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新赏」条款及细则
优惠条款:
1.理财增值奖赏条款:
· 本优惠推广期由 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
· 客户须于推广期内经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银香港」)手机银行流动应用程序/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中银香港分行全新选用或经中银香港手机银行流动应用程序/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客户联系中心/中银香港分行 (「指定渠道」)提升至中银香港 「私人财富」/「中银理财」/「智盈理财」/「自在理财」 (「综合理财服务」)(指客户须于 2023年1月1日之前6个月内未曾选用或取消中银香港的综合理财服务),并符合以下所有理财增值奖赏条件(「合资格理财客户」),方可获享理财增值奖赏。
i. 于2023年3月31日,仍持有: 有效中银香港手机银行账户;及有效《客户投资取向问卷》或于推广期内于分行进行并完成《财务需要分析》
ii. 合资格理财客户开立或提升账户月份的下一个月所达的「综合理财总值」增长金额(指合资格理财客户开立或提升账户月份的下一个月的「综合理财总值」对比2022年12月份的「综合理财总值」)达至以下指定金额,并须维持至开立账户或提升月份后的第三个月底:
| 「综合理财总值」增长金额(指合资格理财客户开立或提升账户月份的下一个月的「综合理财总值」对比2022年12月份的「综合理财总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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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综合理财总值」定义:
包括客户名下每月持有以下项目的价值:
i. 储蓄及往来账户的存款、定期存款的本金、零存整付的已供款金额、投资资产的市值注1(包括证券注2、证券孖展、债券、存款证、基金、结构性票据、股票挂钩投资、外汇挂钩投资、结构性投资、投资存款、贵金属及外汇孖展、贵金属)、往来账户内已动用的透支金额、人寿保险计划注3、其他贷款注4的结欠余额及强积金注5归属权益总结余的每日日终结余总和的平均值;以及
ii. 按揭供款金额注6、中银信用卡注7的结欠余额及未志账的分期余额,以及「商业理财账户」主户的「客户关系值」注8。
· 客户的「综合理财总值」包括其所有单名及联名账户的「综合理财总值」。每月实际计算时期由上月最后一个营业日起计至当月的最后一个营业日的前一日。
· 所有外币结余以中银香港不时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港币计算。
· 有关计算结果概以中银香港纪录为准。
注1:中银香港会按个别投资产品计算其每日市值,但不包括已买入但未交收的股票价值,而已抵押予中银香港的股票价值则计算在内。
注2:本地上市证券(包括港元及非港元结算的证券)、中国A股、美股、指定新加坡上市证券(指定新加坡上市证券按上月底价格计算)。
注3:只适用于中银香港以保险代理身份分销的有效人寿保险计划,详情如下:
i. 投资相连人寿保险计划及香港年金公司承保的「香港年金计划」以保险计划中的保单价值计算;其他人寿保险计划以保险计划中的保单价值或累积净已缴保费较高者计;
ii. 中银香港保留不时更新有效人寿保险计划种类,而不作事前通知客户之权。
注4:其他贷款指由中银信用卡(国际)有限公司(「卡公司」)或中银香港推出的贷款产品,但不包括往来账户的透支、按揭贷款和中银信用卡的结欠及未志账的分期余额。
注5:只适用于由中银国际英国保诚信托有限公司作为信托人的强积金。
注6:(i)概不计算任何提前还款金额;(ii)「置理想」按揭计划按下期每月最低还款金额计算;(iii)安老按揭计划则以每月年金金额计算,但不包括首期的每月年金金额。
注7:中银信用卡为卡公司的信用卡。
注8:只适用于选用「私人财富」/「中银理财」服务的个人客户(只限单名账户)拥有的独资公司。该公司须持有中银香港「商业理财账户」,而该客户已向中银香港登记将主户的「客户关系值」计算入其个人名下的「综合理财总值」。有关「商业理财账户」的「客户关系值」详情,请参阅相关产品单张及其服务条款及细则。
3.「理财增值奖赏」的领取安排:
