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虐童冤案的昭雪
我的一个朋友在人生中曾经遭遇到一次大挫折,要不是他妈,他都不知道如何走出那道坎。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他在本地大学一边读书,一边工作。有段时间,他住在一户人家,以帮助照顾那两个男孩(也就是当baby sitter)的代价换取免费住宿。在那期间,一切正常。搬出来之后,他住到了公寓里。不久后的一天深夜,两个警察来敲门,他从睡梦中惊醒,迷迷糊糊地开了门,一看是警察,大惊失色,语无伦次问了情由。其中一个说:“你被逮捕了。”他大惊失色,也不敢违抗,按警察的吩咐,带了一点随身物品,就被手铐反手铐了,跟警察到了看守所。
在看守所里,他被量了身高,拍了照。搞完这一切,他问:“我可以走了吗?”回答当然是否定的。他在冰冷的看守所里,无助至极,这时,他想起了母亲。经过允许,他给母亲打了电话。他妈联系了律师,把一大笔赎金交了,他这才得以暂时走出看守所。
接下来,他母亲四处帮他找律师,找来找去,终于找到一个中意的。那个律师非常给力,在法庭上问两个小孩:亚当对你们做了什么。小孩甲指着小孩乙,说:“以他说的为准。”律师于是问小孩乙,小孩乙又指着小孩甲:“以他说的为准。”律师又问:“你们说,亚当把尿撒到你们嘴里了,可以告诉我们,那尿是啥味道?”孩子甲答:“就像橘子汁。”律师不动声色,又问,他把大便给你们吃了,那大便是啥味道?孩子乙支支吾吾道:“有点巧克力的味道。”经过这一番法庭问询,孩子们原来的说法显然经不起推敲,检察官就撤了控告,亚当恢复了清白。
我问:“你这个案件持续了好久,才结案的?”亚当答道:“十个月。那十个月真是备受煎熬啊,我把电脑的密码都设成了“innocent”(无辜)。打赢这个官司,我妈一共为我花了五万美元。那是上世纪九十年代的五万美元啊。要是没有我妈,我再祈祷,也是无济于事。”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遇到磨难,母亲才是真正的上帝。她对你有无保留的信任,更会付出无保留的和可兑现的支持。今天是母亲节,谨以这篇为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