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书记”被公诉,曾被批热衷站台捧场、不择手段大搞权钱交易
撰文 | 刘艺龙
2月3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安徽省宿州市政协原副主席王广敏(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芜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注意到,王广敏曾任砀山县委书记,在任期间曾被称为“网红书记”。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公开资料显示,王广敏,1965年11月出生,曾任宿州市萧县县委常委、副县长,宿州市灵璧县委常委、副县长,宿州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局长。
2011年11月,王广敏出任砀山县代县长,两个月后去“代”转正任县长。2015年9月,他被任命为砀山县委书记。
2020年5月,王广敏任宿州市政协副主席、砀山县委书记,2021年4月,他卸任砀山县委书记,并继续担任宿州市政协副主席。
2022年5月,王广敏被查。他被指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规向市场主体摊派费用;热衷站台捧场,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甘于被“围猎”,不择手段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资金拨付、项目承揽、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破坏任职地区政治生态和营商环境。
2022年12月,安徽省纪委监委对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其中就包括王广敏。
通报称,2013年至2021年,王广敏先后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和高档酒水、金条、购物卡、加油卡等礼品,折合共计45.27万元,其中多次发生在春节、中秋等节日期间。2015年至2017年9月,王广敏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赴海南、北京等地旅游,相关费用均由私营企业主支付。2018年至2019年,王广敏多次在合肥、砀山等地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费用均由私营企业主支付。
此次芜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王广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网红书记”
曾公开表态“决不能台上一套、台下一套”
政知君注意到,王广敏担任砀山县委书记时,曾公开表态“决不能台上一套、台下一套”。
据砀山纪委监委消息,2015年10月,砀山县召开县委中心组“严以用权”和“严以求实”专题研讨会。刚刚当选县委书记的王广敏在上述会议讲话中指出,“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特别在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过程中,更要把戒尺量在脚下,让敬畏在心中生根。只有始终牢记“权为民所赋”,才能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时时刻刻将自己置身于聚光灯下,决不能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当“两面人”。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自己却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当了“两面人”。
资料 | 最高检网站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人民网 中国商报 廉洁砀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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