无语,只得用力捏捏忻怡的手。
  单恋是一条孤单难行的道路,希望忻怡的这条路不会太辛苦。
  回到桌前,忻怡还是保持了她一贯完美的风度。
  整个晚上都盈盈浅笑,十分温良。
  我们特意安排柯忺宇送忻怡回家,给他们更多独处空间。
  忻怡不是特别漂亮的女人,但胜在气质典雅、温顺可爱、不乏品位,是贤妻良母的首选。
  可是柯忺宇不知道是木讷还是不识货,晚上他送完忻怡回家,连电话号码也没有要一个。
  但是忻怡已经很满足,对她来说,能和梦中情人坐那么近,面对面谈话,已经是从来都不敢奢求的事情了。
  晚上回到家,非常疲惫,这两天一直心神不宁,在家中对着志谦,面前也老是晃动余绍明的影子。
  明天是周六,不用工作,想到不用闻到那令人心烦意乱的药水味道,我就觉得松一口气。
  沐浴的时候,手机突然响起来。
  志谦跑进卧室,帮我把手机递进浴室,我打开一看是余绍明。
  当场惊出一身冷汗,幸亏志谦从不检查窥看我的手机,也无帮我接听电话的恶习。
  关上浴室门,我把水开得再大一点,压低声音接听余君电话。
  “锦诗,在干吗?”
  “洗澡!”
  “那岂不是没穿衣服?”余绍明故意在电话那头重重喘一口气。
  我忍不住笑:“你洗澡要穿衣服吗?”
  他也笑:“我闭着眼可以想像你沐浴的样子……”
  “有什么事吗?”
  “没事,就是突然非常想你,想听听你的声音……”他轻轻地说。
  我的膝头突然一软,整个人都有些恍惚了,心也一下失去抵抗力。
  算了,对他、对我,这么长时间没有见面,也算是惩罚够了。我游说自己。
  然后,我们约定明天见。
  我不是天性勤劳的女人,每每周末,能在床上多拖延片刻时间,对我来说都是享受。
  可是想到余绍明的约会,我竟然立即翻身下床,动作轻盈,丝毫不觉困难。
  志谦还在熟睡,像个孩子,这一刻,这个冷漠的男人是异常稚气而脆弱的。
  要不要赴余君的约会?我犹豫片刻,但只片刻,立即狠下心肠沐浴更衣,化上明媚妆容。
  刚到楼下,便见到余绍明的车已经停在门口。
  我坐上车,他对我笑:“想到今日要见你,昨夜几乎没有睡着,辗转反侧,莫名兴奋!”
  女人是听觉的动物,不管他说的是真是假,这句话让我心里异常舒畅,每个毛孔都舒展开,心情像此刻窗外的阳光,灿烂得近乎耀眼。
  “去哪里?”我仰起脸,对着阳光问他。
  他压低声音说:“天涯海角……”
  我低笑出声:“好,天涯海角我都跟着你……”
  他满意地笑了。
  虽然不会有未来,但是并不妨碍情话的动人和真诚。
  如果每一句情话都必须履行,成为事实,相信世界上会少了很多甜蜜。
  余绍明把车开到龙泉,他把车停在一家别墅区里,我们通过别墅区,顺着一条蜿蜒的小路上山,小路两旁是略微有些泛黄的青山。
  他温柔地牵着我的手,半搂住我的腰,我们缓缓迎着风往山上走。
  他的手轻轻扣在我腰间,我觉得自己的腰肢从来没有这么轻盈过,简直有盈盈一握的纤细柔软,是的,与余绍明在一起,他永远让我觉得自己是水做的女人。
  他就是有这点好处。
  今天温度很高,连风都没有了冬日的寒意,我的心里也有一片艳阳天。
  整条路上都没有人,非常清幽,我把头轻轻靠在他肩头,他的肩膀宽厚结实,是适合借来哭泣和休息的,能够让女人安宁。
  走到半山腰,我开始微微有点喘。
  余绍明体贴地问:“要不要找个地方坐坐,休息一下?”
  我点点头。
  可是,山边哪里有地方可以坐下来休息呢?
  余绍明牵了我的手,顺着路边一条杂草掩映的羊肠小道往里走,上到一个小山坡,然后继续下行,一片野草丛生中,一块微微凹进去的地方出现在我们面前。
  余绍明惊喜地说:“这里不错,我来收拾一下。”
  然后他放开我的手,用手将四周一片半人高的已经干枯的杂草压平,他率先坐在那一片被压得平整的草地上,然后示意我也坐过去。
  我紧挨着他坐下,那些杂草虽然已经干枯了,可是铺在地上异常柔软厚实,如同地毯一般。
  再看看四周,哦,我们被高大的恣意生长的杂草包围起来,外面看不见我们,而我们也看不见外面。这些高大的杂草,把我们与外界隔开,成为一个独立的隔绝的小天地。
  我忍不住躺在草堆上,鼻息里全是芬芳干燥的香味,闭上眼睛,阳光透过眼帘,变成一片橙红色的光晕。
  余绍明静静躺在我的身边,我们都闭着眼,耳旁有轻轻微风拂过,四周非常静,静得可以听见彼此的心跳声。我们都没有说话,谁也不想打破这一刻的宁静。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听见余绍明的喘息声逼近我,还没来得及睁开眼看,我的嘴唇已经被他柔软的唇堵住。
  这些吻一开始细碎、温柔,然后开始深入、纠缠……
  我们的呼吸都急促起来,每一个吻都充满了赤裸裸的欲望,他的手伸进我的衣襟,恣意游走,探索,我低低地呻吟出声……
  他伏在我身上,全身重量都压下来,我能感觉到他的欲望在膨胀……
  他灵活的手指从我的肌肤上掠过,带起阵阵微微发麻的电流,轻易便撩拨起了我的欲望,让我全身酥软,手足无措,一点抵抗能力都没有……
  他的呼吸更加急促,手也伸到我的腰际,并继续向下探……
  “锦诗,我想要你……”他喘着气,声音有魅惑的磁性。
  “不,不能在这里……”我舍不得睁开眼睛,舍不得让他停下,但还是抓住自己最微薄的一丝意志抵抗……
  我想如果他要继续,我根本无力拒绝。
  但是,余绍明克制住自己,移开他的手,温柔地问:“那我们换个地方……”
  “不……”我觉得自己的拒绝已经气若游丝,丝毫不具备抵抗力,反倒像个半推半就的邀请。
  可是,他停了下来,甚至移开了他的唇。
  我竟然有刹那失望,为着——不能让眼前这个男人失控吗?
  抑或是所有女人都如此,渴望男人尊重她,一旦男人接受了她的拒绝,她又有点不甘,为着自己的魅力不能全部施展……
  我睁开眼睛,余绍明也望着我,他深黑的眸子在阳光下反射着太多欲望,闪烁着我无法抵抗的魔力……
  我呻吟一声,主动把唇贴到他的唇上。
  他轻轻吮吸我的唇,直到它们肿胀起来才放开:“别引诱我,我会把持不住……”
  我低声笑:“以为你是柳下惠。”
  “有我这样的柳下惠?”他笑出声。
  随意说笑两句,我们都把各自的渴望生生地压抑下来。
  阳光烤得我浑身发烫,然后我听见自己的肚子咕咕叫起来,余绍明笑着戳我的鼻子。
  他用力抱住我,我也双手搂住他的脖子,把脸埋在他的颈窝中,他的味道那么动人……良久,我舍不得将脸抬起来,但愿就这样沉溺在他的气味里。
  这个拥抱是干净的、纯粹的、没有一丝欲念的……
  下午,我们坐在河边喝茶。
  少有河边的露天茶坊肯把玻璃杯洗得晶莹剔透,庆幸这一家的老板要求和我一样苛刻。
  晶莹的杯子,沸腾的开水,几朵饱满的白色杭菊在水中舒展着每一片花瓣,花萼碧绿,衬得白色花瓣十分雅致,我忍不住深吸一口气,有淡淡青涩的菊花香……
  慵懒阳光下,这杯再普通不过的菊花茶,也成了艺术品。
  其实,每个人都是一只水晶杯,都有机会散发傲人光彩,但多数人因为生活的疲惫艰辛,懒于自身反省,渐渐蒙尘,甚至黏满过往人的指纹,不再剔透明亮,只有常常拂拭自身的人,检点自省,才能保持晶莹的本质。
  我们相对而坐,当两个人对立而坐的时候,思维最为冷静理智,相互看待对方最为客观,因为这是观察最好的位置。
  一开始,我们谈的都是无关痛痒的问题,突然余绍明转变话题。
  “你和男朋友最近关系如何?”他有些小心翼翼地问。
  看得出,他很想知道。虽然我并不想回答,但我还是笑笑如实相告。
  “说说你男朋友吧,他是什么样一个人?”他试探着,看得出,这个问题他已经想问很久了,久得我以为他永远不会开口问。
  我笑笑,余绍明原来也不过是凡夫俗子。
  我笑笑:“你真这么想知道?”
  他正色说:“是!非常想。”
  “其实,知道这么多,并不能改变什么,而且也许会影响我们之间的感情。”我有些担忧。
  他握紧我的手:“我想更了解你。”
  他的眼神那么真诚,甚至有种迫切,真不知道他忍这个问题,忍了多久。
  我有些心软,本来不想把志谦的事情告诉他,一点都不想透露,但是,看见他甚至可以说有一点点忧伤的眼神,我动摇了。
  我从和志谦的相识开始说起,然后讲到我们的甜蜜,后来的分歧,性格的不同,以及日益的冷漠。
  “他长相平凡普通,但是有十分让女人放心的气质,任何人与他在一起,都会产生安全感,他永远无心去算计任何一个人,人品一流……”
  “他不爱说话,一整日可以一言不发,只要有电脑、有书、有音乐,他可以在家里待足一个星期,不下楼半步……”
  “他很少给我发短信,打电话也言简意赅……”
  “他从来不去酒吧、不打牌、不喝酒、不抽烟,即便一个人住,也把房间收拾得整整齐齐……”
  “他是个要求自己很严格的男人,做事严谨……”
  “不能否认他是有品位的男人,他喜欢纯音乐,喜欢听歌剧,莫扎特简直是他的挚友。他看的书很多、很杂,尤其喜欢杂文,涉足领域非常广,我常常看不懂,他喜欢看一些纯艺术的电影,异常沉闷,但是他却看得甘之如饴……”
  “总的来说,他是个沉闷的男人,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外人很难插足他的世界……”
  余绍明仔细听着我说的每句话,有一瞬,我甚至以为他会掏出笔来做记录。
  “听得出,你很爱他,以他为荣……”余绍明语气有点酸酸的。
  “是,我想我是爱他的,但是我也喜欢你……”我捏捏他的手,怕这个回答让他不开心。
  他还是语气悻悻:“可是喜欢和爱是两回事,中间隔着一条银河。”
  “我爱他又有什么用呢?我还是寂寞无比。”我知道自己的语气里有掩藏不住的哀怨。
  我真觉得,跟了陈志谦以后,我成了古今第一怨妇,简直是怨妇协会会长的首选人才。
  “有句话我很想知道,你如此爱他,又怎么会接受我呢?”
  是啊,这个问题,我自己也千百次问过自己。
  “每个女人都渴望被人呵护、怜爱,渴望被人拥在怀中重视宠溺……”
  “志谦不是对我不好,但是我们已经老夫老妻,很多时候在他面前,我觉得自己完全清浅透明,无任何吸引力,和他在一起生活是麻木的,平静如一潭死水,我渴望有人拿着小石子扔进来,打破这份死寂,哪怕最后还是归于死寂。”
  我突然觉得寂寞袭来,尽管余绍明还陪在我身边,但是这寂寞还是不肯放过我,如同一个深渊。
  “我们像一对至亲,相濡以沫,我摸着他的左手如同摸在自己的右手上,但是如果他哪里痛,我又会感同身受……”
  “我渴望拥抱,渴望被亲吻,渴望与心爱的人煲电话粥,渴望面色绯红、心跳加速的感觉……我厌倦了一成不变、没有希望的生活,我怕我一生都要这样了。”
  “直到遇见你……不得不承认,你相当有魅力,你的目光都可以轻易让我浑身发烫,我喜欢这种心动的感觉,我年纪不小了,能打动我的男人太少,动心是极奢侈的事情,遇见一个可以让自己全情投入、享受心动感觉的男人,我肯定不会放过,否则我会遗憾终生……”
  余绍明沉默良久:“那么你男友会爱上其他女人吗?”
  我愣了片刻,志谦会爱上其他女人吗?
  不,志谦不会!
  “不,不会,他是崇尚完美的男人,他觉得一个人一生只爱一个女人,与之结婚生子才是完美的爱情。”我斩钉截铁地回答余绍明。
  余绍明眉头皱了皱,虽然这个动作很细微,但是我还是发现了。
  他继续追问我:“那他也会像你这样,感觉两个人的感情日渐迟钝麻木,遇见令他心动的女人,也背着你和她交往吗?”
  “不,不可能!志谦不是这种人,他的道德观念绝对不允许!”我有些恼怒了。
  不,志谦不可能这样做,他从来未对我说过半句谎话,志谦是个坦坦荡荡的君子。
  我也绝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这一刻,我突然感激志谦给我的这些信任,以及可以让我如此信任他。
  我突然觉得自己是幸福的。
  我突然有点怜悯余绍明的女友,第一次觉得很对不起她。
  要是志谦也有这样一个女人,我会冲上去泼她硫酸,剜她双目……
  我绝不让这种事情发生在我身上。
  是,我是自私的,但是每个人都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
  余绍明还想继续问,我打断了他的话,转移了话题。
  余君是个聪明人,知道适可而止,他没有再提起任何有关志谦的事情。
  可是我已经没有了兴致……
  我清楚地看见,余绍明有一瞬的表情里藏着一丝落寞,与他平时表现出来的不羁判若两人。
  似乎问了我太多关于志谦的事情,他有些不好意思,又或许为着公平,他开始说他和女友的事情。
  “我女朋友是个翻译,属于长得很美的女人。当初为着追求她,我也茶饭不思,也绞尽脑汁,她对我多笑笑,也可换来我半日欣喜若狂。当她答应做我女友的时候,我以为我会成为全天下最幸福的男人,我是那么全心全意地爱着她,甚至愿意为她付出生命。可是,一年,两年,三年,七年后的今天,我们俩在同一个屋檐下说话,也可以呵气成冰,躺在同一张床上,连拥抱一下也嫌累赘……”
  我静静地听,大气也不愿出,生怕打断了他的倾诉。
  “我现在也弄不明白,这7年中到底发生过什么?怎么我们的爱情就这样不见了,剩下的只是习惯和麻木。可是明明什么也没有发生啊,可是那些激情又怎么全部被磨灭了呢……”
  多么可怕,多么相似,原来再轰轰烈烈的爱情都会被时间磨灭,再灼热的激情也会被时间消耗,连生命都可以付出的爱情,却抵挡不住时间的考验……
  我看着绍明,他眼睛里有太多无奈和费解,这眼神我曾经无数次在镜子里,在自己的眼睛里看见……这一刻,我觉得我的心突然与他贴得很近,但这短短的距离里,却隔着两段无法跃过的感情,一个7年,一个5年……
  我们都与另外一个人,有着太多交织在一起的回忆,太多相互渗透的生活,就像两个重新愈合的伤口,已经分不出谁是当初,谁是现在。如果非要把我们与这个人分开,那会带来把伤口重新撕开的痛楚,血肉模糊……
  回到家,志谦不在,留了纸条在桌上,和朋友喝下午茶晒太阳去了。
  志谦就是这样,明明可以打电话通知我,偏偏要留字条,他就是这样守旧古老的男人。
  坐在沙发里,房间突然显得空荡荡的,我的心突然慌乱起来,没有着落一般。
  和志谦在一起的这5年,我从来没有这么迷惘过,我一直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也许每个女人都渴望一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感情。
  世间没有哪一段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可是人们还是不断追逐爱情,哪怕只捕得一点影子都是好的。
  余绍明对的我感情是什么样子的呢?
  爱吗?
  不,不是!
  我能清清楚楚分辨爱与喜欢的分别。
  甚至连喜欢都有些牵强,也许只是两个寂寞的、不满现状的人,找到一个可以共同演绎激情、打破沉默生活的伴。
  太阳终于下山了,任何一段感情都有下山的时刻,任它当初怎么灿烂辉煌,都躲不过这种宿命。
  房间又一次陷入黑暗,我不想开灯,整个人陷入极端低迷的状态,寂寞也如同这黑夜一样,没有边际……
  也许人生来都是寂寞的,为着对抗这无边的寂寞,我们只得一次又一次地寻找爱情,企图找个人来陪伴,抵消这些深入骨髓的寂寞和苍凉。
  可是,谁也帮不了谁,爱情也好,伴侣也好,没有人可以像你自己那样了解你,因此,你永远无法摆脱孤独的影子。
  也许,连你自己也不了解自己,人心最叵测,它才是你真正的主人,我们常常被它蒙骗。
  以为爱上一个人,全情投入,才发现爱上的不过是你的心制造出来的一个幻觉。
  也许每一段爱情都只是幻觉,我们爱上的只是渴望恋爱的感觉。
  也许生命根本就是一个幻觉。
  也许,我只是别人梦中的一个情节。
  我觉得,有一种刺骨的寒意从我的骨子里浸透,与这冬夜的寒冷融在一起,由内到外,将我冰封起来……
  低迷的情绪持续了好几天。
  直到接到玺彤的电话,她的声音幸福得发酥。
  一向颇能沉得住气的她,已经完全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就在电话里,她兴奋得像个孩子,事无巨细地、不厌其烦地将她和范舟的进展告诉我。
  “我们去看电影,黑暗里,他的手指突然碰到我的手,我当时有种被电击的感觉,你知道吗?拥抱、接吻,甚至做爱,也没有这一刻带给我的震撼大……”
  “晚上,他送我回家,我们谁也没有要开车门下车的意思。结果我们在车里聊了两个钟头。回到家,我忍不住给他打电话,我们在电话里又聊了两个钟头,完全舍不得放电话。我说很想看到他,他说只要我把头伸出窗外就可以看见他。我以为他开玩笑,谁知道他真的在我家楼下,一直没离开。天,他真傻,我突然很感动,有点丧失理智的感动,于是我冲下来……”
  这个划船的男人真厉害,连玺彤这种见惯世面,阅人无数的女人都栽进去了。
  男人在女人面前表现得越精明,女人越有戒心,反之,女人则很容易放松警惕。
  果然,玺彤上了“贼船”:“他斜靠在我车边,一双眼睛在夜色里熠熠闪光,我能从中看到他的情意。”
  废话,是男人都容易对玺彤有情,怎么在这个范舟面前,骄傲的玺彤突然不自信起来?
  也许女人在自己喜欢的男人面前都容易欠缺一份自信。
  或者,谁先动心,谁注定落下风,条件再好也不能例外。
  好个范舟,果然与其他男人不同,没有乘机拥吻美人,反而只是轻轻握了她的手,牵着她在寂静的街道上慢慢散步,然后不时深情对望……
  听到这里,我忍不住对着电话说:“玺彤,这次你死定了,这个男人段位很高……”
  玺彤呵呵笑,继续说:“接连几天,他每天送我回家,有时候,我把车里的滑冰鞋拿出来,我们牵着手,在空旷的街上滑冰追逐,有时候,他带我到小区的儿童娱乐区,坐滑梯、荡秋千……真的很浪漫。终于,昨天他吻了我。”玺彤的声音异常陶醉。
  “他擅长接吻吗?”
  “是的,让我心神激荡。”
  “完了,玺彤,他一定是个高手,但是恭喜你,找了个有情趣,尊重你,而且会得拥抱接吻的男人。”我真正为她开心。
  美丽的玺彤,终于不用再寂寞了。
  美丽的女人寂寞,会让人觉得上天刻薄的……
  玺彤日日与范舟沉醉在恋爱的喜悦中,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只要我们在一起,一定会牵着对方的手,常常会不约而同地望向对方,每隔数分钟就想紧紧拥抱一次,又或是常常会疯狂亲吻对方,恨不得一天24小时厮守在一起,完全不知道疲惫。”
  而忻怡,定期到柯忺宇那里检查她并不存在的心脏病,并且时时让我帮她把柯忺宇约出来坐坐。
  虽然柯忺宇似乎一点也不开窍的样子,但是忻怡还是非常享受爱一个人的喜悦,她觉得付出也是一种幸福。
  是的,有对象可以让你无条件付出,总比连这样一个让自己愿意付出的人都没有的好。
  反倒是我,那天和余绍明聊过以后,两个人都冷静下来,只是电话联系。
  晚上,坐在家里看电视,翻来覆去,每个频道都乏善可陈,所有节目都无聊透顶,连广告都媚俗到极点。
  可是,我又能怎么样呢?只能对牢电视,用别人的喜、怒、哀、乐,来填补自己的寂寞。
  我在等志谦,等他从电脑前抽身,好与他好好说说话,我不想多年的感情这样日渐疏离。
  志谦端坐在电脑前,真不知道那些枯燥的图案,他怎么就可以摆弄那么久,而不知道疲倦呢?
  10点,志谦还在电脑前。我开始百无聊赖地看一个没头没尾的电视连续剧。
  11点,志谦仍然在电脑前,电视剧也播完了,我开始放碟片。
  11点半,志谦洗澡沐浴,经过客厅,见我还在看电视,头也没抬:“我先睡了。”
  我本来想迎上去与他亲热地说会儿话,可是他的表情那么疲倦,那些倦意足以将我拒之千里。
  我没有勇气开口,只能保持沉默,静静地坐在电视前,听志谦洗漱的声音……
  我突然害怕有一天,这熟悉的声音我不再能听到……
  志谦从卫生间出来的时候,我望着他,很想冲上去抱住他。
  可是他经过客厅的时候一句话都没有说,连正眼都没看我一眼,不,应该说,眼角的余光都没有扫我一眼……
  我根本在他眼中就不存在吧?透明的,没有分量……
  凌晨1点,志谦已经在梦中了,他的呼吸均匀平和,做梦了吗?
  梦里有我吗?
  还是依旧是那些枯燥的图案和数据?
  房间里一片黑暗,只有电视的光影不断变幻,我的轮廓在这忽明忽暗的光影里显得异常寂寥,轻轻地,有眼泪顺着面颊滑落。
  我突然想起,小时候,一阵突然的风,失手烧掉了手里的灯笼,情感原来便是如此不堪吹拂……
  甚至还没有来得及吹拂,只是时间而已,就已经如此不堪了……
  以前,志谦从来不肯先我而睡,总是说:“锦诗,来,让我抱着你。”
  他总觉得,我是怕寂寞的人,害怕一个人孤单入睡。
  那个时候,我常常幸福地向玺彤炫耀——志谦永远都会等我先睡着,他怕他先睡着了,我还醒着会觉得孤单……
  常常夜里,我被他从梦中轻轻拍醒:“锦诗,你做噩梦了,快醒来。”
  然后我便会安心地,将手放在他的掌心,由他握着,幸福地重新入梦……
  忍不住潸然泪下……
  志谦,我们到底怎么了?
  这当中到底发生了什么?
  难道真的是古人说的:唯真难继,至亲易疏?情到深处,人自孤独?
  似此星夜非昨日,为谁风露立中宵……
  志谦,你已经不再在乎你的锦诗害怕孤单了吗?
  中午在食堂吃饭,还是遇到余绍明了。
  他的样子有些憔悴,少了一分平时的不羁和潇洒,精神状态也不太好。
  是因为我吗?
  也许我孔雀了,但是我还是忍不住走到他跟前,轻轻跟他打招呼:“嗨!”
  他看见我,精神似乎也好了一点。
  也许只是我的幻觉。
  我们又坐在一起吃饭,他的眼睛一直看着我,看得我心里直发慌。
  我的心顿时变得柔软而温柔,是啊,太久没有人这样专注认真地看着我的眼睛说话了。
  他的目光灼灼,让我竟然有落荒而逃的感觉。
  人人渴望芥末,但是芥末的分量极不好掌控,少一分不够味,多一分又会让人流泪……
  余绍明,我该对我们这份感情更投入,还是适可而止?
  如果不投入,便享受不到心跳的激情,如果投入太多,又怕会彼此伤害……
  矛盾的可能不只是我吧,他也有同感吗?
  我盯着他的眼睛看,却一无所获。
  这个男人把该隐藏的东西统统隐藏得太好,让人不知道他究竟在想什么。
  晚上,我约了柯忺宇与忻怡,玺彤也带着范舟来凑热闹。
  我们到“石田”喝咖啡。
  地方是我挑的。
  喜欢“石田”,不是因为它的装修风格,不是因为它的咖啡特别香浓,而是因为这里有一整套线装的《红楼梦》,版本极好,纸张柔软有质感,握在手中,有种可以放下一切的释然。
  是,世间一切都只是红楼一梦,多好,可以任意在梦中旖旎悲苦,到头来只需要醒来……
  可惜……
  彩云易散,好花不常。
  美梦往往醒得早,留有遗憾,始终怅然若失,噩梦却缠牢你不可脱身,任凭你如何挣扎,也只是从一个噩梦跌进另一个噩梦。
  这就是人生。
  我默默坐在位置上,看身边两位好友各自演绎自己的故事。
  玺彤真的完全变了个人,曾经对男人那么不屑一顾的她,一直与范舟含情相望、十指紧扣,完全没有任何顾忌,赤裸地表现着自己的每一寸感情。
  玺彤整个人都似在燃烧,眉梢、眼角不自觉流露的喜气,都像蒙着一层金光。
  而忻怡,白皙的脸上有通透的红晕,像个易碎的瓷娃娃,这样的女人,该是任何男人都不忍伤害的吧?
  可是,这个柯忺宇真是木头一根,一点都不聪明剔透,不知他是不敢亵渎忻怡,还是真不明白,从头至尾,一直把忻怡当个最普通不过的朋友,甚至对我也比对忻怡热情。
  看到忻怡不断不自觉地轻咬下唇,连嘴唇都咬起了青白的印子,我就心疼不已。
  那样隐忍,折磨自己,不过为着爱上这个男人。
  女人总是懂得如何折磨自己。
  我何尝又不是呢?
  咖啡喝在我和忻怡口中都是涩的,只有玺彤,把一杯酸涩的咖啡喝得如同一杯蜜汁……
  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
  连老杜这样的男人也一早就知道了心情决定一切……
  时间最是奇妙冷酷,但也出乎意料得公平。
  喜、怒、哀、乐,富、贵、贫、贱,不管你心情如何,际遇怎样,它都一视同仁,不会因为谁特别优秀,抑或特别窘困就为你停留。
  我怎么也想不通,自己怎么就27岁了呢?
  不久前,我似乎还只是水晶面孔、无忧无虑一名幼婴。
  难道真的是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
  说句不好听的话,四舍五入都30岁了,快步入愤怒新中年……
  接下来便很快会应了那句:尘满面,霜满鬓……
  我愤然……
  晚上,忻怡主动打电话约柯忺宇吃饭,位置定在“俏江南”。
  好个柯忺宇真是榆木疙瘩一个,居然打电话约我也一起去,一点不懂得珍惜与美人单独相处的机会。
  无奈,我只得叫上玺彤一起赴约。
  说实话,“俏江南”真适合初相识的情侣坐台子,气氛、环境都是一流。
  可惜,味道差一大截,连我家楼下牛肉馆子都比不上。
  一个餐馆装修、气氛、环境再唯美,饭菜的味道不尽如人意,终究还是本末倒置了。
  这里适合那些吃“环境”的人,不适合我们这种希望满足味蕾,吃“味道”的人。
  反正来这里的男女多半关系还没明朗,处于暧昧阶段,两人相对,多半食而无味,味道再好也是浪费。
  不过一间中餐馆装修得似西餐厅,始终让人有不伦不类的感觉。
  何况这里每道菜的价格都让人觉得是在“宰人”。
  尽管柯忺宇迟迟没到,但忻怡还是对着我们笑,始终有涵养:“没关系,你们都是我最好的朋友,只要能见到他也是好的,哪怕不是单独……”
  不是不哀怨的,但是处理得好,反倒成为一种隐忍的大方。
  我由衷佩服忻怡,她的涵养和气度,始终不是我这种小器的女人比得上的。
  终于柯忺宇到了。
  但是,他身边还跟着另外一名女子,两人神态异常亲昵,那名女子简直是半挂在柯忺宇身上的。
  我们三个女人的目光都被这名女子吸引。
  她身材倒也凹凸有致,可惜一张也许算得上清秀的面孔被七彩颜料抹得看不清本来面目,最要命的是,她全身挂满了各种人造珠翠,手上、脖子上、衣服上、耳朵上……一走动,丁丁当当响成一片,让人恨不能拿个盘子跟在她身后,唯恐大珠小珠落满地,误伤到旁人。
  看柯忺宇的样子,似乎很满意身边女伴“环佩丁当”的韵致……
  天,简直侮辱“环佩丁当”这个词……
  我看见忻怡的面色沉了又沉……
  儒雅的柯忺宇与此女走在一起,完全得不般配。
  但是,要命的是柯忺宇居然满面笑容地向我们介绍:“这位是我女朋友丁莉莉,她一个人在家太寂寞了,我便把她也带来了,你们不介意吧?”
  天,这种连名字都取得丁零当啷,俗气得要命的女人,也会怕寂寞?
  恐怕是不放心男友与其他女人约会吧?
  人俗气,但女人的本能未必迟钝。
  “不介意,你女友也是我们的朋友。”忻怡脸色已经缓和过来,但是不知道是否表里如一。
  接下来,我们完全在看柯忺宇与丁莉莉表演。
  这个丁莉莉真是让我等女辈开了眼界,她一会儿挑剔食物难吃,一会儿说凳子坐着不舒服,总之娇纵无比,举手投足故作媚态。
  每句话开头都要加“人家”二字,搭配娇滴滴的强烈语气助词。
  “你又笑人家了!”
  “人家不喜欢吃啦!”
  “讨厌,这凳子坐着不舒服嘛!”
  玺彤忻怡都是大方爽朗的女性,连我这种性格稍微扭捏的女人,看了都觉得牙齿发酸,像卡了个苍蝇在喉头。
  偏偏柯忺宇眼中,丁莉莉简直是最娇弱的仙女,连上厕所都要陪伴前往。
  看着柯忺宇跟在走路一扭一扭,故作风情状的丁莉莉身后,小心呵护的样子,让我们全都瞪圆了眼睛。
  这个女人一定自以为有品位。
  其实正常就是最好的品位,但很多人不明白,以为不正常、标新立异才是品位,殊不知,那叫丑人多作怪!
  “锦诗,你难道一直不知道柯忺宇有女友?”玺彤瞪住我,语气嗔怪。
  “我不善打听……”我忍不住呻吟。
  “这个女人,真可怕,我怀疑柯忺宇是否和她一起久了,连品位都变了……难怪他一直对忻怡不来电,开始我以为是他眼光过高,结果根本是他的审美出了问题。”玺彤嗤之以鼻。
  忻怡没有说话,恒久沉默。
  是的,柯忺宇是那种可以把一件最普通的白衬衫穿得熨帖无比的儒雅男人。医院有那么多女性为他芳心暗许,殊不知,他对女人的品位却如此不堪。
  我忍不住为他不平。
  其实,骨子里还是为忻怡不平,这样古典雅致的女人,与柯忺宇正好是绝配,他却丝毫不把她放在眼里,从头至尾,紧张着一个神经兮兮、十三点到至极的女人。
  那个女人一直在我们面前表现着柯忺宇对她的娇宠,十分任性。
  但柯忺宇面对她脾气一流,始终唯唯诺诺,她的每个要求,他都一迭声地回答:“好好好!”
  真是标准答案。
  我突然有点羡慕这个女人,能够让一个男人如此对她。
  她的缺点亦是优点,旁的女人的好,他已视若无睹。
  看着忻怡努力掩饰自己的失落与尴尬,我悄悄压低声音对她说:“忻怡,你是优秀的女人,不要与她计较,是柯忺宇没有眼光!”
  “优秀的女人不一定讨男人喜欢!”忻怡悻悻地说。
  我立即噤声,说再多话,也无用。
  买单的时候,忻怡与柯忺宇抢着付钱。
  丁莉莉抢过账单一看:“780……”接着倒抽一口冷气:“谁挑的地方,这么贵,还这么难吃!”
  虽然这句话也是我的心声,但是我还是讨厌丁莉莉那种语气。
  忻怡对柯忺宇眨眨眼睛:“地方是我选的,还是我来吧!”
  看着忻怡付钱,柯忺宇有点不好意思。
  出门的时候,柯忺宇小声对我说:“我女朋友性格单纯,比较直率,希望没有让你们见笑。”
  天,如此可怕的性格,居然有男人用单纯直率来形容!
  我怀疑,那女人是不是对他下了蛊,让柯忺宇鬼迷心窍了。
  忻怡一整夜没有说太多话,我有些担心。
  回家后,我立即打电话给她,她声音平静:“他是鬼迷心窍了吧,他可以不爱我,但他不能爱这样恶俗的一名女子。我一定要把他抢过来,我不能白白爱了他这么多年,明明是我先到的,早在8年前我就在他身边了,我怎么能输给这样一个女人……”
  声音里有强作镇定的决绝,但是却十分真诚,真爱一个人,也许会变得凌厉一些。
  因着爱的名义,这些统统可以原谅。
  我的心微微有些揪痛:“忻怡,要对自己有信心,我们相信你一定能赢得他,这个女人不足为惧,他还没看清她的真面目,等他领会到你的好,你一定可以和他在一起。”
  挂了电话,我坐到客厅,发现志谦罕有地没有坐在电脑前。
  我赶忙凑上前,与他说话。
  他正在看一本闲书,居然颇有耐心地听我把晚上的事情讲述给他听。
  满以为他会与我一起同情忻怡,谁知道他竟然微微颦着眉:“梁锦诗,你很无聊。别人恋爱关你什么事?柯医生喜欢什么样的女人他自己最清楚,人家已经做了选择。你们不劝住忻怡,反而在一旁瞎起哄。”
  “但她女友那样俗气不堪……”我争辩。
  “别人俗气不堪碍着你什么了?你不也一样俗气小器,我怎么没把你换掉?”志谦语气极为不屑。
  我为之气结。
  “好了,俗气的女人,帮我倒杯咖啡,不然我也把你换掉。”志谦笑着拍我背。
  我嘀咕埋怨着,气冲冲给他冲咖啡。
  冲好咖啡我递到他手里,他却不接:“傻瓜,你手脚冰凉,这杯咖啡先借给你暖暖手吧。”
  原来他还知道我手脚冰凉,还知道关心我,虽然这关心如此含蓄,不易让人察觉。
  我突然觉得很温暖,有一种热热的气流从心脏流涌向四肢百骸。
  一整夜做怪梦,好不容易静下来迷糊入睡。
  突然发现自己身在考场,捧着一大堆人体解剖图,无处下手。
  慢着,这些图案都是我熟悉的,可是怎么也静不下心来,连动脉、静脉都分辨不出。
  好容易开始下笔,却听见下课铃声,考卷被人自手中抽走,我紧紧拽住一角,歇斯底里大喊:“这些都是我温熟了的,统统会做,让我做完……”
  一时间悲急交加,汗水淋漓而下。
  “锦诗……”志谦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我自梦中挣扎着醒来,握着志谦的手,突然塌实下来,不怕,已经不用再考试,不用再背那些痛苦的试题,一切已经过去。
  可是,仍然觉得心有余悸,反手抱住志谦:“我梦见考试,明明都背会了,却一题也答不出来,刚要动笔,考试时间就到了。”
  志谦松口气:“梦中你眉头紧锁,双手死死拽住我手指,用力捏我,把我痛醒了。幸亏你没梦见上解剖课,不然无人将你从梦中唤醒了。”
  我忍不住笑出声。
  两个人总有两个人的好处,至少有人将你从梦魇中唤醒。
  早上上班,检查病房时,一直强忍住不打哈欠。
  任何病人看见哈欠连天的医生都会心存顾忌吧。
  睡眼惺忪,哈欠连天,如同毒瘾犯了一般。
  我控制着自己。
  好不容易查完房,回到办公室。
  还没来得及喘上一口气,余绍明的电话就跟来了。
  中午,我们在“小竹居”吃饭,食物太可口,我们都很少说话,间或抬眼望着对方。
  这样静默倒也十分舒服。
  工作有些忙,可能都市里的人想问题太多,压力大、焦虑不堪,心脏终于不能承受负荷,渐渐出现各种奇异毛病,有不少病征十分怪异,连医生都觉奇怪。
  好不容易熬到下班,却总觉得怅然若失,仔细在脑中搜寻有何遗漏。
  终于,原来是一整日没有接到玺彤电话。
  自玺彤与范舟君拍拖以来,她定会每日一通甚至几通电话打给我,不厌其烦,将其恋爱细节、进度一一用梦呓般语言讲与我听,完全与一般怀春无知妇女一模一样。
  听她电话,已经成为我的习惯,今日没有她的消息,我反倒觉得不自在,像漏做了什么事情。
  我主动打电话给她。
  奇怪,玺彤声音无精打采,甚至恹恹的。
  “在哪里?”我忍不住多管闲事。
  “家。”
  “一个人?”
  “一个人。”
  “呵,不用陪你的白马王子?”
  “锦诗。”玺彤声音里已经有威胁的味道,似乎很不想提这个人。
  “晚上出来坐坐?”
  我立即噤声:“好的,晚上见。”
  “我来接你。”话一说完,不等我答应,玺彤已经挂断电话。
  上到玺彤的车,我忍不住惊叫。
  皮肤干燥暗淡,一双明媚的眼睛暗淡无光,连那一头卷曲缠绕的头发都了无生趣。
  “怎么了,为谁憔悴如此?”多半与范舟吵架。
  玺彤的脾气,我不是不了解,她哪里能够一直对男人忍让包涵。
  玺彤苦笑,接着叹气,半天不发一言。
  在路边随意找间小酒吧,坐进去。
  褪去厚重外套,玺彤猛喝了两口酒,神情才略略松弛一点,眼神也跟着迷蒙起来,似乎蒙着一层雾气。
  然后,她终于说话。
  “昨晚,范舟送我回家,在我家楼下,他搂住我亲吻。我仰着脸看他,他的眉目俊朗,我为之侧目。我笑着问他爱我吗?他却身子一震,突然说,我不是好男人,不值得你爱。我当即心里一沉。我追问他为什么这样说,他低头不语。一股凉意自脚底升起,我问他是否有女友,抑或结了婚。他竟轻轻点头。”
  “那一刻,对我简直可以用山崩地裂来形容。我的笑容僵在脸上,我推开他,轻轻下车,转身离开。一整夜他都不停打电话给我,手机、座机反复鸣响,我连关机的力气都没有,反正也睡不着,任凭电话交叉着响了一整夜。”
  “今天早晨,他继续打电话给我,我终于接了电话,原来他在我家楼下站了一整夜,我有些心软。我还没把他的话听完,如果他只是有女友,那么我还可以争一争,未婚男女都有改变权利的权利。”
  “我下楼,他竟然还坐在我车里。一看到我,他的眼眶就红了,不是没见过男人哭,可那些男人我都没有付出过感情,这一瞬间,我还是感动,不管这个男人是为了我哭,还是为了羞愧。接着,他抽泣着告诉我,他有妻子,只是在重庆。我倒吸一口冷气,立即追问他有没有孩子。他竟然也点头。原来他有个两岁的女儿!”
  这次,连我也倒吸一口冷气,俊朗阳光的范舟竟然是个孩子的父亲,我们都被他的外表骗了。
  我再次觉得上帝不公,女人倘若生养过,一眼就会被人窥破,男人则可以继续潇洒自如地扮单身汉。
  “为什么不告诉我?”我看着玺彤,想到这一次,她好不容易放开心扉来接受一个男人,还没过两天好日子,恋情正浓,柔情正蜜,突然要接受这种打击,我不禁有点心疼。
  “告诉你有什么用?这种事情告诉任何人听,都不会改变事实本身。”玺彤语气突然缓和过来,恢复了惯常的冷静。
  “那你准备怎么办?”
  “如果,他只是结了婚,那么我还可以与他的妻子争一争,但是牵扯进孩子,我立时三刻连争一争的兴趣都没了,大人的事情与小孩子无关。何况,我们才开始,何必把动静搞得这么大?我原玺彤还没有沦落到非要与别人抢老公、老爸才嫁得出去……”玺彤又刻薄起来。
  我知道,虽然她有点不甘,但是总算没有失去理智。
  前阵子,总觉得忻怡、我、玺彤突然间统统找到让自己面色绯红、心跳加速的人,是上天特别怜悯我们,加以厚待,现在才知道一切不过都只是它的的阴谋。
  生活似一个诱饵,它唯恐伤我们不够深,故意在刚开始的时候摆出最美丽诱人的姿态,当你解掉全副武装,投入进去,才狡猾地露出本来狰狞面相,给你一个措手不及的当头棒喝,令你永世不得翻身。原来忻怡、我,连带玺彤统统中了它的圈套。
  正在欷歔,玺彤电话响起来。
  她犹豫一阵,电话断了。
  可是,随即锲而不舍,继续响起来,一阵急过一阵。
  她接过电话,压低声音说了一阵,我不便仔细听,故此到洗手间溜达一圈,再回来。
  玺彤竟然一脸讪笑,对着一个只剩半扎酒的扎壶。
  这一刻,我在她脸上看到的表情,只能用“诡异”这样一个词语形容。
  果然,玺彤笑着对我说:“刚才,范舟打电话给我,他说,他一个人走在路上,遇到红灯,不想停步,只想麻木前行,哪怕被车撞死也好。他说对不起我,想用生命偿还。”
  “我突然想笑,多么戏剧化,我连床都没有同他上,他居然愿意被车撞死。”
  我也忍不住笑出声。
  他还不知道生命是什么。
  也许,当他的生命抽离,躯体任由一帮不知天高地厚的医科学生任意宰割的时候,他才知道生命有多可贵。
  其实人的感情最是私密难猜,无数次解剖时,面对那赤裸袒露在我们跟前的心脏,没有任何人能够猜到这颗心里曾经藏着怎样的秘密和激情。
  一切感情在我们面前,都是脱离了生命不能单独存在的。
  这个范舟,竟然这么戏剧化,为着一个相识不到两个月的女子,轻言生死,或者,他以为所有女人的耳根都那么软?
  玺彤笑意更浓,但是我仍然清楚看到她眼中越来越浓的水气……
  晚上回到家,志谦已经睡了。
  他不再等我,曾经,我也是他的掌上明珠,曾经他也为我说过,爱我一生,矢志不渝。
  曾经他也因为我躺在身畔,激动得整夜难寐。
  一切激情都会过去,越是激烈的爱情,消失以后,更加突显得苍白无力。
  越是动人的誓言,事后越发显得虚弱可笑。
  对牢黑暗,我甚至能清楚听到志谦曾经因为我而跳动不安的心,但是,此刻,它却那么平静均匀。
  他的呼吸、心跳,再也与我无关了吗?
  突然想起,有一日,在海滩,紧紧握住一把沙,攥得越紧,沙却流淌得越快,但不用力,它也会一点一点散去……
  难道爱情,也是只是曾经攥在手里的那一捧细沙?
  用力,不用力,用心,不用心,它始终会消失……
  我不知道怎样才能帮到忻怡。
  看得出,一向柔弱的她,这一次,因为太想得到一个人,变得倔强坚韧。
  可是,思念最是折磨人,对方根本不知道,自己却已经被抽去了三魂六魄。
  忻怡变得憔悴了……
  “锦诗,我想见他。”
  这条短信,我每天都能收到,但是我又能怎么做呢?
  只得拉下面子,放低声线,为着好友,再次找到柯忺宇。
  “柯医生,出来坐坐。”
  “又聚会?你们这群女人也太爱玩了一点吧!”柯忺宇一脸诧异。
  “我们纯女班,希望有知情识趣的男子能够一起畅谈人生。”我故意文艺腔地说。
  柯忺宇真是老好人,他有些踌躇:“可是,我今日也约了女友。”
  我狠下心想,反正他女友我们都已经见过,多见一次,也不会死人。
  也许,丁莉莉与忻怡在一起,一比较,柯忺宇突然开了窍,分得清雅俗,立即弃暗投明了。
  也许,忻怡见丁莉莉与柯忺宇依旧执迷不悟,彻底死心,放下这段情,倒也可做个了断。
  当下,我对柯忺宇十分热情地说:“你女友十分美丽大方,我们都很喜欢,不如把她也带来。”
  我真觉自己有演戏天分,当初真不该当医生,转入戏行,也许这届金马影后就是我了。
  “你们不介意?那很好,晚上我接她一起来!”柯忺宇一听人夸她女友,立即心花怒放。
  真不知道那丁莉莉喂他吃了什么,一颗心全向着他。
  我致电忻怡。
  试探着告诉她:“柯医生说,他晚上要约会女友。”
  “那告诉他,把女友一同带上。”忻怡语气焦灼。
  “你不介意他女友到场?”
