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光中:怎样改进英式中文 (转载)# Translation - 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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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转载自 Joke 讨论区 】
发信人: chinabbsdad (张果老他爹), 信区: Joke
标 题: 余光中:怎样改进英式中文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Sep 3 22:56:13 2015, 美东)
http://language.chinadaily.com.cn/2015-09/01/content_21765083.h
余光中:怎样改进英式中文
CATTI考试资料与资讯 2015-09-01 09:29
白话文运动以来,西化的病态日渐严重。今日的中文虽因地区不同而互见差异,但共同
的趋势都是繁琐与生硬,对于这种化简为繁、以拙代巧的趋势,有心人如果不及时提出
警告,我们的中文势必越变越差,而道地中文原有的那种美德,那种简洁而又灵活的语
文生态,也必将面目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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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七十年间,中文的变化极大。一方面,优秀的作家与学者笔下
的白话文愈写愈成熟,无论表情达意或是分析事理,都能运用自如。另一方面,道地的
中文,包括文言文与民间文学的白话文,和我们的关系日渐生疏,而英文的影响,无论
来自直接的学习或是间接的潜移默化,则日渐显著,因此一般人笔下的白话文,西化的
病态日渐严重。一般人从大众传媒学到的,不仅是流行的观念,还有那些观念赖以包装
的种种说法;有时,那些说法连高明之士也抗拒不了。今日的中文虽因地区不同而互见
差异,但共同的趋势都是繁琐与生硬,例如中文本来是说「因此」,现在不少人却爱说
「基于这个原因」;本来是说「问题很多」,现在不少人却爱说「有很多问题存在」。
对于这种化简为繁、以拙代巧的趋势,有心人如果不及时提出警告,我们的中文势必越
变越差,而道地中文原有的那种美德,那种简洁而又灵活的语文生态,也必将面目全非。
中文也有生态吗?当然有。措词简洁、句式灵活、声调铿锵,这些都是中文生命的常态
。能顺着这样的生态,就能长保中文的健康。要是处处违拗这样的生态,久而久之,中
文就会污染而淤塞,危机日渐迫近。
目前中文的一大危机,是西化。我自己出身外文系,三十多岁时有志于中文创新的试验
,自问并非语文的保守派。大凡有志于中文创作的人,都不会认为善用四字成语就是创
作的能事。反之,写文章而处处仰赖成语,等于只会用古人的脑来想,只会用古人的嘴
来说,绝非豪杰之士。但是,再反过来说,写文章而不会使用成语,问题就更大了。写
一篇完全不带成语的文章,不见得不可能,但是很不容易;这样的文章要写得好,就更
难能可贵。目前的情形是,许多人写中文,已经不会用成语,至少会用的成语有限,显
得捉襟见肘。一般香港学生目前只会说「总的来说」,却似乎忘了「总而言之」。同样
地,大概也不会说「一言难尽」,只会说「不是一句话就能够说得清楚的」。
成语历千百年而犹存,成为文化的一部分。例如「千锤百炼」,字义对称,平仄协调,
如果一定要说成「千炼百锤」,当然也可以,不过听来不顺,不像「千锤百炼」那样含
有美学。同样,「朝秦暮楚」、「齐大非偶」、「乐不思蜀」等语之中,都含有中国的
历史。成语的衰退正显示文言的淡忘,文化意识的萎缩。
英文没有学好,中文却学坏了,或者可说,带坏了。中文西化,不一定就是毛病。缓慢
而适度的西化甚至是难以避免的趋势,高妙的西化更可以截长补短。但是太快太强的西
化,破坏了中文的自然生态,就成了恶性西化。这种危机,有心人都应该及时警觉而且
努力抵制。在欧洲的语文里面,文法比较单纯的英文恐怕是最近于中文的了。尽管如此
,英文与中文仍有许多基本的差异,无法十分融洽。这一点,凡有中英文互译经验的人
,想必都能同意。其实,研究翻译就等于研究比较语言学。以下拟就中英文之间的差异
,略略分析中文西化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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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中文来,英文不但富于抽象名词,也喜欢用抽象名词。英文可以说「他的收入的减
少改变了他的生活方式」,中文这么说,就太西化了。英文用抽象名词「减少」做主词
,十分自然。中文的说法是以具体名词,尤其是人,做主词:「他因为收入减少而改变
生活方式」,或者「他收入减少,乃改变生活方式」。
中文常用一件事情 (一个短句) 做主词,英文则常用一个名词 (或名词词组)。「横贯
公路再度坍方,是今日的头条新闻」,是中文的说法。「横贯公路的再度坍方,是今日
的头条新闻」,就是英文语法的流露了。同理,「选购书籍,只好委托你了」是中文语
法。「书籍的选购,只好委托你了」却是略带西化。「推行国语,要靠大家努力」是自
然的说法。「推行的国语,要靠大家的努力」却嫌冗赘。这种情形也可见于受词。例如
「他们杯葛这种风俗的继续」,便是一句可怕的话。无论如何,「杯葛继续」总嫌生硬
。如果改成「他们反对保存这种风俗」,就自然多了。
英文好用抽象名词,其结果是软化了动词,也可以说是架空了动词。科学、社会科学与
公文的用语,大举侵入了日常生活,逼得许多明确而有力动词渐渐变质,成为面无表情
的词组。下面是几个常见的例子:
apply pressure: press
give authorization: permit
send a communication: write
take appropriate action: act
在前例之中,简洁的单音节动词都变成了含有抽象名词的片词,表面上看来,显得比较
堂皇而高级。例如 press 变成了 apply pressure,动作便一分为二,一半驯化为静止
的抽象名词 pressure,一半淡化为广泛而笼统的动词 apply。巴仁 (Jacques Barzun)
与屈林 (Lionel Trilling) 等学者把这类广泛的动词叫做「弱动词」(weak verb)。他
们说:「科学报告不免单调而冷淡,影响之余,现代的文体喜欢把思路分解成一串静止
的概念,用介词和通常是被动语气的弱动词连接起来。」
巴仁所谓的弱动词,相当于英国小说家奥韦尔所谓的「文字的义肢」(verbal false
limb) 。当代的中文也已呈现这种病态,喜欢把简单明了的动词分解成「万能动词+抽
象名词」的片词。目前最流行的万能动词,是「作出」和「进行」,恶势力之大,几乎
要吃掉一半的正规动词。请看下面的例子:
(一) 本校的校友对社会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二) 昨晚的听众对访问教授作出了十分热烈的反应。
(三) 我们对国际贸易的问题已经进行了详细的研究。
(四) 心理学家在老鼠的身上进行试验。
不管是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这样的语法都是日渐西化的现象,因为中文原有的动词都分
解成上述的繁琐词组了。前面的四句话本来可以分别说成
(一) 本校的校友对社会贡献很大。
(二) 昨晚的听众对访问教授反应十分热烈。
(三) 我们对国际贸易的问题已经详加研究。
(四) 心理学家用老鼠来做试验。(或:心理学家用老鼠试验。)
巴仁等学者感概现代英文喜欢化简为繁、化动为静、化具体为抽象、化直接为迂回,到
了「名词成灾」(noun-plague) 的地步。学问分工日细,各种学科的行话术语,尤其是
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夹杠」,经过本行使用,外行借用,加上「新闻体」(journalese)
的传播,一方面固然使现代英文显得多彩多姿,另一方面却也造成混乱,使日常用语
斑驳不堪。英国诗人格雷夫斯 (Robert Graves, 1895-1986) 在短诗(耕田) (Tilth)
里批评这现象说:
Gone are the sad monosyllabic days
When “agricultural labour” still was tilth;
And “00% approbation”, praise;
And “pornographic modernism”,filth-
And still I stand by tilth and filth and praise.
