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背后那些人性的晦暗与光亮
《芳华》背后那些人性的晦暗与光亮
怡然
由严歌苓的原创小说改编的电影《芳华》上映后,引起广泛关注,对于电影《芳华》的评论褒贬不一,甚至引发争论。这会儿,冯小刚一定在哪儿偷着乐呢。其实这是很正常的,艺术家辛辛苦苦弄出来一部作品,读者观众喜爱也好痛恨也好,最怕的是无人问津。小说和电影我都看了,相比之下,我感觉小说写得要好很多,电影试图将跨越三十多年的人物命运浓缩在两个小时的画面里,可惜不太成功,其表现力和深度都远不及原著小说。
我相信作家写小说,绝不会仅仅满足于讲个故事。故事不过是小说的载体,它承载着作家力图表达的某种东西,这东西或是思想的曲直,或是情感的幽徽,抑或是心理的困惑。总之,作家是想借助于小说道出点什么。至于道出的东西有无亮点,新鲜还是老朽,深刻还是肤浅,这就是好小说与差小说的分野所在了。
读了严歌苓的长篇小说《芳华》,感觉正如作者自己所说的那样,“这是最贴近我自己、最贴近我亲身经历的一部小说。” 严歌苓在“我为什么写《芳华》”一文里是这样表述的,“《芳华》是一个虚构的故事,我在叙述人和我自己之间游离变换,似乎是真的,又似乎是假的。有很长时间,我一直在想,人群里对一个弱者的迫害欲是从哪里来的,这是我们人性中的一个弱点,也正是由于这样的一个现象,导致了小说中四个女兵不同的命运。
小说《芳华》也的确写出了人性晦暗之种种,比如落井下石,墙倒众人推,等等。一帮男兵女兵对于何小曼(电影里叫何晓萍)的欺负侮辱,比如对于好人刘峰做好事行为的漠然习以为常甚至冷嘲热讽。芳华的岁月,是一个提倡讲坏话的大时代。电影《芳华》里有这样一段旁白,“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更能识别善良,也最珍惜善良。”这话讲得何其深刻,正象饱汉不懂饿汉饥一样。
我观察到,对于《芳华》的批评,很多不是从电影艺术或文学创作的角度,而是变成了对于作家本人人品的质疑或指责。我认为,对于一位作家来说,写高大上很容易,而透过文字揭示人性中那些难于启齿或见不得人的东西,却是需要极大勇气的。搞不好会惹火烧身,你无法阻止人们在背地里揣度,你既然能写出来,那么是不是你就是这么龌龊的人呢?
严歌苓在《芳华》里写了这么一段话,值得我们回味,“人之所以为人,就是他有着令人憎恨也令人热爱,令人发笑也令人悲悯的人性。并且人性的不可预期、不可靠,以及它的变幻无穷,不乏罪恶,荤腥肉欲,正是其魅力所在。” 作家的价值观的确会影响到其作品的格调,但真正有深度的小说,一定是从人性的角度,展示给读者那些未被挖掘或不曾被意识到的东西。象卡夫卡和博尔赫斯,写了那么多怀有阴暗心理的人物,我们会不会因此就断定,这俩家伙也不是什么好人呢?
对于《芳华》的另一种批评,是质疑它所描述的文工团故事的真实性。有人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来现身说法,好象是说,我没看见过的事情,怎么可能发生呢?应该说,艺术真实与生活真实并非是一一对等的关系,两者之间是存在某种隔膜的。有这样一道隔膜,我们品读小说,才会有花似花雾似雾的感觉,而不是花是花雾是雾。况且,小说本身就是创意写作的产物,它完全不同于非虚构写作。
在西方,随着意识流手法的引入和兴起,对于小说真实性的考究,已经越来越弱化了。举个例子,美国文学史上最有影响力的作家,1949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威廉.福克纳曾写过一篇非常著名的短篇小说《纪念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小说从女主角爱米丽小姐过世写起,一层层地写出了她这个人一生的命运,其中一个重大的悬念就是,爱米丽小姐钟情的人荷默.伯隆先生,莫名其妙地就不见了,谁也没有再看到他。在爱米丽小姐去世后,人们终于可以打开她那个神秘的宅邸,看看里面究竟藏匿着什么。小说是这么写的,“那男人躺在床上”,他已经死了。爱米丽小姐守着这么一具僵尸,过了四十年。(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去读一读这篇小说。)
有人会问,这可能吗?这样的事情发生的几率有多大?但是,不管它可能与否,《纪念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已经成为文学的经典。直到今天,大学的创意写作课,还是把它当作范本来宣讲。
关于《芳华》讨论得似乎太多了,都有些腻味了。我倒是觉得,与其争论那个年代的“芳华”,何不写写自己的芳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芳华岁月,倾心写出来,都会是动人的故事。所以说啊,还是写写我们自己的“芳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