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O编辑总结:从Lisa Fong 事件说美国劳工法相关规定 (转载)# Living
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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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转载自 SanFrancisco 讨论区 】
发信人: blackbone (能不能少灌点儿。), 信区: SanFrancisco
标 题: Re: O编辑总结:从Lisa Fong 事件说美国劳工法相关规定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at Aug 16 14:21:34 2014, 美东)
请教一下专业人士。
比如说有个出租房,空闲时市场上找俩人来整修升级房屋,大概干俩三个礼拜,每个礼
拜五过去看看进度,然后付他们$1000块钱。都是口头协议,没有任何书面合同,但电
话上有些TEXT MSG讨论进度,需要的花费啥的。这样算雇佣?还是算普通合同?
发信人: blackbone (能不能少灌点儿。), 信区: SanFrancisco
标 题: Re: O编辑总结:从Lisa Fong 事件说美国劳工法相关规定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at Aug 16 14:21:34 2014, 美东)
请教一下专业人士。
比如说有个出租房,空闲时市场上找俩人来整修升级房屋,大概干俩三个礼拜,每个礼
拜五过去看看进度,然后付他们$1000块钱。都是口头协议,没有任何书面合同,但电
话上有些TEXT MSG讨论进度,需要的花费啥的。这样算雇佣?还是算普通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