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共4411字,预计阅读时间为10分钟。
文章转载自“靖海侯”。
一
“香港民意研究所”,一个曾经以所谓“民意”为反中乱港势力开道的民调机构,1月10 发布了“香港市民身份认同感”最新调查结果。
调查结果显示,自称“香港人”的受访者比率大跌7个百分点,认为是“中国人”的比率再创新高,而认为是“中国的香港人”的比率更创下1997年有记录以来最高。
在新闻公报中,该研究所承认:
「中華民族一份子」的重要性和認同指數創 2016 年以來新高,認同感則創 2012 年以
來新高。「中國人」的所有指標均創 2012 年以來新高,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的重要性和認同指數創 2012 年以來新高,認同感則創 2009 年以來新高。
事实由立场一贯相异者道出,无需多言,这就是香港国安法自2020年6月30日施行两年半以来香港的样子。
大破大立,量变质变。
香港国安法所触发的香港的链式反应,从事到人,从制度到生态,从形势、情势到趋势,都在持续发生且不可逆转,正还原、改造、重塑着这个中国特别行政区的一切。
二
年末年初,正是回顾展望时候。
2022年12月3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解释(简称人大释法)。
国家层面首次相关法律解释,又让香港社会的视线聚焦香港国安法。
诞生在香港的非常时期,作用于香港的特殊环境,致力于保障“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香港国安法从发布之日便广受各方关注。
统筹国家治理体系与特区管治模式,统筹大陆法与普通法,统筹国家根本利益、香港整体利益和市民具体利益,统筹政治底线、社会伦理、法治规矩,统筹两种不同的政治体制、法律体系和文化范式,香港国安法承载也多,人们期望也高。
戡乱是为了治兴,斗争是为了守护,稳定是为了发展,而出手最终是为了放手。
施行两年半多,没人否定香港国安法在推动香港止暴制乱、由乱到治上的关键性作用,但人们仍对其在香港深度扎根,对保持香港的独特性,对其确保香港稳定又确保香港繁荣、在推动香港由治及兴上的角色和功能,怀有深切的思考。
实践两年半多,当人们注意力再次聚集香港国安法时,关于香港好不好、香港国安法好不好,以及香港和香港国安法如何更好的话题又被提出。
香港国安法——这一“定海神针”,要给香港社会一颗“定心丸”。
三
1月13日,“保证香港国安法准确实施”专题研讨会在北京、香港、澳门三个会场同时召开。
研讨会的目的,就是让大家再认识香港国安法,再准确把握香港国安法,再推动其进一步发挥确保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作用。
研讨会由全国港澳研究会主办,从上午9点到中午1点,开了四个小时。
本人受邀参加,现场看到,港澳办、中联办、驻港国安公署、驻港部队主要负责人悉数出席,香港特首李家超更带着行政、立法、司法一众主要官员参加。讲者专业,听者专注,谈立法初衷,谈法治逻辑,谈制度机制与实践问题,观点权威,满满干货,会议的含金量远超预期。
最重要的是,通过这次专题研讨会,各方都知道要干什么了。
四
专题研讨会上,全国政协副主席夏宝龙发表致辞。
夏主席的致辞,讲了三个方面:
3.讲期望,香港国安法何以全面准确实施。
1.香港国安法保障了国家安全,达到了既定目的;
2.香港国安法取得了实践进展,推动了香港发展;
3.香港国安法构建了机制体系,构筑了法治生态;
4.香港国安法明确了权责体系,开拓了作为空间;
“本来就该有、有了就见好、越来会越好。”新年第一天,驻港国安公署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开通上线,现任香港中联办主任、时任公署署长郑雁雄在寄语中说的这句话,与夏主席相关判断和论述高度一致。
已经取得了成绩,正在发挥着作用,还有进取的空间。夏主席的讲话传递出一种坚定的信心,给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指出了一条清晰的路线。在夏主席讲话中,有很多论述更为深刻和开阔,值得体悟。其中有些很具体的指示,直指之前认识模糊和重视不够的问题,更需细品。
香港国安法第二章第二节第十二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据此,香港社会很多人认为特区国安委就是特区国安委,就是特区成立的一个普通机构。事实是否如此呢?在讲话中,夏主席是这么表述的:“中央在特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特区政府设立专门的国安部门”。
很明显,正如香港国安法具凌驾地位,特区国安委并非普通的特区机构,而是中央所设立的特区机构。也因此,决定了特区国安委的特殊地位和超然地位。这次“人大释法”,特别就香港国安法第十四条作出解释,强调特区国安委的权力具法律效力,特区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都要尊重并执行,其逻辑就在这里。按基本法规定,国家安全属中央事务,不在香港高度自治范畴之内。
香港国安法按照宪法和基本法、全国人大有关决定制定,自然要秉持这一精神和原则。
但香港国安法考虑“一国两制”方针,考虑香港的特殊性,又设计了不同于国家安全一般设定的执行机制。在讲话中,夏主席强调,“中央通过香港国安法授权香港特区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责任,中央负责处理特区层面难以解决的问题,承担最后兜底责任,创造性地在香港国安法中规定了中央和特别行政区‘双执行机制’。”在后面的讲话中,夏主席进一步重申此问题,用了两个字给出了这种逻辑关系和授权关系,即:“中央依法主导”和“特区依法主责”。故而,夏主席再明确,“一般情况下,香港国安法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均由香港特区管辖。”
