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例“安乐死”执行者:入狱5年后直言,给100万也不会再干
“有哪些让人同情的杀人犯?”
对这个问题,知乎上有个高赞回答,提到了两个人名——蒲连升、王明成。
1986年9月,一辆警车驶入陕西汉中某农村,将一脸茫然的王明成押上了警车。
他因涉嫌谋杀母亲夏素文,被依法逮捕。
同时被逮捕的还有蒲连升。
他是夏素文的主管医生,这次的“谋杀”行为,他是“帮凶”。
蒲连升,是汉中市传染病医院的医生。
经过学医、从医的多年摸爬滚打,到了1986年,他已经是院长助理兼肝炎科主任。
同年6月23日,蒲连升接收了一名特殊又不特殊的病人。
说不特殊,是因为这位病人患的病并不罕见。
说特殊,则是因为蒲连升为了这位病人家属的一个请求,断送了自己原本光明的职业生涯。
他的人生,也由此改写。
这位病人就是王明成的母亲——夏素文。
夏素文被送到医院的时候,病情严重,神智不清。
在两年前,夏素文就因为腹痛送往医院,被诊断为“肝硬变腹水”。
如今,她的腹部肿胀愈发严重,还出现了下肢水肿、褥疮、大小便失禁等症状,整个人骨瘦如柴。
蒲连升对其诊断后,当日就开出了病危通知书。同时,对夏素文进行了抽腹水回输等常规治疗。
在治疗后,夏素文的病情有所缓解。
但只过了4天,夏素文又开始疼痛难忍。
她呻吟不止,坐卧不宁,难受得用头碰床头,甚至还喊道“让我死吧,我实在是受不了了。”
对此,医生也束手无策。只能给夏素文注射安定,帮助她入睡。
“病人送得太迟了,已经不行了。”对于这一事实,医院和病人家属都了然于心。
王明成看着母亲被折磨得不成人样,于心不忍,决定“帮一帮”她。
他找到蒲连升,提出了一个令其意外的请求。
他想要蒲连升采取一些措施,让夏素文早点咽气,免受痛苦。
听到这个大胆的请求,蒲连升立马拒绝。
毕竟我国目前没有通过“安乐死”的立法,这么做,不合法也不合规。他还建议王明成,“如果实在不想治了,就把老人家带回家吧!”
蒲连升原以为王明成会就此作罢,谁想到,王明成又找上门了。
他先是“咚”地一声跪下央求蒲连升“行行好,让我妈咽气吧”,然后又掏出一份事先写好的免责书,表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蒲连升接过一看,免责书上确实白纸黑字写到了,安乐死是他自主的行为,与医生无关。
蒲连升犹豫了。
身为医生,治病救人是天职。
但夏素文已无法医治,留在院内只是在疼痛中挣扎着等待死神来临的那一天。
他想到了夏素文响彻整层楼的凄惨叫声,他很同情夏素文。
最后,蒲连升决定,帮王明成一把。
准确的说,是帮夏素文一把。
蒲连升开了一张处方,上面只有一种药——复方冬眠灵。
复方冬眠灵有镇静、昏迷的作用,正常成年人注射600至800毫克就可致死。
此次,蒲连升为夏素文开了100毫克。
剂量看似不大,但夏素文因为病痛,身体变得非常虚弱,这个剂量虽然不大,但也能加速死亡。
这张处方,蒲连升还注明了“家属要求”,王明成也签了字。
但当天的护士看到这张处方,害怕承担责任,怎么也不肯为夏素文注射。
蒲连升只好叫来省卫校派来的实习生蔡建林。
蔡建林看到处方,也是迟迟不想打。
蒲连升见状便“威胁”蔡建林,不打针就回卫校去,让蔡建林不得不为夏素文注射了75毫克冬眠灵。
多年后,提到护士和实习生此次的犹疑,蒲连升特别理解。
他坦言,如果是他,他也不会为夏素文注射。
他给出的理由是,只有他一个人开处方、注射,没有人能为他证明。
但不管怎样,这一针打后,夏素文平静了下来。
蒲连升下班时,还嘱咐值班医生,如果夏素文12点还没有死亡,就要再打一针。
过了12点,夏素文还没死亡,王明成就两次去找值班医生,要求再次注射。
医生不得不又为夏素文注射了100毫克冬眠灵。
6月29日凌晨5时,夏素文在相对体面的昏睡中,离开了这个世界。
她,也成了我国首例实施“安乐死”的病人。
首次实施“安乐死”,蒲连升其实很谨慎。
毕竟“安乐死”还是个不合法、不合规的操作,哪怕是病人家属要求,蒲连升还是怕出了事情说不清楚。
所以,他保留着王明成写的免责书,还有注明了“家属要求”的处方,甚至为夏素文注射的也不是他。
但就在夏素文死后3个月,蒲连升还是被捕了。
王明成的大姐从头到尾对“安乐死”一事毫不知情,当她得知后,立马找到院方,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和安葬费。
在被医院拒绝后,大姐立马报案,控告蒲连升故意杀人。
“立案是7月3日,抓我是9月20日。”对于这一天,蒲连升犹记于心。
“我没有想到,我没有想到有这一天。”
蒲连升觉得自己很冤枉。
在他看来,他这个举动是帮忙。
他和患者无怨无仇,也没有接受病患家属或病患的贿赂,“我为什么要去杀她啊?我不可能的。”
他一口咬定,注射了冬眠灵一定是能减轻病人的痛苦,让夏素文在睡觉过程中就死亡了。
“何罪之有!”
