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13岁女孩被强奸怀孕,她请求让伤害她的男人免罪 | 十四场审判01
大家好,我是陈拙。
今天全世界都在做年终总结,我在电梯里想:2022做过最开心/最有成就感的一件事是什么?
我想了好几件事,都觉得当时很开心,现在却好像不值一提了。
这时候小伙伴正好发给我一张照片,是一封读者来信。
一个曾经遭受不幸的女孩曾经想要放弃生命,但因为有我们的故事陪伴,最终放弃了自杀的念头↓
她给我的消息
我想,这样的回应才是应该可以持续激励我们很久,过再长时间都不会觉得“不值一提”的事吧。
所以,在2022年的最后一天,我还是打算给你们讲一个重要的故事,介绍一个新朋友。
她叫黄小秤,是个97年的法官助理。
第一次认识她的时候,她告诉我,法院里有一个东西叫做“审委会”。
每当出现一些有争议的案件,比如家暴反杀算不算正当防卫?见义勇为伤人应当怎样判决?
就会有14个资深法官,聚集在审委会,进行一轮一轮地讨论,最终作出判决。
是这样的人,守护了我们的每一年。
黄小秤告诉我,她还有个愿望——
她所在法院的审委会有14名法官,她会记录他们每个人的故事。她希望在记录结束的那一刻,通过法官遴选,也成为一名真正的法官。
今天是黄小秤记录的第一个故事。
2021年9月,一个傍晚,西南小城里,正要下班的镇卫生院迎来了一对父女。
男人牵着穿校服的女儿,一副很着急的神情,拜托医生给女儿做个检查拿点药。
医生问女孩是哪里不舒服?
女孩摇了摇头,说只是有几个月没来月经,爸爸太担心了。
几个月没来月经?医生问,是不是压力太大了?
没有。
有没有耍男朋友?
没有。
女孩一直摇头。
“做个B超吧。”医生示意女孩进屋躺下。
女孩的校服被掀开,医生涂上了冰凉的耦合剂,B超探头缓慢划过女孩雪白的小腹。
屏幕上显出黑白的影像——那是一个已经三个多月大的小生命。
医生又看了几遍,不敢置信地问女孩,你到底多大?
女孩眨着眼睛,双手揪住了校服的下摆。
“13岁。”她说。
2019年,我从新闻学院毕业,怎么也找不到一个让自己满意的媒体来当记者,于是在国内四处旅行、找朋友玩,流浪了大半年。
到了年底,新冠爆发,加上家里的压力,我最终选择了回家考公,在一堆岗位里随便一挑,选中了一个法院的宣传岗。
那时候我对法院、法律有点概念,但不多,只觉得干不了记者,其他工作都没什么差别,就想快点找个班上。
没想到在这里,我被安排了一项名为“记录审判委员会”的活儿。
审判委员会,是法院的一项特殊制度,每当遇到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法官都不知道怎么判了,就会拿到审委会上,由多名资深法官共同讨论。
而我这个小白,也就第一次有机会见到法官们为一起案件争论,见到那些案卷中的人。
“李予希”这个名字,就在这时候,带着一个女孩咬着下唇的沉默的神情,撞进了我的视线。
13岁,强奸,怀孕,每一个关键词都让我心惊肉跳。
然而案卷上还有一行字:被害人希望被告人免于定罪处罚。
这个女孩要谅解强奸犯?她知道自己遭遇了什么吗?这起案件到底会怎么判?