「名词成灾」的流行病里,灾情最严重的该是所谓「科学至上」(scientism)。在现代
的工业社会里,科学早成显贵,科技更是骄子,所以知识分子的口头与笔下,有意无意
,总爱用一些「学术化」的抽象名词,好显得客观而精确。有人称之为「伪术语」(
pseudo-jargon)。例如:明明是 first step,却要说成 initial phase:明明是
letter,却要说成 communication,都属此类。
中文也是如此。本来可以说「名气」,却凭空造出一个「知名度」来,不说「很有名」
,却要迂回作态,貌若高雅,说成「具有很高的知名度」,真是酸腐可笑。另一个伪术
语是「可读性」,同样活跃于书评和出版广告。明明可以说「这本传记很动人」,「这
本传记引人入胜」,或者干脆说「这本传记很好看」,却要说成「这本传记的可读性颇
高」。我不明白这字眼怎么来的,因为这观念在英文里也只用形容词 readable而不用
抽象名词 readability。英文会说:The biography is highly readable,却不说The
biography hashigh readability。此风在台湾日渐嚣张。在电视上,记者早已在说「
昨晚的演奏颇具可听性」。在书评里,也已见过这样的句子:「传统写实作品只要写得
好,岂不比一篇急躁的实验小说更具可看性?」
我实在不懂那位书评家以不能说「岂不比一篇……更耐看 (更动人)?」同理,「更具
前瞻性」难道真比「更有远见」要高雅吗?长此以往,岂不要出现「他讲的这件趣事可
笑性很高」一类的怪句?此外,「某某主义」之类抽象名词也使用过度,英美有心人士
都主张少用为妙。中国大陆文章很爱说「富于爱国主义的精神」,其实颇有语病。爱国
只是单纯的情感,何必学术化为主义?如果爱国也成主义,我们不是也可以说「亲日主
义」、「仇美主义」、「怀乡主义」?其次,主义也就是一种精神,不必重复,所以只
要说「富于爱国精神」就够了。
名词而分单数与复数,是欧语文的惯例。英文文法的复数变化,比起其它欧洲语文来,
单纯得多。请看「玫瑰都很娇小」这句话在英文、法文、德文、西班牙文、意大利文里
的各种说法:
The roses are small.
Les roses sont petites.
Die Rosen sind klein.
Las rosas son chiquitas.
Le rose sono piccole.
每句话都是四个字,次序完全一样,都是冠词、名词、动词、形容词。英文句里,只有
动词跟着名词变化,其它二字则不分单、复数。德文句里,只有形容词不变。法文、西
班牙文、意大利文的三句里,因为做主词的名词是复数,其它的字全跟着变化。
幸而中文的名词没有复数的变化,也不区分性别,否则将不胜其繁琐。旧小说的对话里
确有「爷们」、「娘们」、「ㄚ头们」等复数词,但是在叙述的部分,仍用「诸姐妹」
、「众ㄚ鬟」。中文要表多数的时候,也会说「民众」、「徒众」、「观众」、「听众
」,所以「众」也有点「们」的作用。但是「众」也好,「们」也好,在中文里并非处
处需要复数语尾。往往,我们说「文武百官」,不说「官们」,也不说「文官们」、「
武官们」。同理「全国的同胞」、「全校的师生」、「所有的顾客」、「一切乘客」当
然是复数,不必再画蛇添足,加以标明。不少国人惑于西化的意识,常爱这么添足,于
是「人们」取代原有的「人人」、「大家」、「大众」、「众人」、「世人」。「人们
」实在是丑陃的西化词,林语堂绝不使用,希望大家也不要使用。电视上也有人说「民
众们」、「听众们」、「球员们」,实在累赘。尤其「众、们」并用,已经不通。
中文词不分数量,有时也会陷入困境。例如「一位观众」显然不通,但是「观众之一」
却嫌累赘,也欠自然。「一位观者」毕竟不像「一位读者」那么现成,所以,「一位观
众来信说……」之类的句子,也只好由它去了。
可是「……之一」的泛滥,却不容忽视。「……之一」虽然是单数,但是背景的意识却
是多数。和其它欧洲语文一样,英文也爱说 one of my favorite actresses, one of
those who believe……, one of the most active promoters。中文原无「……之一
」的句法,现在我们说「观众之一」实在是不得已。至于这样的句子:
刘伶是竹林七贤之一。
作为竹林七贤之一的刘伶……
目前已经非常流行。前一句虽然西化,但不算冗赘。后一句却恶性西化的畸婴,不但「
作为」二字纯然多余,「之一的」也文白来杂,读来破碎,把主词「刘伶」压在底下,
更是扭捏作态。其实,后一句的意思跟前一句完全一样,却把英文的语法 as one of
the Seven Worthies of Bamboo Grove, Liu Ling……生吞活剥地搬到中文里来。
所以,与其说「作为竹林七贤之一的刘伶以嗜酒闻名」,何不平平实实地说「刘伶是竹
林七贤之一,以嗜酒闻名」?其实前一句也尽有办法不说「之一」。中文本来可以说「
刘伶乃竹林七贤之同侪」;「刘伶列于竹林七贤」;「刘伶跻身竹林七贤」;「刘伶是
竹林七贤的同人」。「竹林七贤之一」也好,「文房四宝之一」也好,情况都不严重,
因为七和四范围明确,同时逻辑上也不能径说「刘伶是竹林七贤」,「砚乃文房四宝」
。目前的不良趋势,是下列这样的句子:
红楼梦是中国文学的名著之一。
李广乃汉朝名将之一。
两句之中。「之一」都是蛇足。世间万事万物都有其同俦同类,每次提到其一,都要照
顾到其它,也未免太周到了。中国文学名著当然不止一部,汉朝名将当然也不会祇有一
人,不加上这死心眼的「之一」,绝对没有人会误会你孤陋寡闻,或者挂一漏万。一旦
养成了这种恶习,只怕笔下的句子都要写成「小张是我的好朋太之一」,「我不过是您
的平庸的学生之一」,「他的嗜好之一是收集茶壸」了。
「之一」之病到了香港,更变本加厉,成为「其中之一」。在香港的报刊上,早已流行
「我是听王家的兄弟其中之一说的」或者「戴维连一直以来都是我最喜欢的导演其中之
一」这类怪句。英文复数观念为害中文之深,由此可见。
这就说到「最……之一」的语法来了。英文最喜欢说「他是当代最伟大的思想家之一」
,好像真是精确极了,其实未必。「最伟大的」是抬到至高,「之一」却稍加低抑,结
果只是抬高,并未真正抬到至高。你并不知道「最伟大的思想家」究竟是几位,四位吗
,还是七位,所以弹性颇大。兜了一个大圈子回来,并无多大不同。所以,只要说「他
是一个大名人」或「他是赫赫有名的人物」就够了,不必迂而回之,说什么「他是最有
名气的人物之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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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文里,词性相同的字眼常用and来连接:例如 man and wife, you and I, back
and forth。但在中文里,类似的场合往往不用连接词,所以只要说「夫妻」、「你我
」、「前后」就够了。同样地,一长串同类词在中文里,也任其并列,无须连接:例如
「东南西北」、「金木水火土」、「礼乐射御书数」、「柴米油盐酱醋茶」皆是。中国
人绝不说「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以及茶。」谁要这么说,一定会惹笑
。同理,中文只说「思前想后」、「说古道今」。可是近来and 的意识已经潜入中文,
到处作怪。港报上有过这样的句子:
在政治民主化与经济自由化的发展道路,台北显然比北京起步更早及迈步更快,致在政
经体制改革的观念、行动、范围及对象,更为深广更具实质……
这样的文笔实在不很畅顺,例如前半句中,当做连接词的「与」、「及」都不必要。「
与」还可以说不必要,「及」简直就要不得。后半句的「更为深广更具实质」才像中文
,「起步更早及迈步更快」简直是英文。「及」字破坏了中文生态,因为中文没有这种
用法。此地一定要用连接词的话,也只能用「而」,不可用「及」。正如 slow but
sure在中文里该说「慢而可靠」或者「缓慢而有把握」,却不可说「慢及可靠」或者「
缓慢与有把握」。「而」之为连接词,不但可表更进一步,例如「学而时习之」,还可
表后退或修正,例如「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诽而不乱」,可谓兼有and与but之功用。
目前的不良趋势,是原来不用连接词的地方,在 and 意识的教唆下,都装上了连接词
;而所谓连接词都由「和」、「与」、「及」、「以及」包办,可是灵活而宛转的「而
