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复仇者张扣扣# China - 中国研究
G*i
1 楼
大年三十手刃仇人一家三口的张扣扣不是英雄,是不折不扣的悲剧。他的全部人生定格
在了13岁那一年。
22年前,一个年仅13岁的孩子,眼睁睁看着母亲被隔壁父子三人当场活活打死,自家则
因弱小而无能为力。随后法医在众目睽睽之下,血腥残酷公开验尸的场面,更像一个不
停重放的恐怖大片,完全包裹了少年的世界,不断提醒他,一生的任务就是复仇。
而当时的法律,也很难说给了少年家人应有的公道。三个青壮年男人和一个女人厮打,
其中一个喊打死她我偿命,另一个拿直径10厘米粗的圆木当头砸下,只判了其中一个17
岁未成年人7年有期徒刑,而且服刑3年多就减刑出狱了(刑法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起刑为10年,适用死刑;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而
且,1996年的赔偿金额,拿到手的,只有区区1500元。另外8千多元所谓“巨额丧葬费
”,是施害人说的,具体花了多少钱,张扣扣父亲也不知道。
虽然死刑应在张扣扣预料之中,相信他也能坦然接受,因为他已圆满完成了自己的复仇
人生,但我还是更希望张扣扣迎来的是死缓。
首先,一个13岁少年亲眼目睹母亲被众人打死、自己极端弱小无能为力的场景,对一个
未成年人留下了怎样的心理阴影?这是我们必须考虑的问题。
其次,随之而来当众血腥验尸,13岁少年全程目睹,对他而言意味着什么?在这里,公
权机关仍然是有责任的。
我希望张扣扣案,会有具备公信力的心理学家主动或被动介入。
第三,张扣扣案的复仇是“精准复仇”,只针对了当初打死他母亲的三个人,仇家的其
他人都没有被牵连,对社会更没有仇恨和危害性,“张扣扣服役期间,连续两年被评为
优秀士兵,当过副班长,先后被团树为训练标兵、专业技术能手。村民说,这是个好娃
,不跟谁吵架,不惹祸,对人挺客气。”
第四,张扣扣有投案自首的情节。
我以前是主张废除死刑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古往今来死刑主要针对的都是无权势者,刑
不上大夫,冤假错案罄竹难书,而人死永远不能复生;同时,针对思想言论领域的死刑
,还为社会进步制造了巨大的障碍。
但是看了连岳的《说说张扣扣案》,对于废死已经有所动摇,特别是对于恶性杀人、伤
害案件。在文章中,连岳写道:
“几个月前,听一朋友描述一法律学者的死刑观转变:这学者,原来是废死派,他到基
层法院挂职后,慢慢改变了自己的想法,支持死刑了。因为他观察到一个现象,当受害
者家人觉得凶手不死,正义不张时,更容易自行复仇,而这又容易惩罚过度,引发反复
仇,一连串的杀戮就开始了。张扣扣案,还真验证了这个观察。张扣扣的复仇,恰当吗
?王家父子三人都当死吗?我认为其复仇是过度的。但一个自行复仇者,你让他精确把
握复仇的度,又不现实。也就是说,对凶手不恰当的‘爱护’,引发了更多的不恰当的
复仇,造成更多人死亡。”
溺爱不是爱,是害。在家庭教育领域是如此,在司法公正领域也是如此。
在了13岁那一年。
22年前,一个年仅13岁的孩子,眼睁睁看着母亲被隔壁父子三人当场活活打死,自家则
因弱小而无能为力。随后法医在众目睽睽之下,血腥残酷公开验尸的场面,更像一个不
停重放的恐怖大片,完全包裹了少年的世界,不断提醒他,一生的任务就是复仇。
而当时的法律,也很难说给了少年家人应有的公道。三个青壮年男人和一个女人厮打,
其中一个喊打死她我偿命,另一个拿直径10厘米粗的圆木当头砸下,只判了其中一个17
岁未成年人7年有期徒刑,而且服刑3年多就减刑出狱了(刑法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起刑为10年,适用死刑;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而
且,1996年的赔偿金额,拿到手的,只有区区1500元。另外8千多元所谓“巨额丧葬费
”,是施害人说的,具体花了多少钱,张扣扣父亲也不知道。
虽然死刑应在张扣扣预料之中,相信他也能坦然接受,因为他已圆满完成了自己的复仇
人生,但我还是更希望张扣扣迎来的是死缓。
首先,一个13岁少年亲眼目睹母亲被众人打死、自己极端弱小无能为力的场景,对一个
未成年人留下了怎样的心理阴影?这是我们必须考虑的问题。
其次,随之而来当众血腥验尸,13岁少年全程目睹,对他而言意味着什么?在这里,公
权机关仍然是有责任的。
我希望张扣扣案,会有具备公信力的心理学家主动或被动介入。
第三,张扣扣案的复仇是“精准复仇”,只针对了当初打死他母亲的三个人,仇家的其
他人都没有被牵连,对社会更没有仇恨和危害性,“张扣扣服役期间,连续两年被评为
优秀士兵,当过副班长,先后被团树为训练标兵、专业技术能手。村民说,这是个好娃
,不跟谁吵架,不惹祸,对人挺客气。”
第四,张扣扣有投案自首的情节。
我以前是主张废除死刑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古往今来死刑主要针对的都是无权势者,刑
不上大夫,冤假错案罄竹难书,而人死永远不能复生;同时,针对思想言论领域的死刑
,还为社会进步制造了巨大的障碍。
但是看了连岳的《说说张扣扣案》,对于废死已经有所动摇,特别是对于恶性杀人、伤
害案件。在文章中,连岳写道:
“几个月前,听一朋友描述一法律学者的死刑观转变:这学者,原来是废死派,他到基
层法院挂职后,慢慢改变了自己的想法,支持死刑了。因为他观察到一个现象,当受害
者家人觉得凶手不死,正义不张时,更容易自行复仇,而这又容易惩罚过度,引发反复
仇,一连串的杀戮就开始了。张扣扣案,还真验证了这个观察。张扣扣的复仇,恰当吗
?王家父子三人都当死吗?我认为其复仇是过度的。但一个自行复仇者,你让他精确把
握复仇的度,又不现实。也就是说,对凶手不恰当的‘爱护’,引发了更多的不恰当的
复仇,造成更多人死亡。”
溺爱不是爱,是害。在家庭教育领域是如此,在司法公正领域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