我找到承办法官,想要了解更多。
他的讲述从一声叹息开始。
李予希算是半个留守儿童。自从她母亲几年前离家出走,她和妹妹就由父亲李全一个人照顾。
那天,在镇卫生院查出怀孕后,李予希和父亲李全都是一副被雷劈了的震惊神情。
医生理解他们的心情,没有追问,建议先回去问问孩子,搞明白到底怎么回事。
第二天,这对父女再次出现在镇卫生院,都是神情憔悴,女孩似乎还挨过打。
孩子爸爸李全就一句话,要给孩子引产。
镇卫生院做不了这样的手术,他们又转去了县里最好的县人民医院。
县人民医院的医生说,那天,李予希甚至是穿着校服来的。
她一看B超觉得事情不对,把李予希单独拉进了屋里,问她到底是什么情况。
李予希眼神躲闪地说,她是有天晚上走在路上被一个陌生人强奸了,才导致怀孕的。
之所以拖了这么久,是因为她不敢给家人说。
她家只有爸爸没有妈妈,爸爸三个月后才发现她一直没来月经,把她带到医院检查,他们才知道了这件事。
她表现得很痛苦,再三催促医生尽快安排手术,“我想早点回学校念书”。
医生不敢过多刺激她,于是出门和孩子爸爸讲道理。
晚上在路边强奸13岁女孩,这得是什么样的一个魔鬼,女娃受的委屈也不能就这么算了,肯定得报警。
没想到,跟在一边的李予希立刻凑上来抓住了医生的手,急得直结巴:“不、不、不,不报警。”
孩子爸爸李全也说,现在事情已经发生了,报警只会让女儿和自己以后都没法抬头做人。
不管医生怎么劝,他都只有这一句话,名声要紧。
最后医生只能告诉这对父女,就算他们想隐瞒,她也必须上报。
最高检有条规定,2020年5月开始,医生、老师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职业,如果发现未成年人受害的事件,必须报警,否则可能被事后追责。
换句话说,13岁的李予希不管去哪“处理”这个孩子,都得让警察知道这件事。
他们瞒不住的。
很快,一男一女两个警察赶到了医院,带着李予希去了警局的询问室。
最开始,他们还是轻声细语地跟她强调这件事的严重性,劝她报案,“你没有做错什么”。
但李予希只是抿着嘴一直摇头,坚持不报警,说不想把事情闹大。
警察问她有没有关于强奸犯的任何线索,李予希说那天夜太黑,她什么也没看清。
这个女孩躲躲闪闪的,好像在故意隐瞒什么。
警方开始对她所描述的那个“强奸犯”产生了怀疑。
这对父女真的只是为了名声不想报警吗?会不会是女孩偷尝禁果意外怀孕,为了掩护小男朋友所以不报警?
警察拿出一份不报警说明书,半是吓唬地说,签了这份说明书,可就真的不能追究了。
李予希揪着衣角,但十分坚决地接过了说明书。
父女两个都把说明书写了后,警察彻底没办法了,只好告知他们,现在是未成年受性侵案,他们就算不愿意报案,也得配合基本的调查。
随后,他们陪着这对父女回了医院。
当天下午,医院给李予希安排了药物引产。
顺利打掉了孩子,也没被任何熟人发现,第三天一早,这对父女就悄悄地出院回了家。
警察后来还去过一次李家,小范围地走访了一下李予希的邻居、老师和大爸,都没印象李予希有什么走得近的男孩甚至是男人。
再查下去,他们也没有什么线索了。
李予希回到了学校里,穿着校服,扎着马尾。除了脸色有点苍白以外,她看起来很平静,甚至似乎有点开心。
只有邻居发现,那段时间里,总爱喝酒的李予希爸爸似乎比之前喝得更多了。
时间过去足足两个月,事情好像已经被忘记了。
就在这天下午,李予希的爸爸李全打完牌回家,准备收拾收拾去接女儿放学。
突然不知道从哪里冲出来几个男人,把住他的胳膊就要给他上手铐。
李全大喊着问怎么回事,对方掏出了警官证亮在他面前:
“你自己干了什么你知道!”
审讯室里,李予希的妹妹,8岁的李予安板着小脸,一本正经地回答着警察的问题。
“我和姐姐、爸爸住在一起,妈妈已经很久都没回来过了。”
“姐姐和我睡一个房间,爸爸睡一个房间,但爸爸基本都在沙发上睡。”
“什么异常?我没有听到过。”
“爸爸没有和姐姐一起睡过觉。”
“爸爸不会帮我们洗澡,姐姐帮我洗澡,她自己给自己洗澡。”
她刚上小学,对于家里发生的事情几乎完全不明白。姐姐和爸爸好几天早出晚归,她还以为他们出去玩没带她,生过几天的闷气。
她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带到这里。
医生把她带到另一个房间,过了一会,出来冲警察们摇了摇头。
所有人几乎都松了一口气。
另一个房间里,13岁的李予希正在大爸的陪同下做着笔录。她的神情出奇镇定。
“我和妹妹爸爸一起生活,我们关系很好。”
“身体跟以前一样,没有什么变化。”
“我是一天晚上走在路上被别人强奸了,天太黑,我没看清那个人的脸。”
“没有呼救,因为天很黑了。路边没有人。”
“那天,大爸喊我去拿鸡蛋,后面我就去找朋友玩,玩的稍微有点晚,回家的途中就……”
她话说到一半,警察突然站了起来,把一份鉴定报告推向她:
“李予希,你现在已经13岁,上初二了,要懂法。你确定你上述描述都属实吗?”
