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岁辅警为救自杀者牺牲,留下11岁女儿,请一定要看细节
前几天又有一名辅警牺牲,年仅35岁。最早发布的消息只说“在救援群众生命安全时不幸牺牲”,还好现在有了后续详细报道,请一定要细看。
时间是凌晨零时4分,地点是一座桥上,内容是“一名男子想跳桥”。这次的报警人是“群众”,可能是过路人发现异常,还有很多情况是跳楼、跳桥者自己打110,那些都是戏精。这回是真跳了,那么这就是一名自杀者。
群众指示了跳水地点后,叶俊龙“边跑边脱下衣服和身上的装备”,告诉同事自己先下去,要同事报告领导。这个时候同事在干什么呢,“在车后尾箱取救生装备”。
“时值寒冬,河水冰冷刺骨”。叶俊龙是会游泳的,大概正是因为会游泳,才直接下了水。但是请记住,游泳和救生是两项截然不同的技能。
“河滩散落着他脱下的警服和单警装备”。单警装备是做什么的呢,警棍、辣椒水、手铐等等,各有各的用途。不带装备出警,是不合格的警务人员。那么救生装备就是专为救生存在的,周国山停车之后就去取装备,这就是合格的警务人员在不同情境下做出的职业反应。请记住,救生就应该取用装备。
10多分钟后,其他人救上了自杀者,叶俊龙此时却不见踪影了。大家知道救生者如果被溺水者紧紧缠住,是极为凶险的,此时溺水者自己就像是个死神。但这里说明,救生的危险并不仅仅来自溺水者,即使没有跟溺水者沾边,单纯的“水”它就是个死神。从有生命的那一天起,对于陆生动物,水就是死神。
“能见度低,河水很冷,水流特别急,水下还有漩涡”,这些都是对死神的描述,等于是黑袍蒙面,手持镰刀。
零点04分接到报警,假设零点15分左右下水,假设5分钟后出现状况,救起来已经是两个半小时之后了。
叶俊龙参加公安工作三年还差一个月
留下了11岁的女儿
上面还有母亲
报道说到了孩子,说到了老人,没有说到配偶。反正35岁的年纪一旦远行,家人又是一次性集齐人生三大悲剧,少年丧父,中年丧夫,晚年丧子。
叶俊龙是会游泳的,建议大家看一下以前的内容,《心碎!失踪民警系家中独子,准备年底结婚,跳下水后大叫“不会游泳”》。里面就是自杀者自己打的110,看到警察来了再跳江,民警毫不犹豫就跳了下去,然而根本就不会游泳。
警察是一个伟大的职业,让人穿上警服后不再畏惧死亡,普通人都是拼命远离危险,警察却向着危险飞奔,水火刀枪,义无反顾,这是伴随警察职业而生的神圣使命。
但是不能只让穿警服的人拥有强烈的警察职业精神,还要让他们全部具备标准的警察职业反应。出警带齐装备,执行任务穿好防护,控制对象后一上背铐二搜身,绝不肉掌斗刀,以身拦车,不会游泳的不要下水,会游泳的也请牢记,请取用救生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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