」、「并」、「而且」等词,几乎要绝迹了。 (※英:但也不要不当而而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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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词在英文里的用途远比中文里重要,简直成了英文的润滑剂。英文的不及物动词加上
介词,往往变成了及物动词,例如 look after, take in皆是。介词词组(
prepositional phrase) 又可当作形容词或助词使用,例如 afriend in need, said
it in earnest。所以英文简直离不了介词。中文则不尽然。「扬州十日、嘉定三屠」
两个词组不用一个介词,换了英文,非用不可。
「欢迎王教授今天来到我们的中间,在有关环境污染的各种问题上,为我们作一次学术
性的演讲。」这样不中不西的开场白,到处可以听见。其实「中间」、「有关」等介词
,都是画蛇添足。有一些圣经的中译,牧师的传道,不顾中文的生态,会说成「神在你
的里面」。意思懂,却不像中文。
「有关」、「关于」之类,大概是用得最滥的介词了。「有关文革的种种,令人不能置
信」;「今天我们讨论有关台湾交通的问题」;「关于他的申请,你看过了没有?」在
这句子里,「有关」、「关于」完全多余。最近我担任「全国学生文学奖」评审,有一
篇投稿的题目很长,叫「关于一个河堤孩子的成长故事」。十三个字里,「关于」两字
毫无作用,「一个」与「故事」也可有可无。
「关于」有几个表兄弟,最出风的是「由于」。这字眼在当代中文里,往往用得不妥:
由于秦末天下大乱,(所以) 群雄四起。
由于好奇心的驱使,我向窗内看了一眼。
由于他的家境贫穷,使得他只好休学。
英文在形式上重逻辑,喜欢交代事物物的因果关系。中文则不尽然。「清风徐来,水波
不兴」,其中当然有因果关系,但是中文只用上下文作不言之喻。换了是英文,恐怕会
说「因为清风徐来,所以水波不兴」,或者「清风徐来,而不兴起水波」。上列的第一
句,其实删掉「由于」与「所以」,不但无损文意,反而可使文章干净。第二句的「由
于好奇心的驱使」并没有什么大毛病 (注四),可是有点啰嗦,更犯不着动用「驱使」
一类的正式字眼。如果简化为「出于好奇,我向窗内看了一眼」或者「为了好奇,我向
窗内看了一眼」,就好多了。第三句的不通,犯者最多。「由于他的家境贫穷」这种词
组,只能拿来修饰动词,却不能当做主词。这一句如果删掉「由于」,「使得」一类交
代因果的冗词,写成「他家境贫穷,只好休学」,反觉眉清目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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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的副词形式对中文为害尚不显著,但也已经开始了。例如这样的句子:
他苦心孤诣地想出一套好办法来。
老师苦口婆心地劝了他半天。
大家苦中作乐地竟然大唱其民歌。
「苦」字开头的三句成语,本来都是动词,套上副词语尾的「地」就降为副词了。这么
一来,文章仍然清楚,文法上却主客分明,太讲从属的关系,有点呆板。若把「地」一
律删去,代以逗点,不但可以摆脱这主客的关系,语气也会灵活一些。
有时这样的西化副词词组太长,例如「他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地还是去赴了约」,就更应
把「地」删掉,代之以逗点,使句法松松筋骨。目前最滥的副词是「成功地」。有一次
我不该为入学试出了这么一个作文题目:〈国父诞辰的感想〉,结果十个考生里至少有
六个都说:「国父孙中山先生成功地推翻了满清。」这副词「成功地」在此毫无意义,
因为既然推而翻之,就是成功了,何待重复。同理,「成功地发明了相对论」、「成功
地泳渡了直布罗陀海峡」也都是饶舌之说。天下万事,凡做到的都要加上「成功地」,
岂不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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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文一用到形容词,似乎就离不开「的」,简直无「的」不成句了。在白话文里,这
「的」字成了形容词除不掉的尾巴,至少会出现在这些场合:
好的,好的,我就来。是的,没问题。
快来看这壮丽的落日!
你的笔干了,先用我的笔吧。
也像西湖的有里外湖一样,丽芒分为大湖小湖两部分。
他当然是别有用心的。你不去是对的。
喜欢用「的」或者无力拒「的」之人,也许还有更多的场合要偏劳这万能「的」字。我
说「偏劳」,因为在英文里,形容词常用的语尾有-tive, -able, -ical, -ous等多种
,不像在中文里全由「的」来担任。英文句子里常常连用几个形容词,但因语尾变化颇
大,不会落入今日中文的公式。例如雪莱的句子:
An old, mad, blind, despised, and dying king──
一连五个形容词,直译过来,就成了:
一位衰老的、疯狂的、瞎眼的、被人蔑视的、垂死的君王──
一碰到形容词,就不假思索,交给「的」去组织,正是流行的白话文所以僵化的原因。
白话文所以啰嗦而软弱,虚字太多是一大原因,而用得最滥的虚字正是「的」。学会少
用「的」字之道,恐怕是白话文作家的第一课吧。其实许多名作家在这方面都很随便,
且举数例为证:
(一) 月光是隔了树照过来的,高处丛生的灌木,落下参差的斑驳的黑影,峭楞楞如鬼
一般;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却又像是画在荷叶上。
(二) 最后的鸽群……也许是误认这灰暗的凄冷的天空为夜色的来袭,或是也预感到风
雨的将至,遂过早地飞回它们温暖的木舍。
(三) 白色的鸭也似有一点烦躁了,有不洁的颜色的都市的河沟里传出它们焦急的叫声。
第一句的「参差的斑驳的黑影」和「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都是单调而生硬的重
迭。用这么多「的」,真有必要吗?为什么不能说「参差而斑驳」呢?后面半句的原意
本是「弯弯的杨柳投下稀疏的倩影」,却不分层次,连用三个「的」,读者很自然会分
成「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第二句至少可以省掉三个「的」。就是把「灰
暗的凄冷的天空」改成「灰暗而凄冷的天空」,再把「夜色的来袭」和「风雨的将至」
改成「夜色来袭」、「风雨将至」。前文说过,中文好用短句,英文好用名词,尤其是
抽象名词。「夜色来袭」何等有力,「夜色的来袭」就松软下来了。最差的该是第三句
了。「白色的鸭」跟「白鸭」有什么不同呢?「有不洁的颜色的都市的河沟」,乱用「
的」字,最是惑人。此句原意应是「颜色不洁的都市河沟」(本可简化为)「都市的脏河
沟」,但读者同样会念成「有不洁的、颜色的、都市的、河沟」。
目前的形容词又有了新的花样,那便是用学术面貌的抽象名词来打扮。再举数例为证:
这是难度很高的技巧。
他不愧为热情型的人。
太专业性的字眼恐怕查不到吧。
「难度很高的」是什么鬼话呢?原意不就是「很难的」吗?同理,「热情型的人」就是
「热情的人」;「太专业性的字眼」就是「太专门的字眼」。到抽象名词里去兜了一圈
回来,门面像是堂皇了,内容仍是空洞的。
形容词或修饰语 (modifier) 可以放在名词之前,谓之前饰,也可以跟在名词之后,谓
之后饰。法文往往后饰,例如纪德的作品 La Symphonie pastorale与 Les
Nourrituresterrestres,形容词都跟在名词之后;若译成英文,例如 The Pastoral
Symphony,便是前饰了。中文译为「田园交响乐」,也是前饰。
英文的形容词照例是前饰,例如前引雪莱的诗句,但有时也可以后饰,例如雪莱的另一
诗句:One too like thee–tameless, and swift, and proud 。至于形容词片或子句
,则往往后饰,例如:man of action, I saw a man who looked like your brother
。(※英:此例极佳,请注意!)
