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英语老师莱斯利.麦凯恩和俞敏洪(上篇)莱斯利 2
这种局面下Scott召集班会说:“咱们都知道,学英语的好处比放到肚子里默默独享要多得多,比如能上大学,能找工作,能晋职称,能涨工资等(哄堂大笑)。可惜现在跟她解释不清。这正表明她说的也有道理,我们不争气也没法反驳。从今往后她让干啥就干啥吧,自己晚上回家都多看看书,背背单词,过一段时间咱长本事了再跟她掰开了唠。”后来的事实证明,莱斯利的坚持和同学们的妥协是正确的,经过了这段拉锯战,大家的听力口语明显渐入佳境了。
---- 选自“我的英语老师莱斯利.麦凯恩和俞敏洪(上篇)莱斯利 一”
其实这种纷争对我来说毫无影响,因为我反正什么都不会,莱斯利怎么教我就怎么跟,习惯成自然。尽管开始我听不懂也说不出,但是坚持将注意力放在口耳,的确有效,我慢慢开始能分辨出一些音节、语词,脑子也渐渐有点开窍了。
期间由于我上课回答不出问题,莱斯利总不厌其烦地反复示意,从没觉得我是差生而予以忽视。有一次我俩大眼瞪小眼卡壳了,为了避免尴尬和耽误他人的时间,我结结巴巴写下一张字条,请她允许我略过去。她迟疑片刻,还是摇了摇头,她坚持的事情很难改变。我只好暗下决心,至少也要把脸皮练厚。
没几天莱斯利抱来一摞书籍,对我一阵咕噜,经过同学的帮助,我明白了她的意思:“我认为这些会对你很有帮助,借给你用,有问题请来找我吧… …”我装腔作势地翻了翻,把头点得像鸡啄米一样,至少桑Q我已经说得很流畅了。
每天晚上回到宿舍我都要挑灯夜战。流程是先整理一遍当天课堂上照葫芦画瓢记下的内容-感谢大学时练就的速记本领-再查词典,背单词,并对着空气念出来。最后回到前几日,滚动复习若干遍。
一切做完后,我把莱斯利白天给我的资料摊在床上仔细端详,以为自此有书可依,陡升些踏实感。但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尽管我斗大的字不识半箩,但画我懂,说白了就是一堆印刷精美的看图说话,只因配着洋文,看着挺唬人的。
一刹那心里五味杂陈。好歹自己从小就算读书人,十岁就看完了《苦菜花》(这个头开得很不好),还有沉得胳膊捧不动的、大得双手抓不起的、深得脑瓜装不下的,多了去了。如今长大成人,抛家舍业追求西方文明,竟落到混迹幼儿读物的境遇,这可如何是好。
我坐着发了半天呆,走廊里却不合时宜地传来不知哪个房间飘出的《在希望的田野上》,特别喜兴,跟我的心情形成鲜明的对照,更使人哭笑不得。我无奈地起身去水房洗了把脸,踏着彭丽媛一长串的“哎嗨哟嗬呀儿一咿儿哟嘿!”不乏悲壮地返回书桌前,安慰自己好汉不提当年勇,该干嘛赶紧干嘛吧。
总之,我不得不,按着那套类似《十万个为什么》的启蒙读物,开始了相对系统的学习生涯。该书内容繁杂、包罗万象,上至天文,下至地理,例如从1 2 3 4 5 6 7、到赤橙黄绿青蓝紫;从树木花草、到锅碗瓢勺;从男女老少,到飞机大炮;从和风细雨,到斗转星移… … 并且每个主题下又衍生出子子孙孙无穷尽也的枝丫,天罗地网,让人无处可逃。我忍不住无数次暗叫:莱斯利,你这个大美女,要害死谁呀!
那首希望的田野,我以前听过很多遍,挺喜欢的,唯独对那一次苦涩的感受难以释怀。除了欢快过头的曲调与我的心境相去甚远,“禾苗在农民的汗水里抽穗,牛羊在牧人的笛声中成长”,怎么令我觉得人家都比我能干呢,那么让“英语在自己的努力中提高”,我就能有希望吗?
