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强奸犯捧成励志网红,这是什么“纯狱风”?生活2023-01-05 04:01大家好,我是田静。 不知何时起,网络上刮起了一阵诡异的“纯狱风”。 刑满出狱的人,成了浪子回头的典范。 强迫卖淫、性侵等重罪,都成了流量密码和荣誉勋章。 他们转型做起网红,摇身一变成为励志偶像。 一有质疑,粉丝们便会上前维护:“凭什么不给别人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 这样的“纯狱风”,还是算了吧 我在某书上,遇见了一位不一样的“哥哥”。 他大大方方表示自己刚刑满出狱,准备创业,还晒出自己的“释放证明书”。△天郎哥哥的释放证明书|图源:小红书做自媒体,则是为了“记录生活”。在自我简介中,他把自己描绘成一个“重获新生”、自尊自强的“好男儿”: 「我不会接受别人的施舍,会用双手,靠能力撑起这个家。」 「我为年轻的错,付出了代价。人生在世,孰能无过。」 △天郎哥哥的某书已经搜查不到|图源:小红书评论区,是一片岁月静好的和谐圣光。 有人安慰他,“不要灰心,好好做自己,加油!” △评论|图源:小红书有人用理想写诗,“不要在意世俗的眼光,去追逐属于自己的光,做好自己。”△评论|图源:小红书仿佛面对的,是一个不畏世俗、冲破枷锁的英雄人物。 尽管满口“改过自新,重新开始”,这位哥哥却从未说明自己犯下的是什么罪。 根据他晒出的信息,有人发现,他在2017年因为强迫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天郎哥哥的刑事裁定书|图源:北大法宝根据刑事裁定书,他和同伙曾把一个未成年女孩骗到湖北某省。 为了让她乖乖接客,用暴力手段不断殴打,打到听话从命。 在他如今的悔过心路历程里,有对父母的亏欠,对自我的规划。 但我唯独没看到对受害者的歉意。 截至发稿,“天郎哥哥”的账号已经被封禁。 但这样的“纯狱风”流行,并非个例。 前段时间,就有“强奸犯转型当网红卖卫生巾”的事件曝出。 当事人名叫黄贵,网名“寻亲男孩今晚有没有哭”。 最开始,他是以“寻亲”噱头走红。 这篇长文自述,如同一枚感情饱满的催泪弹,让他收获一票同情,斩获12万粉丝。 △图源:抖音1995年生的他,从5岁起,就开启了颠簸流离的生活。 被拐卖、转卖,在三、四个收养家庭间流转。 养父母的打骂,同学的欺凌,让他早早辍学,交上一帮狐朋狗友。 酗酒、打架,最终误入歧途,进入「社会大学」接受再教育。 这个社会大学,指的就是监狱。 而黄贵当年,是因为持刀强奸而入狱。 △黄贵的刑事判决书|图源:网络受害人当时也不过15岁,期间多次劝阻、反抗,仍旧遭到了侵犯。 服刑完毕的黄贵重回社会,发现养父已经去世。 他来到深圳,拿到了一份主播的工作,做起了直播带货。 因为粉丝多为女性,他干脆卖起了卫生巾、内衣洗液、护肤品,趁机赚一票。△网友的整理曝光|图源:微博但最让我惊讶的,不是他可疑的“寻亲故事”,不是他偏贵的商品定价。 甚至也不是他转头用从女粉这里赚来的钱,在夜店豪横地叫上40个女孩陪酒。 △黄贵的潇洒开销|图源:抖音 而是强奸犯身份坐实后,仍旧力挺他的人。 有人宽慰他,“坐过牢的,都是有本事的人”,仿佛他犯下的不是罪行,而是值得崇拜的义举。 还有人甚至认为对黄贵的讨伐不公平,言之凿凿“受害者也有责任”,女孩应该感谢“被上了一课”。 △黄贵的评论区|图源:抖音 这段过去,似乎没有对黄贵产生任何影响。 他继续更新日常、直播带货,愿意买单的仍旧大有人在。 △黄贵的评论区|图源:抖音 对于这样荒诞的“纯狱风”,我不仅感到荒诞,更感到愤怒。 性罪犯轻松翻篇,重启人生,在赛博世界招摇过市。 我很难想象,那个受到侵害的女孩,看到轻松和过去告别、直播事业做得红红火火的黄贵,以及这些高唱赞歌的评论,会当作何想? “强奸犯,就不该有人权?” 在互联网上,确实还有不少转型做网红的刑满释放人员。 因为这行门槛低,且“服刑”二字也自带流量。 2018年,四川绵阳曾有一位“最美诈骗犯”。 这个叫卿晨璟靓的女孩,因为长相漂亮,随着警方一纸通缉令走红全网。 △警方发布的通缉令|图源:网络 她曾是一名“酒托”,与同伙作案金额高达140万。 2020年11月,卿晨璟靓出狱,成了一名“网红”。 她在当地公安部门的邀请下,拍摄反诈宣传视频,为的是起到警示作用。 △反诈视频截图|图源:网络她的动机很简单,并非为了致富,而是想洗心革面,做一些事回馈社会的帮助。