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这样了,警察也不开枪?!"
真写稿,写真稿
2月,孝感某街边停车场一毒贩驾车慌忙逃窜,一辅警被擦撞后重摔在地,另一民警抓住车窗内毒贩手臂,被拖行30多米后仍不松手。监控视频流出后,网友致敬英雄的声音不绝于耳,但也有人提出了疑问:
“为什么不直接击毙?不专业!”
“警察的枪干什么吃的?”
情况如此危机,为什么还不用枪?带着疑问,笔者采访了全国各地多名一线警员。
部分网友评论
01
关于这个问题,民警小王想说的话很多,又不知从何说起。
在刚刚过去的新春佳节,小王和家人并不好过。面对家人的哭诉和同事的痛心,小王仍旧怀疑——再来一次,自己会不会拔枪?
春节前夕的某次警情中,面对步步紧逼、持刀劈砍的犯罪嫌疑人,小王的手在枪套上摸了又放。最终,他心一横和辅警一起冲了上去……醉汉被制服时,小王的大腿被砍伤淌血不断,同事手臂也被劈砍得鲜血淋漓。
小王的前辈、当地一位从警多年的警察对我说:“小伙子糊涂啊!万一砍到腿部大动脉呢?这种情况,宁可给战友送牢饭,也不想看到他挂在墙上。”
两名警察不幸负伤,在医院跨了一个年。但他们也算幸运,至少没有“挂在墙上”。
另外一位老民警则展示了2017年某现场的一张照片:照片中,一名腰腹部血肉模糊、手掌有多处防御伤的年轻男子倒在街上。照片里的年轻男子阿虎,系S省G市某中队的反扒便衣民警,他在与盗窃嫌疑人搏斗的过程中被刺成重伤。
此事在当地引发了舆情,不少网友炸锅了:民警倒下前,配枪明晃晃地露在腰上,他有枪为啥不用呢?
与之相反的是,近年亦有多起处突民警果断依法开枪,击毙嫌犯或袭警者的案例。
为何一些民警在生死时刻也不愿开枪?他们与主动击发的警员又有何差异?
在试图寻找答案之前,我们得先简单捋一捋警用配枪问题:
1957年,公安部订制了新中国首部警械相关规定,即《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和警械的规定》。之后,关于警察配枪的法规不断更迭。从普遍配枪导致滥用,到严格管控刀枪入库,再到“昆明事件”后处突反恐配枪,警察配枪存在明显的“周期率”。
严管期间,个别城市还短暂出现过领导加码、从而“枪弹分离”的情况。遇到突发事件,持空枪的警察需与持对应子弹的警察“会面合体”,才能获得武装战斗力。
现在针对如何规范使用枪支,《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国务院令第191号)、《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戴使用枪支规范》(公通字[2015]2号)等法规均作了明确要求。
“简单来说,绝大部分一线派出所值班组都配枪了,部分城市执勤交警也会配枪,皆为持枪证的警务人员。枪是流动的,24小时备勤的小组称为值班组,原则上必须带枪。快速反应点例如机场等也必须配枪。”Z市某区的警察阿阳告诉我,“我们派出所换班交枪时,除了交接枪的两人,还有一至两名监交人,接枪人要对枪支进行检验,包括枪支状况,子弹数量,是否上膛等。不过这也不绝对,还得看各地的规定、治安情况和警力。”
笔者在采访中发现,城市和农村、沿海城市和内陆城市、新农村和精准扶贫期间脱贫农村的情况千差万别,因此各地的细则也不尽相同。例如,受访民警刘哥所在的城市,要求上一个值班组枪弹入库后再由下一个班组申请出库,为非接触式交接。阿乐所在的派出所,则由所领导和值班组骨干民警分别配枪、接触式交接。阿乐笑呵呵地补充:“我们领导很有担当,遇到突发情况都是所领导带枪先上。”
02
在配枪意愿方面,受访警察们有一定分歧且理由高度趋同:值班时积极配枪的认为“配枪合法合理”、“是生命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对目无法纪份子的威慑”;支持配枪但自己不愿配的理由多为“治安好用不上”、“枪太重戴着难受”、“不敢用”等。
阿星属于前者,他和辅警曾在扫黑除恶期间突遭黑恶势力围攻并负伤,他表示:“不能谈枪色变。我现在每天佩枪也是吸取了扫黑除恶期间的经验教训。而且辅警们没有警械,生死时刻却也毫不犹豫地往前冲,我作为配枪民警,紧要关头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开枪。”
