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正能量,让人恶心!
昨天,一则内容为“夫妇后悔送养女儿寻女30年,元宵节终于认亲团圆”的新闻,在微博上被热议。
简单点说,就是30年前,毛先生夫妇在上海生下女儿“小毛毛”,因无力抚养,将孩子送给上海一个家庭。但第二天,两人就后悔了,于是开始了30年的寻女之路。
而就在2月5日元宵节当天,通过绵阳刑侦民警帮助,终于通过远程视频见到了女儿。新闻标题都是“失悔寻女30年,元宵节终于认亲团圆”,满满的正能量。
可仔细看完整个报道,我一点正能量都没感受到,我只觉得恶心。
先说这对夫妻。
看到这个新闻,就有网友说,盲猜有个儿子,而仔细一看确实有。1992年生下“小毛毛”时,他们已经有一个4岁的儿子,她属于超生。“那会穷,交不起罚款”,于是,把女孩送人。
多么熟悉的剧情,我在想,如果先生了女孩“小毛毛”,再生个儿子,罚款能交得起吗?还会把男孩送人吗?
他们听了工地上一些好心人(第一次见这样的“好心人”)的建议,把女儿送给别人抚养,但送人后第二天就后悔了。
他们就去收养人家里讨要孩子,但对方不承认孩子是她们的。再后来,对方搬离了住处,于是他们就失去了女儿的消息。
这就奇怪了,第二天就后悔,且都跑到收养人家里了,又怎么会失去孩子的消息?难道女儿的养父母第二天就人间蒸发了?怎么会要不回自己的孩子?撒泼、打滚,给钱、报警,既然那么爱孩子,有毅力30年寻女,就不能守着养父母家不走?怎么就会失去了女儿的消息呢?
按照母亲蒲女士的说法,随着日渐年迈,两人懊悔之心和思女之情愈发浓烈,于是就到处打听女儿的下落。
我不理解的是,既然错已铸成,就应该心甘情愿受着良心的谴责。如果真的爱女儿,让她继续过着正常平静的生活不好吗?为什么要去无端打扰?难道自己的心安理得,比女儿的幸福更重要?不是丢失,不是被拐卖,是遗弃,这种情况下认亲,除了往女儿心头上插刀,还能弥补什么?
有网友说“我先送人,别人养好了,我再要回来,一分钱不花,有人给我养老嘿嘿”,难道说想吸女儿的血,才是真正的原因?
再说帮忙寻亲的警方。
这对夫妻联系的,是专门帮助失散家庭寻亲的绵阳市公安局胡祥雨工作室。在此次寻亲中,这个工作室确实做了大量的工作,不但辛苦帮忙寻亲,还要做思想工作。
胡祥雨说,由于杨女士(就是被送人的“小毛毛”)并不了解自己的身世,不愿配合警方工作,还把他的电话拉黑了。后来,“胡祥雨通过近半年的劝导,杨女士同意与亲生父母相认”。
新闻里这句轻飘飘的话,真的太让人窒息了。半年的劝导,说明这个女孩根本就不想认亲生父母。别说半年,如果有一个人连续一周因为同一件事不停联系我,我也会崩溃。所谓劝导了半年,是不是可以理解为骚扰了半年?是不是杨女士不堪其扰,又得罪不起警察,最后只能自认倒霉?
在新闻视频少的可怜的镜头中,杨女士一脸冷漠,明显没有认亲的开心。是不是又侧面证明了她的被迫无奈?
所以,在这件事情中,劝导被送人的孩子认亲,真的是警察必须要做的事情吗?警察要做的,难道不是去治这对夫妻的遗弃罪吗?
再说报道此事的新闻媒体。
“红星视频”的新闻,标题是“夫妇后悔送养女儿寻女30年,元宵节终于认亲团圆”,内文里写道:“2月5日下午3点,视频认亲会举行,一家人30年的分别,终于在今年元宵节画上团圆的句号… ”而相关视频还配了背景音乐《漫天星辰不及你》,十分煽情,明摆着朝着正能量新闻的方向可劲用力。
而“封面新闻、河南新闻广播”的详细文字报道,只采访了毛先生和蒲女士夫妻,以及帮忙寻亲的胡祥雨。30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只有那对夫妻的一面之词。是不是把女儿卖了,都去了养父母家为何又失去了女儿的消息,都是人家说什么记者写什么。连帮忙寻亲的警察都有机会说句话,但被送养的女孩,除了给出了一张冷漠的脸,从头到尾都是沉默的。
她之前为何不愿认亲,后来为何又愿意了,她怎么看待自己的被送养,如何把看待自己的亲生父母,这么多年又是怎么过的,被找到又对她的生活造成了什么影响……这些在媒体的报道中,统统看不到。估计媒体们也没想着要去报这些,为了制造出一种正能量的感动氛围,被送养的女孩必须沦为失语的背景板。
这是在寻亲事件之外,对她的二次伤害。
纵观整个事件,这对父母收获了一个在上海生活和工作的成年人女儿,帮忙寻亲的警察收获了赞誉和名声,报道此事的媒体收获了热度和流量。
只有被送养的女孩,及其养父母,受到了暴击。平静的生活被打破,那种亲密无间的关系可能再也回不去了,这样的影响和伤害可能会伴随终生。要知道,养父母可能压根就没告诉女儿她不是亲生的。
新闻里说,“2月5日下午3点,视频认亲会举行。蒲女士她们计划等几天就去上海,和女儿见面。”事情还没结束,被送养的女儿杨女士的噩梦,可能才刚刚开始。
心疼这个女孩,愿她不被道德绑架,并愿以后少些这样的正能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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