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小鲜】(51)趣议翻译:行百里者半九十
行百里者半九十
趣议翻译
网上热议温总两会发言被张璐精彩翻译的"风流轶事"已有些日子了,觉着还有些"温故而知新"的东西,而且张璐的那些"出彩"译文以及有识网民的评头论足,依然在网上时隐时现。
有年头没来"美坛"了,今天借用张璐翻译的话题,作个回归美坛"故里"的由头。只是,大伙儿对这话题可能已经冷了。晚是晚了点儿,但procrastination是朋友认为我值得张扬的个性(家中铺地板的材料都买两年了,至今依旧遵循领袖教导,"我自岿然不动")。
见题目,看官觉着"去之可惜",那就往下读;如观后感到"读之无味"有啃鸡脖的悔意,我这儿给你作揖对不住。
在美坛搜索有关张璐翻译的帖子,有三篇带些代表性,用写手名的首字母计,他们分别是Z篇、W篇和Y篇。
Z篇的字里行间,指出张璐的美女"资格"顶多处在待定地位,译文"质量"也只是马马虎虎勉强过关,远没到应该受夸赞的水准。写手观察到,夸赞张璐翻译的都是国人同胞,怎不见英美人士叫好? -- 有点意思。
W篇说,张是好样儿的! 基于有过亲历亲为的翻译经历,写手认为,翻译难,难在要具备常人少有的超常能力: 临危不惧、一心二用、学贯中西 -- 有道理的。
Y篇是个转贴,披露对张璐逐句点评赞赏有加的魁首是中国传媒大学英语系的主任、著名翻译家洪丽。张璐是虽不是传媒大学的毕业生,但总理的翻译,你不夸她夸谁? 有坐轿的,就得有抬轿的。虽翻译家洪丽是前辈,张璐是后生,但轿里坐的是总理翻译,这轿就值得抬了。为了自身的红利,洪丽夸张璐,实在也是无可厚非 -- 这是闲话,本篇要说的还是翻译本身。
因温总的话许多不是百姓日常语言,我们放过深奥的,捡个较为浅显、与劳动群众的语言比较接近的一句做例: 行百里者半九十。
张璐的译文是: Half of the people who have embarked on a one hundred mile journey may fall by the way side。
单从这句英文可以看出,洪丽有理由夸张璐英文好。选词、词序、语法俱佳,张璐英文"字正腔圆"不愧是国内高手!
可是,翻译是两语之间的桥,畅通与否还要看译员的中文好不好。看官可能嫌我无端猜忌张璐中文不好? 是啊,说总理的翻译英文真棒但中文太差? 这问题听上去似乎是有点悖于常理,她可是中国总理最好的译员?!
先看这句中文成语的意思: "行百里者半九十",语出《战国策¨秦策五》"行百里者,半于九十",言指末路之难,比喻有些事情愈近成功愈难,好比黎明前的黑暗。行路难,做事难,以垂成之际为最,而智者尤尽心与此。
如果这样的理解对头,那么成语中的"半"不单是"一半"或50%的意思,"半"是用来强调"未完成"的意思。
网上说,张璐会前"魔鬼训练"、准备月余,看来努力都用在英文上了,忽略了对自己语言中文的理解,后果是有些"丢人现眼"的。译文里所用"一半人(half of the people)" 真是无从评说,英美人士读到"Half of the people who have embarked on a one hundred mile journey may fall by the way side"这句,恐要理解为"百里之行,恐将有一半的人因不能走完全程而遭淘汰",这与中文成语的本意想去太远。
对美女张璐的英文程度无庸置疑,担岗中国政府首席英文翻译,定然是中国培养的佼佼者,至少是矬子群里个儿高的那位。但她对汉语的把握能力,有些不能让人放心。张璐也许英文超强,但中文歉火候,坐在总理身边传播中文的博大精深,恐怕难以完成重大历史使命。
还是那句话,做翻译、用英文做表达之前,得先读懂汉语!
