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A RFE问题求助# Immigration - 落地生根
m*w
1 楼
2月初提交的I-140 + pp, DIY, 两周多以前收到RFE通知。Authorship过了;Review也
算过了,但IO说这不过是科学家的正常工作,没什么了不起;Contribution没过,IO说
我只提供了推荐信的证据,需要客观证据支持,其实我是准备了相当多的客观证据的,
他似乎没有看到;我提供了一些媒体报道的材料,但没claim,他也判定不够条件,说
是不能证明报道的工作是我个人的成就。对于前面这些,他都具体给出了需要补充哪些
材料。除此以外还申明了两步原则,即(一)10条中满足3条,(二)totality。然后
说我totality不够,需要进一步证明我不仅曾经有重大contribution,而且要有
sustained international acclaim, 还要证明我是small percentage who has risen to
the very top of the field of endeavor.
现在在准备RFE的材料,事实材料差不多了,下周差不多就发出去了。对于前面的逐项
分析,我参照老大的RFE模板,根据IO的质疑和要求的补充材料,逐条回应并提供了更
多的证据,对于contribution部分IO似乎没有看到的证据,我重新组织并放到了RFE材
料中来。但到了写totality部分就有些疑惑了,按照IO的说法,totality是要把所有的
材料放在一起审查的,所以事实上就没有单独针对totality的证据。但IO另外还说,为
了证明我有sustained international acclaim而且是small percentage, 我可以提交
以下材料:1)曾经给顶尖杂志申过很多稿件;2)Consistently publish scholarly
articles in journals of the highest impact factors within the field;3)Been
highly cited by other members for their leading and/or authoritative work
in the field. 可是似乎这些材料我都已经在前面阐述过了,那么在totality部分的时
候我是应该重申以下就好呢,还是要更换角度来写?多谢大家指教!
算过了,但IO说这不过是科学家的正常工作,没什么了不起;Contribution没过,IO说
我只提供了推荐信的证据,需要客观证据支持,其实我是准备了相当多的客观证据的,
他似乎没有看到;我提供了一些媒体报道的材料,但没claim,他也判定不够条件,说
是不能证明报道的工作是我个人的成就。对于前面这些,他都具体给出了需要补充哪些
材料。除此以外还申明了两步原则,即(一)10条中满足3条,(二)totality。然后
说我totality不够,需要进一步证明我不仅曾经有重大contribution,而且要有
sustained international acclaim, 还要证明我是small percentage who has risen to
the very top of the field of endeavor.
现在在准备RFE的材料,事实材料差不多了,下周差不多就发出去了。对于前面的逐项
分析,我参照老大的RFE模板,根据IO的质疑和要求的补充材料,逐条回应并提供了更
多的证据,对于contribution部分IO似乎没有看到的证据,我重新组织并放到了RFE材
料中来。但到了写totality部分就有些疑惑了,按照IO的说法,totality是要把所有的
材料放在一起审查的,所以事实上就没有单独针对totality的证据。但IO另外还说,为
了证明我有sustained international acclaim而且是small percentage, 我可以提交
以下材料:1)曾经给顶尖杂志申过很多稿件;2)Consistently publish scholarly
articles in journals of the highest impact factors within the field;3)Been
highly cited by other members for their leading and/or authoritative work
in the field. 可是似乎这些材料我都已经在前面阐述过了,那么在totality部分的时
候我是应该重申以下就好呢,还是要更换角度来写?多谢大家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