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市环境监测中心、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共招聘10名工作人员,即日起报名
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招聘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研发等6个岗位共7名工作人员。请符合条件者于10月31日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报名。详见↓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应届或非应届毕业生,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招聘的对象必须是参加2022年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合格人员,达到本市平均合格分数线111.6分;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其中,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2022年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考生,不受居住证年限的限制。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点击查看大图)
四、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
本次采用电子邮件投送简历材料,材料包括:《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本人签字)、本人身份证(外省市社会人员还需提交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证书聘书、获奖证书、参与课题及论文及本人2022年本市公开招考成绩的相关证明等材料。
投送邮箱:[email protected]。
报名时间:即日起-10月28日。
(点击查看大图)
2、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应聘条件,招聘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筛选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市环境监测中心将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由市环境监测中心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每个岗位按不少于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由市环境监测中心招聘工作小组成员及相关科室长或专家担任考官进行面试。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和本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本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4、体检与考察
(1)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统一组织到市环境监测中心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2)由市环境监测中心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以及应聘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3)考生因体检、政审原因未通过的,市环境监测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5、公示与录用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将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组织人事科:24011814,章老师。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参加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的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11.6分)。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其中,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2022年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考生,不受居住证年限的限制)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点击查看大图)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0月31日。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须发送以下证件、材料电子版至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每人限报考本单位的1个岗位):
1)填写完整的《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应聘报名表》,打印后亲笔签名并扫描;
(点击查看大图)
2)本人上海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单(要求包含个人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码及成绩列表)
3)身份证(非上海户籍的社会人士还需提供居住证);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或退工单);
6)其他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2、资格审查
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将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以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并确认本人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对于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
面试由本单位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通知为邮件形式,未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当天,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主要针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英语水平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采用半结构化方式。
面试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结果,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
4、体检与考察
(1)由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组织应聘人员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2)由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等应聘资格情况进行考察。
(3)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的,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应聘人员依次递补。
5、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防疫要求
根据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建议考生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尽量避免前往人员集聚地区,降低风险,确保身体健康。面试的具体防疫要求以后续通知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64085119-1413
监督电话:64085119-1420
制图:韩筠婷、陈子鸣
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