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二代”们再混蛋,也证明不了罗翔呼吁错了社会2023-03-09 12:03这是两码事。前两天,沉寂了很久的罗翔老师发了一篇“一个人犯罪影响子女考公,这公平合理吗?”然后被骂上了热搜。原因是罗翔在这篇文章中认为,一人犯罪,三代不能考公务员这个规定是不合理的。“惩罚的根据应该以报应为主,功利为辅。只有当人实施犯罪,才能施以刑罚。无论能够实现多么美妙的社会效果,都不能突破“无罪不罚”这个最基本的底线。”罗翔老师的道理说的很美妙,但无奈的是,大多数人似乎压根不愿意听他说这个道理。他被主张严惩罪犯的人骂为“圣母婊”、甚至是“为贪污犯洗地”。而这些反驳当中,有一个人的名字被提的尤其多——曲婉婷。给不了解曲婉婷的朋友简单科普一下。曲婉婷原本是个华语歌手,曾去加拿大学习音乐、并以一首《我的歌声里》走红。此人平时接受采访时洋范儿十足,说话带英文腔、旅游去普吉岛、连谈恋爱找的都是老外,平素关心素食主义,主张些“牛奶都被人类喝了,那小牛喝什么呢?”之类的东西……总之乍看上去,这人似乎应该是那种海外华侨富二代、家里在国外做生意、日进斗金,所以才不差钱来玩音乐的感觉。可是后来一起反腐案,揭了她的老底——原来她就是个地地道道的东北妹子,小时候恨不得喊“翠花上酸菜”那种。她能装的这么“洋”的唯一原因,就是因为她有个被她视为“英雄”的妈妈张明杰。据公开报道,这位时任哈尔滨道里区副区长的老妈,利用主管国企改制的职务之便,贱卖国有资产,将单土地价值就超23亿的哈尔滨原种繁殖场,以6160万的价格卖出,吃了大量回扣。还虚构土地使用权转移,骗了近3.5亿征地款……在贪了这些钱之后,身为单亲母亲的张明杰得以支持她的女儿去追她的“音乐梦”,她们家九十年代就摆上了万元的钢琴,曲婉婷想要出国留学,就去加拿大最大的公立高等教育学院,学费一年近二十万,一读就是9年……所有这一切都发生在国民收入尚且较低,深陷下岗潮的东北收入更低的上世纪末、本世纪初,虽然曲婉婷一直号称自己“追梦”花的钱都是她家的合法收入,但说真的,真的只有鬼才信这鬼话。而在其母亲东窗事发之后,她在社交媒体上,诉说自己非常痛苦,天天以泪洗面,每年都为母亲叫冤。可另一方面,她又死活不肯回国,依然在海外过着三天两头一个party,纸醉金迷、一掷千金的生活——当然,她依旧坚称,这些钱都是自己挣来的。对于这么一个“贪二代”,群众当然恨的牙根痒痒。所以罗翔老师一说“个人犯罪不应该株连子女。”很多人本能的就想到了她,然后质问罗翔老师——“曲婉婷们听你这么说,要笑死了。”“曲婉婷:罗老师懂我!”“别说了,再说曲婉婷要连夜回国了!”把这个名字搬出来一质问,当然就会觉得罗翔老师的提议很荒诞。可是如果你肯破除网络的迷雾,稍微深想那么一丁点,你就会发现,网友们骂罗翔所抖的这个机灵,看似巧妙实则扯淡。只消问一句,已经移民海外、开豪车住别墅的曲婉婷,她真的会在乎被剥夺了考公务员的权利么?你跟请曲婉婷这样的人说,因为你妈是贪污犯,你受了她的好处,所以作为惩罚,我剥夺你考公务员的权利!她会有怎么回你?她肯定只会嗤笑一声:“剥夺就剥夺呗,你们请便!”是啊,人家在国外卷着老妈留下的海量赃款吃香的喝辣的不好么?曲婉婷的脑袋得被什么门缝给挤了,才会抛下这种贪二代清闲日子不过,哭爹喊娘的非要回国来参加公务员考试,考个小编制,每天按时点卯上班?你看,这就是骂罗翔的网友思维逻辑中的扯淡之处——他们按照自己的生活状态去理解,本能的认为考公务员是一种多么了不得的“权利”、“福利”,觉得一旦金榜题名、捧上铁饭碗、就“上岸”了,有多么了不得。而他们不知道的是,他们所无比诊视“上岸”,对张明杰、曲婉婷这样的家庭来说,其实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张明杰之所以这么疯狂、不顾廉耻法律的贪,图的是啥?难道是让女儿接着考公务员么?别扯了。公务员对她们这样的家庭来说就是一个跳板,等到你抓住张明杰,想用“一人犯罪,三代不能考公”去惩罚她们的时候,她们早已经把自己后代送到了这条规矩惩罚不到的地方了。甚至我们可以推想,正因为有了这样的规矩存在,张明杰们在贪的时候还会多了一份“紧迫感”——要赶紧多捞,争取一代人捞够本,因为一旦东窗事发,子女就没机会了。