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大会通过俄罗斯“赔偿”乌克兰的决议
联合国新闻:联合国大会通过要求俄罗斯赔偿乌克兰战争损失的决议
刚刚,在联合国大会第11届特别紧急会议上,加拿大、危地马拉、荷兰、乌克兰等50个国家共同向联大提交了一份名为“推进就侵略乌克兰行为提供补救和赔偿”的决议草案,要求建立一项对乌克兰战争的补偿机制,为向乌克兰“移交”俄罗斯被冻结资金提供“法理依据”。一共有193个国家参与表决,其中美、英、法等94个国家投出赞成票,中国、白俄罗斯、伊朗、古巴、厄立特里亚等14个国家投下反对票,亚美尼亚、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等73个国家投下了弃权票,与俄罗斯一向交好的塞尔维亚也投下了弃权票。
决议的聚焦的重点为,俄方需要赔偿的理由以及如何落实赔偿。决议认为,俄对乌实施了违反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的“侵略”行为,在这一过程中,俄军还做出过“违反”人道主义和“侵犯”人权的行为。因此,决议确认,俄方必须承担不法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包括对任何损害作出赔偿。在如何落实赔偿上,决议认为,需要与乌方合作设立一个国际机制,对赔偿问题进行跟踪监督。此外,还需要建立一个国际损失登记册,用于记载乌方遭受损失和俄方犯下罪行的证据,充当索赔材料。
俄乌冲突爆发之后,俄罗斯超过3000亿美元的海外资产被西方国家冻结,包括难以撤走的能源企业,富豪的豪华游艇,甚至是俄罗斯人的个人账户。
对此,俄罗斯常驻联合国代表涅边贾则表示,能够提出这项决议草案,就说明有些国家并没有按照国际法行事,而是试图将非法的东西神圣化,他毫不怀疑,西方会将俄罗斯被冻结的资产,当作“赔偿”交给乌克兰。西方国家试图将联合国大会变成一个司法机构,但它不是。联合国大会或任何“机制”,都不能取消各国资产享有的主权豁免权,那些支持该决议的国家,试图滥用联大权力,肆意侵占他国资产。
中方在本届紧急会议召开之前就已经表态反对该决议草案,耿爽大使在发言中重申了这一立场。中方表示,联大通过的有关补救和赔偿问题的决议存在明显缺陷,不符合中方立场主张。中方认为,战争补救和赔偿应当通过正确的政治途径和法律程序实现,体现国际意愿、公平正义和人道精神。
对于通过该决议的程序和决议内容,中方有三点看法、第一,该决议试图通过联大直接处理国际法律问题,超越了联大职权。第二,该决议意图援引“国家对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条款”进行追责,缺乏法律依据。第三,该决议认可在联合国框架外建立赔偿和损失登记机制,不符合惯常实践。
以下是耿爽大使在乌克兰问题紧急特别联大上的发言(全文)
主席先生:
中方赞同厄立特里亚代表观点相近国家所作共同发言。
补救和赔偿是战争和冲突后伸张正义、抚慰人心、促进重建的重要手段。中国在近现代史上曾饱受外来侵略,蒙受巨大损失。我们理解战争受害者的悲痛心情,同情他们的悲惨处境。中方认为,战争补救和赔偿应当通过正确的政治途径和法律程序实现,体现国际意愿,体现公平正义,体现人道精神。安理会和联大在此方面的有益实践可为国际社会类似行动提供重要参考。
遗憾的是,提交本次紧急特别联大采取行动的有关补救和赔偿问题的决议草案存在明显缺陷漏洞,不符合中方立场主张,我愿阐述以下三点看法:
第一,决议草案意图通过联大直接处理国际法律责任问题,超越联大职权。《联合国宪章》对联合国各主要机构的职权有明确规定。联大不是国际司法机构,无权对国际不法行为作出法律定性和追责。第11届紧急特别联大此前通过的决议不构成补救和赔偿的法律基础。
第二,决议草案意图援引“国家对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条款”进行追责,缺乏法律依据。责任条款仅为国际法委员会这一专家机构的研究成果,不是政府间国际条约,不具法律拘束力。责任条款也没有为判定何为国际不法行为,以及是否存在国际不法行为提供法律规范。以责任条款为据进行法律定性和追责并不恰当。
第三,决议草案意图认可部分国家在联合国框架外建立赔偿和损失登记机制,不合惯常实践。部分国家拟建立的此类机制,不在联合国框架内,不受联合国监管,不向联合国报告,却要让联大为此专门通过决议,这种做法道理上说不通,实践中没先例。
还需指出的是,补救和赔偿问题事关重大,影响深远,既关乎和平安全,也关乎公理良知,既关乎政治正确,也关乎国际法治,既关乎当前情势,也关乎历史不公。世界上那些遭受殖民主义、外部干涉、单边制裁、经济封锁等国际不法行为影响的国家都有权要求补救和赔偿。联大今天采取的行动,应有助于为今后解决有关国家可能提出的补救和赔偿要求提供正确指引,应有助于维护联合国平等对待所有会员国的公正形象,应有助于确保联合国机构按照各自授权开展工作。
这样一份重要的决议草案理应经过会员国充分讨论和广泛协商,最大限度凝聚共识、弥合分歧,确保在政治上、法律上、程序上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令人遗憾的是,提案国没有认真组织磋商,没有实质性回应会员国关切,执意推动联大仓促采取行动,这种作法完全不具建设性。
基于上述,为维护《联合国宪章》权威和联大信誉,为维护真正的多边主义和团结协作精神,为维护国际法治和公平正义,中方将对决议草案投反对票。
主席先生,
乌克兰危机延宕至今已近9个月,对国际社会造成巨大冲击,给我们这个本已乱象纷呈的世界带来了更多的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冲突长期化、扩大化、复杂化,不符合任何一方利益,对发展中国家伤害尤深。中方再次呼吁有关各方早日重回对话谈判,推动局势回到政治解决的正确轨道。包括联大在内的国际社会均应为此付出积极努力,而不是挑动对抗,激化矛盾,加剧分裂。
最后我愿重申,中方在乌克兰问题上的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我们始终主张各国主权、领土完整都应该得到尊重,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都应该得到遵守,各方合理安全关切都应该得到重视,一切有利于和平解决危机的努力都应该得到支持。中方愿继续同国际社会一道,为推动早日实现停火止战、局势走向缓和、危机得到政治解决发挥建设性作用。
谢谢主席先生。
来源: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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