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被指派做陪审员如何申请延期或豁免
笔者不久前从信箱里收到一张卡片,通知我9月28日前往本县最高法院的一个法庭,履行做陪审员的义务。不巧的是,我刚刚准备前往国外旅行,并且订好了全程机票和住宿以及地面交通。我定的是10月初出发,而陪审员的职责一旦被选中,哪怕是作为候补陪审员,都必须在庭审期间全程出席,包括法庭抗辩、正式陪审员闭门讨论案情并做出被告有无刑责的整个过程,候补陪审员需要在法庭指定的地方随时待命,遇有正式陪审员因故不再能够履行职务,就要按照事先排定的顺序,递补成为正式陪审员。
以前本博对美国的陪审团制度有过一些介绍,其中就包括一篇我做候补陪审员的经历。本文则就目前的情况补充一点:即一个人如果接到做陪审员的通知,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不去,或者可以要求延期。按我目前的旅行计划,要求延期是合理的,因为一旦被选中,案件审理的时间就不由得自己了,所以就登录通知卡片上“要求延期、免责或不符合陪审员资格(to request a postponement, excuse, disqualification from jury service)”的网页,办理延期手续。
我们先来看一看哪些人不符合陪审员资格,他们包括:
非美国公民,未满18周岁,现役军人,过去12个月内做过陪审员,曾经被判渎职罪且公民权利尚未恢复,处于保释期、监管期、缓刑期以及性犯罪的重罪犯,正在服刑或受监管的罪犯以及治安官员等。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不能履责也需要说明,包括正在照顾儿童或老人,以及没有交通工具(汽车)等。这些都要在相关页面上如实填写。
目前正在哺育期的母亲,可以有12个月的延期。其他可以申请延期的情况包括:
手上有不能分身的工作、目前健康状况不许可、正在上学的学生、其他个人原因以及与休假时间发生冲突等。
在美国,各地基本上都没有陪审员的年龄上限,我所在的县份也是这样。不过虽然对陪审员的年龄不设限,但是70岁以下的如果以健康原因要求豁免的话,需要有医生的证明,而且不能通过该网页办理,必须以书面形式,电邮、邮寄或传真到指定的邮箱、信箱或专用传真机。而70岁以上的,则可以自己选择做还是不做陪审员。如果选择不做的话,只要在该网页上的栏目内填上出生年月日即可,至于说不说自己的健康情况,应该并不重要。
以笔者的情况,我申请将陪审员职责延期到11月或之后,并且仍然希望在通知上所列的法庭做陪审员,因为距离我的住处最近。当输入以上要求之后,网页上立刻就显示,我应该在11月2日前往该法庭报到,其他有关我本人的信息并无变化。
最后要说的是,在美国做陪审员是公民的义务,不少人也会认为是一种荣誉。各地都有法律规定,如果被召唤去做陪审员,没有充分的理由拒绝或缺席的话,严重的会构成藐视法律,被要求解释原因,甚至处以罚款。
https://share.america.gov/zh-hans/how-to-request-a-postponement-or-excuse-from-jury-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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