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矶推出电子提示警报,小心有人偷偷卖房
为了保护屋主的个人房产,洛杉矶县政府即日起推出“欺诈警报系统”计划,便于屋主及时收到与其财产相关的记录,避免成为房地产诈骗的受害者。
这项计划是一个免费的“电子通知警报系统”(e-Notification),屋主需要使用个人电子邮箱地址进行注册。一经注册,如果其名下房产出现任何变更,屋主会很快收到通知。
洛杉矶县估值官(Los Angeles County Assessor)潘杰夫(Jeffrey Prang)介绍,以往一套房产若出现任何变更,屋主只能通过普通的纸质信件获悉详情。但信件寄出时,往往事情已经发生了至少5天或30天。
按照当前的流程规定,屋主的产权链上若出现赠与契据、放弃索赔契据或信託契据的记录,洛县选务处(简称RR/CC)会在30天内将纸质欺诈通知邮寄给屋主和租客;而当产权链上出现可能进入止赎程序的违约通知或售卖通知时,选务处仍然需要5天的时间通知屋主。
“现在只要他们(屋主)注册了,48小时内就可通过电子邮件收到通知。”潘杰夫表示,“这是另一个有效的工具,可以儘量阻止一些不法之人试图对屋主行欺诈之事。”
洛县选务处主任洛根(Dean Logan)也说:“向屋主提供电子通知,确保他们能随时了解情况,并在需要时立即採取行动,防止恶意或欺诈活动。”
“电子通知警报系统”由洛杉矶县估值官办公室、洛县选务处以及洛县消费者与事务局(简称DCBA)联手推出。
想要注册的屋主,需要到估值官门户网站上(https://assessor.lacounty.gov/)创建个人帐户。随后需要登录帐户,并在登陆页面上选择“屋主电子通知警报”(Property Owner e-Notification Alerts)。
按照指示,进一步输入专属的估值官识别码(AIN)、选择“添加”即可。
屋主也可以随时选择退出电子通知服务,尤其出售或转让房产后,官员建议屋主退出。
估值官办公室指出,电子通知只是一项补充服务,旨在让屋主即时识别潜在的房地产欺诈活动。
因此,电子邮件中提供的资讯有限,有着详细记录的副本仍然只会通过纸质信件的方式寄给屋主。
官员提醒所有屋主,电子通知的内容包括一份关于屋主财产记录的声明,以及AIN码、文件编号、记录日期和文件名称。
若屋主对所收到的通知存有任何疑问,或认为通知有可疑之处,可以致电洛县消费者与事务局(800-593-8222)或发送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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