「理财增值奖赏」将以免找数签账额形式发放予合资格理财客户。免找数签账额将于以下日期志入合资格理财客户持有的中银信用卡账户,该中银信用卡须于志入免找数签账额时仍然有效,否则此奖赏将被取消,且将不会以其他任何形式获取此奖赏或获发其他奖赏作为补偿。于志入奖赏后,合资格理财客户将会获发通知。
· 于中银香港志入免找数签账额时,合资格「私人财富」客户须仍选用「私人财富」服务及维持「综合理财总值」达港币800万元或以上;合资格「中银理财」客户须仍选用「中银理财」服务及维持「综合理财总值」达港币100 万元或以上;合资格「智盈理财」客户须仍选用「智盈理财」服务及维持「综合理财总值」达港币20万元或以上;合资格「自在理财」客户须仍选用综合理财服务及维持「综合理财总值」达港币1万元或以上,否则奖赏将被取消,亦不会获补发任何奖赏。
· 合资格理财客户须确保其通讯地址正确。若合资格理财客户之个人资料、通讯地址及/或联络电话已更改,请尽快亲临中银香港属下任何一家分行或透过中银香港网上银行(须登记双重认证服务)办理更改手续。
· 每名合资格理财客户可获享「理财增值奖赏」一次。如合资格理财客户于理财增值奖赏推广期内开立多于一个「私人财富」/「中银理财」/「智盈理财」/「自在理财」账户,亦只可获享上述奖赏各一次。
4.中银信用卡免找数签账额(「免找数签账额」):
· 免找数签账额只可用作日后信用卡零售签账用途,并不可用作透支现金、支付任何财务费用或缴交获赠免找数签账额前累积未缴的信用卡结欠。免找数签账额不能兑换现金、转换其他礼品、退回及转让。
· 免找数签账额将志入合资格信用卡。如合资格客户持有一张或以上的合资格信用卡,免找数签账额将志入最高档次的合资格信用卡账户(卡种档次由高至低顺序为Private Card、Visa Infinite卡、银联双币钻石卡、World万事达卡、Visa Signature卡、白金卡、钛金卡、金卡及普通卡)。
· 当卡公司志入免找数签账额时,有关合资格理财客户的信用卡账户状况必须正常、有效并维持良好信用状况,没有不能依期偿还的任何到期欠款,或违反持卡人合约条款,或因任何理由被取消或终止信用卡账户。合资格理财客户如未能符合上述要求,中银香港及卡公司保留撤销有关优惠的权利而毋须事先通知。
5.「私人财富」/「中银理财」/「智盈理财」/「自在理财」服务注意事项:
· 「综合理财服务」客户需维持「综合理财总值」达以下指定金额或以上,以继续享用相关综合理财服务的专有服务、利益及优惠。如其「综合理财总值」低于以下指定金额,中银香港保留编配客户至适当级别或撤回客户「综合理财服务」及相关专有服务、利益及优惠的酌情权。
· 18岁以下的「自在理财」客户可获豁免「综合理财总值」要求,当客户年满18岁,需维持「综合理财总值」达以上指定金额,以继续享用相关综合理财服务的专有服务、利益及优惠。
·「综合理财服务」级别编配:
i. 中银香港可在其认为合适的情况下不时编配、更改或撤回相关客户的「综合理财服务」级别。
ii. 中银香港亦可不时覆核及更改「综合理财服务」级别的设定及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新增设或删除级别),并以新的设定及安排重新编配、更改或撤回相关客户的「综合理财服务」级别。
iii. 中银香港可不时覆核客户的「综合理财服务」级别,若客户的「综合理财总值」低于相关要求的指定金额,中银香港可编配、更改或撤回相关客户的「综合理财服务」级别。
iv. 于更改或撤回「综合理财服务」级别后,客户不再享有原有所属「综合理财服务」级别之专有服务、利益及优惠。但本条款及相关服务、利益及优惠之条款对客户仍具有约束力,直至客户就该等服务、利益及优惠欠付中银香港之所有义务及责任获偿还及履行为止。
· 有关「综合理财总值」的详情,请向中银香港分行职员查询或浏览中银香港网页。
「股票赏」条款及细则
优惠条款:
推广期由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包含首尾两天)(「推广期」)
1. 全新证券账户买入及卖出港股/A股$0佣金优惠:
· 此优惠只适用于跨境客户(持有香港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国籍为中国;或持有非香港居民身份证;或非香港居住地址)于推广期内在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银香港」)已选用综合理财服务及成功开立全新单名证券账户(包括证券孖展账户,惟不包括家庭证券账户)(「新证券账户」),并在开立新证券账户前6个月内未曾持有中银香港任何单名证券账户的个人银行客户(「合资格新证券客户」)。
