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杀17人,被判957年,这变态新片竟是真人真事
1991年7月22日的夜晚,美国威斯康星州的密尔沃基,一名黑人青年跌跌撞撞地跑向路边的警车。
他惊恐地告诉警察有人要吃他,在他的一只手腕上还扣着手铐。
这个年轻人名叫特雷西·爱德华斯,两名警探随后来到他刚逃出来的公寓,却被这里的景象惊呆:
墙上贴满了尸体碎块的照片,冰箱里还发现了三颗人头,一口铁锅里发现了几双腐烂的人手和生殖器,在隔板上放着两个头骨,一些瓶子里浸泡着男性生殖器……
他们立刻逮捕了住在这里的男人——杰夫瑞·莱昂内尔·达莫(Jeffrey Lionel Dahmer)。
这就是震惊美国的“密尔沃基怪物”杰夫瑞·达莫,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期间,他一共谋杀了17个人,他的邪恶程度在近代犯罪史中都足以载入史册。
他的犯罪手法包括:以拍照为由将受害人诱至家中——下药迷晕——勒死——奸尸——肢解并拍照——将受害人骸骨漂白保存——食用一部分人肉和内脏……他也就是汉尼拔的原型之一。
近期播出的由埃文·彼得斯 Evan Peters主演的美剧《怪物:杰夫瑞·达莫的故事》讲述的就是这起震惊世界的案件。
不过今天想聊的不是剧,而是真实的杰夫瑞·达莫。
左:演员埃文·彼得斯Evan Peters
右:真实的杰夫瑞·达莫Jeffrey Dahmer
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美剧《怪物:杰夫瑞·达莫的故事》刚一出,纪录片《对话杀人魔:杰夫瑞·达莫访谈录》就紧随其后。
很多人说两部对照着看,更有看点,今天我们就来浅聊一下真实的杰夫瑞·达莫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怪物。
相信很多人都会好奇,杰夫瑞·达莫为什么会杀人分尸甚至还食人,是什么使他如此残忍,他的童年经历过什么?
再多的解读也比不上他本人亲自讲述,纪录片《对话杀人魔:杰夫瑞·达莫访谈录》中,披露了大量杰夫瑞·达莫的访谈录音,他几乎毫无保留地坦白自己的残酷罪行。
令人惊讶的是他的冷静和坦率,并非很多人想象中暴力冲动的杀人狂。
真实的达莫温文尔雅,情绪稳定,身高183金发碧眼的他有着体面的外表。
很难让人把他和杀人食尸的变态联系到一起,这或许也是他屡次作案都没被调查怀疑的原因之一。
贯穿整部纪录片的,是达莫和辩护律师温蒂·帕特克斯(Wendy·Patrickus)对话的录音,这些录音之前从没被公开过。
这是温蒂律师生涯接到的第一个案子,当时20出头的她就要面对杀人魔杰弗达莫,这也很像《沉默的羔羊》中的克拉丽丝·斯塔林与汉尼拔。
温蒂·帕特克斯(达莫的辩护律师)
其实温蒂已经很勇敢了,还能坐下来跟达莫对谈,很多人在了解他的所作所为之后,恐怕都无法与之正常对话。
连见惯血腥场面的法医都说,当年在达莫家看到的一切,是他职业生涯中唯一一次感受到魔鬼的时刻。
在达莫的卧室里,法医发现了3个完整的已经被斩首的人类骨骼,以及11个人类头骨。
一个装满酸性液体的桶里,泡着三副人类躯干,腐烂程度各不相同。
冰箱里发现了3颗人头和一些人体残肢,厨具上有人体组织的残渣。
连老警察都说,这是他们目睹的最奇怪的谋杀案之一,无论是残忍程度还是受害者数量,都是超出想象的。
杰夫瑞·达莫,1960年5月21日出生于威斯康星州的密尔沃基,父亲是一名化学家,常年忙于学术;母亲患有抑郁症,长期服药。
达莫的童年没有经历家暴,唯一的影响就是父母感情不和经常争吵。不过据他的同学回忆,达莫在中学期间曾遭遇过校园霸凌。
幼年杰弗瑞
达莫的童年爱好就与众不同,他对死去的昆虫动物特别感兴趣,喜欢在路边搜寻那些死于车祸的小动物尸体,带回家解剖观察内脏。
他也会主动虐杀小动物,经常将一些动物弄伤,有时将它们的头切掉,比如狗、猫和麻雀。
达莫10岁的时候便喜欢拿小动物做“试验”:他将它们的尸体进行分割,并用硫酸类液体处理尸骨——这几乎就是他日后连环杀人“标准”作案手段的雏形。
青春期的达莫发现自己的性取向是男,但在那个保守的环境中,他只能将萌动的欲望寄托于幻想。
而他最喜欢幻想的,是一个对他百分百服从的对象,而他很快发现活人无法满足他的要求。