所长阿明表示:“咱们国家确实整体治安好,但一线危险性对抗也是常态,所以我认为枪不一定会用到,但一定要有。”对于老龄警员不愿配枪,他说:“老同志因为身体素质退化、应急能力变差以及过去缺乏专业训练,也不会让他们配枪。现在警校出来的警察都经过严格的射击训练,派出所平常也有射击训练,每年各省厅还会考核,每两年统一战训啥的。”
民警进行射击训练。新华社记者 韩旭 摄
一位身处边境、多次出生入死的公安领导阿洪旗帜鲜明地说:“从警十四年,我开过5、6次枪,都是面对生命威胁时的鸣枪威慑。说实话,很多歹徒放弃冲突正是因为顾虑到警察真会开枪,不然谁都可能上来和你干一场。如果连自己的生命安全都得不到保障,谁还会拼命去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我是积极支持一线民警合法开枪的,出了舆情,我也会查清楚再做处理决定。”
前者的观点不难理解,后者中“不敢开”的理由更值得我们探究。
“我也就在警察靶场走马观花地摸过枪,自觉自己射击水平有限,所谓‘枪在手、心会抖,怕丢怕抢怕走火’。”
“我们当地治安好但鸡毛蒜皮的警情多、警力又少,所以值班时我都把枪锁在所里的,实在不想戴着那么重的东西满辖区跑。”
“若造成人员伤亡,心理负担重。”
偏远G省的一位警察想了又想,再三确保不会暴露个人信息后坦言:“自从十年前张警案判决后,有时我是宁可赌一把负个伤,也不想用枪的。”他口中的张警案,是一些警务人员私下提及、用以警示自己的“前车之鉴”。
当年,法院审理查明,涉事警察在处警过程中,遭到本在斗殴的三名醉汉围攻,被推搡并摔入路边沟里。涉事警察起身退让并掏出手枪朝天鸣枪示警,在被醉汉扑扯过程中再次退让并再次朝天鸣枪示警。随后,四人在抓扯中,涉事民警连续击发三枪,致其中两名醉汉中弹死亡。案发后,涉事民警用手机分别向县公安局和镇负责人报告此事,并在现场等候处理。法院认为,被告人防卫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其他案件立功表现及自首情节依法减轻处罚。最终,涉事民警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尽管受访者们的配枪意愿、用枪情况有别,但枪作为一种高致命性的武器,管控与使用必须慎之又慎。除了人民警察使用武力的高度克制,或许也因为在我国,即使是紧张的抓捕对抗现场,也大多处于民事环境之中。身处高紧张、高对抗状态的警察,担忧的是“掏枪难、收枪更难”。
这个“收”有两层意思,第一种是当时的事态难“收”。
例如,在一些宗族势力严重的农村地区,不管是亲戚内部矛盾还是窝藏犯罪分子,不管是搞封建迷信还是聚赌。“只要触及氏族或村霸利益,你敢对他‘武装控制’,他就敢对你‘法不责众’。”扫黑除恶期间,被端掉的此类村霸氏族并不少。
一些民警回忆:
“指着自己脑门胸口逼近警察,叫嚣着‘有本事打死我’还算好的,遇到冲上来想抢枪、砸执法记录仪的,才是最要命的。”
“别说开枪,紧急对抗时,枪一出现反而吸引群众围观的事件不在少数。”
2020年C市一男子(后被证实系精神病患者)在步行街劈砍行人、寻衅滋事,并袭击赶来的巡逻民警。民警掏枪警告却“吸引”了不少民众前来围观,甚至在紧张的对峙时刻,大楼里还有民众探着半个身子“合影拍摄”。开篇案例中,小王及阿虎抓捕嫌犯的现场,同样也有路人“赶来”近距离摄像。甚至,民警没有亮枪威慑,袭警者发现民警配枪反而上前抢夺的事件也并非孤例。
袭警者抢夺民警手枪(右手),吸引大量民众围观
阿星以孝感停车场事件为例分析到:“闹市区和人员密集场所,射击时机可能不成熟或环境不可控。我相信那几位警察采取的措施已经是当时最好的选择了。因为他们才是面对现场的第一决策人,也是真正把握时机的执行人。而且面对的是毒贩,枪毙可能就断了链条,也可能刺激对方导致情况更不可控。我们处置原则就是将伤亡降到最低。”
诚然,无数危急时刻,处突民警为了践行“将伤亡降到最低”的理念,本能反应是选择“伤”自己,甚至来不及思考是否会“亡”。这不应该端着上帝视角、反复回看监控细节的人苛责“怎么不开枪”,“为什么不打车胎”。
03
退一步说,即使没有开枪,警情一旦涉枪,后续也很难“收”场。
一方面,程序上需要警务督察牵头,纪委监察、法制部门参加,会同有关警种进行调查。责任民警立即向配枪部门负责人做口头报告,24小时内向所属配枪部门提交书面报告,检察院提前介入调查所在单位,形成调查验证卷宗等。对此,受访者们并不排斥,他们认为“严格规范用枪是必须的”、“毕竟警察队伍自身素质良莠不齐”,“枪作为一种致命性武器,警察用枪是否合法合规,也理应受到广泛监督”。