目前的白话文,不知何故,几乎一律前饰,似乎不懂后饰之道。例如前引的英文句,若
用中文来说,一般人会不假思索说成:「我见到一个长得像你兄弟的男人。」却很少人
会说:「我见到一个男人,长得像你兄弟。」如果句短,前饰也无所谓。如果句长,前
饰就太生硬了。例如下面这句:「我见到一个长得像你兄弟说话也有点像他的陌生男人
。」就冗长得尾大不掉了。要是改为后饰,就自然得多:「我见到一个陌生男人,长得
像你兄弟,说话也有点像他。」其实文言文的句子往往是后饰的,例如司马迁写项羽与
李广的这两句:
籍长八尺余,力能扛鼎,才气过人。
广为人长,猿臂,其善射亦天性也。
这两句在当代白话文里,很可能变成:
项籍是一个身高八尺,力能扛鼎,同时才气过人的汉子。
李广是一个高个子,手臂长得好像猿臂,天性就会射箭的人。
后饰句可以一路加下去,虽长而不失自然,富于弹性。前饰句以名词压底,一长了,就
显得累赘,紧张,不胜负担。所以前饰句是关闭句,后饰句是开放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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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词是英文文法的是非之地,多少纠纷,都是动词惹出来的。英文时态的变化,比起其
它欧洲语文来,毕竟单纯得多。若是西班牙文,一个动词就会变出七十八种时态。
中文的名词不分单复与阴阳,动词也不变时态,不知省了多少麻烦。(阿房宫赋) 的句
子:「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就
这么一个「哀」字,若用西文来说,真不知要玩出多少花样来。
中文本无时态变化,所以在这方面幸而免于西化。中国文化这么精妙,中文当然不会拙
于分别时间之先后。散文里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议论未定,而兵已渡河。
」诗里说:「已凉天气未寒时」。这里面的时态够清楚的了。苏轼的七绝:「荷尽已无
擎雨盖,菊残犹有傲霜枝。一年好景君须记,最是橙黄橘绿时。」里面的时序,有已逝
,有将逝,更有正在发生,区别得准确而精细。
中文的动词既然不便西化,一般人最多也只能写出「我们将要开始比赛了」之类的句子
,问题并不严重。动词西化的危机另有两端:一是单纯动词分解为「弱动词+抽象名词
」的复合动词,前文已经说过。不说「一架客机失事,死了九十八人」,却说「一架客
机失事,造成九十八人死亡」,实在是迂回作态。
另一端是采用被动词语气。凡是及物动词,莫不发于施者而及于受者。所以用及物动词
叙述一件事,不出下列三种方式:
(一) 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
(二) 新大陆被哥伦布发现了。
(三) 新大陆被发现了。
第一句施者做主词,乃主动语气。第二句受者做主词,乃被动语气。第三句仍是受者做
主词,仍是被动,却不见施者。这三种句子在英文里都很普遍,但在中文里却以第一种
最常见,第二、第三种就少得多。第三种在中文里常变成主动语气,例如「糖都吃光了
」,「戏看完了」,「稿写了一半」,「钱已经用了」。
目前西化的趋势,是在原来可以用主动语气的场合改用被动语气。请看下列的例句:
(一) 我不会被你这句话吓倒。
(二) 他被怀疑偷东西。
(三) 他这意见不被人们接受。
(四) 他被升为营长。
(五) 他不被准许入学。
这些话都失之生硬,违反了中文的生态。其实,我们尽可还原为主动语气如下:
(一) 你这句话吓不倒我。
(二) 他有偷东西的嫌疑。
(三) 他这意见大家都不接受。
(四) 他升为营长。
(五) 他未获准入学。
同样,「他被选为议长」不如「他当选为议长」。「他被指出许多错误」也不如「有人
指出他许多错误」。「他常被询及该案的真相」也不如「常有人问起他该案的真相」。
目前中文的被动语气有两个毛病。一个是用生硬的被动语气来取代自然的主动语气。另
一个是千篇一律只会用「被」字,似乎因为它发音近于英文的 by,却不解从「受难」
到「遇害」,从「挨打」到「遭殃」,从「轻人指点」到「为世所重」,可用的字还有
许多,不必套一个公式。
8
中文的西化有重有轻,有暗有明,但其范围愈益扩大,其现象愈益昭彰,颇有加速之势
。以上仅就名词、连接词、介词、副词、形容词、动词等西化之病稍加分析,希望读者
能举一反三,知所防范。
常有乐观的人士说,语言是活的,有如河流,不能阻其前进,所谓西化乃必然趋势。语
言诚然是活的,但应该活得健康,不应带病延年。至于河流的比喻,也不能忘了两岸,
否则泛滥也会成灾。西化的趋势当然也无可避免,但不宜太快、太甚,应该截长补短,
而非以短害长。
颇有前卫作家不以杞人之忧为然,认为坚持中文的常规,会妨碍作家的创新。这句话我
十分同情,因为我也是「过来人」了。「语法岂为我辈而设哉!」诗人本有越界的自由
。我在本文强调中文的生态,原为一般写作说法,无意规范文学的创作。前卫作家大可
放心去追逐缪思,不用碍手碍脚,作语法之奴。
不过有一点不可不知。中文发展了好几千年,从清通到高妙,自有千锤百炼的一套常态
。谁要是不知常态为何物而贸然自诩为求变,其结果也许只是献拙,而非生巧。变化之
妙,要有常态衬托才显得出来。一旦常态不存,余下的只是乱,不是变了。
(辑自《明报月刊》1987年10月号)
(来源:CATTI考试资料与资讯,编辑:Helen)
发信人: chinabbsdad (张果老他爹), 信区: Joke
标 题: 余光中:怎样改进英式中文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Sep 3 22:56:13 2015, 美东)
http://language.chinadaily.com.cn/2015-09/01/content_21765083.h
余光中:怎样改进英式中文
CATTI考试资料与资讯 2015-09-01 09:29
白话文运动以来,西化的病态日渐严重。今日的中文虽因地区不同而互见差异,但共同
的趋势都是繁琐与生硬,对于这种化简为繁、以拙代巧的趋势,有心人如果不及时提出
警告,我们的中文势必越变越差,而道地中文原有的那种美德,那种简洁而又灵活的语
文生态,也必将面目全非。
1
自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七十年间,中文的变化极大。一方面,优秀的作家与学者笔下
的白话文愈写愈成熟,无论表情达意或是分析事理,都能运用自如。另一方面,道地的
中文,包括文言文与民间文学的白话文,和我们的关系日渐生疏,而英文的影响,无论