鉴定结果那栏清楚地写着,两份“检材所属个体”“符合亲生关系”。
那天药物流产后,警方取走了李予希的流产物,还找了各种理由,对李予希身边密切接触的几个男性做了采血。
由于李予希说强奸犯是陌生人,警方本来没想过这样能抓住真凶,以为案件会因为受害人的不配合而搁浅。
但没想到,一周后,物证鉴定所返回了送检物匹配的报告。
被匹配上的那份血样,来自李予希的生父李全。
李全就是那个孩子的爸爸,就是这对父女一直坚持“不追究”的那个强奸犯。
在邻里街坊眼中,李全这个人属于“大钱挣不到,小钱不想挣”。
李家很穷,李全还小的时候父母就过世了,他念完初中就开始跟着大哥四处打工,也没攒下什么钱。
他与妻子经人介绍认识。两人最初感情很好,妻子是不顾家里反对偷了户口本跟他结婚的。
但两个女儿相继出生后,捉襟见肘的经济状况使得李全不得不四处奔走打工。
他和妻子的相处时间都很少,更不用说参与两个女儿的成长了。
两地分居久了,妻子终于还是无法忍受。
在某个普通的日子里,她晾好了被套,将两个女儿带到李全的大哥家,说自己要去县城买点东西。
这一去就没有回来。
最开始,李全还时不时给妻子打个电话,妻子总说“过段时间”就回来,渐渐的电话也不接了。所有人都知道,她不会回来了。
从这时候开始,李全几乎变了一个人。
他开始酗酒,喝醉了就一觉到天亮,工作时也总是魂不守舍。
而说好只是在大爸家待一晚的李予希李予安两姊妹,就这样一直住了下去。
大妈对两姊妹越来越不耐烦,在她口中,她们没有了名字,一个是“大拖油瓶”,一个是“小拖油瓶”。
李予安问姐姐,爸爸妈妈是不是都不要她们了?是不是因为她的成绩不够好?
李予希会严厉地禁止她,说爸爸妈妈是出去给她们挣钱去了。
但李予安明明听见大妈跟大爸吵架,说她们爸爸把两个没人要的“拖油瓶”扔在他们家,这个月又没给钱。
每次门外传来这样的争吵声时,两姐妹就会死死地缩在被窝里,假装自己已经睡着。
天一亮,李予希又像没事人一样,卖力地干活。
她帮着大妈择菜、洗碗,扫地、跑腿,大爸劳作回来,她都会及时地端上一杯水。各种能讨大爸大妈喜欢的事情,她都做遍了。
她们不买新衣服,不吃好东西,不要大爸大妈开家长会,恨不得把自己缩成两根小草,什么都不要,只要有一个屋檐挡雨。
大爸有时候不忍心,私底下给这个大侄女一些零花钱,遇上好吃的也会想着给她留。
但她们都看得出,大爸身不由己,两姊妹毕竟是外人,多吃一碗饭都是亏的。
矛盾最终在妹妹李予安和表弟打架的那一天达到了巅峰。
看到小儿子被李予安挠破的红道道,大妈直接把姐妹俩用的东西都扔出了门外,给大爸下了最后通牒:“要么我和你儿子走,要么她们走。”
次日,收到消息的李全终于拎着一个大蛇皮口袋回来了,从哥哥家接回了两个女儿。
两姊妹回家的第一天,李予安就被爸爸骂了一顿。
李全责怪她为什么要和表弟打架,为什么这么“不省心”,罚她面壁思过。
李予安被骂得直掉眼泪,李予希在中间做和事佬,安慰妹妹说“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
李予安一边哭,一边咬着牙说:“我就是故意的,他说我是没人要的拖油瓶。”
这对父女终于要生活在一起了,可李全看起来对此只有不情愿。
接女儿的第二天,李全又带着两只鸡和一千元去找哥哥赔礼道歉。
他赔着笑,话里话外暗示,他得出门挣钱,真没法照顾女儿,希望大哥大嫂消消气,再帮帮忙。
但这回,大哥婉拒了他的东西,让他拿回去给女儿们买点好的。
李全回到家,把鸡给两个女儿炖了鸡汤。
两姐妹好久没吃到爸爸做的菜,李予希不停地给李全夹着白花花的鸡肉,让他也多吃点。