  “哪里轮得到我介意,只要能看见他,我的魂魄就可以归位。”忻怡语气凄苦,连声音都是空洞的。
  “忻怡,他与她女友来,一定当场表演恩爱,你何必受这份刺激。”
  “不,我一定要和她女友分个高低,明明她是后来的,为什么不能让我得到他?我一定要赢!”她的语气决绝。
  “我也这样想,所以我让他带女友一起来。”
  “锦诗,谢谢你。”她的声音里已经有湿意。
  “傻瓜。”我又能说什么呢,只得叹口气,挂断电话。
  想告诉忻怡,有时候,太过苦苦相求的东西,得到了也是一种苦。
  可是,我开不了口。
  这是她一生追求的姻缘,怎么可能让她如此轻易放弃,作为朋友,只能尽最大力气帮助她。
  担心玺彤一个人在家里胡思乱想,我只得把她也叫上。
  这一阵子,我们三个女人身上都突然发生太多事情,与男人的感情变化犹豫,可是我们的友谊反倒更加坚固稳定,连见面的次数都比以前频繁了。
  忻怡瘦了很多,看得出,她为他茶饭不思,原本就极单薄的身子,更加显得弱不禁风了。
  倒是玺彤神清气爽,妩媚中透着干练,无懈可击的装扮,气定神闲的姿势。
  不知道,是她彻底放下了,还是掩饰得太好。
  我们这一班女子,都可以问鼎奥斯卡了。
  准时,是贵族的品质。
  非常准时,柯忺宇挽着丁莉莉来了。
  他们俩站在一起,真的是雅俗共赏。
  丁莉莉穿大红色薄呢外套,嘴唇抹得猩红,且有闪烁金粉,让人怀疑她嗜血。
  她用过的杯子,有刺目的唇印,居然是用要黏杯的唇膏,像个低级舞女,卖弄情欲,勾搭客人。
  不,梁锦诗,你不是这样刻薄的人。
  就算为着好友,你也不能这样想一个女人。
  我摇摇头,让自己不要太过偏激。
  但是这个丁莉莉,一直娇笑连连,不停磨着柯忺宇说话,我们说任何话题,她都要插嘴,而且一副什么都不懂的天真模样。
  至恨装天真的老女人。
  我们聊到医院外科的一名医生,最近和老婆离异,结果做手术时,思维涣散,导致医疗事故。这名医生整个人都废了。
  玺彤听了,若不住轻轻说:“离婚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这个世界,谁也陪不了谁到终点。要离开的终究要离开,即使两个人结伴情杀,到了那一头,也还是未知数。”
  我们听了,心都为之一震。
  可是,偏偏那丁莉莉却一副心无城府的样子,故作天真地缠着柯忺宇:“你们也太冷漠了吧,这个世界,哪有你们说的可怕?亲爱的,我们就不会分开,你会陪我到老,对吗?”
  柯忺宇,笑着宠溺地握着她的手:“对,我陪你到老。”
  刹那,忻怡的眸子迅速暗淡下去。
  这该死的女人,随时标榜炫耀自己的幸福。
  忻怡努力掩饰自己眼睛里的那一层雾气。
  我忍不住在心里叹口气。
  玺彤挑着眉头,思量半晌,忍不住说:“很多时候,你以为你得到了幸福,置身于天堂,可是也许下一刻,这个带你到天堂的男人,会转身扔下你,抛你入地狱。”
  丁莉莉再笨也明白玺彤语气里的落寞,故此拉住柯忺宇的手:“亲爱的,你不会抛弃我,对吗?我要永远生活在天堂中!”
  柯忺宇笑着安抚她,同时他的眉宇间也有一丝不快,是为了玺彤影响了他女友的情绪吧?这个男人把这个十三点兮兮的女人保护得太好了。
  其实,玺彤不过是想到了她自己,想到了那个把她逼近地狱的范舟。
  忻怡初遇柯忺宇,也以为自己升到天堂,丁莉莉一出现,她便立即跌进地狱。
  而我,何尝又不是呢?
  其实,现实生活中,天堂和地狱只有一线之隔,我们常常两地来回奔忙……
  我忍不住欷歔,这几个月来,我也在天堂和地狱间徘徊,生死一线,快乐和悲伤起落太大,心脏快受不住负荷……
  我抬眼看玺彤,她的眼神也有片刻迷茫。
  这时,玺彤电话响起来,她接起电话,压低声音说了几句,脸色突然变坏,夹杂着焦躁不安。
  而忻怡,则还在强作欢颜,陪着柯忺宇和丁莉莉说话。
  话题那样无趣,我弹惯古筝、远离世俗的女友,如何继续下去?
  我心里隐隐作痛。
  突然,玺彤脸色沉一沉。
  我一扭头,看见一个高大的身影,是范舟,他神色凄迷地站在远处,眼睛直勾勾盯着玺彤,那眼睛如果有引力,玺彤一早已被吸过去了。
  玺彤眼睛里突然有泪光萌动,但转瞬即逝。她压低声音对我说:“该死,他竟然找来了。”
  然后她欠身对大家说:“抱歉,有朋友找我,我先走一步。”
  说完,她提着手袋离开。
  范舟迎上去,想用手握住玺彤,但是玺彤迅速把手抽离。
  范舟整个目光黏在她身上,一直紧贴着玺彤,向大门口走去。
  玺彤一走,我心情突然恶劣,实在不想再费力气找话题,娱乐大众,尤其怕听见丁莉莉假装天真的肉麻声音。
  可是,她偏偏不知趣,还在用那尖利的嗓音,喋喋不休,滔滔不绝地讲着她身边那些并不好笑的笑话。
  忻怡更沉默了,脸上那个笑容也变得飘忽起来,气氛沉闷起来。
  柯忺宇似乎也察觉了,他终于咳嗽一声,提议散伙。
  看着柯忺宇挽着丁莉莉离开,我甚至能听见忻怡心脏碎裂的声音。
  这个晚上,她似乎用了最大的力气来面对,但是她怎么也没想到,柯忺宇那么重视这个俗气到极点的女人。
  我赶紧把忻怡自椅子上拉起来,拽着她的手向门口走去。
  走出门口,天已经墨黑,并且淅淅沥沥地下起雨了。
  柯忺宇转头问我们:“下雨了,你们怎么走?”
  我立即扬声说:“我有带伞。”
  柯忺宇放下心来,看了看外面的雨,又用手试探了一下,对我们说:“那我带莉莉先走了。”说完他立即脱下身上的外套,盖在丁莉莉头上,并小心叮嘱:“下雨了,小心路滑。”
  说完,还不放心地将丁莉莉整个人环抱住,向雨幕里走去……
  站在他们身后的忻怡,整个人似遭到雷击,僵在那里动弹不得,下唇已经被她自己咬成一片青色,有十分明显的齿痕。
  我拉了她的手,撑开伞,罩在她头上。
  一向温良的忻怡,竟然大力拂开我的手:“谁让你带伞的,给他机会不顾我就走开了?”
  说完,忻怡直接走进雨幕里。
  我赶紧跟上去,用伞罩住她。
  可是她又用力将我的手挥开。
  我继续为她撑伞,她还是赌气似的把我的手打开。
  “忻怡,别赌气,冬天的雨淋不得。”我小声赔笑。
  可是忻怡丝毫不领情。
  我忍不住低头抱怨,其实就算我没带伞,柯忺宇也一样只会照顾丁莉莉,他的魂魄都被她收在掌心里了,难道忻怡还看不出来?
  “你何必迁怒于我。”我刚要辩解。
  抬起头,看见忻怡的脸上全是雨水,也许还有泪。
  泪水和在雨里便看不出来,但是她悲伤绝望的眸子却透露了她的泪意。
  “忻怡,你别哭了。”我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她。
  “谁说我哭了,我好得很。”她的声音倔强,但是已经满是哭腔。
  地上,倒映着来往的车灯,一明一暗。
  风很大,凛冽地割在皮肤上,但是我们都不觉得疼,一个人心上有伤口的时候,其他外在的伤口,会自动变得麻木,所有疼痛都停止,为的是更加衬托心上的疼痛,让心上的伤口越裂越深……
  一辆出租车擦着忻怡呼啸而过,我想拉开她,已经来不及,她白色外套上,全是黑色的泥水,肮脏的污点布满了雪白的衣衫。
  连她白皙的脸上都是泥点,狼狈不堪。
  忻怡低下头,看看自己,又看看远去的出租车,有点不可置信的样子,麻木着脸,然后低下头,像个迷茫的孩子,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过了好半晌,我才看见她单薄的肩膀轻轻耸动,逐渐剧烈起来。
  然后她掩着面,立在路边。
  我呆呆撑着伞,站在她身后,我垂下头,地上不断有雨落下溅起的涟漪。
  一个圈,两个圈……一个连着一个。
  不知道,其中的几个,是否是从忻怡指缝中滴落的隐忍的、伤悲的眼泪所溅成的呢?
  我痴痴地想着,看忻怡默默地垂泪。
  终于,忻怡立起身,一向挺直秀颀的背影竟然有些许佝偻,是太想得到一个人,而又得不到,让她心力交瘁至此吧?
  她似乎也累了,任由我挽住她,她的衣服已经湿了,头发也被淋成一缕一缕,我送她上车,再径直把她送回了家。
  她一路靠着我,不说话,静静的,如同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靠在大人身边不敢吭声,眼睛也微微阖着,似乎在小憩,但不断渗出的眼泪,将她出卖。
  她身上的水弄了我一头一脸,我顾不得,只不断轻拍着她的背,这一刻,我想,我会是个好母亲,今后我会有足够的耐心来爱护我的孩子。
  忻怡一直紧抿着嘴,嘴唇泛着青色,整个人一丝生气都没有。
  我看着她进了房间门,站在门外,看着她轻轻关上门。
  我静静等着她放声痛哭,可是没有。
  房间里静悄悄的,一点声息都没有,让人怀疑刚才是否真的有人进去了。
  可怜的忻怡,我的心被她揪紧了,这个安静的女孩子,连选择悲伤的方式都安静得让人心疼。她的恋情是默默的、悄悄的,连这恋情带给她的伤悲,也必须是无声的。
  从忻怡家出来,雨下得更大了。
  我这才发现下车时,将伞落在出租车上了。
  我抬头看着天幕,天空一片灰黑色,有种凄婉的哀怨。
  纷纷扬扬的雨,不断从空中落下,我想知道,这无穷无尽、一天一地的雨水,源头究竟在哪里,真是那墨色的云朵吗?抑或是另一双悲伤的眼睛?
  天若有情天亦老!
  这连绵的雨,为何整夜下个不停?这雨想要把我们每个人的心都淋湿吗?
  发生了什么事情,让老天也流泪不止?
  它也在思念谁吗?
  还是为了得不到而悲伤欲绝?
  风将雨里的寒气全都凝聚起来,吹到身上,是瑟瑟的、穿透骨头的冷清。
  我扬起脸,雨落进我的眼睛里,隐隐刺痛。
  我突然想起志谦。
  志谦曾经开玩笑说:“锦诗,不要扬着脸看雨,雨水会把你的隐形眼镜冲掉的,你就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志谦,我真的快找不到回家的路了,不是我的隐形眼镜掉了,是我找不到你的心了,我不知道它还在不在原来的位置,安静地、温柔地等候着我,牵引着我的每一个步伐。
  忍不住,掏出手机,我给志谦打电话。
  电话那头是志谦的声音,冰冰的,比这凄迷的雨夜更冷:“有什么事情?我在加班。”
  “我……”面对他透着极度不耐烦的声音,我一肚子话全都哽在了喉头,化作眼泪涌了出来。
  “没事……”我声音的哽咽,连我自己都能清晰分辨。
  可是志谦,没有留意,抑或故意不留意,他果断地挂断电话。
  听着手机那头“嘟嘟”的忙音,我的心失落起来。
  夜色里,它也迷失了方向……
  下意识,我拨了余绍明的电话。
  电话通了,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只得以沉默,以眼泪相对。
  可惜隔了电话,两样他都看不见。
  “锦诗。”
  “嗯。”
  “你怎么了?哭了?”他的声音十分轻柔,似乎怕惊吓到我。这一刻,这声音简直是冬夜,壁炉里艳红火苗温柔舔着干柴的声音,每一个音符都透着暖意。
  一个失意的女人,在她意志最薄弱的时候,任何一个细小的关怀动作,都会让她迅速处于崩溃边缘,脆弱易感。
  我突然觉得委屈极了,忍不住,抽泣起来。
  浓浓的鼻音,重重的哭意,惹得电话那头的余绍明声音也着急起来:“你在哪里?”
  我匆匆地,含混不清地说了我所在的位置。
  电话断了……
  握住电话,我孤立无援地站在马路边,车子呼啸着从我身边开过。
  夜色蒙蒙,掩饰着我的惶恐不安,雨潇潇飘落,混淆路人的视线,让他们看不清我眼中不断涌出的泪水。
  看起来,我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站立在雨里等车的女人。
  可是,我自己清清楚楚看见心口裂开一个大洞,生生往外淌着血。
  这心口的洞,是陈志谦,用冷漠硬生生撕裂开来的。
  我掩住面,垂下头,眼泪自指缝中渗出。
  我突然骇住——多么巧,一个钟头前,我才自另一个女人身上看到同一个动作。
  我的心一阵疼痛。
  所有受伤的女人,原来都是一样的。
  掩住面,垂下头,佝偻着背……这一刻,我是弱者,不要,不要,请不要看清我的容貌。
  请给我们一点最后的尊严。
  明日,还将带着泪,戴上面具,与伤害我们的男人一起为生计奔波……
  我战栗起来。
  今天是最后一个白班,我松一口气。
  自从有余君相伴,我逐渐喜欢上上夜班。
  真奇怪,我一直对夜班深恶痛绝,觉得它严重影响了我和志谦的生活。可如今,反倒觉得夜班有夜班的魅力。
  谁说人心不多变?
  这个世界,唯一不变的,便是不停变化……
  不放心忻怡,打电话给她。
  电话响了良久,才有人接。
  忻怡气若游丝,柔润的嗓音有点喑哑干涸。
  “忻怡,怎么了?”
  “病了,发烧呢。”
  我一听,立即着急了,忻怡父母都在上海,她一个女孩子病了铁定无人照顾。
  加之情绪低落,恋情失败……
  天,这个时候忻怡一定很需要照顾。
  但是,还有如此多病人等着我,怎么走得开?
  我速速致电玺彤。
  玺彤正欲见客户,二话没说,立即推掉,赶至忻怡家。
  片刻,玺彤回我电话,陈述忻怡病征,我嘱她买些药给忻怡服下。
  中午,在感冒药嗜睡的副作用下,忻怡迷糊睡去。
  玺彤方又抽空打电话给我。
  “她精神状态十分不好,情绪低落,眼角泪痕一直未干。沉默良久,会突然问我:‘为何我比不过那俗艳女子?’”
  听了玺彤的描述,我十分心疼。
  一整日,情绪都不高,恹恹的,从小被父母朋友捧在掌心呵护的忻怡,哪里受过这般苦?
  相思最是折磨人,爱极而得不到,更是让人身心倦怠,意志消沉。我真怕忻怡沦陷在这种消极的情绪里。
  如果,柯忺宇的女友不是丁莉莉这种俗物,忻怡或许因为彻底的无望而解脱,可是偏偏这丁莉莉俗气得连忻怡一根头发都比不过,她当然不甘心,一不甘心,立即被心魔控制。
  下班时分,正急着去看忻怡,玺彤又打电话给我。
  电话里,她沉默良久,方才说:“一直让忻怡这样有期盼,更加折磨她。忻怡本就含蓄,不敢表白。而偏偏柯忺宇真是一点都不开窍,我估量他并不知道忻怡心仪于他。不如你代忻怡把心事转诉给他,如果他心动了,当然是大好事一件。可是如果这柯忺宇真的审美与常人有异,忻怡也可死了心,彻底了断。”
  我细细琢磨玺彤的话,不是没有道理的。
  于是,我赶到门诊室,找到正要下班的柯忺宇。
  他正在脱白大褂,见到我十分高兴:“又约我玩?”
  虽然觉得,别人的感情,自己不好搀和,但是想到忻怡所受的折磨,我便只得深吸一口气。走到柯忺宇跟前,一字一句地问他。
  “有件事情想问你,不知道方便吗?”
  “什么事?梁医生你表情很严肃。”
  “是,我希望你认真回答我。”
  “好,问吧,我一定知无不言……”柯忺宇望着我,这个男人身上有一种气质,这种气质十分沉郁,让人很容易在他面前静下来,放宽心。
  “我想知道,你觉得我朋友乐忻怡如何?”我看着他,不放过任何一个表情。
  “忻怡啊?非常好的女孩,品位、气质都是一流,性格温良,家境、职业都很好。”柯忺宇一边想一边思索,回答得十分认真。
  哦,看来不是不懂得欣赏,评价如此高,可是忻怡还有希望?
  我盯紧他的眼睛:“那如果忻怡喜欢你,你会否接受她?”
  柯忺宇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我会如此直接问他该项问题。
  “不会。因为我已经有了莉莉,有了我自己深爱的女子。”柯忺宇的回答几乎是斩钉截铁的。
  “这个丁莉莉,我不好评价,但是作为忻怡的朋友,我觉得忻怡比她好,到底什么迷惑了你?”我有些恼怒,把忻怡说得如此好,偏偏就是不对她动心。
  柯忺宇沉吟片刻,终于低声说:“我说了,你可别恼!”
  “我保证!”
  “其实,我知道莉莉从品位、气质上来说很一般,甚至有点不怎么样。”柯忺宇居然还真知道女友的缺点。
  “你们这群女人,品位、气质、学识都没得说。但就因为读过太多书,太爱思考,生活都被你们揣摩透了。和你们在一起会觉得很没意思。你们个个看低男人,个个把生活看得异常灰色,对生活、对男人都有太多要求。和你们在一起有无形压力。反倒是莉莉,她从来不想太多,喜、怒、哀、乐,一切自自然然,虽然俗气一点,但是俗气得可爱,有生活勇气,精力无限,能带动你投入地享受生活最原始的乐趣。一件打折的衣服,也能让她开心好几天,和她生活在一起,男人是没有太大负担和精神压力的……”柯忺宇真是不客气,说得我脸色一阵红一阵白。
  柯医生还真一针见血,句句切中要害。
  是,我们对男人有太多要求,要有物质基础,要英俊高大,能把一件普通白衬衫穿得熨帖好看,要会享受生活,要有不俗品位,要能体贴女友,要有激情,会接吻、拥抱,要有思想,专一,有耐心……
  天,这么苛刻,任何男人都受不了!
  如此比较,丁莉莉比我们可爱太多,柯忺宇选她真是极之明智。
  一时间,我什么底气都没了。
  我顿一顿,叹口气,只得说:“为着你,忻怡昨日淋了雨,今日感冒发烧了,我得赶紧去看她。”
  知道这感情是强求不来的了,我只得去赴命,告诉忻怡死了这条心。
  正要转身,柯忺宇突然喊住我:“我也去吧,看看她。”
  我急忙仰起脸:“你真要跟我一起去?”
  柯忺宇轻轻叹口气:“我并非铁石心肠,我亦懂得欣赏美好女性,知道珍惜他人予我的真情。”
  我忍不住欢欣起来。
  忻怡家布置得十分雅致清爽,一如她的性格。
  因着发烧,她的面孔烧得火烫,整个面颊嫣红一片,连带全身的皮肤都成了蔷薇色。
  看见柯忺宇,她愣了一下,确定不是幻觉,竟轻轻惊叫一声。
  已经十分虚弱的她,竟然一把扯过被子蒙在头上,然后小声说:“我样子很难看,能不能容我梳洗打扮一下?”
  我和玺彤同时翻了白眼,这关头了,居然还在乎着自己的外貌形象。
  可见爱情的力量多么奇特伟大。
  柯忺宇笑着,拉开忻怡的被子。
  忻怡的面孔涨得更加火红,简直像夏日最盛的那朵玫瑰。
  忻怡平时皮肤过于白皙,有种不健康的感觉,这一刻,虽然在病中,倒因为这红晕,有了一种别样的风情。
  “你怎么来了?”忻怡小声说,语气里满是满足和惊喜。
  柯忺宇看着忻怡的表情,叹了口气:“心脏难受吗?”
  忻怡顿一顿:“现在不难受了。”
  柯忺宇长长吁口气犹豫再三,终于说:“你的病,我想我是治不好了,很抱歉。”
  原本笑靥如花的忻怡,一听这话笑容立即凝固在了脸上。
  玺彤一把抓住我的手,握得老紧,这个该死的榆木疙瘩,竟然在忻怡生病的时候说出这样的话。
  忻怡急切地仰起脸:“不,我的病只有你能治。”
  柯忺宇低声说:“可是,你的心并没有毛病。”
  “不,它有,爱一个人而得不到,心最苦最痛。”忻怡的声音明显带了哭腔,可是一双眼睛却直直盯着柯忺宇,似乎要燃烧起来……
  “我到底有什么好?”柯忺宇忍不住动容。
  “我不知道你到底哪里好,因为真正的爱情是盲目的。”忻怡撑起身子,对着柯忺宇。
  我第一次,听见忻怡这么大胆地袒露自己的感情,我和玺彤都为她捏了一把汗。
  柯忺宇,会否被这赤裸的感情打动呢?
  三个女人,六双眼睛,全都紧紧盯着他。
  他沉默良久,终于抬起头看着忻怡:“可是,我已经为另一个女人盲了双目。”
  话一出,玺彤便用力掐我的手心。
  忻怡整个人都塌陷下去,一下子,像被人抽走了魂魄,连瞳孔都涣散了。
  我们赶忙走过去,抱住她。
  柯忺宇,一连声说对不起,可是忻怡已经听不到。
  只一瞬间,她已经把自己冰冻起来,封存起来,包裹起来……
  整个晚上,忻怡都不言不语,也不哭也不笑,整个人木木的,似乎还未从打击中清醒过来。
  从忻怡家出来,柯忺宇也一路无言。
  我们都没有理他。
  他一副自责的表情。
  我忍不住安慰他:“别太往心里去,你并没有招惹她,一切都是她自己的感情在作祟。”
  直到柯忺宇离开,玺彤才转身冷着脸对我说:“你为什么要安慰他?”
  “男人巴不得天下女人都为他要生要死,他好在一旁做一脸无辜,痛心疾首状。其实心中不知多得意。看我多有魅力,这个女人为我流尽眼泪。”
  我看着玺彤,摇摇头:“不,柯医生好人品,不是这样的男人。”
  玺彤冷笑一声,不作声了。
  刚上车,玺彤的电话便响起来。
  “没空,和锦诗在一起。今天晚上不出来了。”她的声音有太多情绪。
  我看着她:“范舟又和你在一起了?”
  玺彤偏偏头:“没办法,缠上我了。我一说和他分手,他就哭,不知道一个男人哪来那么多眼泪可以流,我一个水做的女人尚且没哭呢。好像有老婆孩子的是我,好像欺骗他,隐瞒他的人是我。”
  “见不得男人哭。”玺彤无奈地叹口气。
  “所以,你们又在一起了?”我忍住笑望着她,“看他外表风流英俊,没想到感情这么脆弱?”
  玺彤嗤之以鼻:“也就骗得了你这种心软的女人。万一人家演技好,在为夺取下一届金马影帝作准备呢?”
  我“扑”地笑出声:“不会吧,我看这范舟一看见你,眼睛就一片潮红,不像是演戏啊。说不定,你魅力大,他愿意抛妻弃女跟着你呢?”
  “呸,结了婚的男人,永远家庭第一,其他女人不过是找感觉的游戏。不放手,不过有兴趣继续玩游戏,不想失去好对手。你以为真是你魅力大,大到可以抢走别人老公?”玺彤满眼不屑。
  “那你还和他在一起,陪他做游戏?”我瞪着她,看得这样透,为何还要继续?
  “老好锦诗,难道你不觉得,爱情其实很无趣,开始、过程、结局,就连招数都无太大差别,且每天都有无数类似故事反复上演,连看的人都觉得疲惫无聊,为何局内人却乐此不疲?其实,不外是因为寂寞。就像猫咬自己的尾巴玩,根本它也觉得无聊,只是一时没找到旁的更好的游戏,故此只有继续。”
  我愣在那里,多么贴切,也许爱情,只是太多人心中的一个驱赶寂寞的游戏。
  “玺彤,你不觉得你这样欺骗了范舟吗?他一定以为你是爱他,才跟他在一起的。”想起范舟红红的眼睛,我还是忍不住提醒玺彤。
  “锦诗,你真是傻瓜,你怎么能确定那个范舟没有骗我呢?这个世界根本就是由傻子和骗子组成的。我们每个人都既是傻子,又是骗子,一边骗人,一边被人骗。”玺彤的声音里全是冷漠。
  但是我知道,这冷漠是因为受过太多伤,看过太多离合,强迫自己坚强的保护壳。
  “玺彤,别悲观,你那么漂亮,有那么多男人等着你选择。”我忍不住安慰老友。
  “选择太多,其实就是无从选择。真要有好的,哪里用得着选啊!女为悦己者容,我最美的时候却没有人欣赏。”玺彤叹口气,意兴阑珊,真有点心灰意冷的感觉。
  “没关系,新女性,美给自己看。”我已经有点词穷。
  “美给自己看,是很凄凉的。”玺彤微笑看着我,笑容里有说不出的苍凉。
  我知道,玺彤说的不是没有道理。
  男人都是千疮百孔的,但为着不单只美给自己看。我们只能找那些疮孔稍微少一点的,然后用“视而不见”这一招,帮他们弥补起来。
  回到家,房间里开着足足的暖气,足以抵消整个冬天的阴冷。
  志谦正坐在沙发上,悠闲地看电视。
  我脱掉厚重外套,走过去,挨着他坐下。
  天,他居然在看我买的《加菲猫》。
  从小独爱这一套漫画,专程图便宜托人从广州帮我买了全套碟片,细心看里面的每一句经典对白,甚至摘抄下来。
  “不要等明天交不上差再找借口,今天就要找好。”
  “现在的梦想决定着你的将来,所以还是再睡一会吧。”
  “后排座位上的小孩会生出意外,后排座位上的意外会生出小孩。”
  “要用心去爱你的邻居,不过不要让她的老公知道。”
  “要节约用水,尽量和女友一起洗澡。”
  天知道,我多么喜欢这些“加菲猫语录”,可是志谦从来都不屑一顾。
  今天,怎么恁地好心情,居然主动把这套碟翻出来看?
  我凑过去,好奇地看着他:“怎么有兴趣看这么幼稚的碟片?”
  志谦理直气壮地说:“为了和你拉近距离,以免你太蠢,我太聪明。反正你也聪明不起来,不如我变笨一点迁就你。”
  我忍不住拧他,他怪叫着闪开,我们在房间里追打。
  枕头靠垫满天飞……
  我心里涨满喜悦,有多久,我们没有这样轻松地笑闹了?
  故此,连眼睛都笑得弯成了一条缝。
  志谦终于笑着投降:“工作压力太大,看看这些动画片,还挺放松的,我发现还是有点意思。”
  然后,他一把揽过我,半拥着我,我们靠在一起看加菲猫捉弄小狗欧弟。
  这一刻,我突然觉得,原来幸福还在我身边,还没有离开我。
  翌日,我开始上夜班。
  白天一整日呆在家中,因着昨夜的愉快,我专门到楼下花店,买了一大束腊梅插在花瓶里,放在墙角。
  那悠悠的香味自墙角散发出来,浸淫到房间的每个角落,连空气都是甜丝丝的。
  这好心情竟持续了一整天。
  晚上,一切都异常平静,并没有人转到楼上住院部来。
  正在看一本闲书,短信响起来。
  “忙吗?”是余绍明。
  “不忙。”
  “好久没有吻你了。”
  我莞尔:“又在上班时间诱惑我?”
  “我以为我已失去诱惑你的能力。”他的语气里竟有一丝不安。
  “不,你仍然是个巨大的诱惑。”
  “那7楼半见?”他寸寸逼近。
  “好……”
  好久没去了,我有些忐忑,也有些紧张,更多的是对那些甜蜜亲吻的向往。
  黑暗里,伸手不见五指。
  突然,我被一双强而有力的手臂抱住,并跌进了一个熟悉而温暖的怀抱。
  只一瞬间,来不及思索,四唇相接。
  那么绵密的吻,一个接一个,吻到我喘不过气来,连呼吸都困难起来。
  可是我喜欢这因为激动和心神荡漾而窒息的感觉。
  我觉得眩晕,脑子不能思考,只知道,唇舌纠缠的柔软和腥甜。
  他的手,伸进衣服,紧紧扣住我的腰,把我钳制住,死死贴紧他。
  我觉得有火苗在体内流蹿,找不到可以释放的途径。
  然后,他用手,抚摸我冰凉的皮肤,一点一点让它们变得火烫,撩人。
  他哑着嗓子:“这里应该设置一张床,我想把你揉进身体里。”
  说完,他用力扯住我的头发,让我仰起头,舔吻我的脖子、耳垂……
  我强忍住,不让自己呻吟出声。
  黑暗里,只有我们急促的呼吸……
  突然,楼梯间,传来下楼的声音。
  余绍明,一把拉住我,小声说:“有人来了。”
  我一下慌乱起来,要是被人看见,那就彻底完了。
  心跳加快,脉搏紊乱,我努力屏住呼吸,任由余绍明牵着我,蹑手蹑脚往楼下走。
  可那声音跟着我们,也往下走。
  我紧张得手心出了汗。
  余绍明回身吻我:“别怕。”
  然后,他拉着我穿过漆黑的走廊,走到另一个楼梯间。
  可是,脚步声也跟来了,而且不只一个人。
  “奇怪,明明听到有很重的喘气声?”一个男人的声音从空空的楼梯间穿过来。
  “可确实没人啊,黑灯瞎火的,谁会到这里来?这层楼是解剖室。”另一把男人的声音说。
  “不会见鬼了吧?”
  “呸,别瞎说,我们还是走吧。”
  “还是再找找看。”
  脚步声继续跟过来,余绍明拉着我,又轻轻绕回刚才的楼梯间,并回到7楼半。
  那声音终于没有跟来。
  他笑着,低头吻我:“别担心,那是保安在巡夜。”
  我静下心,听了良久,确定没有脚步声跟着我们,才松了口气。
  我们相对而笑。
  这么刺激,完全在与保安捉迷藏。
  我们再次拥吻在一起。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一切都很平静。
  由于夜班的缘故,与志谦见面时间甚少,连忻怡和玺彤都只是电话联系,反倒夜夜都与余君相会。
  黑暗中楼梯间的这个角落,因为我们甜腻而缠绵的拥吻,变得充满情欲。
  彩云易向琉璃散……
  快乐的时间总是过得飞快,我们常常觉得刚刚才拥抱在一起,才说了不到两句话,时间已经在催我们分开。
  时间过得这样快,简直催人老。可要是觉得时间过得慢,度日如年更糟糕。
  我笑着向余君抱怨:“和你在一起,时间过得太快,也许一眨眼,我们已到耄耋之年。”
  余君笑着吻我唇角:“那证明我们的感情弥久常新,都成老公公老婆婆了,相处在一起仍然觉得愉快。”
  我莞尔,哪里等得到那一天,迟早会得厌倦。
  可是,这话由余君口中说出,又觉得十分动听。
  上白班时,竟然觉得有点怅然若失。
  不过,想到下班,终于可以与志谦一起共进晚餐,又觉得不那么难过了。
  人就是这样,失去一样,但若有另一样可以弥补,顿时觉得损失没那么大了。
  可是,晚上回到家里,志谦居然不在。
  我兴冲冲打电话给他,他却告诉我他加班。
  我顿时泄了气:“什么时候回来?”
  “不知道。可能很晚。”
  “非得今晚吗?我有足足一星期没和你说话了。”我放低姿态央求。
  “那是你上夜班的缘故,与我无关。”他声音漠然。
  “那能早点回来吗?”我的心已经凉了一半。
  “小姐,我从未要求过你上夜班时,能否提前下班。”
  我还想再说两句,可是志谦已经不耐烦,挂断电话。
  我握着电话听筒,呆在沙发上。
  看,多可悲,我又拿热脸贴了志谦的冷屁股。
  明明,今天晚上余君约了我吃晚饭,但为着志谦,我拒绝了。
  早知道……
  不,世上没有后悔药可买。
  不能让自己在家胡思乱想,会陷入低迷情绪。
  我重新穿上厚重外套,然后出门,打车,回父母家。
  妈妈做的菜,真是让人唇齿留香,屋里开着暖气,温暖如春天,房间里还开着好几种芬芳的花,香气扑鼻。
  如果不是妈妈不停询问我什么时候和志谦买房结婚,我真愿意在家多待一会儿。
  几个月前,我也想结婚。
  可是现在,我却迷惘了,结婚?
  这样鸡肋似的爱情,可以维持一段漫长的婚姻吗?
  还没踏进婚姻的坟墓,这爱情已经先抵不过时间的消磨,枯萎起来。
  唉……
  天色已暗,但是时间还早,不到8点。
  这冬天的夜,多么像我和志谦的爱情。
  已经萎靡、苍白、陷入黑暗但是却还要继续维持,等待我们的也许还有漫长的,更萎靡、更苍白、更黑暗的婚姻。
  长夜漫漫,这还只是开头。
  我心里突然有了怯意。
  忍不住,打了电话回家。
  座机一直鸣响,却始终无人接听。
  如同我不断向志谦发出信号,他却始终不肯接收。
  我叹口气。
  拨电话给玺彤,对牢她呻吟:“无处可去,你必须收容我,不然我会寂寞至死。”
  玺彤在电话里,忍不住轻轻笑,迟疑片刻:“我在‘石田’,你过来吧。”
  我立时打车到“石田”。
  玺彤在2楼靠窗的位置,天,如此冷,她居然只穿米色无袖毛衣,两条雪白玉臂裸露在空气里。
  幸亏有空调,否则如此美臂包裹在厚重大衣里,实在浪费了。
  她对面坐着范舟,正神情专注地凝望着她。
  他们一直窃窃私语,玺彤不时柔媚地笑。
  她那双眼睛似含着无穷情意,水汪汪的,似要滴出水来。
  偶尔双眼微微眯一眯,烟视媚行。
  看得范舟眼神也跟着迷离起来。
  呵,又一个被原大小姐眼睛骗到的。
  烟视媚行,不过因为她500度近视,双眼不能聚焦。
  我走过去,拉开沙发椅,脱掉外套,老实不客气地将自己扔进沙发里,然后捧起玺彤的热咖啡猛喝了一大口。
  整个人才从志谦带给我的低迷情绪中,挣脱出来。
  玺彤根本当我透明,一直和范舟眉来眼去。
  而范舟,这看似老实人,手也没闲着,一直紧紧扣在玺彤腰间。
  他们或者交头低低细语,或者干脆咬着对方的耳垂私语。
  我大大方方坐在对面,饶有兴趣地欣赏。
  旁人一定觉得这对男女,容貌气质都数一流,非常般配。
  也一定觉得,对面那瞪圆眼睛,直勾勾看别人谈情的女人脸皮厚到不解风情。
  呵呵,很多时候,旁观者不一定清。
  这范舟,恁地有风度,一直把玺彤照顾得妥帖细致,连上厕所,也陪了去,在门口等着,殷情伺候,寸步不离。
  这男人,对他老婆可否也有这样一份痴缠?
  也肯这样放下身段去迁就,服侍左右?
  想到这里,我顿时觉得索然无味。
  不少男人,对外面的女人小心殷情,回家妻子病重也不多过问两声。
  穿得整齐干净的男人,不外有个好妻子,在家帮他将衣服洗干净,熨整齐,平白让他在其他女人那里,得到一些高分数。
  我不禁为范舟的妻子不值。
  她要是知道,自己的丈夫,穿着她为他添置的、洗熨的衣服,背着她,勾搭别的女人,会怎么样?
  我轻轻笑,自己也觉得笑容里有蔑意。
  而范舟还丝毫没察觉,一直和玺彤殷勤地说话。
  前几天,玺彤告诉我,范舟对她寸步不离,连她去见客户,他也在门口,坐在车里等她。
  我还不信,今日一见,总算相信了。
  果然够黏人。
  不过,被人如此迷恋、重视,也是有乐趣吧,不然玺彤为何如此沉迷这样的游戏?
  以她的性格,应该不屑如此吧。
  见我一直瞪着他们,范舟终于有点不好意思:“锦诗,今天怎么这么有空?”
  “怎么?嫌我太有空,耽误了你们?”我一点都不想对他客气。
  “怎么会?玺彤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他企图让自己看起来更真诚一点。
  可是我觉得恶心,他根本不认识我,怎么当我是朋友?
  真难想像他居然是北大高分子材料系的高才生。
  我一向对专业人士颇有好感,这次,实在有点倒胃口。
  “哦,那你和玺彤是什么关系?”我故意为难他。
  玺彤也狡黠地看着他,并不为他寻台阶下。
  “玺彤是我女友啊。你看不出来?”他不疑有它,笑眯眯看着我。
  我真怀疑,他是真单纯,还是爱情让他蒙蔽了眼睛?
  不,不能把一切都归咎到爱情头上。
  爱情本身没有错。
  应该,是美色蒙了他双眼。
  突然,玺彤从他身上抽出一个钱夹。
  然后她把钱夹打开,抽出里面一张,比指甲盖大一点点的照片。照片上有个婴儿,水晶般面孔,有一双大大的、笑意浓浓的、天真的眼睛。无邪、可爱得让你隔着相片都想亲吻她。
  这眼睛,与范舟的如出一辙。
  当下我知道,这女婴定是他女儿。
  我故意装作不知道:“咦,好可爱,这小孩是谁?”
  范舟一下愣住,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并不知道,玺彤有没有把他的事情告诉我,故此僵在那里,半天开不了口。
  玺彤不怀好意地大笑起来:“这个,是范舟小时候的照片。可爱吧,像个女孩子。”
  那笑声十分张扬,可是我还是能听出她语气里的寂寥和不屑。
  范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有点尴尬。
  他似乎明白我早就知道一切,不知道该如何应对,又怕开口说话惹恼了玺彤,只得附和着玺彤笑了两声。
  那笑容实在太过不自然,让我禁不住有点可怜他。
  买单的时候,范舟抢着要给钱。
  玺彤一把将他的手挥开,一边付钱,一边压低声音说:“留着给你女儿买奶粉吧,我花不惯给小孩子买奶粉尿布的钱。”
  这样留难、嚣张、刻薄。我只得装作没听见。
  可是范舟的脸色还是青一阵,白一阵,杵在那里,又不敢发作。
  是!谁让玺彤刁蛮刻薄的样子也那样迷人?
  最后,他只得悻悻地说:“我送你回家吧。”
  看他那可怜兮兮,隐忍的模样,我突然有点心软。
  也许,他真是爱上了玺彤,恨不相逢未娶时!
  出门的时候,我忍不住低声数落玺彤:“你过分了点。既然你要和他玩这个游戏,想他陪你驱赶寂寞,你就不该拿话刺激伤害他,让他下不了台。”
  玺彤嗤之以鼻:“要想玩这个游戏,他就得按我的规矩来,玩不起,就别玩!”
  “玺彤,勿玩弄感情!”我劝她。
  她顿一顿,想找更犀利的词反击,但转瞬神色蓦然黯淡,她轻轻说:“我也不想,但想想离开我,他回到重庆,大可与妻子亲热恩爱,而我还不是孤身一人。他凭什么可以脚踏双船,而我连说他两句都不行?”
  “如果你觉得不公平,大可立即结束。”
  “好啊,反正我也不想再玩了……”玺彤赌气,扔下我走开。
  看着她娉婷的背影,我竟然第一次发现那背影那样寂寥……
  也许,我对她太过苛刻。
  再美丽,事业再成功,她不过是普通女人,渴望有人真心爱戴自己。
  是的,一开始,玺彤也是投入百分之一百真情,谁知,到头来,发现聪明一世的自己不过被一张看起来青春的脸哄骗了。
  见玺彤大步离开,范舟着急地扔下我,疾步追了上去。
  我叹口气,打车回家。
  气温已经很低了,哈气成霜。
  成都的街头,异常清冷,道路两旁的行道树已经落光了叶子,光秃秃的,像一排刚刚化疗完的病人。
  偶尔有行人经过,也是行色匆匆。
  但意外的,竟然有弯新月挂在天际,细细的一牙,秀气极了。
  路边一对恋人正依偎在一起,一件宽大的外套将两人包裹在一起,如同一对联体婴儿,一边走路,一边望着对方笑。
  曾经,我和志谦也如此甜蜜,我们的身体和心也这样贴近。
  志谦不会在人前与我这样拥抱,但是他会把我的手,拽在掌心,放在他的大衣口袋里。
  他会把自己的围巾取下来,严严裹在我的头上,只让我露出一双眼睛,然后笑着吻我的双眸:“哇,蒙面女侠!”
  那个时候,整个冬天,一天一地的寒冷,似乎是专程赶来,衬托我们的恩爱和这爱情带给我们的温暖的。
  如今,我和志谦的感情已经冷到结冰,比冬夜的温度更低。
  我不禁欷歔。
  回到家,志谦已经上床了,正靠在床头看书。
  他的神情专注而平和,让人想起“岁月静好”这样美好的词语。
  想起曾经的那些美好片断,我情不自禁走过去,轻轻吻他的眼睛。
  他愣了一下,反手抱住我:“怎么?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情了?”
  我摇摇头,情绪依然低落。
  他的怀抱还是那么温暖,我赖在他胸前不肯起来。
  过了5分钟,志谦见我没有要起身的意思,轻轻推了推我:“去洗澡吧。”
  我还是摇头,继续赖着不动。
  这一次志谦用稍微用了力,尝试把我推开。
  但是我还是纹丝不动:“你就不能抱抱我。”
  突然,志谦动怒了,一把将我推开:“你有完没完?你也不看看几点钟了,这么晚回家,明天还要早起呢!你不睡觉,我还要睡呢!”
  我僵在那里,刚才的柔情蜜意,全都被他的话冻结成了冰块,僵在半空中。
  “可你明明在看书啊,你明明还没睡呢……”我结巴着说,实在太怕志谦生气了。
  明明现在,我也在生气,在恼怒他的态度。可是我却那样心虚,那样怕看见他不耐烦,生气的样子。
  我懊恼自己在志谦面前唯唯诺诺,像个受气小媳妇。
  真是没骨气,平白丢了职业妇女的脸。
  “是你说上了一周夜班,没时间和我说话,我便提前下班,在家等你,也是你自己这么晚才回家。”志谦瞪着我,满眼不屑。
  “可是,你并没睡觉。”
  “是,你也看见我在看书,你还跑来打扰我。回家这么晚,不早点洗澡上床,还折腾我,让我连看书都不得清净。”志谦压着火气。
  我想辩解,但是又找不到辩解的理由,只觉得委屈极了,喉头像压着一大块沉甸甸的铅,堵得发慌,只得把话吞回肚子里,到卫生间沐浴。
  洗澡的时候,眼泪几次涌出来,被我硬生生逼回去。
  这软弱的泪水,并不会为我挽回自尊,也不会改善我们的关系,只能添乱。
  上床的时候,志谦已经睡了,他侧着身,睡在床的那一边。
  我发现,第一次,志谦没有为我把我睡的这边床铺温热,任由被子里一片冰凉。
  我躺进去,不敢吭声,也不敢动,把自己缩成一团,心很快和被子凉成一片……
  良久,我还没有入梦,倒是志谦,均匀的呼吸声已经告诉我,他好梦正酣。
  也许情爱也只是一个梦。两个人同时做了一个梦,然后其中一个醒了,离开了,甚至起床,上班,遇见别的人,重新去做梦了,不再回来了。而另一个还犹自在虚幻的梦中沉迷。旁人劝:“醒醒吧!”她说:“不,我不要醒,我爱这个梦!”
  独自在空局泥足深陷!
  多可怕,会否志谦已经醒了,而我还在梦中?
  昨晚有新月弯弯,今天居然是难得的好天气,万里碧空,连那一向被灰尘染脏了的云朵,都被洗干净了似的,崭新雪白的。
  虽然昨晚心情抑郁,可是因着这难得的艳阳天,心情略微晴朗。
  上午查完房,病人都无大恙,心绪又宁和一点。
  闲着无事,与余绍明短信往来。
  正说着他昨晚看的一部电影,他突然打电话给我:“来了个心脏衰竭的病人,我要立即工作,稍后可能转到你这里。”
  我答应着,催他快开工。
  2个小时,病人转了上来。
  我赶过去。
  病床上躺着的是个非常年轻的女孩子,25岁左右,一张清秀的脸庞比床单还白,一点血色都无,耳垂、嘴唇有淡淡青紫色。虽然闭着眼睛,带着氧气罩,还是不难看出,这个女孩有双长着浓密睫毛的大眼睛和尖尖瘦小的下颌。
  她正处于昏迷状态,一点意识都没有。
  女孩旁边坐着一名二十八九的男子,双手紧紧握着女孩的手,眼泪簌簌落下,关切焦急之情流露无疑,他一点也不掩饰自己的情感,不时把脸埋进床单里哭泣。
  病房里时时有这样场面发生,生离死别,我们见过太多。
  并不是麻木,但得学会调整自己心态。
  故此,我没有作声,接过小张递过来的病例。
  医生果然是余绍明。
  我忍不住笑,但收敛住,否则病人家属会提刀砍我。
  然后我听听她心跳,还算平稳,只是比较微弱。
  突然想到,几分钟前,余绍明也与我听过同一个女子的心跳,我竟然觉得心里有点暖。
  因此格外认真地观察她的脉象。
  但很快,我将自己的奇想拉回现实。
  张静初,25岁,先天性室间隔缺损,肺部感染,感染性心内膜炎,有明显肺动脉高压,出现周围性紫绀。
  这个张静初,是目前这里病症最严重的一个。
  很奇怪,很多患先心病的女子,都长得很漂亮,真不知道是否天妒红颜?