ž 如合资格新证券客户于推广期内开立新证券账户,并于开立新证券账户当日起计的首6个月内(6个月以180天计算,包括第180天、星期六、星期日及公众假期),以新证券账户透过中银香港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或自动化股票专线买入及卖出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香港交易所」)上市并以港币或人民币结算的证券(月供股票计划及新股认购除外)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上市的证券,可获享首6个月买入及卖出证券经纪佣金减免(「减免佣金」),每名合资格新证券客户最高可获佣金减免金额如下,笔数不设上限:
· 以人民币结算的经纪佣金将按中银香港所厘定的汇率折算为港币计算。合资格新证券客户须先缴付证券经纪佣金。
· 中银香港将于以下回赠日期将减免佣金存入合资格新证券客户的结算账户︰
· 如合资格新证券客户持有多于一个结算账户,最终获取减免佣金的结算账户将由中银香港决定。
· 合资格新证券客户仍须缴付其他交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处理费、香港印花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交易征费、香港交易所收取的交易费、国家税务总局的交易印花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取的证管费、上交所或深交所收取的经手费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收取的过户费。
合资格新证券客户须在中银香港存入减免佣金时仍持有有效的新证券账户、结算账户及综合理财服务,否则有关优惠将被取消。
2. 全新美股服务买入及卖出美股$0佣金优惠:
· 此优惠只适用于跨境客户(持有香港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国籍为中国;或持有非香港居民身份证;或非香港居住地址)于推广期内在中银香港已选用综合理财服务及成功开立全新单名美股服务(「新美股服务」),并在开立新美股服务前6个月内未曾持有中银香港任何单名美股服务的个人银行客户(「合资格新美股客户」)。
· 如合资格新美股客户于推广期内开立新美股服务,并于开立新美股服务当日起计的首6个月内(6个月以180天计算,包括第180天、星期六、星期日及公众假期),以新美股服务透过中银香港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买入及卖出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或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以美元结算的证券,可获享首6个月买入及卖出证券经纪佣金减免(「减免佣金」),每名合资格新美股客户最高可获佣金减免金额如下,笔数不设上限:
· 以美元结算的经纪佣金将按中银香港所厘定的汇率折算为港币计算。合资格新美股客户须先缴付证券经纪佣金。
· 中银香港将于以下回赠日期将减免佣金存入合资格新美股客户的港元结算账户。
· 如合资格新美股客户持有多于一个港元结算账户,最终获取减免佣金的港元结算账户将由中银香港决定。
· 合资格新美股客户仍须缴付其他交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美股监管费用及交易费用。
· 合资格新美股客户须在中银香港存入减免佣金时仍持有有效的新美股服务、结算账户及综合理财服务,否则有关优惠将被取消。
3. 一年金星证券会藉优惠:
· 此优惠只适用于跨境客户(持有香港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国籍为中国;或持有非香港居民身份证;或非香港居住地址)于推广期内()透过中银香港成功开立新单名证券账户(不包括证券孖展账户、家庭证券账户),并在开立新证券账户前6个月内未曾持有中银香港任何单名证券账户的个人银行客户「合资格跨境客户」)。
· 合资格跨境客户于推广期内透过中银香港分行成功开立新证券账户,并选用「私人财富」/「中银理财」/「智盈理财」服务,方可享一年金星证券会籍。金星会籍有效期由证券账户开立日起计12个月,期满后合资格跨境客户的证券会籍将按会籍有效期内的累计证券交易金额或投资资产要求而定,会籍计算方法及各会籍级别的收费以中银香港不时公布为准。
· 合资格跨境客户买卖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香港交易所」)上市并以港币或人民币结算的证券(月供股票计划及新股认购除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上市的证券,可按金星会籍收费专享以下特惠经纪佣金,以中银香港不时公布为准:
