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工委新标准向“游戏广告”开火:可举报违广告、加强资质审核、版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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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Pixabay
3月14日,游戏工委通过公众号发布了“关于对《游戏分发与推广基本要求》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并向全行业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游戏企业和公众在3月14日至4月13日期间都可以填写反馈单并发送反馈意见。
游戏工委在征求意见文档中写道,“2021年国内游戏用户规模6.66亿,逐渐趋于饱和,产业竞争日趋加剧,庞大的市场和利益驱动下,大量违规发行和推广的游戏充斥市场。山寨换皮、版权纠纷、资质造假、诱导沉迷、过度消费、用户隐私被侵害等等问题,时有发生,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长此以往不利于游戏产业的健康发展。”
自2022年3月10日标准编制组成立之后,长达一年的过程中有多家游戏公司提出了反馈意见,最终于今年3月1日将提交游戏工委,并向全行业征求意见。意味着一旦《游戏分发与推广基本要求》制定的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获得通过,加入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团体标准的广告平台和分发渠道将按照该标准对游戏分发和推广进行监督。
在与各大渠道和平台多年的沟通中,业内同行早已经熟悉了游戏分发审核的相关标准,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分发之外,标准还将游戏推广纳入了监管范围,正式将游戏内广告覆盖在内,提出了游戏广告监管标准,对未来国内市场的游戏营销有着指向性的意义。
在对游戏广告的要求方面,除了比较熟悉的真实合法等相关规定之外,还对游戏内置广告提出了要求。
标准中提到:“弹出广告应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提供虚假、无效、标示不明的关闭选项;不得以欺骗、误导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操作,在关闭后继续弹出广告;不得存在未经用户同意强制安装软件或捆绑下载的行为;不得存在下载时无法暂停或取消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标准对游戏广告版权保护也提出了要求,“游戏广告中使用的素材不得侵害他人的著作权及其合法权益,应具备著作权权属证明文件,例如:素材创作的原始文件、《作品著作权等级证书》或《电子版权认证证书》等有效的版权证明文件。”
标准还要求游戏广告主在真实合法之外,“应委托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游戏推广渠道”。
对于游戏推广渠道,标准要求其建立相应的游戏广告管理制度。比如标准中提到:“游戏推广渠道应建立、健全游戏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及档案管理制度;游戏推广渠道应记录、保存游戏广告活动的有关电子数据,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游戏推广渠道应配备熟悉广告法律法规的广告审核人员,有条件的还应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游戏广告审核。”
此外,游戏推广渠道还要对广告主的多种方式真实身份信息进行认证,比如移动电话号码、身份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游戏广告主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经办人、联系方式等。”
在广告渠道审核环节,标准同样要求游戏推广渠道加强游戏广告素材的版权审核,核对游戏广告主提交的著作权证明文件。
此外,标准对游戏广告侵权加大了管理力度,要求游戏推广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设置醒目、便捷的侵权投诉举报入口,公布举报方式,建立侵权投诉受理流程,依照《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通知义务,及时处理公众投诉举报,并根据受理流程或法院判决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
对于广告推送行为,标准还要求游戏推广渠道对SDK广告进行管理,“应对投放SDK广告的游戏广告主主体信息进行实名认证,建立档案信息,保证可追溯到真实的责任人。”
如果审核中发现不满足要求的广告,游戏推广渠道应拒绝发布申请,发布后发现违规广告,“游戏推广渠道应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暂停服务、下架等处置措施,保存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对于虚假广告,标准也列出了一系列情形描述,比如使用虚假信息作证明材料、游戏性能玩法与事实不符、虚构游戏服务或效果,以及以虚假内容欺骗用户等。
从标准具体规定来看,将游戏推广纳入监管可以减少市场上的游戏广告“货不对板”现象,通过版权保护、广告建档、公开举报、加强审核等多种措施,可以最大程度减少行业营销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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