  为了了解更多她的情况,我不得不打断男孩的哭泣:“张静初是你女朋友?”
  “是,我叫骆子俊,你是负责静初的医生?”骆子俊抬起带泪的脸看着我。
  “你女朋友名字和《孔雀》里的女明星一模一样。”我忍不住找话题,让他控制自己的情绪。
  “是,但我女友比她美。”骆子俊有点不好意思,擦了擦眼泪。
  我笑了笑。怎么看,床上这个张静初,也没有电影里那个张静初美丽。
  不过,情人眼里出西施。
  见骆子俊情绪控制下来,我开始问他:“你了解静初的病吗?”
  “是,我们从大学谈恋爱至今,我很了解她的情况。”
  “最近她有感冒吗?”
  “是,淋了一场雨。我没照顾好她。这几天她老说自己心脏不舒服,喘不过气,但她常常这样,我也没放在心上。今天,她和我说话时,突然休克了。”骆子俊的眼泪又涌出。
  “明天把她的以前的病历带来,虽然她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是她的情况一点都不乐观,都出现紫绀了,现在虽然缓解了,但是你看,她嘴唇和耳垂的青紫色还未完全消退,随时有可能再次发生心力衰竭。你最好通知她父母也来,今天先让她休息,明早给她做个全面点的检查。”
  然后,我检查了一下张静初,情况还算平稳。
  我嘱咐小林给她按摩一下四肢和耳垂等部位,帮助她消退脸上的青紫色。
  一整天,我都挂念着这个张静初,不时到病房查看。
  每一次,我都看见骆子俊握着女友的手,还不时将她冰凉的手指放在唇边哈气亲吻,温暖她。
  小张忍不住对我说:“这个张静初福气挺好,男友对她如此呵护,现在已经很少见到如此体贴女友的男人了。”
  小林也有点羡慕地说:“是啊,一开始他以为女友救不过来了,哭得真伤心啊,整张脸都肿了。”
  我瞪她们一眼:“这样也叫好福气?你要健全的心脏还是一个捧着你尸体失声痛哭的男友?”
  两人立即噤声。
  我叹口气,也许得不到爱情的女人,宁肯用生命来换爱情。
  可是只有生命快消失的时候,才会懂得没有了生命,爱情也根本就无法存在。
  见过太多人生命垂危时,苦苦哀求我们救救他们,那渴盼生命的声音绝对凄厉过任何祈求爱情的声音。
  快下班,玺彤打电话给我:“好久没见过忻怡了,今天我到学校去找她,她的同事说她请了一个月的假。”
  “她怎么会请假?感冒不是已经好了吗?”我诧异。
  “我打电话给忻怡,她拒绝出来,说这段时间课程紧,好几个学生要到她家去练琴。她这不是明摆着骗人吗?”玺彤声音里满是担忧。
  “你来接我吧,我们去看看她到底在干什么!”我斩钉截铁地决定。
  20分钟后,玺彤开着车来接我。
  一上车,我便愣住,玺彤整个人十分憔悴,眼袋奇突,皮肤异常干燥。
  “怎么?病了?怎么憔悴成这样?”我的好友们都怎么啦?
  “别提了,那个范舟真是太折磨人了!他开车把我送到家门口,死也不下车,非要与我在车内缠绵,拥抱、接吻、爱抚……一开始我还觉得很享受。可是时间一长,我就犯困,想睡觉,可他偏不让我回家。我要下车,他便说我不爱他,嫌弃他结了婚,说着说着眼泪便涌出来。唉,真没见过这样爱哭的男人。结果,一直磨到天快亮了,他才放我回家。一大早,才不过9点,他的电话又打过来,拼命发各种短信,告诉我他如何爱我,如何想我,我又简直无法继续睡觉,关了手机又怕伤害他。”
  我看着玺彤,有点同情她:“看来这个男人已经被你迷得丧失了心智,他也挺可怜的。”
  玺彤叹口气:“可是,现在我越来越觉得心里有负担,自从看过他女儿的照片,他亲吻抚摸我的时候,我老觉得有双稚气的大眼睛盯着我看,顿时觉得索然无味。”
  “每日,必定收到他无数电话,只要我不见客户,就一定在和他通电话,没通电话,也在收他的短信。一下班,他铁定在公司楼下等我,不是没有人追求过我,但从来没有哪个男人用如此多的时间和精力在我身上,真不知道,短短一个月,他怎么会有这样强烈的感情?”玺彤感叹。
  我忍不住笑:“证明这次你的魅力发挥到了极致。”
  “奇怪,今天范舟怎么没跟着你,也没电话?”我纳闷。
  “呵,别提了,他老婆今日从重庆来看他了。下班后,我试着打他电话,结果电话响了,却无人接听。呵呵,还说爱我到可以去死,老婆一来,竟然连电话都不敢接。”玺彤语气里有太多嘲弄,但是还是掩饰不住她的失望。
  “可能他真的不方便呢?”我企图开解玺彤。
  “不方便,有什么不方便,他不是说可以为了我和老婆离婚吗?结果连电话都不敢接!”
  我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得保持沉默。
  玺彤却越发生气,一把抢过我的手机:“我就要打给他,看他怎么办?”
  她用我的手机拨了范舟的手机。
  玺彤喂了两声,狠狠地挂了电话:“妈的,居然一听见是我的声音,就装信号不好,把电话挂了。”
  接着,玺彤的手机立即接到一条短信,只得三个字:“不方便!”
  我们对看一眼,同时说:“不方便。”
  然后哈哈大笑。
  “妈的,我要睡觉的时候,他怎么没说不方便,死赖在我车里不走?”
  玺彤笑得呛住,猛烈咳嗽起来,连眼泪都咳出来了。
  我装作没看见,抬头望车窗外。
  天空中竟意外得烟霞绚烂,像整个天堂都在燃烧,是地狱的火,终于烧到了天界?
  那银紫色霞光,让我目不暇接。
  日本古语,爱把黄昏时段称为“逢魔时间”,他们认为傍晚是日夜交替的时刻,也是人与魔的时间的交界处。
  人到了黄昏时分,经过一天劳累,整个人处于极端疲劳虚弱的时候,容易“逢魔”,被魔鬼引诱,不能抵抗,无力反驳,无法招架任何诱惑,判断极易失误。
  但是因着工作性质、生理时钟的不同,每个人的“逢魔时间”都不同,有人是清晨,有人是午后,有人是黄昏。
  但是,世上所有人共同的“逢魔时间”,不因“生理时钟”,而以“心理时钟”,那必然是一个人最寂寥的时刻,而这一刻,往往因为思念着某个人。
  这一刻你最脆弱。
  爱情的“逢魔时间”,则十分平等,不管你多么强大,多么自傲。
  而且它任何时间,都会突然降临。
  爱情来的时候,你会突然丧失任何招架之力。
  但,有谁能抵挡住诱惑,舍得不投身这梦魇中?
  我叹口气……
  到了忻怡家。
  大门紧闭。
  我们用力敲门。
  良久,门终于开了。
  我们急切地冲进房间。
  我和玺彤都愣住——忻怡整个人已经瘦得脱了形,原本就清瘦的她,整个脸颊都凹陷进去,大眼睛更是毫无生气,头发干枯凌乱,皮肤暗淡无光,面色青黄。
  看到我们,她的神色也是痴呆木纳的。
  房间里窗帘全都一层层遮起来,完全不透光,如同一间暗室,只余沙发边一盏落地小灯开着。
  茶几上堆放着好几个吃过没有扔的方便面盒子,花瓶里的白玫瑰已经干枯成褐色。
  整个房间里弥漫着一种病态的、难闻的气味,让人几欲窒息。
  天,这是干净出尘的忻怡吗?这是她整洁雅致的家吗?
  我们惊呆了,玺彤一把拽住忻怡,将她拉到沙发上坐下。
  忻怡偶人一般,任玺彤摆布。
  我则急急拉开窗帘,打开窗户换气。
  阳光洒进来,忻怡下意识抬起手遮住眼睛。
  天,她一定很久没见过阳光了。
  我赶紧对忻怡进行检查,还好,只是身体极度虚弱,其他一切都还没问题。
  “傻瓜,你怎么了?想把自己折磨死?”玺彤厉声呵斥忻怡,连声音都有些抖。
  “我也不想这样,就是睡不着,整夜睁着眼睛。一整晚不睡觉,白天也不觉得累。根本不想吃东西,吃一点就吐。我不想出门,不想和人说话,我想安静,我想冷静下来,我想想个办法,把柯忺宇抢过来,我不能输啊。可是脑子太乱,什么都想不出来。”说着,忻怡用力敲自己的头。
  突然她放下猛力敲打自己头的手,怔怔看着地上,眼泪涌出来,顺着脸颊流不停。
  “忻怡,别哭啊。”我放柔了声音,抱住她,她太瘦了,我根本不敢用力,怕把她折断了。
  “我也不想哭,可是,我想我的眼睛已经坏掉了,泪腺不受我控制了。”忻怡瞪着空洞的眼睛望着前方。
  “为什么,我运气如此背?我爱了他那么多年,他心里却从来没有我的存在?连那个俗气得掉渣的女人,都可以轻易胜过我。为什么别的女人都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爱,我却不能?为什么我要受这种折磨?”忻怡木木地说。
  一时间,我和玺彤全都被惹哭了。
  我想起志谦的冷漠,玺彤想起了什么?被众人追捧的她,却一再在情路上磕磕碰碰……
  见我和玺彤哭了,忻怡反过来安慰我们。
  我们三人抱着哭成一团。
  好久才缓过气来。
  然后我们极力安抚了忻怡,让她平静下来,为她熬了清淡的米粥。
  我拿出随身带着的舒乐安定,让她服下两粒,她实在需要足够的睡眠。
  然后我们关上门窗和台灯,为她把房间里的空调打开。
  一直看着她,直到她熟睡才离开。
  明早,玺彤会再来看她。
  柯忺宇一直是忻怡心中完美爱情的化身,这么多年来,一直支撑她寻找可以让自己心动的爱情,不向平淡的感情低头。一旦柯忺宇再次出现,她以为自己可以梦想成真,却发现,这个人永远不可能属于她,多年来支撑她的信念突然坍塌……
  她终于垮了。
  垮在她自己的“逢魔时间”里。
  一路上,玺彤和我都无话。
  直到玺彤的手机响起来。
  “你怎么打电话给我,你老婆呢?”玺彤声音里满是讥讽。
  说了几句,她便极端不耐烦:“就这样吧,陪你老婆去吧。我现在也不方便了。”
  然后挂断电话。
  我看着她。
  玺彤冷笑:“是范舟打的。他找借口下楼倒垃圾,然后偷偷打给我。”
  我愕然。
  “他老婆也不起疑心,半夜下楼倒垃圾,亏他想得出来。”玺彤语气越发尖刻。
  “他也真是煞费苦心啊。”我实在有些忍不住笑。
  男人,真的是,就算你把他拴腰上,他要对旁的女人眨眼睛,你也拿他没奈何。
  下楼倒垃圾这一招都用上了,他老婆要是在成都多待两天,指不定他还会使出什么花招呢。
  我突然觉得范舟可怜又可悲。
  也为那个说不定以为老公突然变勤快了的老婆感到悲哀。
  回家,志谦已经熟睡。
  他现在完全不等我回家了。
  但是看着他熟睡沉静的面容,我觉得非常安心,至少志谦不会借口倒垃圾给别的女人打电话。
  尽管他从来不倒垃圾。
  这一晚我睡得倒很塌实。
  为着要去看忻怡,早上特意提前两个钟头起床。
  我特地把闹钟声音调得很小,但是还是将志谦吵醒。
  “怎么这么早起来?”志谦声音里睡意蒙眬,含含糊糊很可爱。
  “忻怡暗恋失败,然后病了,我去看她。”虽然说来话长,但是有个作家说,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不是三句话可以交代清楚的。
  我是天才,我只用了一句。
  “哦。”志谦翻个身,又睡着了。
  每次看到他熟睡的样子,那样放松无防备,我就觉得异常安心,觉得要是能一辈子这样看着他睡觉的样子,就是幸福了。
  赶到忻怡家,玺彤居然已经早到了。
  忻怡脸色比昨日好很多,可见睡眠对一个女人有多重要。
  但是她的精神状态还是很糟糕,神情郁郁寡欢。
  人长得古典,还是有好处,生起病来让人觉得楚楚可怜,不像我,一生病,只能用灰头土脸来形容。
  玺彤请半日假,在这里照顾忻怡。
  我把给忻怡带的药交给玺彤,让她按照剂量给忻怡服下。
  顺便,我多添了一点安神的中成药给忻怡。
  其实,心病还需心药医,虽然我是心内科医生,但忻怡这心病可是我治不好的。
  可惜,另一个可以医治她的医生,又被一个俗艳的女人迷了心智。
  匆匆赶到医院。
  我套上白大褂,立即和昨夜的值班医生做好交接工作。
  不知什么原因,心里特别挂念那个叫张静初的女孩,也许是她的病情特别严重吧,让我有点担心。
  走到她的病床前,骆子俊正握着她的手在温柔地说话。
  张静初脸上挂着一个飘忽的、沉静的微笑。
  我走过去,她扬起脸对我笑,那笑容像雪后的初晴,干净明亮。
  她的脸色还是那么白,白得看得清淡青色的经络。
  “谢谢你,梁医生。”张静初的声音也很温柔。
  我笑着给她做检查,说一些让她放心的安慰话,尽管她的病情并不乐观。
  小张唧唧喳喳在旁边,绘声绘色地告诉她她男友昨天着急的样子。
  她温柔地笑,不时心疼地握紧男友的手:“傻瓜,男人还哭鼻子啊,下次别这样了。我一定没事的。”
  她整个人都十分淡定,似乎心力衰竭的不是她。
  静初这个名字真适合她,整个人安静极了,连笑容都是淡淡的、静静的。
  张静初的父母都是老师,很冷静,很识大体,有知识分子特有的理智和文气。
  他们一直坐在一旁,沉默地看我为女儿做检查。
  然后我开了几张检查单子,骆子俊陪着张静初去做一系列的检查。
  等女儿和男友离开。
  老两口才走到我跟前。
  “梁医生,我女儿的病,我们很清楚,她生下来的时候医生已经说活不长了。本来她小时候可以做手术,但那个时候条件有限,我们教书的,也没那么多钱。原本想养一天是一天,没想到居然长到25岁了。好几次,我们都以为她挺不过来了,但是她都很坚强……”张母声音有点哽咽,尽管她极力想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稳有条理。
  张父在旁边握住妻子的手,看着我:“她不会有什么危险吧?”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因为她的情况的确很严重,心力衰竭虽然暂时控制住了,但是如果引发其他并发症,或者衰竭加重,她就有生命危险了。
  我只得安慰他们:“具体情况还要等检查报告出来才知道,对她有点信心好吗?”
  老两口没有像其他病人家属一样纠缠我们,只是不停跟我说谢谢。
  只是他们眼睛里的哀愁和担忧,让我心里十分难受。
  我想到我的父母,想到我搬出来这么多年,从来没有照顾过他们,反倒一直让他们为我操心,忍不住打了电话回家。
  母亲正在浇花,赶过来接电话。
  我一听她的声音,立即哽咽了。
  “傻瓜,怎么了?哭了?谁欺负你了?告诉妈妈。”母亲声音异常温柔,像小时候唱《摇篮曲》时一般充满了溺爱。
  我深吸一口气:“没有,只是有点小感冒。”
  “感冒了,要不要回家妈妈找点药给你吃?”母亲有点着急了。
  “妈,我就是医生,哪还用回家让你找药啊?”她心中,我永远是个孩子,永远需要她担心。
  我心揪在一起,这一刻,我发誓要顺从她的一切意思,做个孝顺体贴的女儿,不再任性了。
  随意聊了两句,我关了电话,开始检查病人的资料。
  中午吃饭。
  小张、小林一直在议论张静初。
  小张:“那个骆子俊真爱张静初啊,所有检查他都陪在身边,大小巨细,全都亲历亲为,一直嘘寒问暖,对她可真好!”
  小林叹口气:“张静初输液的时候,骆子俊还专门带了热水袋,包裹严实了放在她手腕处,深怕液体太凉了,让女友感冒了。”
  “是啊,女友得这种病,随时病情加重就没了,他还肯这样付出,真不知道要是她真走了,他怎么受得了啊?”小张叹口气。
  小林也欷歔:“健康的人享受不到爱情,享受到爱情的身体又不健康。这老天爷咋就这么狠呢?偏不让人两全。”
  我没有说话,心里却想:有人有健康也有爱情,但是时间还是会跳出来摧毁你的健康和爱情。
  喜宝说:我要很多很多的爱,如果没有很多很多的爱,我要很多很多的钱,如果两样都没有,我要健康。
  我想,如果是我,我首先要的便是健康。
  下班回家。
  风不大,但是有种阴阴的冷。
  天空一片阴霾,低低地压下来,似乎天边那角要垮掉一块。
  乌云厚实沉重,像吸足了水后随时要浸出来的海绵,一块块,连绵地布满整个天空。
  风吹在皮肤上,像带着刺,疼得你皱眉。
  回到家,还没脱外套,志谦就到了。
  “回来啦,今天没出去玩?”见我在家中,志谦反而愣了一下。
  “你也没加班?”我冲他挤挤眼睛,“想吃什么,我做给你吃?”我有点讨好,难得我们俩都在家。
  他走过来,用手勾搭着我肩膀:“傻丫头,别费事了,楼下吃吧。”
  好久没听他这样称呼我了,“傻丫头”,这爱称是初初恋爱时他最爱唤我的。
  “家里吃不行吗?”我笑着扬起脸,我知道他说喜欢这个角度看我。
  “家里吃像夫妻,下楼吃像谈恋爱。”志谦笑着捏我鼻子,“你不就喜欢这调调?”
  他拥着我出门,我还拼命向他说:“下楼谈恋爱?刘若英出了本书叫《下楼谈恋爱》。”
  其实馆子里很吵,连对方说话的声音都听不清,根本不适合谈恋爱。
  不过,反正我和志谦也没什么好谈的,能聊的早几年都一宿一宿、通宵通宵聊光了。
  早知道省着点话题,留到现在说。
  我们俩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我跟他讲张静初,他跟我讲准备参加一个平面广告的比赛。
  然后我们开始讨论晚上看什么片子。
  反正志谦收藏了1000多张碟片,有一大半,我们都没看过呢。
  不过要找我们共同能够看下去的碟片倒真有点难度。
  中途,他接了个电话,但饭馆太吵,我让他到门口接。
  回来,志谦一脸歉意:“有点事情,朋友约我呢。”
  我心里有点不舒服,他那群朋友随时一召唤,他铁定不理我。
  但是我还是装作大方:“没关系,你去吧,我自己看碟片,或者去看忻怡,反正她正需要人陪。”
  志谦松一口气。
  其实,我很想向“野蛮女友”学习,瞪圆眼睛,一手叉腰,一手指着他鼻子恶声说:“不准去!”
  可惜,读过几天书,实在说不出口。
  我最大缺点便是,打落牙齿和血吞。
  忍气吞声是我的长项,尤其在志谦面前。
  爱一个人,是隐忍的,因着想对方快乐,不得不把姿态放低,放低,再放低,渐渐重话也不敢说了。
  玺彤说,在志谦面前,我大气也不敢出,简直像解放前的童养媳,丢新中国妇女的脸。
  吃过饭,我和志谦分道扬镳。
  我恨这个词,“分道扬镳”,怕有一天我和志谦真的走上了分道扬镳这条路。
  不过,这个世界,谁也陪不了谁到永远,总有一天,再恩爱,再亲密,再难割舍也终要分道扬镳。
  阳关道,独木桥。
  各自走各自的路。
  阴阳相隔,谁还管得住谁?
  在家胡乱翻看碟子,没一张入眼。
  偌大一个书架,却没一本书,能引起我阅读的兴趣。
  一个人呆坐半天,大脑一片空白,心情异常烦躁。
  打玺彤电话,关机。
  忻怡,已经睡了。
  思来想去,只得求助余绍明。
  还好,他一约就出来。
  我换一件米色翻皮羊绒外套出门。
  我们在“锦里”一家室内的小酒馆坐下,点了热气腾腾的煮啤酒喝。
  其实一直觉得“锦里”是个极妙的地方。
  这崭新的古式建筑里,演绎的是从古至今无比雷同的醉生梦死,纸醉金迷,男欢女爱,快意恩仇。
  冬天,喝煮啤酒是一种享受,从指尖暖到肚肠。
  我开始发现,余绍明更多的优点。
  他十分了解女人,对女人的心理把握得恰如其分。
  你的任何需求他都能及时为你考虑到,根本不等你主动提出来。
  和他在一起,你会被照顾得十分妥帖,他细心而温柔,但是丝毫不做作,让你从心里觉得舒服。
  他不会给你压力,他懂得如何让你彻底放松,不让你出丑,不让你陷入窘迫的境地。
  只是一个眼神,一个小动作,能让你真正解掉武装并松弛下来。
  太过聪明的男人未免咄咄逼人,步步为营。
  但余绍明不,他这种是真聪明,他聪明得可以不露痕迹打开你的心,而让你心甘情愿,心悦诚服。
  我向他问张静初送进医院抢救的情况,他细致的描述,连骆子俊的焦急和哭泣也不忽略。
  我忍不住告诉他:“那天,我听张静初心跳的时候,想到几分钟前,你也曾专注听着她的心跳,我觉得很温暖,觉得和你有种奇妙的联系。”
  余绍明轻轻握住我的手,温柔地看着我:“是,我们被很多人的心跳联系在一起。”
  我醉在这句话里。
  11点过,我的手机响了。
  一个陌生的男人的声音,十分十分得憔悴,还带着哭腔:“请问是梁锦诗吗?”
  “是,你是谁?”我诧异。
  “我是范舟。”
  “你找我?”
  “玺彤和你在一起吗?”
  “不,我们没在一起。”
  “你知道她在哪里吗?”
  “不,不知道。”我纳闷找玺彤怎么打我的电话,“你打她电话吧。”
  “她关机了。”范舟的声音里鼻音浓重。
  “哦,那你打她家电话试试?”
  “也没人接。”范舟的焦急,隔着电话我也能感受。
  “你老婆不是来了吗?”我问他。
  “她一早回重庆了。”范舟犹豫了一下告诉我,“我一早就给玺彤打电话,但是她一听我声音就挂断,后来干脆关机了。”
  “我也没办法。”
  “锦诗,我来找你好吗?你帮我约玺彤。”他央求我。
  “没办法,她关机了,我也找不到她。”我拒绝,我可不想和这男人扯上任何关系。
  “你有空吗?我想和你聊聊!”
  “没空,我在锦里和朋友喝酒呢!”我有些恼怒,这男人怎么这么不懂事,玺彤已经挂电话关机了,他还不死心。
  见我态度坚决,他只好悻悻地挂了电话。
  11点半,我和余绍明从“锦里”出来。
  刚到门口。
  突然有个人从旁边蹿出来,吓得我连退了三步,余绍明赶紧伸手把我揽到身后。
  “锦诗,是我。”
  天,是范舟,他居然在门口等着我!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千万别让余绍明误会我和范舟有什么纠缠不清的关系了,我赶紧清清嗓子对他说:“绍明,这是玺彤的男友,他们吵架了。”
  范舟顾不得太多:“锦诗,帮我一次,让玺彤见见我。”他一把拉着我的手。
  看出我的尴尬,余绍明不动声色把他的手从我手上移开。
  我退后两步,看着他说话。
  “锦诗,求你了,只有你能帮我,你是她最好的朋友。”
  “何苦呢?你有妻有女,纠缠她,又不能给她未来,这样她会很痛苦的。”我试图劝他。
  “锦诗,我可以离婚的。”范舟轻轻说,但明显底气不足。
  骗谁呢?离婚?不过是一时情绪。时间一长,一旦激情退却,他会觉得天仙似的玺彤,不过是他第二个黄脸的妻,有什么区别呢?
  “算了,何必把家闹得乱糟糟的?玺彤也不可能嫁一个离过婚,有孩子的男人。你们没未来,还是算了吧。”我干脆挑明了告诉他。
  “锦诗,求你,帮我见见她,她亲口告诉我,我就死心。”范舟眼泪都涌出来了。
  一天时间,原本俊朗的他,居然长出胡子,眼睛布满血丝,好憔悴,完全不修边幅。
  我有点心软,我见不得男人哭。
  只得不情不愿地点点头。
  范舟这才满意地离开。
  目送他的背影离去,我赶紧联系玺彤,可惜我也找不到她。
  回家后,志谦还没回来。
  我洗完澡,躺在床上看书等他。
  不知不觉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蒙眬中,觉得有人把我放在被子外的手放进被子里。
  然后有人轻轻吻我的额头和唇角。
  那味道十分熟悉,是志谦的。
  尽管在梦里,我也能分辨出,这属于我的男人的气息。
  然后,志谦躺上床,在被子里摸索,寻到我的手,握在掌心。
  我安心地靠过去,依着他的体温,继续沉沉睡去……
  一大早,便被电话吵醒。
  我极端不情愿将手伸出被子,拿起冰冷手机。
  “锦诗?”你说过要帮我的!
  一听是范舟的声音,我便觉得头疼,只得敷衍他两句:“现在天还没亮呢,上班的时候,我会找她的。”
  志谦翻身,继续睡觉。
  看看时间已经快7点了,越冷,天亮得越晚。
  我手忙脚乱起来洗漱,然后为志谦做早饭。
  他9点上班,可以比我晚起来一个钟头。
  这些年也习惯日日为他做好早餐才出门。
  以前觉得很烦,想到也许每日为他做早餐的时光也不多了,突然觉得每天挣扎起床为他在厨房忙碌也是一种幸福。
  很多女人,早晨起床,一脸茫然,想找个吃自己做的早餐的人都觅不到,那才是寂寞呢。
  回到办公室,我打电话给玺彤。
  电话响了很久终于接起来。
  “昨晚你干什么去了?手机关机,家里也无人接电话。”我问她。
  她在电话那头长叹一口气:“我想和范舟断了,可是他拼命打我电话,我不接,他便手机、座机轮流打,一遍一遍,疯了似的。我关了手机,他就拼命打座机,可是座机我又不知道该怎么关掉,只得任由电话一直响,那铃声在夜里听起来那么恐怖,催命似的,害得我现在听见电话响,还心有余悸。没办法,电话实在吵得我睡不着,我只得接起来,放在一边。早上醒来,我拿过电话,天,居然还没挂断,我试探着喂了一声,他竟立即在那边说话。他该不会一整夜没睡觉,捧着那个电话吧?”
  我能听出玺彤声音里的余悸,但是也听出了一份感动。
  我把昨晚范舟找我的事情向她说了一遍。
  玺彤沉默良久,然后说:“我会给他打电话的。”
  接着,她沉吟一下,突然笑了:“女人就是这样,想离开一个男人,但是又不肯就这样默默散了,总希望对方呼天抢地扑上来挽留,不过图个热闹,好安慰自己的虚荣心。看!是我甩他,他还是重视我的。其实,就算他真的挽留,要走的还是要走的。真的不走,对方怎么赶也还都是赖着,不舍得离开。”
  看得如此透彻,我一下笑出声:“你不是一向最恨拖泥带水?”
  玺彤幽幽说:“我也是女人,我也有劣根性。”
  我莞尔,懂得自嘲,还有的救。
  好容易熬到下班。
  打电话约玺彤去看忻怡。
  这丫头,再不去看她,怕又在家中胡思乱想憋出毛病了。
  感情这东西,其实最怕的是自我折磨,别人哪折磨得了你?
  玺彤正在见客户,想到很久没逛过商场,于是我们约着在太平洋门口等。
  太久没有购物,我都不知道自己该买什么了。
  其实我的衣服都是白色、米色、粉色的浅色系,式样变化也不大。
  但是看着那些烦琐的、极尽奢华、色彩艳丽的衣衫,我还是兴致勃勃。
  我看到一件浅驼色的羊绒大衣,样式简单大方,穿上会显得人气质清新雅致,就是价格太贵了点。
  我正思量要不要试一试,突然背后有人大力拍我。
  我吓一大跳,捂着心口回身看。
  天,丁莉莉穿着大红色粗毛呢大衣站在我面前,大衣里是一件黑色的,露出半个胸的贴身V领毛衣。
  而且,她还背着个式样夸张的金色皮包。
  红唇上金粉闪烁。
  眼圈描得老黑。
  耳朵上、脖子上、手腕上……凡是能披挂首饰的地方,都挂上了珠翠。
  而且,一看就是廉价货。
  真像个刚出来讨生活的小姐,因出道不久,尚且没学会穿衣打扮。
  我恨我的刻薄。
  丁莉莉一把拉住我,惊喜万分,又十分亲热地说:“梁医生啊,真巧,居然遇到你了。”
  我憎恶她的亲热举止,生怕别人看见我和她在一起,产生其他不好的想法。
  奇怪,柯忺宇怎么不怕,和她搂那么紧,不怕人误会招妓?
  梁锦诗,太刻薄会减寿的,我暗自批评自己。
  但是我还是不动神色地将丁莉莉抓着我的手松开。
  也不知道她是不是真“单蠢”,居然浑然不觉,还十分熟络地继续挽着我的手:“梁医生,我知道我自己品位不好,不会欣赏东西。我们忺宇常常夸你会穿衣服,不如你帮我挑件好看的,忺宇一定很高兴!”
  我皱皱眉头,这可不是好差使。
  正要拒绝。
  丁莉莉居然夸张地给柯忺宇打电话,异常兴奋地告诉他:“老公,你知道我遇见谁了吗?是你们医院的梁医生,很漂亮、很有气质的那个,对啊,她还答应帮我选衣服呢!”
  我张开嘴,半天合不上!
  然后,她还兴致勃勃地把电话递给我。
  “梁医生,谢谢你陪莉莉买衣服,辛苦了,你也知道她的品位。嘿嘿,正好你引导她一下。改天我请你吃饭!”柯忺宇在电话那头笑得快合不拢嘴了吧?
  他一定以为我喜欢他“单纯”的女友了。
  这下,赶鸭子上架。
  真恨这个丁莉莉,给我添了这么一苦差使。
  按照丁莉莉的品位,随便挑两件衣服,柯忺宇一定觉得我故意逗丁莉莉,他这么重视她,一定与我翻脸。
  以后医院里,抬头不见低头见,怎么相处?
  管她呢,按自己的喜好,随便给她买一身换上。
  忻怡要是知道我为丁莉莉选衣服,一定气得抓了菜刀冲到我面前劈我。
  我深感对不起忻怡,只好认准贵的衣服买。
  正好,我先前看中那件浅驼色的薄羊绒大衣不错,我立即让丁莉莉试试。
  丁莉莉身材还算高挑修长,可惜,她那张脸涂得红红绿绿的,实在与衣服的风格不搭边。
  我只得拖了她到卫生间,让她洗掉。
  她诧异地看着我:“为什么要洗?我好不容易化好的妆呢!”
  我皱皱眉头,有点厌恶地看着她:“你还要不要我陪你买衣服了?你不洗,我就不陪你了,反正我还有事呢。”
  丁莉莉犹豫了一下,可能是想到柯忺宇的叮嘱,让她好好听我的话,还是委屈地把脸洗干净了。
  妆一卸,丁莉莉立即变了个人。
  居然还十分清秀,真有几分稚气未脱的单纯感觉。
  一张素脸,立即与她身上那夸张耀眼的衣服显得极端不协调。
  我愣了一下,这个女人真分不清美丑,明明皎好的容貌,偏偏用些颜料油彩盖起来。
  丁莉莉显然对素着一张脸,很不习惯,不时伸手摸脸,企图遮挡住。
  我不管她。
  她再穿上那件驼色大衣,就十分好看了。
  然后我为她选了米色的大翻领毛衣,
  比大衣颜色略深一号的驼色长裤。
  另外选了一个米色有浅咖啡包边的休闲斜挎包。
  一开始她还抗议:“颜色这么单调,不适合我。买红色好不好?桃红也行。”我不吭声,她反抗几句,见不起作用,便老实了。
  付钱的时候,丁莉莉一路惊叫:“好贵啊,不买!”
  我瞪她一眼,她立即噤声,只得乖乖付钱。
  末了,她还小声嘀咕:“忺宇赚钱不容易,我花他这么多钱,多不好啊!”
  我又瞪她一眼:“他愿意拿钱给你花,你还嘀咕什么啊!”
  她立即闭嘴。
  我发现,她还真好欺负,你对她凶一点,她立即不敢说话了。
  然后,我嘱她把自己的衣服全都脱了,换上新买的,真有点清秀,明眸皓齿的感觉。
  还真能唬人,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个娴静的大家闺秀。
  嘿嘿,我突然有点成就感。
  随即想到忻怡,我又觉得十分愧疚。
  还好,花了柯忺宇一大笔钱,也算为忻怡报了小仇。
  等柯忺宇来接她的时候,眼睛都瞪圆了。
  一把搂过丁莉莉的腰:“莉莉,差点认不出你来了。真漂亮!”
  丁莉莉居然有点不好意思,还羞红了脸。
  她居然脸红,这个招摇恶俗的女人!
  不过,平时就算她脸红,涂那么多油彩,也盖住了。
  然后,柯忺宇连声地对我说:“谢谢你啊,梁医生,我一定请你吃饭。”
  那神情,仿佛我是丁莉莉的再生父母。
  然后,丁莉莉用她那十分娇柔、近乎肉麻的声音热情邀约我:“梁医生,我们一起去吃饭吧!”
  天,看在我苦心为她挑的衣服上,她还是免开尊口吧。
  和她一起吃饭,我可吃不消。
  幸亏玺彤打电话给我,说她已经到了搂下,我赶紧脚底摸油,飞也似的逃走。
  末了,还听见丁莉莉在后面喊:“梁医生,别走啊,一起吃饭……”
  我逃得更快,公众场合如此大呼小叫,千万别让人知道她在喊我。
  丁莉莉似乎很失望,远远地,我听见她娇嗔地对柯忺宇说:“老公,我觉得梁医生好像不喜欢我。”
  “没有,她就是这种性格,对谁都不热情,有点怪怪的。”柯忺宇温柔安慰她。
  我为之气结。
  居然说我性格怪。
  从忻怡家出来,天色已成墨黑色。
  玺彤突然转身看着我:“有朋友送了我一瓶香水,味道十分清淡,如果不仔细捕捉,根本让人察觉不到。但是又若隐若现,非常女性化。知道你最近有状况,送给你吧。反正这么淡的香水,我也用不上。”
  我笑着说:“这么好,便宜我了?”
  “怎么,还嫌弃?总比你满身消毒水味道好吧?”玺彤拧我一把。
  我笑着还击。
  玺彤家距离忻怡家很近,几分钟就到了。
  刚下车,走了不到两步。
  一个黑色的人影站在前面。
  尽管夜色朦胧,但是我们都看出了,那是范舟。
  玺彤愣在原地,一时间不知道该掉头,抑或迎上去,不理他,还是停下来?
  从她脸上的表情,我甚至能感到她心理有几十种不同的念头在挣扎。
  犹豫片刻,她还是往前走了。
  我小声问她:“我还是先走了吧。”
  玺彤瞪我一眼:“你怕什么?这是回我的家!”
  她没让我离开,我只得跟着她。
  范舟双眼血红,比上次在锦里门口见他,更憔悴了。
  他一见玺彤,整个目光都黏在她脸上,脚步也不由自主跟上前,似乎魂魄都被勾走了。
  玺彤假装和我说话全神贯注,没有注意到旁边的范舟,径直走向前方。
  那范舟,恁地懦弱,竟然不敢吭声,任由玺彤自他跟前走过,旁若无他地越走越远。
  倒是我,没有玺彤那般好定力,忍不住回了好几次头。
  看见范舟失魂落魄的样子,我实在有点余心不忍,但是玺彤不发话,我又能怎么样?
  只得叹了口气,跟着玺彤进了家门。
  “玺彤,你怎么可以这样绝情?”
  “绝情?一点也不觉得。难道你想让我走上前,笑靥如花地说,好啊,我愿意当你的情妇。”玺彤冷笑一声。
  我气结:“我只是希望你对他态度好一点,你别这样伤人的自尊。”
  “自尊,我的自尊他顾了吗?他以为我就是天生当人情妇的命?玩完了,还可以帮他买单。我这样倒贴的情妇,是男人都想要!”玺彤咬牙切齿地说。
  “别这样,感情是很难自控的东西,何况你那么美,任何男人都想和你多说两句话。”我叹口气。
  “美,难道美就成了我的错?你倒怪起我来了!”玺彤转怒为笑。
  “呵呵,当然,别人都说红颜祸水,我们同一天遇到他,他怎么不找我?还不是你引诱了别人,谁能抵抗你原大小姐的眼波啊?”
  玺彤笑着唾我。
  我揭开窗帘,呵!范舟还在下面,倒真很痴情!
  “你的裙下臣,还在下面呢,恐怕是真动了感情呢!”我望向她。
  玺彤咬咬嘴唇:“你唠叨什么啊,烦不烦?什么时候改名字叫祥林嫂啦,还不走?”
  我只得拎着那瓶精致的香水,下楼。
  玺彤居然破天荒送我,估计醉翁之意不在酒。
  果然,走到范舟身边,她突然抬起头,用异常凌厉地眼神看着范舟。
  范舟真没出息,竟吓得往后缩。
  然后玺彤大喝一声:“你干吗?”
  范舟顿住,连呼吸都停了,整个人僵在那里,大气不敢出!
  玺彤直直看着他的眼睛,他居然有点怯意,目光甚至有一刹那的躲闪。
  玺彤,突然眼波一流动,“扑哧”笑出声:“傻瓜,逗你玩儿呢,我不生气了!”
  范舟先是难以置信,接着,待明白过来,整个人都放松了,眼圈一下红了!
  “别哭,大男人,哭我就不理你了!”玺彤赶紧威胁他。
  他这才强忍住眼泪。
  玺彤是真动了感情,不舍得就此放弃,还是太过寂寞,戏弄他?又或者,被感动了,不忍心?
  我搞不清楚,难道一向做事斩钉截铁的原玺彤,也口是心非起来了?
  也许,在爱情面前,每个人的思维都是混乱的,一分钟一个想法,故往的言行举止、道德规范,统统作不得数了!
  晚上,回到家,志谦正在看书。
  我走过去,吻他额头,他居然没有躲开。
  我随意一瞥,竟然发现他在看龙应台的《野火集》,是我喜欢的书。
  “咦,怎么看我的书?不是一向看不起我看的书?你不觉得肤浅、没深度?”我笑他。
  他有点讪讪的:“这本除外!这本虽然也是女人写的,但是够理性、够犀利,视角宽广。”
  “评价这么高?”我眯着眼睛观察他。
  “没想到你也看这种书,还以为你总是看时尚杂志,八卦周刊,至多读一读张爱玲、亦舒,都是风花雪月、小情小调、无病呻吟,与社会无贡献、无意义的东西。”他斜着眼看我。
  “呵呵,你眼里,我就真这样?”我盯着他不放。
  “是,你成天抱着的书都是这些,连床头放的宝典,不过是《红楼梦》!”他斩钉截铁地回答。
  “可我也看王小波的《沉默的大多数》!”我挑衅地扬扬沙发上的一本王小波的杂文集。
  他不屑一顾:“小姐,你忘了,这本书是我的!”
  我愣一下,继续反击:“可我也在看!”
  “不过是偶尔,你肯定没看完!”志谦十分肯定地说。
  我顿时脸上有些挂不住,糟糕,被他说中了!
  幸亏,他没乘胜追击,反而说:“看来,你最近有进步了,有没有好书推荐?”
  我犹豫一下,终于忍不住说:“有,是我的至爱!”
  志谦顿时来了兴趣:“什么书?”
  “《小王子》!”我一字一顿地说。
  “啊,漫画啊,小孩子看的?”志谦有点失望。
  “不,是童话,一本写给成人看的童话。法国作家圣·埃克斯佩里写的。句句道破生命和生活的真谛,揭露成人的悲哀!每看一次,我都会泪流满面……很多时候,我甚至不敢全文阅读它,只能挑一些片断来欣赏。”我非常认真地望着他。
  “这么推崇?那真要拜读一下了!”志谦笑了,露出雪白牙齿,甚至有一点稚气。
  我心里一动,赶紧从枕头下将这本我当作人生至宝的书,双手递到他面前。
  志谦装模作样地把书接过来,像完成一个仪式,并保证:“明天一定看!”
  我心满意足地望着他手中薄薄的书,幸福地想:我怎么没想到用《小王子》来挽救我的爱情?那只狐狸,那朵玫瑰花,还有我至爱的小王子,也许你们该有那神奇的魔力,来帮我挽回我的爱情……
  睡觉的时候,我一直握住志谦的手,紧紧偎着他,我甚至能感觉幸福在一步一步向我靠近。
  小王子遇见狐狸,是他正在哭的时候,小王子因为难过,请狐狸陪他玩,狐狸拒绝了。
  “我不能跟你玩。”狐狸说,“我还没有被驯养。”
  “对我来说,你只不过是个小男孩,跟其他成千上万的小男孩没有两样;对你来说,我也许只不过是只狐狸,你既不觉得需要我,我也不觉得我需要你。”
  “驯养,就是建立某种联系……”
  “如果你驯养了我……”
  每次我读到狐狸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都会感动至鼻子发酸——那种对爱的期待与执著。
  狐狸向小王子描述想像中的他的新人生:“如果你驯养了我,我就会认得出你的脚步声跟别人的都不一样,别人的脚步声会让我匆忙躲回地底下,而你的脚步声,却会像音乐一样,把我从洞里唤出来。”
  “我不吃面包,所以麦子对我没用,麦田跟我也没甚好说。这很叫人难过的。可是你有金色的头发,一旦你驯养了我,将会是多么的美妙,同样是金黄的麦穗,就能让我想到你,我也会爱上吹拂过麦田的风声。”
  “如果,我离开你呢,那你还是什么都没得到吧?”小王子说。
  “不”,狐狸说,“我还有麦田的颜色。”
  志谦,你知道吗?你已经驯养了我。
  但我做不到像狐狸那样,只祈求一个爱的过程,我不要只拥有麦田的颜色和那些吹过麦田的风,我要听见你的每一个脚步声,享受你的每一个拥抱……
  整个下午,我都挂念着张静初,不知道为什么这个苍白静默,有着澄明笑容的女子,让我心里无限怜悯。
  下午下班的时候,我还是到重症监护室看了张静初,她的情况已经控制下来,如果没有意外,今天晚上就可以搬回普通病房了。
  她的父母默默守在门口,两个老人对握着手,神情黯淡。
  但是,如此严重的心脏病人,随时有可能会突然弥留。
  从住院部出来,穿过梅花林。
  突然,我又看见了骆子俊,他旁边还站着那个束着马尾巴的女孩。
  两个人相对而立,牵着手,在低声说着什么。
  似乎骆子俊说了个什么笑话,那女孩原本表情沉重的脸上,立即绽开一朵笑容。
  然后,两人牵着手往医院大门口走去。
  我顿时怒火中烧。
  病房里的静初还没脱离危险,骆子俊竟然带着别的女孩登堂入室了。
  我故意加快脚步,赶到两人前头,然后狠狠回头瞪了骆子俊一眼。
  让他别这么嚣张,让他知道还有人能窥破他的虚假面具。
  看他表情僵硬的一瞬间,我觉得十分痛快,如同做了一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然后我打车回家。
  想到志谦也许已经看完那本小王子,我就觉得心情愉快。
  连灰蒙蒙的天空在我看来都是氤氲的、迷蒙的,像个前途未卜的梦。
  上楼梯时,脚步都是轻快异常的。
  志谦正在沙发上看书,我轻轻走过去。
  咦,不是《小王子》?
  我有点失望,但随即又想:“也许已经看完了?”
  心里一阵窃喜。
  忍不住坐到他身边:“亲爱的,你看《小王子》了吗?”
  志谦眼皮都不抬一下:“什么《小王子》?”
  我的心顿时凉了一半:“我昨天推荐你看的那本童话!”