来自直接的学习或是间接的潜移默化,则日渐显著,因此一般人笔下的白话文,西化的
病态日渐严重。一般人从大众传媒学到的,不仅是流行的观念,还有那些观念赖以包装
的种种说法;有时,那些说法连高明之士也抗拒不了。今日的中文虽因地区不同而互见
差异,但共同的趋势都是繁琐与生硬,例如中文本来是说「因此」,现在不少人却爱说
「基于这个原因」;本来是说「问题很多」,现在不少人却爱说「有很多问题存在」。
对于这种化简为繁、以拙代巧的趋势,有心人如果不及时提出警告,我们的中文势必越
变越差,而道地中文原有的那种美德,那种简洁而又灵活的语文生态,也必将面目全非。
中文也有生态吗?当然有。措词简洁、句式灵活、声调铿锵,这些都是中文生命的常态
。能顺着这样的生态,就能长保中文的健康。要是处处违拗这样的生态,久而久之,中
文就会污染而淤塞,危机日渐迫近。
目前中文的一大危机,是西化。我自己出身外文系,三十多岁时有志于中文创新的试验
,自问并非语文的保守派。大凡有志于中文创作的人,都不会认为善用四字成语就是创
作的能事。反之,写文章而处处仰赖成语,等于只会用古人的脑来想,只会用古人的嘴
来说,绝非豪杰之士。但是,再反过来说,写文章而不会使用成语,问题就更大了。写
一篇完全不带成语的文章,不见得不可能,但是很不容易;这样的文章要写得好,就更
难能可贵。目前的情形是,许多人写中文,已经不会用成语,至少会用的成语有限,显
得捉襟见肘。一般香港学生目前只会说「总的来说」,却似乎忘了「总而言之」。同样
地,大概也不会说「一言难尽」,只会说「不是一句话就能够说得清楚的」。
成语历千百年而犹存,成为文化的一部分。例如「千锤百炼」,字义对称,平仄协调,
如果一定要说成「千炼百锤」,当然也可以,不过听来不顺,不像「千锤百炼」那样含
有美学。同样,「朝秦暮楚」、「齐大非偶」、「乐不思蜀」等语之中,都含有中国的
历史。成语的衰退正显示文言的淡忘,文化意识的萎缩。
英文没有学好,中文却学坏了,或者可说,带坏了。中文西化,不一定就是毛病。缓慢
而适度的西化甚至是难以避免的趋势,高妙的西化更可以截长补短。但是太快太强的西
化,破坏了中文的自然生态,就成了恶性西化。这种危机,有心人都应该及时警觉而且
努力抵制。在欧洲的语文里面,文法比较单纯的英文恐怕是最近于中文的了。尽管如此
,英文与中文仍有许多基本的差异,无法十分融洽。这一点,凡有中英文互译经验的人
,想必都能同意。其实,研究翻译就等于研究比较语言学。以下拟就中英文之间的差异
,略略分析中文西化之病。
2
比起中文来,英文不但富于抽象名词,也喜欢用抽象名词。英文可以说「他的收入的减
少改变了他的生活方式」,中文这么说,就太西化了。英文用抽象名词「减少」做主词
,十分自然。中文的说法是以具体名词,尤其是人,做主词:「他因为收入减少而改变
生活方式」,或者「他收入减少,乃改变生活方式」。
中文常用一件事情 (一个短句) 做主词,英文则常用一个名词 (或名词词组)。「横贯
公路再度坍方,是今日的头条新闻」,是中文的说法。「横贯公路的再度坍方,是今日
的头条新闻」,就是英文语法的流露了。同理,「选购书籍,只好委托你了」是中文语
法。「书籍的选购,只好委托你了」却是略带西化。「推行国语,要靠大家努力」是自
然的说法。「推行的国语,要靠大家的努力」却嫌冗赘。这种情形也可见于受词。例如
「他们杯葛这种风俗的继续」,便是一句可怕的话。无论如何,「杯葛继续」总嫌生硬
。如果改成「他们反对保存这种风俗」,就自然多了。
英文好用抽象名词,其结果是软化了动词,也可以说是架空了动词。科学、社会科学与
公文的用语,大举侵入了日常生活,逼得许多明确而有力动词渐渐变质,成为面无表情
的词组。下面是几个常见的例子:
apply pressure: press
give authorization: permit
send a communication: write
take appropriate action: act
在前例之中,简洁的单音节动词都变成了含有抽象名词的片词,表面上看来,显得比较
堂皇而高级。例如 press 变成了 apply pressure,动作便一分为二,一半驯化为静止
的抽象名词 pressure,一半淡化为广泛而笼统的动词 apply。巴仁 (Jacques Barzun)
与屈林 (Lionel Trilling) 等学者把这类广泛的动词叫做「弱动词」(weak verb)。他
们说:「科学报告不免单调而冷淡,影响之余,现代的文体喜欢把思路分解成一串静止
的概念,用介词和通常是被动语气的弱动词连接起来。」
巴仁所谓的弱动词,相当于英国小说家奥韦尔所谓的「文字的义肢」(verbal false
limb) 。当代的中文也已呈现这种病态,喜欢把简单明了的动词分解成「万能动词+抽
象名词」的片词。目前最流行的万能动词,是「作出」和「进行」,恶势力之大,几乎
要吃掉一半的正规动词。请看下面的例子:
(一) 本校的校友对社会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二) 昨晚的听众对访问教授作出了十分热烈的反应。
(三) 我们对国际贸易的问题已经进行了详细的研究。
(四) 心理学家在老鼠的身上进行试验。
不管是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这样的语法都是日渐西化的现象,因为中文原有的动词都分
解成上述的繁琐词组了。前面的四句话本来可以分别说成
(一) 本校的校友对社会贡献很大。
(二) 昨晚的听众对访问教授反应十分热烈。
(三) 我们对国际贸易的问题已经详加研究。
(四) 心理学家用老鼠来做试验。(或:心理学家用老鼠试验。)
巴仁等学者感概现代英文喜欢化简为繁、化动为静、化具体为抽象、化直接为迂回,到
了「名词成灾」(noun-plague) 的地步。学问分工日细,各种学科的行话术语,尤其是
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夹杠」,经过本行使用,外行借用,加上「新闻体」(journalese)
的传播,一方面固然使现代英文显得多彩多姿,另一方面却也造成混乱,使日常用语
斑驳不堪。英国诗人格雷夫斯 (Robert Graves, 1895-1986) 在短诗(耕田) (Tilth)
里批评这现象说:
Gone are the sad monosyllabic days
When “agricultural labour” still was tilth;
And “00% approbation”, praise;
And “pornographic modernism”,filth-
And still I stand by tilth and filth and praise.