李全望着碗里的肉,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在这一年之前,父女三个其实并没有长时间的相处过。
两姊妹从一个家辗转到另一个家,再一次见到李全时,都有些怯生生的;李全也完全不会照顾孩子,何况是女孩。
但李予希很快成了远近闻名的乖孩子,甚至是“小妈妈”。
她像在大爸家里一样,勤快地收拾碗筷、打扫卫生,放假就做饭,爸爸妹妹的衣服都是她一手包揽,时不时给大爸家送些新鲜蔬菜也是她去。
妹妹性子倔,总觉得爸爸和妈妈一样抛弃了她们,不爱和李全相处,有时间就钻在房间里面。
李予希就会在辅导妹妹功课的时候,悄悄给她说爸爸的好话,劝她体谅爸爸,乖一点,听爸爸的话。
更多的心思则用在讨好父亲李全身上。
她会故意找些简单的作业题去问爸爸,一脸崇拜地听着爸爸的回答,再夸张地感叹一句“原来是这样”。
每天李予希下了晚自习,会和爸爸一块吃顿夜宵。
那几乎是父女之间几乎唯一的相处时间,她总是想尽办法从学校的日常里挑出一些有趣的和爸爸讲。
大部分时候,爸爸只是闷头喝着酒、吃着花生,但只要偶尔捕捉到爸爸脸上掠过一丝笑意,她就会开心很久。
就连邻居们都会觉得,这个家是李予希撑起来的。相比之下,李全则显得沉默寡言,甚至有点不近人情。
每次他们碰上这对父女一块,都是女儿上来打招呼,李全在旁边等着,差不多了就叫李予希回家。
他甚至只会叫女儿的全名,有些说不上来的生疏。
但没人料到会发生“那样”的事。
审讯室里,看到鉴定报告的李予希崩溃地趴在桌子上,抽噎着重复一句话:“不是这样的。”
她絮絮叨叨地说着李全对她们的那些好:
爸爸最开始没有接她们回家,是因为他在外地有工程,走不开。
后来为了回来照顾她们,他辞了职,每天在家附近只能打打零工、种种地,但也无怨无悔。
爸爸不会做饭,但每天早上都会给她俩煮两个鸡蛋。中午她们在学校吃,爸爸就是随便应付,有时候回来看到桌上只有泡姜罐子和酒杯。
每天七点半下晚自习时,爸爸总会雷打不动地出现在校门口。
他不会表达,甚至不好意思冲她招招手、过来接过她的书包,可是他总会等自己看到了她,再转身走。
每一次跟在那个背影后面,一步步走向家的方向,她的心里全是安宁。
这么久以来,终于有一个不会抛弃她的家,一个永远向她敞开的家。
她爱在夜宵时候和爸爸聊天,也是因为爸爸每天晚上都会专门给她炒个蛋炒饭,陪她在餐桌边坐着。
爸爸是不爱说话,可是不管她说什么,他都听得很认真。
有时候,爸爸边听边喝酒,她还没说完,爸爸就醉倒在了沙发上。李予希就会默默地收拾了碗筷,再给爸爸盖上被子。
她知道,爸爸喝酒是因为想她们的妈妈了。
在他们家客厅的墙上,挂着一幅画,是她画的《家》,画里有她、有妹妹,还有端着水果的妈妈,和正在吃花生的爸爸。
她好几次看见爸爸望着这幅画发呆。
他就是一个好爸爸,在那件事情发生之前是,发生之后也是。
李予希说,事情发生在六月份的一个晚上。
那天晚上,一家人像往常一样吃完饭,妹妹去睡觉了,爸爸一直在客厅喝酒。李予希坐在一边看电视,想等爸爸喝完收拾碗筷。
不知道过去多久,她实在困得不行了,回卧室换睡衣打算睡觉。
但她刚把上衣换好,还没来得及穿裤子,就听见客厅有杯子摔下来的声音。
她只穿着内裤跑到客厅,看见爸爸坐在沙发上,杯子被碰碎在地上。
爸爸半睁着眼睛,对她叫着她妈妈的名字。
李予希后来觉得,可能是因为自己和妈妈体型差不多,爸爸认错人了。
当时,她怕醉酒的爸爸碰到杯子碎片,就凑过去收拾。她蹲在地上,接着就感觉爸爸开始摸她。
不是爸爸的那种摸。
她没有反抗。
从这一步开始,一直到性行为实际发生,她都没有反抗。
警察向李予希确认,你知道人怎么样会怀孕吗?你知道,为什么还不反抗呢?