中国人做学问,似有这样的倾向: 过多着眼于最高境界追求最难的,而忽视最低标准忘却"平平常常才是真"的道理。谈翻译,就必提严复"信达雅"、就必不忘林语堂"忠实、通顺、美"(林有抄袭之嫌,同样的意思,严用三个字,林用了五个字)。其实,这些人们推崇备至的信条,都多少有些名至实不惠、带点儿"虚头扒脑"的成分。"信达雅"、"忠实、通顺、美",并无实用标准可言,说不说出来,都是翻译人员自觉的努力方向。况且,死忠这些信条,并不一定能产生优秀作品,反之,不循信条,有时倒反佳作频现。
Coke Cola的汉译是"可口可乐",Pepsi Cola的中文名叫"百事可乐",您说这么叫绝的翻译,是从了"信达雅"、还是遵照了"忠实、通顺、美"? 相反,Spain(西语自己的名字是Espania)译成"西班牙",Portugal叫做"葡萄牙",这么重要的国家名称,翻译者定然是要严肃遵循"信达雅"、"忠实、通顺、美",可是有比这翻译更臭的吗? 两颗牙? 文革后期中学复课时,地理老师讲世界地理,说到这两个国家,"解释"他们的国家名称,说是古时非洲有头巨象来到欧洲,老死后一对象牙分处两地,一个叫做西班牙、一个叫做葡萄牙 -- 希望看官中学时没受过这对象牙的毒害。
中外交流,动辄就要输出中国的博大精深,玩精英文化,往往事倍功半(中国的博大精深,不用你争先恐后前赴后继地非要硬塞给老外,上赶着的不是买卖。再说,已经不多了。无论是物质的还是文化的,中国真正有价值的"博大精深",上百年来老外们明着抢暗着偷,千方百计想方设法也要取了去的 -- 话外音)。
翻译,里头没有也不应该有那么多精深噱头,不就是把两国话都整明白了说(写)出来嘛!,能美更好,不能那就上大实话,精英玩过头了,朴实更能显美!
英文有句话,叫less is more,翻译人员应鉴。翻译时,多想想老外惯用的表达方式,切忌"收肠刮肚"用英文词语加上中文的"文诌诌"堆砌出中国英文。
"行百里者半九十"说的不就是"一百里的路别只走九十九"嘛! 我们可以就用些plain English,译成"A 100-mile journey is nonetheless incomplete even if one travels 99"。用不着那些"embark, way side"这些"漂亮词"!
如果你要强调"九十也只是一半",那就稍作修改: A 100-mile journey is never completed till after one finishes the last mile。
当然,强调平民语言,不是不要读书,而是要普遍提高平民文化。开卷有益什么时候都是要的。在意学习中美两国成语的人可能注意到,中国成语有"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是老子的话。传媒大学英文系的洪丽老师们又会怎样教他们的学子翻译这句老子话语,我们无法知道,但美语已经有成语"A journey of 1000 miles starts with a single step",并加注这是老子的话。显然,这成语是从中到英,翻译时,对"之行、足下"等等哩个愣的中文古词全然不顾,简明朴实的英文小词传播了中华的"博大精深",那一词single也给龙眼点了睛。
有了这句,我们还可以进一步修正"行百里者半九十"的翻译: A 100-mile journey is never completed till after the traveler finishes the last single step。百里之行,别说是九十九里,就算差一步都不算完!