当然,因为争议,警方未再和她合作。她也没有继续当网红,而是做起了小生意。 刑满出狱者,始终是个饱受争议的群体。 不可否认,在当下社会,“留案底”几乎是他们人生路上,一块难以移开的绊脚石。 按照法律,有期徒刑是明码既定的刑罚,惩罚的是过去的所为,而非空白的未来。 而服刑完毕,似乎为过去,已经划上了一个句号。 但在实际生活中,“罪犯”的烙印始终不会消退。 他们可能在就业、婚恋、租房等事项上,受到歧视。 我并不想将刑满出狱者一棍子打死,将他们与普通人严格区隔,呼吁严刑峻法,无差别剥夺罪犯的一切权利。 但我更不想鼓吹“浪子回头金不换”的陈词滥调。 罪行有轻有重,案由各不相同。 有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亦有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 而性犯罪,就属于重罪中极其特殊的一种。 因为它的本质,是一种性别剥削,是对女性的物化,也是伴随一生的创伤。 性罪犯受到宽容、追捧、轻而易举地一键重启人生,无疑是对受害者的一场集体凌辱。 重新开始,不是一笔勾销有人可能会说:都是服过刑的,为何要对性犯罪区别对待? 因为性犯罪,是个再犯概率很高的犯罪类别。一项研究曾统计中国2006年至2016年近万例性犯罪者样本,发现他们再次实施犯罪的几率为12.8%。△强奸、性侵儿童、组织卖淫等性犯罪的再犯率统计|图源:新浪新闻 为了降低性犯罪的再犯率,有的国家已经实行额外的监控手段。 比如韩国,就从2008年开始,要求刑满释放的强奸犯佩戴“电子镣铐”。 这其实是一种定位装置,它在经过学校、居民区等特定区域,会发出声响。 既能掌控对方的位置和状态,又能对普通人起到警示作用。 在英国,则有从业禁止,限制性犯罪者从事所有教育行业和社会福利行业。 受到限制的,还有出行自由。在加拿大,有过儿童性侵案底的人,不得进入校园。 在美国和韩国,性犯罪者的个人信息甚至可以公开,人人皆可查阅。 这些措施,确实对降低性犯罪有所作用。 被“区别对待”,这些强奸犯痛苦吗? 当然。 之前韩国有一档新闻节目,采访了这些佩戴电子镣铐的性犯罪者。 有人哭喊,自己就像“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甚至不敢告诉妻子”。 有人表示,“想自杀,这样活着不如死了算了”。 △新闻采访截图|图源:网络但我却很难有所触动。 受害者摔碎的人生况且难以缝补,性罪犯的“自由人生”,又如何成为一个正当权利呢?法律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服刑完毕,并不总意味着审判的彻底结束。 我发现许多性犯罪者口中的「重新开始」,并非是真正的认知错误,改过自新。 他们悔过的,更多是自我为中心式的顾影自怜,希冀的是与过去一笔勾销。 印度女权主义者潘迪曾经采访过100个强奸犯,想找到犯罪的根源。△潘迪|图源:网络她惊诧地发现:这些人,不过是“搞不懂什么叫性同意,意识不到自己犯下的罪行是强奸”的普通男人。 除了四个人表示忏悔,大多数人仍旧在为自己的罪行找借口,甚至矢口否认。 而其中一个表达悔恨的49岁男人,曾性侵过一个5岁的小女孩。 他想到的补救措施,令潘迪大感震惊:「我觉得很抱歉,我毁了她的生活。她现在不再是个处女,就没人愿意娶她了。但我会接受她的,等我出狱后我就娶她。」 我在国内的社交平台上,也看到一些“强奸犯后来怎么样了”的分享。 大多数人出狱后,娶妻生子,工作养家,过上了正常生活。 与之相对的,则是受害者搬家、改名、挣扎,尝试摆脱过去的阴影。 潘迪在采访结束后,得出一个结论——每个人都觉得强奸犯是个人出了问题,而他们是这个社会的一份子,这恰恰说明我们的社会出了问题。 国内一度流行一个非常让我不适的“强奸梗”——“三年血赚,死刑不亏”。 这种观念支配下的宽恕,难道不是一种纵容吗? 当性不是一种尊重,而是剥削、利用,是金钱可以补偿的错误,是能够用时间轻易一笔勾销的过失。 那么我们对于安全感丧失的恐惧,那些被损害、抹去的女性姓名,又该何处安放?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戳这里提交新闻线索和高质量文章给我们。来源: qq点击查看作者最近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