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太太 | 刑事律师戏说《狂飙》大结局
就着标题先自我介绍一下,大家叫我杨太太,因为我先生姓杨;但我本人姓徐,是一个专业的刑事律师,大家平时也叫我徐律师。
最近把《狂飙》刷完了,挺好的一剧,特别具有教育意义。里面的案件也多有真实出处,看得出编剧是下了一番苦工的。更难得的是,这部剧集中体现了人性的复杂性,里面很难说有一个“百分百”反社会的坏人,负面人物也都各有各的有情有义的一面——这确实是更贴近真实的生活。
《狂飙》最后一集搞了个大审判,各个人物也按照剧情领了各自的判决。但这集看完心里多了很多问号,请允许我作为一名刑事律师在这金鸡蛋里挑挑骨头,写篇戏说的文章,供大家茶余饭后一笑。
第一,高启强的一审案件可能存在事实不清的问题
《狂飙》里京海市公安人员的业务水平绝对是超一流的,但是京海市法院的同志写判决貌似就写得过于简单了。
判决书中说,被告人高启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绑架罪、放火罪、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强迫交易罪、组织卖淫罪、开设赌场罪、行贿罪共十一个罪名。
罪名这么多,但是判决书看上去就只有几页纸——这不正常。
咱们刑庭的判决书里,要把各个罪名的犯罪经过、事实、证据一一罗列,有的甚至还会摘录一些证人证词。咱们办过扫黑除恶的同志们都知道,真实的黑社会案件的判决书,一般呢,它就是一本书,像这样的:
如果高启强的一审判决书就这么几张纸,那大概率在这个判决里,事实可能也没有论述清楚,辩护人和公诉人可能也没有充分辩论,所以高启强最后很复杂的这个表情,嗯,也可能是因为对一审的法律援助律师相当不满意。
第二,高启强一审没有给他自己请个专业的刑事律师
比较明显的证据是,高启强宣判的时候,他的刑事律师居然没有到场!
高启强是一个死刑的案件,哪怕他的刑事律师再忙,最后判决的时候一般总也会到场,不然后面如何向高启强的家属交代呢?这就好像医生没治好病人,出来也总要和家属说一句“我们已经尽力了”。
如果大家看唐小虎的宣判,唐小虎右手边是有个律师的。
但是回到高启强的宣判,全程没有一个律师的画面。
大家可能会问,那会不会高启强的律师其实是在的,只是镜头没有切换到?我认为不太可能,因为法官在宣判的时候,是这样说的:
“依照xxxx等相关规定,现在判决如下:被告人高启强犯xxxx罪,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看着好像是没啥问题,但是事实上缺了一个“全体起立”。
因为如果公诉人和律师在场,很少有法官会让律师和公诉人站立全场,一般法官会这样说“现在判决如下:(书记员:全体起立)被告人高启强犯xxxx罪……”
但是这个宣判庭,书记员竟然都也没有喊全体起立,所以估计现场可能也没旁人儿了。
第三、一审宣判庭还有一些其他疑点
一审法官在宣判判决书的时候说:“公诉人指控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本院予以支持。”
看清楚,是“各被告人”。也就是说,本案有至少两个被告人。而且这个案件有多个被告人也很合理,因为黑社会的案件,审理高启强的时候,大家都会相互指证,律师和公诉人也要交叉盘问,这样的案件如果分案,只审一个人,审清楚的难度很大。
但既然是几个被告人的案件,宣判的时候,大家要站在一起,一起听判决的呀!但是这个案子里,高启强竟然是单独听判决的,这也很奇怪。
还有一点更奇怪的事情是,京海市这么大的一个案件,公开审判的案件,竟然没有一个旁听人员,也没有媒体记者,也不知道有没有网络直播。这个展开还能说很多,比如为什么编剧会犯这样的错误,实践中又是怎样的,但是字数有限胆子也有限,这里就不展开了。
我老公说我写到这里就真是鸡蛋里挑骨头了,可能大家潜意识里觉得给高启强这样的人请不请律师也不重要,有没有媒体监督也不重要。但是实际上,刑事律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并不小,我们也是实现法治社会和公平正义的重要一环,所以高启强没有请一个专业律师实在是本剧的遗憾。
第四、高启强的死刑真的执行了吗?
在电视上,大家看到的是高启强的一审判决。但是死刑案件,经历了一审判决以后,还要有二审判决,二审判决以后,还有一道死刑复核程序。这三道程序都过了以后,才是他真正领盒饭的时候。
所以,光一审判决死刑,不能表示他肯定就被执行了死刑。
有意思的是,电视剧好像也没把这件事拍清楚,有几个细节:
1、安欣警官在看守所里见到高启强的时候,安欣问的第一句话是:“怎么样,适应吗,在里面?”
如果高启强已经快死了,为啥安欣还要问他在里面“适应不适应”?听起来不像要枪毙,倒像是他要坐牢很久的样子。
2、高启强最后被叫走的时候,管教和他说:“高启强,时间到了,该走了。”高启强眼含热泪,然后他穿了一件蓝马甲……
可是,可是,可是,死刑犯一般不穿蓝马甲啊……
所以这个时间到了,到底是指死刑的时间到了,还是指他换监室的时间到了呢?
另外,按照高启强的性格,他被执行死刑的时候,我感觉他被执行死刑的时候,大概率是觉得自己死得其所,应该也不会哭吧……
最后,说说安欣给高启强带饺子吃的事儿🥟
在这里,首先要表扬剧组。很多剧组会以为,一审判决以后,当事人就被关到监狱里去了,这是不对的。一审判决以后,当事人还是在看守所里。在《狂飙》里,剧组甚至还特别给了这里一个镜头,让人看到高启强这时候是在“京海市第一看守所”。
在这些细节上,本剧做得相当好,点赞👍
但是呢,剧组也犯了一些小错误。比如当安欣在看守所的“会客室”里会见高启强的时候,通常看守所是不可能让安欣给高启强带饺子吃的。
看守所的警官想法非常单纯:“我不管你是谁,万一你带的吃的里面有毒怎么办?这个人哪怕是死刑了,死刑前也不能死在看守所。”
而且安欣警官是知道按规定不能给这些对象带吃的的。就在第一集里,还集中表现了一下,安欣警官把给警察自己的饺子给了高启强吃。既有温情,又不违反规定。
总之,现实生活中像这样带一盒饺子给死刑犯吃的可能性实在是不大。
所以传闻里所谓死刑犯死前吃的大餐,一般都是看守所自己安排的。看守所虽然名字听起来冷冰冰,有时候还是有人情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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