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毁约# Faculty - 发考题
p*e
1 楼
接收学校A的offer前,提出配偶的工作问题,学院反应比较积极,表示会协助安排。虽
然这些都没有正式放在offer之内,但都是通过彼此邮件往来交涉。签下offer之后的若
干月之内多次向学校探寻配偶工作的下一步动作,再没有收到任何回复。由此对学校比
较失望,心生放弃学校A的打算。请问这种情况下的毁约在学界会被同情理解吗?
然这些都没有正式放在offer之内,但都是通过彼此邮件往来交涉。签下offer之后的若
干月之内多次向学校探寻配偶工作的下一步动作,再没有收到任何回复。由此对学校比
较失望,心生放弃学校A的打算。请问这种情况下的毁约在学界会被同情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