「名词成灾」的流行病里,灾情最严重的该是所谓「科学至上」(scientism)。在现代
的工业社会里,科学早成显贵,科技更是骄子,所以知识分子的口头与笔下,有意无意
,总爱用一些「学术化」的抽象名词,好显得客观而精确。有人称之为「伪术语」(
pseudo-jargon)。例如:明明是 first step,却要说成 initial phase:明明是
letter,却要说成 communication,都属此类。
中文也是如此。本来可以说「名气」,却凭空造出一个「知名度」来,不说「很有名」
,却要迂回作态,貌若高雅,说成「具有很高的知名度」,真是酸腐可笑。另一个伪术
语是「可读性」,同样活跃于书评和出版广告。明明可以说「这本传记很动人」,「这
本传记引人入胜」,或者干脆说「这本传记很好看」,却要说成「这本传记的可读性颇
高」。我不明白这字眼怎么来的,因为这观念在英文里也只用形容词 readable而不用
抽象名词 readability。英文会说:The biography is highly readable,却不说The
biography hashigh readability。此风在台湾日渐嚣张。在电视上,记者早已在说「
昨晚的演奏颇具可听性」。在书评里,也已见过这样的句子:「传统写实作品只要写得
好,岂不比一篇急躁的实验小说更具可看性?」
我实在不懂那位书评家以不能说「岂不比一篇……更耐看 (更动人)?」同理,「更具
前瞻性」难道真比「更有远见」要高雅吗?长此以往,岂不要出现「他讲的这件趣事可
笑性很高」一类的怪句?此外,「某某主义」之类抽象名词也使用过度,英美有心人士
都主张少用为妙。中国大陆文章很爱说「富于爱国主义的精神」,其实颇有语病。爱国
只是单纯的情感,何必学术化为主义?如果爱国也成主义,我们不是也可以说「亲日主
义」、「仇美主义」、「怀乡主义」?其次,主义也就是一种精神,不必重复,所以只
要说「富于爱国精神」就够了。
名词而分单数与复数,是欧语文的惯例。英文文法的复数变化,比起其它欧洲语文来,
单纯得多。请看「玫瑰都很娇小」这句话在英文、法文、德文、西班牙文、意大利文里
的各种说法:
The roses are small.
Les roses sont petites.
Die Rosen sind klein.
Las rosas son chiquitas.
Le rose sono piccole.
每句话都是四个字,次序完全一样,都是冠词、名词、动词、形容词。英文句里,只有
动词跟着名词变化,其它二字则不分单、复数。德文句里,只有形容词不变。法文、西
班牙文、意大利文的三句里,因为做主词的名词是复数,其它的字全跟着变化。
幸而中文的名词没有复数的变化,也不区分性别,否则将不胜其繁琐。旧小说的对话里
确有「爷们」、「娘们」、「ㄚ头们」等复数词,但是在叙述的部分,仍用「诸姐妹」
、「众ㄚ鬟」。中文要表多数的时候,也会说「民众」、「徒众」、「观众」、「听众
」,所以「众」也有点「们」的作用。但是「众」也好,「们」也好,在中文里并非处
处需要复数语尾。往往,我们说「文武百官」,不说「官们」,也不说「文官们」、「
武官们」。同理「全国的同胞」、「全校的师生」、「所有的顾客」、「一切乘客」当
然是复数,不必再画蛇添足,加以标明。不少国人惑于西化的意识,常爱这么添足,于
是「人们」取代原有的「人人」、「大家」、「大众」、「众人」、「世人」。「人们
」实在是丑陃的西化词,林语堂绝不使用,希望大家也不要使用。电视上也有人说「民
众们」、「听众们」、「球员们」,实在累赘。尤其「众、们」并用,已经不通。
中文词不分数量,有时也会陷入困境。例如「一位观众」显然不通,但是「观众之一」
却嫌累赘,也欠自然。「一位观者」毕竟不像「一位读者」那么现成,所以,「一位观
众来信说……」之类的句子,也只好由它去了。
可是「……之一」的泛滥,却不容忽视。「……之一」虽然是单数,但是背景的意识却
是多数。和其它欧洲语文一样,英文也爱说 one of my favorite actresses, one of
those who believe……, one of the most active promoters。中文原无「……之一
」的句法,现在我们说「观众之一」实在是不得已。至于这样的句子:
刘伶是竹林七贤之一。
作为竹林七贤之一的刘伶……
目前已经非常流行。前一句虽然西化,但不算冗赘。后一句却恶性西化的畸婴,不但「
作为」二字纯然多余,「之一的」也文白来杂,读来破碎,把主词「刘伶」压在底下,
更是扭捏作态。其实,后一句的意思跟前一句完全一样,却把英文的语法 as one of
the Seven Worthies of Bamboo Grove, Liu Ling……生吞活剥地搬到中文里来。
所以,与其说「作为竹林七贤之一的刘伶以嗜酒闻名」,何不平平实实地说「刘伶是竹
林七贤之一,以嗜酒闻名」?其实前一句也尽有办法不说「之一」。中文本来可以说「
刘伶乃竹林七贤之同侪」;「刘伶列于竹林七贤」;「刘伶跻身竹林七贤」;「刘伶是
竹林七贤的同人」。「竹林七贤之一」也好,「文房四宝之一」也好,情况都不严重,
因为七和四范围明确,同时逻辑上也不能径说「刘伶是竹林七贤」,「砚乃文房四宝」
。目前的不良趋势,是下列这样的句子:
红楼梦是中国文学的名著之一。
李广乃汉朝名将之一。
两句之中。「之一」都是蛇足。世间万事万物都有其同俦同类,每次提到其一,都要照
顾到其它,也未免太周到了。中国文学名著当然不止一部,汉朝名将当然也不会祇有一
人,不加上这死心眼的「之一」,绝对没有人会误会你孤陋寡闻,或者挂一漏万。一旦
养成了这种恶习,只怕笔下的句子都要写成「小张是我的好朋太之一」,「我不过是您
的平庸的学生之一」,「他的嗜好之一是收集茶壸」了。
「之一」之病到了香港,更变本加厉,成为「其中之一」。在香港的报刊上,早已流行
「我是听王家的兄弟其中之一说的」或者「戴维连一直以来都是我最喜欢的导演其中之
一」这类怪句。英文复数观念为害中文之深,由此可见。
这就说到「最……之一」的语法来了。英文最喜欢说「他是当代最伟大的思想家之一」
,好像真是精确极了,其实未必。「最伟大的」是抬到至高,「之一」却稍加低抑,结
果只是抬高,并未真正抬到至高。你并不知道「最伟大的思想家」究竟是几位,四位吗
,还是七位,所以弹性颇大。兜了一个大圈子回来,并无多大不同。所以,只要说「他
是一个大名人」或「他是赫赫有名的人物」就够了,不必迂而回之,说什么「他是最有
名气的人物之一」吧。
3
在英文里,词性相同的字眼常用and来连接:例如 man and wife, you and I, back
and forth。但在中文里,类似的场合往往不用连接词,所以只要说「夫妻」、「你我
」、「前后」就够了。同样地,一长串同类词在中文里,也任其并列,无须连接:例如
「东南西北」、「金木水火土」、「礼乐射御书数」、「柴米油盐酱醋茶」皆是。中国
人绝不说「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以及茶。」谁要这么说,一定会惹笑
。同理,中文只说「思前想后」、「说古道今」。可是近来and 的意识已经潜入中文,
到处作怪。港报上有过这样的句子:
在政治民主化与经济自由化的发展道路,台北显然比北京起步更早及迈步更快,致在政
经体制改革的观念、行动、范围及对象,更为深广更具实质……
这样的文笔实在不很畅顺,例如前半句中,当做连接词的「与」、「及」都不必要。「
与」还可以说不必要,「及」简直就要不得。后半句的「更为深广更具实质」才像中文
,「起步更早及迈步更快」简直是英文。「及」字破坏了中文生态,因为中文没有这种
用法。此地一定要用连接词的话,也只能用「而」,不可用「及」。正如 slow but
sure在中文里该说「慢而可靠」或者「缓慢而有把握」,却不可说「慢及可靠」或者「
缓慢与有把握」。「而」之为连接词,不但可表更进一步,例如「学而时习之」,还可
表后退或修正,例如「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诽而不乱」,可谓兼有and与but之功用。
目前的不良趋势,是原来不用连接词的地方,在 and 意识的教唆下,都装上了连接词
;而所谓连接词都由「和」、「与」、「及」、「以及」包办,可是灵活而宛转的「而
」、「并」、「而且」等词,几乎要绝迹了。 (※英:但也不要不当而而而!)