  志谦心不在焉地说:“哦,还没呢。”
  我一眼撇见茶几上的《小王子》,那个金黄色头发的小男孩正忧郁地望着我。
  “你答应我要看的,是你自己让我给你推荐的!”我很失望。
  “哦,明天吧,我正忙着看手上这本书呢。”志谦轻描淡写地说。
  “那你保证明天看!”我还不死心,尽管心都凉透了。
  “嗯,好,你真啰唆啊,像个小老太太!”志谦随口敷衍着我。
  整个晚上,我都觉得心情不好,阴沉着脸,可是志谦却丝毫也没察觉,他根本已经沉醉在他的书里了。
  都说女人是一本书,还真有道理。
  有的女人似科普读物,乏人问津。
  大多数的女人似面目、内容极端雷同的杂志,被人买回家,随手翻一翻就扔一边了,重新去寻觅新的。
  有一些女人似畅销小说,年轻的时候讨人喜欢,受人追捧,一旦年纪大了,过期了,立即失宠。
  只有极个别女人似《红楼梦》般可以让人反复玩味,仔细研究,穷尽一生都觉得看不够。
  而我,我不知道自己是本什么书,但我知道,对于志谦而言,我根本就是本旧书。
  男人谈恋爱的时候,当女人是教科书,尽力研究,全力讨好,一旦考试过关,迅速抛在脑后。
  就连男人娶老婆,也像买书,买之前兴致勃勃,一旦翻过,立即兴趣索然,放在书架上,冷落起来。甚至有不少人,连书的内容是什么都没看懂,便束之高阁,另觅新欢了。就连《红楼梦》都免不了有蒙尘的时候。
  接下来几天,张静初的病情都比较稳定。
  但是却一点进步都没有,甚至随时有再次生命垂危的可能。
  一个人的心没力了,也就等同于接近死神了。
  就像哀莫大于心死。
  但是张静初十分得平静,永远一副从容淡定的神色,似乎觉得,有了这样一位痴情的男友,自己随时都能坦然接受这一切。
  而可恶的骆子俊,还是依旧红着眼睛,一脸憔悴的样子日日守在她身边,似乎患病的是他,而不是她。
  现在整个医院都知道这个爱情神话了!
  常常有其他科的小护士们偷偷溜来看他一眼,似乎在看一只已经绝迹的恐龙。
  我终于开始明白,神话是怎么造就的了。
  如此推断,就连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可信度都等于零。
  也许祝英台钟情于马文才,把梁山伯活活气死。
  人们总是看到爱情的一个假面,便津津乐道。
  就像卓文君与司马相如的一曲《凤求凰》,多么浪漫,缠绵悱恻、轰轰烈烈、电光火石……
  其实,到头来,卓文君还不是险些沦为弃妇,不,根本已经成为弃妇。
  更让我气愤的是,那个束马尾巴的女孩,天天下午都到医院来接骆子俊。
  等出了医院,两人就牵着手,依偎在一起,亲密得似连体婴儿。
  我胸中如同堵了一口浊气,呼出的怒气,都可以见火花了。
  回到家中,我发现,那本《小王子》还是放在原来的位置上,丝毫也没挪动过。
  我忍不住问志谦:“你看了《小王子》吗?”
  志谦双眼紧紧盯着电脑屏幕:“哦,还没呢。”
  “那打算什么时候看啊?”
  “等有时间了再说吧。”
  我把书递到他面前:“那你现在有时间吗?”
  他不耐烦地把书推开:“你没看我忙吗?别挡着我,一边儿玩去!该干什么干什么,别碍手碍脚的!”
  我眼眶一下红了,委屈极了:“是你自己答应要看的,都好几天了,你正眼都还没看一下!”
  志谦望也不望我一眼:“你那些弱智的书,我可不感兴趣,你留着自己消磨时间吧!”
  “你怎么说话不算数啊,看完这本书,最多半个钟头,你当为了我,你也不肯?”我声音都抖了。
  可他丝毫没察觉:“我不想浪费时间。梁锦诗,你干吗老强迫别人做不想做的事情啊?”
  我最恨志谦连名带姓地称呼我,一点感情都不带,如同称呼一个陌生人。
  眼泪刷地流下来,我固执地把书伸到他面前。
  突然,志谦一把抓过我的书,用力扔到沙发上:“梁锦诗,你闹够了没有,真无聊!”
  我愣住了,耳朵“嗡”一声响,脑子一片空白,连眼泪都吓得忘记了流淌。
  我直直地僵在那里,背脊像被人用钉子固定住,似乎竭力维持自己最后一点残存的尊严,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以为我的腰再也不会弯了。
  志谦再也不看我一眼,埋头继续捣鼓他的电脑,似乎我根本没有站在他面前,似乎他的旁边只是一团透明的空气。
  好久,好久,直到感觉到腰酸痛难忍了,我才慢慢地、轻轻地转过身。
  是的,我觉得我的动作一定很轻,很轻,我不过是一片空气,哪里有任何分量。
  也许在志谦心中,我连空气都不如。
  他可以对空气视若无睹,但是他离不开空气。
  我拾起那本《小王子》,透过眼泪,我似乎看见小王子脸上也有一串昏黄的、无助的眼泪。
  他为什么哭呢?
  是为他的玫瑰死了吗?
  翻开书,那些熟悉的字又跳到我的面前,尽管眼泪婆娑。
  小王子所在的星球上,只有一朵玫瑰,她骗他,她是世界上唯一的一朵玫瑰,于是他对她呵护备至。
  直到有一天,他看见了地球上成片的玫瑰花园,那里有千万朵一模一样的玫瑰。
  那些玫瑰花全都嘲笑他,他失望极了,离开玫瑰园,觉得自己受到欺骗。
  狐狸对小王子说:“再去看看那些玫瑰花吧。你一定会明白,你的那朵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玫瑰。”于是小王子又去看那些玫瑰。“你们一点也不像我的那朵玫瑰,你们还什么都不是呢!”小王子对她们说。“没有人驯服过你们,你们也没有驯服过任何人。你们就像我的狐狸过去那样,它那时只是和千万只别的狐狸一样的一只狐狸。但是,我现在已经把它当成了我的朋友,于是它现在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了。”这时,那些玫瑰花显得十分难堪。“你们很美,但你们是空虚的。”小王子仍然在对她们说,“没有人能为你们去死。当然喽,我的那朵玫瑰花,一个普通的过路人以为她和你们一样。可是,她单独一朵就比你们全体更重要,因为她是我浇灌的。因为她是我放在花罩中的。因为她是我用屏风保护起来的。因为她身上的毛虫是我除灭的。因为我倾听过她的怨艾和自诩,甚至有时我聆听着她的沉默。因为她是我的玫瑰。”狐狸说:“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正因为你为你的玫瑰花费了时间,这才使你的玫瑰变得如此重要。”“人们已经忘记了这个道理”,狐狸说,“可是,你不应该忘记它。你现在要对你驯服过的一切负责到底。你要对你的玫瑰负责。”
  哦,志谦,你忘记了吗?
  我是你的玫瑰,曾经在你眼中,我也是独一无二,无人可取代的至宝。
  你驯养了我,可是你却要离开我,不再爱我,不再对我负责了吗?
  你知道,小王子离开了他的玫瑰,当他明白玫瑰的重要时,玫瑰已经枯萎、凋谢了吗?
  你忍心让你的锦诗也成为那朵带着遗憾的玫瑰吗?
  哭累了,蒙眬中竟然睡着了。再醒来,已经是半夜了。
  习惯性,我伸手摸了摸身畔,志谦居然不在!
  我摸到手机,看了看时间,居然是半夜3点了!
  志谦怎么还不睡?还在生气,抑或工作还没完?
  我有点沉不住起,虽然理智让我不去理他,但是我的感情还是将我从温暖的被窝中拖了起来。
  我轻轻打开门,赤着脚走到书房,书房门虚掩着,有悄悄的一线光透出来。
  我偷偷望进去,志谦没有在电脑前,他正躺在沙发上,一盏灯将柔和的光线投到他脸上,他闭着眼睛,睫毛的阴影安详而平静。
  哦,他睡着了!
  我走进去,他手中,还握着我那本翻开的《小王子》,我轻轻将书自他手中取出,已经看了有三分之二了。想必是太累了,看得时候竟然睡着了。
  哦,我倔强的,不会表达自己感情的志谦,你还是为我看了这本书。
  我心中最柔软的那一块,被轻轻牵动,刹那泪盈于睫。
  他太累了,我不想唤醒他,把书房的空调打开,然后抱了一床厚而软的被子盖在他身上。
  关了灯,黑暗中,我把脸埋在他的身上,静静坐在地上,守着我的倔强的、不善言谈的小王子……
  天,我竟然坐在地上,伏在志谦身上睡着了,害得他醒了也不敢动。
  直到天空泛出鱼肚白,志谦才把我轻轻唤醒。
  我想揉揉眼睛,才发现手臂已经麻木,如万蚁噬心,根本动弹不得。
  双腿也麻痹了,无法站起来。
  我怪叫起来,神情夸张,挤眉弄眼,龇牙咧嘴:“完了,完了,我的手脚都不能动了。”
  志谦吓坏了,一边笑,一边给我揉手臂,让血液畅通。
  我嗔怪地叫:“再睡下去,我的手臂就废掉啦!”
  我们都避开,没有去提那引起纷争的《小王子》,似乎昨夜,我们从未争执过。
  吵嚷着,吃过早饭,我们各自离家开工。
  和夜班医生办理交接手续时,我知道张静初昨晚病情又恶化了,经过抢救,暂时又挺过来。
  查房的时候,我看见骆子俊眼睛红红的,十分憔悴,演技恁地好。
  张静初闭着眼睛,脸色白得吓人,但是神态却十分平静。
  我发现骆子俊偷偷抬眼看我,样子有点窘迫,我没有理他。
  这个人,我多看一眼,也怕倒了胃口。
  下班的时候,余绍明约我,我们约在门口见。
  刚从办公室出来,我竟看见那个梳着马尾巴的女孩在病房门口站着,过片刻,骆子俊从病房里出来,出门时他还恋恋不舍地吻了吻张静初的额头。
  然后,一出门,那马尾巴便迎上去,两人立即亲密地站在一起。
  竟然登堂入室!
  居然走到病房门口来了!
  他们分明是欺负张静初躺在床上,下不了床!
  我顿时恨得牙痒。
  情不自禁,我决定为张静初讨个公道,痛骂负心人。我走上去:“骆子俊,请你到我办公室来一下!”
  骆子俊愣一下,但很快对马尾巴说:“你等我一下。”然后跟我进了办公室。
  夜班医生查房去了,正好没人。
  我瞪着他:“我知道我有点管闲事,但是骆子俊,请你不要刺激张静初,她的日子,扳着手指都能数得出来!”
  骆子俊狡辩:“我并没刺激她!”
  “纸包不住火!”我提高声线。
  “不会,我会瞒着她!”
  “你这样骗一个如此爱你、信任你的女孩,她跟了你8年,你竟然如此对她?”我声音里都是不屑。
  骆子俊神情瞬间暗淡下来,但随即他抬起头看着我:“我觉得我没错!”
  “我是很爱静初,从8年前到8年后的今天,我一直爱着她。可是你知道吗?再相爱的人也有矛盾。8年来,因为她的心脏,我从来不敢发火,对她不满也不敢轻易流露,一旦吵架,她发病,不管谁错,所有人都会指责我。此外,随时还得担心她会发病突然入院,她外出也要牵挂着,怕她突然晕倒在路上。渐渐,我的性格也变得十分压抑,我本是粗枝大叶的男人,如今也学会细致体贴。你知道我多么渴望可以与女友吵架,可以生气时扔下她不管,由她来哄我。我多么渴望不提心吊胆牵挂人,不用怕女友会随时离开这个世界。我渴望与健康的女人恋爱、结婚,渴望有自己的小孩。静初是不能做母亲的。去年,我终于找到一个可以与我争执,吵完架我可以负气而走的女孩,我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生活。我并不想瞒着静初,可是她的心脏,让我不得不隐瞒,我不想她发病,我还是爱她的。本来前段时间,我做好准备,要把事情真相告诉静初,告诉她,我要离开她了,但我依然愿意照顾她。可是,她突然感冒病重。我知道她这次可能真挺不过来了,我不能在这种时候把残忍的真相告诉她。我说服女友,让我陪伴她度过生命最后的时光,我想让她一直认为自己是被我深深爱着的,不带任何遗憾和怨恨地离开。”
  骆子俊一口气说完,眼圈又红了。
  看,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而且还能博得同情。如果不是认识张静初,我也会同情他。
  想到病床上,苍白的张静初,我的心变得很硬。
  难怪人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原来爱情也怕病来磨。
  说穿了,8年前他便知道张静初的身体状况,当时他想必也是信誓旦旦,承诺照顾她一生,重话也不说她一句,绝不惹她生气,对她不离不弃。不过是8年,他厌倦了这种生活方式,他不爱她了,他发现他做不到当初承诺的,并且发现比她更好的女孩,更省心。于是他移情别恋,将所有罪过都推到她的病上。
  看,多么狡诈!
  其实一切都只是借口,最私底下的原因,不过是他不爱她了。
  但是8年了,毕竟也有感情,虽然不是爱,但他还是不愿在最后关头放弃她。
  又或许,他想反正也瞒了这么久,再拖一拖,连真相也不用告诉她了,省去很多麻烦。不过是戏再作久一点,反正他也习惯扮演痴情角色。
  我冷冷地想。
  “我知道你看不起我,我知道自己对不起静初,但请你为我保密。我不想刺激静初!”骆子俊看着我,眼睛里是祈求。
  我撇过脸不去看他:“我不管这种闲事!”
  他松一口气,见我不作声,只得悻悻离去。
  我想,那个马尾巴,不知道她抢了一个生命垂危女人的男友,会否有负疚感?会否良心不安呢?
  也许有吧,不然怎能眼睁睁看着男友脚踏两只船,把大半时间耗在另一个女人的床前?
  说到底,最自私的人,便是骆子俊。
  不管他怎样说他是为了静初好,我也鄙视他。
  和余绍明吃晚饭时,我也打不起精神,一点胃口都没有。
  草草吃过饭,我便与他分开。
  打电话给志谦,他说约了朋友聊天。
  我愣一愣,不想回家。
  想到很久没有约忻怡和玺彤,便打电话给他们。
  忻怡声音无精打采:“好冷,不想出门,在家看书呢!”
  唉,自从暗恋失败后,忻怡整个人都萎靡了,瘦了好大一圈,冬天穿着厚厚的棉衣,还是掩饰不住的单薄。
  倒是玺彤挺爽快,一口答应。
  我便到玺彤家去,外面太冷,还是开足了暖气的家里,最适合久待。
  一进门,我便脱掉手套去冰她的脖子。
  玺彤一边躲闪,一边倒了一杯热橙汁给我。
  “怎么不出去?你的范舟没约你?”捧着橙汁,我笑着缩进她的沙发里。
  玺彤瘪瘪嘴巴:“别提了,提他就扫兴!”
  刚说了没几句,玺彤的手机就响起来。她拿过电话看了看,也不挂断,扔到一边。
  可是电话断了,又继续响,一直响了10多分钟,简直锲而不舍,吵得我们根本没法说话。
  玺彤干脆把手机调成了静音,扔到一边。
  “范舟?”我看着玺彤。
  “除了他,还有谁这么丧心病狂地找我?”玺彤叹口气。
  话还没说完,家中座机又开始疯狂地响起来,静静的房间里,那铃声显得分外刺耳。
  玺彤万分无奈,只得把座机也调成了静音。
  座机、手机上开始轮流闪烁着红灯,无声地鸣叫。
  “他又惹你啦?又吵架不理他啦?”我把头凑到玺彤面孔下看她。
  她长长吁一口气:“唉,说来话长,反正我不准备和他耗了,寂寞至死也不找他!”
  “怎么得罪你啦?”我好奇地问,“反正长夜漫漫,玺彤姑娘你也无心睡眠,不如细细说给我听?”
  玺彤笑着推我一掌,细细道与我听。
  “本来我们都好好的,我想他可能是对我动了真感情,现在肯付出感情的男人越来越稀有,我便觉得委屈一点,和他相处一段时间,彼此留个美好回忆也不错。”玺彤半闭着眼睛,风情万种,可惜,只我一个女人欣赏。
  “范舟体态颀长匀称,真正年轻有活力。虽然他不能许我一个未来,但是,人生苦短,刹那芳华,趁年轻让肉身欢愉又有什么不对呢?何况他表现得那般深情,我便动摇了。”玺彤呻吟着说。
  我眨着眼睛笑:这理论分明为着游说自己放纵。
  “那日,我们在房间里疯狂做爱,抵死缠绵,真正销魂!”这种隐私,由她口中说来,竟变得坦坦荡荡,丝毫不觉猥琐,“很多男人和女人做爱,只求满足自己,范舟是个中高手,他知道先让女人满足!”
  我忍不住笑她:“还在回味?”
  玺彤面目鄙意地说:“不,此刻回想起来,只觉得恶心。”
  “啊?不会吧,他不是令得你身心愉悦?”我诧异极了。
  玺彤冷冷哼一声:“刚刚做完,他尚伏在我身上喘气,突然他手机响起来。他一把抓过电话,然后光着身子由卧室蹿到客厅。我心知定是他老婆,心里便是一沉。我本无意偷听他电话,可偏偏房间隔音效果有限,我清清楚楚听见他同妻子说:‘我爱你,也十分想念你!’他刚从我身上爬下来,居然可以面不改色心不跳,对牢电话作深情款款状。然后挂电话时,我听得他唤她宝贝。适才,他也是这样温柔地唤我宝贝,多么讽刺!我顿时觉得喉头如卡了一只苍蝇。他口口声声告诉我,要为我与妻子离婚。可背着我又是另一副面孔。也许他妻子还当他天天在成都饱受相思苦呢!”
  送走柯忺宇,我立即打电话给忻怡,质问她为什么还缠着柯忺宇,还不死心。
  忻怡在电话里,明显有点心虚:“他都告诉你啦?”
  “对,说你天天打电话给他!”我语气不善,简直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他特意来跟你告状?”忻怡试探着问。
  我据实说:“不,他是来请我晚上到他家吃饭的,顺便提起。”
  忻怡沉默了一下:“锦诗,带我去吧,我想去他家看看。”
  我立即拒绝:“神经病,他家和你什么关系?不准去!”
  “锦诗,带我去,我就看一眼也行,我就想知道他家什么样。”她开始磨我。
  “不行,丁莉莉也在,你去了自讨没趣!”我斩钉截铁。
  “锦诗,求你了!”她简直锲而不舍。
  “你会更伤心的。”我不忍心。
  “我保证,去了他家以后,我就对他彻底死心了!”我几乎可以看见忻怡在电话那头做对天发誓状。
  “好吧,但前提是一定不能再找他了!”我终于妥协。
  电话那头沉默了好一阵,只听她突然悠悠说:“我一定死心。谢谢你,锦诗!”
  我心都揪在了一起。
  柯忺宇接我下班的时候,我让他顺道去接忻怡。
  他有些意外,但也没多问。
  车开到忻怡楼下时,她已经等在那里了。
  她穿一件宽身的米色外套,化了淡妆。
  还说死心?一看就精心打扮过。
  可是她的脸足足瘦了好几圈,只剩下一双大眼睛了,本就白皙的皮肤更加显得透明,连淡淡青色脉络都看得一清二楚。像个忧郁的、发育不良的少女。
  我听见柯忺宇轻轻叹了口气,我知道他是内疚的。
  但也不能怪他,他又没招惹过忻怡。
  从头到尾不过是忻怡单恋他而已。
  要怪,也只能怪他不识货,对女友太痴情。
  唉!负心的骆子俊我也怪,痴心的柯忺宇我还是怪。
  感情真是一本糊涂账!
  谁也算不清楚。
  一路上,忻怡紧紧拽着我的手,沉默到底,一言不发。
  进电梯的时候,忻怡特地站在柯忺宇对面,一双大眼睛直直盯着柯忺宇看。
  看得这个老好人,眼睛只敢盯着脚尖。
  他连看她的勇气都没有,忻怡眼睛里满是掩饰不住的失望。
  柯忺宇敲门。
  很快房门就被人一阵风似的打开。
  丁莉莉穿着红色的,钉满亮片的贴身毛衣,一脸幸福地站在门口。
  那双涂着黑黑眼圈的眼睛,亮晶晶的,在毛衣亮片得反光下,一下把忻怡的眼睛显得黯淡无光。
  天,她的品位还是那么差!
  没容我们多想,丁莉莉已经一阵风似的把我们拥进屋。
  给我们换拖鞋,然后又端上水果殷勤地直逼着我们吃。
  话没说两句,她又一阵风似的冲进厨房。
  我把忻怡留给柯忺宇,让他们俩单独说说话,然后进厨房,想看看丁莉莉在厨房里手忙脚乱的样子。
  她可别在饭菜里给忻怡下毒啊!
  不过,看她切菜动作麻利,刀法熟稔,倒像是个会家子。
  见我进了厨房,她立即大着嗓门嚷:“咦?梁医生你进来啦?别客气,别帮忙,别把你衣服弄脏啦。”
  我差点没背过气,谁说要帮她忙啦!
  “你怎么不穿我帮你挑的衣服?”我没话找话。
  “嗨!虽然老公说我穿着好看。可我怎么都觉得别扭,穿上我都不认识自己啦!我觉得,你们那样子,我学不会,还是做我自己最好,最轻松!何况,我看着,觉得我的衣服还是挺美的。走在街上,好多人回头看我呢!”她嗲着嗓子说,一脸自得。
  我完全没语言了。
  造型奇突、品位奇差,这回头率当然也高!
  总之,能吸引眼球就行了。
  流芳百世和遗臭万年,不都是让人记住吗?
  我彻底佩服丁莉莉!
  实在与她没共同语言,我只得悻悻走出厨房。
  没过一会儿,丁莉莉便把一盘盘的菜端上桌,倒也还真色香味俱全。
  然后她开始大声要吆喝大家洗手吃饭。
  柯忺宇率先进厨房帮忙端菜。
  这时,正对着我们对面得书房门突然开了。
  一个身材颀长,穿着咖啡色休闲毛衣的男子走出来。
  我和忻怡眼睛都瞪圆了!
  这男子长着一张与柯忺宇一模一样的脸。
  柯忺宇什么时候换了衣服,进了书房?
  我和忻怡对看一眼,都是满脸惊异。
  这时,另一个柯忺宇端着菜从厨房出来。
  两个柯忺宇!
  我们呆若木鸡!
  柯忺宇见我们惊诧的表情,赶紧上前介绍:“这个是我的孪生兄弟柯忺宁。名字都差不多,就是宇宙的“宇”少一横那个“宁”。小时候,我们老拿错作业本。他是市考古队的,主要负责研究先秦文化。”
  然后他又自顾自给柯忺宁介绍我和忻怡。
  我仔细端详那个柯忺宁,目光肆无忌惮,简直直勾勾盯着他看。
  这个男人,模样与柯忺宁简直一模一样,但皮肤黑一点,气质截然相反。
  柯忺宇是温文儒雅的,他却是阳光开朗的,十分有朝气,身形更匀称结实,看得出是户外工作者。
  他爽朗地给我们打招呼,然后进厨房洗手。
  我和忻怡还没有从这个震惊中恢复过来。
  吃饭的时候,丁莉莉一直不停说话,聒噪得要死。
  偏偏柯忺宇还不停往她碗里夹菜。
  幸亏柯忺宁说的话题还比较有趣。
  他详细向我们描述金沙遗址的发现和挖掘工作。
  他语言能力极强,描述得绘声绘色。
  我发现,他的眼睛不时盯着忻怡看,带着探究和好奇。
  可是,尽管他长着与柯忺宇一摸一样的面孔,可是忻怡的眼睛里始终没有他,目光一直黏在柯忺宇身上。
  终于,柯忺宇咳嗽了一下说:“我和莉莉下个月就要结婚了。”
  丁莉莉竟在饭桌上撒娇扭着身子说:“老公,说好保密的!”
  那表情,那声音,那动作肉麻得我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可柯氏兄弟却还稳坐泰山,丝毫不以为怪,可见都已经习惯。
  而忻怡,终于低下头,目光更加暗淡,脸色也更加苍白难看。
  我看见她手握成拳,分明用力用指甲掐自己手心。
  偏生,丁莉莉还不识趣。
  真不知她是故意,还是完全不知情。
  她居然扯着嗓子说:“忻怡,你不舒服吗?脸色这么难看?整个晚上也不说话。”
  忻怡只得维持涵养:“没不舒服。”
  “你怎么吃那么少?一碗饭只吃了两口,是不是菜不合胃口?”丁莉莉夸张地叫。
  “不,菜很好吃!你手艺不错!”忻怡居然还可以对答如流,没有气得七窍生烟。
  我暗地捏了把汗。
  可丁莉莉还继续发挥她的热心肠:“你不会是学人减肥吧?你都瘦成那样了,脸还没我巴掌大。”
  不等忻怡开口,我就打断丁莉莉,向她讨教一道菜的做法,转移她的注意力。
  我看见柯忺宇明显松了口气,回我一个感激的眼神。
  吃过饭,我赶紧拖着忻怡离开柯家。
  一出门,我看见忻怡绷紧的神经终于松下来,整个背都佝偻了。
  “这下死心了?”我看着她,“他要结婚了!”
  忻怡点点头:“是,死心了!我不该来出这个丑!”
  我叹口气,突然想到柯忺宁,眼睛一亮:“他居然有个双胞胎弟弟,你不如试试和他弟弟交往一下?”
  忻怡无精打采地看我一眼,然后坚定地说:“不可能!虽然他和柯忺宇长着一样的面孔,但我对他丝毫没感觉。我爱的是他哥哥,我是真的爱他,不是为着一张脸!别把我想得那么浮浅。我爱他,不是爱一个表面的、肤浅的皮相。”
  我还不死心:“其实弟弟另有一种气质,更好。他是从事考古工作的,一定欣赏你的古典气质和你的古筝!”
  “锦诗,别胡闹了!不可能!我只爱柯忺宇!我只为他心动!我不会为了一张面孔相同,就去爱另一个人!”忻怡鄙视我的想法。
  我只得悻悻作罢。
  隔两日,我突然接到柯忺宇电话,约我和忻怡吃饭。
  “怎么,回心转意?觉得忻怡好?”我试探着问。
  柯忺宇不说话,只轻轻笑。
  “昨天不是还和丁莉莉弄情蜜意?今天又想吊着我们忻怡的胃口?”我有点生气。
  “见了面再说好吗?”柯忺宇支支吾吾。
  想到也许事情会有转机,我便打电话给忻怡。
  没想到忻怡恁地没骨气,昨天才说要彻底死心,今天柯忺宇一召唤,立即把昨日誓言忘到九霄云外。
  居然毫不犹豫,便同意了。
  唉……
  女人,你的名字叫弱者!
  当然,在感情面前,我也是弱者!
  晚上,我们到科华北路的“蜀江春”吃饭。
  这里是自贡的盐帮菜,非常辣,但十分爽口。
  这次柯忺宇倒是很会挑地方,就算相对无言,也还可以埋头苦吃,饱餐一顿。
  我到的时候,忻怡也才下车,时间配合得刚刚好。
  她穿深浅不同的驼色衣服,别有一种自然含蓄的韵味,把她的古典娴静气质,烘托得恰到好处。
  知道搭配衣服了,看来,已经在恢复中,前段时间,整个人不修边幅,吓坏旁人。
  可是,这样打扮,足见还不死心。
  因着柯忺宇主动约她,她唇边还挂着一个隐隐的浅笑。
  进到餐厅,一眼望去,咦?两个柯忺宇!
  那柯忺宁也来了!
  他穿薄的开司米毛衣,结实身材隐隐透出来,非常健康诱人。
  穿厚重外套的柯忺宁可没这样好的身体。
  这个柯忺宁衣着随意,可是却看了让人觉得十分舒服,可见也是极有品位的人。
  白的柯忺宇,黑的柯忺宁,肤色是两人最好的区别方法。
  一见柯忺宁,我和柯忺宇脸上那个表情,我便知道柯忺宇的用意。
  哥哥不能要,交给弟弟,肥水倒不肯流进外人田!
  我讪笑,居然思想如此龌龊。
  而忻怡显然也想到了,表情顿时一沉,看向柯忺宇的眼睛里全是遮掩不住的嗔怪。
  忻怡更加沉默,坐下来不肯说话,只是不住偷偷望向柯忺宇。
  弄得柯忺宇倒有几分尴尬。
  好个柯忺宁,完全视若无睹,气度更胜一筹,反倒由他落落大方地招呼我们吃饭。
  热情地介绍各种菜式,经他一推荐,我顿时食指大动,饥肠辘辘,胃口大开。
  很快菜上来,一大桌子,香气扑鼻。
  忻怡和柯忺宇全都沉默不言语,致力食物。
  苦了我和柯忺宁,为了打破僵局,只得各自施展看家本领一路说话。
  其实,柯忺宁不算擅长言谈之人,但是他所从事的工作,却为他的叙述平添不少魅力与趣志。
  从营盘山遗址到三星堆的挖掘工作。
  从小小金色面具到斑斓玉器、神秘木棺,一一讲述开来,竟越来越吸引人。
  连最最沉默的忻怡,也提出问题。
  “考古工作是否枯燥?”忻怡忍不住问。
  “是,有时候极之枯燥,但把一个陶罐碎片从土中取出,清扫干净,拼凑起来,也要数天,没有耐心,万万完不成。”
  “那么可有趣味?”我也提问。
  “当然有,我们永远在探索未知的历史。”柯忺宁这样答。
  “最难忘经历是什么?”
  “难忘的太多,全都历历在目。每开一次棺,都让人思绪万千。”柯忺宁双目含蓄平和,一如学者。
  “最使我震撼的是,一次挖掘一汉朝夫妻合葬墓,一开棺,馆中两具枯骨已经腐化,但是却紧紧抱在一起,骨骼交错在一起,我们怎么努力都不能把他们分开,只得逐件骨骼一一拣出。分明是其中一方先死,另一方抱着殉葬的决心,抱牢对方,一同下葬。生前意志多么坚定,抱得那样牢固,连死了化成枯骨,我们也不能分开。后来,我们发现那墓志铭上刻着‘不能同生,但能同穴’。我们全都欷歔不已,原来真有爱情这回事。只教人生死相许,竟由两个死去千年的古人来向我们演绎。”柯忺宇娓娓诉说,平静语调,却让人听得分外荡气回肠。
  我看见忻怡眼底的震撼。
  “考古工作是否需要体力?”我指着柯忺宁古铜色皮肤问。
  “当然,日晒雨淋是家常便饭。发觉营盘山遗址时,那个夏日,每日在太阳下暴晒足8个小时,皮肤像蚕一样褪了一层又一层。”柯忺宁露着白色牙齿笑,笑容明朗,有儒雅柯忺宇不能比拟的活力。
  整个晚上,我们都围绕柯忺宁的工作展开话题,我们提问,他回答。
  席间气氛居然十分融洽,而且热烈。
  连忻怡一直颦着的眉都展开了。
  临别时,大家居然有点感叹时间过得太快。
  可口的食物、有趣的话题居然让这顿饭十分愉快。
  吃晚完饭,柯忺宇说他没开车,于是我们都坐了柯忺宁的车。
  柯忺宁开一辆破旧的吉普车,看外观简直破烂陈旧。
  可是居然有很好的音箱,放的居然是忻怡喜欢的“平沙落雁”和“梧叶舞秋风”。
  我简直差点晕倒。
  吉普车上听古筝曲?
  柯忺宁似乎有点不好意思,忙解释:“我们常常在野外工作,山泉相伴,听古筝是绝妙的匹配。不过城市喧嚣,不适合听这么雅静的音乐。”
  接着柯忺宁把音乐关掉。
  可是这倒引起了忻怡的兴趣:“你居然听古筝?现在很少年轻人喜欢听这个了!”
  柯忺宁笑笑,很随意地说:“我们的工作是考古,一切古旧的东西都能引起我的兴趣。”
  “喜欢哪种古筝曲?我喜欢《长门怨》。”忻怡沉吟片刻问。
  柯忺宁豪气地说:“那太哀怨缠绵,我不喜欢。《阳春》、《白雪》我也不喜欢,太风雅。我喜欢《高山流水》、《秦王破阵子》、《平沙落雁》、《沧海龙吟》、《列子御风》这一类的,古筝也可以豪气悲壮、铿锵有力!”
  忻怡低下头浅浅笑。
  “怎么,你也喜欢古筝?”柯忺宁有点诧异。
  我忍不住说:“忻怡从小就玩古筝,现在是音乐学院教古筝的老师!”
  柯忺宁立即扬声道:“我可是在鲁班门前弄斧了?”
  “呵呵,不过是工作而已,算不得数!”忻怡一贯谦虚。
  “改天有空,一定听你亲手弹一曲,我一定在沐浴焚香后才登门!”柯忺宁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
  “好,很少有人愿意听我弹琴呢,锦诗她们一贯说我附庸风雅,制造噪音!”忻怡也笑了。
  “对对对,我们都是焚琴煮鹤的俗人!”我笑着捶她。
  “呵呵,忻怡那你就不要对牛弹琴了,你要找知音啊!”柯忺宇插嘴说。
  呵呵,一语双关。
  忻怡立即颦起了眉头,刚才的好心情荡然无存。
  下车时,忻怡连头都没回。
  我倒看见柯忺宁目送她的背影。
  回家,我打电话给忻怡。
  “怎么样?心情突然坏了?”我问她。
  “是!他居然想把我推给他弟弟!”忻怡满腔怨气。
  “可是,弟弟明显比哥哥还技高一筹,虽然模样一样,但品位、质素、气度都胜出许多。他更男人!”我细数弟弟的好处给忻怡听,希望她不要食古不化,错失良缘。
  “不,他不是那个让我心动的人!条件好的男人很多,可是让我心动的只有这一个!锦诗,我并不以貌取人!”忻怡倔强的说。
  “可是弟弟与你更投契!”我继续游说。
  “是,我承认,可以与他做朋友,但是爱,只能给哥哥!”忻怡悠悠说:“自我上中学起,那个晨曦中的操场边,我便付出我的感情,不能再收回交给其他人了!”
  我暗自叹口气,这傻丫头,还真执著。
  晚上,我兴致勃勃地把柯忺宁的事情讲给志谦听。
  他又皱起眉头:“锦诗,什么时候你才能管得住自己不管闲事?”
  我嘟嘟嘴,没说话。
  “锦诗,一个人的感情,由她自己做主,旁人最好做观棋不语的君子,别用自己的好恶去影响别人。”志谦又开始叨念我。
  我赶紧走开。
  可是志谦忘了,旁观者清这个道理。
  也许,生活就像一部洗衣机,任何东西放进去,都会被绞成一团,纠缠不清,旁观者、当局者,统统都稀里糊涂。
  翌日上班,刚到办公室,便觉得气氛有些异样。
  值夜班的王医生异常疲惫,眼睛里全是血丝。但他仍然口气平淡地与我做正常交接,无非是又多了两床病人。
  最后,他突然叮嘱:“三十二床,昨晚心力衰竭,抢救了一整夜无效,可能过不了今天,是大限了。”
  我心里要顿一下,才能反应过来,三十二床是张静初。
  突然悲从中来。
  是,我应该像王医生一般淡定从容,这么些年,住进来,再也走不出去的病人也见多了,我也以为自己可以从容应对,但是这一次,还是禁不住心里一颤。
  我深吸一口气,压抑着纷乱的思绪,让自己强自镇定下来。
  我麻木地按例巡房。
  最后,才到重症监护室。
  隔着玻璃门,我竟不敢走进去。
  张静初散乱的黑发衬得雪白枕头上的面孔更加苍白没有血色,整张脸都显出淡青紫色。
  她已必须靠呼吸机维持最后的生机。
  可是她的表情一如既往的沉静淡定,双眼澄明。
  我想这一刻她的心中也是同样一片澄明吧?
  骆子俊红着眼睛,头发凌乱,下巴上全是青色胡渣,他紧紧握住张静初的手,反复在她耳边低语。
  她已无力说话,但仍然用眼神回复他的低语。
  “梁医生,怎么不进去?”小张催我。
  我不得不推门进去。
  看见我,骆子俊哑着声音说:“梁医生,救救她!”
  我没说话,与张静初对视一眼。
  她的眼睛明朗而坦然,我知道她已经感觉到自己快要走了。
  我只得例行公事,为她简单检查了身体。
  是,大罗神仙也救不了她,何况我这个资质平庸的小医生?
  我无奈地对骆子俊摇摇头,轻轻说:“多陪陪她。”
  然后转身对小张说:“通知她父母来。”
  骆子俊要愣一愣才能反应过来,随即眼泪涌出。
  我突然发现,世界上,最难做的事情,原来是什么都做不了,什么都不能做!
  我为自己的无能为力羞愧。
  骆子俊扑过去,再次握住张静初的手,握得那样紧,两个人的指节都泛白了。
  唉,也不是没有感情的,只是这感情经不住考验而已。
  我幽幽想,竟然不忍再看下去。
  自顾自推开监护室的门,疾步走出去。
  一个上午坐在办公室,居然魂不守舍。
  快午饭时刻,小张、小林竟然齐齐奔进来:“梁医生,张静初不行了!”
  我霍一声站起来,飞速奔进监护室。
  张静初的父母倒比骆子俊显得镇定,也许他们从拥有这个女儿开始,就已经做好了迎接这一天的准备。
  只是,母亲已经悲伤得无法站立,只坐在女儿身边,不住流泪,而父亲紧紧抱着妻子,也是一脸泪水。
  骆子俊更是早已泣不成声,鼻涕、口水一路淌下来,双眼一寸不离地望着张静初,眼睛里是绝望的疼痛。
  张静初也望着他,目光里全是安慰和怜惜。
  这一刻,倒成了她来安慰他。
  见我进来,她突然用眼睛望着我,动了动嘴唇。
  我明白她的意思,强作镇定地走过去,把她的呼吸罩取下来,让她说话。
  她的面孔涨得更紫。
  她已经虚弱地连发出声音都困难了,但她还是满含歉意地对父母说:“别伤心,对不起!”
  说完,她的呼吸更加急促,她的母亲立即伏到她父亲怀中,失声哭了起来。
  要休息很久,,她才有力气再开口,在她,已经用尽最后力气,可是听在我们耳朵里,这声音不过是游丝。
  她看牢骆子俊:“我知道你爱我。好好生活,忘记我!”
  骆子俊拼命摇头,用力抱住她,他的眼泪全数落在她的脸上。
  突然,她的眼睛里充满了留恋和不舍。
  她轻轻动了动嘴唇,可是已经不能再发出声音,但是,我们都清晰地分辨出,那是“我爱你”三个字。
  骆子俊搂住她,拼命说:“我爱你,静初,我爱你,别走,别离开我!”
  张静初恋恋地望着他,嘴唇轻轻抖动,喉咙发出“咯咯”声,呼吸减弱,双目中光芒渐暗。随即瞳孔扩散。
  我稍微一检查,便知道,她已经离开,带着只有她和我知道的秘密。
  她临死,也不肯让自己爱着的男人,知道她已经知道他负了她!
  她临死,也帮着他维护他的谎言。
  也许,此刻她的灵魂已经脱离孱弱的身体,浮游在上空,静静地看着我们,用她那双洞悉一切、安静澄明的眼睛。
  可是骆子俊还浑然不觉,不断说:“别走,静初,我爱你!”
  然后拼命吻她的眼睛、嘴唇、面颊……
  这些吻一定滚烫,可是已经不能暖回她渐冷的嘴唇。
  为什么这么多的吻,非要带着泪,在当事人已经感觉不到的时候送出?
  我脑子里一片空白,轻轻说:“她已经走了!”
  “不!她的面颊,她的手指都还柔软有温度!”骆子俊低低喊,不肯相信静初真的已经与他成为两个世界的人。
  我不忍再看,撇过头,冲出门。
  身后是一片呜咽的哭声,放肆的、绝决的、悲痛的、锥心的哭声,并不能再挽回这个有着尖尖下颌的女孩。
  从此,她的世界一片澄静。
  坐到办公室,发呆良久。
  半晌才发现面颊湿濡,要到这时才知道难过。
  张静初的父母,此刻的难过,还在后头。
  亲人离世的时候,当时虽然觉得悲痛,但是并不会锥心刺骨。要多过几日,才反应过来,才会真正悲伤心痛。
  也许,半夜里,会觉得她突然回来!
  更也许,恍惚中,她就坐在对面,对牢自己沉静的笑。
  那个时候,才知道她已经真正永远离开,不再回来。
  就像突然被极其锋利的刀子划破手指,要过片刻,才知道疼痛,才明白十指连心。
  隐隐听见门外一群小护士感叹骆子俊的痴情:“哭得那样伤心,可见是真爱了!”
  也许,骆子俊真的爱她吧,只是这爱没有强大到忠贞、包容以及持久。
  他的眼泪也是真实的,只是软弱无力。
  毕竟,他的背叛还是深深伤害了她。
  可是,她却在生命的最后还维护着他,到底是她爱他,多过他爱她!
  但,也许所有的爱,都是自私的、脆弱的。
  他不愿再照顾她,厌倦她,寻找新的、不费心就可以轻松得到的感情,不是不自私的。
  她明明可以坦然放手,却还是纠缠着不肯放弃,就连最后帮他维护谎言,也许,为的也只是留给他一个最美好的回忆,也不是不自私的。
  她要他心中永远都有她,想到她的时候,全是她的好。
  她不要撕破真相的狰狞与残忍。
  她要她的爱情有个凄美的句号。
  好容易熬到下班,我发现自己整张脸都蒙着一层灰,像极运程暗淡,身心都不健康的人。
  连走路,脚步都是虚浮的,踏在地上都似不真实。
  走到梅林,我又看见骆子俊。
  他紧紧抱着马尾巴,眼泪鼻涕全数揩到她橙色外套上。
  她轻轻低语安慰他,神情间一些松弛,也有一些尴尬,更添一分疲惫。
  也许她也累了,在这折磨人的三角关系里。
  终于张静初离开了,她可以完完全全拥有他,她终于可以松一口气。
  可是,不是不尴尬的,安慰着为另一个女人哭泣的,自己的男友。
  可是他看不见,他只顾埋头表演他的伤心,诉说他对张静初的不舍与愧疚。
  她脸上突然有一抹不耐烦,只一瞬,很快消失。
  她也快到了忍耐的极限了吧?
  我突然觉得这个马尾巴,也有豁达胸襟,或者也有一流演技,也并不似我看见的那般快乐。
  她也是他的女友,他却天天名正言顺,堂皇地伺候、守护着另一个女人。
  在另一个女人处累了,再找到她,靠一靠,休憩片刻。
  她还不能有微词,否则别人会说她,恁地不懂事,没同情心,与将死之人争夺男友。
  现在张静初终于走了。
  她还得忍耐着,让他哭泣,表演他的悲伤和痴情。
  她还得充当爱心大使,安慰他、包容他,抚平他自另一个女人处得到的伤痛。
  多么累,多么不值得!
  谁说第三者就是赢家?
  也许午夜梦回,他叫的还是另一个女人的名字。
  她稍有不好,他便会那她与另一个女人比较。
  最最可怕,她永远比不过她,因为人一旦死了,留给当事人回忆里所有的记忆,都会自动过滤,剩下的全是她的好。
  怎么可能赢?
  而骆子俊,因为最终背弃了张静初,心中恒久会背负愧疚。
  毕竟人生不会有很多个8年,她牢牢占据了他最好时光的那8年回忆。
  他会时时想起她的好,他的快乐也不会彻底,不会通透。
  尽管她离开了,但他永远都背着她,不可能真正放下。
  这三个人,分明都输得一败涂地!
  也许,唯一好过的是张静初。
  反正她已经到另一个世界,红尘俗世,爱恨情仇,统统已经与她无关了!
  回到家,整个人似虚脱了一般。
  志谦居然还没回家,我打电话给他,他极端不耐烦:“加班,忙着呢!”
  也不等我回应,便将电话挂断。
  我握着听筒,怔怔对着白色的墙壁发呆,眼泪似断线的珍珠落下来,滚烫的,但随即便被这冰冷的空气同化。
  原来,生命、爱情都那么脆弱!
  两样都不可以自己做主。
  出疹、感冒、发烧、咳嗽甚至生癌,都由不得你!
  爱情同样,爱人、被爱、不爱、背叛、遗弃,也不由你!
  时间、死亡,样样都能夺人所爱!
  也难怪,如此脆弱的肉身,怎么可能蕴藏坚贞强悍的爱情?
  简直是痴人说梦!
  我觉得此刻,自己像个溺在水中的人,再不抓根稻草就会沉沦。
  我拨了余绍明的电话。
  他开车到楼下接我,我们一起吃饭!
  整个过程,我都沉默着没有说话。
  似乎知道我心情不好,他竟然也没有作声,只是默默照顾我,为我盛饭,夹菜、舀汤。体贴而温柔,这一份默默的关怀让我很感动。
  想到志谦对我的忽视,眼泪又不争气地滚出来,一颗一颗掉进碗里,把碗里的汤砸出一个个小小涟漪。
  这涟漪就像我和志谦的感情,逐渐也会归于平静,甚至消失。
  “锦诗,怎么哭啦?是不是觉得汤没味道?”余绍明温柔地问,小心翼翼,生怕惊吓到我。
  “啊?”这个余绍明真是莫名其妙,我哭了关汤什么事?“别哭,如果觉得汤味道淡了,也不用猛往里面放眼泪啊,我们让老板拿点盐过来就可以解决了!实在不用把眼泪都施展出来!”余绍明一副商量的口气。
  我忍不住破涕为笑!