后来多年的事实证明,的确如此,更想不到的是,那个唱的人变成了国家主席的老婆。也许我应该再写一篇,就叫做《第一夫人激励我学英语》
以前除了通读中文,我也涉猎俄文原著,如今却如稚龄孩童重头开始,音标不懂,语法不通,难免有时心中发毛,对自己的选择产生了动摇。不过发也白发,动也白动,皆于事无补,只能以“既来之则安之”来自勉。我硬着头皮有条件要学,没条件也要学,直搞得沙飞石走,天昏地暗。
不知不觉中熬过了几十个日夜,忘了从哪天起,我突然开始能听懂莱斯利的话了。就像在密闭的暗箱中被囚禁很久,找不到方向,看不到光明,难以呼吸,当盖子慢慢欠开一道缝隙,耀眼的光亮射进来,清新的空气透进来,悦耳的鸟鸣也飞进来,她口中的叽里咕噜变得越来越make sense,那是一种带着露水的清晨天蓝地广令人分外惊喜的感觉。
于是,尽管仍然非常头痛,但学英语,毕竟变得越来越有趣了。
莱斯利讲课涉及的题材非常广泛,比如有居家情境的,有环境保护的,有体育运动的,有科学技术的,有动物植物的,有诗歌文学的,有宇宙星球的,还有宗教信仰等。不过基本控制在常识水平,并不深奥,使我能够一路狂奔,一路追赶,也混出个虎皮色。
出国后我才意识到这种从感性入手自然接受语言的方式有多么美妙。听力口语能力的训练倒在其次,重要的是我被迫从一开始就用英语思维,绕过那道汉译英的槛,为日后生活学习都打下了好基础。当然,它并非不留遗憾,比如时至今日,我的汉英对译依旧糟糕。
很快,我又遇到另一个难题-发音,不论怎么说,都不像英语。我心里着急,但大脑已经饱和,比较起来听懂更重要,也不想管那么多了。谁知莱斯利仍不放过我。
一天放学时,快班的Betty老师意外地出现在门口。莱斯利示意我过去,与Betty面对面坐下。我从没跟老太太打过交道,不知演的是哪出,努力掩饰着不安,作有礼貌状:“你好,Betty小姐。”“你好,叫我Betty就行,或者Betty奶奶,把小姐就留给你们美丽的莱斯利吧”,老太太特别风趣,立刻让我放松下来。她接着说:“读点东西让我听听,你介意吗?”我不懂她的意图,但明白了她的要求,就掏出一本画册,吭吭哧哧念了起来,大概有“你的猫好可爱啊!”“谢谢,但它是我的狗”之类的。
老太太听罢继续发问:“除了中文,你还会说其它语言吗? 比如,方言或外语?”“外语Yes方言No”,我回答。“请你跟我说几句好吗?”“这个… …”我愈发迷惑,又开始紧张。“最简单的就行。” 她和气地鼓励着。说就说吧,既然都是儿童水平,于是乎,我便背诵了一首俄语儿歌:“你好我们的学校,你好明亮的教室,多么欢快的铃声,把我们召唤在一起。”
Betty跟莱斯利你来我往飞快地交谈起来,我完全听不懂。“天哪!是这样!”莱斯利最后欠身把椅子往后挪了挪,腾出空间,两条长腿撂到桌子上,冲我大笑:“对不起,请允许我解释一下。班里同学的语音都有些问题,我在设法纠正。其他人都好办,但你有一种独特的口音,怪腔怪调跟谁都不一样,我想了好几天都拿不准,所以请Betty来帮帮我。”
其实这个我自己知道,因为上课发言时,经常惹得别人偷笑。我的中文很标准,打着嘟噜说俄语也没问题,但对抑扬顿挫、有英语味道的发音,还真就不得要领,一张口就是混在一起串了调的,难免让人不捂肚子。我事后得知Betty是名英语语言教学专家,想不到莱斯利这么认真。
当然我们的交谈并不像我描述的这么顺畅,实情为眉来眼去、手舞足蹈、纸笔字典交加,不过相互明白就算赢了。
从此以后除了消化课堂讲解,背诵看图说话,我还不得不学习发音。我有一个已经落伍的砖头录音机,是一位命运多舛、被重用不久但却不幸病逝的邻家右派叔叔数年前送我的礼物。莱斯利专门为我录制了两盘她自己朗诵的磁带,每天边听边模仿成了必做的功课。它过程本身非常冰冷,但小匣子和其中的英语声都来自和我有关且对我很好的人,自艾自怜中,我也读出了温暖。
总之作为差生,我得到莱斯利的关照非常之多。这些虽然对我有益,不过被她紧盯,也意味着更大的压力,所以日子过得非常辛苦。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