你看,这才是现实中的法律。法律不是死的,它是能动的参与到社会的运作中的。当我们制定一条严厉的法律,希望它能“扫除一切害人虫”的时候,你要想到那些本应受制裁的人并不是死的,他们根据这条法律制定相应的对策,最后很可能产生的就是这种“扑空”的情况——我们跟曲婉婷们说:不让你考公务员!曲婉婷们却说:不让考就不让考呗,我爸妈早知道了,所以已经替我捞够了。而这条本来想制裁曲婉婷们的规矩,真正能打到的人是谁呢?很可能真的就是罗翔老师说的那些确实无辜的子女,他们没有从父母的犯罪当中获得什么好处。因而和我们一样还要在这个尘世里混,想要争取一个捧铁饭碗、“上岸”的机会,你就因为个出身问题,把他这个机会剥夺了,你觉得他们会怎么看待社会呢?当然我知道,即便我这样分析了,告诉你这条棒子打不到该打的曲婉婷们,很多人依然也反对罗翔主张的放弃这条棒子。因为他们思考法律问题的时候,秉持的是一种“能可错杀,绝不放过”的前现代司法原则。这种思维的底层计算其实是:我父母没有犯过罪、我这辈子估计也不会犯罪,对我来说都是只有收益,而无损害的。可是,就像我在《为啥最迷恋 “乱世用重典”的,往往都是草民》一文中已经阐述的,任何过重或不当的刑罚,都是具有外溢性的,一旦被制定出来,它在执行中绝不会老实的待在一个法条里,而一定会外溢出来,“污染”其他的法条——就比如罗翔说的“个人犯罪影响子女考公”这个规则犯罪者的子女当中,也许会有曲婉婷这样的人,也许是少数,也许很多,但绝对同样存在没有跟着犯罪父母“沾光”的子女。把一种惩罚无故的加之于这些人的身上。这种做法最有隐患的地方在于,它突破了现代法律对个体“无罪不罚”这个底线。而这个底线如果可以突破,所有人都是在危险当中的——如果你认同一个人即便没罪,但社会为了实现法律的功利主义目的(宁可错杀,绝不放过),依然可以惩罚他。那等到某一天,等这种逻辑运用到你自己头上的时候,你会不会喊冤呢?因而,与大众普遍偏好的“宁可错杀、也不放过”不同。罗翔老师所主张的“宁可放过,也不错杀。”恰恰是现代法学精神的基石,人类是用无量头颅无量血,才换来这个常识的。我们今天知道,当且仅当这块法律基石存在的时候,个体才能免于被公权力掌握的刑罚无故威胁的恐惧。罗翔老师提醒大家不要遗忘了这个基本原则,他这样提醒,其实是在保护我们所有这些个体。你可以不赞同他的某些推论,但请不要辱骂他、否定这块现代法学体系的基石——否则你也太不识好歹了,像个刚出山顶洞的野蛮人。曲婉婷们半根毫毛都伤不到,反而通过打罗翔这个“公知”,再次论证了一番自己无辜受罚也是活该,你图啥呢?一篇短评,不想多写,结尾再谈两个对此事的观感吧。第一,是从罗翔老师一提“犯罪者不应牵连子女”,网民就一片片喊“曲婉婷点赞”之类的嘲笑中。我再次感觉到,互联网(尤其是某博和某乎这种鼓励发短文的平台)真不是什么讲理的地方,而是个抬杠、抖机灵的地方。相比老老实实的写文论证、逻辑推理,喊口号、抖机灵、乱抬杠,总在这种平台上拥有更强的生命力。比如除了“曲婉婷点赞”,此次嘲笑罗翔的另一个著名抬杠,是某博某600万粉的大V说的一句“凭什么?一条狗咬人,还三代不能当导盲犬呢!”与曲婉婷那个段子好歹还能讲讲理破一下不同,这个段子连理你都不知道跟他从何讲起——把人直接当成狗来讨论了,还有这么多人跟风点赞,觉得他这个类比有理。网络给受众养成的浅层思考习惯可见一斑。第二……我直接化用了押沙龙老师的一段总结好了,因为我觉得他说的已经很反映我心声了:这个世界上,最欢呼酷刑重典的,往往就是酷刑重点惩治的弱者;总鼓吹“铁血决定一切”的,往往都是总被铁血决定的绵羊;最喜欢“黑暗森林”理论的,玩起黑暗森林游戏通常都活不过第一集;这些人,他们能好端端的活着,只是因为那些真有决定权的人,把他们说的话,都当成了放屁……冷静思考,远离抬杠;珍爱常识,保护罗翔。全文完本文3500字,感谢读完,喜欢请三连,多谢。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戳这里提交新闻线索和高质量文章给我们。来源: qq点击查看作者最近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