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子回头励志网红”?刑满释放岂能做流量密码
澎湃首席评论员 李勤余
不知从何时起,在一些短视频平台搜索“刑满释放”,便会看到许多自述刑满释放的博主,用短视频或者直播进行分享和创作,业内称之为踩出了一条“浪子回头励志网红”的新赛道。
然而,这样的“励志网红”也问题不断。近日,小红书平台账号“天郎哥哥”晒出自己的《释放证明书》并写道“我不会接受别人对我的施舍……重获新生……希望大家关注我”,得到部分网友支持。但很快,有网友发现并曝光其所犯罪行为强迫卖淫罪,这下网友不淡定了。
对此,多家平台回应称,对以“刑满释放”为噱头进行不当营销的行为一直予以严厉打击,“有问题的账号会及时处理”。
首先要明确,对刑满释放人员,国家鼓励他们在改过自新的基础上再就业,重新融入社会。除了法律明确规定禁止有犯罪记录的人员从事的职业(如性侵等犯罪终身不得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其他职业,刑满释放人员还是可以从事的,社会对此也应该包容看待。
但是,无论如何,把刑满释放人员与“励志网红”联系在一起还是过于荒诞。部分博主拿坐过牢的经历当“卖点”,搞直播带货,接受网友的点赞和打赏,甚至以此为“荣”的行为,更是让公众难以接受。
毕竟,主播是一个出现在公共领域中的社会形象,其代表的不仅是一个职业。《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平台游戏直播管理的通知》也提到,严禁违法失德人员利用直播发声出镜,“网络直播平台在主播和嘉宾选用上要严格把关,坚持把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艺术水准、社会评价作为选用标准”。
更关键的是,很多所谓的“励志网红”,不是对自己入狱的这段人生经历持反省态度,而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将其作为一种噱头、一个人设来打造,有的甚至在直播中大肆渲染自己的犯罪经历、狱中生活,将“刑满释放”的标签作为创作素材、流量密码,这就大有问题了。
如果说刑满释放人员变身“励志网红”极其荒谬,那么他们在短时间内能走红,又说明这种选择可能是“聪明”的,这大概就是流量时代的悖论。如果说流量是一种病,那么病根就是唯流量、唯利益,部分网友的猎奇、平台的放纵,共同制造了这些所谓的“励志网红”。
应该承认,部分刑满释放人员出狱后缺乏一技之长,工作找起来不容易,选择做主播也是一种现实的选择。但是,再就业不等于削尖脑袋,用营造人设、满足猎奇,讨好粉丝的方法“赚快钱”;靠自己的双手诚实劳动,才能真正融入社会,早日开启新的人生。
同样,平台也应该负起主体责任,对玩噱头、博流量的“刑满释放”博主账号进行甄别和处置。公众希望从短视频里看到的是货真价实、真情实感的励志,是能给社会带来启迪和鼓舞的人生故事,而不是吹嘘、炫耀违法犯罪经历的荒唐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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