李予希的脸一下变得通红:“我对这个很好奇,所以没有拒绝……我也知道这是不对的,但爸爸真的不知道!”
那天结束之后,李全似乎是醉得太狠了,还吐了一回。李予希把地收拾了,又自己洗了澡,才回到房间。
那一整晚,她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要怎么面对爸爸?
幸好第二天,李全完全没有提起这件事,还说脑壳痛,似乎一点印象也没有。
李予希惴惴不安地隐藏着这个秘密。她知道做这种事是羞耻的,也很快就后悔了,只希望没人发现。
但两个月后,爸爸突然问她,家里怎么很久都没看见“带血的纸”了?
李予希没太当回事,班上也有女同学一两个月不来月经的,医生说是压力太大了。她觉得自己可能也是。
直到九月初,她还是没来月经,李全坚持带她去卫生院检查,才发现她竟然怀孕了。
李予希说,那天从卫生院出来,爸爸还带着她又找了一家中医诊所。
再次诊出“喜脉”后,爸爸的脸彻底黑了。
他第一次用木棍抽了她,边打边用颤抖的声音问,为什么不学好?跟谁睡的?在哪里?为什么要做这种事?
李予希最开始只是用胳膊抱着自己缩成一团,死活不回答。
她完全知道,唯一可能的对象就是李全,就是那一晚,但她不敢说。
最后她编造了一个强奸犯,说自己是被强奸的。
听到这个回答,李全扔开木棍,茫然地瘫坐在门边。
那一晚,父女俩大概都是一夜没睡。太阳升起,李全敲门叫醒了李予希,说要带她去医院。
爸爸不会伤害她,她知道。
李予希的说法十分不可思议,但她的态度又确实极为坚决。说起李全,她的话里只有敬爱和心疼,没有一丝恐惧厌恶。
之前我们也有过一个女孩被父亲性侵的案子,那个女孩从11岁开始被父亲性侵,事件持续了两年,最后受不了告诉了她外婆。
那个女孩在报警后,甚至没有说过一句“爸爸”,只以“他”代称。
而在她家里搜出的大量避孕套和她下体的陈旧性破损,也无声地证明了那一切。
但在李予希案中,这些痕迹都不存在。
李予希身上没有任何伤痕,房间里也没有发现异常的体液。
李予希家有一个跟她同吃同住的妹妹,根据她的证词,李予希和李全从来没有什么特殊的接触。这个妹妹也没有任何被侵犯的迹象。
李予希的班主任从没发现李予希有什么异常,最多就是九月初请过一天病假,回来的时候脸色有点不好,但还没班上那些打瞌睡的学生状态差。
几乎所有李全的邻居、同事都表示,李全虽然沉默寡言,但人很老实,对两个女儿很好。
另一边,看守所中的李全也表现出了坚决的否认。
第一次面对警察讯问的时候,他就表现得非常震惊愤怒。他直接把警方的鉴定报告掀翻了,坚称是检测出错,要求重新鉴定。
会见律师的时候,他也就是这一件事,要求重新鉴定,说鉴定结果出来就好了。
他还跟以前一样挂念着两个女儿,跟看守所打报告,想让所里通知他哥哥照顾一下孩子。
就连审讯李全的警察都说,如果这是撒谎,那他的演技可以媲美影帝了。
精神医学司法鉴定显示,李全有酒精依赖综合症,在案发时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他是很有可能不能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也对当时的情况毫无记忆的。
桩桩件件,都指向了李予希的说法,那就是一个巧合,一个孩子的冲动。
李予希的班主任说,这个孩子心思很细腻,很乐于助人,甚至有时候有点太乖了,别人说什么,她都不会说“不”。
有时候班里有些调皮的孩子,会在她背后贴小纸条,甚至传八卦说她妈妈不要她了,她也假装没看到、没听到,还是乐呵呵的跟他们玩。
她成绩最好的几门课里,恰好就有生物课,有关于男女生殖器的课。李予希从那堂课上学到了什么?生命起源的奇妙吗?爸爸妈妈之间的爱情吗?