读外文就是要花精力弄懂文化差异并善加运用。中国人"勤快",惯以安步当车,行路多始于足;老美人"懒",总想以车代步(你要愿意说"老美长于发明创造",也随你),所以"A journey of 1000 miles starts with a single step"中,只说"行"要始于第一步,至于这第一步是由脚迈出还是由车轮滚过,不重要。
翻译的mission之一,就是要在两语之间居中弥合文化差异,使得交流能够畅通,不觉生涩。中国的黄鼠狼爱吃鸡,为得鸡吃,所用骗杀术是放下身段去给鸡拜年。而英美地界是狐狸爱吃鸡,它骗杀鸡的绝招是给鸡窝站岗。所以有英美成语: A fox guarding the hen house。了解到这故事,温总发言如用到"黄鼠狼给鸡拜年",张璐译出"A fox guarding the hen house",那才真叫一个精彩。如若不然,译文可能是: "A skunk pays a visit to the hen house at new year's time。(然后,洪丽老师叫好,人们也为张璐所受的魔鬼训练而肃然起敬)。
这样的例子俯首可拾: 中国人说"烫手山芋",美国佬讲"hot potato";中国人说"长话短说",美国佬有"A long story short",等等等等。最近,"蜗居"话题受热议,中美都在传,没有人会把它译成snail shell吧? 境外英文媒体对中国蜗居的用词是cage apartment或capsule-size apartment。
千百年来,中文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可是英文也没闲着不发展,它也有它自己的灿烂历史。中英两文的语言表达,能找出对等意思的居多,而不是少(意思趋同,表达方式不同也应该不同),你找不着,更可能是因为你读书不够,还需要加强学习,别动辄就啼困嚎难、怨中文的深奥英文没法表达。试举一例: "我和他们同病相怜"该怎么翻译好? "We hold mutual pathos as we committed the same disease?" 也许。但我们常听老美嚷嚷"my fellow Americans(同胞们)"、"my fellow students(同学们)"等等,为什么我们不可以从中化出一句: my fellow sufferers(同病们)。有了这个, "我和他们同病相怜"就不难翻译了: They are my fellow sufferers。
再看,"祸不单行福不双至"又怎么译? 一句"double whammy"便了,不能纠缠"单=single、双=double"是否合适。还有,要是洪丽老师要求你把"江郎才尽"、"黔驴之技"译成英文,你又该怎么弄? 英国没有贵州驴,美国的江郎未必才尽。但你管他是人还是驴,"人没辄、到了智慧的尽头"这样的表达哪国人都会有,"at one's wit's end"一句英文,即贴切又纯正。
英文说: 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s。翻译时,我们何不大胆略去中国话里那些假冒"博大精深"的烦言碎辞,轻装上阵直奔那简朴明了的英文彼岸!
当然,easier said than done。所以,魔鬼训练还是要的。想要去掉details中的魔鬼,还得训练时多找魔鬼帮忙。
翻译难? 没人说它容易,可什么又是易的? 鲁迅说做官易,但也不能人人都做官吧。做不成官,社会分工以及你的受教育背景让你做了翻译,或自愿或强迫,也没什么可怨的。临危不惧? 听着渗人,象是身处绝境的党员的方显本色;一心二用? 中国官员找二奶时才是需要那样,翻译只要一心一意。学惯中西? 必不可少,但你吃这碗饭,吆喝的就是这个。
再说"总理是否引经据典过多?": 从民众的接受程度看,总理是人民的好总理。从其政策宣言看(做不做到待定),他声称是中国人民的好儿子,要为人民大众谋福利。从择词用句上看,总理是有学问的总理。但时代不同了,从西方到东方,为人民谋幸福已经成为各国政府的政策共识。追求精英文化(elite culture)已成过去,平民文化的时代已经到来。在选举政治下的西方,一国总理讲话如果半国民众听不懂,恐怕难有政绩,在政坛也站不住脚。中国不实行选举,但为劳动人民办事的总理,说话至少应该让劳动人民听得懂。在语言上"与民众打成一片",总理有责任身体力行,哪怕是在政策宣言或中外记者会此类严肃场合。"引经据典"多属个人修行或学术上的事,一场记者会如此刻意的引经据典会有卖弄之嫌。
最后,也说张璐的美女地位。张的美女地位不该受到怀疑,中国是人力资源第一大国,从统计的大数理论上讲,也是最有可能给总理配美女翻译。总理翻译的容貌是国家形象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与国际接轨的今日中国更是不可或缺。不知各位听说过这样一句话没有: Beauty is productivity。这话能解释为什么中国的空姐都是美女,因为乘客爱看,由此也更愿意掏钱坐飞机,航空公司也因此多赚。
俗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中国的翻译们注意了,英文成语也有言对应这句中文: A thing of beauty is a joy forever)。总理也是人,也会选择外表上赏心悦目的译员,"沈殿霞"一准当不了大国总理的翻译,而"林青霞"能当。
结束语回归翻译话题,"信达雅"、"忠实、通顺、美"不是不要讲,只是不能愚忠信条。翻译人员习熟他国语言习惯,并灵活使用本国语言,才会有"可口可乐"这样的佳句出现。对于高深的东西,我自己的信条是一个字: 等(自身惰性使然)! 等着天上掉佳句。天上能够掉馅饼,天上掉下过林妹妹,天上自也会掉下翻译佳句来!
(图片来源网络)
【英文小鲜】(22) 也说中国英语情节/4-中国英语误人误国
往期链接1 -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