难“收”的关键在于另一方面——舆情。在一些舆情中,某些“监督声音”对一线执法已经规范到了“严苛”的程度。
一名警察感慨:“短视频时代,一些别有用心或者单纯追求流量的人,往往在一些舆情中捏造事实,甚至质疑警察合法使用武力的必要性、严肃性。这也使得警方处于被动之中。”
比如,2019年1月,C市3名警员至某小区处理邻里纠纷,一方当事人却突然持刀攻击民警颈部和胸部。民警负伤后闪避,掏枪警告无效后开枪击伤袭警人,被击伤者在家中身亡。尽管警察开枪行为得到上级部门充分肯定,但网上仍有声音不断攻击、质疑。
一位民警无奈地说:“就是奥运冠军也有脱靶的时候,一些舆论希望我们在突发的高对抗情况下精准射击,真没有几个做得到啊。我选择不带枪甚至不怎么使用警械,就是怕舆情失控给家人添麻烦、给团队招黑。也许徒手夺白刃,是舆情最不容易失控、也是某些平台海量看客想要的最好结果吧。”
影视剧资料图
而目前最难堪的正是,短视频时代,网民被海量垃圾甚至虚假信息淹没。发生舆情时,权威严谨、有理有据的报导很难传开,几分钟甚至几十秒的断章取义、颠倒黑白的小视频却热度爆表。
此外,小王所在片区,一位警员犹豫再三后告诉我,小王可以依法开枪却选择“硬上”的情况,可能还与空降到当地“镀金”、只呆一两年的领导有关——“双方都没受伤,皆大欢喜;出现伤亡的话,民警受伤不用追责,嫌犯受伤死亡要追领导责。”
以上便是部分受访者在抓捕遇到对抗时不愿开枪的理由。
结语
总而言之,在值班配枪用枪意愿方面,就笔者的采访对象而言,年轻警察比老警更愿意配枪用枪;身处边境或其他维稳处突地区民警比大城市民警更愿意配枪用枪;内陆经济欠发达、政务警务分流不充分、纠纷冲突由公安大包大揽地区的民警比沿海民警更愿意配枪用枪;领导系一线做起的单位比空降领导的单位更愿意配枪用枪;宣传工作扎实、对舆情反应迅速的地区民警更愿意配枪用枪。
同时,多位受访者表示,希望各地为一线警务人员配齐更为实用的防刺服等装备;强化警械使用培训和规范管理;从严遴选程序,从团队中选拔身心素质更高、更适合配枪的警察持枪;增强民辅警使用武力的战术训练,提高警惕性和自我防护意识等。
2022年,河南110共接警2529.3万起、日均7万起,江苏110接警超3609万起,每天近10万起……在巨量警情的背后,基层派出所在大量执法实践中,难免陷入如何合法使用执法武力的焦虑之中。这既是执行法律的最后手段,也是法律理论与实践的一个重要结合点。
2015年,公安部发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带使用枪支规范》,不仅列出了警察可以直接开枪射击的15种情况,进一步增强警察用枪的底气,也在警察佩带、使用枪支方面做出更为规范安全的规定。
2022年8月,公安部党委印发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强化警械装备使用培训和规范管理;深化全警实战大练兵,加强基础技能训练、警务战术训练和“最小作战单元”现场处置、涉险区域执法急救等专项训练等。
警察开枪权既需要被制度和法律加以规范,也不能因噎废食,令一线处突警员畏首畏尾、左右为难。
最后,笔者援引一位受访警察的话做总结:
“任何时候,质疑都会有。提高规范用枪能力水平是必须的,但不能把开枪视为‘烫手山芋’,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不是个人与对方发生冲突,而是代表国家法律。这是在捍卫执法权威、威慑其他暴力犯罪、保护民众生命安全。”
“也许一个警察一辈子都没有机会开一次枪,但不代表就不会遇到那个时候。有些危险不仅威胁警察生命,更威胁群众的生命安全,当暴力事件发生时,警察依法开枪果断处置,可能将更大的暴力事件消灭在萌芽阶段。要知道,一个敢对带枪的执法警员激烈对抗的人,肯定是有熊心豹子胆去做更多坏事的。我相信全国绝大多数一线民警以及民众,都是支持警察合法合理用枪的。”
(受访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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