可是为什么她没有记住最重要的一件事——最宝贵的就是她自己。
法院第一次开庭那天,李予希作为证人出席了。
其实一般未成年被害人及家属都是不愿意被害人现场出席庭审的,因为害怕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但辩方律师说,这次是李予希坚持要来的。
她走上法庭的一瞬间,李恩全的眼睛一瞬间亮了,直起身来。
他在看守所里申请过很多次要见女儿,说他是冤枉的,要听女儿亲口跟他解释。
但羁押期间当然不可能让嫌疑人见到被害人,案发以来,这是父女俩第一次见面。
李予希望了他一眼,又快速埋下头。
她的拳头紧紧捏着,窄窄的肩膀剧烈颤抖:“我有证词要提供,很关键的,之前没说的。”
所有人的心都提了起来,可她张了几次口,都没说出话。
法官问她身体状况是否可以继续作证,她连忙点头,急得双手挥舞。
“我……我也有错,那天晚上。”
“是我的错,跑出去的时候,就很着急。本来是在换睡衣的,太着急,所以跑出去的时候,就没来得及换上睡裤。"
“不是有意的,就是太着急就冲出去了。但确实是我的错。”
“这样是很不对的,这样很不礼貌,不该这样,但是太着急了。也就这样出去了。”
她重复着之前已经说过很多次的细节,解释她每一步犯下的错误。
她说她没有拒绝是因为爸爸不会伤害她,因为她怕吵到妹妹,也因为她自己好奇。
“是我,其实都是我,我不应该不反抗,明明可以拒绝的。我觉得我可以我应该马上跑回房间的,就不会这样了。”
“如果我穿上睡裤再出去,如果我跑回房间,就一定不会这样了。我才是该被抓走的。我愿意原谅爸爸,我不想他坐牢,都是我的错。”
李全终于低下了头,狠狠地撞在面前的桌板上,一下,又一下,又一下。
法官大喊着让法警控制住他,李予希嚎啕大哭,场面一片混乱。
法庭被迫休庭半小时,半小时后,所有人回到法庭上,陈述环节里,李全举手示意他要发言。
他站起来,身体向前倾,半低着头:“我有愧,我认罪。我对不起她们……”
他停顿了很久。
“还是希望能判个缓刑,让我有机会赎罪,屋头太苦了、太苦了……”
浑浊的泪水快速划过他皱皱巴巴的脸,啪嗒啪嗒三两声,滴落在桌板上。
公诉机关认为,李予希未满14周岁。与未满14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不论其自愿与否,都是强奸罪。
而且,李全致其怀孕并流产造成的伤害是事实,违背人伦道德是事实,应当在强奸的基础上加上“情节恶劣”。
这样下来,至少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法官捏着法槌,久久没有落下。
七月第一周的周四,法院审委会如期召开。
这是法院里的一项特殊制度。判决并不是简单地一敲法槌,每当出现主审法官也觉得左右为难的案子时,法官就会把案子提交到审委会上,让14名资深法官来共同讨论。
在这次会议之前,大家就多少听说了这起令人心情复杂的案件,议论纷纷。
负责案件的张法官说,他确实不知道哪种判法能够真正保护到这个女孩。
他抱来了厚厚的卷宗,又反复讲述了李予希在庭上那段陈述——
那对于案件本身几乎没有任何新的意义,可是对于李予希来说,是克服了极大的羞耻和恐惧才站在法庭上的。
她不想她父亲被重判。
张法官偏向轻判,但审委会中仅有的两名女法官很激动地反驳了他。
她们认为,李予希年龄太小,还没有真正判断是非能力,判决应当从案件中发生的行为本身来看。强奸13岁幼女致怀孕,不但要判刑,甚至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从重。
第一轮讨论下来,场上总共有7名法官认为被告人行为属于“情节恶劣”,另外6个法官认为不属于。
唯一没有发言的一名法官是一名年轻奶爸。
在之前的审委会会议上,他是很喜欢主动发表意见的,而且总是长篇大论,看典型案例,引法规法条。
但这一次,他全程没说一句话,而且不自觉地把椅子往后撤了好几次,好像想远离那些卷宗。
还差最后一票,大家齐刷刷望向了他。
他清清嗓子,犹豫着开口,但只是重复了一遍老法官的观点,大概意思是也认为李全主观恶性不强。
刚说完,他又补充了一句:“我只是觉得这个认定需要大家再讨论、斟酌一下,这个决定牵连着整个家庭。”
再次讨论、发表意见,最后投票是7:7,会议一度陷入僵局。
大部分法官都不太愿意再发言,担心陷入无意义的争执。
院长提了一件事,李全的判决,是不是还应当考虑到“保护性”?
