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绪激动咬伤民警,主观恶性不大,袭警嫌疑人喜提不起诉
消息来源:“某某检察”,2023年3月1日
为切实促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近日,某某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袭警案进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义务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被袭民警、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均到场参加听证。
2022年7月19日凌晨0时许,犯罪嫌疑人易某某因其母亲与他人冲突一事前往派出所,冲撞值班警务人员,在办案区不听民警劝阻,采用撕咬的方式将正在处理警情的民警左小臂咬伤。经法医学人体损伤鉴定,民警伤情符合轻微伤。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经阅卷发现犯罪嫌疑人供述出现反复,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其辩解自己不构成袭警罪,经过承办检察官多次与犯罪嫌疑人沟通,讲明袭警罪的犯罪构成、危害后果,经过耐心释法说理,犯罪嫌疑人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向被袭民警道歉并取得谅解。
听证会现场,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案件事实,并就案件事实的审查认定、法律适用及拟作出相对不起诉的理由进行阐述。与会听证人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一致认为该案系犯罪嫌疑人情绪激动引发,主观恶性不大,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积极赔礼道歉且已获得被袭警察的谅解,矛盾纠纷得到化解,检察机关对案件事实认定清楚、定性准确、听证程序合法,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拟作不起诉处理。承办检察官当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训戒,犯罪嫌疑人易某某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深深的愧疚,向被袭民警再次表达歉意,表示已深刻认识自己的错误,以后一定汲取教训,认真悔改。
某某市人民检察院将常态化、规范化地推进检察公开听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进一步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真正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人民警察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肩负着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维持司法秩序、执行生效裁判等重要职责。人民警察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遭受暴力侵害,不仅危害民警人身安全,更严重损害国家法律权威、破坏国家正常管理秩序。广大人民群众应树立和强化尊法守法意识,敬畏法律,尊重执法者,自觉配合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切不可实施暴力袭警的行为,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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