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中级法院李学泉、武静、张岱松不辨真伪,假证真判,可笑可悲!
yangzi987
1楼
下面是上市益生公司财务部伪造的主要证据---收款收据存根。稍有一点财会知识的人,一眼就可看出是伪造。会计法规定,存根不能作为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入账,如果真有这笔支付业务的话,能作为记账凭证的是该存根对应的第三联(付款单位支付记账联),而该公司声称记账联丢失,并且与该笔业务相连的其它49份的存根和记账联统统丢失,还有和这个存根相联一本其它49份存根也一同丢失,这是弱智的谎言,三岁儿童也不会相信,可是法官坚信不移!即使没有财会知识,稍一点文化常识也能看出,满纸笔迹潦草幼稚,领款人签字涂鸦不清,连是什么人领款都看不出来,交款单位竟然空缺,既无领导签字,也无负责人签字,甚至连出纳签字也没有,就凭这样的凭据,出纳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支付现金啊! 我想问问三位法官有文化没有?是无知还是丧失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