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现有体系下,有很多中国出生的EB2、EB3申请者好不容易辛辛苦苦申请拿到140
,辛辛苦苦排期,都快等到485了,新法令出来之前140和排期都无效了,就真的太恶心
了,交了那么多年的税,年龄熬大了没有分只能滚蛋,感觉就是被耍了的感觉
还有那些通过正规合法途径通过美国公民成年子女和兄弟姐妹排期的申请者,排期就要
10多年,已经等了7、8年了,突然就都不算数了,真心觉得不合理。总之EB2,EB3排期
还有家庭移民长期排期的人很多,这些已经在原有法令下拿到140的人应该继续按照原
有体系来,新申请的140按照新的体系来评分处理,这样才合理。真不知道到时候会如
何处理原有体系下通过140后正在苦苦排期的人。请大家也都来谈谈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