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共同一作的位置在author list的最后,在国内和国外怎么看?# Biology - 生物学
j*o
1 楼
本来共同一作的两个作者应该是排在第一和第二。
老板的意见是一个放在第一,一个放在最后,因为在美国第一和最后同等重要?不过我
知道在国内肯定行不通?在这里想请教一下各位有经验的同行,你们怎么看?共同一作
放在最后,而不是通讯作者,和把位置放在第二,哪一个比较重要,还是都不重要?谢
谢!
老板的意见是一个放在第一,一个放在最后,因为在美国第一和最后同等重要?不过我
知道在国内肯定行不通?在这里想请教一下各位有经验的同行,你们怎么看?共同一作
放在最后,而不是通讯作者,和把位置放在第二,哪一个比较重要,还是都不重要?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