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独身子女,结婚了。我和老公都是F1。
父亲去世了,母亲单身,已退休。
第一次签证,签证官说女儿回来过没有?我妈说没有,遂被拒。
今天我陪她第二次签证(以我和老公12月的毕业典礼为理由),签证官问有什么变化?
我妈说女儿回来了2次了;然后签证官又问你自己的情况有什么变化?我妈递给他存款
证明,签证官说这不算什么变化。又被拒。
我们现在搞不懂了?到底怎么样才能有变化?这么大年纪了,还有啥好变化的?
房子问题:我们家的2套房子都是单位的,都没有房产证,只有单位的证明。
成都签证官好像很看重这个,但他也没有对此提出啥质疑。
我们在想要不要让我妈在家里那买个房子,搞一个房产证,算是情况变化了吧?
唉,简直昏了!
太可恶了。老人哪愿意在美国长呆,唉。
还有,不知道找议员写信有用不?
郁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