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聚焦:恶意?那就应该让这些恶意付出沉痛代价!
文|追梦人
疫情,无疑是很让人讨厌的一件事情。
但是,明明我们国家已经制定了一套较为完备科学的防控体系、制度,有些人就是不按规矩来,就是要做“别出心裁”的那个人。
10月29日,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发布警情通报,通报了10月6日某科技公司3名员工在另外3名员工协助下从高风险区返回西安,并造成疫情传播严重后果的事件。
我把整个事件简单描述一下:
10月6日,西安的一家科技公司有3名员工梁某荣、邵某辉、李某1结束了在新疆地区的出差,返回西安。按照规定,这3人应该在来到西安之后接受免费的集中隔离,集中隔离之后恢复正常。但是,这3人为了逃避管控,让另外3人苗某、李某2、陈某乐驾驶西安牌照私家车,并且带着新办的西安当地手机卡,把他们接回了西安。
还有一点需要特别补充,除了苗某、李某2、陈某乐3个“内鬼”之外,另外还有一个人景某替梁某荣、苗某做核酸检测。
也就是说,3个从新疆返回躲避检查的,4个帮助“作案”的。
这样,就“完美”绕过了当地政府部门设置的疫情防控屏障。
回到西安的梁某荣、邵某辉、李某1三人,没有丝毫收敛,没有自行居家,反而频繁出入多个公共场所!
到了10月11日,这3人的同事中有人确诊了,梁某荣、邵某辉、李某1三人依旧没有悔改,不但依然没向当地报备自己的中高风险地区行程,还继续出入多个公共场所!
西安当地的疫情防控部门不断排查,始终找不到这条传播链条的源头,也就始终无法扑灭这轮疫情,新的确诊病例不断从社会面出来。
最终的结果是,梁某荣、邵某辉、苗某被确诊感染新冠病毒!
因为他们隐瞒行程,导致流调信息失真,没有及时管控该管控的人,西安有大面积区域被封控,数十万人的正常生活被打乱,孩子们上不了学,上班族上不了班,老年人就医外出受限制……
现在,初步调查之后,梁某荣、邵某辉、李某1、景某、苗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被当地公安部门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李某2、陈某乐被处十日行政拘留!
我看了初步处理之后,心里很感慨。
这7个人的恶意,让西安多少人跟着遭罪,大家可以想一想。
多少商场、企业、门店不能开门营业,就有多少人可能经营不下去关门倒闭;
多少人失去了工作机会,就有多少人为房贷、车贷甚至明天的一日三餐发愁;
多少孩子在家上网课,就有多少家长发愁,可能还会有很多孩子养成不好的学习习惯影响一生;
多少轮全员核酸检测,就有多少财政被无故“浪费”,就有多少民生项目没有足够的钱来支撑;
多少天的封控管理,就有多少工作人员、志愿者不眠不休,有家不回……
原本,这一切都是可以避免的啊!
从新疆回来的3人,如实报备的话,只是让他们3人被隔离几天,即便他们中间有人确诊,也不会扩散影响。
整个西安,甚至西安周边的城市,都不会跟着遭受无妄之灾。
帮助他们“作案”的4人,如果存有底线思维的话,就会拒绝成为帮凶,还会举报揭发,自然也就不会有后面的事情了。
可是,他们只为了自己考虑,只为了自己所谓的“自由”,只为了自己所谓的“友谊”,联合起来“祸害”了西安,甚至也波及了周边地区。
这样的人,怎么还能适用于行政拘留呢?
太轻了吧?
即便疫情已经发生,他们依然有机会减轻自己的“罪责”。
他们的同事首先成为确诊病例,按道理来说,他们很清楚这个源头在哪里,应该主动站出来承认。
但是,他们依旧隐瞒行程。
让无数流调人员做了大量的流调工作,始终都没有挖出来真正的链条。
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都不是最可惜的,最可惜的是浪费了大量宝贵的时间!
就在这漫长的流调中,病毒不断外溢扩散!
这样的恶行,刑拘、行拘都不够抵消他们的罪责,都不够抵消民众的怨气!
原本,按照我们科学设计出来的疫情防控规则,是可以及时管控住疫情的。
包括西安在内的很多地方,都已经反复证明,只要不是有人恶意隐瞒,不是有人心存侥幸无视规则,疫情基本不会外溢。
但是,包括西安在内的很多地方,同样有很多案例已经证明,我们总是有那么一小撮人,会让我们匪夷所思地恶意隐瞒行程,并且琢磨出了使用新办手机卡、找人替做核酸等等新手段逃避查验。
而就是这一小撮人,祸害了我们遵守规矩的绝大多数人,影响了整个社会的正常!
怎么办?
当我把这个新闻发给我父母时,两位老人说出了一个朴素的观点:处理太轻了,这样的人还是拉出去让他的亲朋好友、让老百姓们用唾沫淹死吧!
乱“事”用重典!
这样的乱“事”已经不少了,不能再有了!
请重“典”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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