  我知道,他是想哄我开心。
  我给他这个面子!
  有人哄,一定要立即见好就收,否则下次再哭,谁也不会理你啦!
  吃过饭,我们到“左翼”喝咖啡。
  生活就如这咖啡一样,看起来滴滴香浓,其实,苦涩无边,任凭我们加再多糖和奶,甚至连酒也派上,还是压不住那苦味,连回味都是酸的、涩的。
  我情绪异常低落!
  “绍明,到底做医生有什么好?稍微难一点的病我们就束手无策!”我对牢他。
  他轻轻呷一口咖啡:“如果没有医生,那么任何小病都可以让人丧命!这个你应该很清楚!”
  “唉,可是,面对质问,我不能这样向病人和家属解释啊!”我叹口气。
  “还在为张静初的事情郁闷?”他望着我,眼睛如深黑色咖啡一般,镇定而沉淀。
  “是,我亲眼看着她断气!她喉中咯咯作响时,我的心都揪在一起了。”我叹一口更长的气。
  “你不是第一次看见病人离世!”余绍明无奈地笑了,“并不是每个病人离开你都会这样难过,否则你早崩溃了!在你心里她和别的病人不同吧?”
  我终于忍不住,将张静初的秘密全部告诉他,想到静初万分不舍地望着骆子俊,咽下最后一口气,我的眼睛又有点潮。
  余绍明也听得直叹气。
  我悠悠说:“生活苦闷,工作让人压抑,我一到办公室,看到那些白色的墙壁、白色的衣服、白色的病床,那些脸色比床单还白的病人,我就喘不过气,心里像压了块千斤大石。这种厌倦抑郁的情绪,连下班后,也会带回家中。我觉得我都快不会笑了!我真怕病人那种死亡般灰败的脸色,会转移蔓延到我脸上!”我摸着脸颊,垂下头。
  余绍明沉吟片刻,突然很认真地说:“怎样才能让你开心起来?”
  我轻轻地,半开玩笑,半向往地说:“离开这里,你带我走。我们私奔!像司马相如和卓文君!”
  他愣了,但很快他说:“好,我带你走!”
  我突然笑起来,带我走?怎么可能?他7年的女友怎么办?他的工作怎么办?
  我心里的声音越加怯懦,志谦怎么办?我怎么办?
  余绍明笑起来,眼睛里有闪亮的星星:“我不能不负责任地带你离开,但是我能带你暂时离开!”
  我望着他,一脸雾水。
  “我们一起休个短假,暂时离开医院!反正今年快结束了,我们都还没休过年假。我们一起出去旅行,怎么样?”余绍明看着我!
  “啊,休假,是有点诱惑!”我笑望着他,“去哪里呢?”
  “海南!那里有蓝天白云,温暖清风,灿烂阳光,甘甜椰汁,碧海远帆,金色沙滩……”他细细说着。
  一下就把寒冷萧瑟的成都比了下去。
  我有点神往,心动了动。
  看着窗外凄清阴冷的街道,我想起志谦。
  不,我和余绍明彼此渴望对方的身体良久,早就想跨过那浅浅雷池,不过一直强自隐忍。
  一旦身处异地,那样浪漫美丽的地方,我们一定会忍不住填平那雷池,或者在上面搭一座桥!
  光想像,我已经感觉有热流自小腹处升起!
  我吓了一跳,赶紧对着余绍明猛摇头:“不行,不行,绝对不行!”
  “你怕什么?”他看着我。
  “怕……总之不行!”我支吾着不肯说。
  他突然坏坏笑:“怕我?嗯……”
  我脸一下涨红。
  他放声大笑,笑得我又羞又恼,忍不住伸手捶他。
  心情突然好起来!
  晚一点,余绍明送我回家。
  志谦已经在家里了,还是死死对着他的电脑。
  我真不明白他,上班对着电脑,下班也对着电脑,他怎么就不觉得烦?
  要是我,上班、下班都对牢愁眉苦脸的病人,早已崩溃。
  唉,也许,志谦觉得对着我比对着电脑更烦吧!
  我突然想到余绍明的提议,连忙蹭到他面前:“志谦,你请假,和我去旅行吧?”
  他头也不抬:“不行,太忙!”
  “你不是还有年假没休吗?我们一起去三亚,晒晒太阳,在沙滩上散散步,多好!”我游说他。
  “没兴趣!”他从鼻子里哼出三个字。
  我继续游说他:“成都多冷啊,你已经很久没和我去旅行过了……”
  “你烦不烦啊?都说请不了假!”他突然提高声线,十分不耐烦地吼我。
  “那我自己去!”我故意赌气说。
  “行,你去哪里都行,只要别烦着我!”他似乎已经到忍耐的极限。
  “陈志谦,你到底还跟不跟我过!你这是什么态度!”我也火了!
  “你是不是更年期提前到了?明天到你们医院检查检查?一天到晚没事儿找事儿!”他的眼睛还是不肯从电脑上移开,手里甚至还在摆弄鼠标,修改一个图形。
  “你太过分了!”我也大声回敬他。
  “我怎么过分啦?是你一回家就找我吵架!我今天本来加班,想到你在家等我,特地把工作拿回家做,想一边工作一边陪你,你自己跑去玩了。还好意思一回家就找我吵架!”他终于把眼睛放到我身上,那目光竟然有说不出的厌恶,似乎我是黏在他饭碗上的一只苍蝇。
  “我不稀罕你一边工作一边陪我!你工作的时候,我跟你说句话,你都嫌烦!你眼里根本就没我!”我也冲他吼。
  他轻蔑地看我两眼:“算了,跟你永远有理说不清!”然后继续做他的事情。
  我终于忍不住说:“你不陪我去海南,我找别人陪!”
  他不屑一顾:“行啊,只要你找得到人陪,爱找谁找谁去!反正我没时间!”
  我顿时连冲他发火的力气都没有了,整个人立在那里,如同被抽了气的皮球。
  我坐到沙发上,突然想豁出去,陈志谦你不仁,我不义。是你逼我的,别怪我对不住你!
  我坐在志谦的身后,给余绍明发短信:“我同意和你去海南,这周五就走!”
  很快,余绍明的短信就回过来:“好!我保证让你忘掉一切烦恼!”
  对,陈志谦,你就是我最大的烦恼,我要忘掉你!
  彻底忘掉!
  我觉得这一刻,我的表情一定是狰狞可怕的,比青面獠牙还恐怖阴森!
  可惜,陈志谦看不到,他的心神都在他的电脑上!
  等我从海南回来,我一定把他的电脑砸了!
  我狠狠地想!
  然后,一边想着各种报复他的歹毒招数,一边沐浴,上床倒头就睡!
  梦里,我把志谦的电脑劈成两半!
  志谦一怒之下,把我劈成两半!
  我看见被分成两半的我,惊恐而不置信地看着志谦,他却不屑一顾,转身走掉。
  我吓出一身冷汗,尖叫出声,终于挣扎醒来!
  睡在旁边的志谦被我惊醒:“怎么啦?”
  我瞪圆眼睛,把梦告诉他。
  他伸手摸摸我的脸。然后吻了吻我的额头:“傻瓜,一天到晚胡思乱想!快睡吧,真能折腾,睡觉都不让我安宁!”
  然后,他自顾自握住我的手,把我的头按在他肩膀上,轻轻拍了拍我,然后继续熟睡。
  我实在太困,来不及多想,一靠在他的肩膀,闻到他颈窝中熟悉的味道,立时三刻又做梦了!
  真没出息!
  我和余绍明的事情,我始终没有透露!
  不是我不相信好友,而是秘密还是自己守着稳当点,免得有一日翻脸,成为割断友情的利刃。
  利益当头,别相信这世上有真正肯为你守口如瓶的人,秘密还是烂在自己肚子里妥当,大不了长胖一点,求个安心。
  不过玺彤可能隐约知道我发生了什么,但是她也不追问,她不问,我更不会主动交代。
  忻怡成日活在自己的情绪里,哪里兼顾得到我的变化?
  我一个劲儿说志谦的不是,玺彤和忻怡居然还一脸羡慕:“看,多好,有个可以属于自己的男人可以抱怨,一点点缺点都可以无限放大,四处申诉!”
  我顿时哑口。
  是,和她们比,我幸运很多!
  我赶紧转移话题:“玺彤,范舟还缠着你吗?”
  玺彤苦笑:“我都快被他缠得换电话号码了!什么绝情的话都说过了!他还是每日打电话给我,下班守在我公司门口!不知道的人还当我铁石心肠,绝情寡意呢!”
  “也许他是真的对你动了感情吧!”忻怡幽幽叹口气。
  “不,他是希望生活中有人能免费为他提供艳遇,而且不用花钱,车子、房子、道具统统由我提供,他只需享受,好好扮演艳情剧男主角即可。顺便倾吐对家中黄脸妻的不满,他怎么舍得放手?这样天上掉下来的免费大餐,换了我也不肯轻易放弃!”玺彤满口嘲讽!
  “可是,当初,明明你也很投入,怎么此刻可以如此清醒?”我惊异地问她。
  玺彤自己也愣一下,然后怔怔说:“是啊!好得真快。当初也是真心爱他,希望与他有美好结局!”
  玺彤眼睛望着远处,思量半天,费力地说:“奇怪,我也爱过很多次了!很多时候,当时觉得很爱很爱,极之心动,也轰轰烈烈,缠绵悱恻过。心想:这该是真爱了吧。可是一旦过去,再回头思量,又觉得不那么爱了!连那段恋情,也好像只有开头和结局,中间那一段,怎么也想不起来了,多么奇特!”
  “到底什么是真爱?”玺彤望着我们,“刻骨铭心?刹那永恒?还是天长地久?我怎么觉得我是好了伤疤忘了疼?每一段恋情过后,我尚有余力自我修复,尚能过段时间继续战斗,继续投入享受爱情?我没有为情伤、为情疾、为情死?难道我不曾真正爱过?”玺彤神情瞬间迷惘低落,整个人陷进沙发里。
  我叹口气:“我想我是真正爱志谦的吧,可是有什么用呢?真爱也抵挡不过时间的消磨,彼此要么互相伤害,要么当对方透明。完全漠不关心了!而且,我那样爱他,还是抵挡不住外界诱惑,是我不够忠贞?不够坚定?还是爱得不够深?我自己也琢磨不透自己!我又恨志谦,又恨自己。”
  是,我其实一直煎熬自己的心,已经炸得焦黑了,还不肯死心!
  玺彤和忻怡沉默不语,这一刻谁也顾不得谁,谁也不能为谁解答难题。
  过良久,忻怡终于说:“弟弟一直约会我呢!我拒绝了很多次!”
  “完全对弟弟不感兴趣?”我忍不住问。
  “其实,他个性更鲜明、开朗。和他在一起十分舒服,但是我找不到那种心动的感觉!其实我知道他对我有很大好感,我也觉得他很多方面其实比哥哥更有吸引力。只是我怎么能那样痴痴恋慕哥哥,转过头,就去和弟弟好?多么荒谬!会被人耻笑的!”忻怡忍不住呻吟:“为什么要让我先遇见哥哥,白白暗恋了他那么多年,才发现原来他有个弟弟更适合我?”
  “老天总喜欢捉弄我!”忻怡大声抱怨!
  玺彤笑了起来,轻轻说:“不,老天喜欢捉弄每一个人!老天多么像个作家,我们都是剧中人,所有剧情都由他一手安排,爱恨情仇,生老病死,什么时候出场,什么时候退场,什么时候欢欣,什么时候饮泣,什么时候来段艳遇,什么时候飞来横祸……统统都由他安排!我们全都无力反抗,且懵懂无知,必须承受!”
  我忍不住笑:“是,难怪如此多人想当作家!可以安排剧中人命运呢!”
  忻怡狠狠说:“我的这幕戏,特别荒唐搞笑,老天一定已经看得哈哈大笑。”
  玺彤望着她:“不,也许只你的这一幕是喜剧,我的是悲剧,锦诗的是正剧。”
  我打断玺彤的话:“算了算了,我们每个人其实都在演一出荒唐的闹剧。”
  谁说不是呢?再轰轰烈烈的爱情,过了30年来,也许都会变成一段荒唐的闹剧!
  也许,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悲喜交错的闹剧!
  送走玺彤和忻怡,志谦还没回家。
  房间里显得异常空洞冷清,静得连回声都快有了!
  我蜷缩在沙发上,觉得寂寞无边,这种孤单的感觉,任凭再强大的人也无法抵挡,何况我原本就脆弱的感情和懦弱的心灵?
  不过,再寂寞,劳累整日,还是渐渐睡着。
  梦中被人摇醒:“锦诗,怎么在沙发上睡着了?”
  我睁开眼睛,是志谦,看看表,已经凌晨2点。
  我没作声,默默上床,继续埋头苦睡。
  生活已经够烦,我不想和他吵架,让自己烦上加烦。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男人要晚归,统统不是我能做主的!何必半夜争执,伤神费力!
  我突然觉得,我连与他争执,抗争的力气都没有了。
  也许哀莫大于心死吧!
  翌日,我十分沉着地请假。
  只觉得心已经麻木,也许这趟旅行将彻底改变我和志谦的生活。
  也许我将失去他,他也将失去我。
  也许,这也不过是一趟普通的旅行。
  普通?背着自己的男人和别人的男人旅行?
  我嘲笑自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本事。
  中午在食堂吃饭,余绍明将机票交到我手中。
  奇怪,那单薄的机票竟然似有千斤重。
  我拿着它,竟然手略微发抖。
  可是,我知道,这不过是我的道德观念强加给它的重量。
  我故意忽略它,使自己放松!
  已经箭在弦,发不发,哪里由得我?
  可是,一整天都心绪不宁,总是做错事情。
  打翻了一杯水,走错病房,喊错护士名字,开错药单,甚至,打给志谦的电话,也拨成了余绍明的……
  幸亏,掩饰过去。
  可是,内心里还是知道自己窘迫无比。
  女人就是这样,成日幻想,渴望激情、艳遇,渴望坚强臂膀的拥抱、纯熟热辣的亲吻、完美激情的性爱。
  但多数敢想不敢做。
  真有机会摆在眼前又忐忑,犹豫,充满罪恶感。
  此刻我心里也有罪恶感,但是我拼命回忆志谦对我的冷漠,来回击这负疚感。
  晚上,志谦又很晚回来。
  我问他是不是加班,他倒坦白,说与朋友聚会聊天。
  我惴惴不安地告诉他我明天要去旅行,他也只淡淡嘱咐我小心安全。
  甚至不问我和谁去!
  本来我已经豁出去,如果他问,我就老实回答,然后与他摊牌,看他反应,决定去留。
  可是他的冷淡倒成全了我,彻底让我下了决心。
  本来箭只搭上弦,他施了力,让它射出去……
  早上6点过的飞机,我出门时,志谦甚至眼睛都不舍得睁开。
  完全目中无人。
  我又气又恼,迷迷糊糊离开家门。
  坐上飞机,我还觉得犹在梦中。
  我就这样离开了志谦,我会因此失去他吗?
  我胡乱地想着。
  余绍明温柔地握住我的手,同时也感觉到我的不安:“怎么?不习惯坐飞机?”
  我慌忙掩饰:“是啊,有恐机症!”
  他笑着刮了刮我的鼻子:“真像个小孩!”
  然后用力抱了抱我,试图让我觉得安全。旁边一位中年妇女羡慕地望着我,似乎觉得这么英俊的男友,如此体贴我,我应该觉得幸福万分!
  我也觉得我该庆幸。
  也许世上所有的好情人,都是别人的坏老公。
  我看着他,我想知道,此刻他有没有想起他的女友,有没有和我一样的矛盾和挣扎。
  可是,他一直那么熨帖好看地笑着,让人一点端倪和异样都看不出来。
  我叹口气:“梁锦诗,箭已发,你还奢望它拐弯不成?”
  还是安心地享受这难得的假期吧!
  “锦诗,既来之,则安之!”余绍明对我展开一个鼓励安慰的笑容!
  哦,原来他早已洞悉一切,又或是,根本他也如此,这话说给我听,也说给他自己听!
  我突然释怀。
  有如此英俊男伴,温柔体贴,多少女人羡慕还来不及。
  我何必伤春悲秋,辜负良辰美景,碧海晴空?
  整个人豁然轻松!
  我对余绍明笑笑,反手握住他的手,看着他迷人的笑容,我觉得他英俊得让人头晕目眩,的确是平凡陈志谦不可比拟的。
  连见惯市面的空中小姐经过,也要多看他两眼。
  我有些得意。
  美丽的女伴能满足男人的虚荣心,英俊的男人也有相同作用!
  一下飞机,我俩都奔进洗手间,换掉厚重冬装。
  我们将从沉闷阴寒的冬季,进入一个温暖灿烂的夏季。
  我的心情奇迹般晴朗起来。
  也许那万里晴空的确可以感染人的心情。
  余绍明用力握住我的手,生怕我走失似的。
  人群中,穿白衬衫、牛仔裤的余绍明分外英俊逼人,自有一种过人的潇洒不羁的气质。
  我发现很多人侧目看他。
  其中也有不少人羡慕地看我,当然这些目光都是我的同性送给我的。
  她们的目光里还有些别样的东西,这平凡女子如何吸引住这高大出色的男性?
  我微笑。
  我也不知道怎么吸引住他。
  走出机场,一股热浪袭来,空气里有着浓厚的咸湿的腥味。
  我情不自禁深吸一口气,碧蓝的天空,雪白的云朵,两旁热带风情的植物茂盛蓬勃。整个人立即有了放假的感觉,一下放松起来,心情也愉悦而轻盈了。
  我和余绍明深深对望一眼。
  他突然低下头吻我,他的嘴唇柔软得让我即刻心跳加速。
  他揽着我的腰上了出租车,直奔喜来登酒店。
  我靠着他,他的肩膀宽阔厚实,十分舒服,是每个女人梦想中的肩膀。
  金色的阳光一缕缕透过树阴照下来,泛白的马路沿着碧蓝的海一直延伸,似乎海有多长,这马路便有多长,幸福似乎刹那间变成唾手可得的东西,而且是可以无穷无尽的。
  开车的司机不断从倒车镜里看我们。
  这个皮肤黝黑的中年男子一边嚼着槟榔一边嘿嘿地笑,终于他忍不住问我们:“你们是来度蜜月的吧!”
  我们都没出声,不约而同对望了一眼。
  是,我们都希望这个假期甜腻如蜂蜜,虽然不是“蜜月”,但也是个甜蜜周末吧!
  从上车,到下车,余绍明一直紧紧将手扣在我腰际,我也紧紧搂着他的腰,我们看起来是那么亲密无间,如同所有前来享受爱情、阳光、海滩的情侣一样。
  直到进入酒店。
  酒店的花园异常美丽,全是热带植物,茂盛而浓密,绿叶滴翠,繁花似锦,姹紫嫣红。
  花园里的游泳池内,有穿着艳丽比基尼的洋妞在戏水,笑声爽朗。
  穿过酒店风情万种的落地长窗,我们走到酒店前台。
  很自然,余绍明只定了一间客房,为避免我尴尬,他让我坐在大堂沙发里等待。
  那沙发一坐人便陷下去,立即慵懒,不愿再思考任何问题。
  此刻我心跳加速,也不能思考任何问题。
  看着前台,余绍明挺拔颀长的背影,只觉姿势无比潇洒自然,连办理手续的小姐都送上最具亲和力的笑容,还不时斜过眼睛瞄我。
  是,我如此幸运,竟然被如此英俊的男人垂青!
  想到晚上住在一起,医院黑暗角落中种种缠绵景象,全都一股脑出现眼前。
  我有刹那失神,但觉喉头发干,膝头发软,心里一阵阵心虚。
  直到余绍明走过来把我从沙发上拉起来,我还觉得脚步有点虚浮。
  服务生将我们送进客房,便自动为我们关上门。
  容不得我片刻思考,我的唇便被堵住,整个人被他的双臂用力箍住,紧紧压在怀中。
  直吻得我大脑缺氧,全身虚脱地挂在他身上,余绍明才放开我,然后轻轻舔了舔嘴唇,坏坏地笑望着我。
  我简直不敢再看他的眼睛,他的眼睛是巫师的法器,可以瞬间让我放弃所有抵抗,陷入情欲当中。
  我连忙左顾右盼,这才发现,房间的长窗正对着海,碧蓝的天空与纯净的海水融合在一起,雪白沙滩,在阳光下泛着银光。
  我顿时心驰神往,开心地叫起来。
  这一刻,成都所有的人、所有的烦恼都被我抛到脑后。
  我像个孩子一样兴奋起来,吵嚷着要换衣服去游泳。
  余绍明温柔地欣然同意。
  我赶紧冲到浴室换泳衣。
  虽然曾经和他也无比亲密,就差冲破最后防线,甚至想像过无数次冲破最后防线的情景,但是我还是没有勇气在他面前宽衣解带。
  我带了一套两截式泳衣,是无比娇艳的玫瑰色,衬得我久不见阳光的皮肤雪白,镜子里,我顾影自盼,居然也觉得肤如凝脂、细滑紧密。
  穿两截式泳衣,最忌讳有小肚腩。
  我仔细观察镜中的自己,小腹平滑而且紧致,双腿笔直修长。
  我满足地叹口气,差点泪盈于睫,老天对我不薄,以我如此高龄,还能有如此身材,真是够眷顾我了,不然我怎敢与余君这样出色人才走在一起?
  我再不敢怪老天不公了!
  我连忙往身上涂60倍的高效防水防晒霜。
  女人真是矛盾,期望沐浴阳光,又害怕阳光带来的负面效果,喑哑皮肤、褐色的雀斑、细密的皱纹。
  简直如同对待爱情一般,渴望爱情的美好,又害怕恋爱带来的伤害。
  所以,一开始,女人总是对爱情抱观望态度,自以为小心翼翼,精密保护自己,可是时间一长,还是会一头栽进去,迷了方向,不知进退。就像使用防晒霜,刚开始还能与阳光抗衡,可是时间一长,效用自然减半甚至消失,轻则晒黑,重则晒伤。
  嘿嘿,多么相似。
  穿上白色宽身浴袍,我走出浴室。余绍明已经在等我。他也换过衣服,与我穿同款浴袍。
  他走过来,很自然牵住我的手,轻轻在我额角印一个吻,我知道这个吻纯洁没有杂念。
  我拉着他,兴冲冲奔出酒店。
  五星级酒店最大好处便是有私家海滩。
  雪白海滩,细细的沙,软得似情人的心,时刻会沦陷。
  我们赤脚走上去,海风清爽,海浪一层一层涌上来,雪白泡沫,细腻温柔。
  呵,是善良的小美人鱼幻化的吧,也许每个细小泡沫全都是得不到爱的心!
  顾不得多想,水蓝色大海清澈迷人,连浅滩处,半掩在沙里的贝壳都清晰可见,简直是个浩瀚的诱惑。
  我们将浴袍脱下,扔在沙滩上的躺椅上。
  我有点不好意思,甚至有点拘泥。
  是,遇到余君,成都正是冬季,大家都裹得如同一只只肉粽。
  这一刻,褪掉衣服,突然看见双方半裸肉身,都忍不住相互打量。
  我不敢仔细看,只得埋着头,用眼睛余光悄悄偷看。
  呵,果然余君与黑暗中我用手触摸的感觉一样,结实而匀称,身材好得没话说,连腰线也一流。
  天天坐班的医生,能保持如此,真是让人诧异。
  看得出来,他经常进行户外运动,皮肤是浅古铜色,很性感,尤其是他笑起来,牙齿雪白,俊朗得让人不忍把眼睛移开。
  远处沙滩边,几名女子全都回头看他。
  余绍明也肆无忌惮看我,目光灼灼,看着自己雪白皮肤,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那么苍白无力的肉身,一定让余君失望。
  可是他伸出手,轻轻摸摸我的肩膀,有酥麻电流窜过:“锦诗!”
  我白痴似的看着他:“嗯?”
  “你有好精致的锁骨!好小的腰,不盈一握。真性感!”他低声在我耳边呢喃。
  我面孔一下涨红,赶紧低下头。
  他见我不好意思,笑得更肆无忌惮。
  然后,他牵着我的手,拖着我奔到海边。
  水面被太阳烤得温暖极了,但是淌进去,才发现内里是冰凉的,浅水处,虽然不至于刺骨,但是也让人从皮肤表层凉到心里,我甚至忍不住打了个哆嗦,那深不可测的海底想必冰冷如噩梦吧。
  也许,所有事物的表面都是一个温暖的诱惑,非寻到最最核心处才知道真相。
  可是真相,也许永远深不可测,是大海的深处,月亮的背后,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探得。
  余绍明见我冷得发抖了,连忙将我揽进怀里,他的体温立即通过皮肤传递到我心里,与海水的寒意对抗。
  我们站在水中,紧紧抱着彼此。
  他低下头看我,眼睛里充满了感情。
  我忍不住长长叹口气,我也说不出这声叹息是满足还是惆怅,不等我自己辨别,他已经将我叹息的尾巴堵住,用他火热的唇。
  他毫不顾忌地吻我,让我头晕目眩,我甚至连思索和害羞的本能都被他的吻剥夺了,只知道虚弱地回应。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松开我,我的呼吸急促地似个心律不齐的病人。
  “不冷了吗?”他的嘴角邪邪地上扬。
  我害羞地将头深深埋下。
  奇怪,竟然真的不冷了,不知道是他的吻撩拨起了我身体深处的热情和温度,还是我的身体逐渐麻木,开始习惯水的温度。
  再冷,再热,时间一长,也就麻木习惯了,再有变化也体会不到。
  有个试验说,把一只青蛙扔进沸水里,它受到刺激会立即跳出来。
  可是将青蛙扔进冷水中逐渐加温至沸腾,它因为习惯了水温的变化,直到被烫死,也不能察觉。
  也许,面对余绍明,我就是猛然被扔进沸水里的青蛙,他对我做的一切我都觉得新鲜刺激;而和志谦在一起,我就是那被逐渐烹煮的青蛙,早就麻木到没有任何感觉。
  不,我怎么又想起了志谦,如此旖旎风光,我怎么自倒胃口?自讨没趣?自寻烦恼?自找苦吃?
  我用力甩头,将他甩到脑后。
  我将目光投到余绍明英俊的面孔上,在心里反复对自己说:“别做那自找死路的青蛙,明是火坑,是苦海,就要速速跳出,余绍明是最好的跳板和救命稻草!”
  整个下午,我们都泡在水里,余绍明泳技奇佳,精力充沛,体力过人,我几乎每天都能发现他的优点,就像我每天都能发现志谦的缺点一样。
  又是志谦,我又用力甩头。
  直到手脚被水泡得起了皱纹,我们才依依不舍,筋疲力尽地上岸。
  裹着浴袍,我们趟在躺椅上休息。
  不时的,有当地农妇,裹着色彩浓烈的头巾,挑着一筐筐便宜得让人咋舌的热带水果,前来兜售。
  一不小心,我们竟然买了一大堆。
  小米蕉绵软湿糯,小芒果甜腻芬芳,山竹唇齿留香,红毛丹爽滑可口,吃得我忘乎所以,两手无空。
  余绍明,在一旁细心伺候着,让我觉得自己像公主一样被人娇宠着,心情明朗得似头顶无云的天空。
  然后我们牵着手,回房间各自沐浴。
  洗澡时,我才发觉,皮肤不知道被阳光灼伤了,还是被海水刺激了,十分温和的水,淋在上面都生痛,像被无数细针密密地刺着。
  看,再美好的事物,都有负面效果。
  也许再甜美的爱情,都会带给你伤害,只是这伤害也许暂时隐形了。
  幸亏带了乳液,我将全身抹了一遍,稍微觉得好受点。
  在房间里休息片刻,太阳开始西斜。
  我们打车到市区海鲜大排档去吃海鲜,这里本来是本地人吃海鲜的地方,价格十分便宜,但是渐渐不甘心被宰的外地人也闻风而至。
  一走进去,简直人声鼎沸,浓烈的腥味混合着各种爆炒海鲜的香味扑面而来。
  我竟然在吃了一大堆水果后,开始觉得饥肠辘辘。
  我们点了一小份的鲍鱼涮火锅,然后要了清蒸扇贝、蒜蓉美人腿、爆炒海蟹、白灼虾、椒盐濑尿虾,然后配了两个当地特产的青菜煮汤……
  配上海南特有的辣椒黄灯笼做的酱,引得口水与鼻涕同流,口水是被馋出来的,鼻涕是被辣出来的。
  我们挥汗如雨,大块朵颐。
  难怪民以食为天,美食才是真正性感的尤物,任何人都喜欢,天底下有不爱美女的人,但没有不爱美食的人。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伤心欲绝时,会变得暴饮暴食,食物是填补寂寞的良方,是忘忧草、解闷散……
  我一边感叹着,一边埋头苦吃。
  一顿饭,吃得我们俩都撑不下了,还觉得意犹未尽。
  我真是佩服我们俩,竟然把这一大桌子菜全都吃光了。
  最后,我们俩撑得腰都直不起来了,必须相互搀扶着,才能走出春园。
  我觉得整个人因着这顿饭变得异常有“分量”,似乎每走一步,大地都要颤抖一下。
  我摸着填得满满的肚子,满足地叹气。
  回到酒店,我们吃了两片帮助消化的药,决定到海边散散步。
  天已经尽黑,余绍明牵牢我的手,与我并肩而行。
  我们脱了鞋,拎在手中,脚踏着细软的沙滩,走在浅浅的波浪中。我们留下的足迹,全都被随后涌上来的海水冲刷,蚀落,然后消失。
  墨蓝色大海与天穹融为一体,让人分辨不清哪里才是交接处。半空挂着一轮浑圆的月亮,橙黄,皎洁晶莹,有柔和的光晕绕在四周。再远些,有稀落的星星,碎钻一般,闪烁着暧昧的光。
  海面上漆黑一片,但是再远些,又有点点亮光,是什么东西在闪烁?我不得而知,也许是渔火?
  我猜测着。
  海风徐徐,清爽而腥咸。
  我闭上眼睛,那海风似情人的手,温柔地抚过我的面颊,轻轻将我的发丝撩起。
  我沉醉在这一刻的静谧里。
  余绍明的吻,像清风一样拂过我的嘴唇,轻轻的厮磨,然后离去,缱绻得让人心醉。
  我唇上余温还在,实在舍不得睁开眼睛,突然听到“砰砰砰”几声闷响。
  夜的平和被打破,我慌忙睁开眼睛,却再一次被惊呆。
  远处的天空中,竟然是一朵朵缤纷绚烂的烟花,那明亮而夺目的烟花,盛放在天幕中,半个天空被衬映得流光溢彩……连浓黑的海也被照得微微冷亮。
  可是只是瞬间,那烟花坠入海中,跌进黑暗里,天空那仅剩的几条余光,挣扎着,似不甘心,却还是被吞噬。
  天空因为适才那刹那的光辉,而变得更加沉寂静默,似一个寂寞的黑洞,要把所有仰望着它的人吸进去一般。
  我看得呆过去……
  世上不知道有多少爱情,如一场场盛大的烟火,拼尽全力绽放,然后瞬间陨落,只留下无尽的、绵长恒久的寂寞。
  也许,我和志谦,和余绍明的爱情,也只是一场场烟火,绚烂美丽。最终,也如烟花般寂寞,陨落至消失,不留痕迹。
  余绍明轻轻咳嗽一声,小声在我耳边说:“要不要买烟花来放?很浪漫不是吗?”
  我望向他手指的方向,几名当地妇女正挎着篮子,兜售着烟花。
  二三十元钱一枚烟花,并不贵。
  难怪这么多情侣,争相购买,燃放。
  一个个短暂的、刻意的、廉价的浪漫,绽放在天空,多么轻而易举。
  那烟花的余烬,黑糊糊,带着浓烈的硫磺味道,散落在雪白的沙地上,大煞风景。
  我摇头,故意对着余绍明做惆怅状:“我没有少女情怀,我不觉得烟花浪漫,只觉得凄惶悲凉,它让我想起我的青春,虽然美丽,但是过于短暂。我已经过了追求刹那辉煌的年纪,我渴望天长地久……”
  余绍明忍不住哈哈哈笑,用力捏我的鼻子:“你别伤春悲秋,故意做怨妇状。”
  我瞪他一眼:“怨妇好过怨男,再英俊的男人,一旦怨起来,保准让人鸡皮疙瘩掉满地。”
  “可我眼前只有个怨妇!”他对我龇牙咧嘴地笑。
  我跳起来打他,他飞快躲开,我穷追不舍。
  他故意逗我,放慢速度,待我追上去,又猛地提速,拉开距离。
  终于我抓住他,用力在他手臂上咬了一大口,他怪叫一声,扑上来反击。
  我速速躲开,然后改他追我。
  我们像所有最恶俗的电影情节一样,在海滩上追打。
  似乎情侣在海边不追打就不成戏。
  但是确实有乐趣,恶俗一点又怕什么呢?
  余绍明一把抓住我,然后,紧紧箍住我,他的眼睛亮若寒星,直直看牢我,直看得我心里发慌,接着他毫不客气地吻我,吻到我喘不过气,还用力噬咬我的下唇。
  我痛得大叫躲开,然后笑着凑到他面前,出其不意地猛咬了他的鼻尖一口。
  他继续回敬我,咬我的耳垂,我也礼尚往来咬他的面颊……
  我们像两头最原始的兽,以轻轻撕咬对方表示着亲昵和嬉戏……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但是这海岸线还是绵长而没有尽头。
  我希望此刻我的快乐也可以像这海岸线一般没有尽头,我承认我是贪婪的,但贪婪是人的本性,我怎么可能免俗?
  我本俗女!
  运动了这么久,总算把一肚子海鲜勉强消化了,我们找了一个小酒吧坐下。
  这是个直接建立在沙地上的酒吧,十分简易质朴,酒吧用简单的棕树树干搭建而成,即便在夜里也极具热带风情,海潮声就在耳畔,清爽的海风一阵阵吹过来,皓月正对着桌子,最妙的是,整个酒吧一个客人都没有,只有我们俩。
  我们一坐下,立即发现,酒吧里播放的是我最喜欢的NorahJones的歌,这个女歌手把爵士演绎得超凡脱俗,非常特别,她有十分暧昧而温暖的嗓音,让人很容易慵懒沉醉在她的歌声里。
  果然,就着红酒,我和余绍明都在这歌声里找到了醉意。
  我眼睛蒙眬了,NorahJones还在吟唱:“Willyouthinkoftimesyou’vetoldme,Thatyouknewthereason,Whywehadtoeachbelonely,Itwasjusttheseason……”歌声里,余绍明的脸庞笼着一层柔和的光,整个人显得异常温柔,那双眼睛,脉脉的,温和而动人。
  我不知道我是因为红酒、歌声,还是这月光,抑或只是眼前男人的眼波,总之我觉得自己醉了,整个人松弛下来,嘴角不由自主上扬。
  我对着余绍明频频举杯,身体半靠着桌子,姿态异常懒散舒适,但是看在旁人眼里,一定觉得我不正经,颇有醉态。
  我突然想起了玺彤,忍不住突然大笑起来。
  玺彤在成都这美女如云的第一红粉城里,也算首屈一指的佳丽。
  不过美女都有特殊嗜好,玺彤也不例外。她失恋那段时间,夜夜流连灯红酒绿,且无酒不欢。每每熏然薄醉,必双颊微酡、红粉菲菲、双眼似能滴出水来,眼波流转如流星划过,分外风情娇艳。
  此时身边众英豪无不拜倒在其石榴裙下。
  而玺彤亦越战越勇,喝芝华士如可乐,尽数倒入口中。
  无奈酒精并不给美女薄面。
  别的美女在所有情态下都是楚楚动人、我见犹怜的,连醉酒时也不例外。古有史湘云醉卧花间豪气万千;杨贵妃醉酒更是千娇百媚、名流千古。
  可摩登美女原玺彤小姐的醉态却着实令人不敢恭维。
  一次我到“红色年代”找玺彤,四处找寻皆不见她倩影,只好准备独自闪人。突然,见一女子在门口扶着扶梯,张大口狂吐不止。奇臭难当,我当即欲掩鼻而逃。
  突然那女子抬起头对着我咧嘴一笑,笑完又自顾自埋头狂呕,片刻又抬头对我笑。
  所谓边吐边笑就是这个样子了。
  这失态之极的女子竟然就是我要找的玺彤。
  我惊异不已。
  事后我常常将这一幕当作笑柄用来威胁她、讥讽她。
  为此玺彤甚至戒酒了颇长一段时间。
  见她戒酒,我明白此刻维护自己美女形象的愿望已经胜过她发泄失恋的情绪,能顾忌自己的形象了,感情的伤害也就距离痊愈不远了。
  我把此事将给余绍明听,他果然笑得前俯后仰。
  要是玺彤知道了,一定挥舞菜刀与我拼命。
  可是,朋友就是要在关键时刻派上用场的啊,拿她的糗事换我心仪男子一笑,很值得啊。
  我暗自想笑,玺彤常说可为我两肋插刀,比起插两刀,破坏她形象简直是小菜一碟。
  熏熏然,我们俩都有些情难自己,彼此在对方眼中,都无比可爱。
  我们聊到夜深,连酒吧都要打烊了,才不舍得地相互拥抱着离开。
  我甚至觉得步履有点蹒跚,连走直线都很困难。
  余绍明低下头看着我,我也仰起头看他,不由自主,我们吻了对方。
  我们就这样抱着,笑着,吻着,晃晃悠悠地回到房间。
  门一关,余绍明便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将我压在墙壁上,用身体死死钳制住我,一只手捧着我的脸,一只手插进我的头发里,将我头微微往后扯,让我仰起脸迎接他的吻。
  他的唇火烫,他的呼吸急促,只一瞬间将我降服,我毫无反抗之力,也毫无反抗之心,只知道迫切地回应他。
  我们吻得如火如荼。
  这一刻,我们什么都顾不得,房间里,连灯都没开,我紧紧贴在墙上,伸手不见五指,恍惚中,又回到了那个黑暗而暧昧的楼梯间角落里。
  整个房间里,静得只听见两个饥渴的人沉重急促而迫切的呼吸,这呼吸里全是满满的火热、赤裸的欲望。
  我整个人都酥软无力,全身依在他身上,我醉了,醉在他夺人魂魄的吻里。
  他的手开始在我身上游走,肆意探进我衣服里,他的指尖所到处,酥麻难耐,我禁不住浑身战栗,我多么渴望他的手能够自由无阻地在我身上抚摸撩拨。
  这一刻,我和他身上的衣服,像世上所有最微妙尴尬的人际关系,半遮半掩,进退两难,成为最累赘的障碍物,牵牵绊绊,纠缠不清。
  我们恨不得除之而后快。
  仿佛心有灵犀,余绍明开始解除我身上的衣服。
  我轻轻摇晃身体,躲开他的手,并低哼出一个“不”字。
  这个“不”字,是那么的虚弱无力。
  天知道我多么渴望将这些碍事的衣服全部扯掉,可是我却不得不做出一副犹抱琵琶的样子。
  好在余绍明深谙:女人说不,还不是半推半就的道理。
  我就这样半推半就,扭捏着,成了余绍明的帮凶,将我和他身上的衣服全部都清除了。
  所有的障碍都消除了,我们终于赤诚相见。
  尽管以前我们也异常亲密,可是这样赤裸相对,还是第一次。
  我脑子里一片混乱,身体却燥热难当,整个人完全处于癫狂状态,如同置身太虚幻境。
  余绍明喘息着,声音喑哑而性感:“宝贝,换个地方!”
  不等我反应过来,他已经将我抱起来,放倒在床上。
  床头竟然放了玫瑰花,芬芳馥郁,让人更加意乱情迷。
  我瘫软在床上,任凭余绍明亲吻我。
  当他的身体贴近我,除了能感觉到他皮肤的光滑细腻,我还能感觉到他的坚挺和欲望。
  我销魂极了,简直忘乎所以,我迫不及待要他进入我的身体,将我带到更快乐、更疯狂、更缠绵的境地。
  我抱住他结实的臀部,往下压。
  他喘息着,探索着我湿润的身体。
  “你准备好了吗?我怕弄痛你!”他温柔而细心地说。
  我脑袋里突然嗡地一声响,整个人都有点懵了……
  多么熟悉的一句话,我精神甚至有点恍惚了,黑暗中,我似乎回到了5年前的一个夜晚,也是同样的黑暗,同样床头有芬芳的玫瑰,另一个男人,怯怯地、温柔地问了我同一句话。
  志谦,哦志谦!
  天,我在做什么啊?
  电光火石间,我突然心里一片澄明,像被一盆冷水从头淋到脚!
  我和志谦关系恶劣,淡漠,但是我们还是彼此深爱着对方的,至少我是那么那么地爱着志谦。
  我要做的是努力改善我们的关系,协调彼此间出现的不和谐。而不是负气地和他冷战。
  或者凭着一时意气和生理的冲动,与我并不爱的男人做爱,发泄欲望。
  余绍明见我突然呆住,连忙轻轻唤我。
  我突然泪盈于睫,一把将余绍明抱住,轻轻说:“绍明,不行,我们不能这样!我不爱你,你也不爱我!”
  余绍明像被雷击中,整个人僵住。
  他伏在我身上,半晌不能动。
  但我清晰地感觉到,他的欲望在慢慢减退。
  良久,他撑起身子,看着我,黑暗里,他的眼睛还是那么明亮若星辰。
  可是,它们已经不能诱惑我,此刻我已经明白不是所有美好的事物都属于我,它们属于另一个女人,而我也有属于我的生活。
  “锦诗,你永远那么理智!”余绍明叹着气,悠悠说。
  我笑望着他:“已经够了,你带给我的欢愉和激情,永远都会被我记得,我曾经与一个如此英俊的男人共同拥有一段销魂而美好的回忆!”
  “我也是!你那么温柔美丽,我很想好好保护你,可是,也许我应该认真对待的,始终是另一个女子!”他也恢复了理智。
  他伏在我身上,我被他压在身下,我们身无寸缕,看在任何人眼里,都是香艳的一幕。
  可是,两位当事人,却心平气和,没有一丝欲念。
  我们甚至开始交谈,第一次,坦诚地告诉对方,自己现在还在爱着自己的另一半。
  黑暗里,我们靠在一起,轻轻诉说自己心里埋藏的秘密,像最亲密无间、无话不谈的朋友。
  他告诉我,第一次与女友相识时的震撼。
  我告诉他,我和志谦相处时的美好细节。
  他告诉我,女友一直是他的骄傲:“她真的很有语言天分,会四国不同的语言。”
  我告诉他:“志谦很有才华,他设计的广告,得过很多奖,业内人士说他很有潜力。”
  “我女友非常美丽性感,我们曾经无数次憧憬过我们的小孩会有多么优秀可爱。”余绍明真情流露。
  “我只是不能忍受和志谦如此相爱却相处淡漠,我恨时间摧毁了我们之间的激情!”我实话实说。
  “我知道,自己长年上夜班,女友一个人独守空房很寂寞,我承认时间长了,我也常常忽略她的感受。”
  接着,我们开始互相检讨自己在彼此感情中的错失。
  甚至,还会真心地为对方出谋划策。
  我知道,我们再也不会拥抱接吻了,错失这么英俊温柔的男人,不是不可惜,但是人不能太过贪心。
  我不能与另一个男人调情,还对志谦做出深情款款、矢志不渝状。
  我有什么资格指责志谦?
  他至少没背着我与另一个女人上床。
  我欷歔着,决定将余绍明纳为自己的朋友。
  我们聊到天空泛出鱼肚白……
  天一亮,我们便订了最早一班的机票。
  我们谁也没有心情再留恋海南的美景,而是归心似箭。
  坐在飞机上,我们各自闭目养神。
  突然飞机开始剧烈颠簸,像醉汉一般猛烈地摇晃起来,一时间,机舱里的人都有点慌乱。
  我下意识抓紧扶手。
  空姐赶紧走到过道中:“别惊慌,只是遇到强气流,很快会过去的。”
  但是空姐的话并没有应验,飞机继续摇晃。
  半空中,一切哪里由得我做主。
  生命都交到别人手中,突然我悲从中来,难道上天要惩罚我,不肯给我一个改过的机会?
  我突然想起志谦的种种好来,我从来没有像此刻这般迫切地思念过志谦,现在我只想靠着志谦,看着他温和的眼睛,听他永远不急不缓的心跳,闻他熟悉宽厚的味道。
  余绍明见我害怕的样子,忍不住伸手抱住我。
  我像被毒蛇咬到一般将他一把推开。
  要是飞机失事,我才不想志谦为我收拾遗骸时,看见我与另一个男子紧紧拥抱在一起。
  就算我死了,我也要志谦想着我,念着我,整日以泪洗面,天天记挂着我的好,那个时候他一定会后悔自己平时对我太冷漠。
  想到这里我突然觉得心酸,志谦会为我终身不娶吗?