保护性是指,法院判刑不止为了惩罚,也为了使可能危害社会的人远离社会,避免犯罪再次发生。
但从李全的情况来看,他的主观恶性很低,再犯的可能性也不高,就不应当以保护性为目的去加重判刑了。
立刻就有法官表示支持这个观点。果然,在这次讨论之后的投票中,大部分法官转投了“不属于情节恶劣”。
案件最终判决有期徒刑七年,李全当庭认罪,深深地低着头。
审讯笔录中有提到,李全最初其实也没有相信女儿是被陌生人强奸的,因为他知道自己每天接送女儿,不太可能发生这种事。
当时,他原本怀疑过自己的哥哥,也就是李予希的大爸,因为李予希经常一个人去给大爸家送些蔬菜瓜果。
但由于从小和大哥一块长大,他对大哥的感情极深,他最终顺水推舟地选择了不报警。
庭审结束了,但我想,他内心的审判才刚刚立案吧。
在最终这一次开庭中,李予希没有再出庭。辩护律师告诉我,她和妹妹已经被送到她们妈妈那里。
我其实还有很多话想和这个女孩说,想要提醒她保护自己,要学会说“不”,要记得自己才是最宝贵的,即使不照顾、不讨好别人,也不会被抛弃的。
但主审法官阻止了我,他说,这一次庭审已经足够了。他不希望女孩再去自责“我不够珍重自己”。
只要她能在妈妈的照顾下慢慢想明白,理解大人们的担忧和希冀,就很好了。
在办案警察的带领下,我最后一次去了李全和李予希的家,那个已经被尘封的小屋。
在镇子的中心地带,这间红砖码起的小屋像一个不合时宜的外来者。社区主任告诉我们,这间房子是2018年时李全借助政府补贴,自己一砖一瓦盖起来的。
不大的房子里,两个女儿的房间挨着客厅,李全的房间则在厨房尽头,从任何一个房间出来,都会回到客厅。那是他们父女三个一起吃饭、看电视、休息的地方。
客厅的墙上,我终于看到了李予希说的那幅画,水彩笔写着“家”字。
画里有两个小女孩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母亲手里端着水果望向女儿们,女孩的旁边是正在剥花生下酒的父亲。
画左上角的胶布已然有些脱落,风一吹来,哗哗作响。
黄小秤告诉我,法条规定,未满14岁女孩,无论是否经过她们同意,只要和她们发生关系,都算性侵。
因为这些女孩年龄太小,很难判定她们的自愿是不是受人胁迫哄骗,没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包括医院里的强制报告制度,都是为了保护这些难以发声的未成年人。
但她又特意跟我强调,会伤害人的法律不是真正的法,一切法律,都是为了维护人而存在。
法条之外,还有微小的个案和复杂的人情。这都需要人来做出判断。
就像在这件案子里,如果按照法条重判李全,不仅李予希之后没人照顾,在情感上也很难面对父亲。
而审委会制度就是专为这一部分而存在——
理清这些对错之外的灰色。
毕竟,法律只是维护正义的手段,让每个人都被公正地对待,才是真正的正义。
(文中部分人物系化名)
编辑:卡西尼
插图:桥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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