一般条款:
· 上述各项优惠只适用于个人银行客户。
· 上述产品、服务与优惠受有关条款约束,详情请参阅相关宣传品或向中银香港分行职员查询。
· 中银香港保留随时修订、暂停或取消上述产品、服务与优惠以及修订有关条款的酌情权。
· 客户需自行支付使用及/或下载中银香港流动应用程序或手机银行所产生的相关资料费用。
· 请透过官方软件应用商店或中银香港网页下载中银香港流动应用程序,并注意搜寻的标识符样。
· 浏览人士使用中银香港流动应用程序及/或手机/网上银行即表示同意中银香港于流动应用程序及/或手机/网上银行上不时所载之免责声明及政策。
· 如有任何争议,中银香港保留最终决定权。
· 如本宣传品的中、英文版本有歧异,概以中文版本为准。
风险披露声明:
以下风险披露声明不能披露所有涉及的风险亦不会考虑中银香港概不知情的个人情况。在进行交易或投资前,尤其是在您不确定或不明白以下风险披露声明或进行交易或投资所涉及的性质及风险的情况下,您应负责您本身的独立审查或寻求独立的专业意见。您应按本身的承受风险能力、财政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标、投资期及投资知识谨慎考虑是否适宜进行交易或投资。
证券交易的风险披露声明
证券交易的风险:
月供股票计划并不等同,亦不应被视为定期存款的代替品。证券价格有时可能会非常波动。证券价格有时可能会非常波动。证券价格可升可跌,甚至变成毫无价值。买卖证券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招致损失。
证券孖展的风险
藉存放抵押品而为交易取得融资的亏损风险可能极大。您所蒙受的亏蚀可能会超过您存放于有关交易商或证券保证金融资人作为抵押品的现金及任何其他资产。市场情况可能使备用买卖指示,例如「止蚀」或「限价」指示无法执行。您可能会在短时间内被要求存入额外的保证金款额或缴付利息。假如您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内支付所需的保证金款额或利息,您的抵押品可能会在未经您的同意下被出售。此外,您将要为您的账户内因此而出现的任何短欠数额及需缴付的利息负责。因此,您应根据本身的承受风险能力、财政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标、投资期及投资知识,仔细考虑这种融资安排是否适合您。
投资上海或深圳A股前应充分了解有关详情、风险、收费及注意事项,详情请浏览中银香港网页中「经沪港通、深港通买卖中国A股及进行中国A股孖展交易的注意事项」或向中银香港职员查询。
人民币兑换限制风险
人民币投资受汇率波动的影响而可能产生获利机会及亏损风险。客户如将人民币兑换为港币或其他外币时,可能受人民币汇率的变动而蒙受亏损。目前人民币并非完全可自由兑换,个人客户可以通过银行账户进行人民币兑换的汇率是人民币(离岸)汇率,是否可以全部或实时办理,须视乎当时银行的人民币头寸情况及其商业考虑。客户应事先考虑及了解因此在人民币资金方面可能受到的影响。
美国股票的注意事项
投资美国证券前应充分了解有关详情、风险、收费及注意事项。阁下应自行寻求有关税务之专业意见,包括但不限于进行海外投资时可能涉及之遗产税及红利预扣税等税务责任。
美国证券投资服务不适用于美国人士,亦可能只限在某些司法管辖区提供。任何人士于作出投资前,应寻求独立咨询,考虑有关投资是否适合阁下。
由于服务器需要定期进行维护服务,系统于下列时间将不能提供美股交易、资金调拨、检查所持证券及公司行动服务:香港时间星期六 上午11:30 – 下午4:30。
另为配合美股系统于美国深夜时段进行系统维护,系统于下列时间将不能提供美股交易、资金调拨及公司行动服务(查询功能则维持正常):香港时间每日下午12:45至下午2:15(适用于美国的标准时间 - 由11月第一个星期日至3月第二个星期日)或上午11:45至下午1:15(适用于美国的夏令时间 - 由3月第二个星期日至11月第一个星期日)。
本宣传品不构成对任何人作出买卖、认购或交易在此所载的任何投资产品或服务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任何保证且不应被视为投资意见。
本宣传品由中银香港刊发,内容并未经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审阅。
「基金赏」条款及细则
优惠条款:
推广期由2023年1月9日至3月31日( 包括首尾两天)(「基金优惠推广期」)。