  不,一定不会的!
  志谦只要到医院一问,就能戳穿我的谎言。
  他那么聪明一定什么都猜得到,他一定庆幸我的出轨,这样他就不用悲伤,甚至不用对我愧疚,可以放心大胆地去爱旁的女人。
  想到志谦与别的女人结婚生子,为她暖被子,我心里酸涩难当。
  一下子嫉妒的情绪击中了我,我的眼泪潸然而下,甚至泣出声来。
  我被失去志谦的情绪包围着,连死亡的恐惧都忘记了……
  余绍明猛地摇我:“锦诗,别怕,你怎么那么胆小?”
  我睁开眼睛,余绍明正笑着看我:“你怎么像个孩子似的?只不过是气流,已经过去了!”
  我这才看见空姐已经微笑着在告诉大家气流过去,我们已经安全了。
  我长长吁了一口气,太好了,我不会失去志谦了!
  这个信念如同一枚定心丸,一吃下去,百病全消,我的心又安定下来。
  我突然觉得,身边英俊非凡的余绍明像极了潘多拉的盒子,它诱惑着我,让我犯下大错,幸亏在最后关头,我悬崖勒马,关上了盒子,留下了最后的希望,不然我将永远无颜面对志谦。
  我突然想到什么,立即问余绍明:“你会把我们的事情告诉你女友吗?”
  他诧异地看我一眼:“你会告诉你男友吗?”
  我不假思索地说:“当然不会!瞒他一辈子!”
  他也点点头。
  我放下心来,这事情只有我们两知道,幸亏我连玺彤与忻怡也没告诉。
  是,告诉志谦对他是伤害,对我也是,是个两败俱伤的笨做法。
  我太知道陈志谦了,以他追求完美的性格,要是他知道了,我们铁定永世不能在一起了。
  我宁可这秘密烂在我肚子里,哪怕这秘密太重背着它也许我会永世不得超生,但是下辈子的事情谁管得了?
  谁没有秘密?
  谁没犯过错误?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浪子回头,还金不换呢。
  我安慰着自己,同时偷偷松一口气。
  一下飞机,成都凛冽的寒风就包围着我,阴寒潮湿的空气让我瑟瑟发抖。
  我放弃了那个明媚而灿烂的三亚,我选择了有着陈志谦的阴冷的成都。
  但是有志谦的地方,再冷,在我,也是温暖的。
  我站在机场门口,对余绍明挥挥手:“祝你幸福!再见!”
  他笑着,对我点点头:“你也要幸福!”然后,他微笑着目送我。
  余绍明始终是个君子。
  他没有勉强我做过任何事情,而且他确实给了我十分甜蜜刺激的回忆。
  也许午夜梦回,我还会回味那些十分甜蜜销魂的时刻。
  我一点都不后悔这段经历,但也不因为放弃这段关系而怅然不舍,此刻我满脑子都是志谦的影子,我只想抛开一切,投奔志谦的怀抱。
  我打车回家。
  虽然只离开了成都一天,我觉得一切都像久违了,一切都那么亲切可人。
  转眼,我已经到了家门口。
  现在才上午11点。
  我轻轻叩门,心脏激动得快从胸腔蹦出,志谦,我回来了……
  门一下子打开,志谦诧异地看着我:“你怎么才走一天就回来啦?”
  他那张愕然的脸,在我眼里,比任何光鲜的影视巨星都顺眼可爱,我发现我还是那么热烈地爱着他,从来没有一刻减退过。
  我不等他多说,一把将他抱住,一脚将门踢上,然后抱着他吻他的双唇。
  说良心话,志谦的嘴唇,没有余绍明的柔软,接吻的技巧也没有他纯熟,但是这嘴唇只吻过我一人,绝对只属于我!
  我满足地叹口气,我差点失去这种平静无波澜的幸福,我被自己的迷途知返感动了,眼泪顺着脸颊滑落。
  志谦看着我惊异不已:“怎么哭了?”
  我哽咽着掩饰:“刚才飞机差点出故障,我差点就回不了家了!”
  志谦一听,赶紧抱紧我,拍我的背:“吓坏了吧?”
  我把头半埋在他胸前,添油加醋地描述那强气流。
  志谦拥着我:“好了,乖,别怕了,不是安全到家了吗?”
  我享受着这一刻的宁静,将自己全身的重量都转嫁到志谦的身上。
  志谦,该是可以托付终身的人吧!
  我幸福地想着。
  突然志谦问我:“不是说要去好几天吗?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我找什么借口?情急之下我说出了真话:“我太想你了,我觉得我不能离开你,于是我无心风景,迫不及待地回来了……”
  “真没出息!”志谦捏着我的鼻子,似乎也被我的情绪感动了。
  “傻瓜!你怎么一点都不长进啊?还和5年前去九寨沟一样?”志谦更加用力地将我抱住,并主动吻我的头发!
  我一直没有和余绍明联系,他也没有和我联系。
  直到周末中午,我们才在食堂里遇见,大家都忍不住相对一笑。
  他还是那么英俊,而且神采奕奕。
  反倒是我,有点憔悴。
  他走过来,很自然地坐下和我一起吃饭。
  他看了我半天,有些担忧地问:“锦诗,你样子很疲倦!”
  我有些虚弱地笑笑:“好女友不好当!你呢?看起来精神还不错!”
  他犹豫了一下,说:“我也正在努力调整状态,改善和女友的关系,最近我忙着打报告,我准备辞掉急诊室的工作,换个不用上夜班的!然后,向她求婚,毕竟我们在一起已经7年了,我不能再拖下去了!”
  “哦。那先恭喜了!”大概真的从来没有爱过余绍明吧,此刻我居然能够平心静气地祝福他,一点嫉妒的意思都没有!
  要是有一天,我要知道志谦和别的女人结婚,我一定嫉妒得想杀人。
  吃过饭,我们谁也没有再留恋,各自转身离开。
  刚走了两步,余绍明突然唤住我:“锦诗。”
  我停下来,转身看着他:“什么?”
  他望着我,想说什么,但是动了动嘴唇,还是欲言又止了。
  我对他笑笑:“你想说什么?”
  他犹豫了一下,摇摇头:“没什么。希望你也幸福!”
  我再次对他展开一个温柔大方的笑容,然后洒脱地转身离开。
  尽管心中对他已经没有任何留恋,但是我还是希望,在他心中,我永远是那个温柔恬静的女人,希望他记忆里我的一颦一笑都是美丽的。
  男女之间的关系真是微妙,但是又简单到三种直线与直线的关系就可以解释。
  有的男人和女人,是两条平行线,永远不会产生交集。
  有的男人和女人,则是交叉线,某天相遇产生交集,但是终归会分开,再也没有联系。
  大概我和余绍明就是属于这种吧。
  只有极少数的男人和女人,会是两条完全重合的直线,永远不离不弃,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直到生命的尽头。
  我希望志谦就是那条与我完全重合的直线。
  下班,我正要赶赴菜市场,却接到志谦的电话,说他又约了朋友,不回家吃饭。
  想到好久没有与忻怡联系了,我便主动打电话约了她和玺彤。
  我想,保姆也有休假的时候,我这个准贤妻,也该让自己休息一下了。
  我们三个女人,终于又聚在了一起。
  樱花酒吧还是老样子,可是,我们三个人的感情却如同早逝的樱花,只灿烂了刹那。
  物是人非!
  玺彤,已经和以前一样恢复嬉笑怒骂,对感情持“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的态度。
  我,为了爱情,已经不再抱着宁为玉碎的态度,我现在只求片全瓦,挡挡风雨,过平凡生活。
  反倒是忻怡,还始终颦着她的眉头,神情比以前更恍惚了,可是眼睛却闪闪发亮,似乎随时可以燃烧似的。
  “锦诗?怎么不发短信了?”坐了半小时后,玺彤诧异地问我。
  “没兴趣了!”我不想提。
  “你不是很疯狂地热衷发短信吗?”我知道玺彤隐约猜到一些,故此用这种方式试探。
  “过去了……”我平静地说。
  “哦,也好,你不适合发短信!你那段时间的表现让我们很担心。”玺彤轻轻颔首。
  “一切可以上瘾的不良嗜好都应该及早戒掉!”我知道应该让好友放心了。
  “呵呵,女人最大、最不良的嗜好是爱上男人!”玺彤讪笑。
  我忍不住点头:“是!其他嗜好统统可以戒掉。唯独爱上一个男人,你就算想戒,也心有余而力不足。或者根本,深陷其中,不知甘苦,连戒掉的心都丧失了!”
  玺彤大笑:“对,像吸食海洛因一样,就算真的戒掉了,还是会有终身不能摆脱的心瘾,折磨着你,困扰着你,永世与你纠缠。你以为你已经戒掉某个男人,可是,若一天,猝不及防,看见他挽着另一个女人从你面前走过,你还是会痛彻心肺!”
  一直神情恍惚,沉默不语的忻怡,突然叹口气:“最最可怕的还不是这个!最可怕的是,你费劲力气、九死一生,戒掉一个男人,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又爱上了另一个男人,简直像循环,永远生活在无间地狱中,永世不得超生。”
  听了忻怡的话,我们全都沉默了。
  也许,女人最大的、最深的,永远不能摆脱的“瘾”,不过是对爱情的渴望。
  这“瘾”,让你明知是错,还是不肯自拔,甘愿沉迷其间。
  女人终其一生,追求的不过是爱情,那个虚幻的、扑朔迷离的、美丽的、让人永远琢磨不透的爱情,它总是猝不及防地来,悄无声息地去,让你永远无法把握。
  也许,我们穷其一生,苦苦追寻,到头来发现,顶礼膜拜的,不过是个幻觉!
  忻怡轻轻咬着下唇,每当她下意识做这个动作,我们便知道她一定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告诉我们,但是又难以启齿。
  于是,我和玺彤都静下来,看着她。
  果然,她故作镇定地咳嗽两声,然后又憋了半天,才极不好意思地吞吐着说:“我发现我爱上了柯忺宁!”
  我和玺彤顿时舒了口气,对看一眼,还以为发生什么大事呢!
  这是好事!
  忻怡急急辩解:“你们怎么不说话?是不是觉得我特别水性杨花,刚刚爱完哥哥,又爱上弟弟?”
  我和玺彤赶紧摇头:“怎么会?”
  可是忻怡自顾自说:“你们一定这样想!我也恨自己怎么这样不争气。一开始我以为是两兄弟长着同一张面孔,喜欢弟弟不过是想在他身上找哥哥的影子,找个寄托。可是后来我发现,真正吸引我的是柯忺宁的本身,与面孔无关!我觉得我和柯忺宁才是失散多年的双胞胎。我们连喜欢的音乐、爱看的书、崇拜的作家,甚至很多生活习惯和生活理念都那么相似!而且我再看见柯忺宇,居然一点感觉都没有了!我怎么能这么快就见异思迁呢?你们说,我是不是很不知羞耻?”
  玺彤笑得喘起来:“我看那个弟弟比哥哥不知道好多少倍!这次你的眼光总算对了!”
  “我也觉得考古学家比医生有趣多了!你就和弟弟好了吧。我看你们俩很投契嘛!”我也忍不住笑。
  “怎么可能?柯忺宁要是知道我爱过他哥哥,多尴尬,会被嘲笑的!”忻怡始终解不开心结。
  玺彤扬起脸,捧着肚子笑得前俯后仰:“忻怡,你这是做茧自缚!”
  “算了,弟弟未必对我有意思!”忻怡嘴角有丝苦涩:“可是,我却实在忍不住,常常打着朋友的旗号,约会他!”
  “那你们都干什么?”我好奇地问。
  “我弹琴,他听。”忻怡轻轻说:“或者聊天,我喜欢听他说话。更多时候,我到他家去听音乐,然后我们各自看书,并不说话,可是感觉真的很舒服……”
  忻怡惆怅地说:“这样合拍,却注定只能做朋友!我还以为我今生只会对柯忺宇一个人心动呢!原来还有另一个人!”
  玺彤正要安慰忻怡,突然脸色大变。
  我顺着她的眼神看过去——范舟亲密地搂着另一个女人走进来。
  刚走到门口,服务员便走过去,把他领到角落暗处的一个位置。
  他头也没抬,全部视线胶着在那个女人身上,直到坐下,还不肯放开那女人的手。
  曾经他的视线也是这样胶着在玺彤身上。
  可是如今,他们近在咫尺,他却看不见她了!
  我和忻怡都紧张地看着玺彤。
  玺彤脸上的表情,瞬息万变,先是震惊,接着愤怒,最后释然,然后大笑。
  “看,这就是男人!几星期前,他还像狗一样守在我家门口,可怜兮兮地等我开门。有一次,他还打电话威胁我,说要与我玉石俱焚,同归于尽!可才几天,转眼,就搂着其他女人了!”玺彤笑起来:“倒是我,还一直对他心存愧疚,一直不好意思约会其他男人!”
  “男人好像都对爱情免疫,他在一段感情上投入再多,受到再大伤害,但是转眼,看见另一个长得略微顺眼的女人,立即好了伤疤忘了痛!”玺彤摇着头:“这回我算是开了眼界了!喜新厌旧果然是男人的本性!”
  我和忻怡都笑起来,这样看得开,玺彤越来越大方了。
  可是,临走的时候,我还是发现,玺彤偷偷地回头看了一眼范舟。
  是不甘心?抑或想记牢这个教训?
  经历的男人越多,接受的教训越深,玺彤就愈加不可能放开心怀去爱人了吧?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玺彤也被蛇咬过好几次了吧。
  那些埋怨玺彤铁石心肠、游戏感情、常常被她戏弄的男人,真不应该把所有罪过都归到玺彤身上。
  罪魁祸首,其实还是那些咬了玺彤就跑的蛇吧。
  想到范舟的言行,更加觉得志谦难能可贵。
  回到家,看见志谦正坐在沙发上看杂志,一股暖流瞬间自心头涌到全身。
  忍不住,坐到志谦脚下,捧起他的手,将面孔轻轻贴在他手心里。
  他的手温暖干燥,让人觉得十分安心,这双手,不美,不性感,甚至不柔软,但是可以依靠。
  志谦察觉出我的异样,但没有说话,只腾出另一只手,轻轻抚摸我的头发,一下一下抹平我的鬓角,似乎想将我的烦恼也这样抹去。
  我觉得,比起玺彤和忻怡,我的感情来得太顺利了,太没有波折了,所以,我总嫌弃它少了点什么,这一刻,我才明白,其实,我是三个人里最幸福的一个!
  我对志谦更加好!
  细致到,把他的袜子都熨烫整齐。
  我希望志谦每时每刻都被我的爱所包围。
  值夜班的林医生有事情,临时与我换一个下午的班。
  突然提前下班,我特意到西南书城,挑选了几本志谦喜欢的书。
  看看时间还早,我决定到志谦公司楼下等他,给他一个惊喜。
  站在川信大厦楼下,看着进出于大楼的各色男女,我想像着每天志谦在这里工作的情景,我发现,此刻我的心情与五年前第一次来接他下班时完全一样,丝毫没有改变。
  我像个稚嫩小女生,紧张又雀跃,期盼又欣喜地瞪圆了眼睛,唯恐错过他的身影。
  哦,志谦出来了。
  我突然发现,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观察一个人是多么有趣的事情。
  他站在大厦门口,但并不急着走开,只是面色平和地看了看手表。
  虽然,他的外形十分普通,但那种超然而安稳的气质,让人看了十分妥帖舒服。
  我满意地为自己的选择喝一声彩。
  我悄悄绕到后面,想从背后给他一个惊喜。
  正当我准备迎上前,突然一个女人笑靥如花地向志谦走过来,两人相对站立,十分亲昵熟稔地说了几句话,便并肩离开。
  同事?朋友?客户?还是……
  我犹疑了,不知道该不该上前和志谦照面。
  下意识,我拨了志谦的手机。
  我看见志谦,掏出手机,看了一下号码,并不接,对那女的说了句什么,然后走到一旁,接起电话。
  “下班回家吃饭吗?”我试探着问。
  志谦听到我的声音:“不了,要晚点回来!约了人谈事情。”他的声音平稳而松弛,没有丝毫不妥。
  我放下心来,不该怀疑志谦的,那也许只是一个他熟悉的客户或者同事。
  理智告诉我,应该立刻离去回家做饭。
  可能女人天生对别的漂亮女人都有戒备心理,尤其是活跃在自己男人身边的漂亮女人。
  我还是有些不放心。
  志谦一向和女人走路都保持相当的距离,为何与这个女人如此亲密?
  我知道,今天如果不把事情弄个水落石出,这疑虑将一直困扰着我,让我寝食难安。
  我偷偷地、远远地跟着他们。
  我突然觉得自己的行为很可笑,多么像电视剧中最拙劣粗糙的情节。
  可是,自嘲归自嘲,女人天生多疑的性格还是控制着我的身心和脚步。
  他们进了附近一家咖啡室,选了靠窗的位置坐下。
  我远远地站在街对面,用一棵树掩着自己。
  我看见志谦很细心地给她的咖啡加奶,用我教他的方法,让牛奶顺着咖啡杯壁顺流而下。
  志谦一直觉得我凡事太过讲究,咖啡、酒、茶统统都讲究饮用的方法。
  他常常嘲笑我是矫情的伪小资。
  怎么今天,他也讲究起来了?
  而且,我从来不知道志谦可以那么多话,由始自终,都是他在讲,而她仰着脸,专注地听。
  志谦可以讲什么?他那些话题枯燥又乏味。
  可是那个女人,却笑得前俯后仰,似乎志谦讲了一个特别好笑的笑话。
  奇怪,这一刻,脑子异常清晰,心里一片澄明,他们的每一个举动,我都可以仔细观察分析。
  我一遍一遍对自己说,要镇定,一定要看清楚,不要冤枉了志谦。
  换个角度,我清楚看见那个女人的模样。
  她长着一张酷似女演员宁静的脸,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举止斯文,笑起来有一点妩媚。
  比我美吗?
  不知道,但是那种神态和举止,是我所欠缺的。
  我静静地想。
  天色渐渐暗下来。
  我的手脚已经冻得麻木,连心都是凉的。
  而那一边的志谦和女人已经在开始晚餐了。
  吃的什么,我已经看不清楚了。
  夜色已浓,我的眼睛早就看得酸涩疼痛,直掉眼泪了。
  我还在对自己说,锦诗,别多心,也许只是熟悉的朋友或者客户,他们并没有任何亲昵过分的举动。
  可是,随即,那个女人突然用刀在志谦的盘子了切了东西,放进自己口里,然后,又把她的汤递给志谦喝。
  一刹那,我的心似被人重拳猛击,一阵巨大的绝望感袭击了我,我痛得蹲在地上,半天直不起腰来。
  我的理智与情感在她的这个小动作里溃不成军。
  我蹲在那里,将头埋在膝盖上,不敢再看,怕看见更加让我心痛的画面。
  不知道过了多久……
  “小姐,你怎么了?不舒服?要不要看医生?”一把关切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我抬起头:“没事!”是一对非常非常年轻的情侣,他们十指紧扣,关切地看着我。
  “可是你哭了。”那女孩说。
  我慌乱地用手摸摸脸,才发现满脸湿濡,全是泪水。
  我站起身,才发现双腿已经麻木,根本站不起来,只得继续蹲着。
  那对情侣见我不答话,也觉得没趣,自行离开。
  我抬起头,发现咖啡屋里的志谦和那个女人已经不在了。
  我挣扎着站起来,刚想迈步,却发现胸口似被人揪住,低头一看,又不见什么不对,但感觉心房处,像穿了一个大洞,生生世世不能弥补。
  我招了出租车回家。
  我开了车窗,风呼呼地灌进来,似乎在嘲笑我。
  是报应吗?
  我背叛了他,所以老天安排他也背叛我?
  是惩罚吗?
  风吹在脸上,泪痕处像刀割一样痛,如同接受一个千刀万剐的酷刑。
  我默默承受。
  我该怎么办?
  脑子里一片混乱。
  千百种念头挤在一起,我的脑袋快要炸开。
  直到进了家门,我还是没有想出任何面对的办法。
  打开门,看见志谦坐在沙发上,正看碟片,房间里橘色的灯开着。
  “怎么才回来?”志谦看着我温和地问,似乎他一直在家,根本未曾与另一个女人约会过。
  我反倒愣住了,一肚子话全哽在喉头,倒不出来。
  这招是不是叫先发制人?
  我沉默了,不知道该说什么,如何应对。
  我突然想到玺彤总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人在情绪激动或者神志不清的时候,不要开口说话,一说准错。也不适宜做任何决定,否则铁定后悔。
  我决定听好友一句良言。
  我没吭声,连看他一眼的勇气都没有,我怕我会忍不住扑上去打他,或者跪在地上求他不要离开我,更甚至控制不住与他玉石俱焚。
  我木着脸,垂着眼帘走进卧室。
  我没有洗漱,甚至没有脱衣服,直接倒上床,用被子蒙了面。
  志谦走过来,关切地问:“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
  我蒙着被子摇头,大气都不敢出。
  他想揭开被子,摸摸我的额头。
  可是我死死拽着被子不让他得逞。
  “是不是医院里有什么不顺心的事情?”他继续问我。
  他怎么突然这么关心我?是不是做贼心虚?
  我还是不作声。
  终于志谦失去耐心,走出卧室,继续看他的碟。
  听到卧室门关上的声音,我才将那一直憋在心里的一口气吐出来。
  但是,眼泪也随即流下来。
  黑暗里,我闭着眼睛,可是那些画面却清晰得如同放大的电影画面,一幕一幕反复出现在我的面前。
  志谦的脸,那个女人的脸,都在看着我笑。
  我完全不敢相信这都是真的。这不是梦,不是幻觉,也不是我的想像。
  我听见自己心里冷冷哼出一声笑:“陈志谦,原来我们都一样!”
  原来我们都一样,都有一颗抵挡不住诱惑的心。
  我们的心都是血肉所造,极端简陋,在那强大的诱惑面前,它怎么可能像万里长城一般坚固?
  况且长城也有崩塌的时刻。
  我悲哀地想。
  良久良久,我躺在床上,死去了一般,全身没有任何知觉。
  可是我的大脑却分外活跃,各种乱七八糟、稀奇古怪的念头充斥其间。
  这些念头纷乱无头绪,像一个个连续不断的残碎的梦的片断。
  有那么一会儿,我甚至以为自己睡着了。
  可是,当志谦上床,我心里却十分清晰地辨别出他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侧身,甚至每个呼吸。
  他习惯性地伸手来握住我的手。
  我想把手压在身下,不让他碰触。
  可是,志谦还是早我一步握住了它。
  我躺在床上一动不动。
  我的右手躺在志谦的左手里,也一动不动。
  眼前,反复闪现的是志谦殷勤地为那个女人的咖啡添奶的手势。
  整个夜晚,我闭着眼睛,呼吸均匀,如同熟睡。
  可是我知道,就算我的身体睡着了,但是我的心却一分钟都没有睡去。它清醒地发出一声声的叹息。
  这叹息,只有我同样醒着的大脑能够听见。
  胸口处,似乎有个无形的窟窿,一股一股的血从里面流出,静默地将我全身包围,将我和志谦浸淫在这血泊中……
  次日早晨,我准时准点起床。
  然后,给志谦做早餐。
  多么强大的意志力和忍耐力,尽管内里已经波涛汹涌,我居然还能摆出一个心平气和、丝毫不知情的样子,给志谦做早餐。
  我自己都佩服自己。
  中国妇女的“忍”字诀,到我这里依旧发挥得炉火纯青。
  武侠小说里,高手决斗,欲先声夺人的那个,总是输得一塌糊涂;而静观其变,以不变应万变的那个,反而能后发制人。
  我决定从武侠小说里取经。
  都说情场如战场,那么孙子兵法必定也派得上用场。
  我还可向古代的老前辈讨教必胜的绝招。
  看,我居然还能自嘲!
  没有手足无措,心痛得立即死去。
  时代不同了。大抵,再爱一个人,也不会为他投河跳井,抹脖子上吊了。
  人先自爱,才能爱他人。
  我们的爱情信条已经改变。
  忘我的爱情,不顾一切的爱情在我们这一代,已经不存在了。
  谁离开谁,不能生活?
  感情受到再重的创伤,彻夜流泪,天一亮,还是得早起,涂很厚的胭脂,满面堆笑地工作。
  没有人会因你失恋而同情你。
  这是当代女性的幸运还是悲哀?
  笑着笑着,眼泪落下来,落进给志谦冲的咖啡里。
  志谦,你能喝出这杯咖啡比平日更苦涩吗?
  以为自己够坚强,已经刀枪不入。
  可惜,还是高估了自己。
  进错了办公室、走错了病房、开错了单子、拿错了药、叫错了人、喝错了别人的杯子……
  总之一切都是错,而且都是我的错!
  我神情恍惚到极致,连一同值班的医生都看不过去了:“锦诗,魂不守舍,是否家中出事了?”
  我仓皇地点头掩饰。
  最后,只得被安排坐在办公室里休息。
  休息?那里休息得下来,大脑里各种念头一刻不停在疯狂交锋。
  脑子里一团乱麻。
  我干脆请假,匆匆召唤玺彤。
  “陈志谦外面有人了!”我对着电话艰难地挤出这几个字。
  “开玩笑!怎么可能?”玺彤在电话那头夸张地笑,掩饰她的难以置信。
  “真的,我亲眼看见的!”我也愿意相信这只是我捏造的谎言。
  “我马上来接你!别慌!”玺彤沉下声音说。
  我顿时鼻子一酸:“嗯……”
  见到玺彤,我慌乱的心才稍微安定一点。
  好友此刻完全如我的救命稻草。
  平时说别人,我一套又一套,理智、尖刻、条理清晰、道理多多。
  一旦事情发生在我身上,我立即缴械投降,变成天下第一糊涂人。
  我详细将事情经过向玺彤说了一遍,虽然语无伦次,但是玺彤还是听明白了。
  见我容颜憔悴,举止仓皇,玺彤只得从心底叹出一口气。
  我俩相对无言,呆坐半晌。
  事不关己,玺彤终于理出头绪。
  “锦诗,现在不是慌乱着急的时候,你首先要做的是镇定、镇定、再镇定!”
  我点点头,但无论如何也找不到镇定的感觉:“那我要和志谦摊牌吗?”
  “锦诗,除了你说的那个女人在志谦盘里切东西吃,他们还有无其他亲密举动?”玺彤皱着眉头。
  “没有吧……”我仔细思量。
  “看,没有捉奸在床,没有证据,你拿什么与他摊牌?”
  “我……”我一时语塞、。
  “现在最要紧是你要明白自己的心意,你到底要不要和陈志谦继续下去?”玺彤一针见血。
  我茫然看着眼前的水杯:“不知道……”
  “那么,你先搞清楚状况,确定陈志谦和那个女人到底是什么关系,然后再想清楚到底要不要和他继续下去。”玺彤表现出超凡的智慧,“如果要继续,我们再商量对策,如果你决定放弃这段感情,那么到时候要哭要闹,要撕破脸我们都陪着你!”
  玺彤握住我的手。
  我看着她镇定的眼睛,觉得勇气开始一点点回到我体内,帮助我平静下来。
  我突然感激自己一直以来善待我的好友,如今我落难的时候,终于也可以有人站在我身边支持我,做我的后盾。
  告别玺彤,我决定再到志谦公司楼下守候。
  站在那隐蔽的角落里,唯恐被人发现,有一瞬,我甚至以为那见不得光的人是我。
  我全神贯注地望着那个大门口,连大气也不敢出。
  紧张得一塌糊涂,我甚至可以清晰地听见自己的心跳,真担心它一不小心就蹦了出来。
  我心里矛盾极了,一方面我生怕那个女人不来,让我等待落空。
  另一方面我又害怕那个女人来,这样就铁证如山,证明志谦对我有了二心。
  我开始体会到所有“捉奸”女人的心情。
  世人都以为被捉到的那个窘迫无比,羞愧难当。
  可是,谁明白那个“捉”的女人的心情?
  亲手、亲眼撕破自己甜美爱情的残忍真相,让自己落入一个万劫不复的“弃妇”境地。
  被捉的那个,要到被捉住的那一刻,才知道害怕。
  而捉的那个,却早早就要承受各种苦痛的煎熬。
  有人会说:“那不去捉,不知道真相不就好了?”
  可是,明明心里有根刺,不拔去,就得年年、天天、时时、刻刻经受这锥心的刺痛。
  又或如,喉头分明哽着一个石头,不取出,生不得、死不得,永远不能顺畅呼吸。
  短痛虽剧,但长痛更难耐。
  谁愿意一直扮演那个永远装着懵懂无知、被蒙在鼓中,却实则心知肚明的人?
  但凡有一点自尊的女人都无法忍受。
  我胡乱想着,有好几次,都想干脆掉头离开。
  眼不见为净。
  可不看见,就真的干净得了吗?
  要真地证实了,我和志谦是不是就该结束了?
  我的心又开始痛起来。
  要到现在,我才真正明白,志谦在我心里有多重的分量。
  他根本已经是我生命的一部分。
  我终于体会到什么叫度日如年。
  终于,志谦从楼里走出来。
  我的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上。
  他并没有往前走,像昨日一样停了下来,看手表。
  那手表还是我去年送他的生日礼物,如今他却看着它,来等待另一个女人。
  我觉得手脚冰凉。
  果然,那个女人又来了!
  他们还是相对一笑,然后并肩离去。
  还是那个咖啡馆,还是那个靠窗的位子。
  我的心跳都要停止了。
  我站在昨天的那个位置上,一动不动,我几乎以为自己已经站成了一尊化石。
  看着陈志谦,虽然距离很远,我看不清的他面目,但是他的眉梢眼角早已经深深烙进我的脑中,估计这一世,是永远都不会淡漠了!
  我闭着眼睛都能够看见他气定神闲地与那个女子说话的表情,甚至能捕捉到他永远不急不缓的语调。
  还好,我是理智坚强的梁锦诗医生。
  换了林黛玉,看见这一幕,恐怕早就气得咯血身亡了。
  他们这顿咖啡喝了颇长一段时间,我双腿都站得麻木了,寒风中,我觉得我的每处肌肤,包括五脏六腑都刀割一般的疼痛。
  我忽然想到小美人鱼,她用甜美的嗓音换来双腿,走到王子面前,而且每走一步都必须承受刀割一般的疼痛,如此牺牲,可是王子还是爱上了其他的女人。
  当她看见王子与另一个女人深情对视的时候,想必她也和我一样,唯一的知觉便是疼痛了吧?
  还好,今天志谦没有和这个女人吃晚饭。
  天还没黑,他们就走出咖啡屋,然后各自走开。
  分开的时候,那个女人的表情有点依恋,还用手在志谦的肩膀上拂了一下。
  我厌恶这个女人的手,厌恶她对待志谦的含混暧昧的态度,厌恶她那张笑得贱兮兮的脸,生怕别人不知道她成功抢了别人的男人。
  我手握紧成拳,真想用力挥出去,重重打在那个女人故作妩媚的脸上,或者,拼尽全力掌掴她,打到她面目全非。
  我咬牙切齿地望着她的面孔,第一次发现,原来潜意识里,我也有暴力倾向。
  可能暴力隐藏在每个人的体内,当你发现用任何方法都不能解决问题的时候,武力就会成为你下意识的唯一选择。
  以前,每当看到电视里播放妻子歇斯底里,如同悍妇一样掌掴、抓扯丈夫的情人时,我都会瘪嘴,觉得太没风度,姿态太不大方雅观。
  这一刻,我深深体会妻子的心,她们不过想用这最原始直接的方法,发泄自己的怨气,捍卫自己脆弱到不堪一击的爱情。
  但是,这冲动被我硬生生压下来!
  是的,观察了两天,我发现志谦和这女人只是关系熟稔,至多有点暧昧。
  我是过来人,我刚刚经历了余绍明。
  他们,还只是初级阶段,限于纸上谈兵。
  这两天,我也明白,我根本不能失去志谦,失去他,我的生活、我的信念将全盘崩溃。
  换作以前,我可能已经不顾一切,趾高气扬地跳到他们面前,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扮演秦香莲,痛斥陈世美。
  可是,我是州官,我放火在前。
  我深觉愧对志谦,这一次,就当我们打个平手,我决定原谅他。
  况且,一个男人不可能一辈子只对一个女人动心!
  我深深吸一口气,将这口气忍下来。
  必须将他们的感情扼杀在萌芽阶段!
  我的手握成拳,指甲把掌心掐出了血痕,我需要这疼痛来让我镇定。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我看牢情敌,决定把她剖析清楚,看看她到底哪里吸引了志谦。
  志谦打车回家。
  我悄悄跟着她。
  我发现,原来我还有做一名狗仔队成员的潜质,跟了她那么长时间,她都没有发现我的存在。
  我跟在她身后,她走在我前面。
  她很随意地走进商场,闲适地挑选衣服,有种漫不经心的慵懒。
  她身段窈窕而略微丰满,长长卷发十分有女人味,随意散乱在身后,走路的姿势性感而轻柔,光背影已经对任何男人都是个诱惑了。
  如果玺彤对男人是个赤裸裸的诱惑,而她的这个诱惑就隔了一层纱,有点蒙眬,有点高不可攀,反而更让人想接近。
  在她面前,我简直像个中性人,完全没有任何女性的优势。
  我紧紧盯着她,心里充满妒忌。
  然后她打电话,声音温柔而圆润,十分动听,一边打,一边略微偏着头,还不时抿着嘴笑,似乎对方可以透过电话看见她,她随时要用最迷人的姿态出现在人前。
  我开始觉得,这个竞争对手太过强大,强大到也许我根本无法再挽回我的感情、我的男人。
  尽管商场里开足了暖气,但是我的背心还是一直发凉。
  看她太久,我觉得自己完全没有和她竞争的能力,实力太过悬殊,我几乎想夺路而逃,当个逃兵,就此放弃,以免被比下去,输得落花流水。
  如果眼神可以杀死一个人,那么眼前这个女人的背应该已经被我嫉恨的目光灼出了洞,可是她却浑然不觉,还是那么怡然自得。
  够了,我已经不想再受折磨,我根本没法和她争。
  如果志谦要离开我,就让他离开吧!
  我已经丧气了,不战而败。
  不想连最后的尊严也被抹杀。
  正当我犹豫着要不要离开时,突然,一个男人从旁边走过来,亲热地搂住这个女人。
  这个女人仰起脸看着这男人笑,然后很熟稔地伸出手,顺势把对方的腰环住。
  哈,居然被我逮到。
  原来这个女人也不简单,不知道志谦知道有另一个男人的存在吗?
  也许这样的美人,有无数个男人。
  我突然有种柳暗花明的感觉,似乎看见了乌云边上的金边。
  就在这时候,他们转过身来。
  我立即呆若木鸡!
  这个男人,竟然是余绍明!
  这一刻,我相信我脸上的表情一定丰富极了,可惜我自己看不到。
  余绍明一眼便看见我,愣了一下,很快非常自然地迎上来。
  我像个白痴一样看着他们。
  “这是我同事梁锦诗医生,这是我未婚妻赵雅。”余绍明大方地向我们介绍。
  我依旧像个呆瓜,杵在那里。
  他们非常般配,一样的外貌出众,气质超然。
  我脑子里一堆乱麻,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谁来告诉我?
  连赵雅大方地伸出手与我握手,我都僵在那里,嘴巴张得老大。样子一定很蠢!
  我后悔自己如此失态,在这个女人面前一点仪态都没有。
  可是,现在关系突然变得非常复杂,千丝万缕,我实在理不出头绪。
  而且,我为什么要和这个女人握手?她正要抢我的男人!
  不过,我也差点抢走她的男人!
  想到这里,我心里更是乱成一团。
  还好,余绍明帮我解围:“梁医生最近工作压力很大,情绪不好!我们还是不耽误她时间了!”然后两人拖着手,迤迤然走开。不过,我还是发现,余绍明心有余悸地回头看了我一眼。
  我站在商场里,花了整整半个钟头,想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可是结果还是一片茫然。我觉得自己快要崩溃了。
  这到底是个什么世界?
  我努力调整呼吸,告诉自己:“锦诗,冷静、镇定!”
  回到家,志谦正对着电脑。
  我看着他的背影,千百滋味涌上心头。
  这个背影,我看了5年,可是,现在他的心却已经不再向着我,面对我的,也许只有这个冰冷的背,或许很快,连这个背影我都不能再看到。
  志谦并没有觉察到我有什么异样。
  我如往常沐浴上床,闭上眼睛。
  黑夜本来让人平静宁和,可是我的心里却烦躁、焦虑、恐惧、疑惑、不安、惊慌……
  志谦睡得很沉,可是,我却睁着眼睛,木然盯着天花板。
  这眼睛一定空洞而茫然,如同死去了一般没有生趣。
  天一亮,我便沉不住气,从床上翻身爬起来,急匆匆赶到医院。
  我心不在焉地做完交接工作,便打电话给余绍明。
  我已经等不及发短信,那太慢,我无法忍受哪怕一分钟的等待了。
  “绍明,我要见你!”
  “什么事?”他沉吟片刻,没有平时的活泼。
  “有重要事情问你!”我不想在电话里浪费时间,“我们在医院旁边的小水吧见面。”
  “好。”他非常干脆,似乎也觉察到我语气里的焦急。
  一坐下,我便迫不及待地问他:“赵雅就是你交往了7年的女朋友?”
  “对啊!”他笑嘻嘻看着我,“心里不舒服啦?”
  我实在没心情和他开玩笑,也不想和他绕弯子,现在对于我来说,最重要的是挽回我的志谦,我必须和他商量对策,现在我和他又坐在同一条船上,我们共同背叛了我们的爱人,现在我们的爱人也共同背叛了我们。
  我看着他:“不,我想告诉你,我发现赵雅认识我男友,而且两个人关系很不一般,可以说非常暧昧!”
  余绍明愣了一下,出乎我意料的是,他并不是特别意外。
  “你知道啦?什么时候知道的?”他轻轻问我,然后长长吁出一口气。
  “你早就知道了?”我看牢他,不给他任何喘息的机会。
  他沉默了,微微低下头,没有说话。
  “你一定早就知道了?你什么时候知道的?为什么不告诉我!”我几乎是吼出这一连串的问题。
  我目不转睛盯着他,我一定要捕捉他的每一个细微的表情,我要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锦诗,你冷静一点!”他握住我的手,试图让我平静下来。
  我心一惊:“难道,难道志谦知道了我们的事情,所以他找你女友?”
  “不,他不知道!”余绍明赶紧回答,他看见我眼睛里深切的恐惧,慌忙解释。
  “到底怎么回事?”我的喉咙干涩无比,连声音都在发抖。
  “对不起,锦诗。”余绍明看着我,“你先答应我,别发火,别生气,别怪我,我就告诉你。”
  “好!”我想也不想,现在我什么条件都可以答应他,就算让我当场给他下跪我也愿意,我只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只想要回我的志谦。
  “你还记得,我告诉过你,我曾经发现女友一脸崇拜地和一个平凡的男人坐在一起喝咖啡吗?我当时嫉妒极了,怒火让我失去理智。我想知道这个平凡男人到底那一点吸引了赵雅,赵雅一直是个眼光很高的女人,7年来从来没有对我有过二心。于是我偷偷跟踪了这个男人,暗中观察他,然后也看见了你。然后,我很快发现原来你与我在同一家医院工作。由于陈志谦平时很少出门,我根本没办法接触到他,于是我想到了你!我想通过接近你来了解陈志谦。于是我跟踪了你,所以我们才会一次次在酒吧偶遇,我又主动申请调到急诊室工作,增加与你接触的机会。”
  “余绍明,你真卑鄙无耻!”他的话让我脑子里嗡地炸响,如同一个手雷被硬塞进了我的脑袋,然后爆炸,同时把我的怒火也全部点燃,我跳起来,一把揪住他的衣服,“难怪我总在酒吧遇见你,难怪你对我那么热情,那么主动。你引诱我,就是想让我背叛我的男友来达到你报复他的目的!”
  愤怒让我失控,想到我还与这个心怀叵测的男人拥抱接吻、情意绵绵,我恨不得立即将他就地碎尸万段。
  “不,锦诗,不是你想像的!”余绍明抓住我的肩膀,用力钳制住我,不让我动弹。
  我不想听他说话,我埋下头,歇斯底里地用力咬他的手臂。
  可是他丝毫不肯把手放开:“我并没有想引诱你!我本来只想接近你,通过你了解陈志谦。可是慢慢,我发现你也蒙在鼓中,你也只是个受害者。而且你和我一样,被一段漫长的日渐衰退的感情折磨着。我开始觉得我们同病相怜。后来,我又发现,你那么安静,连笑容都是恍惚的,十分让人心疼,我渐渐被你吸引,同时,我也看见你含蓄矜持外表下的热情。你迷住了我!真的我发誓,你迷住了我!所以才有了后来的一切,并不是我事先安排好的,我也并不想报复任何人!”
  我看着他,开始恢复理智:“是吗?”
  “真的!连我女友都不知道我知道了她和你男友的事情。”他的表情认真而严肃。
  我注视着他的眸子,他的眼睛澄明而干净,我相信了他!
  “可是,你为什么不肯告诉我!要让我蒙在鼓里!”眼睛里的雾气,让我几乎看不清他的面孔。
  “傻瓜,我怕你伤心!你那么爱他,一定经受不住这种打击的。后来,我想我,我尽量挽回我女友,让她离开陈志谦,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把问题解决了,这样你便永远不会受到伤害!”他的声音也有些喑哑。
  “为了我好?”我笑起来,眼泪滑下来。
  他伸手,温柔地将我面颊上的眼泪拭去。
  我觉得我像个虚弱的孩子,那么无助:“真的会解决吗?你女友真地会离开志谦吗?”
  “我保证,我们快结婚了!”余绍明捧起我的脸,“你放心,我一定尽快解决!”
  我摇摇头,不,我不放心。
  他的女友昨天,前天,也许每天都和我的志谦见面!
  我的心揪在一起。
  余绍明又耐着性子安慰了我很久。
  我的情绪终于稍微平静,我看着他手上那个深深的牙印,已经浸出了血丝:“对不起,我太激动了!”
  他看着我毫不介意地笑:“没关系,只要你不生我气,再咬两口都可以!”
  “那你回家怎么解释?”我有些为他担心。
  他对我眨眨眼睛:“急诊室里随时有意外发生,情绪激动的病人、家属,谁都有可能咬我一两口啊!”
  我终于忍不住笑了,不过这笑容连我自己都觉得牵强。
  晚上回家。
  志谦还是和平时一样,沉默少言,一切如常。
  可是,看在我眼里,却是另一种感觉,我只觉得我们前两天还贴得很近的心,如今已经隔了万重山。
  心绪紊乱,情绪低落,我什么都不想说,什么都不想做。
  早早吃了两片安定上床。
  我知道安眠药对身体影响极坏,可是比起伤痛的情绪,我已经顾不得我的身体了。
  昏沉沉睡去,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只觉得口干舌燥。
  挣扎着,睁开眼睛,想找水喝,却看见黑暗中,有一双眼睛静静注视着我。
  我吓一跳,反手拍亮台灯。
  原来是志谦,坐在床榻边看我。
  “你干吗?怎么不睡?”我捂着狂跳不已的心问他。
  “没有,就是想看看你睡着的样子!”志谦的声音异常得温柔。
  “有什么好看的,傻傻的!”我想起那个风情万种的赵雅,心里像插了一根刺,立即痛了起来。
  “谁说的?你睡着的样子特别可爱,非常平静,非常放松,毫无戒备,安静得像个孩子。”志谦摸着我的头发。
  “我知道,睡着了就不说话,不会烦你了!”我有些恼怒。
  “不,锦诗,你知道吗?每次看着熟睡的你,我才会真正觉得你是属于我的!你最美的时候就是睡着以后,只要一醒来,立即充满各种情绪,让人觉得很累!”他轻轻叹口气。
  我怔住了,不知道该说什么,是的,我是属于他的,不管醒着还是睡着,我的心里始终只有他。
  可是,他呢?他的心里是否只有我?他是否还能继续属于我?
  我觉得嘴里蔓延着无边的苦涩,像一罐熬得正浓的黄连打翻在了口中,从嘴里一直流淌到心里,然后这种苦涩又从心里浸淫到我的五脏六腑、通过全身血液进入四肢百骸。
  我整个人都是苦的,不,也许从今以后我的命运都是苦的!
