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力量!禁止中国公民买房,美国德州紧急叫停!买房过户,竟暗藏“合法排华”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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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布碌仑同城Brooklyn58)
今年1月,德州参议员Lois Kolkhorst提出SB147法案,其中拟禁止华人在德州买地买房的条款备受争议!
好消息是,华人的声音被听到,德州共和党籍州参议员科尔克霍斯特(Lois Kolkhorst)已经表示将修改法案,不再针对公民颁布禁令。
科尔克霍斯特表示,法案将进入委员会审议,条文将会有所修改。
她表示自己聆听各界对于法案的关切之后决定调整方向,法案条文将改成只禁止外国政府在德州购买房地产,不会禁止外国公民置产。
科尔克霍斯特还指出,听取各界对于法案的忧虑之后,经过修改的委员会版本将清楚界定拥有双重国籍者、具有合法居留权者都可以购买房地产。
去年12月,科尔克霍斯特提出的SB 147法案提议禁止朝鲜、伊朗、俄罗斯或中国的公民在德州拥有房产(包括房屋和住宅),随后德州州长Greg Abbott表示如果法案通过,他将签署并同意。
Abbott的表态引发了德州华人,乃至全美各地华人的不满。
德州民众上个月发起废除“德州参议会第147号法案”运动,不止华裔,还有其它族裔民众都来声援该运动。
很多华人认为这与1882年美国的“排华法案”(Chinese Exclusion Act)以及19世纪及20世纪期间充满种族主义的“外国人土地法”(Alien land Laws)如出一辙,还有其它亚裔认为法案的通过会对自己的未来造成影响。
整整一个月的时间,整个亚裔群体一直致力于消除SB147法案,他们在德州各大主要城市抗议。
华人文化中讲究隐忍,但是在美国这个多族裔融合的国家,是个弱肉强食的社会,每一个族裔,每一个群体的声音被关注不是一瞬间的,都历经几代人的不懈努力。
华人要想让这个社会里拥有自己的声音,需要用手中的选票,用自己的抗议,用自己的支持去改变和纠正现状。
坏消息是,法案并没有提及H-1B工作签证持有人和F-1学生签证持有人,因此,在美国移民律师眼中,这部分人仍受到限制!
另外一个坏消息是SB147并不是德州唯一针对外国人持有住房的法案,另外2个蓄势待发的法案更阴险。
H.B. 2788:违者土地房屋,没收充公
➤违反外国人、外国机构购买不动产条例,将受到刑事处罚,不动产恐被没收。
➤哪些特定国家受影响,将由州长决定
➤禁止购买不动产的个人不限于:被美国执法机构认为跟外国政府或军队官员有密切联系的个人,某些特定国家的政府官员或军队官员以及与他们有一级血缘关系的亲属
➤如果某些特定国家的公民,违反规定,故意购买德州不动产,即构成犯罪
➤惩罚方式包括:罚钱,向本州支付250,000美元或违反规定的房地产市场价值的50%。(两者中哪个数额高就用哪个数字)
SB711:卖方基于买家身份撤offer,不必赔偿
➤房子closing前10天,外国人购买德州房产时,需要填写一份表格交给卖方,明确:买方是否是外国人,外国企业,外国政府,或代理人,信托人
➤最迟要在房子Closing前10天提供
➤没提交这份表格,卖方不得出售给外国人
➤即使提交了这份表格,卖方也可以撤回offer决定,不需承担任何赔偿
➤法院应驳回任何针对卖方的诉讼
提案内建立了一个申报制度,要求包括中国公民在内的4国公民,在买房过户的10天以前,需提前填写一个TREC表格,来声明自己来自于这4个国家,那么卖家可以选择继续履行或终止合同。
卖家在依据表格终止合同时,买家不得向卖家提出要求赔偿损失,也无法起诉政府。
也就是说,卖家可以找个借口随时反悔,或者如果怕麻烦,一开始就根本不卖给“华人姓氏”的买家,使得华人在所有不动产交易中都处于明显劣势地位。
等同于,将权利放宽给房屋卖家,卖家可以“合法歧视”华人买家,终止合同,而并未通过政府的事后审查。
也就是说德州政府用此招把决定权下放给卖家,所谓的“歧视”“不公”都转嫁到普通百姓身上,政府隐身其后避免被诉。
法案链接:https://legiscan.com/TX/text/SB71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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