4
介词在英文里的用途远比中文里重要,简直成了英文的润滑剂。英文的不及物动词加上
介词,往往变成了及物动词,例如 look after, take in皆是。介词词组(
prepositional phrase) 又可当作形容词或助词使用,例如 afriend in need, said
it in earnest。所以英文简直离不了介词。中文则不尽然。「扬州十日、嘉定三屠」
两个词组不用一个介词,换了英文,非用不可。
「欢迎王教授今天来到我们的中间,在有关环境污染的各种问题上,为我们作一次学术
性的演讲。」这样不中不西的开场白,到处可以听见。其实「中间」、「有关」等介词
,都是画蛇添足。有一些圣经的中译,牧师的传道,不顾中文的生态,会说成「神在你
的里面」。意思懂,却不像中文。
「有关」、「关于」之类,大概是用得最滥的介词了。「有关文革的种种,令人不能置
信」;「今天我们讨论有关台湾交通的问题」;「关于他的申请,你看过了没有?」在
这句子里,「有关」、「关于」完全多余。最近我担任「全国学生文学奖」评审,有一
篇投稿的题目很长,叫「关于一个河堤孩子的成长故事」。十三个字里,「关于」两字
毫无作用,「一个」与「故事」也可有可无。
「关于」有几个表兄弟,最出风的是「由于」。这字眼在当代中文里,往往用得不妥:
由于秦末天下大乱,(所以) 群雄四起。
由于好奇心的驱使,我向窗内看了一眼。
由于他的家境贫穷,使得他只好休学。
英文在形式上重逻辑,喜欢交代事物物的因果关系。中文则不尽然。「清风徐来,水波
不兴」,其中当然有因果关系,但是中文只用上下文作不言之喻。换了是英文,恐怕会
说「因为清风徐来,所以水波不兴」,或者「清风徐来,而不兴起水波」。上列的第一
句,其实删掉「由于」与「所以」,不但无损文意,反而可使文章干净。第二句的「由
于好奇心的驱使」并没有什么大毛病 (注四),可是有点啰嗦,更犯不着动用「驱使」
一类的正式字眼。如果简化为「出于好奇,我向窗内看了一眼」或者「为了好奇,我向
窗内看了一眼」,就好多了。第三句的不通,犯者最多。「由于他的家境贫穷」这种词
组,只能拿来修饰动词,却不能当做主词。这一句如果删掉「由于」,「使得」一类交
代因果的冗词,写成「他家境贫穷,只好休学」,反觉眉清目秀。
5
英文的副词形式对中文为害尚不显著,但也已经开始了。例如这样的句子:
他苦心孤诣地想出一套好办法来。
老师苦口婆心地劝了他半天。
大家苦中作乐地竟然大唱其民歌。
「苦」字开头的三句成语,本来都是动词,套上副词语尾的「地」就降为副词了。这么
一来,文章仍然清楚,文法上却主客分明,太讲从属的关系,有点呆板。若把「地」一
律删去,代以逗点,不但可以摆脱这主客的关系,语气也会灵活一些。
有时这样的西化副词词组太长,例如「他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地还是去赴了约」,就更应
把「地」删掉,代之以逗点,使句法松松筋骨。目前最滥的副词是「成功地」。有一次
我不该为入学试出了这么一个作文题目:〈国父诞辰的感想〉,结果十个考生里至少有
六个都说:「国父孙中山先生成功地推翻了满清。」这副词「成功地」在此毫无意义,
因为既然推而翻之,就是成功了,何待重复。同理,「成功地发明了相对论」、「成功
地泳渡了直布罗陀海峡」也都是饶舌之说。天下万事,凡做到的都要加上「成功地」,
岂不累人?
6
白话文一用到形容词,似乎就离不开「的」,简直无「的」不成句了。在白话文里,这
「的」字成了形容词除不掉的尾巴,至少会出现在这些场合:
好的,好的,我就来。是的,没问题。
快来看这壮丽的落日!
你的笔干了,先用我的笔吧。
也像西湖的有里外湖一样,丽芒分为大湖小湖两部分。
他当然是别有用心的。你不去是对的。
喜欢用「的」或者无力拒「的」之人,也许还有更多的场合要偏劳这万能「的」字。我
说「偏劳」,因为在英文里,形容词常用的语尾有-tive, -able, -ical, -ous等多种
,不像在中文里全由「的」来担任。英文句子里常常连用几个形容词,但因语尾变化颇
大,不会落入今日中文的公式。例如雪莱的句子:
An old, mad, blind, despised, and dying king──
一连五个形容词,直译过来,就成了:
一位衰老的、疯狂的、瞎眼的、被人蔑视的、垂死的君王──
一碰到形容词,就不假思索,交给「的」去组织,正是流行的白话文所以僵化的原因。
白话文所以啰嗦而软弱,虚字太多是一大原因,而用得最滥的虚字正是「的」。学会少
用「的」字之道,恐怕是白话文作家的第一课吧。其实许多名作家在这方面都很随便,
且举数例为证:
(一) 月光是隔了树照过来的,高处丛生的灌木,落下参差的斑驳的黑影,峭楞楞如鬼
一般;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却又像是画在荷叶上。
(二) 最后的鸽群……也许是误认这灰暗的凄冷的天空为夜色的来袭,或是也预感到风
雨的将至,遂过早地飞回它们温暖的木舍。
(三) 白色的鸭也似有一点烦躁了,有不洁的颜色的都市的河沟里传出它们焦急的叫声。
第一句的「参差的斑驳的黑影」和「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都是单调而生硬的重
迭。用这么多「的」,真有必要吗?为什么不能说「参差而斑驳」呢?后面半句的原意
本是「弯弯的杨柳投下稀疏的倩影」,却不分层次,连用三个「的」,读者很自然会分
成「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第二句至少可以省掉三个「的」。就是把「灰
暗的凄冷的天空」改成「灰暗而凄冷的天空」,再把「夜色的来袭」和「风雨的将至」
改成「夜色来袭」、「风雨将至」。前文说过,中文好用短句,英文好用名词,尤其是
抽象名词。「夜色来袭」何等有力,「夜色的来袭」就松软下来了。最差的该是第三句
了。「白色的鸭」跟「白鸭」有什么不同呢?「有不洁的颜色的都市的河沟」,乱用「
的」字,最是惑人。此句原意应是「颜色不洁的都市河沟」(本可简化为)「都市的脏河
沟」,但读者同样会念成「有不洁的、颜色的、都市的、河沟」。
目前的形容词又有了新的花样,那便是用学术面貌的抽象名词来打扮。再举数例为证:
这是难度很高的技巧。
他不愧为热情型的人。
太专业性的字眼恐怕查不到吧。
「难度很高的」是什么鬼话呢?原意不就是「很难的」吗?同理,「热情型的人」就是
「热情的人」;「太专业性的字眼」就是「太专门的字眼」。到抽象名词里去兜了一圈
回来,门面像是堂皇了,内容仍是空洞的。
形容词或修饰语 (modifier) 可以放在名词之前,谓之前饰,也可以跟在名词之后,谓
之后饰。法文往往后饰,例如纪德的作品 La Symphonie pastorale与 Les
Nourrituresterrestres,形容词都跟在名词之后;若译成英文,例如 The Pastoral
Symphony,便是前饰了。中文译为「田园交响乐」,也是前饰。
英文的形容词照例是前饰,例如前引雪莱的诗句,但有时也可以后饰,例如雪莱的另一
诗句:One too like thee–tameless, and swift, and proud 。至于形容词片或子句
,则往往后饰,例如:man of action, I saw a man who looked like your brother
。(※英:此例极佳,请注意!)
