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案,我们为什么如此愤怒?
思来想去,还是要为“唐山暴力伤人案”写几句…
案件的前因后果就不说了…
绝大多数人应该都看过那段4分零8秒的视频,不敢看的也大多通过官媒或自媒体的转述…
实在不知道咋回事,随便搜一下,满屏都是…
我就说点自己的看法…
第一、说实话,我年轻的时候目睹过几次暴力斗殴...
残酷和血腥程度,甚至比这次唐山殴打事件还要严重一些…
但是,六个彪形大汉群殴女性,下手如此残暴,还真是闻所未闻…
上次看到这样无耻残暴的案件,我记得还是在报纸上看「云南孙小果案」的细节…
撇开女权不谈,撇开法治社会不谈,就算在法治不彰的年代,只要不是人渣和畜牲,都不会认为打女人是一件光荣的事情…
这个案件,已经触犯了我们最基本的道德人伦底线,必然会激起公愤…
我也注意到网上的一些恶臭言论…
什么“凌晨两点吃烧烤的女生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什么“不要在公众场合扫男人的面子”…
最离谱的是,某法学院学生居然与施暴者产生了共情...
他说:“其实喝醉了的男人,我觉得我要是喝大了跟他差不多,也就后劲没他大,谁TM敢跟我逆着来,我肯定neng死他。”
校方对该学生给予警告处分…
不过,如果他真如自己描述那样,喝醉了就会“谁TM敢跟我逆着来,我肯定neng死他”,那还真得小心点…
作为一个法学院学生,难道他会不知道“生理性醉酒情况下的犯罪行为,要承担全部刑事责任。”
这样的人,毕业后成为一个律师、一个法务、甚至进入司法系统,合适吗?
当然,网上的这些不正常言论还是少数,支持者也寥寥无几,并不主流,也不必过分担心…
不过,我还是要敬告这些不正常的人(包括准备来我后台喷粪的家伙,小心我挂你们的留言出来),前文提到的那几个喷粪者都已经被网爆了,吓瘫了,道歉了,还是闭上你们的臭嘴吧,把屎憋回自己的肚子里去…
第二,有网友谴责现场群众不挺身而出、不见义勇为、不是男人的言论,值得商榷。
或许,现场的旁观者中,确有麻木不仁者,但不能以偏概全的指责所有人。
我看到后续报道中,有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在不知道现场有监控的前提下,用手机拍了视频,打电话报警,后来去警局做了口供,并提供了视频证据…
他也承认自己当时很害怕,不敢站出来,并因自己没有做更多事情而感到愧疚…
如果你看过完整的四分零八秒视频,可以看到,施暴者人多势众,手段极其凶残,对于普通人来说,这样的情况下,挺身而出是很困难的…
当然,现场有一个姑娘更勇敢一些,从监控视频可以看到,她试图冲过去,但被同行的男性朋友抱住阻止了…
据《新京报》报道,女孩在接受采访时说:
“有些网友说,周围的人好冷漠。说实在的,我能理解大家的愤怒,但我更能理解在场人的恐惧。当事情真实发生在你身边的时候,你很难去做出判断,很难知道应该怎么做。”
她还说:“其实我也挺后悔的,我也会问自己,除了报警为什么没有上去帮一下那个女孩?但是我又知道,我上去之后,也只有挨打的份,报警是那时的我唯一能做的事了。”
我觉得,这话说得挺实在…
那个小伙子,这个小姑娘,他们或许不是英雄,他们只是普通人...
他们做了自己的勇气和能力范围内能做的事情,手持键盘的你我如果在现场,未必会比他们做得更好…
第三,有个细思极恐的问题,值得深思。
如果现场没有摄像头,或者这段视频没被传到网上,那么,这个事件会不会上热搜?
会不会引起以亿计的关注?
施暴者会不会在短时间内被抓获?
这个案件会不会变成海量治安案件中被普通处置的一起?
第四,现在九名嫌疑人已经被公安机关逮捕,根据法律专家的分析,可能被定性为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量刑标准是三至十年…
但是,从这帮人的施暴手段、嚣张气焰、以及娴熟的配合来看,有没有可能是黑社会性质犯罪?量刑标准还能不能提高?
如果是黑恶势力,那么有没有保护伞的问题?
据《新京报》报道,官方已经宣布此案由廊坊警方侦查办理…
异地办案,能够更好的排除干扰,杜绝隐患,如果是黑恶势力,如果有保护伞,能不能一并查处?
希望最终能给公众一个满意答案。
第五,我们为什么如此愤怒?
因为绝大多数人都有同理心,懂得换位思考,能够将心比心,能够去设想“如果我或者我的家人是受害者会怎样?”…
同理心,是善意的根源,是人性中最美好的部分...
它让我们能感受到别人身上的痛苦,别人所遭受的苦难,别人内心的恐惧,我们因此而义愤填膺,我们因此要为陌生人说话…
就像前文提到的那位在现场的女生,她在采访中说:一方面,我会庆幸被骚扰的不是我,另一方面,这份幸运却并不让我感到开心,我感觉到的只有后怕和恐惧。
也正如,中国新闻网所写的:那个在河北唐山被围殴的女孩的遭遇,是我们所有人的噩梦。
希望,所有人都能早点从这个噩梦中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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