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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EB1A和EB1B除了三项、两项,standard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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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EB1A和EB1B除了三项、两项,standard一样吗?# Immigration - 落地生根
a*e
1
一直有个疑惑,EB1A和EB1B除了claim的项数不一样之外,standard一样吗?
比如说在IO的眼中,EB1A需要citation达到200,才算合格contribution。那么EB1B是
不是也需要citation达到200呢? 还是说EB1B在IO的眼中标准就会低很多,citation有
100就行啦?
听说EB1B的通过率很高,远高于EB1A,这还是不是就说明了EB1B在IO的眼中标准就会低
很多?
还是说EB1B有公司的筛选在先,所以申请的人都不是太烂;而EB1A谁都可以上,难免鱼
龙混杂,所以拉低了通过率?
纯属好奇,没有影射谁好谁坏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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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n
2
一切都在于论证过程。文章数量和引用数量已经被多次指出,并不能作为申请人的杰出
的标准。
标准是:申请人的工作造成了重大的影响,在领域内的影响是深远的持续的,有人在沿
用申请人的工作基础上做出了重大结果。
美国的事情,讲究一个程序,所以,申请就讲究一个论证过程的证据,文章数量和引用
数量本身并不是有力的证据,只达到了品审过程的第一步要求。
第二步里,totality的要求,就需要指出申请人的“杰出”之处。这个需要硬数据,百
分比。你可以用尽手段来弄这个数据。证明你是某种方式下的1%以内,或者0.1%以内。
那么你就是杰出的。即便你的文章和引用都不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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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
3
谢谢wodetian的回答。
但我的问题是,这两个的标准是不是一样的?仅仅就差了一个claim的数目?
如果都是一样的话,为什么EB1B的通过率那么高,而EB1A的那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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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n
4
EB1B的要求当然要低很多,虽然书面上的要求很类似。但是EB1B相当于单位给背书,所
以,可信度要高很多。性质就完全不同。
但是,不是每个单位都会sponsor EB1B,而且绝大多数单位里,postdoc是不被sponsor
的,所以大家只能走EB1A了。
而且,EB1B一般都是要走公司指定的律师,常常不靠谱,反而容易搞砸了。

【在 a******e 的大作中提到】
: 谢谢wodetian的回答。
: 但我的问题是,这两个的标准是不是一样的?仅仅就差了一个claim的数目?
: 如果都是一样的话,为什么EB1B的通过率那么高,而EB1A的那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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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
5
的确如此。
EB1A条件要求更高,通过率更低;但是自由度大,申请可以完全掌控在自己手中;
EB1B条件要求更低,通过率更高;但是自由度小,受雇主(以及雇主指定律师)限制较
多,485提交后跳槽也不如EB1A自如。
其实考虑到EB1B对雇主支持、还有permanent research position的要求,EB1B的综合
难度和EB1A相当,尤其是在学校做postdoc的, 有些学校想改postdoc title办EB1B真的
是比登天还难。。。
对于有雇主支持,而且有自由选择选律师或者DIY的EB1B来说,那当然是比EB1A要轻松
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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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w******n 的大作中提到】
: EB1B的要求当然要低很多,虽然书面上的要求很类似。但是EB1B相当于单位给背书,所
: 以,可信度要高很多。性质就完全不同。
: 但是,不是每个单位都会sponsor EB1B,而且绝大多数单位里,postdoc是不被sponsor
: 的,所以大家只能走EB1A了。
: 而且,EB1B一般都是要走公司指定的律师,常常不靠谱,反而容易搞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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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
6
多谢大家的解释,我明白了。
看来EB1B表面上和EB1A就差一个claim项。但是本质上,还是简单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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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h
7
赞wodetian的这个表述,很精辟。建议所有人都读一下。

【在 w******n 的大作中提到】
: 一切都在于论证过程。文章数量和引用数量已经被多次指出,并不能作为申请人的杰出
: 的标准。
: 标准是:申请人的工作造成了重大的影响,在领域内的影响是深远的持续的,有人在沿
: 用申请人的工作基础上做出了重大结果。
: 美国的事情,讲究一个程序,所以,申请就讲究一个论证过程的证据,文章数量和引用
: 数量本身并不是有力的证据,只达到了品审过程的第一步要求。
: 第二步里,totality的要求,就需要指出申请人的“杰出”之处。这个需要硬数据,百
: 分比。你可以用尽手段来弄这个数据。证明你是某种方式下的1%以内,或者0.1%以内。
: 那么你就是杰出的。即便你的文章和引用都不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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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8
8
Mark

【在 w******n 的大作中提到】
: 一切都在于论证过程。文章数量和引用数量已经被多次指出,并不能作为申请人的杰出
: 的标准。
: 标准是:申请人的工作造成了重大的影响,在领域内的影响是深远的持续的,有人在沿
: 用申请人的工作基础上做出了重大结果。
: 美国的事情,讲究一个程序,所以,申请就讲究一个论证过程的证据,文章数量和引用
: 数量本身并不是有力的证据,只达到了品审过程的第一步要求。
: 第二步里,totality的要求,就需要指出申请人的“杰出”之处。这个需要硬数据,百
: 分比。你可以用尽手段来弄这个数据。证明你是某种方式下的1%以内,或者0.1%以内。
: 那么你就是杰出的。即便你的文章和引用都不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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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8
9
非常有道理!
1b的难点在lv shi。(pumahunter的名言之一)

【在 p******d 的大作中提到】
: 的确如此。
: EB1A条件要求更高,通过率更低;但是自由度大,申请可以完全掌控在自己手中;
: EB1B条件要求更低,通过率更高;但是自由度小,受雇主(以及雇主指定律师)限制较
: 多,485提交后跳槽也不如EB1A自如。
: 其实考虑到EB1B对雇主支持、还有permanent research position的要求,EB1B的综合
: 难度和EB1A相当,尤其是在学校做postdoc的, 有些学校想改postdoc title办EB1B真的
: 是比登天还难。。。
: 对于有雇主支持,而且有自由选择选律师或者DIY的EB1B来说,那当然是比EB1A要轻松
: 不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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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
10
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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