香港国安法同基本法一样,属全国性法律。需要说明的是,纳入基本法附件三,绝不是意味着香港国安法从属于香港基本法。在讲话中,夏主席澄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制定香港国安法时,就赋予了其凌驾地位和优先适用的法律效力。根据香港国安法,当特区本地法律规定与其不一致时,应当优先适用香港国安法,特区应主动修改、完善本地法律,使本地法律与香港国安法实现有机统一。”从夏主席讲话看,香港国安法的凌驾地位,至少包括以下3点内容:——香港国安法同特区相关法律比,具超然地位;
——特区相关司法实践,要配套香港国安法进行;
先看香港国安法,再看香港普通法,用前者规范后者的运作,用后者保证前者的落实,才是香港国安法全面准确实施的根本之道。因为香港国安法属大陆法,而香港实行普通法系,一些人会担心香港国安法会冲击香港的普通法制度。这次人大释法的起因,即黎智英申请聘用外国大律师一案,就是因为香港法院以普通法程序问题作出了相关判决。人大释法厘清此类问题,又引起一些人对大陆法与普通法不相容的担忧。
对此,专题研讨会上,郑雁雄主任作了权威论述。他指出:
“必须充分明确保持普通法制度与维护国家安全的辩证关系。总书记在去年‘七一’重要讲话中两次提到香港‘保持普通法制度’。精准领会这一点,必须充分明确:第一,普通法制度与西方法律体系基本一致,有利于香港融入国际市场体系、法律体系,必须坚定予以保持;第二,体现维护国家安全‘最高原则’与普通法程序并不矛盾,美英国家就从不会因为普通法程序耽误其拿国家安全说事;第三,体现香港国安法凌驾地位要靠法律效果,不能为了‘程序正义’罔顾‘国安大义’;第四,香港国安法并非全都适用普通法制度,如果启动香港国安法55条就必须由内地司法机关按照内地法律进行审理。这是香港国安法准确实施的关键点。”要保持、不矛盾,看效果、可并行。郑雁雄主任所说的,点出了中央在维护特区国家安全上的法治逻辑和思维逻辑。夏主席在讲话中说,特区国安委与特区其他职能机构共同构成了特区层面的维护国家安全体系。从法律制度来讲,香港国安法和香港有关普通法也是一个安全体系。一个核心理念就是:维护国家安全,管用是第一位的,协同是最基本的,大陆法与普通法有机结合、各展所长,共同致力于香港安全法的落实,方为长远长效之道。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这就是制定香港国安法的初心,也是香港国安法实践必须始终秉持的初心。这也是郑雁雄主任所概括的: “坚决、依法、有效维护国家安全,才是对香港国安法最准确的理解和执行。” 这次专题研讨会是闭门会议,实则与会专家学者还给出了很多有分量的见解。比如,有专家认为,不能孤立地看香港国安法,要联系内地的整个法律体系。香港国安法的规定很全面、很严谨,没有所谓没说到的地方。比如,有学者认为,在国家安全事务上,香港法院应从普通法下的“消极仲裁者”定位转为“积极仲裁者”,保证程序正义更确保实体正义。会上,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林定国领悟到,“香港本地法律条文要放到香港国安法下实施”。一个可喜的现象是,通过两年多的实践,香港社会对香港国安法的理解在加深,对香港国安法规定的各方责任开始认领,在推动香港国安法在特区落地生根上有了系统性的思辨和努力。在讲话中,夏主席说,“我注意到,李家超行政长官在第一份施政报告中强调‘增强忧患意识,建立底线思维,确保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工作持久进行’、特区政府‘会进一步健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包括推进《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准备工作’等。”
专题研讨会上,还有一个细节值得点赞:从开始到结束,240多分钟里,特区行政、立法、司法各方主要责任人从头听到尾,专心致志,不停地做记录。中央有指示,特区有觉悟,为了香港国安法全面准确贯彻实施,大家都在努力。香港国安法颁布施行后,反中乱港势力消遁,“爱国者治港”局面形成。正如香港民意研究所揭示的数据,这部法律所带来的,不仅是止暴制乱,还有社会生态的改良、人心的回归。修例风波时,汇丰银行大楼前的两座石狮也惨遭黑暴破坏。它们作为香港繁荣稳定的象征,见证了这个城市的蝶变。夏主席在讲话中有一句意味深长的话:“有心,才会有力,才会变成自觉。”自觉了,香港国安法就会呈现出其使香港“失之则难存、受益而不觉”的最为理想的状态。它矗立在香港,不断开启着香港的新时代,也会成为香港繁荣新篇章的象征。“放下成见、搁置异见、化解偏见”,郑雁雄主任在主旨发言中说,“法治精神让大家走到了一起,‘法治让香港回来了’。”1月14日,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公告:“任命郑雁雄为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主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国家安全事务顾问。”
从驻港国安公署署长提任香港中联办主任,此职务变动所体现的,正是中央对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管治成就的肯定,对香港从由乱到治迈向由治及兴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