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中江青的“救人”、害人与自杀 (图)
“文革小报”寻根又三十一篇。
江青女士,文革主谋太祖的夫人,在文革结束之后15年的1991年,自杀身亡。这个吗,很戏剧性。要知道,江女士曾赠言“逆境中”的造反小将们,自杀是蠢事儿,别干。
上“小报”:
取自1967年夏,北京轻工业学院的“红鹰”。
“小报”是1967年的小报,但是说的事儿是1966年7月份发生的。当时,文革才被太祖忽悠起来,许多“高校”还是刘少奇派的“工作组”在“掌权”,这是江女士在1966年8月“八届十一中”开会前,去轻院找被“工作组”打击的学生们收集材料,好让太祖在开会时用来打击刘少奇,顺便挑事儿。
“保护弱势”,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提升文明的事儿。这里,江女士对被打击的学生说:“不应该死,应挺起腰杆革命,你们要是死了,问题就搞不清楚了。与其自杀,不如干革命,让敌人给一刀,这样还光荣。” 除了“不应该死”,其他部分不全是“保护弱势”。虽如此,让被“工作组”这个“刀俎”所宰割的“鱼肉”学生们别自杀,江女士起码没有反文明。
“救人”,该表扬就得表扬。
问题是,江的“救人”,是“凡是敌人反对我拥护;凡是敌人拥护我反对”类的“利益救”,并非真在乎生命与人权的“信仰救”。“利益救”与“信仰救”有什么区别吗? 太大了。“信仰救”会救所有的“弱势”,而“利益救”则不同,有的时候不但不救,反而会杀气腾腾的害人。江女士文革中害人的例子很多,介绍一个。
上“小报”:
取自1968年春,河南的“二七公社”。
这里,江女士点了一大堆“坏蛋”的名字。被点众人此后被压被斗被私刑,不在话下。在众多被江女士“整”的人中,最不幸的是一位名叫“王亢之”的。此人当时是天津“革委会”的“常委”。其实江女士点名并没点到他,可他是江女士所说的那个“有大叛徒集团”的深泽县人,而且是深泽县当时在天津的“最大人物”。去北京被“接见”,有他。从北京回到天津,大概是被“深泽县大叛徒集团”给吓坏了,当晚就服安眠药自杀身亡。王亢之的死,可以说是江女士害死的。
所以,“利益救”不是提升文明的助力。只有“信仰救”才会不歧视的“保护弱势”。江女士在文革起始时在北京轻院对小将们的劝导,与爱护生命无关,是在帮助她老公搞斗争,这与她文革中到处点名随意整人不矛盾,“救人”是利益,“整人”也是同一个利益。
江女士后来被公审,她被她文革中反复操作的整人办法所整回来。其实她自己的“辩论”很有逻辑:文革中她的许多所作所为都是他老公的指令,文革的“主谋”太祖无罪,把她单挑出来定罪,她自然不服气。“刀俎”系统不修正,轮到她做“鱼肉”,挺过去就没有劝小将们时那么容易了。
江女士劝小将们别自杀;害无辜者自杀;最后自己也自杀。
文革中的一个戏剧性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