  我绝望地想着,翻身把水杯里的水一口气喝完。
  可惜连这纯净无味的水,到了我嘴里,也变成了苦的,而且冰凉无比。
  像极了我此刻的际遇,苦涩冰凉。
  接下来的日子,我默默上班,默默下班,默默回家,安静得像个影子。
  志谦一度怀疑我生病了。
  可惜,我得的是心病。
  只要他还坚持和赵雅见面,我的病就永远都不会好。
  我发现,我以前不知道是太信任志谦,还是太忽略他,他一切反常的举动,我竟然都没有发现。
  他常常会接到电话或者短信,说朋友约他,然后出门,一两个钟头后便返回。
  是,也许从头到尾志谦并没有刻意隐瞒,是我自己太过迟钝。
  如今,我留意他的每一个举动,偷听他的电话,甚至翻查他的手机。
  像极了每一个被嫉妒冲昏头脑的妻子。
  我不是不尊重志谦的隐私,只是,只要是女人,不管她受过多高的教育,有多好的素质,多么美丽,多么富有,多么有权势,当她们有可能失去自己的男人时,都会选择这种最原始直接的方法。
  渐渐,我发现,志谦并不主动联系那个女人,很多时候是她主动打电话给志谦,邀约他。
  她发给志谦的短信充满了感情,甚至诱惑。
  可是志谦的回应并不特别热烈,当然,他也没有拒绝她。
  我明白,也许短时间内,余绍明根本搞不定他的女友。
  必须快刀斩乱麻,否则夜长梦多!
  我决定不再理会余绍明,求人不如求己。
  周末,一大早,我便背着志谦,用他的手机给赵雅打电话。
  尽管我握着电话的手紧张的不断发抖,可是我还是准确地拨出了号码。
  “志谦,是你吗?”圆润的女声清晰地从电话那头传过来。
  “对不起,我不是志谦,我是他的女友!”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保持冷静。
  她沉默了,但是呼吸声出卖了她,她也紧张了。
  我反倒平静下来。
  “我想见见你!”我一字一句地说。
  “不,我没空!”她几乎不假思索地拒绝了我。
  “好,那我只有约见你男友余绍明了!”我使出杀手锏。
  如果她已经不在乎余绍明了,那么这一仗我就输了。
  “好!”她犹豫了一下,终于同意了。
  我松了一口气。
  她还在乎余绍明,那么我就有胜利的希望。
  最近我脸色不太好,很憔悴。
  出门的时候,我特地穿了我最好看的衣服,化了最精细的妆,直到我自己都觉得镜子里的我,明艳照人才出门。
  我约她在她和志谦常常见面的咖啡屋见,而且我专门挑了他们每次都会坐的那个靠窗的位子。
  我要她知道我什么都知道了,要从心理上压倒她。
  她显然也刻意装扮过,可惜,也许太过紧张忐忑,脸上的胭脂抹得不够匀称。
  我反倒心静如水。
  我知道,自己必须用最好的状态来反击,否则我将失去我的所有。
  一看见我,赵雅显然愣住了!
  “你是绍明的同事?”她努力想掩饰惊讶,可惜她的眼睛还是泄漏了。
  “对,我是你男友的同事,我叫梁锦诗,我们见过。”我微笑着看着她,努力让自己看起来亲切大方,温和有礼。
  她因着这个意外,彻底乱了阵脚,坐下来的时候,两只手不断交错着互相捏着手指。
  我看着她:“你们的事情我都知道了。”
  “不,我和陈志谦没什么。不过互相有点吸引。”赵雅急切解释。
  我觉得这一刻,我的目光应该和张静初十分相似,平和澄静:“是,我相信你们之间没发生什么实质性的事情。”
  我心里偷偷说:可我差点和你男友发生了!算不算赢了你?你知道了,一定会被气死的!
  我歹毒地想着,满足自己的愤恨的念头。
  “难道你不知道我的存在吗?”我笑着问她。
  “不,我知道的,志谦经常在我面前提起你,但是他没说你是个医生!”赵雅的表情有点窘迫。
  “哦?他怎么说我?”
  “他说你总爱闹情绪,逼着他做他不愿意做的事情,不大关心他。”赵雅有些犹豫不知道该不该告诉我。
  “你们怎么认识的?开始多久了?”我觉得自己像个最温和的审问官。
  赵雅看着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沉默了片刻。
  然后她抬起头:“既然你都知道了,我也觉得没什么好隐瞒。我认识陈志谦小半年,他的公司帮一家法国公司的产品设计广告,请了我当翻译。一开始,我只觉得这个男人平凡而沉默,但是通过工作接触,我发现他也是个工作认真而且十分有才华的男人,我被他吸引了,是我主动接近他的。”
  “我不认为陈志谦比余绍明更优秀有吸引力!”我看着赵雅,觉得她在陈述一个十分荒唐的理由。
  话匣子一打开,赵雅也有一点不顾一切的感觉了,她看着我,目光里甚至有点挑衅:“我和余绍明恋爱了7年,我承认我十分爱他,我们开始几年也很美好。可是,你知道现在他对我有多冷淡吗?他整天埋首在那些枯燥的医学杂志里,要不就研究各种解剖图,根本那些骷髅和尸体比我对他更有吸引力。他长年上夜班,我常常等他等到在沙发上睡着。冬天的夜,一个人睡觉你知道是什么滋味吗?每天下班,他总说累,连温存都是在敷衍我。他甚至连我都上了半年拉丁文课也不知道。在他眼里,我连个陌生的病人都不如。我不要我的爱情就这样沉沦下去,我渴望有激情的生活,我渴望被人呵护被人重视,被人捧在掌心。”赵雅的语气充满了委屈。
  这次轮到我讶异了,根本,平时我眼里热情而浪漫的余绍明,是另一个乏味版本的陈志谦。
  而这个美丽而充满魅力的女人,是我的翻版。
  多么雷同的际遇。
  我甚至不知道该不该继续怨恨这个女人。
  她不过也是一段漫长感情的受害者。
  余绍明抱怨女友的态度冷淡,却没察觉他自己也忽略了她。
  我开始觉得自己十分了解赵雅了,毕竟我们有着相同的心路历程,甚至遭遇。
  尽管如此,我依然牢牢记得她是要抢走志谦的人。
  但是我不明白,志谦到底哪一点吸引了她。
  “你不觉得他比余绍明更沉默乏味吗?”我忍不住问她。
  赵雅的眼睛突然亮起来:“志谦乏味吗?我一点也不觉得。一开始他是很沉默,约他也不肯出来。不过后来,他也被我吸引了,我们在一起的时候,那种感觉十分动人。我特别喜欢和他谈话,他会很温柔地看着你的眼睛,虽然他并不英俊,可是他有种让人安心的气质。他懂得很多东西,知识十分丰富,也极有生活情趣,而且品位不俗。”
  天,这个女人是在说陈志谦吗?和他在一起5年,我怎么没有发现他的这些优点?
  “他都和你聊什么?”我强迫自己问个明白。
  “他告诉我饮用咖啡的正确方法,如何辨别一瓶好的红酒,如何用肉眼观察三文鱼是否新鲜,他随口能背出《加菲猫》的语录,看电影的时候,会轻轻握住我的手,他甚至能充满感情地讲《小王子》的故事。他推荐最好听的爵士乐给我听,告诉我哪个女歌手的嗓音最特别。他推荐我看了许多法国文艺片,都十分经典。他还在下雨天,带我去吃祖母厨房的胡萝卜蛋糕,听雨点敲打在天窗上的声音。他告诉我,驼色和米色的衣服能让女人看起来更柔和安静,他懂得《红楼梦》不同版本的优劣,还送了全套线装版的《红楼梦》给我,是纸张最好最柔软的那种……”赵雅的目光变得柔和起来,似乎志谦就在她的眼前。
  我整个人都懵住了!
  这些,哪里是陈志谦的爱好品位?这些分明是我梁锦诗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好个陈志谦,平时口口声声看不惯我的习惯和爱好,说我低俗无品位。
  如今,他倒是全部都用上,而且轮番上阵,用来吸引另一个女人。
  我突然想笑。
  这个女人,以为被陈志谦所吸引?
  根本,吸引她的,是陈志谦的女友——我!
  哦,志谦,你这个傻瓜,你在面对另一个女人的时候,时时刻刻讲述的、回忆的都是我啊!
  潜移默化,我的习惯、我的生活、我的性格、我的爱好已经渗入到他的生命里,也许他根本分不清,什么是我的,什么是他的。
  就像余绍明欣赏我不挑食、安静、理性、隐忍、不吃零食、看电影挑最靠边的座位、公众场合自动将电话调到静音……
  其实这些根本是志谦逼迫我接受的,他的习惯和生活方式。
  我们根本已经相互融合,成为一体了!
  “你愿意放弃陈志谦吗?不再和他来往了?”我尽量心平气和地问赵雅。
  尽管,私底下,我更愿意掐着她的脖子,威胁她,不管她愿意与否,都必须离开志谦,永生不再和他见面。
  “不,就算我愿意,志谦也不会和我在一起的。他是那种老式男人,而且追求完美,他觉得一生只爱一个女人,才是他想要的生活方式。我们都明白,我们都不爱对方,我们不过是对现有的感情心存不满,希望在彼此身上寻找慰藉,重温一下恋爱的感觉而已。你知道吗?和志谦在一起,我一度怀疑我已经丧失了魅力,他对我做的最亲密的举动,不过是亲吻我的额头和头发!”赵雅看着我,表明了她的态度。
  可是,听到志谦吻过她的额头和头发,我就恨不得立刻将她所有的头发都扯下来,将她的额头用力按到地上。
  但是,我克制住,我听见自己虚伪而温和地对她说:“请不要再和陈志谦见面了!”
  “你会把这件事告诉绍明吗?”赵雅看着我,眼神有点退缩。
  我也看着她,态度强硬地说:“如果,你不再纠缠志谦,我就不会告诉余绍明!”
  赵雅僵硬的肩膀立刻松弛下来:“我们快结婚了!”
  我松了口气,看来这个女人并不真正想将志谦自我这里抢走。
  走的时候,赵雅抢着买了单。
  我可不愿意为一个勾引我男友的女人买单。
  我是小心眼的女人,我不屑在我厌恶嫉恨的女人面前表演我的大方和教养。
  临走的时候,她对我说:“希望我们可以做朋友。”
  我像听到天方夜谭——这个女人多么荒谬,她不知道我有多么厌恶她,痛恨她,希望将她置之死地吗?
  我看她一眼,牵牵嘴角,笑着对她说:“不好意思,我不太喜欢你。我希望以后都不要见到你,希望你彻底从我的生活里消失!”
  说完,我不等她反应过来,就转身扬长而去,只留个她一个背影。
  我知道,要是她知道我和余绍明的事情,也会对我说同样的话,而且也许更狠毒。
  我牢牢记得原玺彤对我说的话:女人可以对任何人心软,除了旧情人和情敌。
  旧情人是过去式,不是你负他,就是他负你,要不就是互相厌恶,所以没有心软的必要。
  而对待情敌,如果心软,就是等于把自己的爱人拱手相送。
  回到家,志谦还在睡觉。
我坐在床边看他,要到这一刻,我才发现刚才一战,已经耗费了我全部精力,我简直要虚脱了。
心脏狂跳不已。
我用力按住胸口,好家伙,幸亏当时它没有跳得这样厉害,不然我还真镇不住那个赵雅。
我一直觉得,活着是很累的一件事情,因为我们都不是自己生命的主宰者,我们都被生活蒙在鼓中,永远不知道真相到底是什么。
可是,我现在发现,原来知道真相,却还要装着茫然无知,置身事外,才是最累的事情。
太怕失去志谦。
我甚至怕志谦知道我知道他和赵雅的事情后,乘机离开我。
所以,我干脆装着什么都不知道。
以前看小说,读到女主人公发现丈夫有外遇,却始终装作不知情,甚至连身边友人通风报信,她也当朋友看花了眼,稳坐麻将桌前。
我甚觉匪夷所思。
怎么忍?
怎么瞒?
这般奇耻大辱!
根本非正常人心理所能承受!
可是,如今,我也选择了这条无出息、无骨气,匪夷所思的道路。
我像以前一样,照顾志谦的饮食起居,丝毫没有半点埋怨。
我甚至每天下班,必定重新化妆、搭配衣服,买鲜花、时蔬回家。
最无出息的是,我竟然下意识模仿赵雅,我把一头直发烫卷,穿有浓郁女人味道的衣服,说话也降低声调,走路尽量缓慢悠然,连举手投足都十分刻意得表现一种漫不经心的从容。
以致于医院住院部的主任认为我生病,突然动作迟缓。
而玺彤、忻怡则嘲笑我突然变得矫揉造作、忸怩作态。
可是,唯独志谦,丝毫没有发现我的改变。
按照约定,赵雅应该已经没有约会志谦了,可是他的心思还是没有在我身上。
我觉得很累。
累得我想一觉躺下去,便不再醒来。
也许,现实就是最残酷的闹铃,它总在关键时刻将你从梦中唤醒。
我觉得自己已经不再是梁锦诗。
我已经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正逐渐将自我丢失。
也许有一天,照镜子,我会发现,自己不再认识镜中那张面孔。
每晚,当志谦的呼吸渐渐平稳,我的心绪却跌宕起伏,活跃而不安。
赵雅有没有遵守约定,志谦有没有主动与她联系。
如果志谦联系她,她会怎样对志谦说?
很多很多的疑问,乘着夜深人静,钻进我的脑海。
但是,由始至终,最最困惑我的还是志谦到底还爱不爱我?他的心里还有没有我的一席之地?
这些纷繁而杂乱的问题困扰着我,让我夜不能寐,晚晚不得安宁。
我开始观察志谦,从相识至今,我从来没有这样密切而细致地观察过他得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一颦一笑。
尽管,大多数时候,志谦和往常一样沉默少言,也一样很少将目光投放在我的身上。
可是,我发现,他加班的时间突然少了,并且也不再约朋友外出。
这一切,是否证明赵雅已经没有再和志谦来往?
我揣摩着,猜度着,将心思全部放在了他的身上。
第一次,我觉得我的全身心都在这个男人身上,我自己的喜、怒、哀、乐,已经不再重要,只要这个男人还要我,还肯回头,我就已经求神拜佛,如登极乐世界。
我不敢想像,如果没有志谦,这个世界将变成什么模样?
是否地狱与人间、天堂可以混淆成一片。
也许天地都成为混沌!
没有新闻,就是最好的新闻。
我惴惴不安,小心翼翼过了两个星期,一切都平安无事,无惊无险,风平浪静。
又是一个周五。
我松一口气。
也许,岁月从此静好。
志谦还是我的志谦,生活还是继续。
连爱情是什么已经不再重要,我只要我的志谦。
“激情?”我几乎已经将这个词语从脑海里遗忘。
我渴望以前那种平静无波的生活。
乏味一点有什么关系?
至少我的生活按部就班!
  最低限度,属于我的感情、属于我的男人、属于我的生活,都始终在我认定的轨道上运行。
  下班回家,我已经妆容都十分齐整,连笑容都是对着镜子反复练习过的温婉良顺。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的容颜已经憔悴,我的心力已接近衰竭,一切不过依靠化妆。
  我的容颜、神情、言词、感情,统统需要粉饰和乔装,表面上它们依然容光焕发,其实只有它们的主人知道,它们早已经苍白而虚弱,根本没有能力维持一个人最低限度的尊严了。
  但尊严予我有何用?有了尊严,我就能让时光倒流,让志谦的心从来没有过歧义吗?
  哼哼,我已将尊严自脸上抹下来,放在大衣口袋里,锁进衣柜,不准备再拿出来使用了。
  我在厨房做晚饭。
  志谦照例稳坐在沙发上看报纸。
  看他怡然自得的样子,我突然想走过去,抢过他手中的报纸,撕成碎片,狠狠扔在地上。
  但是我没有。我出奇地冷静,我甚至走到他身边,问他晚上想喝什么汤。
  而他居然也配合地,煞有介事地歪着头想。
  多么和睦的一幕。
  可惜,两个人的心里都各有心事。
  所以,任何事物都不能只看表面。
  突然我的手机响起来。我接过电话,是余绍明的声音。他已经很久没联系过我了。
  电话里,他的声音是愉悦的,但是又有一点忐忑和惆怅。
  “锦诗,我结婚了!我刚和赵雅在民政局扯了结婚证!”
  我略微怔了一下,随即用很愉快的声音回应:“这么快?好啊!祝福你们!”
  “锦诗,你自己要保重!”余绍明的声音里有一丝犹豫和担心。
  “好的谢谢!祝你们白头偕老!”我大方地说,然后挂断电话。
  我突然觉得夕阳那么美丽。
  我的情人结婚了,新娘不是我!
  可是,我一点都不惆怅,甚至不遗憾,没有半点留恋,可见从来没有真正爱过这个人。
  以前的一切,不过是激情掩盖下的假相。
  我是真心祝福他们白头到老的,最好老死都不分离,免得那个妖娆的赵雅又跑来勾搭我的志谦。
  我的眼睛都笑弯成了一条缝,突然觉得无比轻松。
  “有朋友结婚?”志谦微笑着问我。
  “对啊!医院一个同事今天和女友扯了结婚证!”我几乎是用如释重负的声音愉悦地告诉他。
  同时,志谦的电话也响起来。
  他并没有立刻接电话,而是跑到阳台上,压低声音与电话那头的人说话。
  10分钟后,他从阳台出来。
  然后,他用一种极其古怪得神情看着我,良久,直看得我背心发毛。
  “怎么啦?”我不解地问他。
  他看着我,突然走到我跟前。
  “梁锦诗——我觉得,你很陌生,我根本不认识你!”他用一种极其厌恶地口吻对我说。
  我诧异地看着他,不明白为何接了一通电话,他就前后判若两人。
  “别做出一副无辜的样子!我一直以为你是单纯无心机的女人。没想到你那么卑劣!”志谦眼睛都快瞪出来,似乎我与他有不共戴天的仇恨。
  “你到底怎么啦?”我莫名其妙看着他。
  “你竟然卑劣到逼迫赵雅和她不爱的人结婚!”志谦几乎咬牙切齿地对我说。
  我一下愣住,这个赵雅到底对志谦说了什么?
  志谦看牢我,一副想把我的心掏出来看看黑白的样子。
  “陈志谦,我不知道你到底在说什么?”我突然静下来,像看一个陌生人。
  他这样震怒,这样吼我、羞辱我,只是为着另一个女人。
  我觉得心里一阵抽痛。
  “你明明早就知道我和赵雅的事情,你私下找过她,威胁了她。然后装着什么都没发生,什么都不知道,继续假惺惺地来面对我,看我笑话,期待我出丑,不是吗?我忍着,给你机会,看你什么时候跟我坦白,可是你还是执迷不悟!”志谦一副十分痛心的样子。
  我愣住,原来他也早知道了,但是他也装着不知道,原来这些天来,演戏的不只我一个。
  最最荒谬的是,他居然理直气壮,还口口声声说,给我机会,让我向他坦白。
  在他陈志谦眼中,错的永远是我,对的永远是他,黑白是可以颠倒的,对错也可以调换。
  我觉得委屈,这些天,我隐忍着,委曲求全,可是换来的却是他的控诉。
  “赵雅和男友已经没有感情了,可是你,却串通他男友,逼迫她与他结婚了!你不是把人往火坑里推吗?你怎么这么恨,这么歹毒?”志谦冷冷看着我,似乎我是个断送赵雅幸福的刽子手。
  我和余绍明串通?逼迫她结婚?
  多么匪夷所思?
  我有什么能耐?
  现在什么年代,我居然还能够逼婚?
  “不!我没有逼迫她,也没有和她男友串通!她如果不爱他,不愿意嫁他,谁也不能逼迫她!”我耐着性子给志谦解释。
  好笑,这有什么可解释的!
  “算了,梁锦诗!你一早知道我和赵雅的事情,早就和她男友串通好了看我们俩的笑话不是吗?如果不是你,她为什么突然就结婚了。她根本已经不爱他了!”
  我忍不住冷笑:“是她跟你说的吗?你相信她,不相信我?她不爱他,难道爱你?”
  “还说没有串通?刚才那个男人不是给你打电话汇报战果吗?”志谦冲我吼。
  “那赵雅不也给你打了电话?”我反击。
  志谦被我嘲弄的语气惹火,一向镇定的他,像突然疯了一样,用力推了我一掌:“你是不是觉得自己洞悉一切,高高在上?我是对不起你,可是也是被你逼的,你根本不关心我!我需要你的时候,你从来不在我身边,从来没有耐心听我说完一句话,总是围着你那些女友转,要知道她们不能陪你过一辈子!”
  我被他推地一个趔趄,差点摔倒。
  我不敢想像,他居然为了另一个女人推我,对我动手!
  “陈志谦,你不相信我?”我看着他,这一刻,他已经丧失理智,不再是我熟悉的志谦了!
  “你要我怎么相信你?你一早知道赵雅的男友是你的同事,你们暗地里不知道怎么算计我们!”他居然气势汹汹,好像被蒙在鼓里的那个人是他。
  “陈志谦,是你背叛了,喜欢上了我同事的女友,谁让你偷情的时候,不挑选好对象!你别把什么推到我身上,不是我让你和她在一起的。”我终于忍不住火了!可是,我还是尽量保持语气平稳。
  要是我也像他这样暴跳如雷,情绪激动,我们就没法交谈下去!
  这句话击中了他。
  志谦突然沉默了,颓然地坐倒在沙发上。
  我没有理他,继续进厨房做饭。
  可是,我的心已经冷了。
  过了一会儿,他突然说:“锦诗,过不下去了,我们分手吧!”
  他的声音很轻,可是却像巨雷一般在我耳边炸响,我的心顿时被炸成碎片,血肉模糊。
  我整个身体都僵住了,好半晌,我听见自己十分平静地说:“好。”
  他走进厨房,看着我。
  我没说话,继续埋头做事,眼泪已经蓄积在眼眶中,我深深吸气,将眼泪逼回去。
  这样隐忍,大概很快会生癌吧?
  志谦不要我了!
  终于,我们维系了5年的感情,就这样瞬间瓦解了!
  曾经,我们那样深爱过对方啊!
  志谦不要我了,要和我分手!
  我突然发现,志谦不要我了,并不是那么可怕,最最可怕的,是我居然还爱着他,从来没有改变过。
  我忍住眼泪,抬眼看着他。
  这一刻,我出奇地平静,这一天,早就在我预料之中了,我尽了最大努力,拖延这一刻的到来。
  但它,终于还是来了。
  志谦凝视着我:“真的同意分手?”他好像不相信我会同意。
  “是!”既然留不住他,不如分手的时候,维持一个好看的姿势,留个好印象。
  志谦说过,一个人做事,即便赢了,如果姿势不好看,也是输了。
  “为什么这样和平?你不就是为了留住我才做了这么多事情?怎么现在答应得这么爽快?”他满腹疑问。
  “因为我知道已经留不住你了!即便我跳上跳下,大哭大闹,把花瓶往你头上砸,你还是会和我分手的。所以,我还是省下精力的好!”我觉得自己从来没有这样理智过。
  “你不恨我?不怪我?”我的平静让他诧异了!
  “不,我仍然爱你!”
  “你不会报复?”他似乎不相信我说的。
  “报复?有什么好处?你的心已经不在我这里,报复并不能挽回。”我看着他。
  “无论你多么乖,多么平静,我都不会再和你一起,你不如大吵一通,出一口气!”他看着我,一副恩赐我的样子。
  “谢谢你的关心,我的确没有气要出!”我尽量让自己语气平和。
  “我不相信,这不像你,梁锦诗!”他摇头。
  “我并没有要你相信。”我说:“你早就不相信我了,你只相信另一个女人!你的信任对我已经不重要了。”
  “那你自己保重!”他犹豫了一下说。
  “好,谢谢!”我说,连我自己都能听出我的话语那样空洞、苍白、虚弱。
  可是,志谦却还是听不出来。
  他突然恼了,“你不要这么礼貌好不好?”他咆吼,“你为什么不可以像其他女人一样地哭叫,打我?”
  我愕然看住他。
  原来是真的,当一个男人不再爱他的女人,她哭闹是错,静默也是错,活着呼吸是错,死了还是错。
  我闭上嘴巴,挤给他一个微笑。
  志谦像看一个陌生人:“梁锦诗,好,我成全你!我现在才知道,原来你早就想和我分手!你只是一直在等我先说,是吗?”
  “思维是你自己的,你要怎么想,我不能阻止!”我连辩解的力气都没有了,我已经遍体鳞伤,我只想赶快找个没人的地方躺下,舔舔自己淌血的伤口。
  志谦绝望地看我一眼,好像是我要分手一般。
  他总是能把所有的错误都推到我身上。
  然后,他转身,出门,用力将门摔上。
  我没有理会。
  挺直着腰板,继续做饭。
  我不能思维,也不敢思维,我不敢去想像,没有志谦,我的生活会变成怎样。
  我把做好的饭菜端到桌上。
  逼迫自己一口一口地吃。
  饭卡在喉中,怎么也咽不下去,憋得我喘不过气!
  被迫离开一个人像是挨一刀,开头只是诧异惊骇,血汩汩地自伤口冒出来,还不知道痛,等到魂魄定下来,那才痛入心脾。
  隐忍了半天的眼泪,终于全数涌了出来,嘲笑我刚才的故作镇定,强颜欢笑。
  终于,我伏在桌上,失声痛哭。
  多日来埋在心里的委屈和伤心,全都喷薄而出,像失控的喷泉,汹涌而绝望。
  也不知道哭了多久,眼睛已经肿得睁不开,手臂被头压得麻木,连疼痛都不知道了。
  镜子里的女人,憔悴、苍白,简直就是一个哀怨的弃妇。
  也许秦香莲当年,也没有这样绝望,如同死灰一般。
  想到志谦的绝决,想到他为了另一个女人伤害我,离开我,我便觉得胸中,有一股恶气憋在心头,不发泄不快。
  偏偏,志谦这样对我,我竟然还爱着他。
  我更加觉得自己无出息,低贱。
  忍不住,抬起手臂,一下、一下、又一下……我疯狂搧自己。“梁锦诗,拿出点勇气,没有陈志谦,你也不会死!”我冲镜中的自己狂喊。
  想把那个自尊自爱的梁锦诗唤回来。
  夜幕不知道什么时候降临了,整个房间空荡荡,像个冰冷的炼狱。
  而我,是徘徊在这炼狱里的怨灵。
  泪腺大概已经哭坏了吧,不管我怎么安慰自己,眼泪还是不受控制地涌出来,涌出来……
  我颤抖着,从抽屉里摸索出安眠药,逼自己服下。
  躺上床,冰凉的被子里,是我瑟瑟发抖的,冰凉的身体。
  唯一有温度的眼泪,涌出来后,片刻被空气同化,也变得冰凉冰凉的……
  我的心也与这冬夜凉成一片……
  半晌,睡不着,还是不停流泪,又强迫自己服下两片安眠药。
  终于知道,有些人是怎么死的。
  就是这样,睡不着,吃两粒,再睡不着,又吃多两粒,于是,终于不再醒来……
  半夜醒来,安眠药的副作用,让我觉得十分口渴。
  我挣扎起来喝水,可是头却昏沉沉,身体也软绵绵。
  我知道床头有杯冷水,是之前服药剩下的。
  我连开灯的力气都没有,只得闭着眼睛摸黑伸手去端杯子。
  还算好运,杯子放在我触手可及的地方。
  我端起来,一股脑喝下去。
  水竟然还是温热的。
  尽管意识游离,可是我还是清醒过来,寒冬腊月,这杯温水怎可能保温这么长时间?
  我吓得睁开眼睛。
  模糊看见床头坐着个人,惊出一身冷汗。
  但随即松口气,是志谦。
  是,朝夕相伴5年,他时刻在我眉间心际,即便只是暗夜里一个模糊的影子,我也能准确地将他分辨出来。
  我不出声了,努力调整思维,想把那些因为药物而变得涣散游离的思绪集中起来。
  志谦也不出声。
  他帮我拿稳杯子,喂我喝。
  我机械地喝下整杯水,还是渴,但思维清晰许多。
  我们都不说话,房间里只有我们的呼吸声,而且连呼吸都是隐忍克制的,缓慢轻悄,生怕喘太急,败露了心迹。
  无数次,他这样坐在床头喂我喝水。
  他喂得娴熟,我喝得自然,早已经配合默契。
  可是,姿势是熟练的,但这一刻的心却相隔太远,远得也许根本不在同一个屋檐下,陌生得像从来未曾贴近过。
  突然之间,心平气和起来。
  我坐在床上,他坐在床边。
  谁都不愿意先开口打破沉默,时间一长,我竟然瞌睡起来,眼皮如有千斤重,怎么支撑都没有用,我甚至连自己什么时候睡着的,都不知道。
  安眠药再多副作用,可是,它总是守效的,只要你肯吃,就一定能睡着。
  多么好,一粒药尚能信守诺言,可是活生生的人,却做不到。
  幸好,所有人背叛我,这小小药丸还不会。
  即便你伤心至死,这安眠的药,总能让你昏睡过去,忘记烦恼,逃避开现实的苦难纠缠。
  只不过,剂量大小,注定你是短眠小憩,还是长睡不醒。
  难怪许多人被人遗弃背叛欺骗,绝望时,会想起那些见效最快、最信守诺言的药丸,哪怕这些药丸会置人死地。
  身体死亡,总还是好过心死的吧?
  早上醒来,但觉浑身酸痛。
  刚要呼痛抱怨,突得想起,志谦已经不要我了,从此我已是孤家寡人一个!
  心一下就揪在一起,剧烈收缩起来。
  挣扎从床上爬起来。
  才发现,志谦和衣躺在沙发上过了一夜。
  房间里,只剩下了我。
  听着门砰地关上的声音,我觉得心都被这声音震碎了。
  对着空白的墙壁,发了老半天呆。
  思维游离,连自己都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也许意识已经全部被那关门的声音摧毁。
  房间里静默地可怕,像世界末日到来的最后一刻。
  想到当初和志谦约会时,总是拖到很晚也舍不得分开,缠绵着不肯让对方回家,即便困地眼皮打架,也要抱着彼此,在家门口流连再三。
  终于,不顾家人反对,兴冲冲租了房,热闹闹地添置家当,一点一点,将这空房间填充起来,每日房间里都是幸福的欢笑与呓语。
  可是,再热闹,如今也消寂下来,如同一个墓穴,埋葬了我们所有的爱情与激情,所有的回忆与欢乐。
  是啊,没有一场火,是不会熄灭的。
  即便燃烧了整个森林,还是会熄灭。
  可是,至少曾经燃烧过。
  好过永远不知道情爱的滋味吧!
  想到这里,我突然释怀。
  就当是生命里最灿烂,最绚丽浩大的一场火,如今也该平静了。
  我们并不是仇人,我们曾经深爱过啊!
  然后,志谦的话开始在我头脑里反复盘旋萦绕。
  是,做了他5年女友,从来没有亲手为他织过任何一样服饰。
  我不了解这手织衣物对志谦这个老式男人,有什么样的情结,但是我愿意实现他渴望已久的这个心愿,就当今生,我最后为他再做一件事情。
  想到这里,我再也坐不住了。
  抓起钱包,随便套件厚重外套便冲出门,
  头发随意散乱着,脸上一点脂粉都没有涂抹,连护肤霜都忘了擦。
  可是,路过楼下橱窗时,我发现,这个蓬头垢面的女子,眼睛里有异常狂热的火焰。
  如同刚刚与志谦恋爱时,整个人兴奋得似要燃烧起来。
  原来,感情也可以回光返照的。
  我嘲笑自己,此刻的表情像个怀春的少女。
  出了门,才知道自己根本不知道什么地方有毛线卖。
  只得打了若干电话四处询问,才从医院一名年过半百的女医生处,问到地点。
  急急地打车赶过去。
  一间一间相邻的铺面,我逐一进去挑选。
  我发现,到这里买毛线的人,都少得可怜,即便有,也是上了年纪,买点毛线,打发时间的主妇。
  但是,我还是很仔细地挑选。
  我挑了志谦喜欢的浅灰色毛线,质地柔软温暖,摸起来像动物身上极好的皮毛。
  我选了线,又配好棒针。
  再打车到书城,选购了两本教授编织技术和花饰的书。
  然后,捧着这堆东西,我一刻也不敢停留地赶回家。
  坐下来,开始翻阅这些书。
  说实话,自小我便不精通手工,高中那年全班女生疯狂迷恋织围巾毛衣。
  我也一时兴起,买了毛线、棒针学习。
  原本雄心勃勃想织件毛衣。
  可是,无奈天生不够心灵手巧,怎么织都不成型,只得放弃,改织围巾。
  当全班女生拿着自己的劳动成果在班里炫耀时,我能拿出来的,只是一条不到三指宽的带子。
  后来,我只得把“围巾”转送给表姐的女儿,让她围着上幼儿园。
  可是,没想到侄女嫌弃难看。
  还是表姐识货,见是我的处女作,决定好好利用——竟用来作绳子,把侄女捆绑在自行车后座上,免得她掉下去。
  她还很满意地对我说:“锦诗,你织的这条绳子还挺结实,就是疏密不太均匀。”
  天,那是我织的围巾啊!
  经过这次的打击,我再也不期望自己能织出任何东西了。
  不过,这次织东西,我还是有收获,那就是利用织围巾的时间,看完了整套欧·亨利的小说。
  没想到,时隔多年,我还要重新开始我的手工作业。
  我仔细翻阅了整本书,发现自己唯一能够完成的,还是围巾。
  而且只能是最简单的,一点花饰都不能有的平针,最普通最朴实的样式。
  然后,我开始按照书上的示范,一点一点织起来。
  埋首于针线,时间过得特别快。
  思维特别集中,什么杂念都没有,眼里、心里只有这针、这线。
  等我再度抬起头,脖子已经僵硬,眼睛已经发花,手指也麻木了。
  看看时钟,居然已经是半夜两点。
  而我手上的围巾才织了一小半。
  我顾不得吃饭,灌下一大杯凉水,继续织围巾。
  是,我似乎孤注一掷,我要用这条围巾,为自己5年来付出的青春、时间、精力和感情,做个彻底的了断。
  渐渐天亮起来。
  从头天中午,到次日下午。
  整整27个小时。
  我一刻未停,这条围巾终于织好了。
  看着凝结着我心血的围巾,我突然怔住了。
  也许,若干年前,我也肯这样织一条围巾给志谦,尽管针脚拙劣,技术不纯熟,式样简单,疏密也不均匀,但志谦可能就不会离开我了。
  我抱着围巾,一头栽倒在床上。
  精力、体力、注意力都严重透支,我整个人似虚脱一般,将脸埋在枕头上,昏睡过去。
  死了一般。
  我真希望,这一刻,我真的死去,从此不再动情,不再伤心,不再难过,不再有烦恼和困惑。
  也不知睡了多久,蒙眬中,被刺耳的电话铃惊醒。
  我下意识从床头抓起听筒。
  志谦的声音从电话里传出来:“锦诗,下楼!”
  不容我多想,电话便断了。
  我用力摇摇头,让自己清醒过来,确定刚才那个电话并不是一个梦!
  几乎同时,我发现手脚被压得麻痹了,如同万只蚂蚁在啃噬我的骨髓。天知道我睡了多久,窗外已经是漆黑一片。
  我抓过手机,是晚上9点过了。
  我居然一觉从中午睡到现在!
  我跳起来,可惜腿还没恢复知觉,“冬”一声栽倒在地上,胳膊撞在柜角上,痛得我眼泪当即滚落出来。
  好半天,才从地上爬起来。
  刚爬起来,床头电话又响了。
  我扑过去接。
  结果又在床角撞了腿。
  但电话铃声催命符般不依不饶,我只得一手抚腿,一手接电话。
  “锦诗,快下来,我在楼下等你!”还是志谦的声音。
  我强忍着疼痛,支吾了两声。
  挂了电话,我才彻底清醒过来。
  是志谦找我!
  哦,该是来和我做最后的诀别的吧!
  诀别!
  这两个字,听起来怎么像两块冰,互相碰撞,撞出来的依旧是一堆寒气,冰凉凉的,冷到人骨子里去,没有一点感情,却有点绝望的感觉。
  我不喜欢这个词。
  我决定从今天开始憎恶这个词语!
  也许,这样的词语,造出来,就是为了让人憎恶的吧?
  极端不想下楼结束这段感情。
  可是整个森林都已经烧光了,我还能怎么样?
  我匆匆忙忙洗了把脸,胡乱拨拉了一下头发,就冲下楼。
  走到一半,想到给志谦织的围巾,又赶紧折回去取。
  围巾被我抱在怀里太久了,我的体温还没有消散呢。
  可是,我和志谦的感情,就这样仓促地结束了。
  我叹着气下楼。
  他开了他姐夫的车,站在车边对我用力挥手。
  那感觉仿佛无数次,他借了车,带我出去踏青一般。
  我甚至有刹那失神。
  我走过去,低着头,把围巾递到他手里,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不好意思,这份礼物送得太晚了,我自己织的,手工不好,别嫌弃,当是我还你一个心愿吧!”
  然后,我鼓起勇气,抬起头看他。
  志谦僵在那里,手里捧着那团围巾,脸上得表情异常复杂,可惜,我不是心理学医生,也不擅长察言观色,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我们就这样站着,过了好久,他才说:“锦诗,该我还你一个心愿了,我带你去看日出吧!”
  他的声音压得很低,有点喑哑。
  啊,志谦终于肯带我去看日出,去做他认为天底下最矫情的事情。
  我曾经幻想过无数次啊!
  下意识,我几乎有种冲上楼,打扮整齐了,再下楼的冲动。
  可是,这冲动被我生生遏制住。
  再打扮又有什么用呢?
  看完了日出,我们的感情还是要日落的……
  我看着漆黑的夜,低下头,顺从地上了车。
  车往龙泉方向开,两旁的路灯,璀璨而明媚,装点着这寒冷而幽深的夜。
  我们谁也没有说话,志谦专注地开车,我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
  我微微闭上眼睛,风透过车窗缝隙,钻进来,割到我脸上。
  我没有伸手把窗户关紧,和志谦相识以来的一幕一幕,轮番交替在我眼前出现。
  我的心里一片茫然,习惯了这个男人,以后,没有他的生活,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上班,下班,走亲,访友……
  但是,还敢再爱人了吗?
  各种乱七八糟的,矛盾的想法充斥在我心里。
  车开到半山,志谦把车停在路边山道上一块突出的视野开阔的平地上。
  他说:“大学的时候,跟人来这里看过流星。”
  我没接话。
  车里的空气一度陷入沉寂。
  整个山道上空旷安静,如果夏天,也许还有虫鸣,现在则是死一般的寂静,静得简直不似人间。
  我把窗户摇下一点,冷风一下灌进车内,但是空气也异常清冽。
  我深深吸一口气,五脏六腑都差点冻结住。
  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志谦,皱了皱眉头,从后座上,拿出一床薄的羊绒毛毯。
  然后,不容置疑地盖在我身上。
  我冲他笑了笑。
  他就是这些小地方特别细心。
  我突然觉得心里有股暖流蔓延而出,抵抗着这冬夜的寒冷。
  我决定打破沉寂,给我们这最后的一个夜晚,留个美好的回忆。
  我冲他笑一笑:“不是看日出吗?怎么这么早就出来了,才10点过呢。”
  志谦温和地拂拂我身上的毯子:“日出都要陪你看,多看一眼星星又有什么不好呢?反正星星、月亮、太阳这么矫情的东西,你一向喜欢。”
  我没说话,但心里的暖意更浓。
  他打开天窗,我看出去。
  头顶上,果然有稀疏的星星,闪闪地挂在蓝紫色的天幕上,像水晶一样,有一层梦幻般的光泽。
  志谦细心地将我的椅背放下,好让我半躺着,用最轻松的方式看着天空。
  “为什么昨天不带我来?”我扬起脸问他。
  他轻轻笑了:“傻瓜,我看过天气预报,明天是大晴天。要是我盲目带你来了,既看不到星星,也看不到月亮和太阳,不是白来了吗?做事情怎么能没点计划?”
  哦,我是不切实际的浪漫,而志谦的浪漫是计划来的吧!
  志谦做事情永远这样有条不紊,按部就班,绝对不肯做没把握的事情。
  也许,这才是我们的感情走不到头,日益淡漠的原因吧。
  志谦开了音乐,是我喜欢的《英格玛》。
  我闭上眼睛,少女时代听英格玛,就陶醉于音乐中虫鸣流水声里的神秘妖魅。
  幻想,赤脚与高大英俊的恋人一起,在山涧里拥抱起舞,头顶繁盛璀璨的星星。
  看,如此得不切实际。
  我暗自骇笑。
  突然,有冰凉的东西靠到我唇边。
  我睁开眼睛,志谦端了一杯红酒放在我的面前,正看着我笑。
  我惊异地看着他。
  志谦很少喝酒,即便喝,也当成任务完成。
  今夜怎么如此好兴致,为着庆祝我们的分手?
  我压下心里的杂念,尽量让自己心平气和。
  也许志谦也只是想让这段感情有个完美的句号吧。
  果然,他轻轻说:“你常常说,良辰美景,怎么能没有葡萄、美酒、夜光杯?你还说,熏然薄醉是人生一大享受!这些我都不能体会,我觉得做人就是要脚踏实地,清醒明白。我不会选红酒,这是很便宜很普通的干红,杯子也不是水晶的。不嫌弃的话,我陪你喝!”
  说得那样温柔,但是那样客气和生分。
  是,我是觉得下班回家,身心疲惫,非得一杯薄酒才能放松绷紧的神经。
  我也的确觉得某种时刻,喝点酒更能调节气氛。
  同样的事情,如果换余绍明做来,我会觉得十分自然妥帖舒服,可是志谦,志谦根本就与这样的事情不搭边啊。
  我竟然十分十分不习惯志谦刻意迁就我表现出来的温柔和有礼貌。
  我竟然习惯他冲我吼:“梁锦诗,大好青年,干吗太阳还没下山就捧了酒杯,喝得醉醺醺?”
  我竟然不再嫌弃志谦的木讷与不解风情了吗?
  我还是捧了酒杯喝了一大口。
  酒很普通,但可以随时一抬头看见疏朗的星空,还是觉得是种享受。
  我微微闭着眼睛,听着音乐,间或抬头看看天空。
  志谦在我身边,一贯的沉默。
  反正,这么多年,我已经习惯了他的沉默。
  这样反倒觉得两个人更亲近。
  基本上,除了晚上睡觉的时候,我们很少有靠得这么近的时候。
  酒过半巡,我有点醉意,眼神也蒙眬了,相信看在志谦眼里,也该柔和了不少吧。
  平时眼里的那股怨气也消散了吧。
  都要结束了,还有什么好埋怨的呢?
  从此陈郎是路人了啊……
  我心里如同打翻了五味瓶,看着眼前这个沉实的沉默的男人,我说不清是舍不得、放不下,是留恋,还是难以割舍?是该怨他,还是怪他?抑或一笑泯恩仇?
  我唯一能清楚感觉到的,是一根十分柔软的丝线,轻轻牵动着我的心,让我很想在把头靠在他的肩头,像以前一样,跟他诉说我的烦恼和喜悦。
  “志谦!”我忍不住放低声音唤他。
  “嗯?”他的声音也少有的温柔。
  “你爱过我吗?”我知道自己在问废话,可是我偏偏就是想听那个肯定的答案。
  “爱过。”他非常肯定的,毫不犹豫地回答。
  我叹口气:“傻瓜,你说爱过,那就是说曾经爱,但是已经爱过了,现在不爱了!”
  “锦诗,你又设下圈套让我钻!”志谦也叹口气。
  是,以前,我总爱和他玩这种咬文嚼字的文字游戏,戏耍他。
  以后,大概,再也不能了吧!
  想到这里,我的心里酸酸的,软软的,没有半分力气。
  志谦大概也不好过,因为我分明看见他目光暗淡下去。
  我情不自禁地伸出手,捧着他的脸,用拇指轻轻磨挲。
  每次,他不开心了,我都这样抚摸他的面颊,让他放松,传递我的关切。
  他不出声,看着我。
  我的眼泪不受控制地滚落下来。
  眼泪并不能够让熄灭的火焰重新燃烧起来,我恼怒自己这一刻表现出来的软弱。
  我慌忙掩饰,捧过酒杯,一口喝完杯里的酒。
  志谦没有阻止我,反倒默默帮我把酒倒上。
  然后,我又大口大口喝光,我觉得,自己差点被那急速吞下的酒和倒流回喉头的眼泪给生生地呛死。
  他再倒,我再喝……
  很快,酒上了头,原本就身心疲惫,筋疲力尽的我,终于抵抗不住不断袭来的睡意。
  蒙眬中,我感觉志谦轻轻唤我。
  我好像呢喃着答应了他,又好像没有。
  然后,我感到志谦关了窗户,开了暖气,迷迷蒙蒙中,我甚至觉得非常温暖,好像躺在志谦的怀里,那个我熟悉到无与伦比的怀抱里。
  我甚至还觉得,志谦一直握着我的手,与我十指紧扣。
  一切都变得轻飘飘的,像躺在云端一般,虚幻而不真实,这么长时间以来,我第一次睡得塌实而安稳。
  “锦诗,锦诗……醒醒!”我听见志谦在唤我,似乎要把我神游于太虚的灵魂唤回来。
  可是,我太贪恋睡梦中的感觉,始终不肯睁开眼睛。
  接着有人摇晃我。
  我只得强迫自己撑起眼皮。
  半梦半醒间,我看见志谦一脸兴奋地摇我,我还没搞清楚状况,尚不知身处何地,怎么会在车里呢?