1978年,18岁的达莫第一次杀人,他将搭便车的青年史蒂夫·希克斯(Steven Hicks)带回家喝酒聊天。
当希克斯要离开时,达莫不希望他走,拉扯争吵之下用杠铃将他砸死,之后达莫将希克斯分尸丢弃。
直至13年后的1991年7月,希克斯的尸骨才被发现。
史蒂夫·希克斯(Steven Hicks)
自第一次杀人之后的9年间,达莫都没有作案,他经历了参军、大学和工作。
尽管期间因为酗酒被军队和学校开除,但他最终还是成为一名巧克力工厂的工人,也算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
直到1987年11月20日,达莫遇见了史蒂文·托米,他们在酒店开房喝酒喝到断片,当达莫醒来时发现托米满脸是血的死在自己身旁,明显是被他打死的。
他只好把尸体装进行李箱搭出租车回祖母家,再分尸体丢弃。
这次犯罪不仅没有吓到达莫,反而让他体验到了快感,彻底释放了达莫心中的魔鬼,成了他犯罪史中的一大转折点。
他放弃了挣扎:“我已无法再控制了!”,自此达莫成了完全失控的杀人机器。
1988年,达莫因猥亵男童被拘。
法院指派的心理专家认为达莫其极危险,是一名利己主义者,他对于别人没有一丝情感和同理心,别人对自己来说只是用来达成目的的物品,建议判他入狱长期服刑。
遗憾的是,法官最终没有采纳心理专家的建议。
就在隔年,1989年3月,达莫在LaCage酒吧里认识了23岁的黑人模特安东尼·希尔斯(Anthony Sears)。
达莫以拍照之名把安东尼骗回家,下药杀死之后把安东尼的脑袋用水煮开,剥下皮肉,将头骨留作纪念。
之后他陆续又杀死了大约12名男性,除了下药——杀死——肢解,他还食用了一部分死者的内脏和肌肉。
他的想法是:食入了这些灵魂,他们还会通过我继续生存。在他被捕的前一个月,他吃的肉食只有人肉。
此外,他还尝试把被害者变成无条件服从他的僵尸,他的方法是在受害者头上钻孔,注入盐酸……好几个人死于这种注射。
最令人扼腕的是其中一个受害者,原本有机会得救,却因为警察的失职而死。
14岁的老挝裔男孩克内拉克被达莫下药,并被在头上钻孔注射盐酸,但奇迹般地逃了出来,两个路过的女孩报警。
警察来了,却选择相信达莫的话:他们是朋友,而克内拉克喝醉了。于是亲手将男孩交给了魔鬼,克内拉克最终还是惨遭杀害。
警察没有想到,就在达莫的床上,三天前他刚刚肢解了安东尼·休斯,而且剩余的尸体正放在冰箱里。
直到1991年7月22日,黑人青年特雷西·爱德华斯(Tracy Edwards)成功逃脱并报警,也就是文章开头的那一幕,至此,杀人魔杰夫瑞·达莫才被绳之以法。
特雷西·爱德华斯(Tracy Edwards)
警察在这起案件中的糟糕表现,在当地引发了大规模的愤怒和抗议。
有不少人认为这是种族歧视的表现,受害者几乎都是社会底层的有色人种(非洲裔、亚裔和西班牙裔的移民)。
在案件侦察过程中,对于警方而言“一位三十岁上下的白种人男性必定是一位守法公民”几乎是一种思维定式,所以达莫根本就不曾进入警方怀疑范围。
也可以说,正是当时横行移民聚集区的种族歧视主义保护了这个恶魔。
达莫最终被判处了十五个无期徒刑(合并执行有期徒刑957年),他长期被安排在单独的囚室囚禁,之后他主动申请跟其他犯人关在一起。
1994年11月28日,达莫在哥伦比亚监狱中,达莫被一名25岁囚犯克里斯托夫·斯卡沃用杠铃砸死。
巧合的是,达莫第一次杀人时用的也是杠铃,这真是天道好轮回。
右:克里斯托夫·斯卡沃(Christopher Scarver)
达莫亲口承认,他没有爱过任何一个被他杀害的人,也不想与他们中的任何人在一起。
据当年办案的警察回忆,由于高大英俊的外表,达莫其实非常受欢迎,并不缺床伴,他也不是把所有跟他约会的人都杀死,而是有选择地屠杀。
显然,达莫没有常人的同理心,也不知道爱是什么、友谊是什么。
所以说他杀人是为了让对方不离开,这个动机是不成立的,达莫更像把杀人当成一种消遣。
杰夫瑞·达莫的邪恶,到底是后天养成还是先天使然已经不重要了,我们没有必要去理解或解释他,让他淹没在历史的尘埃中,才是对逝者最大的尊重。
同时也提醒我们留意那些残忍虐杀动物的人,毕竟,杰夫瑞·达莫的罪恶,就是从那时开始的。
*本文作者:R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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