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帝国的第一部宪法草案----读史小札(4)
在慈禧光绪去世的前两个月,1908年的8月27日(阴历八月初一),做了两年行宪的预备工作后,大清帝国推出了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宪法草案,名称是《钦定宪法大纲》。并向海内外宣告:以十年为期,成立国会,制定宪法,改变国体,实现君主立宪。别说,我们讲了几十年,慈禧是清统治集团中,不肯接受改革的死硬派首领;但清末的重大政治、经济和文化改革,大多发生在慈禧掌权的时期。所以,把人脸谱化,或贴政治标签,对客观审视历史,多是无益。
这个宪法大纲,是参照日本国的宪法制定的,基本上是个照葫芦画瓢的山寨。可不同的是,增添了比日本天皇拥有更大权限的条款。如日本宪法第五条,“天皇以帝国议会之协赞,行使立法权”。第九条:“天皇为执行法律,或为保持公共之安宁秩序及增进臣民之幸福,亲发或使发必要之命令。但不得以命令变更法律”等,限制了天皇的立法权力。到了咱们这,相应的条款就变为:皇帝“钦定颁行法律及发交议案之权。凡法律虽經议院议決,而未奉诏命批准颁佈者,不能见诸施行”,立法权归谁,这个根本问题上,弯弯绕,含糊不清。
再有,钦定大纲第十条:皇帝“总揽司法权”;在日本宪法上,找不到相应的条文。三权分立,是构成民主社会的一个主要原则。作为突出君权至高无上、总揽行政大权的“实位”皇帝,既然有了执法大权,又有权参与立法的过程,无论如何不能再把司法权也囊括在自己的权力范围下。不然真就成了无法无天的独裁者。这一大部宪法,不再是为了限制皇帝的权利,而是把皇帝的专制,用明文规定下来。这还能称之为是立宪吗!
除了不放司法权,连对皇帝的监督都不许有。十三条:“皇室经费,应由君上(皇帝)制定常额,自国库提支,议院不得置议”;十四条:“皇室大典,应由君上督率皇族及特派大臣议定,议院不得干预”。这和不立宪的当下,有什么区别呢?还要议会做何公干。议院不能干涉皇帝权限的还包括:“调遣军队及一切军事”;“設官制祿及黜陟百司之权,用人之权,操之君上”;“宣战、媾和、订立条约及派遣使臣与认受使臣之权”;整个一个“宪法”保护下为所欲为的专权皇帝。
尽管宪法大纲在维护君权上,背离了立宪的初衷;但在保障公民(大纲写为臣民)的基本权利上,还是有了长足的进步。其中包括了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著作、出版和集会结社的自由,财产和居住不遭侵犯,不违法不遭逮捕、监禁和处罚,等等。也规定出了公民的义务:守法,纳税,服兵役等。这些对人民基本权利的确认,总算和进步人类有了接口的地方。
这个宪法大纲,遭到了来自朝野的批判和反对,也让大家认清皇族愿意接受立宪的真实目的:为摇摇欲坠的大清王朝,找到一个不被推翻的保障。立宪派和皇族在立宪的关键问题上,矛盾变得难以调和。大家都清楚,如果立宪失败,清政府面临的唯一出路是革命。这时,立宪派人士开始和革命党有了接触,客观上助长了革命党的声势。只是因为社会矛盾还没尖锐到爆发全国或大范围地区暴乱的程度,革命之火因此还缺少燃料。几次的革命火花,都被迅速扑灭了。
慈禧光绪死后,1909年立宪运动最大的成绩就是在全国各省成立了咨议局,为宪政后各省成立省议会奠定了基础。同时,在中央,也筹备成立立宪的民意机构资政院,为日后成立国会做准备。尽管当时各省咨议局还不是立法的权力机构,但它不仅可以代表民意,监督皇家派到各省的统治者;而且日后资政院各省成员,要得到该省咨议局的推举。所以,各省对咨议局的建立,非常热心。又由于咨议局的议员要由选举产生,所以全国二十二个省,有二十一个(新疆除外)举办了咨议局议员的选举。这是别开生面的民意代表选举,实为中国历史上的首次。成果是推动了全国范围内的立宪运动,也给清廷和派往各省的督军造成了很大的压力。下一年(1910年),全国各省咨议局成员四次在京请愿成立国会,和武昌起义后推动各省督军起义反清,都显示了立宪运动发展到地方后,对中央的反作用力有多么的强大。从朝廷推出的宪法大纲上,可以看出他们多么不愿顺应民意;这种立场固然顽固,却不能阻止历史发展的潮流。可惜的是,他们还没认识到这一点,继续为延缓立宪和保护皇家私利做不懈努力,下篇再谈。
回到宪法大纲。这个遭举国反对的宪法大纲,并没有最终成为中国的第一部宪法。三年后武昌起义枪响,皇家为挽回最后的颓势,又发出了一个称为“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的“修正案”,并立即宣誓实行。十九条对原来大纲中的皇家特权,做了大幅度修改。如:“第三条, 皇帝之权,以宪法所规定者为限”;“第五条, 宪法由资政院起草议決,由皇帝颁佈之”;“第八条,。。。。皇族不得为总理大臣及其它国务大臣並各省行政长官;“第十五条, 皇室经费之制定及增減,由国会议決”;“第十六条, 皇室大典不得与宪法相抵触”。皇家彻底放弃了立法,司法和行政大权,并接受宪法和立法机构指导监督;从权力无边的“实位君主”,转向了只保有皇室空名的“虚位君主”。这么重大的让步,离武昌起义,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此时,清皇室的尊严无存,信用消失。全国上下,从立宪派到革命党,从省督军到老百姓,谁还在乎保存这个把自己送进历史的皇权呢?立宪,完成了自己的使命:让中国缓慢有序地改革,从专制走向多元;革命,也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保持对改良的压力,完成对共和的催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