  但是,我立即被车窗外的景致吸引住。
  我张大口,连呼吸都差点忘记。
  天空是一片混沌初开的灰紫色,但是,山尖上,有一片粉红的云彩,那云彩,像极了初生婴儿的皮肤,柔和而粉嫩。
  哦,要日出了……
  我瞪圆了眼睛,一眨不敢眨,生怕错过了每个细节。
  很快,那片粉红变成了浅橙色,十分温馨。
  接着,转为金橘色,这桔色逐渐变深,深得似要射出金光一般。
  又过了片刻,那橘色云彩上,突然出现一个鸡蛋黄一样的半圆球,并不特别耀目。
  可是不到一分钟,这鸡蛋黄便变成了小金瓜,浑圆通透而金光四射,每缕光线都让人睁不开眼睛。
  我激动不已,不停拽着志谦的手,让他看。志谦也拽紧我的手。
  我盼望这样一个时刻太久,真的到来了,反而像个梦境,我几乎想用力掐掐自己的手心了。
  太阳,终于升起来,像山尖上的一个金色明珠,不断射出金箭,一缕缕的光线,透过厚重的云层洒下来……
  等了一个通宵,为的就是这样惊心动魄的一刻啊。
  我以为我会尖叫,我会惊叹,会欢呼,会雀跃……
  但是,我没有,我反而死死咬住嘴唇,无比的沉默,所有强烈的感情都被压了下来。
  我侧目看着志谦,他正看着太阳。
  他的脸上有薄薄一层淡金色的光,神情有点倦,眼睛里有血丝,少了平时清澈,多了几分成熟和忧郁。
  是啊,真正等了一个通宵的人,是志谦,不是我。
  如果是我,一定沉迷梦境错过了这短暂而瑰丽的时刻。
  上班时间到了,他把我送到医院门口。
  他先下车,为我开了车门,站在门口等我。
  是,诀别的时候到了吧!
  我突然平静下来,但这平静里又夹杂了许多我不能言说的情绪。
  也许每个死囚在求生无望的时候,都只能坦然面对,但是再坦然,心里还是难免充斥了对死亡的恐惧、慌乱、抗拒和怨恨……
  我走下车,顺手将围巾取出,走到志谦跟前,一言不发,将围巾系在他的脖子上。志谦一把抓住我的手,凝视着我,直看到我的眼睛里去。
  我躲开他的目光,轻轻在他面颊上印一个吻,像已往每一个早上与他道别时一样,然后微笑看着他,希望他突然念及以往我们的种种好,对我说,锦诗,我错了!
  我盯着他的唇。
  他犹豫了一下,终于动了动嘴唇,我的心都快要蹦出来。
  我反复在心里祷:快说,我们不分手了!
  “锦诗,别这样好吗?你这样,我会很难过!”他甚至皱了皱眉头。
  我的心,不,我的五脏六腑都凉透了!
  我看着他,努力抬高自己的下巴,让自己看起来坚不可摧:“放心好了,我会过得很好,也许,很快就会有新男友。”
  然后,我飞快地转身离去。
  眼泪不受控制地涌出来,我抬头看看天,突然想笑。
  多么滑稽,“很快会有新男友!”与刑场上高喊“18年后又是一条好汉”的死囚有什么区别?
  简直异曲同工!
  我知道,我转身离开的背影一定仓促、狼狈、蹒跚、跌撞,姿势难看到极点。
  可是,这一刻,我已经顾不得姿势好看,我只想赶紧离开,找个地方,藏起来,把伤口好好清洗一遍。
  它一定血肉模糊,混了泥和土。
  刚进办公室,便听见,小张在嘻嘻哈哈地跟人说着什么。
  “刚才看见梁医生的男友送她上班,两个人好亲热,梁医生还和他吻别呢!”
  看,多么荒谬!
  外人永远不知道真相。
  即便当事人心中在淌血,胸口插着刀子,外人还以为他们甜蜜得如胶似漆,刀戈相向,不过是耍花枪。
  也许,祝英台根本脚踏两条船,梁山伯才被气得吐血身亡。
  也许,牛郎与织女离婚多年,每年七月七见面不过为了履行孩子的探视权利。
  真相,永远只有当事人知道。
  又或者当事人都麻木了,被传言左右,分不清那个自己才是真的。
  我木然地坐在办公室里。
  周一照例忙碌不堪。
  我早已经元神出窍,魂不附体了。
  走错病房、看错病人、开错药、手忙脚乱、仓皇狼狈……
  所有人都看不过去。
  连主任都过来问我是不是身体不适。
  我知道,我可以对自己不负责任,但是不能对病人不负责任,他人的健康与生命并不属于我。
  我赶紧乘机请假,而且告足整整一周。
  好在我一脸憔悴,苍白到几乎虚脱的样子,一向最讨厌医生请假的主任居然立即同意了,还反复嘱咐我多休息几天。
  脱掉比我脸色还白的大褂,我突然醒悟。
  原来我不过是个可有可无的人。
  工作上,我能力并不出众,没有我,病人一样康复,连重新调整值班表都不用。
  感情上,余绍明也好,志谦也好,我都不是他们不能失去的女人。
  没有我,照样春夏秋冬,吹风下雨。
  多么可悲,原来,人在感情失意的时候,会将自己的一切抹杀,尽可能将自己贬低。
  最好先将自己踩成地毯,以免从别人口中听到更难听的话。
  从医院逃也似的出来,才发现忘记穿外套了,可是我居然一点都不觉得冷。
  我原本想沿街走一会儿,每次心情不好,我都会选择走很长很长一段路,什么也不想,让思维空白,让身体疲倦,然后就可以忘掉烦恼。
  可是今天,我连走路的兴致都没有了。
  伸手招出租,我急着想回家躲起来,把自己蜷缩起来,像猫儿一样舔舔伤口。
  可是连老天都欺负我,在路口站了快半个钟头,居然一辆空车都没有。
  就在我急得快哭出来的时候,终于有出租车停在我面前。
  我三步并作两步跳上车,生怕节外生枝,有人跟我抢。
  上了车,我默不作声,脑袋里一片空白,我觉得我的呼吸和思维都停止了,灵魂已经与肉身脱离,去到一个很远的地方。
  过了好半晌,司机突然说话:“小姐,失恋啦?”
  我愣一下,看着司机后视镜里望着我的同情的眼睛,顿时怒火中烧:“谁说我失恋啦?我脸上写着‘失恋’两个字吗?”
  司机笑一笑:“小姐,你这样的,我见多啦!”
  我正要反驳,突然看见镜子里,我苍白的脸上竟然满是泪水——我顿时如突然在照妖镜里现了原型的妖精,什么底都漏光了。
  我陷在座位里不敢动弹,心想,要是这个司机再多嘴我就下车了。
  好在司机知趣,并没有再搭话。
  回到家,我用力摔上门。
  一声巨响后,房间归于一片死寂。
  除了我,这房间里再也没有其他的呼吸和心跳了。
  也好,明天我就再带个活的,有呼吸和心跳的男人回来。
  中国12亿人口,我梁锦诗还怕找不到男人?中国实在找不到,我大可扩大范围,金发碧眼的也行,我又不是不会英文。
  我强迫自己笑了笑,想自嘲。
  可惜,作用不大,反而把眼泪给笑出来了。
  今天,怎么连泪腺都与我作对,不受我控制了。
  我躲进浴室,想洗一个滚烫的热水澡。
  可是,连感觉都迟钝了。
  刚才走在路上不觉得冷,现在水温调得再热,皮肤都快起泡了,也不觉得烫。
  分明整个人都麻木了!
  也好,麻木就不知道痛了!
  但愿我的心也能如身体的所有感官一样,封闭起来,麻木起来……
  对了,睡觉,睡觉是逃避现实的最好方法!
  我跳上床,从抽屉里搜出安眠药。
  倒了两粒,担心睡不着,干脆再倒两粒,这下该万无一失了吧!
  既然陈志谦这样绝决,我也不要想他。
  我要立即睡着,睡着了,便不会再难过了!
  就着床头隔夜的凉水,我便一口将药吞下。
  药吞下的同时,我也松了口气——很快便可以睡着了吧!
  我安慰着自己:斯佳丽失去白瑞德的时候,也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我承认我是鸵鸟,遇到问题只想逃避,反正我也是顾了头就顾不了尾了。
  大概醉酒的人,求得也不过是可以逃离这残酷现实的短暂时刻吧。
  不睡不醉,就得承受万箭穿心,剜心之痛,药物酒精的小小副作用算得了什么?
  只要能求得片刻安宁,再大代价我都愿意付出。
  舒乐安定真是好东西,听名字就让人安逸。
  我还没来得及感觉药什么时候开始起效果,就失去了知觉……
  不知过了多久,我突然看见志谦站在我的床前,冷漠地看着我,眼睛里满是疑问和不屑。
  我跳起来,抓住他的肩膀,用力摇晃,喘着气,流着泪,歇斯底里地质问他:“为什么,你宁肯相信别人也不相信我?为什么要离开我?”我疯狂地冲他大喊,可是志谦却一把将我推开,我一下失重栽倒向地面,地一下裂开,我向深渊里坠下去……
  然后,我醒来。
  眼泪从一侧的眼角流过鼻梁,滑过另一只眼睛,再慢慢滑进耳朵里……
  我躺在床上,思维无比清晰,我甚至能清晰地感觉到一股凌厉尖锐的疼痛正划遍全身,心跳急速,我不敢动,一下都不敢,我怕,我怕自己一动,就碎了,再也补不起来了。
  也许,梦里摔的那一下,我就已经碎了,不只是心,不只是五脏六腑,是整个身体,是我所有的感情和爱!
  然后,我起身,挣扎着,摸黑找出那瓶安眠药。
  倒出更多粒,也不数,统统倒进口里,混了水大口吞下。
  然后我躺下,小心地为自己将被子盖好,温柔地、小声地、反复地对自己说:“锦诗,没关系的,振作起来,你会好的,你能承受的,过了今天晚上就好了,明天,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就这样,我安慰着自己,自己给自己勇气,自己给自己温暖,在药的帮助下,又昏沉沉睡了过去……
  终于,还是要醒来!
  终于,还是醒来了!
  阳光透过窗帘缝隙溜进房间,悄无声息的,似乎怕惊扰了我。
  可是,我还是醒来了。
  意识恢复的第一瞬间,我便感觉到一种巨大的失落和孤单将自己包围。
  我半眯着眼睛,看阳光从缝隙里照进来的小小光柱,里面有无数轻轻飞扬悬浮的灰尘,它们都是没有分量的,如同此刻的我一样。
  旁边的枕头上,志谦的味道还清晰可辨,这味道将我的身体迅速瓦解,使我成为一个空壳,与这个空荡荡的房间相互嘲讽着。
  他遗弃了我,遗弃了我们的家。
  我的身体便空荡荡的,我们的家也空荡荡的了。
  一切我们曾经编织的幸福的美梦都成了空……
  今天,已经是新的一天,但没有更好,只有更坏,至少昨天,昨天我还和志谦坐在同一辆车上看日出……
  斯佳丽你是个骗子!
  你骗了自己,也骗了我。
  没有白瑞德,你还能有新的明天吗?
  我起身,可是头昏沉沉,我知道是药物的作用。
  可是,想继续睡觉,心里又总是不断地想着志谦,想着志谦的种种好处。
  我甚至,想冲动地给志谦打电话,求他回来!
  电话就在床头,一伸手就可以拿起来。
  可是,我没有,我怕他更加无情地拒绝我。
  我再次拿起安眠药瓶,倒出两粒,想一想,再倒出两粒。
  不,我并不想死,我只想睡得再久一点,也许一觉醒来,我会突然忘记志谦这个人。
  医学上不是有选择性失忆的病例吗?
  也许明天醒来,我就幸运地失忆了呢?
  我昏沉沉睡着,我觉得自己的身体很重很重,重得不能动弹。
  我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只觉得睡梦中,已经没有了天日。
  隐约地,我听见有人从床上起来,然后是窸窸窣窣的穿衣服的声音,接着是轻手轻脚地走动的脚步声,洗手间传出细细的流水声,跟着是杯盘轻轻碰动的响声,然后是客厅餐桌前椅子挪动的声音。
  最后,我听见有人在翻报纸,搅动杯子。
  我脑袋里突然“嗡”地一响。
  哦,一定是志谦回来了,这声音,是每日早晨志谦起床必定会发出的生活杂音。
  我听了这么些年,我不会听错的,我闭着眼睛也能分辨出他的每个细微的动作。
  尽管平时睡觉时,我恼怒这些杂音影响我睡眠,可是现在,我无比欣喜、无比期待。
  我知道,接下来,志谦会到床边,弯身轻轻吻我的额角和面颊,然后“砰”一声关门离去。
  我等着,等着……
  良久,志谦都没有过来?
  终于,我睁开眼睛——房间里一片黑暗,并没有志谦,甚至根本不是早晨。
  是,怎么会是志谦呢?我怎么这么笨?志谦已经不要我了,他不会回来了!
  是我的心、我的记忆,重新模拟了一遍志谦起床的过程。
  不,我还没有失忆,而且记得更清楚,更牢固,我还爱着志谦,我还在迫切地想着他。
  我恼怒起来,狠狠将头埋进枕头,强迫自己继续睡觉。
  梦里不知身是客。
  醒来的时候,只觉得肉身与灵魂完全脱离了。
  要好半天,才能回魂。
  我打开窗户,把新鲜空气换进来。
  然后打开电脑查看日期,原来今天已经是周五了,我昏睡了整整四天,还有两天我就得上班了。
  失恋事小,失业事大,千万别把工作丢了!
  我得利用这两天,好好恢复身体。
  我走下楼,半扶着墙壁,一晃一晃的,我得活动身体,躺太久,关节都不灵活了。
  在楼下超市,我买了蛋糕,吃了两口,想吐,但我忍住了。
  走两步路,似乎需要耗费许多体力,还微微有些喘气。
  每走一小段路,我便吃两口蛋糕。
  我暗自好笑,这大概叫边消耗,边补充吧。
  街上到处是人,熙熙攘攘,每条路走到一半,就有一个岔口。
  可我不知道该往哪里去?
  正犹豫,突然看见街边一个报摊上,志谦最喜欢阅读的报纸。
  我几乎站成化石,双脚立即失去行走能力,蛋糕也含在嘴里忘了吞下。
  拿起那份报纸,我慌乱地付了钱,急急地抱住,死死嵌进怀里,以为抱住了他……
  因着这份报纸,我一下乱了方寸,刚才想好的一切积极的念头,全都争相走避,弃我而去。
  抱着报纸,我喘着粗气跌跌撞撞、摇摇晃晃地跑回家。
  一关上门,我便跪倒在地上。
  我趴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气,眼泪汹涌而出……
  志谦,我怎么才能忘记你!
  怎么才能逃开你?
  怎么才能不再想你!
  眼泪模糊了眼睛,蒙眬中,我竟然看见志谦坐在客厅的餐桌上,正在给面包涂抹果酱,然后,他不耐烦地皱皱眉头,“锦诗,你又忘了取报纸!”“锦诗,你牛奶里又没放糖!”
  不,这不是志谦!
  现在明明是下午!
  我一步步后退,退进书房。
  志谦坐在电脑前,头也不抬,看也不看我一眼,全身心都在电脑上:“锦诗,你回来了?快洗澡睡觉!”
  我张大口,奔出房间,躲进卧室。
  志谦正躺在床上看书:“锦诗,又光着脚到处走?小心感冒!”
  幻觉,一切都是幻觉!
  我用力拧自己的大腿,很痛,然后志谦不见了!
  对,一定是过度服用安眠药的副作用!
  我向自己解释着,然后冲进浴室,打开水龙头,用冷水拼命冲洗自己的脸、眼睛,想清醒一点。
  我抬起头,镜子里是我,可是我的脸上是志谦一贯的表情——微微皱着眉头。
  天,我的脸,不自觉地模仿着、重叠着志谦的表情!
  是的,我在这个房间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举动,都能感觉到志谦的存在。
  我们在这个空间里生活得如此长久,长久到我们的生活习性、面部表情、说话语气……也不自觉地重叠在了一起。
  他身上有我,我身上有他,怎么分得开?
  如果,我原谅了我,志谦至少应该原谅我一半吧?
  我突然为自己的这个想法激动起来……
  我走进客厅,收拾起餐桌上散落的报纸。
  志谦一直有好习惯,看完的报纸总是分类叠好。而我总是随手乱扔,昨天的、今天的、前天的,全混在一起。
  “志谦,回来!我不会再乱扔报纸了!”我对着报纸说,想像那是志谦生气的脸。
  然后我学着志谦的口气,皱着眉头说:“好,我原谅你!”
  我走进书房,打开电脑,我总是埋怨电脑抢走了志谦,总是在工作的时候打扰他,和他吵架。
  “志谦,回来!我不会再骚扰你工作了!”我对着电脑说,想像那是志谦不耐烦的脸。
  然后,我学着志谦的口气,无奈地说:“好,我原谅你!”
  我走进卧室,将散落一地的碟片一张张拾起来。
  我总是没收拾,听过的音乐,看过的碟,全都尸骨分离,包装壳、歌词,散落一地。每次志谦有空,总是一张张帮我装好,摆放整齐,然后装作生气地、宠溺地捏我的鼻子。
  “志谦,回来!我会把碟片都收好!”我对着碟片说,想像那是志谦微笑的脸。
  然后,我学着志谦的口气,温和地说:“好,我原谅你!”
  我走进浴室,我洗澡总是忘记拿睡衣,每次洗完都扯着嗓子喊:“志谦,我忘了拿睡衣!”
  而每一次,志谦都会把睡衣递到我手里,然后埋怨:你怎么老不长记性?
  “志谦,回来!我不会再忘记拿睡衣了!”我对着浴室门上的挂钩说,想像那是志谦嗔怪的脸。
  然后我学着志谦的口气,极不耐烦地说:“好,我原谅你!”
  然后我转身,四处张望,可是,志谦并没有出现。
  我只看见镜子里的自己,形单影只,满脸泪痕,像个孤魂……
  我轻轻对镜子里的我说:“不,锦诗,志谦不会回来了!他不会原谅你了……”
  工作,不知道是现代女性的悲哀还是幸运。
  说幸运也可以,至少我们可以骄傲地说,没有爱情,我们还有事业。
  说悲哀也可,旧时女子失恋大可成天在家对镜自恋,把失恋的哀怨发挥到极致。
  终于,还是要从极度悲伤绝望的情绪里挣扎出来,换上一个恍惚的笑容,面对自己的病人和同事。
  志谦,你知道吗?
  这个城市真是可怕,随便我走到那里,你都纠缠着我,如魅影随行。
  到咖啡店,服务员竟然推荐你喜欢的“蓝山”,而我也没有拒绝,喝到一半,才发觉过酸,丝毫不是我喜欢的味道。
  逛影碟店,店里放的也你喜欢的“cat”,尽管我完全不能领略,也不明白怎么这种小店也会放歌剧?难道歌剧已经流行化?
  选碟片,我挑一部封面看起来很甜蜜温馨的《云上的日子》,看了我才发现是你曾经无数次推荐我看的片子。这种意识流的法国文艺电影,我会觉得艰涩缓慢而且难懂,可这一次,我却看得泪流满面。
  吃饭,楼下的餐馆的老板自作主张上了我们常吃的泡椒牛肉丝,我吃了,味道还是以前的味道,只是旁边已经没有了你。
  我突然想到“惆怅旧欢如梦”这个句子!
  查病房的时候,一个女孩笑着问躺在病床上的男孩,谁更爱谁多一点。
  我突然想起有一次,我们吵架,我也是这样扬着脸问你,我们谁更爱谁多一点。你几乎是毫不犹豫地回答:“我!”我问你为什么。你愣了好久,然后表情严肃地回答:“因为我总是帮你拎重东西!”我当即哭笑不得。
  你见我表情怪异,赶紧又补充:“冬天你身体冰凉,可我总是抱着你睡!”
  我便彻底投降了,不再和你争辩。
  现在,我想,还是我爱你更多吧。
  因为你可以轻易将我放下,而我却放不下你,放不下这许许多多的回忆。
  我想,真怕我会变成回头看了梅杜莎一眼的那个旅人,只因为回头,最终成为沙柱,永恒地,凝固成一个千年不变的、回首的姿势。
  我搬了家,并且恐惧外出。
  然后,我养成了新的嗜好。
  除了工作,我成日窝在家中,不出门,也不敢会友人,唯恐他们问起你。
  我成了影碟店的常客,夜里、假日里,躺在床上、沙发上、地板上——肥皂剧、喜剧、悲剧、枪战片、爱情片、荒诞片……只要能占据我的思维不去想你,什么片子都好!
  我开始吃糖:太妃糖、巧克力糖、橘子糖、咖啡扭结糖、波板糖、水果糖、软糖……一粒一粒,不怕胖地吃下去。
  吞下这些糖块,让这些糖来取代我心坎里、胃壁里、思绪里的空洞……
  只是,这些糖块,不管是咖啡味的、草莓味的,还是牛奶味的,吃在我口里都是酸的。
  心酸的酸!
  我发誓,一定要把这些糖块吃出甜味。
  我不断尝试,寻找那有着单纯甜味的糖块,体重长了足足10斤。
  一次次,回忆的冲击,我以为哭完就没事了,我以为伤口结痂,就是复原的开始。
  我想,大抵我没有那么爱志谦吧。
  刚开始歇斯底里,几乎疯狂的痛苦,终于还是过去了,我甚至习惯了没有志谦。
  终于,在玺彤找到我的时候,在她张口结舌、目瞪口呆看着我发胖,甚至有了臃肿之态的身体时,我可以平静地告诉她,我和志谦分手了。
  玺彤毫不怀疑地相信了。
  她终于知道我对她避而不见的原因了。
  她想安慰我,可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反倒由我来安慰她:“没关系,失恋又不是掉脑袋,天下男人那么多!”
  “爱情不过是一场幻觉,我庆幸自己终于醒来!”
  “分手,大抵是我不好,他也不够好,两个都不好的人,何必为难对方,分开是最妥当。”
  “佛说姻缘天定,证明志谦与我只有5年的缘分,我的真命天子还没出现呢!”
  “没有一场火不会熄灭,至少曾经燃烧过……”
  见我理论一套多过一套,玺彤终于放下心来。
  是啊,这些理论是这些日子以来,我不断说来游说自己,让自己放开心胸,解开情结的演说词,说得太多,早已经烂熟于心了。
  分手时,玺彤坚持开车送我回家。
  经过那条街时,我才发现那是我和志谦曾经的家。
  一时间世界静下来,只有雨和引擎安稳的声音。
  然后玺彤说:“啊,是你以前的家!”
  我才淡淡回过神来说:“是啊!”说的时候,声音极力平稳,不带一点感情。
  原来,人总被自己的理智欺骗,但感情却往往会残忍地解开伤痂。
  我上了楼,迅速将房间里所有的灯打开,连卫生间和厕所的灯都不放过。
  可是,还是觉得不够亮,不够暖。
  然后,我疯狂掏出那些填补寂寞的糖块,塞进嘴里——这一次,竟然是苦的!
  我怔住!
  在灯火通明的房间里!
  我僵成一根沙柱。
  每个人的心都有自我修复的能力。
  我的大概也不例外,只是每受一次伤害,免疫力便增强一次,如此反复几次,很快有了坚硬保护壳形成,大抵也就刀枪不入了吧,不过新感情也会被这壳封闭阻挡在外。
  我常常叹气,并不为了任何事情,只是叹成习惯而已。
  玺彤常常约我,我们两个失意的女人,对酒当歌,每每喝得醉醺醺回家,倒头便睡。
  醒了,便是新的一天。
  说来也怪,已经好久不见忻怡,她似乎比我还躲藏得更深。
  每次约她,她都支支吾吾,不肯出来。
  周末,玺彤终于向忻怡发最后通牒,让她必须显身,否则断绝姐妹情谊。
  这一招,还真管用。
  果然,当我们在樱花准备再次买醉的时候,忻怡出现了。
  不过,跟在她身后的还有另一个人。
  一个男人!
  一个长着柯忺宇医生面孔的男人。
  只是,这个男人浑身上下散发出来的男性化的魅力,是温文的柯医生所不能拥有的。
  哦,是柯忺宁!
  忻怡有点怪异,坐下来,半天不肯说话。
  反倒是柯忺宁十分大方地与我们打招呼,然后告诉我们一个消息。
  “我哥,下个月结婚。”他一笑便露出雪白牙齿,与黝黑的皮肤一对比,显得十分性感。
  “啊?和谁啊?”玺彤张大口,然后紧张地看着忻怡。
  忻怡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似乎早已经知道结果,并且脸上没有一丝伤感。
  难道,忻怡利用这段时间,搞定了柯忺宇,并且准备做新娘了?
  “当然是和我嫂子丁莉莉结婚!不然你们以为是谁?”柯忺宁笑起来,似乎觉得我们太过大惊小怪。
  笑声未落,他的电话响起来,他礼貌地站起来,走到外面接电话。
  我们赶紧抓紧时间审问忻怡。
  “忻怡,你是不是早知道柯医生结婚的事情?”
  “嗯!”忻怡老老实实回答,语气平静。
  “你不难过?”我追问。
  “不难过。已经过去了!”她神情中反而有别的忧虑,似乎正被什么事情困扰着。
  “那你是和柯忺宁好了?”玺彤根本不给忻怡喘气的机会。
  “没有,我们只是朋友!我承认我爱上他了,这感觉和当年读书时候一样,只要看着他,我便觉得满足欣喜。”终于忻怡肯面对自己的感情,她终于又有了可以让她心动的男子。
  “那是好事啊?你没向他表白?”玺彤急切地看向忻怡。
  忻怡摇头,一脸的茫然无措:“怎么启齿?告诉他,我暗恋他哥哥多年,一度想把他嫂子给撬掉,现在又爱上了他!”
  “有什么不可以?你有爱任何人的权利!而且看柯忺宁对你也蛮有意思的。”玺彤急不可耐地抢白忻怡。
  她一向最恨人忸怩作态、犹豫不决、拖泥带水、优柔寡断……
  她的做事风格一直是快刀斩乱麻式的。
  忻怡还是摇头:“不行,他会以为我追求哥哥不成,因他有同一张面孔而转向追求他的!”
  玺彤急得伸手摇忻怡的胳膊:“迂腐!”
  我正要帮腔,可惜,柯忺宁已经走过来。
  他正好看见玺彤猛摇忻怡胳膊:“怎么,谈什么话题这么激动?”
  玺彤不怀好意地看了忻怡一眼,然后故意轻描淡写地说:“没什么,只是在谈忻怡的一段暗恋史!”
  “是吗?忻怡,不介意说来听听!”柯忺宁愣了一下,然后用半试探半询问,又带点好奇的语气说。
  “没什么好讲的!”忻怡白了玺彤一眼,不肯说。
  “没什么好讲的?估计这是21世纪最漫长、最古典、最隐晦、最深切的一场暗恋了吧!”玺彤回瞪忻怡一眼,故意拿话气她。
  “哦,那更要听听了!”柯忺宁被玺彤的话吸引,立刻表示出强烈的兴趣。
  忻怡见实在推不了,只得长长叹口气:“好吧,那是我刚上高中的时候,暗恋上高年级的一名男生。每次只要远远瞥见他的影子,我的心都会激动得跳出来,常常偷偷在操场的躲着看他打球,骑了车跟在他身后,转半个城,不觉得累,反倒幸福无比。有一年圣诞节,我很想送圣诞卡给他,想把最美的那一张挑出来,可是选来选去,我选了十张卡片,张张都觉得应该送给他欣赏,于是从圣诞节前的10天开始,我每天偷偷写一张卡片塞进学校的信箱里,每一张都写满了字,我想把最好的祝福都送给他。最好笑是我不知道他的名字,只知道他的姓,知道他是他们班班长,我就把班长前面加上他的姓,作为收信人的名字……还有一次,上学的时候他自行车气门心坏了,他满头大汗推着车子进学校车棚。于是,我偷偷把自己自行车的气门心拔下来给他换上……”
  忻怡絮絮地说着,眼睛里有着异样的神采,她又一次陷入了当时感情里,整个人似被一层晶莹的光蒙着:“从此以后,我再也不能这样心动地爱上任何人了。后来,我又遇见了这个人,我以为是上天给我机会,却原来不过是让我更多一次失望,原来他已经有未婚妻了……”
  忻怡的眸子暗淡下来,我和玺彤都有点不忍。
  反倒是柯忺宁一直静默地、微笑着聆听。
  玺彤伸手握住忻怡放在桌上的手,我知道,她为自己一时冲动,让忻怡又一次揭开伤疤感到内疚。
  “好了,我的故事讲完了,并不像他们说得那样对吧?”忻怡抬起头,看着柯忺宁。
  柯忺宁微微笑一笑:“那我也讲一个我自己的暗恋的故事给你们听!”
  我们同时愣了一下,这个柯忺宁以为我们在开故事会啊?
  不过,也许他想讲自己的故事作为交换,免得忻怡难堪尴尬。
  这个男人还真体贴。
  我忍不住又给柯忺宁加上十分。
  “我上高中的时候,有一年圣诞节,连续10天,每天收到一张署名很奇怪的卡,卡上的署名是‘柯班长’。每张卡都写满了字,每张都很美,每张都是同一个娟秀的笔迹,但每张都没有落款。我好想知道送卡的女孩是谁!”
  “有一次,我的自行车气门习坏了,害得我从半路开始,推到学校车棚,放学时竟发现,气门习偷偷被人换上了好的,还补足了气,守车棚的大爷告诉我,是个女孩向她借了气枪……我好想知道这个好心的女孩是谁。”
  柯忺宇的故事把我们都惊呆了,忻怡不断地用力地咬着自己的下唇,嘴唇都咬得泛青了。
  是惊人的巧合?还是……
  我和玺彤都睁圆了眼睛看着柯忺宁,柯忺宁镇定,一直用温和而怀旧的语调叙述着,他描述得十分生动,似乎把当时的情景都一一重现在我们面前。
  “还有一次,学校举行文艺演出,我把书包落在了礼堂。我返回去拿,发现礼堂门已经锁了。第二天一早我便赶去拿,回到教室才发现,书包上竟然被人系了一个铜扣子做的小人,小人的脸上有很细腻的微笑的表情,那个笑容很温暖。最让我感动的是,我书包上脱线的地方都被人补好了。”
  我和玺彤张大了嘴巴,不知道该说什么,做出什么样的反应才好。
  我们都无数次听忻怡讲过这个故事,那一年,他的书包落在了学校礼堂。因为整个演出过程,她的目光都放在他身上,所以她一早便发现他落了书包。她乘人走光了,偷偷将她父亲从德国带回来的铜扣子人系在他的书包上,然后发现他的书包脱线了,又把包里的针线取出来为他缝补。因为太过专注和激动,竟然连老师锁了礼堂大门都没察觉,结果在礼堂抱着他的书包过了一整夜。害得她父母整个晚上都在找她,差点报警了!
  可是第二天一早,他来取书包的时候,她竟然躲在桌子下面,不敢出来见他。
  事后,我们痛斥鄙视了她好久。
  我们一直以为这个人是柯忺宇,连忻怡也以为这个人是柯忺宇
  “我的整个中学时代,都存在着一个谜,这个谜很美丽,可是我总是窥不破它。我总觉得身后随时有一双眼睛在注视着我,可是每次我回头,又什么都没发现……”柯忺宁轻轻地说:“我多么想知道,那双眼睛的主人是谁啊,是谁让我拥有一个如此与众不同的高中时代。我常常猜想这个女孩是什么样的?我想像了一千次,一万次,每一次她的样子都不同,但是我唯一肯定的是,这个女孩该有那铜扣子人那样温暖的笑容吧!”
  柯忺宁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串钥匙,钥匙上真的有一个铜扣子做的小人。
  柯忺宁将钥匙串放到忻怡跟前,那些扣子显然被人常常放在手中把玩,已经被磨得光润而锃亮了。
  忻怡的眼睛一下红了,然后她的脸也红了,她缓缓拿起那个小人,握紧在掌心,低头不说话。
  柯忺宁大方地伸出手,握住忻怡放在桌上的手,忻怡的身子微微抖了一下,似乎想将手抽回。但是被柯忺宁牢牢握住:“现在,我终于知道这双眼睛的主人是谁了!”
  我和玺彤禁不住相互击掌以示庆贺。
  玺彤更是激动不已:“柯忺宁,你怎么不早说?”
  柯忺宁笑了:“我一个大男人,总不能逢人就讲高中时曾经有个女孩暗恋我吧……”
  我们都被她惹笑了。
  终于,我和玺彤你一言,我一语将忻怡误会柯忺宁是柯忺宇的事情告诉他。
  他听得不住皱眉头:“一开始,我哥哥就告诉我,有个很优秀的女孩很喜欢他,他觉得自己不能回报对方的感情很内疚。第一次在家看见忻怡的时候,她的样子苍白得吓人。我想我哥这次可把人家女孩的心伤厉害了!所以,后来我一直找机会接近忻怡,想开导她,使她摆脱失恋的低迷情绪,帮我哥补救一下。可是后来,我慢慢发觉忻怡和我很合拍,我们的喜好相同、性格互补,渐渐我喜欢上她温暖的笑容。可是,我知道她喜欢的是我哥哥,我更加不能流露自己的感情,让忻怡更加心烦,所以,对她有好感也不敢说……”
  “看,结果,忻怡原来喜欢的是我,根本不是我哥,他瞎掺和什么啊……什么都被他的出现给搅乱了……”柯忺宁爽朗的、孩子气地笑起来。
  我们全都被他的情绪感染:“要是没你哥哥,忻怡也不可能认识你,可别把你哥的功劳都抹杀了……”
  “可忻怡怎么每次在学校遇到的都是你,而不是柯忺宇呢?”我有点纳闷了。
  这个问题一出,连忻怡自己也懵了。
  “我哥根本没在成都读高中,他一直在外地读书啊,和忻怡同一个学校的只有我一个人而已……”
  “啊……”这个最基本的问题,怎么一开始我们都忽略了?
  生活就是这样,阴差阳错的,和我们每一个人开着玩笑!
  终于,忻怡也抬起头,扬起脸,看着柯忺宁笑了……
  这笑容那么美丽,那么温暖,是雨后的彩虹……
  回到家,房间里还是空荡荡,不过我已经习惯。
  或者是麻木!
  多奇怪,人类的感情,人类自己都不清楚。
  忻怡以为自己爱上柯忺宇不是因为外在的表象,不是因为那同一张面孔,因此一直抗拒自己接受柯忺宁,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爱上的只是一个表象,一张面孔。
  也许,爱一个人的时候,一开头,我们都只是爱上了一个虚幻的表象。
  真要深入地生活在一起,才知道相爱容易,相处难。
  相爱,一个美丽的表象就够了,相处,就要还原你爱人的真实面目。
  最近,身体一直不好。
  咳嗽,咳嗽,咳嗽,肺都被揪扯得生痛,好像要炸开一般。
  而且老是觉得口渴,一天喝五六瓶水,还是觉得口渴。
  好像身体严重缺水似的。
  白天还好一点,晚上一声一声地咳嗽,根本睡不着,睁着眼,看着黑洞洞的天花板到天明。
  还好,买了奥亭止咳露。
  这药很神奇,每次喝了就不咳嗽了,而且能很快镇定下来,进入睡眠状态。
  但是,也有副作用。
  药一发作,咳嗽停了,四肢却变得无力,全身软绵绵的,一点劲都使不上。
  一天半夜醒来,口渴难忍,简直干渴如同沙漠中的沙砾。
  想起来倒水喝,可是挣扎半天,一丝力气都使不出来,整个人昏沉沉的,手脚好像都变成了棉花,一点支撑力都没有。
  不得不颓然倒下,继续埋头苦睡。
  结果,梦到在沙漠里旅行,干渴孤单,孑然一身……
  每晚回家,房间里只有寂寞回音,只有形单影只,只有孤灯冷衾……
  想想也心寒。
  单身就是这点可怕。
  病来如山倒,任凭你本事再大,才华再盛,平时精力有多旺盛,都逃不过此劫。
  不管平时觉得单身有千万般好处,这一刻,还是会觉得虚弱无力,孤苦无依,觉得夜晚分外漫长凄清……
  不说连个嘘寒问暖、倒杯开水的人都没有,就连万一病死家中,也无人知晓啊。
  才华满京华的才女张爱玲,病死家中多日,躯体发臭,才被邻人发现。
  多么可怕!
  所以,再挑剔的人,再清高、再喜欢独善其身的人,也要结婚,不结婚也要找个同住的伴。
  哪怕那个伴与你并不相爱,但有个照应,房间里多一个人呼吸,也是好的!
  这个时候,我越发怀念志谦的好,哪怕是吵架,房间里总有生气,总是热闹的……
  不是没找过志谦,可是每次拿起电话,一想到也许电话那头志谦冰冷的声音,我的勇气就被打消。
  不打电话,我还可以幻想志谦也许正再想我,还可以聊以自慰。
  感冒没好几天,又开始无端端想呕吐,时时干呕,嗓子又痒又难受,而且病情似乎有加重现象。
  连说话也是沙哑的,可能前些天咳嗽把喉咙弄坏了,一说话,就像扯动破风箱。
  幸亏在医院工作,找了相熟的医生检查。
  检查结果,我竟然声带上长了息肉,需要手术才能治好。
  本来是个小手术,平时也见惯了各种手术病人,自己也亲自参与过手术,现在却无端端怕起来。
  很多事情,没有临到自己身上总是坦然自若,可是一轮到自己,才知道害怕。
  我担心手术的医生把我声带弄破了,彻底不能发音。
  我甚至还惧怕自己麻醉后,不能再醒过来!
  多荒谬,平时的专业知识,这时半分也用不上。
  许多手术失败,麻醉过敏的病例全都涌到脑子里。
  吓得我膝头发软。
  诸多顾虑,我便扯着破风箱一样的嗓子拖着,害得所有病人一听我说话就紧张地皱着眉头。
  可是,我不能告诉大家,我堂堂梁锦诗医生会惧怕这样一个小手术。
  所以,有苦不能诉。
  玺彤忙着做她的女强人,忙着看破红尘,看穿男人。
  忻怡正在如胶似漆的蜜恋中……
  余绍明新婚……
  总之,我找了所有我能找的人,想请他们陪我做手术,可是换来的居然都是嘲笑,统统认为我小题大做。
  长叹一口气!
  再叹一口气!
  向主任告了3天病假,准备鼓起勇气,将生死置之度外,把这个手术做了。
  清晨一大早,我便洗漱,准备好钱物,还有纸条、笔……
  做完手术暂时不能说话,所以纸笔可是我唯一可以与人交流的工具。
  正穿大衣。突然门铃响了。
  谁?这么早?我从猫眼看出去……
  天!竟然是志谦!
  他任何时候来,我都很乐意邀他坐下喝杯茶,叙叙旧,可是现在,现在我得出门做手术!
  大病初愈,我脸色苍白,容颜憔悴,加上这两天对手术十分恐惧,睡眠不好,两个眼袋鼓鼓地挂在眼睛下……
  真是惨不忍睹!
  我想像过无数次与志谦再见面的情况,可是从来没有想过是在这样窘迫仓促的情况下。
  有什么办法呢?
  总不能装不在家?我得出去,做手术的刘医生还在等我呢!
  我只得打开门。
  门一开,志谦便挤进门。
  他迅速地,上下打量我一番。
  “锦诗,你很憔悴!”他的声音有点哽。
  我一头雾水,什么时候志谦变得如此文艺腔?
  我睁着眼睛茫然地看着他。
  “我能进来坐坐吗?”他放低声音问我。
  我看他一眼,又看看表:“不好意思,我赶时间去医院!”
  志谦僵在门口,他大概没想到我会拒绝他。
  “你不欢迎我?那我们在门口谈谈也行!”志谦明显很失望。
  我立即反应过来,我怕他误会,赶紧解释:“我得去医院做个小手术!改天有空再聊!”
  “什么?你今天就要去做手术吗?”志谦眼睛瞪得老圆。
  “对啊!”
  “你不再考虑一下?你不怕吗?”他有些担忧地看着我。
  “啊?你都知道啦?现在怎么什么消息都传得怎么快?”我挤出笑容看着他,又看看表,时间真的快到了,“怕啊!你知道我胆小怕死!可是,这是必须解决的问题,我必须面对!”
  “是,我已经听人说了!”志谦似乎有话想说。
  我想赶快结束我们的谈话:“志谦,你不是有话要对我说吗?你赶紧说吧,说完我好去医院了!”
  志谦突然一把拉着我的手:“锦诗,别去做手术!我会负责的,我们结婚吧!”
  我觉得越发莫名其妙,陈志谦同学今天是不是吃错了药?
  我茫然看着他:“结婚?你不是开玩笑吧?”
  “锦诗,我是认真的。前几天我听人说你整天呕吐,又听人说你到处打听做手术的事情,他们说你要把孩子打掉。我想了很久,其实我还是爱你的,无论如何,我们重新开始,我会好好照顾你和孩子的!”志谦的样子一点都不像开玩笑,十分认真。
  “我知道很仓促,没有玫瑰,没有戒指,可是请你考虑一下嫁给我!别去做手术!我不会让你一个人面对这些问题的!我知道你需要我,所以我来了!”志谦说得很急,眼睛都红了。
  我张大口,又忍不住想笑——是谁,是谁谣传说我怀孕了?是谁造谣?而且这谣言还传到了志谦耳朵里。
  这个老实人,居然眼巴巴一大早,跑到前女友家中来求婚,为了一个莫须有的孩子!
  我突然好想笑,可是我强忍住:“志谦,我要拿掉的并不是你的孩子!”
  志谦一下愣住,这个答案恐怕超出他的想像。
  我看见他的脸色迅速变化,然后他闭上眼睛,深深吸气,似乎在努力使自己平静下来。
  我看着他,好奇于他会有怎样的反应。
  “那么——锦诗,要不要孩子随便你,但请让我照顾你!这些日子,我考虑过,生活里没有你,真的很糟糕,我知道,其实错的人是我,我羞于面对你,便将一切错误反推到你头上。分开的每一天我都在想你,但我一直没有勇气来找你,来请求你的原谅,分手的时候,你表现得那么绝决,我怕找了你,连幻想和你和好的机会都没有了……但现在,无论如何,让我们重新来过……”他看着我,眼睛里是一片真诚的澄明。
  这次,换我有点哽!
  志谦,还是我的志谦,这个老式的男人!
  感谢那些飞短流长、流言飞语……
  我努力克制自己的声线:“可是志谦,如果我没有怀孕,只是去医院做切除声带息肉的手术,你还会愿意照顾我吗?照顾一个暂时不能说话的女人?”
  这次,又轮到志谦张大口:“啊?你没怀孕?你只是声带长了息肉?”
  我微笑看着他:“对啊!所以,我要切除的,不是你的孩子!是息肉!”
  志谦整个人都松弛下来,他一把将我拉进怀里:“你这个傻瓜!害我担心死了!”
  我也抱住他:“你才是傻瓜……”
  刘医生特别同意志谦陪着我做手术。
  他一直握着我的手,直到麻醉药起作用,我心里还是一片澄明,十分蹋实。
  多日来的忧虑与伤心,全都化为泡影。
  手术是怎么样的,我不知道,因为我很快做了个美梦。
  醒来,我的第一个感觉是我的手被人紧紧拽着,喉咙像火烧一样的灼痛。
  志谦正心疼地看着我。
  看着这个失而复得的男人,我觉得这个冬天发生的一切,都像一场梦。
  我不能出声,默默伸出手,搂着他的脖子,将他拉近自己,然后将脸埋进他的颈窝。
  我深深吸一口气,那味道,还是和以前一模一样……
  眼泪顺着脸颊滑下来,滑到我的唇边,我轻轻舔一舔,想知道它到底是什么味道……

  尾声
  冬天终于过去了,春天来了。
  阳光暖暖地穿透我面前的落地玻璃。
  我坐在春熙路中山广场的玻璃房子里喝咖啡。
  这里已经不叫百度,而叫哈根达斯,不过一个单球冰淇淋还是卖28元一个。
  而我,也不是未婚女青年了,我已经是陈志谦的妻子,不过,我也还是我自己。
  我们的生活依然平静乏味,志谦的老毛病也一个都没改掉,我们还是时时争执、赌气、埋怨、相互不理睬……
  可是,毕竟,我又得回了我的男人。
  也许还有更好的。
  但是经此一役,谁又有力气再去爱一个人,并且习惯他呢?
  何况新人,未必有原来这个好。
  用顺手的东西,再次,也还有顺手这个优点。
  反正为着顺手和习惯这个原因冲进围城的,又不只我们这一对!
  至于婚姻里的激情?吃龙虾配的芥末?
  我已经能够清晰地分清楚主次。
  我知道,没有任何感情可以历久常新,永远激情澎湃。
  可是,我不敢保证,下一次,我遇到另一份新鲜热辣,让人血液上涌的芥末,我能不能抵抗住那致命的诱惑……
  毕竟,我知道,虽然我爱志谦,可是我真正最爱的人,是我自己!
  不过,现在,我得赶回家给陈志谦熬汤做饭,做一个贤惠尽责的妻子……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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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文学城-WQ_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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