1.现有基金跨境客户指于2022年1月至12月期间曾进行基金交易或持有基金的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银香港」)的跨境个人客户 (持有香港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国籍为中国;或持有非香港居民身份证;或非香港居住地址) (「合资格跨境客户」)。
2.于基金优惠推广期内,合资格跨境客户透过电子渠道(即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或分行(包括电话委办指示服务)进行基金认购/转换,可享以下优惠︰
· 每港币10万元(或等值)基金认购,可享港币600元认购费减免,认购费减免上限港币30,000元(「认购费减免」)。
· 首2笔基金转换交易可享0%转换费,总转换交易金额上限为港币200万元(或等值) (「转换费减免」)。基金转换交易指于同日向中银香港递交的同一基金公司或不同基金公司的基金转换交易指示。
3.认购费减免 / 转换费减免优惠不适用于Ⅰ) 认购费 / 转换费低于1% 的基金交易;及 Ⅱ) 货币市场基金的认购 / 转换交易;及 Ⅲ) 月供基金计划;及 Ⅳ) 经「智选基金组合」进行的交易。
4.认购费减免及转换费减免优惠不适用于Ⅰ) 经中银香港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叙造的风险不配对基金交易;及Ⅱ) 容易受损客户于中银香港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叙造的基金交易。
5.合资格跨境客户须于整额认购或转换基金时缴付全数认购费 / 转换费。中银香港会于基金优惠推广期完结后按条款9把减免认购费 / 转换费退回予合资格跨境客户。
6.每名合资格跨境客户于基金优惠推广期内只可享认购费减免及转换费减免1次。
7.如合资格跨境客户于基金优惠推广期内已享用此优惠,将不可再享有其他的基金认购费减免优惠。
8.上述基金认购费减免 / 转换费减免金额将于2023年6月30日或之前志入客户的非不动港元储蓄或港元往来账户内,合资格跨境客户于志入认购费减免金额 / 转换费减免金额时须仍持有有效的中银香港基金账户,否则此优惠将被取消。
9.如基金交易并非以港币结算,有关基金交易金额将按交易当日中银香港的收市兑换价(以中银香港公布的为准)折算为港币后,再作计算优惠之用,中银香港保留更改计算有关交易金额方法的最终决定权。
一般条款:
· 上述产品、服务与优惠受有关条款约束,详情请参阅相关宣传品或向中银香港职员查询。
· 上述优惠不可与其他非打印于本宣传品的优惠同时使用。
· 中银香港保留随时修订、暂停或取消上述产品、服务与优惠以及修订有关条款的酌情权。
· 如有任何争议,中银香港保留最终决定权。
· 如本宣传品的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歧异,概以中文版本为准。
· 客户需自行支付使用及/或下载中银香港手机银行所产生的相关数据费用。
· 请透过官方软件应用商店或中银香港网页下载中银香港流动应用程序,并注意搜寻的标识符样。
· 浏览人士使用中银香港手机银行即表示同意中银香港于手机银行不时所载之免责声明及政策。
重要注意事项︰
以下风险披露声明不能披露所有涉及的风险亦不会考虑中银香港概不知情的个人情况。在进行交易或投资前,您应完全了解有关投资产品的性质及风险,并按本身的承受风险能力、财政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标、投资期及投资知识谨慎考虑是否适宜进行交易或投资。倘若您不确定或不明白以下风险披露声明或进行交易或投资所涉及的性质及风险,请您寻求独立的专业意见。
基金交易的风险︰
基金产品或服务并不等同,亦不应被视为定期存款的代替品。投资虽可带来获利机会,但每种投资产品或服务都有潜在风险。由于巿场瞬息万变,投资产品的买卖价格升跌及波幅可能非如您所预期,您的资金可能因买卖投资产品而有所增加或减少,投资基金的价格可升可跌,甚至可能变成毫无价值。因此,您可能不会从投资基金中收到任何回报。基于巿场情况,部分投资或不能实时变现。投资决定是由您自行作出的,但您不应投资于此产品,除非中介人于销售此产品时已向您解释经考虑您的财政状况、投资经验及目标后,此产品是适合您的。投资涉及风险。请细阅相关的基金销售文件,以了解基金更多资料,包括其风险因素。倘有任何关于进行交易或基金涉及性质及风险等方面的疑问,您应征询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本宣传品不构成对任何人作出买卖、认购或交易在此所载的任何投资产品或服务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任何保证且不应被视为投资意见。
