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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问题的看法# Thoughts - 思考者
v*e
1
我从来认为,讨论要有正确的方法,没有正确的方法,讨论不可能有正确
的结果;大部分人还没有掌握正确方法.
首先指出我近来没有和人在辩论中过分谈语言问题,而大多是单独谈的,但--
对此MILANDA认为我提的正确方法是"偏离常态",GHOSTS认为,哪怕我这是对的,
但在讨论中同时纠正对方的语言错误,也是同未思理那样的讨厌,LEIZHOU也认为,
这太累的慌.SPACE没有针对这个问题发表看法,但似乎也指出没有必要讨论这个问题.
那么,我要求和追求的到底是什么?---1,语言清晰,逻辑清晰,2在一些问题的处理上
比如对方问,就不能避而不答,和一些定义问题的协议. 这些难道是错的么?
空谈不好,我们结合例子,在我和LZ的最近的讨论中,在我批评他影射后,他立刻
提出"禁止影射是荒谬的,因为一切交流都可以被禁止",从回顾中我们看到,实际
上这里,我们对"影射"的定义就不同,只有能及时发现并阐明这种不同,下面的
讨论才有意义,否则,这个人说对方影射,另一个人说影射是必须的,可实际两个
人谈的影射根本不是一个定义,--你们说,这样的辩论,可能有任何意义么?
但在我和LZ的辩论中,由于我及时发现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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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
2

你知道问题的关键之一就是, 什么是正确的方法, 由谁定义正确性...
上述的几个看法值得版主思考, 因为此时版主把自己当作正确标准了.我不认为
这里面存在正确性的标准, 因为每个人对别人的意思的理解都不可能精确符合.
所以纠错的讨论原则是唯一可以实施的. LEIZHOU曾经谈论过版主治版方针的
可行性, milanda提到"偏离常态, GHOST的看法都和这个有关.
这是一种理念. 实际上的操作不但和对方的表达能力有关, 也和自己理解能力有关. 这样
一来1.就缺乏定量标准.
对方问是否必须答, 和问的问题有关; 定义是个重要问题, 只有反复纠错才能达到定义
一致.
对这些的追求, 没人说错. 但是追求和现实有差别, 涉及可行性问题.
但是实际上前面讨论中没人知道各人所持"影射"的具体定义. 在下读文的浅薄感觉就是,
基本上版主认为"影射"是用某种类似寓言的形式在职责版主, GHOST和LEIZHOU认为
"影射"是否存在, 和受体感觉有关; 我认为"影射"存在, 射的是版主方针而非个人.
实际上这是通过纠错交流得到的, 不是预定的方针在起作用. 一切严肃的讨论者都
先天具备交流纠错

【在 v*******e 的大作中提到】
: 我从来认为,讨论要有正确的方法,没有正确的方法,讨论不可能有正确
: 的结果;大部分人还没有掌握正确方法.
: 首先指出我近来没有和人在辩论中过分谈语言问题,而大多是单独谈的,但--
: 对此MILANDA认为我提的正确方法是"偏离常态",GHOSTS认为,哪怕我这是对的,
: 但在讨论中同时纠正对方的语言错误,也是同未思理那样的讨厌,LEIZHOU也认为,
: 这太累的慌.SPACE没有针对这个问题发表看法,但似乎也指出没有必要讨论这个问题.
: 那么,我要求和追求的到底是什么?---1,语言清晰,逻辑清晰,2在一些问题的处理上
: 比如对方问,就不能避而不答,和一些定义问题的协议. 这些难道是错的么?
: 空谈不好,我们结合例子,在我和LZ的最近的讨论中,在我批评他影射后,他立刻
: 提出"禁止影射是荒谬的,因为一切交流都可以被禁止",从回顾中我们看到,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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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
3

首先要定义"正确"的概念,还有要论证讨论是否存在"正确"的方法
我的观点是,如果要和别人讨论就须假定对方能够理解你的意思
换句话说,如果你已经开始教别人讨论的方法(该方法对错与否我不管)
你就已经不是在和别人讨论.
1.不是很容易做到
2.是应该的
问题出在为什么要辩论.
当你说要禁止"影射"的时候,你自己必然是有个定义的
如果对方所用定义和你不同,直接指出就是了
何必要辩?
lz举例的所谓"影射"确与你或者我的理解不同.
所以你只要发文章指出你自己定义的(也就是你打算禁止的)
"影射"类文章是什么样子的就够了,用不着辩论,也用不着要
求lz接受你的"影射"定义.
mil说汤的汤的汤,我理解成,你们从最早关于治版方式的讨论
蜕变到对治版原则中某一条的讨论,再蜕变到对该条中某个词
的定义的讨论,其实是离主题越来越远.这点我同意.
信息传递的一个要则是:使受者准确接收到信息本体,而非其
载体,或者说,对于"影射"问题,重要的是让lz(及其他人)知道
什么文章要砍,而非这类文章叫作什么.(所以后来的辩论全然
无意义--只是越辩越糊涂)
这说明辩论中完全可以允许定义不同的存在
make po

【在 v*******e 的大作中提到】
: 我从来认为,讨论要有正确的方法,没有正确的方法,讨论不可能有正确
: 的结果;大部分人还没有掌握正确方法.
: 首先指出我近来没有和人在辩论中过分谈语言问题,而大多是单独谈的,但--
: 对此MILANDA认为我提的正确方法是"偏离常态",GHOSTS认为,哪怕我这是对的,
: 但在讨论中同时纠正对方的语言错误,也是同未思理那样的讨厌,LEIZHOU也认为,
: 这太累的慌.SPACE没有针对这个问题发表看法,但似乎也指出没有必要讨论这个问题.
: 那么,我要求和追求的到底是什么?---1,语言清晰,逻辑清晰,2在一些问题的处理上
: 比如对方问,就不能避而不答,和一些定义问题的协议. 这些难道是错的么?
: 空谈不好,我们结合例子,在我和LZ的最近的讨论中,在我批评他影射后,他立刻
: 提出"禁止影射是荒谬的,因为一切交流都可以被禁止",从回顾中我们看到,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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