但即便如此,蒲连升还是被关了492天。
直到1991年4月6日,法院宣告蒲连升、王明成无罪。
原因是,经法医反复鉴定后确认,夏素文的主要死因不是冬眠灵。
注射的两次冬眠灵,只是加深了夏素文的昏迷,促进了死亡。
但这次判决检察院并不认可,他们提出了抗诉。
一年之后,法院再次审判后宣告:蒲连升、王明成无罪。
这个结果,蒲连升等了5年。
虽说法院判定蒲连升无罪,但在很多人眼里,蒲连升就是个罪人。
认识他的人都躲着他。
家人埋怨他,医院的人记恨他。
汉中市传染病医院的工作人员说,中国的第一例安乐死是从自己医院出去的,这让很多本来想来医院就医的人,不敢来了。生怕来了之后就被“安乐死”,回不去了。
医院也因为蒲连升的做法不合法、不合规,免去了蒲连升的职务。
蒲连升的事业一落千丈。
一时间,收入也成了问题。
为了生活,他曾一度在在医院的办公室卖过拖鞋、凉鞋、衣服。
就这样“削职为民”过了十年,医院终于给蒲连升恢复了一级职称。
但实际上凭他的资历,应该是要到副主任医师的职称之上。
蒲连升感叹,和他同年参加工作的人,都“混”得比他强多了。
1998年,蒲连升被裁员。
整个家庭只靠妻子一个月几百元的工资,以及自己每月200元的补助过活。
家庭生活的重担及教育孩子的花费,让蒲连升一家的日子并不好过。
可以说,在“安乐死”事件后,蒲连升尝到了人间太多的苦楚。
用他自己的话来说,“除了死亡之外,所有的人间的痛苦,可能我都受过了。”
时间久了,他甚至会拿之前的“安乐死”事件自嘲。
他会这样介绍自己:“我是蒲连升,做过安乐死的。”
多年后,有记者问他,以后还会不会实施安乐死?
蒲连升说再也不了。哪怕他们还是下跪,甚至是拿10万、100万贿赂,他也不可能这么做了。
实施“安乐死”的代价,蒲连升是真的明白了。
虽说,蒲连升的内心还是支持“安乐死”的。
他始终坚持,安乐死是没有痛苦,而且是一种快乐的幸福的死亡。
“我认为人生三步曲是:优生、优育、优死。”他还说,如果可以,他会选择用安乐死终结自己的生命。
有这样想法的不止蒲连升一人。
2003年6月,西安市中心医院收到一封特殊的申请信。
这封信要求医院为他实施“安乐死”。写这封信的人名为王明成。
是的,这位王明成就是我国首例实施“安乐死”的病人夏素文的儿子。
17年前,他就为母亲做了“安乐死”的决定。
2000年11月,王明成检查出了胃癌。
2003年初,王明成的癌细胞扩散全身,他不得不再度住院。
他很清楚,自己时日无多,而现在医院能做的,只是稍微延迟他的死亡。
他不愿在无法承受的疼痛中结束生命,于是,他向医生递交申请书,说自己已患癌,开销很大也极度痛苦,感到生不如死,请求“安乐死”。
但王明成终究没有等到。
他不得不在病痛折磨下,日渐消瘦,直至死去。
在临死前,王明成说,“不能安乐死,我很遗憾啊……”
“安乐死”三个字说来轻巧,要想合法实施却很难。
1936年,英国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关于安乐死的协会。
但过了足足66年,同在欧洲的荷兰才决定将安乐死合法化。
直到现在,也只有少数几个国家将安乐死合法化。
生而为人,我们自然想要好好在人间走一遭。
但如果,在生命的尾声,满是疾病、疼痛、苦难。
我们是否有自主选择终结生命的权利呢?
如果你能因此有些思考,抑或是更加明白活着的重要性。
我们这篇文章,便有了存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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