本宣传品由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刊发,内容并未经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审阅。
「兑换赏」条款及细则
优惠条款:
1. 跨境客户专享外币兑换迎新赏:
· 推广期由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
· 此推广只适用于推广期全新开立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银香港」) 的「私人财富」、「中银理财」、「智盈理财」、「自在理财」服务(「综合理财服务」)的个人跨境客户(持有香港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国籍为中国;或 持有非香港居民身份证;或 非香港居住地址) (「合资格跨境客户」)。
· 合资格手机兑换客户须于推广期内以其单名形式持有的中银香港港元/外汇宝/人民币账户经中银香港手机银行成功兑换外币累计达港币10万元或以上,方可获享港币388元迎新赏(「外汇迎新赏」)。
· 外汇迎新赏只适用于经中银香港手机银行办理(a)以港元兑换为外币的交易、(b)以外币兑换为港元的交易 及(c)交叉盘兑换交易(「合资格兑换交易」)。外汇迎新赏并不适用于开立外币定期存款并同时叙做的外币兑换交易。
· 有关合资格兑换交易的交易日期、时间、兑换率及兑换金额,以及外币兑换总金额均以中银香港纪录为准。有关兑换金额将按交易当日中银香港的收市兑换价(以中银香港公布的为准)折算为港元计算。中银香港保留修订任何有关交易金额计算方法的权利。
· 每位合资格跨境客户于推广期内只可获享此奖赏一次。
· 此奖赏可与「跨境客户专享高达港币2,300元手机银行兑换奖赏」同时享用,但不能与「外币兑换港币100元迎新赏」或「高达港币2,000元手机银行兑换外币奖赏」或「全新发薪客户专享高达港币2,300元手机银行兑换外币奖赏」同时享用。
· 有关奖赏经中银香港核实无误后,将于2023年10月31日或之前以现金形式志入合资格跨境客户的非不动港元储蓄或港元往来账户内。
· 合资格跨境客户于推广期内及志入奖赏时,仍须选用其相应的「综合理财服务」及有关之非不动港元储蓄或港元往来账户必须保持正常及有效,方符合资格参与此推广及获得有关奖赏,否则有关奖赏将被取消。
所有获赠之奖赏不能转换其他礼品及不能退回、转让,同时亦不可作售卖用途。
2.跨境客户专享手机银行兑换外币奖赏:
· 推广期由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
· 此推广只适用于个人跨境客户(持有香港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国籍为中国;或持有非香港居民身份证;或非香港居住地址)于推广期已选用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银香港」) 的「私人财富」、「中银理财」、「智盈理财」、「自在理财」服务(「综合理财服务」)并于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未曾于中银香港手机银行兑换外币(包括买入或卖出任何于中银香港适用之货币) (「合资格跨境客户」) 。
· 合资格跨境客户须于推广期内以其单名形式持有的中银香港港元/外汇宝/人民币账户经中银香港手机银行成功兑换外币达以下指定累计金额,方可获享手机兑换外币奖赏(「手机兑换专属奖赏」):
· 手机兑换专属奖赏只适用于经中银香港手机银行办理(a)以港元兑换为外币的交易、(b)以外币兑换为港元的交易 及(c)交叉盘兑换交易(「合资格兑换交易」)。手机兑换专属奖赏并不适用于开立外币定期存款并同时叙做的外币兑换交易。
· 有关合资格兑换交易的交易日期、时间、兑换率及兑换金额,以及外币兑换总金额均以中银香港纪录为准。有关兑换金额将按交易当日中银香港的收市兑换价(以中银香港公布的为准)折算为港元计算。中银香港保留修订任何有关交易金额计算方法的权利。
· 每位合资格跨境客户只可获享此奖赏一次。
· 此奖赏可与「跨境客户专享外币兑换迎新赏」同时享用,但不能与「外币兑换港币100元迎新赏」或「高达港币2,000元手机银行兑换外币奖赏」或「全新发薪客户专享高达港币2,300元手机银行兑换外币奖赏」同时享用。
· 有关奬赏经中银香港核实无误后,将于2023年10月31日或之前以现金形式志入合资格跨境客户的非不动港元储蓄或港元往来账户内。
