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OPT到期在grace period期间转B2的问题# JobHunting - 待字闺中
c*n
1 楼
以前曾经问过,但似乎有好多说法,有说必须在OPT结束之前file I-539,有说在过期
60天内都行,不知道哪一种正确呢?
另外,是不是F1到期转B2的批准率非常低?而且风险很大,因为万一被拒,从被拒的那
天就开始算非法滞留,那时候notice应该还在邮寄途中吧,那岂不是所有被拒的人都会
至少有几天的非法记录了?
多谢!
60天内都行,不知道哪一种正确呢?
另外,是不是F1到期转B2的批准率非常低?而且风险很大,因为万一被拒,从被拒的那
天就开始算非法滞留,那时候notice应该还在邮寄途中吧,那岂不是所有被拒的人都会
至少有几天的非法记录了?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