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区解除临时管控区,广州优化调整疫情防控举措
11月30日,广州市11个区陆续发布通告,优化完善疫情防控措施。
根据11月30日召开的广州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2022年总第139场),为全面、准确、完整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第九版防控方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要求,为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广州市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综合研判,优化完善疫情防控措施。
同日下午,广州市11个区陆续发布通告,优化完善疫情防控措施。
天河区
即时解除员村、长兴、棠下、珠吉街道
临时管控区的管控措施
海珠区
全区全域(除高风险区外)按低风险区管理
番禺区
即时解除所有疫情防控临时管控区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综合研判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时起,解除所有疫情防控临时管控区,按低风险区管理,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
荔湾区
即日起解除全区全部临时管控区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从化区
解除6镇街及明珠工业园区域临时管控措施
一、街口街
1.街口街东至洪山南路、中田西、洪山围一巷、城内路二巷,南至国道355线,西至环城路,北至新城中路 ;
二、江埔街
1.江埔街禾仓村迎三队24号至白楼二队123号(牛哥美食七星牛庄旁)以东、迎三队24号至迎福里祠堂以南、105国道(七星路口至迎福里祠堂段)以西、七星路(105国道路口至白楼二队123号)以北;
横江社区(部分区域)、关围社区(除区妇幼保健医院);新星村(部分区域)、新开村(部分区域)、左村村(部分区域);美都工业园。
四、太平镇
富力泉天下小区,广州华辉会议酒店有限公司及周边。
鳌头社区、棋杆社区;岭南村、西塘村、鹿田村、塘贝村、潭口村、鳌山村、黄罗村、水西村、横坑村。
1.明珠工业园吉祥一路1号;
2.明珠工业园吉祥一路3号;
3.明珠工业园吉祥二路11号;
4.明珠工业园如意路1号;
5.明珠工业园吉祥大道8号。
越秀区
调整越秀管控区域
划定部分范围为高风险区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决定自11月30日起调整越秀区管控区域。
划定以下范围为高风险区:
洪桥街:局前街9号之二,高阳里4号,高阳里11号,环市中路268号之一、之二,马庄一巷16号。
北京街:连新路莲花井81号,正南路都府街20号、22号,解放北路长泰里5号,连新路莲花井89号,仓边路登云里4号,大南路132号。
六榕街:仓前街13号、15号,百灵路2号108铺。
光塔街:解放中路学宫街56号,惠福西路庆福里10号,海珠北路书同巷6-1号,惠福西路毕公巷29号,光塔路玛瑙巷19号、19号之一。
人民街:濠畔街76号、82号、98号,天成路蒲苞巷,状元坊18号之二,解放南路石亭巷18号之一,大德路124号,状元坊96号后座,仁济路46号后座,人民南路206号、208号,一德路广济新街39号,迎珠街52号,大新路419号,长堤大马路230号。
东山街:江岭西1号。
梅花村街:东兴北路61号,东郊市场2号、3号,东风东路787号东景街8号,东风东路787号东景街3号,共和六巷50、52号,东泰路38号。
黄花岗街:先烈中路81号大院6号之二,先烈中路102号之二,永福路40号,淘金东横路11号c5二栋,水荫路34号大院13号,水荫路34号大院15栋,云鹤北街11巷9号,先烈中路98号之三、之四、之五,水荫路66号之二,水荫路43号,水荫路119号3栋1单元,水荫路58号。
华乐街:淘金东路39号,淘金街13号,青菜东58号,淘金街48号。
建设街:北较场横路3号大院1号,建设二马路东六街2号,黄华路中约外街3号之一,黄华路48号,环市中路327号之二,环市中路310号。
大塘街:仁庆里3号、5号,德政北路500号、512号、514号,大塘街62号、66号,越秀北路55号、63号,中山三路80号,德政中路德仁里2号、4号。
珠光街:东园路22号,万福路291号,八旗二马路94号,八旗二马路40号之三,沿江中路275号,荣利新街49号,东堤五马路19号,万福路133号之三。
大东街:东华西路90号,五常里15号之一,东湖路25号。
白云街:绿茵路8号。
登峰街:宝汉直街2号之一、8号之三,东胜街8号、20号、28号、36号、34号社区、49号、53号、59号、77号、79号、83号(及前座)、85号、87号,东胜二街11栋,东胜街二巷17号,东胜街三巷1号、3号、11号,东胜街四巷3号,恒福路41号、264号,恒福路93号23栋,横枝岗19号、21号、23号、25号、27号、31号、43号、54号,横枝岗2号大院自编9栋,横枝岗一街7号、15号,横枝岗一街一巷1号、10号、14号、23号,金钗二巷3号,金贵村五街五号,麓景路91号、105号,南约直街2巷22号,南约直街80号,平安里5号,浦涧路16号,上塘街8巷7号,西约后街54号,下塘村前街29号,象岗后街14号,永泰路52号。
矿泉街:前进西三巷1号,前进西四巷9号,朝阳三巷18号,向阳一巷2号,向阳大街14号、38号,永红大街26号、40号,前进西三巷1号,人民九巷3号、4号,洪荫围15号,三元里大道501号,永红四巷26号,王圣堂莲塘街15号,朝阳七巷42号之5,朝阳七巷42-10,王圣堂莲塘前街6号之二,向阳西街95号、122号,北站新村120号,机务段大街306号。
上述风险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相应区域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花都区
5个镇街部分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30日14时起,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
南沙区
除7镇街部分区域为高风险区外
其余均为低风险区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和专家组研判,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工作要求,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南沙区全域高风险区域调整如下:
一、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实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2.凤凰社区叠翠峰26栋。
3.珠江街道泰安社区珠江东路四巷17-1号。
3.南沙街道红岭社区富力·天海湾小区海泮街3号A10栋。
1.镇南社区翠江酒店。
1.龙穴社区海新冷库。
3.万顷沙镇沙尾一村十涌西下路173号。
1.沙角村海堤街89号之一。
二、全区除上述高风险区外,均为低风险区。
相关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关注“广州南沙发布”公布的疫情防控有关信息。
增城区
10镇街部分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
白云区
所有疫情防控临时管控区
优化调整为按低风险区管理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综合研判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时起,所有疫情防控临时管控区优化调整为按低风险区管理,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
黄埔区
除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管理措施区域外
解除疫情防控临时管控措施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本公告印发日起,我区除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的区域外,解除其余疫情防控临时管控措施,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测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及时向村(社区)报告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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