目前的白话文,不知何故,几乎一律前饰,似乎不懂后饰之道。例如前引的英文句,若
用中文来说,一般人会不假思索说成:「我见到一个长得像你兄弟的男人。」却很少人
会说:「我见到一个男人,长得像你兄弟。」如果句短,前饰也无所谓。如果句长,前
饰就太生硬了。例如下面这句:「我见到一个长得像你兄弟说话也有点像他的陌生男人
。」就冗长得尾大不掉了。要是改为后饰,就自然得多:「我见到一个陌生男人,长得
像你兄弟,说话也有点像他。」其实文言文的句子往往是后饰的,例如司马迁写项羽与
李广的这两句:
籍长八尺余,力能扛鼎,才气过人。
广为人长,猿臂,其善射亦天性也。
这两句在当代白话文里,很可能变成:
项籍是一个身高八尺,力能扛鼎,同时才气过人的汉子。
李广是一个高个子,手臂长得好像猿臂,天性就会射箭的人。
后饰句可以一路加下去,虽长而不失自然,富于弹性。前饰句以名词压底,一长了,就
显得累赘,紧张,不胜负担。所以前饰句是关闭句,后饰句是开放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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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词是英文文法的是非之地,多少纠纷,都是动词惹出来的。英文时态的变化,比起其
它欧洲语文来,毕竟单纯得多。若是西班牙文,一个动词就会变出七十八种时态。
中文的名词不分单复与阴阳,动词也不变时态,不知省了多少麻烦。(阿房宫赋) 的句
子:「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就
这么一个「哀」字,若用西文来说,真不知要玩出多少花样来。
中文本无时态变化,所以在这方面幸而免于西化。中国文化这么精妙,中文当然不会拙
于分别时间之先后。散文里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议论未定,而兵已渡河。
」诗里说:「已凉天气未寒时」。这里面的时态够清楚的了。苏轼的七绝:「荷尽已无
擎雨盖,菊残犹有傲霜枝。一年好景君须记,最是橙黄橘绿时。」里面的时序,有已逝
,有将逝,更有正在发生,区别得准确而精细。
中文的动词既然不便西化,一般人最多也只能写出「我们将要开始比赛了」之类的句子
,问题并不严重。动词西化的危机另有两端:一是单纯动词分解为「弱动词+抽象名词
」的复合动词,前文已经说过。不说「一架客机失事,死了九十八人」,却说「一架客
机失事,造成九十八人死亡」,实在是迂回作态。
另一端是采用被动词语气。凡是及物动词,莫不发于施者而及于受者。所以用及物动词
叙述一件事,不出下列三种方式:
(一) 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
(二) 新大陆被哥伦布发现了。
(三) 新大陆被发现了。
第一句施者做主词,乃主动语气。第二句受者做主词,乃被动语气。第三句仍是受者做
主词,仍是被动,却不见施者。这三种句子在英文里都很普遍,但在中文里却以第一种
最常见,第二、第三种就少得多。第三种在中文里常变成主动语气,例如「糖都吃光了
」,「戏看完了」,「稿写了一半」,「钱已经用了」。
目前西化的趋势,是在原来可以用主动语气的场合改用被动语气。请看下列的例句:
(一) 我不会被你这句话吓倒。
(二) 他被怀疑偷东西。
(三) 他这意见不被人们接受。
(四) 他被升为营长。
(五) 他不被准许入学。
这些话都失之生硬,违反了中文的生态。其实,我们尽可还原为主动语气如下:
(一) 你这句话吓不倒我。
(二) 他有偷东西的嫌疑。
(三) 他这意见大家都不接受。
(四) 他升为营长。
(五) 他未获准入学。
同样,「他被选为议长」不如「他当选为议长」。「他被指出许多错误」也不如「有人
指出他许多错误」。「他常被询及该案的真相」也不如「常有人问起他该案的真相」。
目前中文的被动语气有两个毛病。一个是用生硬的被动语气来取代自然的主动语气。另
一个是千篇一律只会用「被」字,似乎因为它发音近于英文的 by,却不解从「受难」
到「遇害」,从「挨打」到「遭殃」,从「轻人指点」到「为世所重」,可用的字还有
许多,不必套一个公式。
8
中文的西化有重有轻,有暗有明,但其范围愈益扩大,其现象愈益昭彰,颇有加速之势
。以上仅就名词、连接词、介词、副词、形容词、动词等西化之病稍加分析,希望读者
能举一反三,知所防范。
常有乐观的人士说,语言是活的,有如河流,不能阻其前进,所谓西化乃必然趋势。语
言诚然是活的,但应该活得健康,不应带病延年。至于河流的比喻,也不能忘了两岸,
否则泛滥也会成灾。西化的趋势当然也无可避免,但不宜太快、太甚,应该截长补短,
而非以短害长。
颇有前卫作家不以杞人之忧为然,认为坚持中文的常规,会妨碍作家的创新。这句话我
十分同情,因为我也是「过来人」了。「语法岂为我辈而设哉!」诗人本有越界的自由
。我在本文强调中文的生态,原为一般写作说法,无意规范文学的创作。前卫作家大可
放心去追逐缪思,不用碍手碍脚,作语法之奴。
不过有一点不可不知。中文发展了好几千年,从清通到高妙,自有千锤百炼的一套常态
。谁要是不知常态为何物而贸然自诩为求变,其结果也许只是献拙,而非生巧。变化之
妙,要有常态衬托才显得出来。一旦常态不存,余下的只是乱,不是变了。
(辑自《明报月刊》1987年10月号)
(来源:CATTI考试资料与资讯,编辑:Hel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