· 合资格跨境客户于推广期内及志入奬赏时,仍须选用其相应的「综合理财服务」,而有关之非不动港元储蓄或港元往来账户必须保持正常及有效,方符合资格参与此推广及获得有关奬赏,否则有关奬赏将被取消。
· 所有获赠之奬赏不能转换其他礼品及不能退回、转让,同时亦不可作售卖用途。
3.外币兑换点子优惠:
· 推广期由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
· 此优惠只适用于「综合理财服务」客户透过中银香港分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专人接听电话银行服务以电汇价以港元兑换指定货币或以指定货币兑换港元,方可享以下外币兑换点子优惠。
· 此优惠不适用于外币现钞兑换或透过「中银企业网上银行」进行之交易。
一般条款:
· 上述产品、服务及优惠受有关条款及细则约束,详情请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银香港」)分行职员查询。
· 中银香港保留随时修订、暂停或取消上述产品与服务以及修订有关条款的酌情权而无须事先通知。
· 如有任何争议,中银香港保留最终决定权。
· 客户需自行支付使用及/或下载中银香港流动应用程序或手机/网上银行所产生的相关数据费用。
· 请透过官方软件应用商店或中银香港网页下载中银香港流动应用程序,并注意搜寻的标识符样。
· 浏览人士使用中银香港流动应用程序或手机/网上银行即表示同意中银香港于流动应用程序或手机/网上银行不时所载之免责声明及政策。
外汇买卖风险:
外币投资受汇率波动而产生获利及亏损风险。客户如将外币兑换爲港币或其他外币时,可能受外币汇率变动而蒙受亏损。
人民币兑换限制风险:
人民币投资受汇率波动的影响而可能产生获利机会及亏损风险。客户如将人民币兑换为港币或其他外币时,可能受人民币汇率的变动而蒙受亏损。目前人民币并非完全可自由兑换,个人客户可以通过银行账户进行人民币兑换的汇率是人民币(离岸)汇率,是否可以全部或实时办理,须视乎当时银行的人民币头寸情况及其商业考虑。客户应事先考虑及了解因此在人民币资金方面可能受到的影响。
本宣传品不构成对任何人作出买卖、认购或交易在此所载的任何投资产品或服务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任何保证且不应被视为投资意见。
「存款赏」条款及细则
优惠条款:
1.此推广之推广期为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
2.客户需于推广期内经本行手机银行流动应用程序/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本行分行(「指定渠道 」)全新选用本行「私人财富」或「中银理财」(「综合理财服务」)(指客户须于 2023年1月1日之前6个月内未曾选用或取消中银香港的综合理财服务)(「合资格客户」),方可获享此「港币活期储蓄存款优惠」(「优惠」)。
3.合资格客户的港币活期储蓄存款每历日户口结余达指定金额(每个户口独立计算),可享年利率优惠:
4.合资格客户可于成功选用综合理财服务后首100个历日(「有效期」)内享以上优惠。有效期后的利率将按本行不时公布的港币活期储蓄存款利率为准。
5.利息按每日存款结余计算。利息派发按本行现行一般港币活期储蓄存款户口处理。
6.合资格客户需于利息派发时在本行仍持有有效的港币活期储蓄存款户口,否则本行有权取消优惠而不作另行通知。
7.上述之储蓄存款年利率优惠只供参考,本行保留随时更改上述年利率之絶对权利。
8.中银香港保留随时修订、暂停或取消上述产品、服务与优惠以及修订有关条款的酌情权而无须事先通知。
9.优惠名额有限,额满即止。
10.如有任何争议,中银香港保留最终决定权。
11.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歧异,概以中文版本为准。
一般条款:
· 上述产品、服务及优惠受有关条款及细则约束,详情请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银香港」)分行职员查询。
· 中银香港保留随时修订、暂停或取消上述产品与服务以及修订有关条款的酌情权而无须事先通知。
· 如有任何争议,中银香港保留最终决定权。
· 客户需自行支付使用及/或下载中银香港流动应用程序或手机/网上银行所产生的相关数据费用。
· 请透过官方软件应用商店或中银香港网页下载中银香港流动应用程序,并注意搜寻的标识符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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