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或有经验的朋友帮忙一个家庭问题
情况是这样的:
我OPT今年八月过期,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找到今年八月以后的工作,从现在看来能找到
给办签证的工作的可能性太小了,几乎是零。
孩子三岁了。
孩子爸有绿卡,因为我面临要离开的境况,孩子爸想以我不能和孩子和他分开的缘由写
信给我申请一个签证,让我留下来。你们觉得以这个理由有多大的可能能申请下来一个
签证,是什么签证? 还是其实是不可能以这个理由申请到签证的? 在我看来,以我们的
情况是不可能以这个理由来申请到签证的,是这样吗?
还有一个情况就是, 我在北京联系到一个民办企业的工作,但是必须五月中旬回国,
晚于五月中旬这个工作一定就没了。我跟院长通过电话,他说只要我五月回去,就会给
我这个工作。虽然只是口头答应,但是应该也有90%的可能性吧。这个工作是我喜欢做
的工作,虽然钱不太多,但是我的期望值也不高。
孩子爸当然是不同意我现在就回去,怎么也得等到八月, 想看一下以上述原因申请签
证是否会批,如果不能批到那时再回。我想现在就申请,这样我就早点可以知道结果,
孩子他爸说现在申请他们会认为我还可以有机会找到工作,这样不批的理由更大,要等
到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